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办理派遣或改派业务流程图

友情提示: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在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情况下, 3年之内按规定可办理改派手续,超过3年限期则不予受理,但可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 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在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情况下, 1年之内按规定可办理改派手续,超过1年限期则不予受理,但可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 留档、出国毕业生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可持学校证明、毕业证原件及三联单复印件按应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改派流程办理;

黑龙江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申请补发所需材料及流程:个人书面申请→原毕业学校开证明→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丢失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声明作废(声明内容包括:毕业学校、专业、修业年限、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报到单位、签发报到证日期、报到日期、报到证号码)→登报一个月后持报纸和上述材料经主管人员审批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自毕业之日起超过3年的,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就业报到证证明》,不再补发《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回毕业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

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 咨询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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