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

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商业网点规划)

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商业网点规划)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

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日照总体规划)

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日照总体规划)

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

1、垃圾转运站的服务面积是0.7~1.0km2,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人力收集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km,机动车收集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km;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1991]

3、小型转运站每0.7~1km2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小型的服务半径500m。

城市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

1、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1987]

2、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m。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m。[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3、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

1、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城市加油站的服务半径:

1、城市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km。[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城市消防站的服务面积:

1、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 半径是1.4~1.8km。

城市热源的供热服务半径:

1、输送蒸气的距离为一般为0.5~1.5km,不超过3.5~4.0km;送热水的距离为4~5km,特殊情况可到10~12km。热电厂的输送距离一般为3~4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

规划设施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 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商业网点规划) 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商业网点规划)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 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日照总体规划) 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日照总体规划) 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设施服务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 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商业网点规划) 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商业网点规划)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 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日照总体规划) 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日照总体规划) 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 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需求

附件3 机房机柜及配套设施要求 1.整机柜服务器机柜(数量845个,287个20A、558个32A) 说明:863个服务器机柜由百度提供,由乙方负责机柜部署区域的物理条件保障。 ?机柜尺寸:20A机柜,高2100mm、宽600mm、纵深1200mm ,重量小于1200KG;32A 机柜,高2100mm、宽600mm、纵深1200mm,重量小于1000KG; ?供电要求:双路UPS(或高压直流)供电,交流220V;20A机柜平均电流为20A/架,最大峰值电流不超过24A/架;32A机柜平均电流为32A/架,最大峰值电流不超过36A/架(数值均为交流参数,如机房为高压直流,涉及供电参数需换算为直流参数); ?电力配置:每个20A机柜配置双路32A工业连接器,规格IEC60309 32A 220V/2P+E; 每个32A机柜配置双路64A工业连接器,规格IEC60309 63A 220V/2P+E;工业连接器由乙方提供并安装,其中公头提供给百度安装; ?接地需求:机柜架顶设置接地铜排,高度2600mm-3100mm,每个机柜对应接地铜排需要开孔2个,直径为6mm; ?机柜定位:机柜落地位置需提供机600*1200mm的框示,保证立体空间的仅供服务器机柜使用;机房冷通道立柱宽度需满足600mm的倍数,如是架空地板机墩需符合 百度设计要求; ?机柜连接:冷通道设计使用毛刷或软胶作为与机柜顶部的软结合(毛刷及软胶需满足机房防火要求),设计高度为50mm,其中25mm低于机柜高度,即毛刷或软胶高度在2075mm~2125mm; ?机柜运输:园区道路要求能同时容纳2~3辆40英尺标准集装箱货柜车停车等待,满足18米车辆转弯半径需求,地面承重大于40吨货车;具备18米货车直达卸货平台能力,支持货车对接卸货,如是地面卸货,由运营商提供人工驾驶叉车进行驳运(承载能力>3000KG);从卸货平台到机柜部署区域通道需要坡度小于8度,所有通道无 门槛,如是非耐磨地面需提供保护材料;24小时货梯,轿厢尺寸需要大于高2400mm、深2000mm、门宽800mm、承重大于2T, 电梯故障时及时维修,避免影响机柜运输; 运输全程需要满足机柜竖向及侧向承重; ?机柜拆装:卸货区域附近需要配置机柜拆装区(从卸货区到拆装区及机房全程需要防雨),并在拆装区域附近配置6个IEC60309 32A 220V/2P+E、6个IEC60309 63A 220V/2P+E测试工业连接器用于机柜测试。 2.网核心机柜(10个) 说明:网络核心机柜由百度提供,由乙方负责该机柜的整体承重底座制作及机柜安 装。 ?数量:10个(2个数据中心核心,8个网核心) ?目前使用的机柜尺寸:高2258mm、宽1017mm、纵深1200mm; ?供电要求:每个机柜要求由有来自两组不同的UPS组进行供电;单机柜最大功率 13.75KW;

IDC运维标准服务内容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基本运维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 1.服务目的 为甲方提供包括日常运维管理服务、定期维护管理服务、应急演练管理服务和紧急响应服务在内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基本运维管理服务,以保障甲方数据中心供配电、空调暖通、安防、消防及环境动力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满足本合同附件的要求。 2.服务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基本运维管理服务时间为7x24小时,各项服务的响应时间应满足双方在服务水平协议中的要求。 3.服务团队 乙方应根据甲方数据中心各模组投入使用的时间计划相应配置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如下表:

4.服务内容 乙方应组织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管理团队,为甲方数据中心提供包括7x24小时值班监控、日常巡检、预防性维护管理、能耗分析与运行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容量管理、供应商管理、变更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管理、故障处理及应急响应在内的基本运维管理服务,具体如下: 4.17x24小时值班监控 乙方应组织其专业技术人员在集中监控中心利用数据中心环境动力监控系统对供配电系统、空调暖通系统、数据中心温湿度环境、漏水监测和CCTV视频监控等进行7x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控,保障甲方数据中心运行正常。 4.2日常巡检 乙方应根据其专业能力和运维经验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日常巡检线路和巡检内容,日常巡检内容如下: 4.2.1供配电系统巡检内容 4.2.1.1高压开关柜 (1)抄录高压开关柜计量表数值 (2)巡检高压开关柜断路器状态

(4)巡检高压开关柜继电保护装置 (5)巡检高压开关柜的柜体设备 (6)巡检高压开关柜微机综保设备4.2.1.2变压器 (1)抄录变压器计量表数值 (2)巡检变压器环境温度 (3)巡检变压器散热设备 (4)巡检变压器温度 (5)巡检变压器运行状态 (6)巡检变压器冷却系统设备 (7)巡检变压器固定件、紧固件 (8)巡检变压器外观 (9)巡检变压器防护外壳 (10)巡检变压器控制面板 4.2.1.3低压开关柜 (1)抄录低压开关柜计量表数值 (2)巡检低压开关柜继电保护装置

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规划设计参考: 一、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三、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2、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3、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商业网点规划) 4、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商业网点规划) 四、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1、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2、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3、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 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日照总体规划) 五、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日照总体规划) 六、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七、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八、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 1、垃圾转运站的服务面积是0.7~1.0km2,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人力收集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km,机动车收集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km;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1991》) 3、小型转运站每0.7~1km2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小型的服务半径500m。 九、城市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 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表1.0.4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表1.0.5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 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 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

基础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简介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 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 infrastructure)。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 现代社会中,经济越发展,对基础设施的要求越高;完善的基础设施对加速社会经济活动,促进其空间分布形态演变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往往需较长时间和巨额投资。对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远离城市的重大项目和基地建设,更需优先发展基础设施,以便项目建成后尽快发挥效益。 城市基础设施的范畴 能源设施: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暖气和新兴太阳能设施等; 供、排水设施:包括水资源保护、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排水和污水处理;

交通设施:分为对外交通设施和对内交通设施。前者包括航空、铁路、航运、长途汽车和高速公路;后者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铁、轻轨高架、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停车场、轮渡等; 邮电通信设施:如邮政、电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广播电视等。 环保设施:如园林绿化、垃圾收集与处理、污染治理等。 防灾设施:如消防、防汛、防震、防台风、防风沙、防地面沉降、防空等。 基础设施可以按其所在地域或使用性质划分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四个大类。(1)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主要指现代化农业基地及农田水利建设; (2)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主要指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农村道路、农村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生态环境建设:主要指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种苗工程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湿地保护和建设、退耕还林等农民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 (4)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主要指有益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卫生、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等。

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目录 编制说明 1 总则 (3)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3) 3 市级和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规划导则 (4) 4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9) 附录:术语、用词说明及参考文献(规范) (18) 《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条文说明

1 总则 1.1【目的和依据】为突出以人为本,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科学合理地配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有效使用城市土地资源,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并考虑城乡发展需要,制定《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中心城区(指七区)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在对城市旧区进行更新改造时,可依据本标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切实可行,并达到应有的标准和服务水平。 杭州市辖县级市的中心城区可参照本标准实施。 城市特殊功能区域,如风景名胜区、前湾保税港区、港口、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的相关内容,另行规定。 1.3【配置原则】本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相关规划,应遵循系统、兼容、创新、继承以及适度超前或相对稳定的原则。 1.4【强制性要求】本标准中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内容或规定应为强制性要求,在城市规划实施时,须优先安排并与其它建设工程同步予以落实;当公共服务设施无独立占地要求时,其建筑面积应作为强制性要求予以落实。 1.5 【相关法规】本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并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2.1【公共服务设施分类】按其用地性质或使用功能,本标准将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七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4)体育;(5)商业金融;(6)社会福利;(7)行政办公;将居住区级以下(含居住区,下同)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娱乐;(4)体育;(5)商业金融服务;(6)社会福利与保障;(7)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8)市政公用。

包括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

精品文档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规范居民住宅供电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电可靠性,结合冀北地区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冀北地区设区市市区新建的属于城市电网供电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均执行本标准。 第三条居民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居民住宅区设计同步。 第四条居民住宅区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保障供电质量,满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用电的需求。 第五条居民住宅区内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第六条居民住宅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采用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

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第七条居民住宅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应采用架空绝缘导线或电缆。低 压电缆线路的配置应考虑 10-15 年的发展要求。 第二章供配电设计 第八条负荷性质的确定。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程》 GB50052-9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中对电力重要负荷分级的要求,住宅电力负荷分三级: 一级负荷: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二级负荷:十层至十八层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 三级负荷:一级和二级以外的负荷。 第九条负荷容量设计: 1.居民住宅区用电容量按建筑面积 22 50W/m计算, 80 m 及以下的住宅按每户 4 千瓦配置。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 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 60-100W/m2;商业100-150W/m2。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供电: 1.电源要求:

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服务半径一般规定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 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 设计规范]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m。 中小型超市: 按照500m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商业网点规划) 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商业网点规划)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独立设置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一处。(日照总体规划) 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日照总体规划) 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正式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3、变电室符合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它建筑内。[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为15-30km;220kv/1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为50-10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抵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 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 1、垃圾转运站的服务面积是0.7-1.0平方千米,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人力收集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km,机动车收集小型转运站,

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v1.0 可编辑可修改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目录 编制说明 1 总则 (3)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3) 3 市级和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规划导则 (4) 4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9) 附录:术语、用词说明及参考文献(规范) (18) 《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条文说明

1 总则 【目的和依据】为突出以人为本,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科学合理地配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有效使用城市土地资源,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并考虑城乡发展需要,制定《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中心城区(指七区)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在对城市旧区进行更新改造时,可依据本标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切实可行,并达到应有的标准和服务水平。 杭州市辖县级市的中心城区可参照本标准实施。 城市特殊功能区域,如风景名胜区、前湾保税港区、港口、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的相关内容,另行规定。 【配置原则】本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相关规划,应遵循系统、兼容、创新、继承以及适度超前或相对稳定的原则。 【强制性要求】本标准中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内容或规定应为强制性要求,在城市规划实施时,须优先安排并与其它建设工程同步予以落实;当公共服务设施无独立占地要求时,其建筑面积应作为强制性要求予以落实。 【相关法规】本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并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按其用地性质或使用功能,本标准将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七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4)体育;(5)商业金融;(6)社会福利;(7)行政办公;将居住区级以下(含居住区,下同)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娱乐;(4)体育;(5)商业金融服务;(6)社会福利与保障;(7)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8)市政公用。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综合考虑建设规模以及投资、布局方式等,可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五级: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居住组团级。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南京市农村地区基本公共 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行) (市规划局 2011年9月) 1、总则 1.1为了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地区建立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并推动农村地区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按照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参照同类城市农村地区的技术标准与准则,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而制定。 1.3本指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市镇和新社区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指引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规模。 现状新市镇和新社区的更新改造,可参照本指引优化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配套标准和服务水平。 1.4本指引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基于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

筹、社会公平、运行高效、兼容配置的原则,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实施管理等因素,对农村地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配套要求,着重于对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 1.5新市镇、新社区进行规划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6本指引将根据试行的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必要时进行版本更新。 2、术语 2.1农村地区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含主城、副城)、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地区。 2.2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具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的一系列设施的总称,包括教育、卫生、文体、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商业等社区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 2.3新市镇 农村地区镇街的镇区,规划人口规模一般在 2 万人以上。按照南京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两类:(1)有行政建制的现状涉农街道或建制镇的镇区(镇街政府所在地),为其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虽已撤销行政建制但规模较大且功能较为齐全的镇区。 2.4新社区

城市基础设施服务半径(总结)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 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商业网点规划) 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商业网点规划)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

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日照总体规划) 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日照总体规划) 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 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 1、垃圾转运站的服务面积是0.7~1.0km2,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人力收集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km,机动车收集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km;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1991] 3、小型转运站每0.7~1km2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小型的服务半径500m。 城市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 1、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 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 300~500m。[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1987]

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现状调查表

馆陶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所需资料清单 1、最新版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及实施情况 2、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3、《馆陶县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4、《馆陶县医疗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5、《馆陶县文化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6、《馆陶县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7、《馆陶县宗教、福利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8、上一轮总体规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宗教、福利实施情况。 9、全县个社区居委员会。全县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万人,另有流动人口约万人。服务于上述空间范围内的人口,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情况如下: 教育设施利用现状 现状幼儿园所,共班,占地公顷, 小学所,共班,占地公顷,在校学生人。 初中所,共班,占地公顷,在校学生人; 普通高中所,共班,占地公顷,在校学生人。 2013年城区幼儿园现状情况调查表 序号学校名称地址性质(公 办/私立) 教师人数 (人) 幼儿人数 (人)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013年城区小学现状情况调查表 序号学校 名称 地址 性质(公 办/私立) 班级数 (班) 教师人数 (人) 学生人数 (人)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013年城区初中现状情况调查表 序号学校 名称 地址 性质(公 办/私立) 班级数 (班) 教师人数 (人) 学生人数 (人)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013年城区高中现状情况调查表 序号学校 名称 地址 性质(公 办/私立) 班级数 (班) 教师人数 (人) 学生人数 (人)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 骆洪德 【摘要】本论文从理论角度,结合实践经验阐述了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的基本概念、水冷精密空调系统的构成、工作原理及节能运行、数据中心能耗指标及节能措施等。 【关键词】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水冷空调系统数据中心能源使用效率PUE 一、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的概念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是除了IT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等)之外的所有数据机房辅助设施,包括暖通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及弱电系统等。 暖通系统包括为数据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办公室及公共环境(走廊等)进行空气调节的系统,空调调节包括温度、湿度控制(制热、制冷、加湿、除湿等)及通风(送新风、排风)等。 电气系统包括变电系统、配电系统(配电箱、配电柜、列头柜及电缆、母排等)、柴油发电机组、UPS系统等。 消防系统包括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水喷淋系统等)、报警系统(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报警控制设备等)、空气采样系统等。 安防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巡更系统等。 弱电系统包括楼宇自动控制系统(包括对水系统、通风系统、柴油输送系统、报警联动系统等)、电力监控系统、环境监控系统等。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是指对上述各系统的统一、系统地管理,尤其重要的是对暖通系统、电气系统的管理。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 1.使数据中心安全、稳定地运行; 2.延长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3.节能。

二、暖通系统的运行管理 2.1大型数据中心节能水冷精密空调系统 新一代大型数据中心一般首选离心式水冷空调系统,其特点是制冷量大并且整个系统的能效比高。 离心式制冷压缩机的构造和工作原理与离心式鼓风机极为相似。它的工作原理与传统的活塞式压缩机有根本的区别,它不是利用汽缸容积减小的方式来提高气体的压力,而是依靠动能的变化来提高气体压力。离心式压缩机具有带叶片的工作轮,当工作轮转动时,叶片就带动气体运动或者使气体得到动能,然后使部分动能转化为压力能从而提高气体的压力。这种压缩机由于它工作时不断地将制冷剂蒸汽吸入,又不断地沿半径方向被甩出去,所以称这种型式的压缩机为离心式压缩机。压缩机工作时制冷剂蒸汽由吸汽口轴向进入吸汽室,并在吸汽室的导流作用引导由蒸发器(或中间冷却器)来的制冷剂蒸汽均匀地进入高速旋转的工作轮(工作轮也称叶轮,它是离心式制冷压缩机的重要部件,因为只有通过工作轮才能将能量传给气体)。气体在叶片作用下,一边跟着工作轮作高速旋转,一边由于受离心力的作用,在叶片槽道中作扩压流动,从而使气体的压力和速度都得到提高。由工作轮出来的气体再进入截面积逐渐扩大的扩压器(因为气体从工作轮流出时具有较高的流速,扩压器便把动能部分地转化为压力能,从而提高气体的压力)。气体流过扩压器时速度减小,而压力则进一步提高。经扩压器后气体汇集到蜗壳中,再经排气口引导至中间冷却器或冷凝器中。

服务设施服务半径电子教案

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规划设计参考: 一、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三、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2、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3、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商业网点规划) 4、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商业网点规划) 四、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1、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2、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3、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 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日照总体规划)五、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日照总体规划) 六、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七、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基于“邻里中心”的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研究

基于“邻里中心”的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研究 【摘要】近年来,中国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设施作为城市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城市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社区基础研究及黄岛区社区现状为切入点,辅以国内外成功社区的规划分析,提出“邻里中心”的构建,并以青岛市黄岛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规划编制为实践支撑,旨在站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角度,为编制该类专项规划提供工作思路与方法。 【关键词】邻里中心;社区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1.引言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了以政府转型为重点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其中,关注社区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城市经营理念和市场经济的双重影响下,经营性或盈利性项目的建设影响了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加上城市人口的迅速膨胀,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和服务能力日渐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乏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科学、系统、有力的指导是很重要的因素。 目前,为改善这种状况,国内一些城市已相继开展了公共服务设施的专项规划,但其法律地位不明确,编制内容和深度也不尽相同。因此,本文从社区配套设施入手,结合青岛市黄岛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实践,提出一种编制此类型规划的新思路。 2.社区定义及规模等级划分 2.1社区定义 社区是指固定地理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成员以居住环境为主体,行使社会功能、创造社会规范物,与行政村同一等级的行政区域。社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要素: 2.1.1人民或居民(主体):社区由人所组成。不论何种类型的社区,是为人的聚集与互动提供服务的。目前,社区的人口数量并无具体的规定。 2.1.2地方或地理疆界(社区的边界性):具有明确地理界线的社区,更能增强居民的归属感,提升居民的凝聚力。但是,并非所有的社区都有明确的地理划分。 2.1.3社会互动(社区的物质性):社区内居民由于生活所需彼此产生互动,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T50- -2009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Standard for community public facilities (报批稿)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2009年3月

根据宜居重庆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2007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7年11月1日)的精神,本标准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定义与分级;4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依据;5 标准街道社区;6 标准基层社区; 7 农村社区。 本标准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标准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朝东路1号,邮编:400011,电话:637376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余颖刘利宋智王华淳魏英何丹杨李宁审查专家:孟东方周顺元陶坤宏黄天其黄安会董世永廖百茫(按姓氏笔画)

1 总则 (5) 2 术语 (6) 3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7) 4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依据 (8) 4.1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 (8) 4.2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依据 (8) 5 标准街道社区 (9) 5.1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9) 5.2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9) 5.3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9) 6 标准基层社区 (12) 6.1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12) 6.2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12) 6.3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2) 7 农村社区 (15) 7.1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15) 7.2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15) 7.3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5) 本标准用词说明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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