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宠物医院需要那些条件

开宠物医院需要那些条件 一、宠物医院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远离政府办公地点、大型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原则上应在50米以上,有良好隔离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25米以上);远离宠物养殖场、宠物交易市场等动物密集场所(原则上应在500米以上,有良好隔离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250米以上);出入门口应临街,不朝向办公楼、居民楼、院内开设;不得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物内通道;应有120(含)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有效使用面积;
二、诊疗场所内应分设诊疗室、处置室、手术室、病房、药房、化验室、X光室或B超室、消毒供应室等。经营兽药、饲料、动物用品和动物美容服务的房间要单独设置;
三、应具备三名以上注册的执业兽医,三名以上护理、药剂、检验、放射等注册的兽医助理执业人员;
四、必须具备诊断台、保定器、开口器、开膣器、听诊器、体重称、体温计、显微镜、输液架、B超仪、X光机、手术台、无影灯、手术器械、器械柜、电冰箱、恒温箱、紫外消毒灯、药品柜(包括毒、麻药品专柜)、喷雾消毒器、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消毒灭菌密闭器械柜(存放手术器械和敷料)、传染病动物隔离箱及必要的垫料、污染物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有健全的宠物诊疗工作制度,包括病历登记、处方、药品进出登记及消毒防疫制度。
宠物诊所基本条件
一、宠物诊所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远离政府办公地点、大型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原则上应在50米以上,有良好隔离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25米以上);远离宠物养殖场、宠物交易市场等动物密集场所(原则上应在500米以上,有良好隔离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250米以上);出入门口应临街,不朝向办公楼、居民楼、院内开设;不得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物内通道;应有40(含)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有效使用面积;
二、诊疗场所内应分设诊疗室、处置室、手术室、药房、化验室、消毒供应室等。经营兽药、饲料、宠物用品和宠物美容服务的房间要单独设置;
三、应具备二名以上注册的执业兽医,二名以上护理、药剂、检验、放射等注册的兽医助理执业人员;
四、必须具备诊断台、保定器、开口器、开膣器、听诊器、体重称、体温计、显微镜、输液架、手术台、手术器械、器械柜、电冰箱、恒温箱、紫外消毒灯、药品柜(包括毒、麻药品专柜)、喷雾消毒器、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传染病动物隔离箱及必要的垫料、污染物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有健全的宠物诊疗工作制度,包括病历登记、处方、药品进出登记及消毒防疫制度。
开宠物医院或者宠物诊所,必须先到所在区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获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在获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以后,宠物医院或者宠物诊所只需要申请办理一些诸如工商营业执照等常规经营执照和手续,就可以营业了。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开设动物诊疗机构书面申请书、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开设动物诊疗机构的方位图和室内平面图、开设动物诊疗机构所聘用的执业兽医及兽医助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和职称证明复印件等。一般情况下,从申请受理到得知审核结果所需的时间在20天左右。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人应先向所在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呈交书面报告,填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一般情况下,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如果审核合格后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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