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毕业论文(赵邦定)

法律与生活毕业论文

作者:赵邦定

指导教师:王少华

目录

一.背景概念:

二.电信诈骗性质及规律:

1.犯罪手段科技化

2.诈骗方式多样化

3.作案手段隐蔽化

4.犯罪群体职业化

三.电信诈骗的类型:

1.电话欠费诈骗

2. 银行卡消费诈骗

3. 冒充领导诈骗

4. 冒充熟人诈骗

5. 退还汽车购退税诈骗

6. 中奖诈骗

7. 销售廉价违法物品诈骗

8. 编造事故诈骗

9. ATM取款机告示诈骗

10. 身份信息被冒用诈骗

四.电信诈骗的防骗措施:

五.课题总结

法律与生活毕业论文

---《电信诈骗》---

近年来,随着我国通信业及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各种各样的远程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也不断滋生,严重危害着老百姓的生活。特别是近两年来,以虚假信息为诱饵进行的诈骗犯罪在我国迅速的蔓延,犯罪分子借用手机、固话及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已经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现就根据法律与生活的关系对电信诈骗案的特点、类型及防范对策作一简单的探讨。

一、电信诈骗的性质:

什么是“电信诈骗”?“电信诈骗”就是违法犯罪份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传真和互联网等通讯工具,假冒国家机关、公司、医院、朋友等名义,谎称被骗人中奖、退税、家人意外受伤、朋友急事、有人加害或出售致富信息和投资分红等情况,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叫其将钱汇入到指定银行卡帐户的一种诈骗活动。

诈骗案件与其他刑事犯罪相比,具有无作案现场、无痕迹物证的特点,难以发现、固定和提取犯罪证据。而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仅是通过使用通信工具与受害人进行联系,与受害人不进行面对面的直接接触,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仅限于电话号码、银行账号,不掌握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难以通过比对的方法确定作案者。犯罪嫌疑人借助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器,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网络电话等技术手段,批量群发短信和群拨电话,落地接入本地固定、移动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诱导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汇资金,随后通过网银系统在短时间内转存,利用自动柜员机多处分散提现,给案件调查、嫌犯控制、赃款追缴带来较大困难。

电信诈骗犯罪往往由多人共同实施,相互间有明确分工,既有策划整个诈骗活动的“指挥组”,也有具体实施对话诈骗的“导演组”;既有专门负责网上转存、资金分解的“转汇组”,也有组织实施取款提现的“取款组”,作案环节可谓环环相扣,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困难。

二、电信诈骗犯罪特点及规律:

(一)犯罪手段科技化: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从手机短信群发器、电脑群发软件、一号通等发展到任意显号、任意改号软件等,犯罪的欺骗性和隐蔽性增强。

(二)诈骗方式多样化:犯罪分子利用民众心理弱点,不断翻新诈骗内容和作案手法。会以假冒党政要员、企业高管的协迫型诈骗;虚构“中奖”、“退费退税”的利诱型诈骗;谎称“银行卡泄密”、亲友车祸的避险型诈骗等。

(三)作案手段隐蔽化:犯罪分子通过邮件、短信、电汇等现代金融及通信技术实施诈骗、获取赃款。犯罪过程中不与被害人直接接触,常选用跨省市手机卡或运用相应的电脑软件进行编发短信、接打电话等,给群众的判断识别和公安机关的侦查增加了难度

(四)犯罪群体职业化:结伙形式从家族式作案,到企业化运作,招聘下线,话务员、取款人、团伙骨干、幕后指挥者相互之间单向联系,甚至境内外勾结,犯罪团伙头子躲在境外,电话远程操控。

三、电信诈骗的主要类型:

(一)以电话欠费诈骗:不法分子冒充电信局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告知其话机欠费,谎称该用户个人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申报办理了欠费话机,并声称要帮助联系报案;再由一名自称公安局的男子接听电话,称事主名下登记的电话和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接着,让事主将银行存款转移至其指定的所谓安全账号进行保管。

(二)以银行卡消费诈骗: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提醒手机用户,称该用户银行卡刚刚在某地刷卡消费,如用户有疑问,可致电查询,并提供相关的电话号码转接服务。如用户回电,则谎称该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盗用,逐步将手机用户引入转走,从而诱骗事主邮汇钱款。

(三)冒充领导诈骗:冒充某系统或单位主要领导,通过短信或直接拨打下级单位领导电话,编造各种事由,诱骗事主钱财。

(四)冒充熟人诈骗:此类诈骗俗称“猜猜我是谁”,即冒充事主外地朋友通过电话先与事主联系,谎称次日要去事主所在城市看望事主,但第二天通过电话谎称自己出了事需要用钱,但自己随身所带钱财不够,从而诱骗事主邮汇钱款。

(五)退还汽车购退税诈骗:不法分子以向车主发送手机短信或拨打电话的

方式,谎称税务局要退还其购买汽车时的税款,让车主速与财政局某主任联系。若车主拨打电话与该主任联系时,对方便让其从银行ATM机上利用转账操作获取退税费用。

(六)中奖诈骗:不法分子以公司庆典或新产品促销抽奖为由,拨打电话通知受害人中了大奖,一旦回复,便称兑奖必须交纳所得税或手续费,否则不予兑奖,通过电话指引受害人将这些款项汇至其提供的账户。还有一种是网络中奖诈骗。在网络上制作虚假网页,通过向事主发中奖短信,谎称事主中奖,诱骗事主登录虚假网页,从而进一步使事主进入圈套。

(七)销售廉价违法物品诈骗:不法分子向受害人发送出售二手汽车或防身武器等虚假信息,待被害人拨打联系电话想要购买时,以必须交定金、托运费等费用为名义,要求向其提供的账汇款。

(八)、编造事故诈骗:不法分子首先通过反复骚扰或其他手段致使被骗人亲属手机关机,利用被骗人亲属手机关机期间,以医生或警察名义,向被骗人或其家人打电话,谎称其亲属生病或遇车祸住院抢救,甚至谎称遭到绑架,骗其汇钱到指定账户实施诈骗。

(九)、ATM取款机告示诈骗:不法分子事先损坏ATM取款机,并在旁张贴虚假的提示信息,受害人在取款时出现故障后,如与不法分子提供的虚假银行客服电话联系,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犯罪分子便以保证受害人资金安全为由,通过电话指引受害人将自己账户上的资金转入其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上。

(十)、身份信息被冒用诈骗:不法分子假冒公安民警拨打受害人电话,称其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待受害人辩解后,犯罪分子便称其身份信息可能被人冒用,银行存款有被人冒取的危险,要求受害人将银行账户上的资金转入犯罪分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

四、防范电信诈骗的措施:

纵观公安机关破获的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归根结底,就是骗钱。所以如果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此类骗术保持高度警惕,遇到行骗时及时核实,不贪图便宜,不轻信中奖、低价售车等虚假信息,就不会轻易上当。

树立防骗意识,不轻信天上掉馅饼,公安机关要结合类似案发状况,加大对辖区居民的防骗宣传,提醒广大居民不要贪一时便宜,以免因为贪念而造成不必

要的经济损失。涉及到汇款等银行业务时,要加强防范对于陌生人及陌生号码的来电,要提高警惕,特别是冒充受害人亲属、朋友借钱的电话,要求受害人去银行进行汇款、转账时,一定要及时和亲属、老师核实此事,千万不可贸然汇款。

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在银行办理业务、购车、购房时,注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谨防不法分子获取。要注意避免个人资料外泄,对不熟悉的金融业务尽量不要在ATM机上操作,应到柜面直接办理。不要轻易将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通讯信息等家庭、个人资料泄露给他人。对于家人意外受伤害需抢救治疗费用、朋友急事求助类的诈骗短信、电话,要仔细核对,不要着急恐慌,轻信上当,更不要上当将“急用款”汇入犯罪份子指定的银行账户。

加强与警方配合,切实保护其财产安全,在接到此类信息、电话时,也要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提供破案线索;多作调查应证,对接到培训通知、冒充银行信用卡中心声称银行卡升级和虚假招工、婚介类的诈骗,要及时向本地的相关关单位和行业或亲临其办公地点进行咨询、核对,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培训类费用一般都是现款交纳或者对公转帐,不应汇入过个人账户,不要轻信上当。

除了以上骗术,还有诸如推荐帮购股票、虚构重金求子、高薪招工、提供低息无息贷款等诈骗手法令人防不胜防,所以我们对遇见的可疑信息、应采取不听、不信、不汇款、不转账、查询求证的方法处理,以免财物损失,并及时向警方进行举报。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防范电信诈骗的难度,同时国家也正在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电信、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就像手机卡实名制,可以减少很多的电话诈骗,同时也有利于后期的追踪调查。但是,诈骗仍然会不断演变,找各种漏洞,这就需要我们每位公民提高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总自身做起,谨防诈骗。

参考文献:

1.《反电信网络诈骗全民指南》----上海社会科学院

2.《刑法》-----(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至第一百九十八条)

3.《关于切实做好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4.《电信诈骗的侦查与防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5.《电信诈骗犯罪问题研究》------中文法律期刊

姓名:赵邦定

学号:15403033

学院班级:物理学院应物151班课时:周一九十节

指导老师:王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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