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老年兰花协会章程

贵州省老年兰花协会章程
贵州省老年兰花协会章程

贵州省老年兰花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贵州省老年兰花协会(简称贵州省老协)老有所乐,老有所玩,老有所依,是为兰花文化的发展,开发作出贡献的团体。

第二条“贵州老协”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社团管理的法规,团结广大兰花科技工作者、管理工作者和经营者、爱好者,贯彻执行国家对兰花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保护兰花资源,合理开发,发展兰花文化作出贡献。

第三条“贵州老协”贯彻执行“绿化祖国、绿化家园、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的总体目标,宣传普及兰花知识,保护兰花资源,开展学术研究,交流栽培经验,拯救珍稀兰花品种,提高全省老年者和全省兰花爱好者赏兰情趣,培育贵州省兰花产业开发和消费市场,为我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的住所在贵州省贵阳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当好政府和兰花资源管理部门保护发展兰花事业的参谋;

二、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学考察活动;

三、积极开展保护发展兰花资源的科研、咨询、论证、评审等活动;

四、普及兰花科技知识、组织编写科普作品和技术资料,传播推广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兰花资源的先进经验;

五、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有益活动,老有所为,老有所养,努力把本会办成贵州省老年兰协、兰花科技工作者、管理工作者和经营者、爱好者的老年之家。

六、表彰、奖励为兰花保护、发展和合理开发事业中有突出成绩的协会会员。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的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年龄在50岁以上;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在兰花事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从事兰花科研、管理、经营的个人或单位;

五、热爱兰花事业的个人或单位。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经常务理事会批准;

四、要求入会的著名兰花科学家、植物学家、管理人员和有特殊贡献的老年兰花工作者,本会常务理事可直接接受会员。

五、本会常务理事会可直接吸收国外、省外、境外的兰花科学家、企业家为本会名誉会员。

六、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三、优先参加本会各项活动;

四、优先取得本会的资料;

五、通过评选科获得本会颁发的奖励;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向老协反映情况。

第十一条会员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署名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表彰、奖励;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人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老协个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表彰、奖励;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理事会需在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六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九条常务理事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条在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老协(贵州老年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限不超过8年,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理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事物。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九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能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好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

计。

第三十二条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或业务主管部门审议。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开、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六条本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会终止前需经社团登记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不开展清算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协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2013年12月1日

老年协会章程

老年协会章程

东阳化村老年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老年活动中心是在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老龄工作部门指导下,按照依法自治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的基层老年群众自治组织。 第二条.本老年活动中心以服务老年人为宗旨,确立以“老年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团结带领广大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精神、政治文明建设,代表老年人的利益,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声明质量服务。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老年活动中心的任务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组织成员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自愿与量力、社会需求与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 2、组织成员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开展民主与法制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保健知识教育,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 3、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及村“两委”调解宗族、邻里、家庭等纠纷,督促赡养人落实对老年人的家庭赡养和抚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组织成员积极参与创立文明村活动,推进老年人协 会和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 组织开展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活动,为全村老年人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里疏导等服务,组织低龄老年人对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进行帮扶,解决实际困难。 5、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邪教侵害和封 建迷信活动,组织成员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 6、根据本村实际和资源情况积极发展老龄产业,组织 成员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劳务活动,为协会活动积累资金。 7、依法组织老年人参与村容村貌建设,在乡村建设 管理、社区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维护社会治安、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8、密切联系老年人,听取老年人的意见,了解老年人 的需求,反映老年人合理诉求,代表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老年人的要求和愿望,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老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第三章成员 第四条凡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承认本活动中心章程,

新当选会长在老年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黑甲山后街社区老年协会会长讲话 刘亚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居民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欢聚一堂,隆重召开后街社区老年协会成立大会,这是我社区老龄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盛事,标志着我社区老龄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我社区老年协会从筹备到成立,得到了黑甲山管委会老年办的悉心指导,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黑甲山管委会领导及各位居民朋友在百忙中亲自参加今天的成立大会,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舞和莫大鞭策。在此,我谨代表后街社区老年协会,向到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和全体居民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关心支持我社区老年协会工作的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家家都有老,人人都要老,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百善孝为先,二十四孝故事渊源流传,感天动地。知恩图报,孝敬老人既是传统美德,更是做人根本,历来被称之为积德行善之举。在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特别是老年社会的快速形成,更需要传承和弘扬这种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精神。我社区老年协会的成立,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老龄事业的客观要求,顺应老龄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为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构筑新的平

台、新的阵地,必将对加快我社区老龄事业发展进程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刚才,大会通过了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协会领导机构,标志着我社区老年协会正式开始运行。承蒙大家的信任和支持,推选我担任后街社区老年协会会长。在此,我真诚地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作为后街社区老年协会首任会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我将认真履行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紧密团结协会全体同仁,紧紧依靠黑甲山管委会老龄办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依托社会各界、理事会成员、各族居民朋友的共同努力和协作,尽心尽力,扎实工作,努力把协会建设成为推动我后街社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有生力量,不辜负各位领导的信任,不辜负全体会员的重托,不辜负社会各界的期望,不辜负广大老年人的期盼。 后街社区老年协会成立后,将秉承“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根本宗旨,把造福老人、服务社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理念贯穿于工作始终,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营造重视老龄事业、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敬老助老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坚守助老之责,多办利老之事,大力开展敬老助老活动,积极主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想方设法搭建各类平台,积极组织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老有所为”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

农村老年协会章程范文

农村老年协会章程范文 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中文将英语Association译作"协会",和工会组织的概念不同。协会常指包括职业、雇主、行业、学术和科学等方面为达成某种目标而成立的组织。"工会"多指被雇用者为确保自身权益特别是经济利益而成立的组织,多集中于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 农村老年协会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xx县xx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社区(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社区(村)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社区(村)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村)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村)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 5、完成社区(村)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凡居住在本社区(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4、提出退会。 第八条: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老年人体育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 老年人体育协会 、、八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简称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本会是________________ 区广大老年体育爱好者自愿结成,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 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根据《体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团结广大老年体育工作者和老年体育爱好者,发展老年体育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第四条本会接受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和社团管理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积极宣传“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和“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龄工作和老年体育工作方针; (二)积极发动和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 (三)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老年体育科学研究; (四)举办全区域性的老年体育比赛和文体展示活动; (五)培训老年体育工作业务骨干; (六)总结交流老年体育工作经验。 (七)组织老年体育队伍参加上级的比赛,开展老年体育文化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个人会员、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企事单位,以及本会认可的其他老年体育组织为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凡年龄60 岁以上男性和55 岁以上的女性公民,以及50 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 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基层老年协会章程..

附件1 基层老年协会章程 (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为:老年协会,是由本村(社区)老年人自愿组成,在村(居)委会领导下,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老年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六个老有”为目标,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和互助活动,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接受各级民政、老龄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本协会在民政、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和村(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1、开展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2、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3、组织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活动;4、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5、开展教育文化体育活动。 —1 —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凡本村老年人,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的,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并由本协会登记造册。 第六条会员权利: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制定修改本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本协会负责人。 第八条本协会成立理事会,任期三年。理事会设名誉会长1名,会长1名,副会长2-3名、秘书长1名(可由副会长兼任),理事成员若干名。协会负责人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通过。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财政拨款、集体经济扶持、社会捐赠、协会创收、会员交纳会费等。 —2 —

第十条本协会设立专门的账户,落实专人负责财务工作,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第十一条本协会经费及其他财产,必须用于本协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监督 第十二条本协会经费使用情况,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确保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获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的,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 —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章程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中国老龄产业协会。英文名称为: China Silver Industry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SIA。 第二条性质 本团体是由从事老龄产业的生产、开发、流通、服务以及与老龄产业相关的科研、教学、培训、保险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关行业的专家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宗旨 本团体的宗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会员服务、为社会的文明进步服务,依法维护会员权益,培育、促进老龄产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住所设在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二、参与制定国家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向政府部门提出有关产业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

三、受政府委托,参与老龄产业重大投资、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协调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 四、经政府部门批准,在相关部门业务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⒈参与制定、修订、评定涉老服务机构、生产企业的相关标准,参与行业服务和质量的管理监督工作; ⒉组织实施老龄产业服务项目和产品的评估、推广; ⒊组织实施老龄产业调查和行业指标统计,开发、应用调查统计成果,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⒋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为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的鉴定考核; ⒌组织行业内有关评选表彰活动。 五、建立老龄产业信息网络,按照规定编辑发行行业刊物;组织开展产业论坛和经济技术、经营管理、市场信息交流。 六、根据市场需求,引导、组织会员研发老年产品;引进、推介国外优秀同类产品。 七、组织开展从业单位、社会组织间的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借鉴、推广国外为老服务、福利机构的先进经营模式及管理经验。 八、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 九、组织开展涉老行业从业人员的各类培训。 十、受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委托,承办与老龄产业有关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老年协会规章制度]村级老年协会工作制度

[老年协会规章制度]村级老年协会工作制度老年协会规章制度 1. 老年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2. 龙塘镇老年协会管理制度 3. 老年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1、老年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木兰县松江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社区(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社区(村)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社区(村)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 __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村)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村)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 5、完成社区(村)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凡居住在本社区(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4、提出退会

养老服务互助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养老服务互助协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_______镇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周边村的老年人以自我保障、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互助照料为主要形式,开展养老互助服务活动的老年群众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着力解决_______镇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周边村的老年人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问题,使其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业务上接受市民政部门、镇政府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居住在_______镇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周边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在周边村定居1年以上的外来老年人,同意本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会员权利: 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参与协会各项活动; 3、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在协会的主导下参与各项养老互助服务活动; 3、履行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老人本人及其子女或监护人应与协会签订协议,明确本人意外伤害责任由其自己承担。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协会由会员民主选举理事会作为其日常管理机构,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等

云南开放大学老年人协会章程

云南开放大学老年人协会章程云南开放大学老年人体育协会章程云南开放大学老教授协会章程(经2016年4月14日会员大会通过) 二〇一六年四月

云南开放大学老年人协会章程 (经2016年4月14日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性质是云南开放大学离退休教职工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挥作用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为目标,充分发挥好学校联系离退休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及改革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学校离退休教职工的团结和谐及思想稳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三条本协会是云南开放大学(原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批准成立的在本校内部活动的群众组织,接受我校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和离退休工作处代表学校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组织会员学习和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引导会员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第五条组织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建议、意见和诉求。 第六条尽力地为会员办实事,不断增强凝聚力,努力把协会办成学校离退休教职工的第二个家。 第七条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使会员健康向上,安度晚年。 第八条积极配合离退休工作处安排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 第三章会员入会、权利及义务 第九条我校教职工正式离退休后,本人愿意、承认本章程,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会员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要努力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共同努力搞好本协会的各项活动。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理事会主持日常工作。本着“少而精”的精神,理事会由9人组成。 理事长1名,全面负责老协、老体协、老教授协会的工作。 副理事长1名,协助理事长工作。 秘书长2名,1 名兼任老体协秘书长,1名兼任老教授协会秘书长。

老年人体育协会财务制度

婺源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活动在主席领导下,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兼职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工作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审批,实行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主席和分管副主席负责的财务管理原则。 第三条协会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本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财务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第四条会计、出纳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人员兼任,协会设报账员。 第五条根据协会秘书处内设各部门和各分会提交的年度预算,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报主席、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同意后,组织贯彻执行。 第六条加强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 第七条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和变动

情况。 第八条根据协会的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 第九条每年末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将财务收支活动分析编制内部财务报告,内部财务报告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后并予以通报。 第十条负责接受协会会员大会的审查,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财税机关对财务工作的审计与检查。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保管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会计资料,不经主席同意,财务资料不得随意外借、外传,严格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协会收入按其来源分为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的经费和具体体育赛事活动财政追加经费而取得的收入。 (二)会费收入是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所在单位或会员收取的会费,团体会员会费由协会统一收取,个人会员会费可由各分会代收。 (三)捐赠收入是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老年协会章程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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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畔湾社区老年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月畔湾社区老年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办公地址:鄂州市黄龙路8号月畔湾社区 第三条本协会是由老年人自愿组成,按照本协会章程开展活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公益性老年群众组织。本协会应该备案成立,符合条件 的可依法登记。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政府有关规定开 展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宗旨:代表老年人的利益,反映老年人的需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和互助活动,带领广大老年人参与 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服务。 第六条本协会在本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教育和引导老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密切联系老年人,依法代表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协助上级老龄机构和社区“两委”开展老龄工作。 (四)组织开展为老服务、老年互助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五)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受有关机构委托,承担为老服务项目。 (六)在自愿和亮丽的情况下,组织老年人参与经济和社区会发展,开办经济实体。(七)其他。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所在辖区范围内老年人,承认老年人协会章程,参加老年协会活动,均可入会。本辖区范围内其他老年文体组织可作为团体会员加入。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获得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老年体协(老年人体育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xx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xx市老年人体育爱好者自愿组成的全市自发性体育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全市老年人体育爱好者,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提高竞技水平,促进交流。倡导文明生活,成为一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为群众所喜爱的体育运动。 第四条本会接受xx市体育局、xx市社团管理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设在xx市全民健身广场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全市老年人体育培训和竞赛活动,承办上一级在我市举行的培训和竞赛等活动; (二)组织和选拔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参加各级、各 。 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由市直各机关、企业、各县(市、区)推荐的代表组成理事会,它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审议常务理事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全体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也可采纳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本会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其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中国老年人柔力球协会章程(草案) - 体总网

附件1: 中国老年人柔力球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团体的正式名称为:中国老年人柔力球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EESE VETERAN’S ROULIBALL ASSOCIATION,缩写为:CVRA。 第二条性质 一、本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柔力球运动的单 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的群众体育团体,依法取得社会 团体法人资格,是为广大老年人进行柔力球运动服务的非营 利性社会组织。 二、本会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代表中国参 加相应的国际老年人柔力球运动组织。 第三条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方针和社会道德风尚。 二、团结广大柔力球爱好者,广泛开展柔力球运动,为增强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柔力球运动水平服务,推进柔力球运动的健康发展。 三、努力完善老年人柔力球运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本会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各会员单位及其他柔力球组织的健康发展。 四、积极参加国际柔力球的正式比赛和活动,增进与各个国家和地区柔力球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第四条监督管理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老年人体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住所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任务 根据国家体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指导全国老年人柔力球运动发展,推动柔力球运动普及和提高,代表中国参与相应的国际老年人柔力球比赛及其它活动,并通过必要活动,为柔力球运动项目的发展筹集资金。 第七条职责 一、协助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及相关部门全面负责柔力球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柔力球运动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二、负责组织全国柔力球教练员、裁判员等有关人员的培训及资格认证管理。

老年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老年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木兰县松江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社区(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社区(村)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社区(村)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村)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村)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 5、完成社区(村)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凡居住在本社区(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4、提出退会 第八条: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 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报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七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会长、副会长、委员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特别是妇女代表。协会可根据居住条件再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

老年人协会章程

繁华新园社区老年人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会名称:繁华新园社区老年人协会。 第二条:本会性质:繁华新园社区老年人协会是老年人自愿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在居委会的领导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协助社区党组织开展老龄工作,团结、组织热心老龄事业的社会各界及其有识之士,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一)组织老年人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文明,反对赌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

(二)宣传“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以及“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教育活动,表彰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集体、家庭和个人,树立尊重、关心、孝敬、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三)老年人协会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支持和帮助老年人应用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认真检查落实老年人优待优惠服务规定和《老年法》执行情况,及时向居委会及有关方面反映,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四)监督赡养人及其配偶对老年人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以及抚养人对老年人履行的抚养义务。 (五)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鼓励和组织老年人从事下列活动: 1、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教育。 2、组织开展老年人之间互助活动,一帮一结对子老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孤寡、空巢、高龄老人排忧解难。 3、传授文化科技知识,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开展科普宣传,反对伪科学。 4、兴办老年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老年福利企业,开发生产老年用品。 5、参与社会服务,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

老年协会领导讲话_讲话稿

老年协会领导讲话 老年协会是做好老龄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一支重要力量。下面就是橙子给大家整理的老年协会成立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老年协会成立领导讲话(一) 各位老年朋友、同志们、父老乡亲们: 大家中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共同祝贺XX村老年人协会的成立,我心情十分激动,也非常高兴,XX镇XX村老年人协会的正式成立,既是XX村全体老年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县老龄工作中的一件喜事。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借此机会,向各位老年朋友、老同志和广大老龄工作者表示亲切地问侯!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老龄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和广大老年朋友的热情参与下,我县老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老龄工作成绩显著。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多彩,老年人自乐班、文艺队、老体协等团体活跃在我县的大街小巷,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培养社会新风尚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前全县经济社会事业赶超进位、跨越发展的新形势下,切实做好老年人工作,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工作,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是我们统筹城乡、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1/ 6

今天,XX村在全县率先成立了老年人协会,标志着我县农村老年 人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做好全县农村老年人工作带了一个好头。县委、县政府希望,县老龄办、XX镇做好指导服务,切实帮助村老年人协会解决好实际困难,努力为老年人协会创造一个宽松、舒适的环境。XX村两委要把老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活动场地,活动经费、活动器材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真正将协会办成老年人的“阳光家园”。协会也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要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移风易俗、反映社情民意、教育下一代、调处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老年人协会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咱们XX村老年人协会一定会越办越红火,成为展示我县老年人精神风貌的窗口和推进农村基层老龄工作的有效载体,必将为加快推进我县老龄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老年朋友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祝愿各位同志,各位父老乡亲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老年协会成立领导讲话(二) 各位代表.给位同志们.各位朋友们: 今天,丹江老年协会正式成立了,这是我们全县,乡镇老年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在此,我代表县老龄委.县老年学学会对协会 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关心支持老龄工作的2/ 6

村老年协会章程

村老年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云南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和我村老龄工作及老年事业客观需要,建立老年协会。为了明确我村老年协会的性质、宗旨、地域和组织办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老年协会是在村党总支、村民委会领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老年人组织。 第三条老年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老年人的纽带和桥梁,是造福老人,服务社会的有效形式,是促进安定团结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它的宗旨是替老年人服务,为老年人办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举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帮、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等各项老年事业,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的中心任务和老龄

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五个老”开展工作。 第五条组织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学习法律知识科学技术。 第六条协助村党总支和村民委委会调解宗族、邻里家庭纠纷,签订赡养老年人协议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七条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关怀和照顾孤寡、病残老人。 第八条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促进健康长寿。 第九条关心教育下一代,参加并指导青少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十条本村委会年满60周岁的村民,承认本协会章程均可参加。 第四章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

革开放,遵守政策法令,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2、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努力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 1、有权参加协会的有关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不称职的协会领导人,有权要求撤换; 4、有权依法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直到提出诉讼的权利; 5、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第十四条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一至二人,秘书长一至二名,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十五条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务

老年体协(老年体育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成都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其英文名称为:chengducitysportsassociationforoldster。缩写为:cdsao。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市性老年群众自愿结成的进行体育锻炼的联合性非盈利的社会团体,是四川省老年体协和成都市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老年人体育是体育工作和老龄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属康乐性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体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坚持“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方针,为老年人体育健身、“健康老龄化”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使老年人欢度晚年,健康长寿。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成都市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民政局监督管理。同时,接受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和成都市体育总会的指导。 第五条本协会办公地点在人民中路一段十一号成都市体育局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按照国家体育行政机关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从老年人的实际(生理与心理,需要 。 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委员会或常委会决定,可临时召开。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本协会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委员会的工作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委员会委员任期5年,每年召开会议两次。 第十七条委员会的委员,由各会员单位、有关机关、部门、团体推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老年人体育的性质和老年人的特点,委员会委员的年龄一般不限,任期届满,只要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推荐单位推荐,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本人无异议,均可连任。 第十八条委员会设主席1人,执行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3人,副主席10—15人,正副秘书长1—2人。 第十九条委员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和财务报告,并负责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三、选举委员会领导成员,决定有关人员事项。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委员会会议,须有2/3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老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XXXXX老年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XXXXXX老年志愿者服务队。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XXXXXXX老年志愿者服务队是由呼伦贝尔XXXXXX服务中心负责招募xxxx辖区内老年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隶属呼伦贝尔XXXXXX服务中心所有。 第三条本服务队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开展多种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公益活动,引导老年志愿者发挥余热,以实现社区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第四条本团体接受呼伦贝尔XXXXX服务中心管理,接受海拉尔区相关职能部门、XXXXX办事处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团体的活动地域为:海拉尔区XXXX办事处辖区内、海拉尔区XXXXX办事处辖区内。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在海拉尔区XXXXX社区。 第七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老年志愿者开展检查卫生,保护环境,治安执勤等义务监督活动; (二)组织老年志愿者开展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组织老年志愿者开展各种关爱“贫困、失独、空巢、残疾”四类特殊老年人的公益活动。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推选负责人; (三)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四)决定会员入会;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本团体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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