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回兴中心小学校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中心小学校

关于岗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遵照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08]41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渝人发[2008]141号)、渝北区人事局《关于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通知》(渝北人事发[2008]50号)和渝北区教委《关于印发<开展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北教[2009]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竞聘上岗的文件精神,通过鼓励竞聘上岗的办法,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扎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资源重组。

二、工作目标

以实行竞聘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充分整合现有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建立符合小学人事管理特点的运行机制,建设一支“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实现人事制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三、竞聘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纳入竞聘范围,不占岗位结构指标。

四、竞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设定岗位,按岗竞聘原则;

(四)坚持科学合理,持续发展原则。

五、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代德惠(校长)

成员:罗世光、黄义均、孟文鉴、谌清淑、秦吉海、廖鸿俊、王涛、汪洋、杨文芬、刘伟、王明进、孙仁美、李兴菊、袁斌、陈兴、陈玉瑶主要职能:组织评聘竞聘工作,包括拟定修改方案材料、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量化考核、决定聘任等评聘竞聘工作。

(二)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组长:秦吉海

组员:陈玉瑶余正勇汪洋杨文芬刘伟

主要职能:处理竞聘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员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岗位设置

根据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指标,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我校的岗位设置包括:

(一)管理岗位3个。其中七级职员岗位1个,八级职员岗位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共81个(其中在职在编79人,2006年7月1日及以后退休2人;在职在编的79人中副高2人,中级职称32人,助理

级45人),副高七级岗位2个;中级八级岗位6个,中级九级岗位9个,中级十级岗位17个;助理级十一级岗位25个,助理级十二级岗位21个。

七、岗位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工作,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政治素养好。

(二)具有较高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工作作风正派,敬业乐业,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志,关心爱护每一位幼儿,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声誉。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五)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

(六)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八、竞聘程序

1.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核编定岗,拟定方案材料。

2.公布方案。召开教职工大会和教代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讨论并完善方案材料,经教代会通过后公示,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3.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形式,参加竞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申请人员应具备的任职资格和岗位任职条件进行初审,确定竞聘人选。

5.测评考察。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提交的书面申请及该人员的日

常工作表现,按照竞聘上岗工作办法,分别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量化考核。

6.确定聘任。根据个人提供的材料及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初步聘任方案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按规定由学校主要领导实施聘任,签订聘任合同。

九、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4日前)。民主推荐,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园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原文学习相关文件政策。

(二)准备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制定方案办法,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任职条件。5月7日召开领导小组会、教代会,讨论完善相关材料,经教代会通过公示无异议后,5月10日上报审批。

(三)实施竞聘阶段。(上级部门审批后)

(四)总结阶段。(竞聘结束后)

十、工作要求

竞聘上岗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我校的发展稳定。各相关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为竞聘上岗工作稳妥顺利地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加大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正确认识竞聘上岗的目的和意义,统一认识,加大竞聘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向教职工宣传相关政策,营造和谐的竞聘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站在有利于学校可持续性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层层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严把关口,稳妥推进。各相关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深入领会、认真吃透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坚持以师为本,倾听群众心声,并从实际出发,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化解矛盾,确保竞聘工作的顺利完成。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中心小学校

二00九年五月

渝北区回兴中心小学校

岗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职工竞聘上岗是学校人事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渠道、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设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的重要举措。遵照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08]41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渝人发[2008]141号)、渝北区人事局《关于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通知》(渝北人事发[2008]50号)和渝北区教委《关于印发<开展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北教[2009]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岗位设置人员竞聘实施办法。

第二条竞聘上岗应坚持德才兼备、按岗竞聘,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竞聘范围

第三条本次竞聘上岗的范围对象为回兴小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纳入竞聘范围,不占岗位结构指标。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岗位设置。根据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指标,结合学校发展需

1、管理岗位。共3个,即七级职员岗位1个,八级职员岗位2个。

2、专业技术岗位。共81个(其中在职在编79人,2007年及以后退休2人;在职在编的79人中副高2人,中级职称32人,助理级45人),副高七级岗位2个;中级八级岗位6个,中级九级岗位9个,中级十级岗位17个;助理级十一级岗位25个,助理级十二级岗位21个。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产生办法:

1、校长作为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自然成为领导小组的组长不参与推荐选举。

2、领导小组的其他人员采用民主推荐产生。具体方法是:由教代会提名候选名单18名(每个年级必须有2-3名的候选代表,其中专任教师代表13名),然后由全体教师选举产生领导小组正式成员16名。

第七条成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组长:秦吉海(工会主席)

组员:陈玉瑶余正勇汪洋杨文芬刘伟王天华

主要职能:处理竞聘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员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岗位任职条件

第八条参加竞聘上岗的教职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工作,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政治素养好。

(二)具有较高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工作作风正派,敬业乐业,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志,关心爱护每一位幼儿,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声誉。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五)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第九条各类岗位具体任职条件参照《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说明书》

第六章竞聘程序

第十条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核编定岗,拟定方案材料。

(二)公布方案。召开教职工大会和教代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讨论并完善方案材料,经教代会通过后公示,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形式,参加竞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申请人员应具备的任职资格和岗位任职条件进行初审,确定竞聘人选。

(五)测评考察。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提交的书面申请及该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按照竞聘上岗工作办法,分别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量化考核。

(六)确定聘任。根据个人提供的材料及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初步聘任方案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按规定由学

校主要领导实施聘任,签订聘任合同。

第七章竞聘办法

第十一条各类岗位的具体竞聘办法为:

(一)管理岗位竞聘办法

1.竞聘条件:竞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任职资格和管理岗位各层级的具体任职资格。

2.竞聘办法:根据学校内设机构、干部职员状况及区人事局下达的岗位结构控制比例,按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办法聘用,具体如下:

(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办法

1、竞聘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任职条件和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的具体任职条件。调入教师不足一年和借用、借调人员只能竞聘同级别的最低档。

2、竞聘办法:

符合岗位竞聘条件和任职年限要求者,可申请竞聘一个岗位。不申请的教师视为同级别的最低档处理,并不做考核。如竞聘者多于岗位数,先按下列项目分别计分,后计算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按指标控制比例聘入专业技术相应岗位,余下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计分项目如下:

①工作年限(15分):从事教育工作满一年得0.5分(以实际教龄计算),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算,超出部分分值算作附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②任职年限(5分):任现职满一年得0.25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超出部分分值算作附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计算时间为任该职务起薪时间起至2009年4月30日止(以整年计算)。

③支教工作(1.5分)

区内支教每年1.5分,区外支教每期1.5分。

(2)学历层次(2.5分)

教师学历须是国家或者地方认可的学历文凭。50周岁以下教师,本科计2.5分,专科学历计2分,中师学历计1.5分; 50周岁以上教师,专科计2.5分,中师学历计2分。

(3)教育教学质量(16分)

以近三年年度考核分值的平均分值为计算分数,在参加竞聘的人员中,平均分值最高分值者计16分,其余人员按个人平均分值除以最高分值再乘以16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所得分值为本人教育教学质量分值。

说明:调入教师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按上一年年度考核分值的90%计算;调入教师满两年不足三年的按上两年年度考核平均分值的95%计算;因休产假只有两年年度考核的按两年年度考核的平均分值计算;其余部分班子成员和个别教师由于近三年未进行教师个体评价考核,现他们的年度考核按该年度全体教师的平均分值与最高分值的和除以2计算。

(4)获奖加分(10分)

任现职以来获国家教育部表彰的先进个人加4分(国家教育部下一级加2分,再下一级加1分);市政府、市委表彰的先进个人(含授予的骨干教师称号)加3分(与市教委同级加1.5分,市教委下一级加1分);区委区府表彰的先进个人(含授予的骨干教师称号)加2分(与区教委同级加1分,区教委下一级加0.5分)。

②论文类

在CN和ISS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加2分,其余刊物不加分。

论文(含案例)、网页制作和教师课件制作获奖:国家级教育部级一等奖加2分(教育部下一级一等奖加1.2分,再下一级一等奖加0.8分)、市政府级一等奖加1.5分(市教委级一等奖加0.9分、再下一级一等奖加0.6分)、区政府级一等奖加0.5分(区教委级一等奖加0.3分,区教委下一级加0.2分)。明:所获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0.6:0.4计入总分。

如果同一篇论文获奖且发表只计最高一项分值。

③优质课

获奖:国家教育部级一等奖加5分(教育部下一级一等奖加3分,再下一级一等奖加2分)、市教委级一等奖加4分(教科院级加2.4分,再下一级加1.6分)、区教委级一等奖加3分[区教委下一级(含教研室和教科所)加1.8分]。说明:获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0.6:0.4计入总分。其余的不加分。

④科研成果

获奖:国家教育部级一等奖加5分、市教委级一等奖加4分、区教委级一等奖加3分(说明:获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0.6:0.4计入总分,加分人员仅限主研人员且平均分摊等级分值),个人的课题论文按论文获奖

⑤前面四项未列入的奖项不加分,获奖计分年限从任现职起至2009年4月30日至。获奖得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超出部分分值算作附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个别奖项不能确定的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同一项活动和同一个项目不累计加分,只记最高分值。

以上加分以文件、出版书刊或证书原件为依据。

(5)民主测评(共30分)

测评方式:民主测评采取不同职称分优、良、合格三个等级固定比例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不按规定打分的视为费票。

分值计算:优计30分,良计29分,合格计28分,

(6)竞聘领导小组评议(20分)

测评方式:领导小组测评采取不同职称分优、良、合格三个等级固定比例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不按规定打分的视为费票。

分值计算:优计20分,良计19分,合格计18分,

(7)综合考核

每一位竞聘人员以上六项分值的总分为该竞聘人员的综合考核得分,综合考核得分是岗位设置竞聘的最终得分。

(8)正式竞聘

根据综合考核的得分,对符合竞聘条件且申请竞聘该级的人员从高到低进行聘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按工作年限附加分、任职年限附加分和获奖加分附加分的先后高低进行聘用。未聘为该级的人员降低一级进行竞聘。

第八章管理与待遇

第十二条经核准备案同意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

原则,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明确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照所聘岗位及相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对被聘者原则上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待聘。聘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方可续聘。

第十五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解除聘任合同: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二)严重失职或违反工作纪律,给学校保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三)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15个工作日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师德败坏,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六)其他不履行法定教师义务的行为。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竞聘上岗工作的纪律和监督,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凡竞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规定严肃惩处,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竞聘上岗工作应接受渝北区人事局和渝北区教委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八条开展竞聘上岗工作过程中,如遇本人或亲属,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

第十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经教代会审议通过,上报区教委、区人事局审批核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回兴小学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渝北区回兴中心小学校

二00九年五月

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

4、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

5、工作任劳任怨,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能力

能胜任一个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业绩较好,能较好地发挥带头作用和骨干示范作用,能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改工作、教育科研工作和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独立承担区级以上课题研究,近五年内曾担任一个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组长或副组长或主研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备中学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

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的任职资格,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规定。无违规行为。

4、近三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70天,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迟到和早退累计不超过5次。无旷工。

5、具有小学教师以上资格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6、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

1、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

3、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

4、工作任劳任怨,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能力

能胜任一个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业绩较好,能较好地发挥带头作用和骨干示范作用,能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改工作、教育科研工作和实施教育教学工作。50岁以下教师能独立承担区级以上课题研究,近五年内曾担任一个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组长或副组长或主研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备小学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任职现职三年以上。

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50岁以上的教师可以是中师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3、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处、校级干部职务两项以上,并能胜任工作;或担任过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一项职务;或坚持辅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效果非常显著。

4、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规定。无违规行为。

5、近三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70天,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迟到和早退累计不超过5次。无旷工。

6、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

一、政治思想: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

正派、光明磊落。

4、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

5、工作任劳任怨,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能力

能胜任一个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业绩较好,能较好地发挥带头作用和骨干示范作用,能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改工作、教育科研工作

和实施教育教学工作。40岁以下教师能独立承担区级以上课题研究,近五

年内曾担任一个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组长或副组长或主研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备小学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

2、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3、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处、校级干部工作中的一项

职务,并能胜任工作;或坚持辅导学生课外教育活动,效果非常显著。

4、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规定。无违规行为。

5、近三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70天,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迟到和早

退累计不超过5次。无旷工。

6、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光明磊落。

4、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

5、工作任劳任怨,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能力

能胜任一个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业绩较好,能较好地发挥带头作用和骨干示范作用,能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改工作、教育科研工作和实施教育教学工作。40岁以下教师能独立承担区级以上课题研究,近五年内曾担任一个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组长或副组长或主研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备小学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

2、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3、担任过班主任工作、团队辅导员;或坚持辅导学生课外教育活动,效果好。

4、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规定。无违规行为。

5、近三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70天,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迟到和早退累计不超过5次。无旷工。

6、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光明磊落。

4、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

5、工作任劳任怨,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能力

能胜任一个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业绩较好,能较好地发挥带头作用和骨干示范作用,能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改工作、教育科研工作和实施教育教学工作。40岁以下教师能独立承担区级以上课题研究,近五年内曾担任一个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组长或副组长或主研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备小学一级教师的任职条件。

2、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3、担任过班主任、辅导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处、校级干部中一项职务三年以上,并能胜任工作;或坚持辅导学生课外教育活动,效果较好。

4、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规定。无违规行为。

5、近三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70天,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迟到和早退累计不超过5次。无旷工。

6、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光明磊落。

4、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

5、工作任劳任怨,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能力

能胜任一个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业绩较好,能较好地发挥带头作用和骨干示范作用,能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改工作、教育科研工作和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三、基本条件

1、具备小学一级教师的任职条件。

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取得小学一级教师的任职资格;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或坚持辅导学生课外教育活动。

3、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规定。无违规行为。

4、近三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70天,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迟到和早退累计不超过5次。无旷工。

5、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