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中国心力衰竭防治指南解读

2014 年中国心力衰竭防治指南解读
2014 年中国心力衰竭防治指南解读

2014 年中国心力衰竭防治指南解读

一、心力衰竭的流行现状

研究显示,中国 35-74 岁人群中,心力衰竭患者约有 400 万,慢性心衰的发病率男性为 0.7% ,女性为 1.0% ,心力衰竭患者住院后 30 天的死亡率为 5.4% 。北京 301 医院对 1993-2001 年因慢性心力衰竭住院的 6949 例患者进行病因分析,可以看到,冠心病居于首位,占 45% 。其次是高血压、心脏瓣膜病和糖尿病。我国 42 家不同医院 10714 例心衰住院病例回顾性调查显示,心力衰竭主要死亡原因是急性左心衰竭( 59% ),其次为心律失常( 13% )、猝死( 13% )。如何更好地控制心力衰竭是心血科医生面临的一个严峻任务。

二、我国心力衰竭指南的变迁

2007 年我国制订了《慢性心力衰竭诊断治疗指南》, 2010 年制订了《急性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 2014 年《中国心力衰竭诊治和治疗指南》是在 2007 版和 2010 版的基础上参考了近年发布的临床证据,进行更新而发布的一部指南。内容非常丰富,从心衰的定义、流行病学、慢性心衰的评估、急性心衰、难治性终末期心衰、右心衰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PPT4 显示的是该指南的专家团队,共有 69 位专家参与。指南发表在 2014 年 2 月的《中华心血管病杂志》上,全文共 24 页。

PPT5 显示的是该指南的框架结构,全文共 4.6 万字,主要有前言和正文。正文主要包括临床评估、治疗及随访管理和整体治疗。治疗主要涵盖以下 6 个方面:慢性心力衰竭的治疗、舒张性心力衰竭的治疗、急性心力衰竭的治疗、难治性终末期心力衰竭的治疗、心衰合并临床情况的治疗、右心衰竭的治疗。

该指南中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 7 个方面:慢性心衰类型名称和诊断标准的修订;增加了急性心衰的内容;推荐应用 BNP/NT-proBNP 动态监测评估慢性心衰治疗效果;醛固酮拮抗剂适用人群扩大至所有伴有症状 (NYHA Ⅱ - Ⅳ级 ) 的心衰患者;推荐应用单纯减慢

心率的药物伊伐布雷定; CRT 适用人群扩大至 NYHA Ⅱ级心衰患者;提出患者教育、随访和康复治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该指南中重要强调了一些新的理念和新的方案:更新了慢性心衰药物治疗的步骤和路径;提出心衰标准 ( 或基础 ) 治疗的金三角概念;提出了实施治疗步骤和路径的具体建议;降低心率可能成为心衰和心血管病未來治疗的新靶标。

三、指南解读

(一)慢性心力衰竭的分类

慢性心力衰竭根据射血分数分为: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收缩性心衰)和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舒张性心衰)。

1. 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

患者通常有典型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左室射血分数≤ 40% 。

2. 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

具有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左室射血分数正常或轻度降低,且左室没有明显扩大,左室射血分数( LVEF )≥ 50% ,存在相关结构性心脏病和(或)舒张性心功能障碍,超声心动图检查无瓣膜病,并排除心包疾病、肥厚性心肌病、限制性心肌病等。

(二)慢性心衰发生阶段划分

心力衰竭的阶段分为 A 、 B 、 C 、 D4 个阶段。

1. 阶段 A

又称为前心衰阶段。患者是心力衰竭的高发危险人群,尚无心脏的结构或功能异常,也无心衰的症状和(或)体征。通常临床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患者未发展到结构性心脏病,也未出现心力衰竭症状时,则属于心力衰竭的 A 阶段。

2. 阶段 B

患者无心衰的症状或体征,但检查已发现结构性心脏病的证据,如左室肥厚或无症状的心脏瓣膜病,或陈旧心肌梗死。

3. 阶段 C

称为临床心衰阶段,患者已有基础的结构性心脏病,以往或目前有心衰的症状和(或)体征。

4. 阶段 D

又称为难治性终末期,患者有进行性结构性心脏病,虽经积极的内科治疗,休息时仍有症状,且需要特殊干预。多见于因心衰须反复住院,且不能安全出院者。

心衰的阶段划分正是体现了重在预防的概念,其中预防患者从阶段 A 进展至阶段 B ,即防止发生结构性心脏病,以及预防从阶段 B 进展至阶段 C ,即防止出现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尤为重要。

(三)心衰患者需要完善的检查

1. 常规检查

( 1 )超声心动图: I 类 C 级推荐,为收缩和舒张功能的客观指标。初始评估心衰或有心衰症状的患者都应进行超声心动图的测量。如果病情发生变化或需要评估治疗效果时,应重复超声心动图测定。

( 2 )心电图: I 类 C 级推荐,心电图可以提供患者既往有无心肌梗死、左室肥厚、心肌损害和心率失常等相关信息。

( 3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液分析、血生化、心肌酶谱、胆红素、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血脂和甲状腺功能等,都应列为心衰患者的常规检查。

( 4 ) X 线胸片: IIa 类 C 级推荐,可以提供有无心脏增大、肺淤血、肺水肿以及肺部疾病的信息。

( 5 ) BNP 和 NTproBNP

可以判断心力衰竭的治疗效果以及远期预后。 BNP 是心力衰竭患者非常重要的生物学标志物。既往对于可疑心力衰竭的患者可以进行 BNP 或 NTproBNP 测定,如

BNP<100pg/ml , NT-proBNP<400pg/ml ,可除外心力衰竭。如 BNP>400pg/ml ,

NT-proBNP>2000pg/ml ,考虑慢性心力衰竭。如果 BNP 在 100-400pg/ml , NT-proBNP 在400-2000pg/ml ,属于疑诊心力衰竭。

新指南中不仅强调了 BNP 在诊断和鉴别诊断中的意义,且确定了 BNP 在评价心衰严

重程度和预后方面的意义。 BNP<100pg/ml , NT-proBNP<300pg/ml ,可排除急性心力衰竭。BNP<35pg/ml , NT-proBNP<125pg/ml ,可排除慢性心力衰竭。经治疗后, BNP 或 NT-proBNP 与基线相比,如果水平降幅≥ 30% ,可认为治疗有效。

2. 特殊检查

( 1 )心脏核磁:当超声心动图检查不能确诊时,心脏核磁是最好的替代影像学检查方法。对特殊心肌病、心脏肿瘤或心包疾病,心脏核磁可帮助明确诊断。对于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更是首选的检查手段。

( 2 )冠脉造影

主要用于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心脏停搏的患者,可鉴别缺血或非缺血的心肌病。

( 3 )负荷超声心动图

包括运动和药物负荷实验,可以检出是否存在可诱发的心肌缺血和心肌缺血的严重程度,判断心肌的存活程度。

( 4 )经食道超声心动图

经胸超声不明确心脏结构时可使用经食道超声心动图。

( 5 )心肌活检

是 IIa 类 C 级推荐,用于不明原因心肌病的诊断,但诊断价值非常有限。

(四)慢性心衰的治疗目标

治疗目标是改善症状,防止和延缓心室重构,减少住院,改善患者的生存率。新目标

不只关注生存率,还关注患者的生活质量、住院率等更人性化的方面。新指南中指出心力衰竭治疗的“金三角”,即 ACEI/ARB 、β受体阻滞剂以及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对抑制 RAAS 系统和交感神经兴奋,心肌重构有良好的作用。

(五)慢性 HF-REF 治疗处理流程

对于 NYHA 心功能 II-IV 级的慢性收缩性心衰患者,如果存在充血性心衰的症状和体征,推荐药物是利尿剂,在患者病情稳定或能耐受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联合应用 ACEI( 或 ARB) 以及β受体阻滞剂。如果没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和体征,可以考虑用 ACEI( 或 ARB) 及

β受体阻滞剂。经治疗后,再次评估 NYHA 心功能分级,如果仍为Ⅱ - Ⅳ级, LVEF ≤ 35% ,建议加用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从而形成心衰治疗的“金三角”。继续评估,如果患者的NYHA 心功能分级在Ⅱ - Ⅳ级, LVEF ≤ 35% ,窦性心律≥ 70 次 / 分时,加用伊伐布雷定进行治疗。经评估后, NYHA 心功能分级在Ⅱ - Ⅳ级, LVEF ≤ 45% ,可联合加用地高辛。

实施慢性收缩性心力衰竭新流程的具体建议有以下几点:

1.ACEI 和β受体阻滞剂开始应用的时间

过去强调必须应用利尿剂使液体潴留消除后才开始加用。新指南去掉这要求。对轻中度水肿,尤其住院患者,可与利尿剂同时使用。

2.ACEI 与β受体阻断剂谁先谁后的问题

β受体阻滞剂和 ACEI 两种药物谁先谁后的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但两药孰先孰后并不重要,关键是尽早合用。

3. 尽早形成“金三角”

避免发生低血压、高血钾症、肾功能损害。

(六)慢性心力衰竭的治疗观念更新

1. 限钠观念的更新

( 1 )稳定期的心衰患者,限制钠摄入不一定获益,正常饮食可改善预后。

( 2 )心功能 III-IV 级充血性症状和体征患者有益。

( 3 )心衰急性发作伴有容量负荷过重的患者,通常要限制钠摄入 <2g/d 。

2. 限水观念的更新

( 1 )严重低钠血症(血钠< 130mmol/L) ,液体摄入量应< 2L/d 。

( 2 )轻中度症状的患者常规限制液体可能没有益处。

(七)慢性心衰的药物治疗

慢性心衰药物治疗的常用药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改善预后的药物,包括 ACEI/ARB 药物、β受体阻滞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另一类是改善症状的药物,主要包括利尿剂、地高辛、伊伐布雷定等。

1.ACEI 和 ARB 类药物

ACEI 和 ARB 类药物是心力衰竭治疗的基石,大量的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心力衰竭患者服用 ACEI 和 ARB 药物能明显改善预后。

( 1 )适应证:包括所有 EF 值下降的心衰患者,必须且终身使用,除非有禁忌证 ( Ⅰ类, A 级 ) ;阶段 A ,即心衰高发危险人群,应该考虑用 ACEI 来预防心衰(Ⅱ a 类,A 级);不能耐受 ACEI 的患者使用 ARB( Ⅰ类, A 级 ) 。

( 2 )禁忌证:曾发生喉头水肿、无尿性肾功能衰竭、妊娠。

( 3 )慎用:双侧肾动脉狭窄、血肌酐 >3mg/dl , k > 5.5mmol/L 、收缩压<

90mmHg ,左室流出道梗阻。

( 4 )应用方法:从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直至达到目标剂量。

2. β受体阻滞剂

( 1 )适应证:所有慢性收缩性心衰患者均必须终身应用;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 Ⅰ类, A 级 ) 。

( 2 )禁忌证:伴Ⅱ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

( 3 )分类:高心脏选择性、非心脏选择性、兼有α和β受体双重阻滞的药物。

( 4 )如何选用:尽量选择亲脂性、心脏选择性,常用比索洛尔、卡维地洛、美托洛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达最大耐受剂量。

3. 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 1 )适应证:随着更多临床实验证据的引入,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对于心衰治疗的适应证已经从 III/IV 及扩大到 II 级心功能。所有 EF ≤ 35%, 已用 ACEI/ARB 和β受体阻滞剂,仍持续有症状 (NYHA Ⅱ - Ⅳ级 ) ( I 类, A 级)。 AMI 后、 LVEF ≤ 40% ,有心衰症状或既往有糖尿病史,也推荐使用( I 类, B 级)。

( 2 )禁忌证:血钾 >5.0mmol/L ,肌酐 >2.5mg/dL 或 eGFR<30mL/min/1.73m 2 ) 。

( 3 )应用方法: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依普利酮 12.5-25mgq.d ,或螺内酯

10-20mgq.d 。

4. 利尿剂

( 1 )适应证:有液体潴留证据的所有心衰患者均应给予利尿剂( I 类, C 级)。

( 2 )应用方法:从小剂量开始,体重每日减轻 0.5-1.0kg 为宜,病情控制后以最小有效剂量长期维持,每日体重的变化是最可靠的监测指标。

对于急性心衰,首选袢利尿剂,如呋塞米、托拉塞米。对于轻度液体潴留、伴有高血压者,可以选用噻嗪类利尿剂。目前临床有一种新型利尿剂——托伐普坦,为血管加压素 V2 受体的拮抗剂,具有排水不排钠的特点,对于难治性心力衰竭、顽固性水肿效果非常好。适应证主要包括:常规利尿剂抵抗、低钠血症、顽固性水肿。

5. 地高辛

( 1 )适应证(Ⅱ a 类, B 级):已用利尿剂、 ACEI (或 ARB )、β受体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而仍持续有症状; LVEF ≤ 45% ;伴有快速心室率的房颤患者尤为适合。

( 2 )应用方法: 0.125-0.25mg/d ,老年或肾功能受损者剂量减半,已应用不宜轻易停用。 NYHA Ⅰ级者不应用。

6. 伊伐布雷定

( 1 )作用机制:伊伐布雷定是特异性心脏起搏电流 (If) 抑制剂。起搏电流是电流是在超级化过程中被缓慢激活的内向钠、钾离子流 , 它决定着舒张期去极化曲线趋向于阈电位的斜率 , 控制着连续动作电位的间隔。因此,应用伊伐布雷定后,可以以剂量依赖性方式抑制心脏起搏电流,从而降低窦房结节律 , 由此减慢心率。

β受体阻滞剂也有减慢心率的作用,但在减慢心率的同时,抑制交感兴奋,也有减低心肌收缩率的作用。

( 2 )相关试验:一项研究共录选 6505 例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入选标准:心率≥ 70 次 / 分,窦性心律, EF ≤ 35% 。在常规治疗基础上随机分为安慰剂组和伊伐布雷定组。中位数随访是 22.9 个月。从 PPT26 的图片上可以看到和安慰剂对比,伊伐布雷定组的心源性死亡和心衰再入院率得到明显下降。但该研究中,伊伐布雷定在心衰中只作为β受体阻滞剂的补充,没有作为替代治疗。

1991 年 SOLVD 研究发现,心衰患者应用 ACEI 可以进一步降低人群心衰的死亡率。1999 年 CIBIS 研究发现,心衰患者在应用 ACEI 的基础上加用β阻滞剂可使死亡率进一步下降。 2010 年 SHIFT 研究发现,加用伊伐布雷定可进一步降低心力衰竭患者的死亡率。因此我们认为,在标准治疗的基础上,伊伐布雷定可使心衰患者进一步获益。

( 3 )应用指征:窦性心律的 HF-REF 患者,在使用了 ACEI (或 ARB )、β受体阻滞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且已达到推荐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心率仍然≥ 70 次 / 分,持续有症状( NYHA Ⅱ - Ⅳ级)可以考虑加用伊伐布雷( IIa 类, B 级)。

( 4 )应用方法:起始 2.5mg , 2 次 / 日,最大 7.5mg , 2 次 / 日。根据心率调整用量,患者静息心率宜控制在 60 次 / 分左右,不宜低于 55 次 / 分。

( 5 )不良反应:心动过缓,光幻症,视力模糊,心悸、胃肠道反应等,均少见。

(八)心力衰竭的非药物治疗

1. 治疗流程

心力衰竭经过优化药物治疗 3-6 个月后, NYHA 心功能分级为Ⅲ - Ⅳ级且 LVEF ≤35% ,如果为窦性心率,并有左束支传导阻滞, QRS ≥ 120ms ,考虑 CRT/CRT-D 治疗。如果为窦性心率,非左束支传导阻滞且 QRS ≥ 150ms ,考虑 CRT/CRT-D 治疗。

经优化药物治疗后, NYHA 心功能分级为Ⅱ级, LVEF ≤ 30% ,窦律,左束支传导阻滞且 QRS ≥ 130ms ,考虑 CRT/CRT-D 。如果是非 LBBB 且 QRS ≥ 150ms 考虑 CRT/CRT-D 治疗。

NYHA 心功能分级为Ⅲ - Ⅳ级且 LVEF ≤ 35% 可以考虑 ICD 的一级预防。

如果 NYHA 心功能分级为Ⅱ级, LVEF ≤ 35% ,可以考虑 ICD 的一级预防。

总体而言,对于 NYHA 心功能分级为Ⅱ级的患者,可以考虑进行非药物治疗。

2.CRT 的适应证

从原来的Ⅲ - Ⅳ级扩大到Ⅱ级,但并不是所有的Ⅱ级都需要进行 CRT 治疗,还有严格的限定。

如果有 LBBB 且 QRS ≥ 150ms 是 I 类, A 级推荐;如果 LBBB 且 150ms > QRS ≥130ms ,是Ⅱ a 类, B 级推荐;非 LBBB 但 QRS ≥ 150ms 是Ⅱ b 类, A 级推荐。

以下情况不做积极推荐:右束支阻滞;已作心脏起搏,现出现心衰;房颤: LVEF ≤ 35%+ 房颤 , 需尽可能保证双室起搏( IIa ),如达不到 90% 以上的双室起搏,可以考虑消融房室结。

(九)射血分数保留性心衰的治疗

治疗是主要针对症状、并存疾病及危险因素的综合性治疗。

1. 积极控制血压

收缩压应< 130/80mmHg (Ⅰ类, A 级),优选β受体阻滞剂、 ACEI 或 ARB 。

2. 应用利尿剂

消除液体潴留和水肿 ( Ⅰ类, C 级 ) 。

3. 治疗基础疾病和合并症

控制慢性房颤的心室率 ( Ⅰ C) 。

4. 改善心肌缺血

应考虑冠脉血运重建术(Ⅱ a 类, C 级),改善患者的心肌缺血。

四、总结

(一) BNP 和 NT-proBNP 对心衰诊断的排除标准

急行心衰或慢性心衰恶化,如 Pro-BNP<300pg/ml 或 BNP<100pg/ml ,可以除外心衰。非急行心衰(心衰稳定期),如 Pro-BNP<125pg/ml 或 BNP<35pg/ml ,可以排除心衰。

(二)限盐及限水

轻中度心衰及心衰稳定期不主张积极限盐及限水治疗,应尽量让患者有良好的饮食,改善预后。

(三)伴有液体滞留的心衰患者

首选应用利尿剂改善症状(如袢利尿剂),对于有严重低钠血症及肾功能不全者可以使用新型利尿剂托伐普坦。在利尿剂的基础上应尽快联合心衰治疗的黄金搭档,即 ACEI 和β受体阻滞剂。

(四)心力衰竭的常用药物

ACEI 、β - 受体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称为心衰治疗的金三角,可以改善患者的预后。改善症状的药物主要包括利尿剂、地高辛以及伊伐布雷定。

(五)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MRA )适应证的扩展

心功能由原来 III-IV 级扩大到 II 级。

(六)推荐窦房结阻滞剂伊伐布雷定

在使用 ACEI 、β受体阻滞剂、 MRA 后, EF 仍≤ 35% ,窦性心率≥ 70bpm ,仍有症状者可以考虑应用伊伐布雷定。

(七)心脏再同步治疗( CRT )适应证的扩展及限制

1. 心功能条件放宽

由 NYHAIII-IV 及扩大到 NYHAII 级, EF ≤ 30 %。

2. 对 QRS 宽度及形态有更严格的限制,强调 LBBB 图形

通常 LBBB 图形: QRS 时限≥ 130ms ;非 LBBB 图形: QRS ≥ 150ms 。

(八)强调指南导向药物治疗

强调以患者为中心的心力衰竭患者系统管理;根据指南推荐,应加强患者教育、随访和康复治疗。

选择个性化的治疗药物,患者在病情稳定下应尽早开始规范的康复治疗和训练,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降低再住院率。

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4

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4 心力衰竭(简称心衰)是由于任何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导致心室充盈或射血能力受损的一组复杂临床综合征,其主要临床表现为呼吸困难和乏力(活动耐量受限),以及液体潴留(肺淤血和外周水肿)。心衰为各种心脏疾病的严重和终末阶段,发病率高,是当今最重要的心血管病之一。 据我国部分地区42家医院,对10 714例心衰住院病例回顾性调查发现,其病因以冠心病居首,其次为高血压,而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比例则下降;各年龄段心衰病死率均高于同期其他心血管病,其主要死亡原因依次为左心功能衰竭(59%)、心律失常(13%)和猝死(13%)。 依据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心衰可分为LVEF降低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reduced 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fraction,HF-REF)和LVEF保留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preserved 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HF-PEF)。一般来说,HF-REF指传统概念上的收缩性心衰,而HF-PEF指舒张性心衰。LVEF保留或正常的情况下收缩功能仍可能足异常的,部分心衰患者收缩功能异常和舒张功能异常可以共存。LVEF是心衰患者分类的重要指标,也与预后及治疗反应相关。根据心衰发生的时间、速度、严重程度可分为慢性心衰和急性心衰。在原有慢性心脏疾病基础上逐渐出现心衰症状、体征的为慢性心衰。慢性心衰症状、体征稳定1个月以上称为稳定性心衰。慢性稳定性心衰恶化称为失代偿性心衰,如失代偿突然发生则称为急性心衰。急性心衰的另一种形式为心脏急性病变导致的新发心衰。 心衰的主要发病机制之一为心肌病理性重构,导致心衰进展的两个关键过程,一是心肌死亡(坏死、凋亡、白噬等)的发生,如急性心肌梗死( AMI)、重症心肌炎等,二是神经内分泌系统过度激活所致的系统反应,其中肾素一血管紧张素一醛固酮系统( RAAS)和交感神经系统过度兴奋起着主要作用。切断这两个关键过程是心衰有效预防和治疗的基础。 根据心衰发生发展的过程,从心衰的危险因素进展成结构性心脏病,出现心衰症状,直至难治性终末期心衰,可分成前心衰(A)、前临床心衰(B)、临床心衰(C)和难治性终末期心衰(D)4个阶段(表1)。这4个阶段不同于纽约心脏协会( NYHA)的心功能分级。心衰是一种慢性、自发进展牲疾病,很难根治,但可预防。心衰的阶段划分正是体现了重在预防的概念,其中预防患者从阶段A进展至阶段B,即防止发生结构性心脏病,以及预防从阶段B进展至阶段C,即防止出现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尤为重要。 表1心衰发生发展的各阶段 阶段定义患病人群 A(前心衰阶段)患者为心衰的高发危险人群,尚无心脏结构或功能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患者;肥胖、代谢综合征患者;有常,也无心衰的症状和(或)体征应用心脏毒性药物史、酗酒史、风湿热史,或心肌病家 族史者等 B(前临床心袁阶段)患者从无心衰的症状和(或)体征,但已发展成结构性心左心室肥厚、无症状性心脏瓣膜病、以往有心肌梗死史脏病的患者等 C(临床心衰阶段)患者已有基础的结构性心脏病,以往或目前有心衰的症有结构性心脏病伴气短、乏力、运动耐量下降者等 状和(或)体征 D(难治性终末期心患者有进行性结构性心脏病,虽经积极的内科治疗,休因心衰需反复住院,且不能安全汁j院者;需长期静脉用衰阶段)息时仍有症状,且需特殊干预药者;等待心脏移植者;应用心脏机械辅助装置者 慢性心衰的治疗白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有重大的转变:从旨在改善短期血液动力学状态转变为长期的修复性策略,以改变衰竭心脏的生物学性质;从采用强心、利尿、扩血管药物转变为神经内分泌抑制剂,并积极应用非药物的器械治疗。心衰的治疗目标不仅是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更重要的是针对心肌重构的机制,防止和延缓心肌重构的发展,从而降低心衰的病死率和住院率。 本指南包括成人慢性心衰和急性心衰的诊断和治疗,涵盖心衰的药物及非药物治疗。 本指南在2007年“慢性心力衰竭诊断治疗指南”和2010年“急性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阳1的基础上,参考近年来发布的新药物和新技术应用的临床证据,进行了内容更新,为心衰的诊治提供依

2014中国心衰指南

心力衰竭 定义:心力衰竭(简称心衰)是由于任何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导致心室充盈或射血能力受损的一组临床综合征。 临床表现:主要为呼吸困难和乏力(活动耐量受限),以及液体潴留(肺淤血和外周水肿)。 心衰为各种心脏疾病的严重和终末阶段,发病率高,是当今重要的心血管病之一 依据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心衰可分为LVEF降低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reduced 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HF-REF)和LVEF保留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preserved 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HF-PEF)。 根据心衰发生的时间、速度、严重程度可分为慢性心衰和急性心衰。 在原有慢性心脏疾病基础土逐渐出现心衰症状、体征的为慢性心衰。慢性心衰症状、体征稳定1个月以上称为稳定性心衰。 慢性稳定性心衰恶化称为失代偿性心衰,如失代偿突然发生则称为急性心衰。急性心衰的另一种形式为心脏急性病变导致的新发心衰。 心衰发生发展过程,从心衰的危险因素进展成机构性心脏病,出现心衰症状,直至难治性终末期心衰,可分为(表1): 前心衰(A) 前临床心衰(B) 临床心衰(C) 难治性终末期心衰(D) 心衰的阶段划分体现了重在预防的概念,预防患者从阶段A进展至阶段B,即防治发生机构性心脏病;预防 慢性心衰患者的临床评估 (一)判断心脏病的性质及程度 1.病史、症状及体征:心衰患者多因下列3种原因之一就诊:运动耐量降低,液体潴留以及其他心源性或非心源性疾病,均会有相应症状和体征。接诊时要评估容量状态及生命体征,监测体质量,估测颈静脉压,了解有无水肿、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以及端坐呼吸。 2.心衰的常规检查:是每位心衰患者都应当做的检查, (l)二维超声心动图及多普勒超声(I类,C级):可用于: ①诊断心包、心肌或心瓣膜疾病。 ②定量分析心脏结构及功能各指标。

解读中国心力衰竭指南2014

解读中国心力衰竭指南2014 1 新指南的基本内容 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4(简称新指南)於今年2月发表。新指南包括四大主题:心力衰竭(心衰)的诊断和检查、慢性心衰的处理、急性心衰的处理,以及心衰的综合治疗和随访管理。其内容重点在治疗,主要涉及慢性收缩性心衰的治疗、舒张性心衰的治疗、急性心衰的治疗、难治性终末期心衰的治疗、心衰合并临床情况的治疗和右心衰竭的治疗6亇方面。 2 新指南主要修订内容 重要的修改要点 (1)醛固酮拮抗剂适用人群扩大至所有伴有症状(NYHAⅡ-Ⅳ级)的心衰患者;(2)推荐应用单纯减慢心率的药物伊伐布雷定;(3)增加了急性心衰的内容;(4)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的适用人群扩大至NYHAⅡ级心衰患者;(5)推荐应用BNP/NT-proBNP动态监测评估慢性心衰治疗效果;(6)修订了慢性心衰类型、名称和诊断标准;(7)提出并强调了对心衰患者作患者教育、随访和康复训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提出的新理念和新治疗方案 (1)更新了慢性收缩性心衰药物治疗的步骤和路径,提出心衰标准(或基础)治疗的金三角慨念;(2)提出了实施治疗步骤和路径的具体建议;(3)认为降低心率可能成为心衰和心血管疾病未來治疗的新靶标;(4)首次提到中药治疗心衰的研究,认为应重视和加强该领域的深入探索。 3 新指南推荐的慢性心衰治疗药物 可改善预后的药物 适用于所有慢性收缩性心衰心功能Ⅱ-Ⅳ级患者:(1)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 (Ⅰ,A);(2)β受体阻滞剂(Ⅰ,A);(3)醛固酮拮抗剂(Ⅰ,A);(4)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 ) (Ⅰ,A);(5)伊伐布雷定:用耒降低因心衰再住院率(Ⅱa,B),替代用于不能耐受β阻滞剂的患者(Ⅱb,C)。 可改善症状的药物

2014心衰诊治指南与药物治疗

2014年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简称新指南)己颁布,全文近5千字,内容丰富,反映了该领域的新进展,适合我国临床医师应用。本文就新指南中慢性心力衰竭(心衰)的药物治疗进行解读,包括收缩性心衰和舒张性心衰。这两种慢性心衰在新指南中分别采用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名称,即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性心力衰竭(HFREF)和左心室射血分数保存性心力衰竭(HFPEF)。 一、药物治疗的现代理念 治疗心衰的传统方法主要是强心、利尿和扩血管,以改善血流动力学状态。近20年研究已证实心衰的发生和发展主要源于神经内分泌尤其是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和交感神经系统的长期持续性过度激活,导致心肌重构,后者反过来又进一步激活神经内分泌系统,造成恶性循环。心肌重构引起心脏扩大、心功能下降,发生心衰,并最终进展至终末期心衰阶段。因此,现代心衰治疗着重于应用阻断RAAS和交感神经系统的药物。近期又有一个新的理念浮现出来,即在标准抗心衰治疗基础上降低心率治疗可以显著提高疗效(SHIFT试验,2010年),由此单纯降低心率的药物也开始进入心衰处理方案。 二、慢性收缩性心衰的基本治疗药物 慢性收缩性心衰的基本治疗药物可分为两大类,即改善症状但可以长期维持使用的药物(利尿剂和地高辛),以及能够改善预后的药物。后者主要有RAAS阻滞剂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

剂(ARB),醛固酮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为交感神经系统阻滞剂,这两类均为神经内分泌阻断剂。此外,还有伊伐布雷定为窦房结起搏电流(If)抑制剂,其虽然列为改善预后的药物,但还有争议,临床试验证据还不够充分。 三、慢性收缩性心衰药物治疗的步骤和路径 慢性收缩性心衰药物治疗分五步进行:1.伴液体滞留患者先应用利尿剂; 2.继以ACEI或β受体阻滞剂; 3.尽快使两药联用,形成“黄金搭档”; 4.无禁忌证患者可再加用醛固酮拮抗剂; 5.形成“金三角”。如果这3种药已达循证剂量,患者仍有症状或效果不够满意,且窦性心律,静息心率>70次/分,LVEF<35%,可再加用伊伐布雷定(图1)。 四、ACEI和β受体阻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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