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自治区财政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2016年广西自治区财政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2016年广西自治区财政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2016年广西自治区财政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

审查通告

广西公务员面试是一个角逐的过程,是能力与能力、细节与细节之间的较量,因此入围面试的考生在备考期间一定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细节,争取全面攻克。广西中公教育面试频道根据广西公务员考试面试形式为考生整理了大量广西公务员结构化面试与无领导小组面试技巧、最新热点、面试心态调整、面试模拟、面试课程以及常用的面试礼仪等供广西公务员面试考生学习提高。

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总分+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车日军等45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2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样式见附件2)、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在职的面试入围人选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厅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已列入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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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2.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模版).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5月17日

考生在广西公务员面试备考过程中,应多多练多开口,充分掌握面试技巧,重点仍然是注意积累,平常可以多听听新闻,关注时政热点,为面试积攒知识,储备能量,从而在考试中出色发挥,一举成功!广西中公教育公务员面试培训辅导专家提醒您,备考有计划,才能在公考大战中拔得头筹!(Tip:下载本文档后可以打开文中蓝色字体的相关网址链接)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黔价费[2008]4号 省质监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收悉。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主体、对象、范围、标准 (一)收费主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二)收费对象:凡在贵州省境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大修检验费,由安装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在用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收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发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 (三)收费范围,包括涉及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经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 (四)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减免规定

(一)上级部门下达的特种设备检测任务,受收受检单位(用户)的检验费。 (二)不按国家规定的检验规程何技术标准检验的,以及不出具检验检测项目报告书的,不得向受检单位(用户)收取检验费。 (三)对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福利企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实行减半收费。 三、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特种设备的有关规程、规定、规则、标准进行检验,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 四、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的,接受检项目收费标准的 50%收取复检费。定期检验检测必须按规定检测周期进行,不得在规定的检验检测周期内重复检验收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按照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需要进行必要的无损、力学性能试验、化学成分分析、金相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检测等项检验检测时,应当严格按照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上述专项检验检测,可以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另行收取检验检测费。对于一台设备能够运用一种专项检验检测手段完成检验检测的,不得再增加其它专项检验检测手段重复进行检验检测收取费用。 五、检验检测人员外出检验、其交通费、旅差费按省财政部门规定标准向受检单位收取,如检验出车,按照出车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检验检测人员按与受检单位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由于受检单位的原因,不能开展检验工作,其误工费由受检单位负担。 检验检测人员凡再井下、地下、高空、高温、辐射以及进入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工作场所检验时,可以从检验费中提取不超过10%的费用给予检验人员补贴,用于支付检验安全责任风险。

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模拟试卷及答案(八)

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模拟试卷及答案(八)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45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下列关于我国古代法典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书”,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B.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的《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C.唐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格、式等 D.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封建法典是《大清律例》 2.下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分为法律、法规、规章三个层次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不包括国际法 C.《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社会法法律部门 D.我国的法律体系不包括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3.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这一解释属于()。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行政解释 D.学理解释 4.下列情形中,经营者无须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A.张某在饭店就餐时中途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后发现放在餐桌上的手机不见了 B.某小卖部低价处理临近保质期的牛奶,王某购买后当天饮用就出现了腹泻情况

C.某二手家电市场在入口处标明“售出商品,概不负责”,于某从该市场购买的彩电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未获应允 D.某网店以低价出售某高档护肤品牌的试用装,小丽购买后发现是假货 5.下列哪种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A.小王不愿花钱购买正版的黑马校对软件,就从网上下载了一个盗版软件并安装使用 B.小说《红灯笼》十分畅销,张某为谋利未经作者同意将该作品改编成了电影剧本 C.A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使用一项核心技术制造B产品,后来A公司由专利局的公告得知该项技术刚被别人申请专利并获得了批准,但A公司依然继续使用这项技术制造B产品 D. C公司未经许可生产了与“娃哈哈AD钙奶”外包装完全相同的“姓哈哈AD 钙奶”并销售 6.张大伯与侄子小张发生口角,小张气愤之下推了张大伯一把,导致张大伯倒地手掌擦破皮。张大伯要求小张赔偿医药费,小张不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大伯与小张之间的赔偿关系受刑法调整 B.小张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C.张大伯要求小张赔偿医药费是行使请求权 D.张大伯如果在1年内没有起诉小张要求赔偿医药费,则1年后无权再向法院起诉 7.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小兵与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感情破裂,小兵起诉至法院要求小丽返还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支持小兵的诉讼请求 B.小张与小李结婚前,小张的父母购买了一套房屋表示赠与两人作为婚房,这套房屋在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属于小张个人财产 C.小丁与其妻子感情确已破裂,在其妻子中止妊娠11个月后,小丁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不应受理 D.小红18岁时按村里习俗嫁给了杨某,半年后两人感情不和,小红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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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和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标 签】调整起征点,调整娱乐业税率 【颁布单位】云南省财政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云财税﹝2011﹞130号 【发文日期】2011-11-21 【实施时间】2011-1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经省委、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对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和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增值税起征点 销售货物的由现行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由现行月销售 额3000元提高到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提高到每次(日)500元。 二、提高营业税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由现行月营业额3000元提高到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现行每次(日)营业 额10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三、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 将我省除台球和保龄球(已经执行5%)之外的娱乐项目的营业税税率统一调整为按5%征收。 各级税收征收机关应抓紧组织落实上述三项税收调整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同时,加强税源和征收管理,加大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动态管理力度,切实执行好减税政策,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 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财办[2015]70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11.12 【实施日期】2015.1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财办〔2015〕70号) 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自治区本级实际,制定了《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11月12日

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自治区本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自治区本级安排或拨付的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与评价。 本办法所指“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由政府按规定授权举债融资取得的建设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 使用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本办法,但国家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财政厅根据业务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开展投资评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定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定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第二期)培养对象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财会[2015]5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02.13 【实施日期】2015.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定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第二期)培 养对象的通知 (桂财会〔2015〕5号) 各市财政局,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 根据《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规划》(桂财会〔2006〕51号)和《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第二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桂财会〔2014〕41号),我厅经组织专家审核申报材料、量化评分以及统一组织开展面试,顺利完成了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第二期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经研究,确定选拔60名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为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第二期)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

请有关单位将录取情况通知培养对象本人,并支持培养对象参加集中培训和其他培训活动。按照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规划,培训费(包括讲义费、指定阅读书目的费用等)由财政部门负担,学员交通费、食宿费以及相关补助由学员单位按照差旅费的有关标准负担。 开班仪式拟于2015年5月举办,2015年两次集训将分别于2015年5月和8月举行,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附件: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第二期)培养对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2月13日 附件: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第二期)培养对象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贵州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财政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省财政厅承担的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职责交给省地方税务局承担。 (二)将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三)将国家税务局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秩序,加大对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五)规范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 (六)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和税政管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透明度。 (七)完善省和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推进省直接管理县的财政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九)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责,完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十)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承担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的管理职责。 (十一)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估,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行为过程以及效果进行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加强对分管部门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经费开支标准。 (十三)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全省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省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省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接管理县的财政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

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言语理解与表达练习题(四)汇总

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言语理解与表达练习题(四)整篇概述 公务员考试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对考生语言文字基础和语言文字具体应用进 行全方位考查;材料内容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考查的是考生对 语言文字的综合运用能力,理解与表达并重。主要包括选词填空、片段阅读、 语句表达、文章阅读四大部分,其中,选词填空、片段阅读和语句表这是考查 的重点所在,是考生备考的重点。 本篇针对选词填空、片段阋读和语句表达这三种币考题型,精选了大量习题, 其后配有详尽的解析,可使考生熟练掌握各类题型和解题方法。同时,针对文 幸阅读这种题型,精选了一些真题,为考生更好地理解、掌握言语理解与表达 作参考。 第一部分选词填空 请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填空,使句子的意思表达得最准确。 请开始答题: 1.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都是自然界进化的结果,其他生物在享用大自然赋予的 资源时,与人类拥有同样的_______。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的最后,写下 了一段_______的话语:地球依照重力定理绕行太阳,从这么简单的起源,进化 出无数最美丽、最奥妙的事物。这样的生命观,庄严、高贵而且壮阔。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待遇深入浅出 B.地位奥妙无穷 C.权利发人深省 D.优势耐人寻味 2.他所展现出来的价值和意义,绝不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所能够局限的,一定 可以超越他所在的那个具体的时代和具体的生存环境,超越时空,焕发出 _______的永恒的价值。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历久弥新 B.日新月异

C.亘古不变 D.与日倶增 3.欧盟《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大限将至,中药出口欧洲遭遇严冬,人们不禁对中药_______产生了不小的怀疑。这其中确有中药自身种植、生产加工不统一的原因,致使药效和安全性能受到国际市场_______,但究其深层原因,则与国际中药市场暗藏的利益争夺不无关系。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标准化排斥 B.现代化指责 C.产业化发难 D.国际化质疑 4.欧债危机在2012年继续恶化,_______了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增长。美国虽然没有像欧洲那样陷入第二轮的经济衰退,但美国的经济增长仍然非常_______,只有2%左右。欧债危机、美国的“财政悬崖”及由于钓鱼岛问题导致的日趋恶化的中日经贸关系,有可能_______一场新的全球性衰退。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阻碍脆弱诱发 B.影响缓慢导致 C.拖累疲软引发 D.逆转乏力催生 5.在多元文化语境下,出_现的情感价值取向实属正常现象,我们充分尊重个人的情感选择。但是,过度_______情感的极端自由、极端物欲,其实会给个人的幸福带来许多内伤。 填人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林林总总鼓吹 B.琳琅满目渲染 C.纷繁芜杂追逐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计价格〔2003〕46号 各地、州、市计委、财政局: 根据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文件及我省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计价格[200 2]46号)及《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文件的通知》(云计价格[2001)7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管理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地县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号主席令)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号令)的有关规定,在具体组织实施经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时,可以收取征地管理费。 二、实施征地时,相应的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所属的征地机构与用地单位(或个人)应当协商签订征地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履行。未签订征地协、议或者只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负责具体征地工作的,不得收取征地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只能在征地工作中收取,土地出让时不再另行收取。 三、负责征地的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所属的征地机构必须按照协议内容,采取包工作、包费用、包时间的方式,负责征地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征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科学测算后,由用地单位(或个人)一次交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其所属的征地机构按规定期限将土地交付用地单位(或个人)。 四、征地管理费标准: (一)一次性征用耕地在35公顷(含)以上,其它土地70公顷(含)以上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2.1%收取;

关于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的说明

关于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的说明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冀教财﹝2016﹞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2017年预算编制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统筹 (一)抓紧消化存量资金。《通知》中规定,2015年及以前年度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包括部门银行账户财政性资金结余)和2016年部门预算不再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安排2017年预算。同时,对连续两年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省财政将适当压缩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二)省财政厅支出进度要求。当年安排的专项经费预算下达后,要及时组织项目实施,6月底各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要达到60%, 10月底达到90%,12月中旬全部实现支出。经批准结转的2015年专项资金,9月30日前要全部实现支出,截止到9月30日仍未实现支出的,将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使用。 (三)2017年项目预算安排与上年执行挂钩。省财政厅规定,根据2016年上半年和10月底支出进度测算扣减系数,相应核减2017年同类资金预算。其中,2016年上半年进度未达到60%部分占权重的30%,2016年10月底进度未达到90%部分占权重的70%,即: 扣减比例(%)=100%[(60%-X)/60%*30%+(90%-Y)/90%*70%] X=部门2016年6月底分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Y=部门2016年10月底分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二、编制2017年项目绩效预算 (一)需要编制项目库的项目经费及责任部门 1、一流大学建设经费1500万元,其中: 图书馆--图书资料购置经费487万元,包括:纸质图书、SD和IEL数据库、电子图书、期刊、报纸以及书架及标签 资产处--设备购置及实验室维修改造费713万元 学科办--重点学科建设经费B 300万元,其中: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38万元)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38万元) 发酵工程(38万元)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38万元) 纺织工程(38万元) 药物化学(38万元) 数量经济学(20万元) 应用数学(20万元) 材料加工工程(16万元) 英语语言文学(16万元) 2、一流学科建设经费4000万元,其中: 生物工程(基因编辑)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2000万元 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经费1000万元 环境科学与工程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经费1000万元

2016年云南公务员申论真题及答案(423联考)

2016年云南公务员申论真题及答案(423联 考) 行测真题行测答案申论真题申论答案面试专题2016年云南公务员考试开始了,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提供2016年云南公务员申论真题及答案, 2016年云南公务员申论真题及答案 2016年423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点击查看 延伸阅读: 申论高分必背句子 实现由防范性管理向平等性、服务性、无偿性管理的转变。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 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健全国家安全体制,确保国家安全统一。让人民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方便、公正、高效。 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积极进行制度、体制、机制、方法创新,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

政法干部队伍。 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健全治安防控体系。 政法机关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的转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最彻底的人民性、最普遍的公平性、最有效的协调性。 领导干部要做勤于学习、执法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敢抓敢管、廉政勤政的表率。 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确保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实现由党委、政府包办一切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转变。 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有罪判无罪等执法不严、放纵犯罪的问题。 要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士资源厅关于不动产 登记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和渔业厅、不动产登记局,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区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方,不动产登记收费严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收费过程中只能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和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不能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人接受其他指定的服务及收取费用。 三、申请人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或涉及界址界限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申请水要求重新测量的,应由申请人自行选择第三方权籍调查单位并委托开展权籍调查,费用由申请人与权籍调查单位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和规定协商确定。 四、对于前期行业管理中已经产生的测量成果(如房产测绘、勘测定界等) ,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应当继续沿用,不再重复测量。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时,不动产界址界限未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应当继续沿用已有的权籍调查成果,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依法办理了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以及依法办理了房屋登记但未办理分户土地登记的城镇住宅、成套的商业办公用房等不动产申请办理转移、变更、抵押等登记时,经确认土地权属合法且不涉及界址界限变化的,不得要求权利人提交权籍调查成果,不得要求权利人委托调查单位开展权籍调查,不得要求权利人缴纳测绘费、配图费等额外费用。为满足不动产登记需要,对于需要补充开展权籍调查,完成房屋落幢落宗等相关工作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请政府落实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向购房人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得把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 六、各地在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实施统一登记颁发新证书前,已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遵循"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换领新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今后,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不动产权利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在权利不变动、未产生新的登记类型的情况下,不动产权利人自愿申请换领新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向相关不动产权利人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等。 七、不动产登记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竞争性谈判方式有关问题的规定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竞争性谈判 方式有关问题的规定 (黔财采[2006]34号 2006年12月11日)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了规范操作,利于监督管理,方便工作开展,现对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的作如下规定: 一、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政策规定 (一)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应当严格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凡属应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因特殊情况要求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 (三)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原则上不得推荐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采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的方式确定,公告发布时间为3天以上;也可以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四)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原则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五)对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要进行资格或资质审查,凡资格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其参加谈判的资格。 (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是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 (七)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采购文件报财政部门备案,审查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因谈判文件规定不清楚、不规范等原因,导致供应商投诉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同时,财政部门在对代理机构考核的总分中,相应扣减其分值。 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工作程序 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一)确定谈判顺序和谈判轮次,宣布谈判原则、谈判纪律; (二)介绍参加谈判的各位专家、采购人代表、监督机构代表及为谈判工作服务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三)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小组,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 (四)组织谈判小组成员认真阅读谈判文件。 (五)查验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资格是否符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级各部、委、办、厅(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地税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完善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和票据管理制度,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在非经营性收费、非行政事业性收费、非政府性基金收费等财务活动中票据管理使用的需要,经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见,依照中央和省有关票据管理的规定,现下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管理暂行办法》,从二00一年七月一日正式启用,省级各单位和各地财政部门请于6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领购计划。 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票据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下同)业务工作中发生往来款项所需的票据,一律使用由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以下称“往来款项统一收据”),不得再使用其他票据。 第二条《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款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种代收、代垫款项。 第三条以下事项不得使用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 1、通过市场取得的经营性、服务性收入;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附加等; 3、预算外资金在部门或系统内上缴分成收入。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央驻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领购证和票据的发放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各地、州、市、县财政局、地税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辖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领购证办理和票据发放工作。 省财政部门负责全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的印制、发放和核销等管理工作。地、州、市财政部门统一向省财政厅领购《往来款项统一收据》,并负责发放给所辖各县、市。 第五条《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由省财政厅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制。《往来款项统一收据》套印省财政厅印制章。印章的式样和印色由省财政厅统一制定。 第六条《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由单位凭领购证领购,实行验旧领新、按月使用量限量供应的购票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申领《往来款项项统一收据》领购证的,应由本单位财务人员持法人代码证书、财务专用章、行政介绍信到同级财政部门票据监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申领单位要如实填报《往来款项统一收据》使用申请表,经地方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核发领购证。 第七条各单位要按规定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的管理,建立健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企业类第四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财会[2015]22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07.28 【实施日期】2015.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企业类第四期)培养对 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桂财会〔2015〕22号) 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及中央驻桂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步伐,为实施“双核驱动”构建“三区统筹”和实现“两个建成”战略目标以及打造“五个财政”、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支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规划的通知》(桂财会〔2006〕5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广西“十百千”

拔尖会计人才(企业类第四期)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企业类第四期)培养对象的选拔,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求政治和业务素质好,有较强专业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发挥团队精神,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担任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及副职,或者财会业务骨干。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财会工作8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四)具有必要的英语基础。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止),身体健康。 鼓励上市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及副职,或者财会业务骨干参加选拔。 各市财政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1-2名本地优秀企业财会人员参加选拔。 二、选拔程序 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企业类第四期)培养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申请→单位审核推荐→全区统一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培养对象60人。 (一)个人报名申请。凡有意参加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企业类第四期)培养选拔的,由本人填写《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企业类第四期)培养选拔培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互联网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点击“通知公

财政厅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填报说明

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填报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宁财(预)发[2013]441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预)发[2013]446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预算软件要求,请各部门按工作发展计划认真编制并申报2014年项目预算,不要漏项。 一、填报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要简单明了,清晰完整。根据具体项目名称填报。 2、归口处室:按部门预算编制归口管理的处室选择填报。 3、项目起始时间和项目终止时间:根据项目确立的具体情况填报。 4、确定为政府采购项目的,要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 5、项目分类:根据项目具体内容选择填报。 6、项目属性: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分新增项目、延续项目填报。新增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需要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经批准,需要在本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 7、项目特性: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分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经常性项目是指每年需要列入部门预算安排的项

目;一次性项目是指只在某一年度列入预算的项目。 8、项目概述:简要描述项目的内容、目的、范围期限等基本情况。 9、项目立项情况:简要描述项目的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等。 10、项目申报内容:简要描述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计划实施进度等。 二、项目资金明细项目申报表(500万元以上项目) 本表反映超过5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项目分配的具体资金去向。 1、项目名称:与《项目申报表》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要简单明了,清晰完整。 2、明细项目:指项目资金的具体组成项目,需要填报子项目名称及相关内容。 3、明细项目的资金来源及金额合计与项目支出表中的一致。 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500万元以上项目填报) 反映500万元以上项目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以项目申报附件的形式反映。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资金确定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本表既要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上报电子版本,又要以纸质文本随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上报,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自治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自治区促进“走出去”专项资金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桂商合发[2016]4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5.17 【实施日期】2016.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自治区促进“走出去” 专项资金的通知 (桂商合发〔2016〕4号) 各市商务局(委)、财政局,区直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扩大我区“走出去”规模,提高境外项目质量和效益,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海外项目风险防控、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强海外项目基地化、园区化建设,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广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桂财商〔2015〕7号)精神,2016年将对我区企业投保海外项目保险保费以及境外园区项目相关费用予以重点支持。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广西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或核准)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资格。 3.近5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对外投资合作统计资料和境外项目信息。 5.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申请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登记或备案。 2.已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者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生效。 3.遵守所在国法律,注重环境保护,尊重当地风俗,履行社会责任。 (三)项目要求 1.海外保险项目 (1)实际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 (2)合同额200万美元以上的在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3)在2015年度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南宁营业管理部(以下称“中国信保”)投保海外投资保险、短期特险或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2.境外园区项目 (1)境外工业园主办企业累计中方实际投资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含本数,中方实际投资额包括资金、实物和设备、境内外融资、从其他企业的借款,以及历年项目运行投入等,下同),引入企业家3家(含)以上,包括2家以上广西企业。 (2)境外贸易营销中心累计中方实际投资额不低于60万美元,入驻中心基地5家以上,广西企业不少于3家。 (3)境外农(牧)业园区中方实际投资额累计100万美元以上,境外林业园区中方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00]104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10.04 【实施日期】2000.10.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10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四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59

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省通字第29号),保留贵州省财政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省财政厅是省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产监管的职能交给省经贸委承担。 2、将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职能交给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 1、原省外经贸厅承担的外国政府贷款对外谈判与磋商职能。 2、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承担的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对外谈判与磋商职能。 3、中国银行贵阳分行承担的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对外谈判与磋商职能。 4、原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资产评估管理职能。 5、省审计厅承担的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的职能。 6、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项工作。 7、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本金)的基础管理工作。 8、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职能。 9、省建设厅承担的基建财务会计的改革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职能。 10、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承担的金融彩票的发行、监管职能。 11、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能。 12、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 (三)转变的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 费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离休退休退职 【发文字号】桂人社发[2016]1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1.23 【实施日期】2014.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6〕1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政策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以及实行计划生育领取《独生子女

父母光荣证》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原根据相关政策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享受的加发退休费,调整为在本人退休后给予相应补助,不随养老金发放。 二、补助标准以本人退休当月的基本工资为基数按原有政策规定的提高比例计发,同时获得多项荣誉提高退休费比例计发的补助,按原有政策规定的限额执行。 三、对获得相关荣誉的工作人员退休时给予的补助,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审核表》(详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次性审核完毕。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式启动前(即移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前),暂由单位财务按月造表发放;改革正式启动后(即移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由单位财务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审核后的标准按月代发。 四、补助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由各单位按照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标准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安排。 五、本通知仅适用于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单位中2014年9月30日前获得相关荣誉,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 六、本通知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2014年10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补助,由单位按本通知规定予以补发。 附件:1.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审核表(机关及参公单位) 2.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审核表(事业单位及机关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1月23日 附件1: 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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