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财政局)

关于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财政局)
关于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财政局)

关于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

2011年4月10日

渭滨区财政局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区政府工作部门“三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规定,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各项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动员部署,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全局机构改革任务。现将“三定”工作和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机构改革工作

去年9月10日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安排我局机构改革具体实施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财政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秘股,具体负责全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区财政局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安排意见,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各项基础工作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局里立即召开全局干部大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三定”工作通知等文件和周书记、李区长的重要讲话,局领导广泛开展动员部署,不断加深了财政干部对开展机构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同时,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

学习教育活动,严格学习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通过座谈交流、谈心等方式,使每位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积极肯干,确保了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理顺职能,扎实推进“三定”工作

在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开始前,我局积极配合区编委办做好各项工作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的调研工作,并结合实际向区编委办反映了当前我局在内设机构、人员岗位、工作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我局急需改革完善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开始后,全局上下认真听取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要求,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准确界定部门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为目标,结合当前财政工作运转和今后发展等实际情况,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专题研究“三定”工作中我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内容,逐项对照我局2002年制定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明确了区财政局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各股室岗位设置,并印发到各股室,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讨论交流、修订完善的基础上,我们及时上报了“三定”规定草案及情况说明。

三、调整定位,认真完成定岗定员工作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中,我局不属于调整归并的部门,全局人员编制数、正副科级领导职数未发生变化。根据工作实际运转情况,局里对内设机构进行了局部调整,将原来统评股的职能

职责调整到了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新成立了政府采购和财政信息管理股,并将原行财股负责的政府采购管理职责和政秘股负责的金财工程建设及财政信息化管理工作全部划转到政府采购和财政信息化管理股。与此同时,我们根据区委、区政府新批准的《区财政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及时确定区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责范围、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结合实际制定了职位说明书,并在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渭滨区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责范围、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规定》及相关岗位说明书等文件。

在人员竞争上岗方面,我们以更好地培养年轻干部、确保工作开展的连续稳定为目标,在拟定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经区委组织部批准同意,简化了干部竞争上岗程序,认真填报《区政府机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备案同意表》、《区政府机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调整定位汇总表》,顺利完成了人员的定岗定员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了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和规定,明确业务流程和行政审批程序,确保了机构改革平稳进行和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四、严守纪律,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在全区政府机构改革期间,我局坚持各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干部职工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各项机构改革工作,认真履行规定程序,做到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

遵守各项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在机构改革工作中,无一起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去年以来,我们在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上下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实施下,各项工作准备扎实、思想动员到位、工作方案合理、组织纪律严明,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新的《渭滨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认真履行财政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全区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为开创我区财政工作新局面、加快建设西部强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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