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高等学校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并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实施本科以上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与运行等,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依据本规程,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或者通过学校章程,具体明确学术委员会组成、职责,以及委员的产生程序、增补办法,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及其他本规程未尽事宜。

第二章组成规则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合理确定院系(学部)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特邀委员由校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

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可为4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

学术委员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3。

第十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可根据需要设若干名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可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也可以采取直接由全体委员选举等方式产生,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十一条学术委员会可以就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应当根据需要,在院系(学部)设置或者按照学科领域设置学术分委员会,也可以委托基层学术组织承担相应职责。

各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经费,应当纳入学校预算安排。

第十二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经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

(四)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校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校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特邀委员根据学校的规定,享有相应权利。

第十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四)学校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

(一)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

(三)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六)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七)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八)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九)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十六条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应当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

(一)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四)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

(三)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五)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学校应当做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第十八条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学术委员会调查学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应当组织具有权威性和中立性的专家组,从学术角度独立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认定。专家组的认定结论,当事人有异议的,学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复议,必要的可以举行听证。

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可以依职权直接撤销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的学术称号、学术待遇,并可以同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运行制度

第十九条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校长提议,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事项。

学术委员会可以授权专门委员会处理专项学术事务,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十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提前确定议题并通知与会委员。经与会1/3以上委员同意,可以临时增加议题。

第二十一条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或者评定的事项,一般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实名投票方式。

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关,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学术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议题,设立旁听席,允许相关学校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旁听。

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期。在异议期内如有异议,经1/3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的决定为终局结论。

第二十三条学术委员会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度对学校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有关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校长应当做出说明。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可以参照本规程,结合自身特点,确定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现有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与本规程不一致的,学校通过经核准的章程已予以规范的,可以按照学校章程的规定实施;学校章程未规定的,应当按照本规程进行调整、规范。

第二十六条本规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此前发布的有关规章、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营企划委员会规程】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营企划委员会规程】高校学术委员 会规程 X 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营企划委员会规程第一条目的本规程旨在确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组织重要一环的经营企划会议运作的规范和规则,以保证其正常且有效率地发挥作用。 第二条职能经营企划委员会的职能是讨论、审议和决定经营的基本事项。 第三条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多人,干事一人。 主任由公司总裁兼任,副主任由专务董事担任,委员由常务董事担任,干事有总裁秘书兼任。 第四条时间与场所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与地点由主任确定第五条主任的职责委员会主任统管委员会会务,并全权代表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根据需要,有权邀请非委员会出席委员会会议,以听取他们 ___和建议。

第六条副主任的职责副主任协助主任组织委员会运营。当主任因故不能履职时,由其代理主任职务。 第七条干事的职责干事接受主任指示,负责处理委员会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审查事项主管部长在受命于责任董事处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接受委员会的审查。 1、企划事项 (1)设计类 a.新产品及重大设计变更的长期计划。 b.新产品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决策,以及向生产制造过程的转移计划。 (2)生产类 a.生产业务分工及相关的设备配置企划。 b.新工厂建设及现工厂扩建的企划。 c.与生产技术改善相关的设备更新或新增企划。 d.与生产管理方式改善相关的重要企划。

(3)采购类与采购方针相关的重要企划。 (4)销售类 a.重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b.产品名称的决定。 c.重要出口契约或外包加工契约的签订。 d.特约销售店的新设与撤消。 (5)其他 a.新股发行及公司债券募集的企划。 b.其他委员会认为有关公司整体的主要企划。 2、定期计划事项 (1)生产类年度及季度生产计划。(2)设备类年度设备计划 (3)采购类季度材料采购计划。 (4)销售类年度及季度销售计划。 (5)其他 a.年度人员计划 b.季度预算案的决定。

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

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1988年11月5日) 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教材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高等学校教材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条高等学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入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高等学校教材是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是国家科学文化积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科学、文化和技术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它对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及提高我国科学文化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教材建设工作是高校的一项基本的建设工作,也是全国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搞好教材建设与教材供应,是提高教育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保证。高等学校必须提高对教材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教材工作的领导。 第二章高等学校教材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第五条高等学校教材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总方针,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向,大力提高教材质量,积极扩大教材种类,努力搞活搞好教材管理。 第六条全国高等学校教材建设的总目标是:编审出版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反映现代文化科学技术先进水平的教材;建设与教材编审出版任务相适应的高水平的编审出版队伍和现代化教材出版印刷基地。 第七条高等学校教材工作的具体任务是:规划、组织本校的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材质量;做好各种教材和交流讲义的选购工作,以及自编讲义的印刷工作,保证按时足量供应;贯彻落实教材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划和实施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紧密结合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的实际,鼓励学术水平比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著和翻译反映各种不同学派、不同学术观点、不同风格特色、不同教学改革试验的教学用书。新编著的教学用书要努力反映教学改革中的新经验和科研成果,努力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适合我国情况的先进和教学上的适用性。在保证编写质量基础上,努力增加教材品种。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重视讲义的编写和交流工作,努力提高自编讲义的质量,尽快将油印讲义改造成为胶印或铅印讲义,积极推荐各种质量较高的反映各校优势和特色的以及各种新兴边缘学科的讲义对外交流,使之成为全国高等学校的共同财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我校建成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和教育部有关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学术审议、评议和咨询机构。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优先、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科学管理”的办学思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校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弘扬科学精神,树立优良的学风,服务学校战略需求。 第二章组成 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坚持原则的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由各院系和直属科研单位根据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和学科分布按比例推荐,由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长聘任,校长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任不超过总数五分之一的委员。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人选由校长工作会议提名,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校长聘任。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科学技术处。

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常设或临时性的评议组、评审组和专题组。 第七条每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学校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同步,可以连任,但连任总人数不超过上届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委员因故需要替换时,补缺人选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报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长聘任。委员的撤换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并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报校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 第八条学院、直属系及直属科研单位成立分学术委员会。分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按一定的组织程序民主产生。分学术委员会参照本章程制定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章程,并提出委员人选,报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批准后执行。各类重点实验室应根据相应的管理办法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制定章程。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审议学科与专业的设置、学科和科学研究发展规划、院系调整和学校其他学术工作。 第十条评定并推荐申报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团队、科研项目、科研基地和科研成果;评审学校各类科研基金支持的项目。 第十一条接受校长委托对有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创新平台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承担学校学风维护和学术道德建设的有关工作,调查和评议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调查结果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高校教材管理系统

一.设计背景: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知识更新的步伐越来越快,高校新教材不涌现,老教材改版修订的周期越来越短,加上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持续多年的扩招,高等院校的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数量迅速增加,各校专业设置也因适应市场需要而呈现多样性和多变性,因而对教材的需求量和使用也相应地大幅度增加,使得高校教材管理工作面临学科杂、教材品种多、数量大、新老教材难以衔接、库存积压快速增加、工作人员和管理部门的劳动强度越来越大,为获取有效的信息所花费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在教材选用计划的制定、订购、进货、入库、发放、收费、统计、信息收集和反馈等一系列的管理进程中,其周期过长使得教材的选用和淘汰等明显滞后于知识、技术的发展和教材本身版本的更新。这种状况不但与现实高校教材管理的业务需求不相适应,并且也与高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因此,高校教材管理人员目前都想拥有一套方便高效的计算机化的管理信息系,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的流通,通过正确的统计分析,使教材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最终实现教材管理的全面自动化。随着高等院校的迅速发展,专业和高校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高校教材管理变成了一项相当繁重的工作。伴随着高校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普及,开发出一套科学化的高校教材管理系统尤为迫切,教材管理系统的开发可以提高高校教材管理效率,为教材管理人员创造一个更人性化、规范化、多功能的管理平台。 二.研究意义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教材管理方法、手段以及工作效率已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无法很好地完成教学管理工作。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教材管理方法、手段以及工作效率已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无法很好地完成教学管理工作。教材管理是教学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高校的每一位师生,工作性质十分重要。因其数据量较大,管理工作繁琐,所以高校教材管理的合理与否直接体现了教材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以往采用手工管理费时、费力,而且还存在许多人为的手工错误,高校教材管理部门迫切希望使用计算机对其进行管理,摆脱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将管理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强度,还可以提高学校的管理工作水平,实现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办公自动化。因此研制和开发教材管理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系统的功能和传统管理模式相比较,毫无疑问会大大提高教材科的运作效率,辅助提高学校的相关部门决策水平,管理水平,为减少差错,节省人力,减少学生领书时间,提高师生满意度,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1.3系统设计目标 高校教材管理系统的设计目标是实现教材信息的动态管理,系统功能主要包括订书处理、领书处理、特殊处理、系统信息管理四个部分,具体包括教材征订、入库和出库信息的添加、修改、删除和统计;查询课程所用教材信息和所需教材数量;每个学生、教师领取教材情况;依据系统信息对教材书库进行管理。根据系

中国高校研究生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高校研究生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十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在数量上呈超常规发展之势,规模迅猛扩张,因而带来了一系列与培养质量有关的问题。控制规模,保证质量,应该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基本取向。 关键字:研究生教育;数量;质量 Abstract: In the past decade, the number of graduate education was extraordinary development potential, and the scale was rapid expansion, thus a series of issues related training quality were taken place. To control the scale and assure the quality should become the next period of time the policy of graduate education basic orientation. Key words: graduate education; quantity; quality 随着世界经济的加速融合,全球竞争主要表现在人才的竞争上。研究生教育关系着一个国家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学术思想的繁荣,也关系着一个国家教育水平的综合能力[1]。中国研究生教育的目的是提供高层次、高品质的人员。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中国也开始恢复研究生的招聘,并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2009年,中国的研究生招生规模已经达到140万。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并没有相应的增加[2]。中国的研究生教育与发达国家的研究生教育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问题在于中国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并且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和培养机制相对落后。如果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必然会影响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的现状 (一)层次与规模我国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和博士两个层次。从1999年高校扩招开始到2004年间,研究生招生人数大幅、快速增加,年增长率平均达到 28.71%。2004年,全国招收研究生32.63万人,比1999年的9.18万人增加了23.45万人,增长了2.6倍。从2005年开始,研究生招生的增长速度放缓,到2009年这五年间,研究生招生的年增长率平均为9.44%。其中,博士生年增长率平均为3.05%,硕士生年增长率平均为 10.53%,硕士生的增长速度仍高于博士生。2009年,研究生招生数为51.10万人。其中,博士生6.19万人,硕士生44.90万人。 随着研究生招生人数的快速增长,在校研究生人数也快速增加。2009年,全国在校研究生已达140.49万人,其中博士生24.63万人,硕士生115.86万人。相对硕士在校生数而言,博士在校生规模较小,在校研究生规模曲线变化趋势主要反映了在校硕士生的增长趋势。 (二)学制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规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

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2018度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2018年年度报告 2018年,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责,出席了2018年学校科研工作会议、2017-2018第二学期工作部署会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工作部署会议等学校重大会议。此外,学校学术委员会主要召开了以下会议、开展了以下活动: 一、参与重大项目选题及评审工作 2018年,按照《中国人民大学重大科研选题征集办法》,学校学术委员参与了2018年学校重大规划项目的选题推荐工作,经过学校学术委员通讯评审,审议通过了2018年学校重大规划项目立项名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研究、我国合宪性审查体系:原理、制度与实践、农村社会学与乡村振兴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1847-2017)、秦史与秦文化研究)等共13个项目,总结金额1180万元。 二、参与学校科研机构评估工作 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修订)》,学校于2018年6月启动了院属研究机构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周期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评估内容包括机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综合运行情况、科研项目、经费、咨询报告、发表成果与学术活动等。

评估工作包括机构、学院提交评估材料,科研处初审,向低活跃度机构及所在学院反馈初评结果并受理补充材料,组织学科专家对低活跃度机构进行评估。最终全部评估结果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目前我校在册院属研究机构共182个,其中160个参加本次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机构10家、“合格”机构122家、“整改”机构24家,“撤销”机构4家。 三、召开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2018年6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由王利明常务副校长主持,学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主要听取了规划处朱信凯处长关于数学学院筹备及组建方案的报告、关于丝路学院筹备及组建方案的报告、关于“双一流”学科标志性重大平台情况的汇报;同时会议还听取了刘元春副校长关于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立项情况的通报;全体学术委员就上述四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及讨论。 四、推荐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评选学校首届科研标兵 2018月9月14日,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召开扩大会议,会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副校长刘元春主持,主要听取了科研处严金明处长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学校科研标兵评选工作情况的报告,然后通过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 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学院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保证。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教材建设的原则和实施 第一条教材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人才质量关,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切实推进教材创新。紧密结合学院办学定位、学科优势和精品课程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力争编写出一批代表我院学术水平的精品教材,积极扶持自编教材正式出版。 第二条建设目标和任务 通过专家论证与推荐,优化选题,加大投入,学院每年重点资助一批自编教材出版。自编教材要逐步实现精品化系列化。 自编教材的建设重点在于:①目前尚无国家规划教材而我院教学急需的教材; ②结合我院的学科优势及精品课程建设,以我院教学改革成果为素材的教材;③主要课程的配套辅助教材,如教学指导书、实验(实习)指导、教学图谱、补充讲义、多媒体课件等。④结合双语教学改革,在推动优秀的外国原版和影印版教材选用的同时,做好英文系列辅助教材的编写制作工作;⑤从文字教材与电子教材协调发展的原则出发,抓好软件教材建设,要提高课件研制水平,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技术,积极编制精品课件;⑥结合选修课教学,编写地方特色教材。 第三条落实教材建设的保证措施 .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学院对教材建设的宏观管理,建立健全对教材

建设的监督、检查与宏观调控的管理机制。加大教材建设经费投入的力度,完善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 .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教材建设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院的教材建设进行分类指导,及时向学院提出加强教学和教材工作与改革的建议;继续深化课程体系改革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参与、指导新教材的编写与修订;积极开展对已出版教材的评价、评优和推荐工作; 第四条教材编写的基本原则 .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提倡精益求精,反对粗制滥造;倡导改革精神,编写高水平的精品教材;宁缺毋滥; .编写有学科优势、有特色、有水平、有需求的教材,禁止编写低水平重复教材和质量低劣的教材;严禁编写重复性公共课教材; .根据教材应具有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等原则,编写适合我院实际、具有我院特色的教材; .教材的编写必须在充分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教材内容和体系等方面进行一定研究的基础上进行; .编写者须具有副高职称,如集体编写,作者不宜过多,要强调主编的作用、确定主编的责任; .与外校合编的教材,同样应该遵循上述五条原则; .如果申报出版的教材与“面向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国家重点教材雷同,教学指导委员会不予批准出版。未经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而自行出版的教材,学院不予资助。凡批准出版的教材,编写与出版由学院教材建设基金资助。 第二章教材的选用 第五条加强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要大力锤炼精品教材,并把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对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要不断更新教材

高校教材管理系统

高校教材管理系统 一(设计背景: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知识更新的步伐越来越快,高校新教材不涌现,老教材改版修订的周期越来越短,加上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持续多年的扩招,高等院校的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数量迅速增加,各校专业设置也因适应市场需要而呈现多样性和多变性,因而对教材的需求量和使用也相应地大幅度增加,使得高校教材管理工作面临学科杂、教材品种多、数量大、新老教材难以衔接、库存积压快速增加、工作人员和管理部门的劳动强度越来越大,为获取有效的信息所花费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在教材选用计划的制定、订购、进货、入库、发放、收费、统计、信息收集和反馈等一系列的管理进程中,其周期过长使得教材的选用和淘汰等明显滞后于知识、技术的发展和教材本身版本的更新。这种状况不但与现实高校教材管理的业务需求不相适应,并且也与高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因此,高校教材管理人员目前都想拥有一套方便高效的计算机化的管理信息系,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的流通,通过正确的统计分析,使教材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最终实现教材管理的全面自动化。随着高等院校的迅速发展,专业和高校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高校教材管理变成了一项相当繁重的工作。伴随着高校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普及,开发出一套科学化的高校教材管理系统尤为迫切,教材管理系统的开发可以提高高校教材管理效率,为教材管理人员创造一个更人性化、规范化、多功能的管理平台。 二(研究意义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教材管理方法、手段以及工作效率已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无法很好地完成教学管理工作。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教材管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为实行学术民主、提高学术水平、弘扬严谨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特制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 第二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对学院的重要学术事项进行审议、评议和咨询;组织学术交流、制定学术规范、学风维护和科学道德建设等。 第三条院学术委员会在主任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学院在作出有关学术方面的决策时,要尊重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 第二章职能 第四条院学术委员会工作范围如下: 1. 讨论审议学院发展规划及师资队伍、学科建设规划; 2. 讨论审议学院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办法; 3. 审定和向上级部门推荐教学、科研项目及其研究成果; 4. 评估或仲裁相关学术事项,接受学术道德投诉和调查;

5. 针对学院提交的其他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第三章组成 第五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学院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根据需要可聘请其他学院或学校专家,院外专家人数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设副主任1名,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经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院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 第四章委员的资格与产生 第八条学术委员会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学者组成: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和科学事业,学风严谨;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科研工作经验;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人的教学、科研成果; 4.身体健康、学术活跃,能够按时出席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学院事业献计献策,具有奉献精神; 第九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院长牵头,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第二条规定,设立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的全部审议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维护复旦大学的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建议学科发展方向,审议与学术事务相关的重要发展规划、发展战略; 2、审议学校学术机构设置方案,审议学校拟开展的教学、科研重大项目,审核由学校委托的科研成果和奖励申报; 3、制订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学术争议处理的原则; 4、对学校拟聘请的兼职教授、顾问教授和名誉教授的学术水平进行认定; 5、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校教师、学生在学术上的正当权利;

6、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调查并认定学术违规行为,裁决学术纠纷,维护学术规范; 7、审议由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学术委员联名提出的学术发展方面的重要议题; 8、学校委托的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设立学科发展与科学研究战略咨询委员会,为学校完善学科布局和战略发展方向提供咨询意见;设立学术规范委员会,独立调查学术违规行为。 第四条由各学部行使各自学部学科范围内的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根据大医口的特点,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医学部组建上海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医学部学科范围内行使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 第五条各学院(系、所)和附属医院设立相应的学术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制定学院(系、所)和附属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指导意见,并监督指导学院(系、所)和附属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组成 第六条校学术委员会由五个学部组成,分别为:人文学部、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理学部、工程技术学部和医学部。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教学和科研岗位上的在编教师中的代表组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四十三人左右,在任的校级党政领导成员不参加校学术委员会,但在需要时可由校学术委员会邀请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为了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权 威性,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推进医、教、研的全面发展,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 一、学术委员会是医院最具有权威的学生组织,也是院长在医院管理、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学术咨询机构。本委员会向院长负责,其主要任务为: (一)审议医院医、教、研的发展规划,并对医院的管理目标、办院方向、年度计划、医院科室的变更调整、学科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提出建议,为院长提供咨询意见。 (二)审议全院学术活动计划,审阅学术性稿件。编辑院《临床资料汇编》和《学术论文汇编》。 (三)审定各科室的主要科研课题,评定审报科研成果,评审重要的论文学术著作。 (四)对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工作提供意见。 (五)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及重大抢救成功病例的评审工作。 (六)接受院长委办的其它业务技术问题的审议或咨询。 二、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有代表性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副主任医(药、技等)师以上的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组成。委员应是医德高尚,态度严谨,观点明确,作风正派,并具有大公无私,实事求是的精神。 三、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办事机构设在医教科。 四、委员必须认真及时完成本会交给的有关任务,并享有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对议题进行表决的权利。 五、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主任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会议。 六、每届委员会任期三年。由院领导提出初步名单,与科室充分协商后产生。 七、学术委员会的重要决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赞成票需达到委员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方能有效 八、学术委员会对审议的事宜,一经形成决议院长应负责组织实施,如遇

《四川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四川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为实现我校发展目标和规模,培养高质量人才,提高教学质量,紧密结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实际需要,编写出质量更高、更具特色、适应性强的教材,落实学校重点教材建设规划,加强对重点资助教材编写、出版及全校教材的选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正式列入国家、省(部、委)教材规划项目,且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的教材;我校教师任副主编,并且批准立项文件上正式列入由我校校名的国家级、省(部、委)级重点规划的参编教材;经学校审定批准的校级重点资助教材;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等。 二、组织领导于工作机构 1、由校长直接领导下的教材建设委员会和教务处 负责研究、规划和指导全校的教材建设工作。 各教学部门的学科学术评议小组,在部门负责 任领导下,指导部门的教材建设工作。 2、出来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设在教务处 三、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

1、教材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根据课程设 置于教学改革的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学校应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制订教材建设规划,既有较为长期(五年)的规划,又要有短期(二 至三年)的具体计划。 2、教材建设规划的制订,既要全面考虑,又要确 定重点。要将教学改革力度较大、有创新精神、有特色风格的教材,以及教学急需,尚无正式 出版的教材选题优先列入规划。 3、教材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使 用的文字教材(包括实践课、习题课、实验指 导书等配套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以及电子类教 材和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 4、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的精 神,教材建设应本着以下七项原则: (1)要把教材建设的重点放在师资力量比较强,教学和科研水平比较高的教学部门。 (2)要把重点发展本校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专业。 (3)要把重点放在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和各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尤其是国家、省、校级 重点课程。

高校教材管理信息系统

《软件工程》实训报告 系别: 班级: 姓名:XXX 学号: 指导老师:XXX 日期:2013年6月 项目名称: 项目成员: 成员分工:

目录 1、可行性分析报告 2、需求分析报告 3、总体设计 4、软件详细设计 5、用户界面、数据库及其接口设计 6、测试设计方案 7、维护设计方案 8、软件项目管理与计划 9、总结 10、参考资料

高校教材管理信息系统 一、可行性分析报告 1、数据流图 2、数据字典 二、需求分析 1、系统开发的目的: 2、应用范围: 3、系统功能需求分析 4、系统数据建模(E-R图) 5、系统功能建模(状态图) 三、总体设计 1、系统层次图 四、详细设计 1、模块的详细设计 2、程序的流程图 3、模块的输出结果 五、用户界面、数据库及其接口设计 六、测试设计方案 七、维护设计方案 八、软件项目管理与计划 九、总结 十、参考资料

备注:高校教材管理信息系统说明:(用UML课程方式演示) 高校教材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高校扩大招生情况的出现,每一个高校需要处理的各种教材的数量逐年倍增。如何改变效率的原始教材管理方式,成为摆在高校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而建立高效的教材管理系统就是一个解决此问题的思路,这里介绍一个高校管理系统的建模实例。 c.1需求分析 高校教材管理系统的功能性需求综述如下: ●高校的每一个学生使用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登录系统之后,可以查询自己每个学期的教材使用情况, 也能够查询自己的教材费用。 ●高校的每个老师使用自己的姓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之后,能够查询自己教材的使用情况,也可以查询 自己的教材费用(供报销用)。 ●系统管理员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之后,能够输入教材订购计划、生成订购单、统计各个班级 教材费用和教材使用情况,同时,还可以更新胡删除学生、教师、教材等各类信息。 c.2 系统建模 在系统建模之前,首先需要在Rational Rose 2003中创建一个模型,并命名为“高校教材管理系统”,该名称将会在Rational Rose 2003的顶端出现,如图c-1所示。

校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专门学术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八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信息;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校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专门学术委员会工作、基层学术分委员会工作、学术事务直接相关的职能部门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 (三)对学术委员会讨论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 (四)提交与学校学术事务有关的提案; (五)严格保密学术委员会讨论的保密事项; (六)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七)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或由学术委员会授权专门委员会审定: (一)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申请设置或调整学科、专业、学术机构; (三)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六)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七)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八)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九)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需学术委员会或由学术委员会授权专门委员会进行评定:(一)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以及有关社会服务的重要成果;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三)学校教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学术水平; (四)研究生导师遴选; (五)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六)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分配及使用; (三)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五)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学校应当做出说明、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组织具有权威性和中立性的学术专家组,对举报的学术不端行

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议事规程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更好地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提高学术委员会议事效率,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展开,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议事范围 1.审议学科建设规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评审推荐重要科研项目、平台和成果; 3.评议科研改革的重大政策与措施; 4.评定重要学术标准和学术成果; 5.评议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高层次人才选拔人选; 6.指导和推进重大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 7.指导学术道德建设活动; 8.接受学校委托对其他有关重要学术事项进行论证、咨询和仲裁。 二、议题提交程序 1.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按学术委员会议事范围内容提出,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议题表》(附表),并附有翔实说明材料。 2.基层学术单位提交议题,应先报校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完成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议题表》。 3.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议题,可联合提交议题,在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协商的基础上,由一个部门牵头,提交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4.议题应经过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申请列入当月学术委员会会议的议题需提前15天提交至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对议题内容进行初审后交学术委员会主任审批。 5.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审核、批准会议议题及开会机构类别。 6.对于确定的议题,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并准备规范简明的会议材料。学术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指定一名或几名委员先行提出初审意见。 7.遇有紧急事项,由主任会议研究,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征求其他委员意见。 三、会议安排 1.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主任会议、分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工作组会议等)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举行,其中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到紧要情况,可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随时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 2.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准备会议,原则上应提前3天通知并将有关书面材料呈送给参会和列席会议人员。 四、议事要求与形式 1.学术委员会会议有应到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 2.学术委员会以推进学术进步、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议事各抒己见,决策民主集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3.对于需以记名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情况外,同意票达到实际到会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未到会委员不能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学院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推行教授治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高等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可根据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第四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其章程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规则 第五条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组成。 第六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根据学院学科和专业情况,学院学术委员会设委员15人,青年委员不超过20%。其中,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系(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人选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并参考专任教师结构比例合理确定系(部)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特邀委员由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科研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的学术研究氛围,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和规范学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参照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尊重学术平等,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管理中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领导下的学术组织,以民主集中的方式开展工作,非行政部门。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其中一名副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师发展部的校领导兼任,另一名由校长办公会遴选的正高级或特级教师担任,秘书长由教师发展部主任兼任。 学术委员会委员若干名,由不同学科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教师组成,尽量涵盖大多数学科。其中,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 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师为特聘委员。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教育理念先进,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一定的学术影响;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教科研工作的热情和引领教科研工作能力;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遴选等方式产生,具有专业代表性和公平性。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 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经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去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 (四)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校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学校给予学术委员相应工作津贴。 第十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规范学校教育科研的发展方向,对整个学校的课程实施、课堂教学、选修课、教学质量、教育科研等方面提供意见。

一﹑教材(讲义)编写﹑出版管理办法

教材建设与管理制度 教材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工具,完善的教材管理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培养合格人才的基本保证。为了加强我院教材建设和管理,保证教材质量和正常供应,根据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编写与选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材(讲义)编写、出版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教材编写质量,规划出版一批适合我院发展的、具有我院特色的、高质量的教材(讲义),规范教材(讲义)编写、出版管理,特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教材出版条件 1、为保证教材的编写质量,教材的主编应由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承担。公开出版教材的主编至少一人应具有副高或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 2、严格执行主编制度。凡编写的教材(包括院内讲义)均应聘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具有审稿能力、经验丰富、工作认真、对编者公正客观的人员担任主审。主审由主编负责推荐,主审名单随《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申请书》经系(部)教材建设小组审核签字后,报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备案。 3、为保证公开出版教材的质量,凡我院组织公开出版的教材应在院内使用过1-2遍,并多次征求有关教师和学生意见的讲义,经过修改方可申请公开出版。 4、为保证教材正常的库存量,凡我院参加编写的教材(讲义)的用书量一般考虑使用两届,对于我院主编的教改专业和重点建设课程教材政策可适当优惠。 (二)教材(讲义)编写、出版程序 1、申请 凡我院教师主编的教材(讲义),或与外单位合作主编、参编的教材(讲义)均需要向学院提出出版教材(讲义)申请,各系(部)教材建设小组根据各教研室的申请,制定教材编写计划,确定主编、主审人,经系(部)同意后,将《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申请书》报教务处汇总。教材编写申请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 2、审批

高校教材信息管理系统案例

[课堂案例分析] 案例51 基于Web的高校教材查询系统的分析与设计 1.开发背景 **高校是一所综合性高校,其涉及的专业课程多,教材用书种类多,数量大,传统的管理方法存在着效率低,易出错等诸多弊端,特别是学生、教师对教材使用情况了解相对较少,信息的透明度较低,与当前高校管理中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为此该校教材科开发了一套基于C/S的教材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六项处理功能:系统维护、教材订购计划管理、教材库存管理、教材销售处理、学生预收款管理、数据统计、查询与分析等功能。但是由于基于C/S的管理信息系统自身存在的使用范围小、地点固定等缺点,依然不能满足管理上的需要。如学生想知道教材科是否有某本书、想了解自己教材款的使用情况,教师想要预订下学期的教材等都必须亲自去教材科,一方面浪费了学生和教师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也加大了教材科的工作量,为此教材科希望在原有的基于C/S的教材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利用高校校园网的强大存储能力和方便的网络查询能力,采用流行的Browser/Server结构体系,将最终用户界面统一为浏览器,开发基于Web 的教材信息查询系统,更好地满足各类人员对教材信息管理的需求。 2.系统调查 通过对该高校教材科的业务工作进行的调查,我们发现该教材科的业务对象主要有三类:学生、教师和教材科,其相应的日常业务也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 (1)有关学生的业务 教材科对于学生的业务主要是为学生提供入学以来在教材科的购书详细资料的查询,存款详细资料的查询,剩余款项数额查询及学生对所需教材的查询等等。以往的方式是学生到教材科,提供自己的姓名、系别、年级,然后教材科在原始记录中查询。 (2)有关教师的业务 教师的业务主要是登记查询教师领书的信息,每学期开学,各系教师根据上学期预定的教材记录到教材科领取教材,并登记;每学期教师可以预定下学期所用教材,方式是教师在学期末到教材科,提供所需教材名称、教师个人信息等,然后教材科记录相应信息并制定相应采购计划。 (3)有关教材科的业务 教材科的业务主要是采购图书,发放教材,对库存图书、学生购书信息、教师(院系)领书的信息进行管理、统计。这其中涉及到所有有关教材的各种信息、数据,这部分也是教材科最主要、核心的业务。 通过对上述业务的归纳,可以画出该系统的功能体系图,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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