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

【发文字号】深卫疾控发[2009]44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8.27

【实施日期】2009.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的通知

(深卫疾控发〔2009〕44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健康教育研究所:

为做好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9〕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附件: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根据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9〕25号)精神,结合深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和问责制,提升我市疾控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均等化。

(二)具体目标

1、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市、区疾控中心及街道预防保健所的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卫生局、深

深圳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中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文字号】深计生[2002]7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02.09.17 【实施日期】2002.10.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中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的通知》等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口 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中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的通知 (深计生[2002]73号2002年9月17日) 现将《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中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中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府〔2002〕11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更好地满足育龄群众的基本需求,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特制定相关部门职责规定: 一、计划生育部门 (一)改革管理机制 本市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过去的户籍地管理为主改为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管理为辅的管理机制。 现居住地管理范围按行政区域界定,凡在村(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居住1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无论其户籍是否在本地,均为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象。 (二)取消户籍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审批制度 .我市户籍人口依法登记结婚后,凡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孩生育政策的,可自主选择怀孕、生育时间,不再实行一孩《生育服务证》审批制度。本职责规定正式执行后怀孕的育龄妇女,无须再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 .本职责规定执行前已怀孕并已领取的一孩《生育服务证》,在本孕次内仍有效。本职责规定执行前已怀孕、未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的,无须再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 .我市户籍人口按政策生育一孩后,应在生育后30天内,持《结婚证》、《户口本》、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与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见附件1,由市计生办统一格式,区计生局印制下发,下同)后,方可办理新生婴儿入户手续。 .户籍人口流出市外怀孕或生育的,由育龄妇女户籍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出具

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学校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二、建立卫生、教育两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学校将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区域卫生规划,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及时联系县疾控中心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学校要指定在校医护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担负结核病监测、疫情报告、 可疑病人转诊、管理、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列入年度教育、卫生工作检查内容。 四、相关部门职责 教导处

1、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2、会同卫生局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加强与卫生局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4按规定设立校医室、配备卫生专业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结核病疫情 班主任 1、建立健全本班结核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做好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主动配合学校做好传染性病人的隔离、密切接触者筛查、环 境消毒、宣传教育等疫情处置措施的落实。接受上级部门结核病疫情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班主任是本班结核病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五、监测报告 1、学校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指定专职或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2、学校一旦发现肺结核报告病例,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年级、班级住址和联系方式立即通知并报当地教育局要求其采取相关防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基层函[2017]591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14 【实施日期】2017.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函〔2017〕5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为了应对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形势,从国家层面系统性、全局性地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做好这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自2009年项目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下,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同时,也存在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获得感需进一步增强的问题。为此,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时间和主题

2017年7月为项目主题宣传月,以“基本公共卫生我服务你健康”为主题,各地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制订主题。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传播国家主题。各地要积极传播国家主题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和电子微页(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下载),以国家主题宣传海报和电子微页内容为基础,设计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二)深入宣传项目内容。针对国家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地要积极利用不同载体,采取问答等形式,详细解读项目目的和意义,使不同人群了解、熟知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权利义务及获得渠道,有针对性地解决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晓率不高而导致的依从性低的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02 【实施日期】2016.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 (国卫办疾控发〔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降低脑卒中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加强督查考核,保证方案目标如期实现。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脑卒中是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一种疾病,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年)》,2012年中国居民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为271.8/10万,是第一位死因,其中脑卒中死亡率为140.3/10万。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降低脑卒中危害,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低10%的目标,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脑卒中防治体系建设,实施脑卒中综合防控策略和措施,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到2020年,脑卒中发病率增长速度降到5%以下,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10%。 二、工作内容 (一)深化部门协作,推进脑卒中综合防控策略。将脑卒中防治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点内容,逐步完善防治政策。依托国务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脑卒中综合防控部门协作机制,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强化脑卒中危险因素控制,倡导膳食结构多样化,开展控烟减盐控油等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推广全

学校常见病防治工作计划

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 常见病防治工作计划 (20172018学年) 学校常见病防治工作计划 (20172018学年) 一、指导思想 继续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成立以校长为首得六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学习文件精神,详细掌握学生六病内容,加强六病宣传力度,做到群防群治。 二、工作目标与重点 1、龋齿与牙周病防治目标:12岁学生恒牙龋均控制在50%以下,15岁学生龋齿填充率60%以上 2、沙眼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 3、视力不良率控制在60%以下 4、营养不良检出率控制在10%以下 5、肥胖检出率控制在8%以下 6、肠道蠕虫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 三、主要防治措施: (一)近视眼防治: a)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控制新发病例。

b)制定眼保健操制度及评分标准。 c)开展预防近视讲座,提高师生防病能力。 d)每学年检查两次视力,并作分析及时反馈给家长。 e)制定近视眼防治制度及预防措施。 f)填报视力统计报表,要求认真、及时、准确。 (二)龋齿与牙周病防治 1、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2、通过健康课堂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推广使用保健牙 刷、含氟牙膏,掌握正确刷牙方法。 3、开展口腔知识竞赛。 4、配合医疗机构抓好体检工作。 5、体检后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家长,有问题及时治疗。 6、将体检结果分析后认真填好报表。 (三)沙眼防治 1、采取不同形式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 2、提倡一人一巾,不用公共脸盆,毛巾。 3、定期检查,控制发病率。 (四)贫血防治 1、加大力度宣传教育。 2、加强平衡膳食管理,合理营养。 3、教育学生不挑食,不吃零食。 4、检查后若发现血色素低下,及时通知家长,及早治疗。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XX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央、省、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和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从立项、施工、竣工结算到产权移交的全过程的合规性,特别是我系统承担的相关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查处XX违纪行为,监督和规X决策行为,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规X工程建设行为,建立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障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推进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着力解决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有关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资金预决算管理、政务公开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一)全面排查,自查自纠

结合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实际,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排查: 1.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不经集体研究、XX决策审定项目、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2.土地规划执行及土地使用权管理是否规X,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等问题; 3.在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擅自更改已批准的总体发展建设规划、未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擅自更改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包括改变建设性质和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增加建设投资等;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贯彻执行,是否存在未经环批审批XX建设,是否存在违反中央、省和市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行为等问题; 5.招投标活动是否规X,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6.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不履行投标承诺、转包和XX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7.物质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规X,是否存在不依法采购、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工程项目完工后长期未按规定进行决算等问题;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为了确保如期完成县卫生局下达的20XX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的各项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并将该计划纳入我院公共卫生工作目标,逐项分解到相关科室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我院20XX年疾病预 防控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范围,做好监测预警和网络直报工作,做到四早四落实,做好各类重大 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预案。作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和救灾防病的准备工作。在思想、组织、药械、技术措施等方面,随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的准备,作到疫情早 处理、灾后无大疫。 二、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和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学 校是人口高度密集、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场所,是防范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重点部位。新学期开始,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学校 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管理和健 康教育进行全面检查,找准问题,指导整改。 三、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其他重点传染病病例的主动搜索。

以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流行性腮腺炎、其它新发传染病、外来传染病、本区已消灭的传染病、狂犬病等病例的监测和搜索工作。 四、按照县卫生局下达的20XX年艾滋病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努力完成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防治知识的宣传。 五、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县卫生局下达我院的结核病任务,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六、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把麻风病防治工作放在首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防治、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七、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全院医务人员,以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流感、人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狂犬病、钩体病、肝炎、痢疾等传染病和学校卫生、农村家宴卫生、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培训。在法律法规方面,要以《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为重点,进行培训学习。 八、做好随时接受上级紧急任务的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以及圆满完成任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 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妇幼卫生 【发文字号】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15 【实施日期】2015.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孕产群体保健科; (2)婚前保健科; (3)孕前保健科; (4)孕期保健科; (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6)产科;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活 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全国12320管理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将2016年世界卫生日的主题定为“应对糖尿病”,主要目标定为扩大预防、加强护理、增强监测。现就做好2016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宣传活动口号定为“糖尿病要早预防,分级诊疗帮您忙”,制定了糖尿病防治核心信息(2016版),制作了宣传片和宣传海报,请在委网站下载。各地要在世界卫生日前后在基层卫生机构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糖尿病防治核心信息(2016版)制作发放宣传品。 二、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动员医务人员走进社区开展义诊或健康咨询活动,利用自有媒体并组织协调地方电视、广播、报社、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各界对糖尿病的重视。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地区要将宣传重点放在政策宣传上,提高分级诊疗政策知晓率。 三、请于2016年5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有关的宣传材料、音像资料等报我委宣传司、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沈闰州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王斐 联系电话:68792324、68791889 附件: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主题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主题相关信息 一、背景 2008年全球估计约有3.47亿人患有糖尿病。目前流行率仍呈上升趋势,尤其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 2012年总共约有150万人直接死于这一疾病,其中80%以上的死亡病例发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30年,糖尿病将成为第七项主要死亡原因。 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病,当胰腺产生不了足够的胰岛素或者人体无法有效利用所产生的胰岛素时,就会发生糖尿病。胰岛素是一种调节血糖的荷尔蒙,能够给予生命所需的能量。如果糖不能进入细胞作为能量消耗掉,就会大量蓄积在血液中造成危害。 糖尿病有两种主要形式。一型糖尿病患者通常不能自己分泌胰岛素,因此需要注射胰岛素来维持生命。二型糖尿病占糖尿病病例总数的90%左右,患者通常自己能够产生胰岛素,但不能产生足够的胰岛素或无法妥善利用。二型糖尿病患者通常超重和久坐不动,这两种状况加剧了患者对胰岛素的需求。 随着时间推移,高血糖会严重损害身体各主要器官系统,造成心脏病、中风、神经损伤、肾功能衰竭、失明、阳痿以及可能导致截肢的感染。 二、主要信息 世界卫生组织将2016年4月7日世界卫生日的重点定为应对糖尿病,其原因如下: (一)糖尿病在许多国家加速流行,数据显示,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中增幅最为显著。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 2012 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2012 年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永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预防为主,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发展主线,以全面推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工作为重点,,狠抓重大疾病防治和扩大免疫规划,全面提高疾病控制、卫生监测工作质量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为保证全场人民身体健康我院积极把这项工作做扎实。 一、推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我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直报,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做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0 年要完成15 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0—3岁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接种率均要求达到95%以上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城市社区、农村乡镇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和技术支持,使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性工作能够在城乡落到实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全面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

认真贯彻卫生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内涵建设,积极推进疾控绩效考核工作,根据2009 年绩效考核工作的结果,找出问题,认清差距,加强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要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疾病控制工作职能,进一步提高疾控机构履职的能力,把绩效考核作为推动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圆满完成2010 年绩效考核工作任务。 三、传染病管理与重点传染病控制 1. 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报告规范等相关法规, 搞好传染病监测和网 络报告, 按时报告疫情, 疫情单位报告率达100%,?传染病报告率达100%,对重点管理的传染病?(甲型H1N1霍乱、SARS 艾滋病、麻疹、百日咳、甲人禽流感、猪链球菌、白喉、脊灰、流脑、乙脑、伤寒、钩体、疟疾、狂犬病、出血热)?, 必须及时电话报告, 重点传染病调查处理率100%。每月疫情简报于次月10 日前发出, 夏秋季和冬春季疫情预测预报分别于5 月10 日和10 月10 日前发出。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网络直报人员的业务培训,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疫情网络系统的管理,保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 2. 搞好以SARS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为重点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不明原因肺炎的疫情监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报告工.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孕产群体保健科; (2)婚前保健科; (3)孕前保健科; (4)孕期保健科; (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 (6)产科; (7)产后保健科; (8)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产前诊断等科室。 2.儿童保健部。基本科室主要包括: (1)儿童群体保健科; (2)新生儿疾病筛查科; (3)儿童生长发育科; (4)儿童营养与喂养科; (5)儿童心理卫生科; (6)儿童眼保健科; (7)儿童口腔保健科;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深卫人发[2011]119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2.18 【实施日期】2011.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进公 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119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直管单位,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现将《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各直属医院要结合实际,在3月4日前制定本区、本单位的操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项目、责任部门、责任人,并报我委备案;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疑问,要及时向责任处室咨询和反馈。 附件: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附件: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公立医院改革步伐,让市民尽快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按照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座谈会精神,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安排,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点面结合、远近结合、边试边推、分阶段、有重点、依条件推进的策略,坚持“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加快实施一批见效快、易操作的重点政策措施,争取在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得方便、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和让医务人员受鼓舞三个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同时,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重大体制机制问题的专题研究,找准解决“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科学路径,把实施惠民便民措施和推进综合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使两者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确保全面完成公立医院改革的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1.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 (1)制定公立医院设置与发展规划。按照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空间,与公共卫生、

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计划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204 (计划范本系列) 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计划 详细版 When The Goal Is Established, It Analyzes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nditions Of Organiz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Organizational Goals To Be Achieved And The Ways To Achieve Them.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计划详细版 提示语:本计划文件适合使用于目标确立时,根据对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学生是有关传染病易感人群之一。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卫生等部门,制定、完善和落实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确保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努力把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从而

将学校卫生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监控,及时报告疫情信息 建立和落实晨检制度,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测。晨检工作应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及时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例如发热、全身疼痛、头痛、呕吐、咳嗽等)以及可疑传染病患者(请病假的学生应查明病因),及时报告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进行排查,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班主任要利用晨会课、健教课时间,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同时要教育学生,进行自我观察,如有发热、全身疼痛、头痛、呕吐、咳嗽等身体不适时,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以确保早发现、早治疗。

传染病预防工作计划

传染病预防工作计划范本 疾病可分为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传染病预防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传染病预防工作计划范本一: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控法》,全面落实传染病的各项防控措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提高传染病发现和诊治水平,做好今年传染病防控工作,在医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 一、认真执行国家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健全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控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我院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防控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督促检查规范化管理 1、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有专职人员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工作。 2、传染病病例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发现或诊断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根据疫情需要,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审核确认“传染病报告卡”后,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4、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检查,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工作,做到各负其责,抓好各个环节。 三、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控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食物中毒事件医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食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深卫应急发[2008]1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1.03 【实施日期】2008.0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食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 案》的通知 (深卫应急发〔2008〕1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失,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食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食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

深圳市食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广东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3 遵循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依法规范;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及时反应,果断处置;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 根据食物中毒的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发生场所和危害程度,将食物中毒事件由重到轻划分为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3个等级。 重大(Ⅱ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

疾病防控工作计划

疾病防控工作计划 一、管理方面 切实加强对本乡疾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疾控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抓紧抓好,明确麻拥军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麻禹副乡长为直接责任人。以落实《关于疾病预防体系建设若干规定》为重点,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1、继续抓好目前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特别要做好对甲型H1N1流感、高致病性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确保我乡不发生人间禽流感疫情和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的暴发。同时加强对狂犬病、麻疹、艾滋病等其他各类传染病的监控管理,对各类疫情及时做好疫情分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2、抓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加强疫苗管理,维持无脊髓灰质炎成果,结核、麻疹、乙肝、乙脑等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国家规范标准内,掌握本乡当年出生人数及流动儿童数,要求全乡出生儿童入册率达到100%,建卡率100%,“七苗”接种率95%以上。建立定期随访制度,及时掌握儿童流入、外出及免疫情况。 3、积极做好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率和及时处理率达100%。 4、协调教育、卫生部门落实新生(含转学)入托、入园、入学查验证工作,查验证率要求100%,补种率≥90%,督促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5、认真做好本乡内的养犬管理,发生狂犬病疫情应积极落实犬只的净化工作。 6、继续认真学习掌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按标准开展各项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职业性健康检查技术规范、临床检验技术和新的、重点传染病方面等方面的知识,逐步提高本乡的整体素质,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新的发展需求。 2、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健全管理机制,做到检查、考核、监督齐全,提高工作效率,创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3、协调好与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做到相互促进,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 4、严格按重大传染病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一切预防措施,落实人力物力,严防人禽流感、手足口病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四、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1月份:认真总结20**年度工作,研究并制订20**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方案; 3~4月份:按上级布置积极做好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2~5月份:重点抓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6~7月份: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布置下半年工作。 9月份:开展全乡中小学学生新生的查验证工作。 10月份:开展传染病漏报调查工作。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工作。 12月份: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五、检查评估 各项工作平时由乡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督促,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年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 一、严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宫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 六、严禁危害新生儿人身安全的行为。医疗机构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并建立严格的24小时监控和管理。 七、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脐带血采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九、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妇或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其自行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 十、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倒卖和泄露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等关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等关于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宣传函[2015]436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a27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19 【实施日期】2015.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宣传函〔2015〕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文明办、爱卫办、教育厅(教委)、新闻出版广电局、团委、科协,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两办《通知》)精神,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

度,推进我国控烟履约法制化进程,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定于2015年5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为期1年。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无烟生活”,推荐使用口号见附件1。 二、活动安排 (一)国家级活动。 1.启动活动。5月31日在北京举办“第28个世界无烟日暨健康中国行--2015年度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会。 2.开发控烟主题公益广告和海报。针对公众的认识误区和常见问题,开发“无烟生活”主题公益广告和海报,整合控烟传播材料等资源,供各地、各机构开展相关活动使用。 3.组织“无烟生活”主题知识竞赛。通过报纸、互联网、微博、微信等途径发动公众参与答题,学习、掌握控烟知识。 4.开展志愿者活动。一是通过快闪歌舞、跑酷、联合签名、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公共场所劝阻吸烟活动。二是开展“无烟中国,我挺你--我的控烟宣言”一分钟创意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三是创作控烟主题广场舞,举办“无烟生活”广场舞大赛。四是开展“我要告诉你,因为我爱你--图形警示上烟包”倡导活动和“携手灭烟,拥抱晴天”无烟环境倡导活动。 5.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在主要媒体制作播放控烟专题节目、开辟控烟专栏。组织媒体沟通会和培训会,提高媒体控烟传播能力。继续开展2015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评选优秀控烟媒体作品。 (二)地方活动。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讯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应急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 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 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广东省泗安医院 省深圳牙科医疗中心 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 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 广东省干部保健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人之初杂志社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中山大学第六医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汕头大学?香港中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广东医学院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东药学院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荔湾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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