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解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解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解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62号国务院令,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

一、《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

《条例》的出台是我国保险业的一件大事,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条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既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同时也使肇事者的经济责任得到减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驾驶员数量以及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加,人们正步入汽车化时代。与此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也持续攀升。由于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赔偿、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现象不断发生,特别是一些群死群伤的恶性重大交通事故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有的甚至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稳定。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以保护道路通行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的重大举措。这是我国保险业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也是政府执政为民的体现。

《条例》的出台是我国政府借鉴其他国家管理、处理交通事故的成功经验,用市场的手段、保险的办法管理道路交通、化解社会矛盾的重大举措,体现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充分发挥了保险管理社会的作用。车祸的发生可能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要化解社会矛盾与社会风险,保障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社会不特定人群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进行事先防范,让保险公司介入,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以分散风险。可见,《条例》借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具有的社会管理效用,履行了政府职责,为有效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条例》名称演变的过程

《条例》虽然在名称中取消了“第三者”,但内容依然以“第三者”为强制保险保障的对象。

2003年10月28日,我国颁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

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显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属法律赋予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2005年1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时,仍然是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来称谓该强制保险险种的。但从反馈的征求意见来看,一些意见认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这一名词太专业,过于晦涩,不利于广大群众理解,建议作出修改。

因此,从该强制保险险种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关系到千家万户,应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等各因素考虑,《条例》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修改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一修改,使得该强制保险险种名称通俗、易懂,便于在实践中执行。

三、《条例》鲜明的强制性特点

我国现在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生活中倡导契约自由。但是,我们也要防止契约自由本身无法克服的弊端,在特殊领域仍然要实行国家干预,以保护公共利益。《条例》最明显的亮点在于: 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对契约自由的合理限制,原本是由缔约双方依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现在强制双方都必须签订强制保护第三者的保险合同。

《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强制险。机动车强制险的“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同时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保险公司都将受到处罚。

一方面,未投保机动车强制险的机动车不得上路。《条例》规定,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不得登记,不得检验;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者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

款;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另一方面,具有经营机动车强制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既不能拒绝承保强制险业务,也不能随意解除强制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条例》规定,投保人在投

保时可以选择具备经营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强制保险合同,但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条例》同时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条例规定,有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强制保险的行为以及违反规定解除强制保险合同的行为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四、《条例》体现“奖优罚劣”

利用经济杠杆促使驾驶人员守法合规是世界各国强制保险制度的通行做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提高保费,对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降低保费。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与保费挂钩,这比单纯的行政处罚更为有效。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很严峻,《条例》建立“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这一调节手段有多方面好处。首先,将费率和事故挂钩后,保费因人而异,遵守交通纪律的车主们,不必为违法者增多造成的“大锅饭”涨价而买单。其次,运用费率经济杠杆这一调节手段,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高行人的出行安全。最后,政府利用市场机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利于其转变职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管理效率。

为了使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与保费挂钩得以切实落实,《条例》要求逐步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保监会和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已着手进行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实行试点,下一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将逐步扩展到全国其他省市。

《条例》规定,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人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被保险人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

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责任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

五、《条例》坚持社会效益原则

我国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保险公司拓展销售渠道、谋取公司利益提供方便。为了使公众利益得到保护,保险公司得以正常经营,《条例》规定,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保监会将定期核查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盈亏情况,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依照《保险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强制保险必须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条例》作出相应规定,保监会按照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不盈利”原则是由《条例》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立法宗旨所决定的,“不亏损”原则是由保险公司是市场主体的性质所决定的。确切地说,所谓“不盈利不亏损”原则,是指保险公司在厘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时只考虑成本因素,不设定预期利润率,即费率构成中不含利润。也就是说,“不盈不亏”原则体现在费率制定环节,而不是简单等同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保险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以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来实现微利,也可能由于新环境下赔付成本过高而出现亏损。自2004年5月1日起,涉及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范围扩大;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高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这两个法律文件的同时实施使保险赔付成本上升。此外,《条例》规定社会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这些因素都将导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水平较原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有所提高。

为便于广大群众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同时确保保费收入能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保费交得明白,用得清楚,使强制保险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条例》规定,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调整保险费率。对于费率调整幅度较大的,还应当进行听证。《条例》如此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制约,从一定意义上说,这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对保险条款的制定、保险费率的厘定等都需要有一个认识、研究、摸索的过程,需要有一个数据收集的过程,在没有任何历史数据支持的情况下,要准确厘定强制保险费率存在一定难度,在此情况下,《条例》坚持社会效益原则,更加体现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立法思想。

六、《条例》保障及时理赔

由于设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及有效的经济补偿,因此,为防止保险公司拖延赔付、无理拒赔,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条例》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三项义务。其一,及时答复义务。如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该及时答复,并告知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其二,书面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自收到赔偿要求之日起1 日内,向被保险人签发书面文件,说明赔偿标准、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其三,限期理赔义务。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书面说明理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与商业三者险的理赔规定相比较,上述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理赔规定更明确、具体、严格,更能切实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使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理赔。

七、《条例》明确保障对象

《条例》第三条规定,受害人中不包括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作为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受害人,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双方以外的第三方,但是,出于防范道德风险、降低制度成本等考虑,不少国家对受害第三者的范围作了限制,我国也不例外。

将被保险人排除在第三者范围之外,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原理和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有利于防止道德风险。而将本车人员排除在第三者范围之外,其主要理由为: 一是受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投保人的实际承受能力的限制,不能不顾现实盲目扩大范围; 二是基于乘车人与驾驶员建立了一种信任关系,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测和认识; 三是对客运车辆出现的群死群伤事故,已通过其他制度实现了保障。2004年5月发布的《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车辆从事客运服务必须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因此,本车人员相应的责任保障已得到实现,无须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中重复规定。

八、《条例》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该规定贯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确立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无过错责任原则。

从立法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且人的生命健康无法用价值来衡量等角度考虑,《条例》规定对人身伤亡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条例》规定对财产损失赔偿也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值得商榷。其一,从法理上讲,财物是平等的,不存在此物可以凌驾于他物之上的情形,不同所有人的财物应得到平等的保护; 其二,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范围不包括财产,即使极个别包括财产的国家,也是实行过错原则; 其三,实践中,财产损失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会导致许多不符合情理的现象发生。例如,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如果不慎压到路面上他人的遗忘物、掉落物造成损害,则保险公司就要赔偿该遗忘物、掉落物的损失。从常理看,这显失公平。

考虑到如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过高的赔偿金额,则会导致以生命换取金钱的道德风险的扩大,为此,《条例》从两方面作了立法技术限制。《条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交通事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同时,在考虑了我国的现实情况以及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

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鉴于目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相关规定尚未确定,因此有人建议,今后在赔付时,如果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可以考虑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三者相加; 如果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其赔偿限额可以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三者相加数额的一半。

九、关于救助基金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条例》第二十四条细化了这一具体制度。依照《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救助基金的来源之一,包括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了较大的社会职责。如果不设立救助基金,就会严重影响到《条例》的实施。其一,救助基金的数额直接影响强制保险保险费的高低,如果救助基金的数额无法确定,则将导致强制保险的费率无法确定,影响强制保险的收取; 其二,无救助基金,交通事故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由于设立救助基金制度,包括救助基金机构的设立和运作、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救助基金的管理和监管等方方面面,还牵涉到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等部门,因此,如何使用、管理救助基金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为确保救助基金能达到“收好、管好、用好”的要求,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又不出现道德风险,有关部门应抓紧调研,加快制定合理、可行的救助基金制度,确保救助基金制度能与《条例》同步实施。

十、《条例》规定过渡期

《条例》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时限要求和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渡作了规定。

《条例》规定,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其一,《条例》的实施牵涉到千家万户。要使广大群众遵守法律,首先必须让他们了解、掌握法律。其二,《条例》的实施需要给有关单位一定的准备时间。这既包括保险公司制定保险

条款和厘定费率、制作保险标志等,同时也包括保监会以及公安、交通等部门落实相应的配套措施。

《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3个月过渡期,能够保证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保险公司有时间完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签订,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增加群众的负担,使社会平稳过渡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者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商业三者险是否存在取决于市场的需求。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使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范围扩大、赔偿标准提高,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只能提供一个基本保障,保险赔偿金额较低,因此,出于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角度考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者在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可以投保商业三者险作为补充,以有效分散风险。当然,在机动车所有人、管理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险两类保险的情况下,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商业三者险赔付。这为交通事故受害人设置了双重保护,更加有利于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符合《条例》的宗旨和目的。

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专业公安机关参照本规定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个体工商户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是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业务范围内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业务范围内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六条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将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规划纳入有关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监督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根据消防工作需要配备消防装备,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七)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日内作出决定;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部长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段《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把 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技能培训。 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火灾隐患措施。 4、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器材、消防知识训练。 5、督促检查各班组防火安全制度、措施的实施情况。 6、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抢救,并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将火灾情况及处理意 见上报。 7、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 计划; 8、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9、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检查制度; 10、组织制度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监督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拟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 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展开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 的实施和演练; 7、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 大问题; 三、副部长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要在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做好防火工作,配合分管防火消防安全员的工作, 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贯彻段《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把消防工作列入本班组工作计划。 3、对本班组员工进行防火“三懂二会”教育(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程度、懂得 灭火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打119火警电话)。 4、本岗位的火险隐患要了如指掌,提高警惕,并积极解决。 5、本班组工作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管理好,维护好。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生产职责(5)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生产职责(5)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生产职责(五)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受消防监督机关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督促和检查。 (2)项目经理必须执行消防法规、规定和上级制订的防火安全制度,在履行总包对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的前提下,明确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各施工管理部门和施工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生产岗位的防火安全职责。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动用明火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审批手续,坚持动用明火必须做到”两证一器一监护”(即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许可证,必须备好灭火机、必须有动火监护员)的原则。 (4)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布置和搭建临时设施,在工程基础、结构、装饰的不同施工阶段,配置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专职监护、巡逻检查人员。 (5)工程项目必须有规定的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与职工生活设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项目经理要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同时必须建立不少于职工总人数10%的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及初起火灾扑救训练,提高工程项目自防自救能力。 (7)明确专人进行工程项目施工防火管理,建立防火档案,制订初起火灾扑救方案。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必须记录在案。 (8)定期召开各分承包方领导,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防火安全工作会议,提出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工种的防火要求。各分承包方,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做好防火工作的内容。 (9)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消防监督机关报警,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并迅速如实上报,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 感谢您的阅读!

竞品分析报告

竞品分析报告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XXX公司保密文件,请勿外传 目录

1背景 1.1产品分析 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比如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语言版本、网址、微博等;公司背景,比如公司资本、产品技术、市场、团队运营情况等。 1.2竞品对象 1.2.1产品直接竞争者 这里包括了市场目标方向一致、客户群体针对性极强、产品功能和用户需求相似度极高的竞争者 1.2.2产品间接竞争者 市场客户群体目标不一致、但在功能需求方面互补了你的产品优势(也或者是你互补别人产品的)、但又不是主要靠该产品价值盈利的。 1.2.3同行业不同模式的 比如 B/S互联网模式和行业解决方案及单机C/S客户端,一锤子买卖和长期靠服务收费的。 1.2.4资本雄厚概念炒作的 观察到各大媒体平台经常炒作概念和具备行业前瞻性一些团队人才背景、资质、规模非常有潜力的企业。 2竞品分析 2.1定位和功能 2.1.1产品定位 这一步需要确定不同形式和行业的用户对产品的不同诉求,明确用户需求。

2.1.2产品功能 根据用户需求,确定切实可行的产品功能。 2.2设计和技术 产品定位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合理的视觉交互、颜色、风格等。 2.2.1交互和体验 2.2.2视觉和风格 2.2.3亮点功能和核心技术 包括产品的特色功能,以及其中涉及的一些核心技术。 2.3运营和商业化 2.3.1运营模式 2.3.2盈利模式 2.3.3市场推广 2.4用户数据 用户数据可以反应产品的活跃度,健康度,留存率等。用户数据分析对产品定位调整、运营方向调整等都有很大的作用。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最新)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办发〔X〕8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X 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政办发〔X〕1X 号)以及中、省有关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出台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示范区管委会、X区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示范区公安部门对全区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X 区公安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示范区及X 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 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

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条X 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 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 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 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 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由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实行实体化办公,明确工作职责,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协调组织本地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公经费列入政府年度 财政预算。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 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 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 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十、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附:消防网络图及责任人

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教导处:责任人——张广民主任 (1)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2、总务处:责任人—何振军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 四、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 消防安全责任制 审批: 审核: 编制: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调度室值班人员责任制 1、遵守调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熟练操练各种系统; 3、负责对消防设施的每日检查,并认真填写《调度室值班记录》和《系统每日运行登记表》,并定期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4、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系统每日运行登记表》; 5、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6、熟练掌握《调度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电工消防安全责任制 1、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并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在安装和维修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3、对于违反电器管理规定的行为,电工有权进行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4、在变电所(机房)不准会客; 5、值班电工不得喝酒,不准擅离职守; 6、电器设备、线路要定期检修,如突发故障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做好记录,报告领导;

7、变电所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其它杂物; 8、每年雷电季节到来之前,要认真检查一次避雷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维修。 保卫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1、按时到岗值班、值宿、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2、不能酒后上班,更不能在岗位上饮酒,夜间不能脱岗睡岗; 3、不能与闲杂人员在值班室聊天,不得将其他人员留宿值班室过夜; 4、对负责的围要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报告,并作好记录; 5、保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熟知所负责部位的电源、墙壁消火栓器材位置; 6、保卫人员在值班中要认真负责,出现火情应迅速报公安消防机关,拨打火警“119”,对初期火灾立即进行扑救。 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 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场所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 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

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消防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8、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消防教职员工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国办发〔〕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

消防安全责任制

1、 2、 3、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全体人员 3、名词定义: 无 4、职责: 4.1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4.2综合办: 4.2.1本公司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综合办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责任人。 4.2.2 每年年初与各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留存备查。 4.3各部门: 4.3.1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4.3.2 各部门应确定一人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4.4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为 副组长,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成员。 5、流程说明: 5.1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 安全情况; 5.1.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 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1.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1.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5.1.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 大问题; 5.1.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消防小分队; 5.1.7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2.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2.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 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2.6组织管理消防小分队; 5.2.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2.8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综合办负责人职责 5.3.1综合办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

消防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号:SY-AQ-0852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消防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fire chief

消防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消防队长隶属于安全监察部部长,是消防队的主管负责人。其职责是: 一、积极贯彻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规程及国家、地方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积极贯彻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道路畅通,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指示精神; 二、负责消防队执勤战备、业务建设、防火监督、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日常的防火检查,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部署执勤、战备、训练及演练工作,掌握公司重点部位的情况,熟悉灭火作战计划,加强队员业务理论水平,建立健全防火档案,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五、负责灭火、抢险救援的指挥工作,及时准确地调配和增援灭火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六、协同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负责为公司各单位按消防标准提供消防器材,鉴定、服务、检查、更换、配发消防器材的补充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人员管理及考核工作; 八、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国内洗车产品竞品分析报告

国内洗车产品竞品分析报告 一、背景 1.1 产品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买车的人群数量呈几何增长,汽车市场销售火爆,所以整个的洗车行业的顾客群体也在不断扩大,洗车市场需求也在快速增加。市面上现有的洗车模式主要有门店洗车、移动洗车、自助洗车、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洗车等。随着互联网+模式的不断成熟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才更适合当今时代的发展。 1.2 竞品对象 快先生、典典养车、汽车超人 二、竞品分析 2.1 定位和功能 2.1.1 产品定位 快先生:三分钟快速洗车项目的加盟合作 典典养车:典典养车专注于为车主提供刚需的养车服务,如违章缴费、年检、车险、加油充值等,以及标准化的到店汽车养护服务,如违章缴费、年检、车险、加油充值等 汽车超人:打造一站式专业汽车自助保养 2.1.2 产品功能 快先生:快速洗车、汽车美容、智能汽车产品立体柜、智能检测、快修快保典典养车:洗车、违章缴费、年检、车险、加油充值、违章缴费、年检、 车险、加油充值

汽车超人:生产+全球供应链的养车类020电商平台,包括换胎补胎、四轮 定位、汽车保养、汽车配件更换等汽车配套服务。 2.2设计和技术 2.2.1 交互和体验 r 艺j 重 E ■:ME gLj 世■筑血 E 快先生:功能单一,流程为:充值次卡,导航到门店,门店消费。支付主要 典典养车:重点突出,服务项目明确。以年卡服务为主,项目产品分为两类, 是直营加盟店有明确的产品定价但无支付链接。 二是合作门店有产品定价和支 付链接。部分年卡服务只限典典连锁使用, 有区域限制,而且典典连锁门店无直 接查询链接。支付方式主要有支付宝、一网通银行卡、银行卡支付。 # MU & 夂 n ***** iEAMM BiiVH 曲* ** —話 ------- ■:— ■■丘■ ■厶i I ■?■ IM 捋伞■ MLI ■■ if. ■ -rr . 'db ■NW 村 是微信和支付宝两种方式

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制 1、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对消防工作的要求,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支持、督促副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关系。 3、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研究决定奖惩。 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5、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灭火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展事故预案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不断完善预案。

6、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接受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7、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损坏或丢失。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9、发生火灾事故,组织现场指挥扑救,并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10、实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管理,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责任人: 安全总监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项目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逐项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生产装置、工艺设备、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1 5.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6.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7.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8.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9.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 2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8)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 3 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9)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1)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的有关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

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

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二)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按照立法权限,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五)加大消防投入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划分,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幼儿园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幼儿园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园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园长对幼儿园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幼儿园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园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园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幼儿园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副园长室:责任人——XXX 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副园长室:责任人——XXX 幼儿园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保卫室:责任人——XXX 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教室、睡眠室、办公室、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设施、措施的检查、督促、整改。 四、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幼儿园园长或分管副园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幼儿园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五、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竞品分析报告模板

此文件为内部保密文件,请勿外传 目录

背景 产品分析 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比如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语言版本、网址、微博等;公司背景,比如公司资本、产品技术、市场、团队运营情况等。 竞品对象 产品直接竞争者 这里包括了市场目标方向一致、客户群体针对性极强、产品功能和用户需求相似度极高的竞争者 产品间接竞争者 市场客户群体目标不一致、但在功能需求方面互补了你的产品优势(也或者是你互补别人产

品的)、但又不是主要靠该产品价值盈利的。 同行业不同模式的 比如 B/S互联网模式和行业解决方案及单机C/S客户端,一锤子买卖和长期靠服务收费的。资本雄厚概念炒作的 观察到各大媒体平台经常炒作概念和具备行业前瞻性一些团队人才背景、资质、规模非常有潜力的企业。 竞品分析 定位和功能 产品定位 这一步需要确定不同形式和行业的用户对产品的不同诉求,明确用户需求。 产品功能 根据用户需求,确定切实可行的产品功能。 设计和技术 产品定位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合理的视觉交互、颜色、风格等。

交互和体验 视觉和风格 亮点功能和核心技术 包括产品的特色功能,以及其中涉及的一些核心技术。 运营和商业化 运营模式 盈利模式 市场推广 用户数据 用户数据可以反应产品的活跃度,健康度,留存率等。用户数据分析对产品定位调整、运营方向调整等都有很大的作用。

用户数量和活跃度 转化率和健康度 在线时长 地域差异 策略 迭代版本和演变 公司战略 公司战略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形态,以及产品可以做到什么程度等,是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因素。 优缺点总结和借鉴 在每一个阶段都有优缺点对比分析,通过详细的优缺点分析比对,对产品方案,需求等方面的调整都有很大的帮助。 总结 索引 标明引用的相关文件、网址和索引

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

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0月29日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 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最新]小学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小学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黄山路第四小学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 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 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 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

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 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 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 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 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