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审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审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审核表单位编码:个人编码:身份证号:

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死亡的材料。

2、在职人员死亡的,申报单位须携带去世人员档案,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

件等证明死亡的材料。

3、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须对退休人员月养老金、在职人员实际缴费年限进行确认。

4、人社部门行政机构须对视同缴费年限进行确认、审核。

5、无人事代理机构的灵活就业人员死亡的,由其继承人填报。

6、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

金条件的,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7、本表一式四份。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人社部门行政机构各一份。

丧葬费2020年丧葬费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最新规定有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 一、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最新规定有哪些 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 二、丧葬费计算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三、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丧葬费的补偿标准,国家的有关部门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所以只要自己注意有关的规定,就可以合理的解决,随着经济的发展,丧葬费肯定是上涨的,但是具体的费用多少的问题需要自己多加留意地方的政策,这才真问题的解决的重要参考。

公务员去世后丧葬补偿

公务员去世后丧葬补偿 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在职国家公务员去世后一样对待。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保险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 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 1.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根据企业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及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退休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丧葬费一般为1600元。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一次性抚恤费为10个月上年度当地县(市、区)职工平均工资。 如果是火化的,那么退休后可继续领取10个月的工资,如果是离休可领12个月的工资。如果是土葬的则什么也没有了,次月停发工资。如果在社保开支就去社保办,如果还在单位开支就到单位办,

拿好手续,像公安局开的死亡证明,民政开的火化证明,户口本等,还有领取人的相关证件。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对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 城镇户口:每人每月补助为160元。 农村户口:每人每月补助为150元。 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系鳏寡孤独者,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加发10%。 4、企业应认真做好职工劳保卡片登记工作,严格按规定划分和确定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职工死亡,按劳保卡片登记的供养直系亲属人数发放死亡待遇。 5、以上所需费用,仍按原渠道列支。 6、非国有企业,亦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五险一金计算规则

五险一金计算规则 发表于2009年12月09日 14:24 阅读(4) 评论(0) 分类: 请转载,省的以后到处找了,方便大家,更方便自己。欢迎大家转载啊!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 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 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 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 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 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 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 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 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 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

规章制度 北京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

北京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 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北京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新抚恤金发放标准。 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黑人保发[2019]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2019

年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二、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三、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9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9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遗属可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算和领取

遗属可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算和领取 近期,我们收到网友这样的咨询,“员工退休前非因工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的,其遗属可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算?如何向社保部门办理申领事宜?”,这个问题比较负责,而且考虑到可能大家对这样的问题都有疑惑,在这里就系统的给大家分析解答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要求 参加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二、社保基金或公司支付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上述费用由公司支付。 三、社保终结及相关待遇手续,应当及时办理 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应当在其死亡后六十日内,向市社保机构申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社保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经社保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 四、遗属的范围有明确规定 遗属是指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五、供养亲属的范围有明确规定 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六、丧葬补助费支付标准 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七、抚恤金的支付标准 参加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 八、符合供养条件的情形 供养亲属依靠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4)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5)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6)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7)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九、申领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要向社保部门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死者本人或其继承人、供养亲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如死者继承人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均不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中某一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关于五险一金的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目前五险一金的基数和缴费比例: 说明:2299为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也是单位所有人员统一的缴费标准 二、因为执行的是最低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负担并不算重,但如做到按实际工资缴费,用人单位负担过重,难于承受;劳动者也未必愿意。 三、社会保险的窘境: 就目前而言,五险一金存在的问题点有: 1.执行的缴费基数是当地最低基数而非实际工资 由此产生的争议有: ※有劳动者主张按实际工资补差额 ※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由此产生的生育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问题 2.劳动者部分或全部工作时间未缴纳保险 这是一个许多用人单位存在的历史问题,涉及保险的补缴,但各地的补缴政策和涉及的时效规定可能有所不一 四、社会保险问题的责任方: 当我们讨论社会保险问题时,受到的声讨集中于用人单位,认真梳理一下1992年开始实行的社会保险政策,我们不得不承认,造成今日社会保险的问题的责任方有: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仅仅归咎于用人单位一方是有失公允的。 政府: ※养老保险双轨制造成养老保险待遇几倍的差异,使得参与企业养老保险体系的民众对于养老保险的前景并不看好 ※退休年龄的延迟使得部分年轻人对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进一步降低※养老保险政策的连贯性:由于政策的多变,使得民众产生一定的抵触和怨恨情绪 用人单位: ※不为员工缴纳或未全员缴纳

※未按实际工资缴纳 劳动者: ※为眼前的蝇头小利放弃长远利益,面临利益时与企业对簿公堂 五、社会保险补缴:一个沉重的话题 社会保险补缴有二个方面:一是有未为员工缴纳的时段,二是未以实际工资为基数。目前最突出的还是第一个问题,应该说社会保险补缴成为很多企业的挥之不去的心病,劳动者彷徨、用人单位纠结、政府无奈。 下面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可见其中的复杂程度: 【案例】A单位女工B,2003年企业通知其参加社会保险,当时37周岁,按当时的政策,B到5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按当时的政策到了退休年龄是不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只能享受一次性约10,000元的退休待遇。B感觉不划算,于是不愿参保,而A单位也乐得省这笔钱,于是双方出于各自的利益达成了默契。10年后,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有了调整,可以向前补,也可以往后延续缴纳。于是B要求A单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前10年的社会保险。在劳动监察大队的主持下,A单位为B办理了参保手续并补缴了B 前10年的社会保险及滞纳金共80,000元左右。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完整篇.doc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一、企业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领取基本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关系。 (一) 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申领死亡待遇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 (二)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 (三)供养直系亲属提供以下材料: (1)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必须是死者生前登记建立的卡片; (2)和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姓名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件; (3)死者关系证明。户籍与死者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户口簿的记录为依据。户籍与死者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结合单位、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为依据;

农村丧葬补助申请书3篇

农村丧葬补助申请书3篇 农村丧葬补助申请书篇一: 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欣山镇金石村村民赖沛旺,本人一同胞兄弟赖沛发是享受政府救济帮抚的五保困难户,家中无妻无子女,一直靠亲人照顾其生活起居,从二020xx年以来就一直疾病缠身,到20xx年病情进一步恶化。脑溢血致使其瘫痪在床,医疗救治费共花去人民币叁万多元,这对我们本是贫困的经济无疑更是雪上加霜。一直拖延到前天(8月15日)带病去世。 逝者已矣,生者可为其丧葬事宜绞尽脑汁。敬请贵部门以救民于贫弱之危急予以补助为盼!全家将万分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农村丧葬补助申请书篇二: **************: ***系贵单位合同工,于****年**月**日因病去世,特请贵单位依据国家政策解决其逝世丧葬费、抚恤金及其子女工作安排。根据遗属抚恤金标准,特申请***同志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其逝世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共计****元(依据20xx年***市职工人均工资),望

贵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另恳请贵单位为***同志子女安排就业,解决其家庭困难。 最后,感谢党和国家给予的关怀,感谢政府的优待政策,感谢单位的照顾。 此致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农村丧葬补助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是**街办北**村农民,我公公***,**岁,属于农村低保对象,于**年**年**日因***逝世,在西安市**仪馆火化。因家庭贫困,特申请陕西省困难群众救助殡葬救助,请求上级组织考察,给予补助,望领导酌情解决! 申请人:** **年*月*日 文章仅作为参考使用,请依据实情需要另行修改编辑(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

我国“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制度

浅析我国“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 日期: 2

描述: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助,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坚实基础,直接关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社会的发展和… 摘要: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助,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坚实基础,直接关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本文通过全面阐述我国现阶段“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实施状况,本文力图在全面分析社会保障制度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几点有益的思考。 引言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人类对自身的认知和对社会发展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确立,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维护了社会公正,保持了社会稳定,同时推动了社会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而设立的,以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需要的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从最初的计划经济产物,到改革开放后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最为人们所熟知、所关注的,就是我们生活中基本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完全由企业 承担的,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则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住房公积金则不是由我国法律规定必须缴纳的。接下来我们将对“五险一金”的具体内容分别加以通俗的阐释。 “五险一金”中,与人自身最为密切相关的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个人从诞生之日伊始,疾病和衰老就将作为生命的一部分而与之纠缠一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分别涉及以上两个问题。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五险一金计算公式及领取方式

五险一金的计算公式和领取方法来源:张硕的日志 请转载,省的以后到处找了,方便大家,更方便自己。欢迎大家转载啊!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 +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 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 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

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 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 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 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 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 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 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

集团关于困难及丧葬补助的管理规定范例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困难及丧葬补助的管理规定V1.08 1. 目的 为充分体现公司亲情文化。保证困难及丧葬补助费用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 补助类别及费用标准 3.1 探望生病员工: 3.1.1住院治疗三天以上(含)的一般病人: a) 探望:由员工所在部门组织进行探望。 b) 费用标准:探望费用不超过200元/次。 3.1.2危重病人: a) 探望:当事人所在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收到通知的当日或次日会同部门看望病人,同时对病人的病情、医药费及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了解。 b) 费用标准:危重病人探望费用不超过500元/次。 3.2 困难补助: 3.2.1重病困难补助: a) 范围:对危重病人且经济上难以承受高额医疗费用的员工,公司可适当给予困难补助。 b) 申报: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和予以报销的费用金额以及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与评估,并提出困难补助申请,总裁室成员审批后发放员工。 3.2.2家庭困难补助: a) 范围:员工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直系亲属)一时生活困难,可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500-2000元。 b) 申报:由员工或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了解情况后批准。 3.3 丧葬: 3.3.1员工因工死亡:(指因工伤死亡。工伤范围及认定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企业

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执行。) a) 丧葬办理:员工所在部门于1个工作日内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与行政后勤部(车辆及后勤的保障)、文化培训部(宣传与报道)及员工所在部门共同组织员工的丧葬办理。包括追悼会仪式的组织、卜告的发布、丧葬费核定及抚恤金的发放、事迹宣传等内容。 b) 补助: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即'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见附件1),发放: ☆将丧葬补助金:用于员工的丧葬办理。其标准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如实际发生费用未达到该标准费用,将余额发放给其财产第一继承人。 ☆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发给其财产第一继承人。 3.3.2 非因工死亡:(指因病死亡、自然死亡、非因工意外死亡) a) 补助:发给员工的财产第一继承人一次性丧葬补助2000元,用于员工丧葬办理。 b) 慰问:人力资源部会同员工所在部门到员工家中慰问。 3.3.3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 补助: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500元。 4. 费用申请及领用 4.1 探望生病员工费用、家庭困难补助、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丧葬补助:

2016年五险一金缴存比例

北京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和基数2016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来源:北京市社保网 2016-01-01 16:01:19 北京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和基数2016 北京市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1、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12% 2、北京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社保缴费基数 北京市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其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基本医

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2)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通知》,2012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因此,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223元。根据这一数据,北京公积金中心调整了缴存上限,从2013年7月1日起,2013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60元,本年度的缴存上限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880元。 【北京社保查询】北京市12333开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话查询服务功能。参保人员可随时拨打“12333”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5”,进入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模块,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社会保障卡卡号后,便可查询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单位、缴费年限以及缴费基数等,还可以查询到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累计金额;同时,参保者还可查询到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等信息。 北京市在2014年8月28日调整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60元。这个最低工资成为五险一金计算中的重要数据。 北京市针对北京城镇户籍,外地城镇户籍采用相同的基数和比例。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317元 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476元 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5793元、34 76元和2317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4055元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明确2014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4170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五险一金的基础知识,五险一金到底是什么?其实,五险一金就是我们平常讲的社保和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大家都很熟悉,是指住房公积金。

丧葬补助费不应放在福利费中支出

丧葬补助费不应放在福利费中支出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笔者认为,把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的规定不妥。因为死人是丧事而不是福利,人人皆知。 什么是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3个月的工资;另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企业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该条又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 这样看来,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历来都是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支付的。在“文革”期间,把劳动保险支出作为社会性支出,在企业的营业外支出中列支。1993年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时,将劳动保险支出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开支列支,1993年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七条将“劳动保险费”列入管理费用。《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其他行业财务制度也作了类似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也是把劳动保险费列入管理费用项下核算。《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对于劳动保险费采取直接列支的方法。通过分析政策的演变,可以看出,劳动保险费和职工福利费历来都是有区别的,是分别核算的。 既然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了丧葬补助费和抚恤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作为纳税人只能服从。但是,我们仍然建议,在法规制度上应当区分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险费,不要把二者混为一谈,我们建议把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在劳动保险项下列支。 此外,把职工的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交通补贴都在职工福利费开支,这样规定也是不恰当的。北方职工冬季供暖费补贴是因冬季严寒而支付的一项地区性补贴,财政部早就有规定,在管理费用中核算。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夏季为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而支付的一项劳动保护支出,应当在劳动保护费中列支。职工交通补贴是城市职工由于家庭住址与所在单位距离较远需要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而给予的补助,属于市内交通费,应当在差旅费项下核算。这些费用怎么可以挤占职工福利费呢? 还有,吃饭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企业设立职工食堂是为了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是福利待遇,职工食堂工作人员不是福利人员,而是服务人员,其费用也不应当在

2018最新:各类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

2018最新:各类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是多 少?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 的支出。那么,退休人员死亡后还要支付丧葬费吗?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答案,今天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2018年关于各类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1、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三是火化证,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可凭死亡证、火化证、亲属关系证明在社保机构领取丧葬费2000元,领取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 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3、交通肇事丧葬费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

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4、医疗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丧葬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时,其家属因安葬患者而支出的费用。《条例》规定该项费 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规定的丧葬费标准过低,因此出于公平与合理的考虑,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双方协商,其最终数额多略高于《条例》的规定。5、丧葬费是否属于 遗产,能继承吗?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 亲属。(以上配图均来源网络,仅作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 删除)如果你有还有法律相关的问题或者需要律师帮助的,欢迎点击上方头像,进入我们的头条咨询我们的律师!

五险一金的计算公式和领取方法

请转载,省的以后到处找了,方便大家,更方便自己。欢迎大家转载啊!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 +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 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 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 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

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 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 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 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 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 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 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 么确定的呢? 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

09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精)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 概念:规范三项管理(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发放程序) 1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和离、退休正式员工。 2 发放对象 发放对象为职工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且主要依靠职工工资维持生活[即供养人年龄未满16周岁或虽年满16周岁仍在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普通高等学校读书的(军事院校除外)和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无经济收入来源的]。 3 发放标准 3.1死者年龄在10周岁以上者,丧葬补助费为人民币300元/人; 3.2死者年龄在1周岁至10周岁者,丧葬补助费为人民币200元/人; 3.3死者年龄不满1周岁者,不享受丧葬补助费。 4 发放程序 当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后(三个月内有效,逾期不再办理),由职工本人填写《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申请表》(见样表),并提供权威机构开具的死者《死亡证明人书》、《户口注销证明》等有效证件,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公司工会审批→公司领导审定→交综合部管理人力资源处办理→人力资源处填写《福利费用支付申请单》→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综合部管理人力资源处通过公司财务费用管理网申报登记→职工持《福利费用支付申请单》到财务部领取费用。 5 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6 附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申请表》 附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或部门 死者姓名年龄 与申请 人 关系 死亡时 间 死亡原因 有效证 明年月日 所在单 位 审核意 见年月日 公司工 会 审批意 年月日

见 公司领 导 审定意 见年月日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死亡丧葬补助费吗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死亡丧葬补助费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死亡丧葬补助费吗”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律伴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是单位对职工死亡后用于丧葬的专项补助。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实行全省统一标准,丧葬补助费、一次性补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丧葬补助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该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所能获得的丧葬补助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丧葬补助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例如:姚某某为某工程承包公司勘测人员,在一次隧道勘测过程中因突发事故遭遇不幸,其所在单位地处我国中部某中小城市,该地居民比较重视丧葬婚娶的礼仪,其家人按照当地风俗为其举办了声势浩大的丧事,各项花销累计4000元,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元/月。这样,姚某某的家人可获得的丧葬补助金赔偿额就不能以实际花销的金额为准,而应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其可获丧葬补助金为: 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600元/月×6=3600元 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死亡丧葬补助费吗 可以。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职工病故丧葬费多少

职工病故丧葬费多少 一、职工病故丧葬费多少 依据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死亡职工的近亲可以从工作保险基金中领取死亡职工所在地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工伤保险基金是如何构成的 (1)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人 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3)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工伤保险费根据各行业的 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差别费率,并每5年 调整一次。 工伤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是工伤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工伤保险基金存入银行,所得的利息收入也要纳入基金中。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征收的滞纳金、社会捐赠

等资金。 三、工伤鉴定的相关知识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 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 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 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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