挪用公款给私营企业的私营企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挪用公款给私营企业的私营企业承担什么

法律责任?

闫建业律师(大连)

◆对问题的答复:

您关于私营企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提问涉及到单位犯罪问题及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根据我国刑法30条规定,只有单位可以成为行为主体时才能成立单位犯罪,而根据刑法384条规定,单位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主体,因此,在您的问题中,无论如何单位(私营企业)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但是,如果该私营企业的主管人员或负责人明知是挪用的公款而加以利用的,该主管人员或负责人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在民事方面,该私营企业负有返还公款赔偿损失的责任,作为挪用公款罪共犯的主管人员或负责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刑法对单位犯罪及挪用公款罪的规定: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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