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科研示范基地管理的补充意见

吉林省教育科研示范基地管理的补充意见
吉林省教育科研示范基地管理的补充意见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教育科研 [ 2008 ] 4号

吉林省教育科研示范基地管理的补充意见

为加强教育科研示范基地建设,规范教育科研示范基地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推动教育科研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结合基地单位及管理部门实际,在《吉林省教育科研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意见。

第一条吉林省教育科研示范基地由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实行教育科研示范基地专人负责制。各地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管理。

第二条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及市(州)、县(区)教科所协助管理部门做好具体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三条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到基地单位指导教育科研工作,针对基地的特色发展、人才培养等提出进一步建设与发展对策。若基

地单位提出指导要求,管理部门可组织专家给予指导。

第四条管理部门指派的负责人每年至少深入到基地单位一次,参与基地科研活动,对实验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

第五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示范基地之间的经验交流、学术研讨、协作研究等活动,努力扩大基地单位的学术影响力。

第六条管理部门定期对基地单位的教育科研工作检查评估,并组织开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第七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教育科研示范基地指导经费。基地指导经费主要用于对教育科研示范基地教育科研人员的培训、提供信息资料、教育科研指导咨询等。

第八条对教育科研示范基地单位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的成果,经有关专家评审确认后,可享有优先总结、宣传、推广权。成果将择优在《现代教育科学》期刊上发表。

第九条教育科研示范基地可优先获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教育科研课题的选题、论证、研究方案设计、课题研究过程、鉴定结题等均可得到有关专家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条教育科研示范基地单位要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设置专门的教育科研机构,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制定中长期科研规划,制定相关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落实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确保教育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教育科研示范基地单位要设专人负责与管理部门联

系,函报工作情况,及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如更换教育科研管理负责人,应及时告知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教育科研示范基地单位应每年召开一次教育科研年会,交流经验,研究发展思路,制定具体措施,并形成制度。

第十三条教育科研示范基地每三年评选一次,能履行示范作用、在考核中达标者可连任,否则取消其资格。

第十四条教育科研示范基地单位要加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提高成果意识,确保研究质量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第十五条教育科研示范基地单位要在全省范围内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引领区域教育科研发展,主动扶持教育科研薄弱学校,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示范基地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补充意见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2月5日印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 展工作的政策措施 吉工商企字…2010?205号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立足工商职能,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服务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建设、富民工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实际,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解放思想,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 1、更新服务发展理念,为外商投资企业准入与发展创造条件。坚定执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对外商投资企业准入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而法律法规又无明确规定的问题,可从实际出发,先行试点或试验,努力营造大开发、大开放的发展氛围。

2、放宽准入政策,鼓励外资参与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参股或控股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支持外商企业扩大规模,鼓励对落后企业兼并重组和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申请在分公司下设营业性分支机构,除有特殊规定外,无须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由企业或经其授权的分公司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其他经营性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 3、丰富出资方式,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以债权增资。在继续完善股权出资登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债权出资的方式增资,经外汇管理部门和审批机关批准,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其对该企业的债权转增为注册资本。 4、从实际出发,对任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及时解除锁定。对因逾期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只要该企业及时办理了注销登记,该企业及本人没有严重违法记录,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对该法定代表人解除锁定,允许其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探索创新,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准入 5、创新外资登记方式,探索建立长吉图市场主体登记一体化模式。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提高区域协作水平,在区域内统一政策规定”的要求,探索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模式,冲破区划限制,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域内试点异地冠名、总部+分厂模式,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一体化,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拓展空间。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苏社基〔2012〕23号 关于做好用工登记备案与职工社会保险申报业务 统一经办联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用工登记备案与职工社会保险申报业务统一经办联动管理的意见》(苏人保规〔2012〕16号,以下简称《意见》),我市市区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备案(含劳动合同书面报告,下同)与职工社会保险申报业务实行统一经办、联动管理,并开展“一站式”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内(包括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登记注册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称职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和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手续。 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意见》及本通知规定,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三合一”经办窗口,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社会保险参保申报(以下称用工参保)和退工登记备案、社会保险停保申报(以下称退工停保)手续。 三、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参保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或《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其中,对在市区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应填报《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并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同时办理个人基本信息登记手续;对其余人员,应填报《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对户籍在市区、尚未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

教科研管理机构及分工职能

2010-2011年度上学期教科研管理机构 和分工职能 为了更好地开展校本教研工作,使我校在校本教研方面出成果,显成绩,露水平,呈特色。为此特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孟庆健 副组长:杨辉 组员:李胜利崔慧艳崔新静张建梅魏永芬陈丽霞白文革李建华 二、职责: 1.制定校本教研的总体规划。 2.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深入校本教研第一线,主动承担校本教研任务。 3.为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提供良好的软、硬件环境。 4.适时聘请专家指导校本教研工作。 一、组长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研训方针、法规,领导和主持学校研训的全面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2、从学校实际出发,主持制订学校研训的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审定教导处具体研训计划,确保各教研组进行正常的研训工作。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 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副组长职责 1、在组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研训工作。

2、构思并制订学校研训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 3、制订研训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4、组织教师进行教科研理论和教科研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教科研能力。 三、组员职责 1、积累资料,及时为教师提供研训、教学信息。 2、经常深入学员,帮助他们深入学习。 3、负责对课题结题的检测、评估、鉴定工作,努力推广经验。 4、积极协助组长、教务处完成各项研训工作。

2010-2011年度下学期教科研管理机构 和分工职能 为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新时期教书育人的需要,不断提升教师的师德、师能和教科研水平,打造一支“师德好、业务精”的教师队伍。强化“科研兴教、科研强校”的意识,坚持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素养和文化知识素养,开展有学校特色的多元化校本培训,培养能满足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双师型教师,让全体教师获得可持续提升。学校特设立教科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孟庆健 副组长:杨辉 组员:李胜利崔慧艳崔新静张建梅魏永芬陈丽霞白文革李建华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教科研工作的决策、智慧、业务指导。 2、负责拟定研究规划,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撰写教科研工作总结。 3、负责征集、评审科研课题申请书并择优向上级推荐立项。 4、全面管理学校教科研工作,重视、了解科研动态,掌握实验方向和进展情况,参与科研过程,提供课题完成所需时间,保证科研经费到位。 5、组织教科研培训,跟踪指导、监督、检查教科研过程,解决实验进程中的疑难问题。结合课题研究情况,定期组织教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保证教科研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 6、负责对教师课题的成果进行评估。 7、负责推广宣传课题成果,将本校教科研经验上升到理论高度,用以指导本校

吉林省工商系统12315“五进”工作指导意见

吉林省工商系统12315“五进”工作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2.22 【实施日期】2011.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工商系统12315“五进”工作指导意见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完善吉林省工商局12315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和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建设进程,按照国家工商总局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以下简称“五进”)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已建立全省统一的12315指挥平台的特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五进”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12315 “五进”工作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实践特色,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的重要任务。各级工商机关要从坚持执政

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消费维权与促进科学发展统一起来;充分认识12315 “五进”是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服务功能和提升维权水平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理念,全面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明确12315“五进” 工作职责分工和基本组织模式 省工商局消审局负责指导、推进全省12315“五进” 工作,各市(州)、县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12315工作机构负责指导、推进本辖区12315“五进” 工作,工商分局(所)负责具体落实12315“五进” 工作。12315“五进” 工作的基本组织模式是建立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 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五进” 工作基本组织模式,是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调解等手段进行以消费维权为重点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网络。 三、抓住重点,因地制宜,认真研究“五进”工作运行模式 要解决“五进”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扎实做好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相关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原有12315联络站进行规范,调整职能。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建立新的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 (一)规范名称。

社会保险基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 社会保险基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障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结台我区社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纪律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制度,管号社会保险基金,加强保险基金活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管。 二,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基金的筹集不得任意扩大或减少统筹项目收缴比例和金额,要及时收缴、储存、登记,单独建帐、建卡。准确建立、核算职工个人帐户。 三、正确使用基金会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增设或删改总帐科目,不得删改指定设置的明细科目;按省上的统一要求,正确设置会计帐簿和组织业务核算、如强帐目、帐实的核对和审查、防止错帐、漏帐、重帐或违犯财经纪律等现象的发生;正确填制报表,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报送。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支付、上解、下拨、储存、调剂及管理服务费和其它专项经费的提取、使用、上解和下拨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不准任意扩大或减少提取和解缴比例。 五、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不得长期拖欠和无偿占用对方或缴纳单位的资金。不得向统筹单位收缴任何与基金无关的费用,各项规定解缴款均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拖延或截留。

六、建立健全凭证、收付款委托书和收据的管理制度,凭证、委托书要规定领用手续和限制份数,防止遗失或被盗。收据必须按规定从财政或税务部门购买和使用。凡开具的每项内客,须与批准的业务范围和项目一致,收据的内容,必须合法。 七、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号或收据。不得接受各种来历不明,非本业务范围内的款项,不得替外单位或个人转移、寄存资金。 八、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基金会计和出纳岗位应分别设置严格帐务处理手续和凭证传递程序。会计、出纳业务不得一人兼管,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原则。 九、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的文件、帐卡、凭单、报表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档,专人负责,防止遗失或盗窃。会计人员工作移交,必须造具清册,有专人监交,内容、手续清楚、完备。 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基金存款和其它应保密的数据,不扩大财务报表的报送范围。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均受同级财政、审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最新小学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XX小学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改进和加强科研工作,促进我校所承担的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工作的开展,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步伐。现制定课题研究制度如下: 一、课题申报制度 1、学校教研组根据县或县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的课题研究规划和课题指南,结合本校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学的实际,确定课题的主要内容。 2、申报课题的课题组或个人可根据学校确定的研究方向选题立项,也可根据实际自行拟定课题申报。但提出申请立项的课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申报的研究课题有研究的价值;(2)课题的研究方案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3)申报的课题必须具备主客观研究条件;(4)申报的课题对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以及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课题的申报人应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原则上每项课题只能有一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所负责的立项课题在未结题前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4、课题主持者在对申报课题的研究价值、完成条件、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等进行详细论证和设计的基础上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制定课题研究方案,交学校或上级教研机构存档。 5、课题研究应根据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二、课题审批立项制度 1、学校主管校长或教研组要对课题组或个人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并向上级推荐立项课题。立项批准后,交一份相关资料由教研组存档。 2、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课题研究的子课题,需由总课题组提供通知书,交学校确认后纳入共管课题进行管理。

3、课题立项变更申报。经批准立项的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因故需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作重大调整或终止研究的,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同意后,做出继续研究、重新立项或终止立项的审批意见。否则,研究的课题不予鉴定结题。所批准的课题其课题承担人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毫无研究进展,经督促仍无研究进展的,视为自动终止课题研究,将公布予以取消。 三、课题组长工作制度 1、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讨论完成课题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和每学期阶段性研究方案(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布置各课题组成员完成自己的阶段性计划。 2、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制定课题组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研究过程,使课题研究落到实处。 3、组织学习教育科研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工作方向。 4、切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包括理论研讨、课堂实践、测试统计、分析总结等。 5、及时向学校教导处及上级有关课题管理机构推荐组内教师的科研论文,经验总结。 6、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及时开展中期研讨课评议及学术交流活动,互相听课,互相交流,共同进步并及时进行评议和记载,使学校科研工作在教学中落实,科研能力在实践中提高,科研成果在总结中推广。 四、课题组工作制度 1、定期开展课题研究交流,汇总研究成果。 2、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把课题研究工作和教育教学实践结合起来。

教科研管理制度

教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简称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有利于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规范办学,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工作宗旨。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为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发挥教师主动性,不断创新进取,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科室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部门,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室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教研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教研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教师全员参加。 第六条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所、县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室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

2.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 3.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4.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5.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6.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县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7、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县、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8.加强与市、县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中小学教育科研管理规章条例

中小学教育科研管理规章条例 小学教育科研管理规章条例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师资水平,根据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一部分:教科室的工作职责 教科室是校长直接领导下的教育研究机构,它与学校的教导处、德育室并行,负责管理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向校长负责,它所布置的工作任务是行政性的,全校的教职工应认真执行。 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教科研工作计划,收集国内外教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情报,为校长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服务。 二、开展对学校课堂教学动态和改革方向的研究与指导工作,编拟学校课程教材改革方案和校本课程标准,并指导改革的实验与推广。研究与编写教育的教学资料,汇编教学、教改经验和动态资料;负责研究拟订与课程教材改革相配套的教学软件建设计划和相应的学具、教具标准。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分析,对课程教材方案实施的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并承担学业评价的改革与实施工作,指导各学科教学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学、教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 四、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建立对教育教学有较大现实

意义的课题组,组织各教研组、课题组认真开展教科研活动。 五、收集教科研成果并进入档案。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定,为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提供准确详实的事实材料。为校长对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供依据。 六、组织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探索现代教学模式和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改革效率。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工作。 七、主持学校现代技术教育工作,推动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开展和运用。 二部分:教科研制度 、领导定期研究和亲自承担课题制度。学校领导每学期要针对教科研工作进行三次例行研究,要亲自承担或参加一项课题的研究。 、校内教科研组织和网络制度。 成立有主管领导负责、有专职和兼职人员组成的教科室;建立顾问团和教科研骨干队伍,骨干队伍由教研组长、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重点课题负责人组成。教科室下设校级优秀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评审委员会。 、教科常规工作制度。 ()学校有近期、远期科研工作计划。近期:(学期、学科研工作计划); 远期:三以上科研规划。 ()教科室负责对校级以上课题的管理,具体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 编辑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集和编发教科研简报。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WORD格式--可编辑--专业资料-----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所(简称教科所)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所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科所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所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区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科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教科所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教科所的“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科所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区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区、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市、区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教育创新研究》。 第三章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区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文来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所。

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树立工商良好形象 吉林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树立工商良好形象吉林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f9312282.html, 2011年06月14日来源:中国工商报近年来,在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吉林省工商系统在服务民生、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组织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完善举措,有序推进,初步建立了具有工商特点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 吉林省工商局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立足点,着力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由传统工作模式向现代监管服务模式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服务升级。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实际,吉林省工商局相继制定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实施意见》等20多个政策性文件,全省10个市州工商局共制定出台近百个服务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服务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创新服务发展工作机制,在全省工商系统建立了登记会商、工商联络员、年检扶持、优化登记、助推群众创业等一系列重点帮扶工作机制,促进重点企业、非公企业和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大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等实现就业再就业。 经过工商部门积极努力,全省市场主体快速增加,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取得积极成效,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吉林省工商局把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

谐、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立足于实现市场监管职能到位的需求,不断创新监管服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吉林省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开展高密度、全方位、地毯式的市场巡查,努力做到广覆盖、无死角;充分发挥12315指挥调度平台作用,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了全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零事故”;切实加强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演练,完善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充实企业登记监管信用分类数据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数据库、综合执法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失信惩罚机制、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对不同管理类别分别采取激励、警示、惩戒和淘汰等监管措施,实行跟踪监管,切实规范了企业行为,增强了企业信用意识,营造了诚实守约的信用环境。 吉林省工商局全面贯彻以人为本、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先后组织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落实“四个统一”现场会、强化执法监督与法治保障工作座谈会等,出台一系列的指导性意见,把依法行政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累计举办培训班473期,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100多次。 吉林省各级工商机关从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入手,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国首创“四段式”行政执法模式,全面推进行政指导,普遍推广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制度,积极搭建综合执法平台,推动了监管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整体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1.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是指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开展的基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决算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营运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稽核和监督等。 2.社会保障基金决算是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根据有关要求对全年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基金收支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社会福利基金:是指国家为了实施社会福利制度,满足人们的福利需求,通过各种渠道所建立起来的法定的、专款专用的货币资金。 4.社会救助基金:是指国家为实施社会救助制度,通过各种渠道所建立起来的、法定的、专款专用的货币资金。 5.社会保障预算:是指国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给,以便实现国家社会保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编制的预算。由社会保障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障预算支出组成。 6.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方式:是指为履行基金监督职能,完成或达到基金监督任务或目的而采取的措施、方法,主要包括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 7.负所得税:是一项对那些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人们提供自动支付的计划,是政府转移支付的一种方式。 8.社会保险水平: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的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险的高低程度。计算公式:社会保险水平=社会保险支出总额/国内生产总值*100% 9.社会保险水平超度:是指社会保险支出增长过快,超过国民经济能承受的水平,从而超过了应有的适度水平。 10.现收现付筹资原则:是近期横向收付平衡,要求先做出当年或近几年内某项社会保障措施所需支付的费用预算,然后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当年提取当年支付,一般不留余额,但在实际执行时会有一定余额。11.完全积累筹资原则:是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实质是个体一生中的代内收入再分配制度。首先由政府基金管理部门对有关人口寿命、经济发展状况等做宏观预测,然后预测劳动者退休之后所需的保险费用支出,将其平均分摊到劳动者的整个就业期间和投保期间。 12.社会保障基金支付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的经办机构在遵守政府对社会保险支付管理原则和制度的前提下,将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发给履行了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个人的过程。 13.公平是社会保险的本质和核心。效率是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物质保障。 14.社会救助是指当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有国际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15.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含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或委托的机构用社会保障基金购买国家政策和法律许可的金融资产或实际资产,以使社会保障基金在一定时期内获取预期收益的基金运营行为。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目标:(1)确保基金的完整和安全(2)防止基金贬值,实现基金保值,争取基金增值(3)满足给付的需要,避免支付危机发生(4)保持高效率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原则:(1)依法管理,规范运行(2)坚持收支两条线,征收和支出适当分离(3)实行预算管理,根据社会保障目标编制社会保障基金的年度与中长期收支预算(4)严格监督,杜绝漏洞

中小学教育科研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doc

---------------------------------------------------------------最新资料推荐------------------------------------------------------ 中小学教育科研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doc 中小学教育科研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为了了解我市中学科研工作现状,促进我市中学教育科研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珲春市教科所历时一个多月对全市中学教育科研工作进行了调研。 本次调研活动的重点是十二五期间省、州、市级课题立项以来的开展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本次调研活动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调研基层学校的科研工作: 一是查看科研材料;二是听取学校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三是座谈;四是集中反馈。 通过本次调研,了解了各中学科研工作的基本状况,掌握了各级课题实验的进展情况,为我市下一步促进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一、中小学教育科研取得的成绩 1. 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了各项制度。 在调研中,我们看到我市各基层学校的科研工作正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 大部分学校都把科研兴校作为学校发展的举措,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科研管理体系,做到责任明确、渠道畅通,保证科研工作科学、有序地运行。 如,珲春四小在课题研究中进一步完善《课题管理办法》、《教 1/ 8

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制度。 学校根据教师参与课题研究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在教师考评中加分,以此来促进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积极性;珲春五中为加强课题研究工作先后出台了《学校十二五教育科研规划》、《学校十二五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细则》、《学校教育科研办公室工作规程》,编辑出版了《学校十二五教育科研管理手册》、《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汇编》等;珲春一实验重新修订《科研奖惩制度》、《子课题管理制度》以及《小课题指南》,并发放到每位教师手中,要求教师们采用个人或团队的方式确立自己的小课题,做到了人人有课题;珲春六中为保障自主学习课堂教学研修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学校自主学习课题研修组,校长任组长,负责整个研究的宏观决策。 教导处下设 5 个研修小组,由学校中层领导担任,分别负责各学科具体研修工作,形成了校长外聘导师组教导处各教研组各备课组教师的纵向研修管理体系。 学校还制定《教科研工作管理条例》、《课题管理制度》、《教学奖励办法》等制度。 2. 科研兴校意识逐步增强。 大部分学校、教师,已经明确认识到教育科研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不竭动力。 通过教育科研来进行有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是大部分校长的共识。 许多学校校长对科研工作认识深刻,真正把教育科研工作作为

教育科研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教育科研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教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三个面向”和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南,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论的指导下,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坚持以校本研究为主要研究领域,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一些带有普遍性、... 一、教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三个面向”和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南,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论的指导下,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坚持以校本研究为主要研究领域,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实践,推动教改,提高教育教学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教育科研工作体系。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展开。 二、教科研工作的组织构架和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工作机构,由教导处领导。教育科研工作机构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管理机构,是学校党和行政领导部门推进教科研工作的执行机构,在业务上受研培中心教科理论室的指导。 教育科研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1、制定年度工作教科研工作计划和组织召开教学科研工作会议; 2、制定中长期科研规划,规划应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组织推进并实施监督规划的执行; 3、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协助学校组织教育理论和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 4、组织并推进学校重大课题研究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果及评估等,并大力开展群众性科研活动; 5、协助管理学校教科研成果档案; 6、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教科研工作。 三、教科研工作的措施和方法。 1、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造条件,切实保障。 (1)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教科研制度体系。 (2)设立教育科研专项资金,保证科研的实施。奖励在科研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并真正把教育科研作为评优(先)、晋升、表彰的重要条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形成完善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以激发教师从事教科研的积极性。 (3)加大教科研资料收集。购买教育理论、教科研专著,学科理论专著,满足教师科研学习的需求。 2、加强校本培训,提高整体科研能力,开展交流竞赛,在竞争中培养骨干。 (1)对全校中青年教师进行课题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教育科研选题,教育科研方法,实施过程,资料搜索、分析与整理,教育科研应用及写作,教育科研案例和论文写作,课题的一般管理和电脑操作基本技能等。 (2)“请进来、走出去”,扩大交流学习面。利用我市已经启动的“名师工程”,让参与“名师工程”的教师科研接受名师点对点指导。邀请上级教科研专家到校讲学、指导。组织骨干科研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参观考察。 (3)开展多种多样的科研竞赛交流活动。每学年举行一次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开展校内论文比赛、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研究课题汇报等教科研活动外,积极参加上级教科研部门

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

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20010929(颁布时间) 20010929(实施时间) 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 (1997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9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开业、变更、停业 第三章旅客运输 第四章货物运输 第五章运输车辆 第六章车辆维修 第七章搬运装卸 第八章运输服务 第九章出入国境道路运输 第十章价格、规费和票证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根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本条例应作如下修改: 二十九、《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旅客运输经营者以有偿方式取得的经营权,在有偿使用期内,经原审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可以转让。以无偿方式取得的旅客运输经营权不准转让。”修改为:“旅客运输经营者以有偿方式取得的经营权,在有偿使用期内,可以转让。以无偿方式取得的旅客运输经营权不准转让。” 第五十六条“为出入国境道路运输服务的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代理、货物仓储、转运包装企业,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在批准的作业范围内经营。”修改为:“为出入国境道路运输服务的搬运装卸企业,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在批准的作业范围内经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是指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出入国境道路运输。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以及与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社会保障基金自查情况汇报 乾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社会保障基金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 自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知》下发以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责成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财政局、劳动、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医保、低保、医疗救助资金及信息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其实行高位操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管体制与机制的建立,全力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几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现象。2009年,我县被民政厅评为“全省社会救助先进单位”、“全省低保工作先进单位”我县低保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做经验交流,被省劳动厅评为“医疗保险先进单位”。 (一)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截止6月末,我县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35350人,基金收入为2240万元,支出472万元,累计结余

结1520万元;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60023人,基金收入9.2万元,支出11.9万元,累计结余708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为2377人,基金收入44万元,支出10.8万元,累计结余81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2672人,基金收入39万元,支出3.3万元,累计结余67万元。 (二)低保资金运行情况:截止6月末,我县共有城乡低保户11535户24875人,共发低保金1921.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户6822户15111人,保障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平均170.5元,月发低保金257.6万元;农村低保户4713户9764人,保障标准农村每人每年平均764.8元,季发低保金186.963万元。2010年上半年,省里共拨城乡低保金和各项补助资金共2729万元,支出1921.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拨入2254万元,支出1538.9万元;农村低保拨入475万元,支出382.7万元。 (三)医疗救助资金运行情况:我县于2009年全部启动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分别以住院救助、门诊救助、日常救助和临时救助四种形式进行救助,2009年度城乡医疗救助1088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81.7421万元。其中:住院救助311人,支出救助资金51.7021万元;日常救助742人,支出救助资金21.98万元;临时救助35人,支出救助资金8.06万元。结余347.2579万元。2010年上半年医疗救助135人,支出救助资金24.011万元。其中:住院救助115人,支出救助资金19.723万元;临时救助20人,支出救助资金4.288万元。结余102.989万元。

关于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通知 - 吉林省粮食局

吉林省粮食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吉粮调联…2011?96号 关于加强和完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发改局,工商局: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通知?(国粮电…2011?15号)要求,依照?吉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坚持有利于保护粮食生产者积极性,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有利于规范多元市场主体收购行为的原则,适当提高粮食收购准入条件,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 凡在我省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50万元(含)以上自有资金,并具有一定的经营 — 1 —

资金筹措能力。 (二)拥有或通过租借(三年及以上租期)5000平方米(含)以上粮食经营场地,储存1000吨(含)以上粮食仓储设施。 加工业户拥有或通过租借(三年及以上租期)500平方米(含)以上粮食经营场地,具有加工厂房和原料、成品储存库房。 (三)收购场所内要有检化验室,具有收购相应粮食品种所需的天平、分样器、谷物选筛、烘箱、粉碎机、干燥器、水分盒、容重器、砻谷机、碾米机等检化验仪器。 (四)具有计量检斤设备。 (五)具有取得保管、检验、统计从业资格人员至少各1人。 (六)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09年第5号令)设立收购场所有关规定。 上述(三)、(四)项有关计量、检验仪器及设备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粮食收购资格申请 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向收购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收购资格许可,并到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或变更登记。粮食经营者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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