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的通知

内建工[2007]261号签发:内蒙建设厅

各盟市建设局(建委)、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认真开展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通过连续几年的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市场秩序有了较为明显的好转。为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招标投标交易行为,防止招投标活动发生弄虚作假、串标、围标和工程实施过程出现转包、违法分包、挂*等违法违规问题,现提出如下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标人在开展招标工作时,对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必须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招标人不得提出高于招标工程实际类别情况所需要的资质等级要求。

二、进行招标活动时,投标单位参加施工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议时,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授权委托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如果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到场及三项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三、自治区外施工单位进入自治区承包工程参与投标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有效的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具体内容见附件)。

中标后,应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资质备案手续。

四、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施工招标,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总价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附相应的清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凡涉及业绩及荣誉证书等商务资信方面的内容均需提供原件。

六、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允许在受理投标单位报名时,收取报名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时,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售不得高于500元人民币,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售不得高于1000元人民币。施工招标单项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招标文件的发售不得高于1000元人民币;单项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招标文件的发售不得高于1500元人民币;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招标文件的发售不得高于2000元人民币;单项工程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招标文件的发售不得高于3000元人民币。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二oo七年八月二十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修订)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与政府采购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邮政、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灾害防治、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等生态环境项目; (六)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管道、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化、照明等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项目;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四)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六条国家融资项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政府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政府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四)政府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融资的项目。 第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完美版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招标投标工作总结1000字

招标投标工作总结1000字 今年以来,我镇限额以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上级招投标条例、管理规定,结合本镇实际,不断探索新方法,及时、有效地实施各类申报项目,圆满地完成了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1月25日累计完成招投标项目106个,中标成交额万元,节资增效万元。回顾全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在务实高效上有了新突破 在服务基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实事过程中,把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和农村四级水泥公路建设,贯穿全年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全镇面广、量大,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实际,对此在项目安排上,我们坚持早建议、早计划,高起点,巧安排的工作思路。一是及时与水务站、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取得联系,落实工程测量队伍、设计施工方案,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及时拟订招标文件,完善切合本镇实际的招标方案;三是及时与有施工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联系。多方争取施工队伍和有限的专业人员,确保了全镇两大工程在省和盐城规定的时间内,得以圆满完成。全年共完成河道整治41条,公里,万方土;第二期农村公路条,公

里。在安排招标项目上,坚持重点优先,急事急办。今年9月,我们密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成功组织实施了农村广播线路整治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放弃国庆假日休息,组织领发各种材料,为推进广播线路整治工作,为广大村民、居民收入听到高质量的广播节目尽了一份力。在组织各类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努力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项目内容多等困难,坚持高效运转,加班加点尽力为招标单位做好服务工作,为投标单位提供方便,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使招投标办公室成为镇政府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一个窗口。 二、突出方法创新,在评标定标方式上有了新突破 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待每一个项目,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的管理,特别是土建工程农村路道、河道整治等大型建筑类项目,在坚持规范运作,依法评标的前提下,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为了防止少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恶习意竞争,我们采取三种方式动作在招标文书拟订时及时明确本工程采取的办法,使各类投标都有所认识和理解,操作时由评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会现场确定其中一套方案。即:一是依照投标单位在商务标书中的综合报价,直接确定合理中标。二是在低于招标单位预算价的85%范围内确定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标底价,以最接近评标标底价者中标。三是现场竞价,在不低于施工单位个别成本范围内实行中标。以上评标定标方法的推行使我镇

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是加大力度,提高部门和单位的招投标意识。我们以贯彻《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为契机,综合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会议、文件等媒介,多途径、多层面、多形式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和单位的招投标意识。今年以来,我们公开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绝大多数都是招标人主动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衔接招标事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我市的国家投资项目基本实现了公开招投标,部分县(市)区1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都进行了公开招标。 二是规范招标行为,增强招投标透明度和评标公正性。对国家投资的项目,我们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的项目。依法招标的项目,均在省指定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招标过程中,大多数项目都采取低价中标的办法,并且不使用标底,或标底(预算价)仅在评标中作参考,评标办法随招标文件一起公开。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从法定专家库中抽取,杜绝了部分监督人员参加评标的现象。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一是开展事前监督。要求计划、建设、交通等行政部门在项目审批、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前期环节,

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审核把关,否则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二是开展事中监督。要求参与现场监督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三是开展事后监督。实行了中标公示制度,凡有异议和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坚决进行纠正。上半年,我们妥善解决了市滨江建设、市气象局、市人防办、高坪开发区、西华师大、川北医学院新校区、消防支队7个单位对工程招投标提出的异议和投诉,对违纪行为进行了纠正,严肃查处了3起在建筑项目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顺庆区严肃查处了同仁乡党委、政府在无集体决议、无建设立项批复、无施工许可证、无项目,未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与一无任何建设资质的村支部签订了20余万元的《移民住房修建协议》的行为,对相关责任的追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过加强监管,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8月,我们共参加招投标现场监督30次,其中公开招标27宗,邀请招标3宗,委托代理17宗,自行招标13宗;公开招标的40个标段概算投资2.07亿元,中标金额1.57亿元,比预算下浮24.17%。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违规招标。部分单位不以法律、法规为标准,而以过去的招标为依据,违规违法招标。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没有在指定媒介上按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有的招标人发放标书到开标的时

国内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操作实务

国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务操作 目录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方法 第二章合同的鉴定和治理 第三章我国境内工程国际招标投标程序和方法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方法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打算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治理方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审查登记。 (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三)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要紧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发包方式、打算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四)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打算: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 (五)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建设单位招标的资质审查 (一)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治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2至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托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治理机构备案。 (二)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人”。 三、招标的申请 (一)招标人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要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一起报招标治理机构审批。招标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预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勘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 (二)凡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

采购办招投标监督工作总结

采购办招投标监督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今年以来,我们公开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绝大多数都是招标人主动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衔接招标事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我市的国家投资项目基本实现了公开招投标,部分县(市)区1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都进行了公开招标。 规范招标行为,增强招投标透明度和评标公正性。对国家投资的项目,我们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的项目。依法招标的项目,均在省指定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招标过程中,大多数项目都采取低价中标的办法,并且不使用标底,或标底(预算价)仅在评标中作参考,评标办法随招标文件一起公开。招标 项目的评标专家从法定专家库中抽取,杜绝了部分监督人员参加评 标的现象。 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一是开展事前监督。要求计划、 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前 期环节,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审核把关,否则追究有关 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开展事中监督。要求参与现场监督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三是开展事后监督。实行了中标公示制度,凡有异议和投诉, 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坚决进行纠正。 上半年,我们妥善解决了市滨江建设公司、市气象局、市人防办、高坪开发区、西华师大、川北医学院新校区、消防支队7个单位对 工程招投标提出的异议和投诉,对违纪行为进行了纠正,严肃查处 了3起在建筑项目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顺庆区严肃查处了同 仁乡党委、政府在无集体决议、无建设立项批复、无施工许可证、 无项目经理,未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与一无任何建设资质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模板】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报名须知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17年年底付90%,余额经审计结束后付清。 2、招标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L)%, 本招标项目L=15 二、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 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对技术标进行符合性检查,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 一、评标分值设置: 1、投标报价100分 (1)若投标单位多于5家(含5家)将有效投标报价去除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的平均数为本工程的综合报价,综合报价为本工程的平均成本价; 若投标单位少于5家时,则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数为本工程的综合报价,综合报价为本工程的平均成本价; (2)有效投标报价得基本分100分; (3)有效投标报价与平均成本价相比,每高出0.5%减1分,每低于0.5%减0.5分(不足0.5%按内插法计算扣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招标人可从中选定或抽签确定中标人。

资格预审文件 一、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1万元。(现金缴纳) 收款单位名称: XX公司 资格预审前缴纳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请其被授权人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序装订成册,未依序装订成册导致不利于申请人的审查结果申请人自负),按时参加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被授权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5. 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近6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 6.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江苏省、厅对该企业及其建造师资质、资格核验书; 7.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姜堰招标采购网上及**区张甸镇人民政府无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被公示且正在公示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注:上述1-8条为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招标人有权认定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不合格。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资格预审要求提供原件,投标申请人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经核实有虚假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 (一)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只有9家,则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二)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招标人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投标人: 1、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2、从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抽签入围,直至达9家(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资格审查地点和时间 地点:XX公司 时间:2017年 4 月 21 日 15:00 时至17:00 时 2017年4月18 日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 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 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 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 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 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 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 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 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招投标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招投标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招投标监管是发改部门的重要职责,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规范项目运作的重要保证。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对于提高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一、我市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初步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 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审签;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对于大中型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规范的审批流程。 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一是指导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都指导成立由项目县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

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认真核准招标公告发布申报表。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对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证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后审制度。对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要求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细则、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情况报发改部门备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后审作用。 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相结合 多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提高。同时,市重点项目稽察办每年对全市国债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有计划的进行重点稽察或专项稽察。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市公路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二百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也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强化对招投标问题的监督,是依法管理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运行的有效手段。对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群众举报的

2020年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要点

2020年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标,突出“公共资源交易 规范年”主题,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规范搭建交易平台,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统筹联动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一、着力建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规范运行 (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按照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要求,加快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电子监控平台建设,争取5月底前全面完成,实现省、市、县三级联 网试运行,7月1日正式运行,构建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督促制定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工作制度,编制进场交易目录,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资产 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集中交易,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管办不分 等问题,实现交易服务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协作单位:县招 监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资局等) (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科学化。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法规,健全完善公 共资源交易办法,规范制订交易活动流程,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推进交易流程科学化,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相关职能 部门) (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八部委20号 令发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对县域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全 部实行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和评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统一平台,健全“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真正发挥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的作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 (五)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监督网,坚持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网上公开公示制度。试行个别重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或群众代表参与现场监督,让更多群众了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流程,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运作体系公开化、透明化。(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协 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发改局等) 二、着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并全程监督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四条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土建评标负责。 第五条土建评标小组由建安公司、审计部、财务部、供应部及建设单位领导组成。 第六条工程招标人由建设单位及建安公司组成。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司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向三家以上具资质、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按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应当加盖印章。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不一致时以

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招标文件不收费。 第九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第十一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第十二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小组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公司对招标工程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特殊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可编辑版】

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健全,对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推行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中,我局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为目标,突出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把推行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载体和平台,为我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理顺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夯实推行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基础 1、全面梳理执法依据。梳理执法依据是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我局招管办对所负责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梳理出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法定权限执法,从源头上杜绝了行政执法单位无依据执法现象的发生,从而保障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 2、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权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按照《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做好项目审批部门的行政监督,严格法定条件、法定标准、法定程序、法定时限、法定方式和法定权限等。 3、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在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程序,凡法律、法规对执法流程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办理。准确掌握招投标过程的工作步骤、标准和时限,实现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加强了对执法行为的动态管理和监督。 4、大力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执法的透明化,我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将本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集中或分散公示,做到“制度上墙”。同时,对一些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在发改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二、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狠抓推行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重点 1、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我局在以前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要求进行备案监督管理。 2、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制度。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设在发改局,负责组织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纠正和防止了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发生,规范了各个项目在招投标阶段依法行政行为。 三、强化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推行党风廉政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1、注重招投标考核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完善专家评审制度,规范代理行为,依法实施管理,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

招投标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招投标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县招投标监督工作在招监办的指导和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招监办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工程招投标、 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 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结合实际制定了20**年招投标监督工作要点,组织县级各单位分管项目负责人 召开会议,就如何推行“211”监督模式,加强项目监管,建立“两个台账”等相关内 容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各监督机关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职 责和任务,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联系,按程序严把招投标各环节的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环节材料,以便对实施过程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有效 监督。 (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招投标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明确职责、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为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了《招 投标法实施条例》、《省转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和《纪检监察机 关工作人员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开评标现场监督办法(暂行)》、《国家投 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切实增强法规意识、程序意识 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半年来,县监察机关会同发改、财政、审计和政府采购办等单位对13个政府采购进行程序或现场监督,节约资金31.15万元。 三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建设等单位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监督重点,会同县委政府目标督 查办对成都市成华区援建我县交通、文教卫生等22个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已 开展实地查看项目3次,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4个,及时要求整改落实,通报督 查情况2次;督促所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业主签订了《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同 时督促交通部门和聂呷、巴旺两乡所涉及乡、村两级组织签订了《县聂呷乡甲居 藏寨旅游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廉政承诺书》、《县聂呷至巴旺联网(甲居一村——小巴旺村)村道公路建设项目廉政承诺书》;加强对交通行业s211线瓦丹公路 自建段工程建设的督查,每月上报了督查情况;从熟悉工程建设的离退休老干部 中选聘2名组建社会监督小组,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检查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总则的基本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的细则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附则的内容: 第九十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九十二条本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关于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调研报告 对于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调研报告 招投标监管是发改部门的重要职责,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规范项目运作的重要保证。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关于提高项目治理质量、更好地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调研,总结经验,查寻咨询题,提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的对策和措施。一、我市招投标工作的基本事情和要紧做法我市招投标监督治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究,已初步走上了治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降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要紧做了以下工作:(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审签;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关于大中型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规范的审批流程。(二)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一是指导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都指导成立由项目县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浮现的咨询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仔细核准招标公告公布申报表。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公布;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对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证充脚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后审制度。对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要求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细则、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事情报发改部门备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后审作用。(三)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相结合多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寻咨询题,总结经验,吸收教训,完善提高。并且,市重点项目稽察办每年对全市国债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有打算的进行重点稽察或专项稽察。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市公路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都市基础设施等二百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也收到了显着的效果。(四)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浮现的咨询题强化对招投标咨询题的监督,是依法治理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运行的有效手段。对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浮现群众举报的咨询题,我们随接随查,主动出击,做到件件答复,决别迟延推诿,以求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和妨碍。近年来,我们先后对法门寺合十舍利塔、交通战备公路、都市供水管、疾控中心等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浮现的咨询题进行协调处理,为保障招投标法规的执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当前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要紧咨询题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别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还是存在很多咨询题,妨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进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仔细加以解决。(一) 监管体制别统一,法规制度别健全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能够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即:分别由水利、交通、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工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咨询题要紧表如今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治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并且并存,造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治理混乱无序的局面。另外,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别健全,如部门法规及各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掣肘,关

采购办招投标监督工作总结

采购办招投标监督工作总结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采购办招投标监督工作总结范文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二是规范招标行为,增强招投标透明度和评标公正性。对国家投资的项目,我们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的项目。依法招标的项目,均在省指定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招标过程中,大多数项目都采取低价中标的办法,并且不使用标底,或标底(预算价)仅在评标中作参考,评标办法随招标文件一起公开。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从法定专家库中抽取,杜绝了部分监督人员参加评标的现象。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一是开展事前监督。要求计划、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前期环节,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审核把关,否则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二是开展事中监督。要求参与现场监督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三是开展事后监督。实行了中标公示制度,凡有异议和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坚决进行纠正。上半年,我们妥善解决了市滨江建设公司、市气象局、市人防办、高坪开发区、西华师大、川北医学院新校区、消防支队7个单位对工程招投标提出的异议和投诉,对违纪行为进行了纠正,严肃查处了3起在建筑项目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顺庆区严肃查处了同仁乡党委、政府在无集体决议、无建设立项批复、无施工许可证、无项目经理,未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与

一无任何建设资质的村支部书记签订了20余万元的《移民住房修建协议》的行为,对相关责任的追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过加强监管,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8月,我们共参加招投标现场监督30次,其中公开招标27宗,邀请招标3宗,委托代理17宗,自行招标13宗;公开招标的40个标段概算投资2.07亿元,中标金额1.57亿元,比预算下浮24.17%。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违规招标。部分单位不以法律、法规为标准,而以过去的招标实践为依据,违规违法招标。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没有在指定媒介上按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有的招标人发放标书到开标的时间未达到法定的20天;有的招标人没有按照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没有达到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有的没在法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结束后也没有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二是暗箱操作。个别招标人针对我们采取的低价中标办法,想方设法排挤潜在投标人,主要表现在:有的针对不同的竞标人,将标段划得过细或过大,排挤潜在的投标人;有的通过提高投标保证金或人为设置其他附加条件等办法,排挤潜在的投标人;有的在资格预审中设立考察分或有倾向性的标准,排挤潜在投标人;有的滥用“低于成本”的规定,排挤不中意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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