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中若干民事诉讼问题浅析

电子商务法中若干民事诉讼问题浅析
电子商务法中若干民事诉讼问题浅析

电子商务法中若干民事诉讼问题浅析

031211066 03级2班李朋涛

【题注】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越来越多的成为各种民事、商事活动的主体,相应的电子商务诉讼纠纷也大量出现。以“电子证据规则、网络司法管辖权、网上争议解决机制”为代表的电子商务法诉讼规则,与传统的民事诉讼规定形成明显差异,并对之草成一定的冲击。本文拟就从以上三个方面展开讨论,比较并分析国内外电子商务立法所采用的诉讼规则,以期得到与传统民事诉讼规则的异同点。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电子证据网络司法管辖权替代争端解决机制(ADR)

一、电子证据规则与网络取证

电子证据(Electronic Evidence),又称计算机证据(Computer Evidence)或者数字证据(Digital Evidence)。各国立法文件对其概念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加拿大《统一电子证据法》(Uniform Electronic Evidence Act)定义条款规定,“电子证据,指任何记录于或产生于计算机或者类似设备中的媒介中的资料,其可以为人或计算机或相关设备所读取或接收”[①]。我国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电子签名法》第2条规定,“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②]。

在现代电子商务活动中,传统的合同、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可作为适法诉讼证据的书面文件,越来越多的被E-mail、EDI数据交换等方式所代替,并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储存在计算机存储设备中。电子证据通过计算机储存的资料而证明案件事实,是介于书证与物证之间的独立证据,其本质是无形的电子资料,通过某种设备才能得以直观显现。

电子证据的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依赖性。电子证据是电子信息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调取和再现,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设

备和手段,甚至是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作为有效证据而被诉讼程序采纳的可能性,深深地

依赖于存储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2)精确性。电子证据可以非常逼真地、无瑕疵地表现其所包含的信息,尤其是以数字形式储存

的数据电文,甚至可以经过无数次复制,或者在虚拟空间中瞬间传播到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后,

仍能保持其原有内容不变。

3)脆弱性。对电子证据来说,本质上就是一组二进制的计算机数据,以模拟或数字信号存在。

从技术上讲,产生它的人和其他接触到的人都有可能对之进行修改、编辑,使其面目全非,甚

至可以不留任何痕迹地予以永久删除[③]。

此外,电子证据还有收集迅速、易于保存、占用空间少、传送和运输方便,易于使用、审查、核实,便于操作等特点。相对于传统证据的一些弊端,如书证误记、证言误传等,电子证据更能准确、更接近地反映事实情况。

电子证据强烈的依赖性和脆弱性,使其搜集、保存工作难度更大。电子证据的存储地点不易被发现,

它可能存在于某台计算机或外围存储设备上,也可能在网络中的某台或数台服务器上;即使发现电子证据,也不能贸然进行复制和导出,其来源的可靠性,往往是法院认定其效力的关键因素;另外,硬件的损坏、人员误操作以至病毒和黑客的入侵,都会造成电子证据的毁损或灭失。

鉴于此,电子证据的网络取证与传统证据的取得相比较,其收集方法一般可以采用以下手段:

(一)电子证据公证保全

根据网络电子资料的特点,当事人最好在起诉前向当地公证部门申请证据保全,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确保取证方式的合法性、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可以有效防止被告在收到起诉状或得到其他消息后,将有关内容删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

(二)网络公证保全

网络公证是一种全新的保全电子证据手段,由特定的网络公证机构,利用一定的技术,对网上电子身份、电子交易行为、数据文件等提供增强的认证和证明。与传统公证机构相比,网络公证的优势在于:借助先进的网络技术,可以快捷、准确的保全证据,还能弥补一般当事人和传统公证机构所不具备的专业技术支持,可以更好、更完整地对电子证据进行保全处理[④]。

(三)网络服务中心对资料保存、证明的义务

信息在网络上的传输,一般都要经过服务器的存储、中转,这些服务器由信息服务提供商所控制。

在诉讼关系中,如果当事人不能提出或提出的证据相互矛盾而无法认定时,法院可以要求网络中心提供其留存的相关资料。国务院颁布的《因特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电子公告服务(BBS)提供者,应当记录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因特网地址或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⑤]。

(四)证人证言、ICP证言或律师见证

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网络取证也可以使用“证人证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第70条第1款前段规定,“凡是知道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上述法律规定,明确肯定了证人证言的法律地位,诉讼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可以依上述规定要求了解案情的网站、单位和个人出庭作证,法院对其拥有审查权。

二、网络司法管辖权

由于电子商务的平台是无国界的互联网,这使得跨国界的电子交易大量出现,一个国际互联网的纠纷也往往是有涉外因素的国际民商案件。在管辖权问题上,不仅存在国与国的争议,还有可能是一国内不同地区的管辖权争议。

国际互联网的虚拟性、全球性,对传统以地域和当事人国籍为基础的管辖权,形成强力冲击。为保护本国利益,一般国家均通过立法扩大其管辖权或承认当事人约定准据法的适用范围。英国《财务服务法》(Financial Services Act of 1996)规定,“任何在英国出现或可为英国投资人接触的投资服务广告,若未经财务服务主管机关(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SA)批准,即可处以刑事责任”[⑥]。

美国与网络有关的管辖权制度主要是对人管辖(personal jurisdiction)。对人管辖权不仅包括辖区内居民,还包括区域外的居民。这一点依赖于美国立法所确立的“长臂(long arm)规则”,即“法院对任何非管辖区域内的居民行使管辖权,只要他在州外实施了一个侵权行为,对州内的个人或财产造成损害,且他预见,或应该合理预见该行为会在州内产生的后果,并从州际或国际的商务交易中得到一定量的收入”[⑦]。适用“长臂管辖权”的标准是联邦最高法院确定的“最低接触原则”(Minimum Contact Test),认为被告如果是有目的地与法院管辖地产生最低程度接触,法院可以要求被告到该地接受审判,其满足宪法“正当程序”的要求。

“最低接触”的标准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1)被告实施一定行为,有意的利用了与该州从事活动的权利;

(2)原告必须证明被告与该州的接触是连续和实质的(Continuous and Substantial),或者起诉是直接起因于该接触或与之相关的;

(3)被告与该州的联系必须使其应当合理预见其会受到该州管辖。

(4)该对人必须是合理的[⑧]。

不难看出美国的“长臂管辖权”在互联网案件中的运用,意味着“域外管辖权”的过分扩张,其结果必然导致国际民商法管辖权大量冲突。但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为保护本国公司或居民不受外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影响,也采用“长臂管辖权”制度。这一点与“主张结果发生地的法院享有管辖权”的规定十分类似。

网络司法管辖权,从本质上划分,可以分为以网址为依据的管辖、以服务器所在地为依据的管辖和对当事人的属人管辖三种:

(一)以网址作为管辖权依据

确认法院是否拥有管辖权的两个重要因素,一是该因素有时间和空间上的相对稳定,至少是可以确定的;二是该因素与管辖区域之间逊在一定的关联度。网址存在于网络空间,构成当事方在该领域的唯一标识,类似于居所在物理空间的地位。网址的变更要通过特定的服务商来进行,需要一定的程序,所以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是可以确定的。网址与物理空间管辖权的关联性,表现在网址的存在依赖于网络服务提供商(ISP),而ISP的居所具有确定性,理应受到其所在地法院的司法管辖。

(二)以服务器线所在地为依据

服务器是现实存在的事物,连接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并且通常是双方争议内容的载体,一方当事人的不适法行为就是通过服务器完成或传播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服务器所在地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原则。同时,服务器的物理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有利于法院和当事人确定其所在区域[⑨]。

(三)以当事人为依据的属人管辖

在电子商务法本身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以侵权当事人作为被告无疑更符合传统诉讼法的理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受害当事人来说,在某种情况下或许更难确定侵权行为地和发生地,但却可以较准确地认定实施侵权行为的当事人,所以受害人可以直接选择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同时,在跨过电子商务纠纷中,法院应用属人管辖权可以更好的保护本国合法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国家的域外管辖权。

三、替代争议解决机制(ADR)与民事仲裁

替代争议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实际上是一种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争端解决手段,包括一切诉讼外的争议解决方法,如谈判、调解、和解、仲裁等形式。ADR以公正超然的第三方中立裁决,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及时的救济,确保网络纠纷公平、合宜的解决。

替代争议解决机制(ADR)最早在2000年由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提出,其中就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与救济,发表了《替代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议报告》。2001年,美国仲裁协会(The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AAA),为回应日益增多的网上争议,制定《电子商务议定书》(E-Commerce Protocols)以协助解决[⑩]。

和传统的争议解决机制相比,网络争议采用ADR手段,可以避免传统诉讼高昂的成本和时间拖延,并节省司法诉讼资源。由于电子商务纠纷大都规模和数额较小,如果选择司法诉讼,不仅要经过一整套诉讼程序,还要承担相当的诉讼费、律师费,尤其是在异地起诉情况下,要花费更长的时间和精力。在线争端解决方式,就得以充分利用网络的全球性和虚拟性,只需要一台联网的计算机终端,就可以随时参与网上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可以说,ADR的产生和应用,顺应了网络时代的要求,其便捷、高效的特点,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ADR两种最重要的形式就是调解和仲裁。顺应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从事这一行业。国外著名的网上替代争议解决机构(Online ADR)包括:美国BBB Online(Better Business Bureau Online)、Cybersettle网络公司,德国的https://www.360docs.net/doc/7417296025.html,等[11];国内的主要有针对域名纠纷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在线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和针对BtoC行业的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等。

作为倡导全球ADR手段的《电子商务议定书》,确立了在线争端解决机构的五大原则:

(1)公平(Fairness);

(2)强调通过对交易最少干扰的独立争议解决,持续业务经营;

(3)明白的争议管辖政策;

(4)在尽可能最早阶段通过选择与节省成本方法解决争议;

(5)承诺使用技术辅助解决争议。[12]

在线仲裁是Online ADR机制的一个缩影。具体来说,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把常规仲裁程序中的仲裁机构、仲裁员、当事方三者之间的信息传递、仲裁文书及证据资料的送达与提交等,在不损害其原有法律内涵的前提下,把传统的书面文件提交,改为电子方式进行,并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音频或视频会议),实现案件的网上虚拟庭审,以及仲裁员之间的虚拟合议。对于在线仲裁管辖和法律适用的选择,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事先约定或协商。

ADR机构在运作上类似于诉讼法中的民事仲裁,行使相当于仲裁委员会的职能,其裁决结果虽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和最终既判力,但在处理模式上符合民事关系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而采纳这项机制,显然更有经济效率,这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着正面的促进作用。

我国的民事调解、国际商事仲裁等ADR实践也取得了很大发展。目前,国内最大的Online ADR组织是成立于2000年CIETAC在线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其接受国内外域名管理机构授权以“在线仲裁”方式解决域名争议,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域名争议和通用网址争议。

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突出特点在于:

(1)准强制管辖。

其属于一种介于法院强制管辖和仲裁协议管辖之间的准强制管辖。在域名注册人签订的注册合同中约定,所注册域名发生的争议的权利所有人,可以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授权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投诉,域名注册人必须接受其管辖,并参加争议解决程序;

(2)受案范围的扩大。

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受案范围由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授权,已经包括域名与注册商冲突、国际域名、通用网址、网络实名等争议范围,有明白的争议管辖政策;

(3)先进的在线案件管理程序。

由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参与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拥有先进的在线案件管理程序(Online Case Administration System),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在线争议服务。

(4)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不排除使用法院诉讼程序。

当事人一方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开始前、开始后或进行过程中,都可以就同一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13]。

四、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和进程

互联网进入我国的历史并不算长,但伴随着近十年来电子商务活动的迅猛发展,对相关法律的要求越来越高。电子商务立法不仅涉及证据规则、管辖权、仲裁调解等程序法层面,还包括知识产权、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等实体性权利方面。同时,现行的一些传统法律领域,如民事诉讼法、民商法、合同法、著作权法,甚至是税法、刑法等公法领域,也面临着新一轮的适应性修改。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备的互联网规范法律体系,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签名法》,更是拉开了规范电子商务领域立法的序幕。电子商务立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加强与国际法律交流,借鉴并吸收国外先进的立法理念,对改进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环境至关重要。

【Abstract】Along with the computer and Internet technology development, electronic commerce more and more becomes kinds of civil, the trading activity carrier, the corresponding electronic commerce lawsuit dispute also massively appears. Take “the electronic evidence rule, network j udicature

jurisdiction,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s representative lawsuit rule, forms the obvious difference with the traditional civil procedure law corresponding stipulation, and has the certain impact to it. This article as to launches from above three aspects the discussion, compared with and analyzes the lawsuit rule which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electronic commerce legislation uses, obtains its and the traditional civil action rul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spot by the time.

【Keywords】E-commerce law Electronic evidence Network judicature jurisdiction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参考资料:

李双元、王海浪著:《电子商务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郭懿美著:《电子商务法律与实务》,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李双元主编:《电子商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

张楚、王祥、欧奎著:《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管理法规手册》,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版

《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常用法律法规手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学生常用法律手册·2005版》,法律出版社2005年3月版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417296025.html,

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https://www.360docs.net/doc/7417296025.html,

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417296025.html,

[①]See Definition 1,Uniform Electronic Act,Canada

[②]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https://www.360docs.net/doc/7417296025.html,/flwk/show1.php?file_id=96087

[③]参见李双元、王海浪著:《电子商务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4页、第345页[④]参见李双元主编:《电子商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54页—第357页

[⑤]参见《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管理法规手册·上册》,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版,第152页

[⑥]参见郭懿美著:《电子商务法律与实务》,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84页

[⑦]参见李双元主编:《电子商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54页

[⑧]参见郭懿美著:《电子商务法律与实务》,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89页

[⑨]参见李双元、王海浪著:《电子商务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0页—第385页[⑩]参见郭懿美著:《电子商务法律与实务》,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98页

[11]参见李双元、王海浪著:《电子商务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03页

[12]参见李双元、王海浪著:《电子商务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00页

[13]参见李双元、王海浪著:《电子商务法若干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12页—第415页

《电子商务法》期末试卷A及答案

《电子商务法》试卷(A卷) 班级姓名学号 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共10分) 1.电子商务法 2.电子商务认证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 4.消费者选择权 5.虚假广告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电子商务的特点,主要是()。 A.全球性 B.可靠性 C.便捷性 D.技术性 E.开放性 F.直接性 2.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有()等具体模式。 A.直销模式 B.海外代购平台模式 C.传销模式 D.直发/直运平台模式 E.自营B2C模式 F.购/返利模式 3.各种智力创造而取得的成果及其所形成的财产权利,都属于知产权,知识产权一般分为()两类。 A.著作权(版权) B.商标权 C.专利权 D.著书权(书权) E.发明权 F.工业产权(产业产权) 4.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核准范围之外的业务,不得将业务外包。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等业务。

A.证券、保险 B.融资、理财 C.支付、结算 D.信贷、担保 E.货币兑换 F.现金存取 5.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的标的,必须是(),否则,合同不能成立,也无法履行。 A.确定的 B.可行的 C.可靠的 D.合法的 E.有效的 F.可能的 6.《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A.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B.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共有 C.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D.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不能被发现 E.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F.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7.下列不是数据电文的特点的,有()。 A.国际性 B.现实性 C.不容易改动性 D.虚拟性 E.不容易消失性 F.证据局限性 8.电子商务法的技术中立原则,主要是指()。 A.对不同贸易形式中立 B.对不同技术中立 C.对不同当事人中立 D.对不同通信和交易形式中立 E.对不同形式的法律中立 F.对不同国家的电子商务平台中立 9.互联网广告的形式,主要包括()。 A.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 B.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

《电子商务法》试卷B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电子商务法》试卷(B卷)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共10分) 1.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收到日起,七天内可退货,(1分)且无需说明理由的一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办法。(1分) 2.法律解释法(扩大解释),是指将传统书面形式的范围扩大,(1分)把数据电文的范围包括在书面形式之内。(1分) 3.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又称网络知识产权,(1分)是指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到的著作权和工业产权。(1分) 4.跨境电子商务主体,是指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的各方,(1分)主要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海外商家、国内经营者、消费者等。(1分) 5.广义的第三方支付结算,又称非金融机构支付结算,(1分)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资金的支付、结算和转移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1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将所有符合题意要求的选择填在下表中: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简答电子商务法律体系。(5分) (1)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含义(2分) (2)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内容: 1)电子商务基本法(1分) 2)电子商务实体法(1分) 3)电子商务程序法(1分) 2.简答合同的要约邀请(5分) (1)要约邀请的定义,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订立者互不见面。

(2分) (2)要约邀请的内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主要内容包括商品名录、价格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3分) 3.简答电子商务在线争议解决方式的类别。(5分) (1)在线清算;(1分) (2)在线仲裁;(1分) (3)在线消费者投诉;(1分) (4)在线调解;(1分) (5)网上法庭。(1分) 4.简述电子商务消费者知情权及其保护。(5分) (1)消费者的知情权(2.5分) 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包括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信息、技术相关信息和销售信息三个方面。 (2)保护(2.5分) 生产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向消费者公开或宣告商品、服务相关信息的,应该受到处罚。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消保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等。 四、案例题(每题10分,共20分) 1.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我国网站实行分类管制的办法。请你:(1)写出具体管制办法。(5分) (2)说明各类管制办法的原因。(5分) 参考答案: (1)管制办法(5分) 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1)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2)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电子商务法参考题答案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是指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以电子商务活动参与人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电子合同: 广义地,电子合同是指当事人利用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其他类似手段订立的合同;狭义地,电子合同就是指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订立的合同。 电子代理人:是指不需要人的审查或操作,而恩能够用于独立地发出、回应电子记录,以及部分或全部地履行合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的或其他自动化手段。 电子签名: 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认证:是指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字者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 卡基支付:是一种以电子信用卡为基础的支付方式,它是通过专用网络或互联网传送信用卡号码来完成支付的。持卡人对其所传送的信息,先进行电子签名,然后将信息本身、电子签名经过CA认证机构的认证以后,连同电子证书等一并传送至商家。 电子银行: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等为媒介,客户使用各类接入设备自助办理银行业务的新型银行服务手段。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通过网络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行为。内容包括: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采取的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不得被擅自删改或去除;一般著作权法的法定许可

和合理使用制度相应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 作品数字化:是指利用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将文字、数据、图像、声音等类型的作品从传统的载体形式转换为二进制数字编码的存在形式,转换的方式包括录入、扫描、数字化录音和录像等。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电子商务:通过电子通信网络进行产品的广告、销售和分配。狭义的说是将传统的商业行为转移到计算机网络上的商务活动。 ODR: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全部或主要程序的各种争议解决方式的总称,主要包括在线仲裁、在线调解和在线和解。 数据电文:是指通过电子手段形成的各种信息。 个人信息:又叫做个人数据信息,是一切可以识别本人的信息的总和,这些信息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方面。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与限期透支,经发卡机构催还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 1、维护网络交易安全的原则;2、自由交易的原则;3、标准开放和信息透明的原则;4、保护消费者的原则;5、电子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的整体责任原则。 电子商务法的主要特点: 1、主体的虚拟性;2、法律规范具有任意性

电子商务考试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题及答案二

电子商务考试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题及答案二 多项选择题 1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包括以下途径( A 、 合同解决途径 B 、 法律解释途径 C 、 功能等同法 D 、 技术中立原则 2、 认证机构就是承担()的服务机构。 A 、 承担安全电子交易认证 B 、 签发数字证书 C 、 确认用户身份 D 、 提供商务信息 3、 电子认证具有以下功能( A 、 担保功能 B 、 技术中立功能 C 、 防止否认功能 D 、 功能等同功能 4、 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内容具有特殊性,集中体现在信息产品许可人享有的( A 、 产品控制权 B 、 电子控制权 C 、 对信息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 D 、 对电子商务交易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 5、 从交易标的看,在线电子交易可分为( A 、 在线货物销售 B 、 电子信息交易 C 、 在线服务 D 、 完全在线交易 6、 按照电子商务活动在网上的实现程度,电子商务可以分为( A 、 完全电子商务 B 、 不完全电子商务 C 、 贸易型电子商务 D 、 服务型电子商务 7、 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 A 、 收件人所设的营业地 B 、 收件人没有营业地的,以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 C 、 发端人所设的营业地 D 、 发端人没有营业地的,以其惯常居住地 8、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A 、 能够有形式表现所载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 B 、 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 C 、 数据电文的内容具有合法性 D 、 能够识别该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时间 )等方面: )视为数据电文收到的地点。

电子商务法试卷及答案资料讲解

电子商务法试卷及答 案

《电子商务法》试卷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电子商务法律关系,是指由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经济关系。 2.数据电文:数据电文是通过电子的形式输入、生成、传输和存储的,以有形形式表现出来的总是“副本”,不可能有什么原件。因此,在法律要求某一文书采用原件形式时,在传统的法律坏境下,数据电文是不能满足其要求的。3.原件:即原始文件、原始资料。一般是指信息内容首次以书写、印刷等形式固定与其上的纸质或其他有形的媒介物。 4.电子证据:电子证据是存储于磁性介质之中,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诉讼证据。 5.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又称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是对除诉讼方式以外的其他各种解决方法或技术总称,主要包括传统的仲裁、法院附属仲裁、建议性仲裁、调解仲裁、调解、微型审判、简易陪审审判、中立专家认定事实等形式。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下列不属于数据电文的是( D )。 A.电子邮件 B.手机短信 C.电报 D.书面合同 2.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的电子商务法是( A ) A.《电子签名法》 B.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C.《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D.《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3.侵权行为地通常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 A )。 A. 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B.侵权人所在地

C.被侵权人所在地 D.侵权服务器所在地 4.( A )又称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是除诉讼方式以外的其他各种解决方法或技术的总称,主要包括传统的仲裁、法院附属仲裁、建议性仲裁、调解仲裁、调解、微型审判、简易陪审审判、中立专家认定事实等形式。 A. 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 B.在线争议解决方式 C.仲裁方式 D.诉讼方式 5.合同是( A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A.平等主体 B.对立主体 C.交易主体 D.多个主体 6.书面形式是指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的形式。但不包括以下中的哪一项( B )。 A.合同书 B. 传达的口信 C. 信件 D. 电子邮件 7.电子签名是指( C )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A.电子邮件 B.电子合同 C.数据电文 D.磁盘 8. 下列关于电子签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C )。 A. 电子签名是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数据。 B. 电子签名是附着于数据电文的。 C. 电子签名是用电子笔从屏幕输入的。 D. 电子签名可以是数据电文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可以是数据电文的连接,与数据电文具有某种逻辑关系、能够使数据电文与电子文件联系。 9.在基于PKI的数字签名技术中,电子签名是指发送数据电文者用本人的私钥对( B )进行加密的结果。 A.数据电文的明文。 B.数据电文的摘要。 C.数据电文的密文。 D.发送者的姓名。 10.在我国,( C )部门主管全国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A.公安部 B.安全部 C.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D.信息产业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三、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每小题2分,共10分)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

电子商务法试卷及答案

《电子商务法》试卷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 分) 1.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电子商务法律关系,是指由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经济关系。 2.数据电文:数据电文是通过电子的形式输入、生成、传输和存储的,以有形形式表现出来的总是“副本” ,不可能有什么原件。因此,在法律要求某一文书采用原件形式时,在传统的法律坏境下,数据电文是不能满足其要求的。 3.原件:即原始文件、原始资料。一般是指信息内容首次以书写、印刷等形式固定与其上的纸质或其他有形的媒介物。 4.电子证据:电子证据是存储于磁性介质之中,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诉讼证据。 5.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又称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是对除诉讼方式以外的其他各种解决方法或技术总称,主要包括传统的仲裁、法院附属仲裁、建议性仲裁、调解仲裁、调解、微型审判、简易陪审审判、中立专家认定事实等形式。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 1.下列不属于数据电文的是(D )。 A. 电子邮件 B. 手机短信 C.电报 D.书面合同 2.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的电子商务法是( A ) A. 《电子签名法》 B.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C .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D. 《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3.侵权行为地通常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 A )。 A. 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B. 侵权人所在地 C. 被侵权人所在地 D. 侵权服务器所在地 4.(A )又称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是除诉讼方式以外的其他各种解决方法或技术的总称,主要包括传统的仲裁、法院附属仲裁、建议性仲裁、调解仲裁、调解、微型审判、简易陪审审判、中立专家认定事实等形式。 A. 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 B. 在线争议解决方式 C. 仲裁方式 D.诉讼方式 5.合同是( A )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 A. 平等主体 B.对立主体 C. 交易主体 D.多个主体 6.书面形式是指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的形式。但不包括以下中的哪一项(B )。 A. 合同书 B. 传达的口信 C. 信件 D. 电子邮件

电子商务法多项选择题题库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全国200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6.电子商务法的特点包括(ABCD) A.形式规范B.技术规范 C.开放规范D.多重手段规范 E.民事规范 27.电子货币的功能包括(ABCD) A.转账结算功能B.储蓄功能 C.兑现功能D.消费贷款功能 E.法定货币功能 28.我国《广告法》规定了广告法律的基本原则有(ABCDE) A.公平原则B.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 C.守法原则D.真实原则 E.诚实信用原则 29.收集网络个人信息资料声明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ABCD) A.收集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目的的声明 B.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共享或再利用的声明 C.查阅、修正及更新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声明 D.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措施及隐私权保护政策链接的声明 E.收集网络个人信息资料技术方法的声明 30.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主要表现为(ABCDE) A.解决纠纷方式的灵活性B.处理争端的效率性 C.解决争议的经济性D.适用规则的灵活性 E.克服了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的问题 全国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6.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原则中的中立原则包括(ABDE) A.技术中立 B.媒介中立 C.内容中立 D.实施中立 E.同等保护 27.根据我国《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可以撤销其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情形有(ABCDE) A.证书持有人申请撤销证书 B.证书持有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C.证书持有人没有履行双方合同规定的义务 D.证书的安全性不能得到保证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8.电子支付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ABCE) A.买方 B.卖方 C.银行 D.数据通讯网络 E.认证机构 29.从广告法律的角度,网络广告包括(AE) A.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掌控内容的广告 B.旗帜广告 C.隐性广告 D.电子邮件广告 E.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法掌握内容的广告

电子商务考试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题及答案三

判断题 1、电子商务法不仅调整交易形式,而且调整交易本身以及交易引起的特殊法律问题,如电子签名问题等。() 2、因数据电文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价值,意味着用数据电文缔结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3、数字签名是一种基于非对称加密的电子签名,是广义的电子签名。() 4、为了确保认证证书来源和内容的真实性,认证机构应该用广义的电子签名来签署它。() 5、对于格式条款,有些国家规定了审查机会问题。只要向消费者提供审查的机会,则该条款旧能成为有效的条款。() 6、功能等同原则,是指根据针对纸质文件的不同法律要求的作用,使数据通讯与相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的纸质文件一样,享受近似的法律地位和待遇。() 7、我国对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采取的是合同解决途径。()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9、当证书签发后,一般说来,期望在整个有效期内都有效。认证机构无权撤销原有的证书。() 10、认证机构办法的数据电讯或者其他纪录,是用来确认持有特定密钥的人的身份,或其他充足的特征。() 11、联合国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立法,通过的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是《电子商务师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 12、我国《合同法》采取对书面形式作扩大解释的方式,基于数据电文的可读性特征直接将数据电文纳入书面形式。() 13、既使与签署目的像适应的安全的电子签名,也不具有与书写签名同等的效力。() 14、发件人不得以其支付指令有误或支付的原因不合法为由要求银行撤销已经完成的支付行为。() 15、打探、调查个人情报、资讯,包括一切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情报和资讯的行为,均属于侵犯隐私权。() 16、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17、发端人设计的程序或他人代为设计程序的一个自动运作的信息系统,是电子代理人。() 18、在合同法律领域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对法律适用问题做出明确约定的,采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 19、在数字签名中,有效签名的复制同样是有效的签名。() 20、电子支付工具的使用,亦可能造成新的犯罪问题。例如,电子支付制度可能会鼓励象洗钱这种不法活动,或是供网络赌博之用。() 21、商务活动的全过程,从订购、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网上完成的电子商务是完全电子商务。() 22、电子商务固有的开放性、跨国性要求全球范围内的电子商务规则应该是协调和基本一致的。换言之,电子商务法应当而且可以通过各个国家的单独立法予以发展。() 23、在封闭型电子计算机交易网络应用于商业领域时,法律上才产生了对于电子通讯记录的法律效力的确认问题。() 24、为了确保认证证书来源和内容的真实性,认证机构应该用广义的电子签名来签署它。()

电子商务法规复习题

一、填空题: 1、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电子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的商业贸易活动。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规范体系。 3、目前,B2B电子商务平台主要是通过强化信息沟通纽带、提高增值服务和集中采购这三个方面为参与者提高价值的。 4、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近几年纷纷立法,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是(快速)、(兼容)和立、改、废相结合。 5、电子商务法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市场导向),消费者应可在政府介入程度最低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自由买卖商品和服务。 6、功能等同原则,是指根据针对纸质文件的不同法律要求的作用,使数据通讯与(相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纸质文件)一样,享受(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待遇。 7、所谓国际协调原则,是指各国在立法过程中尽量采取一套(国际上可接受)的规则,以便排除(传统法律中的障碍),为电子商务创造更加安全的法律环境。 8、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生成、发送、接受或者储存的(电子通讯信息),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者传真等. 9、从实物经济角度看,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的对象是中间产品,因此根据产品线的宽度和深度的不同,可以将B2B电子商务平台分为企业平台、垂直平台、水平平台和混合平台。 10、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确立的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取数据电子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一、判断题 (√)1.网上银行是指使用电子工具透过互联网向银行客户提供银行的产品和服务的一种银行业务模式。 (√)2. 当我国发起成立了“中国促进EDI应用协调小组”,标志着电子商务已经在我国起步了。 (×)3. 在法律上,如何将数据电文的无形与书面形式的有形结合起来,是赋予其法律地位的关键。 (×)4. 终止证书是使某一证书停止继续产生效力,也就是永久性地撤消该证书。 (×)5. 传统著作权法中,既要追究盗版作品的阅读者,又要追究盗版作品提供者的责任。

最新电大专科《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85)

最新电大专科《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85) 盗传必究 简答题 1.什么是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有什么特征? 答:电子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在电子商务中,电子支付是一种合同履行方式; (2)电子支付是金融服务的一种新形式; (3)电子支付具有技术性; (4)电子支付涉及许多参与人,包括银行、客户、商家、系统开发商、网络运营服务商、认证服务提供机构等。(12分) 2.简述电子签名合法使用对签名人的效力。 答:交易当事人以合法的方式签署了电子签名,从法律上对签名人产生了与传统签名相同的效力: (1)他不可否认地承认,自己是数据电文的发送人。如果该数据电文构成一项法律文件,他就是该文件的发送人; (2)签署人承认、认可、证实了数据电文的内容。如果该数据电文构成了一项法律文件,他就不能对该文件内容否认其所作出的承认、认可或证实。(12分) 3.简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答:(1)限制收集原则; (2)信息质量原则; (3)目的特定原则; (4)使用限制原则; (5)安全保障原则; (6)公开原则; (7)个人参与原则; (8)责任原则。(12分) 4.简述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 答:(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12分) 5. 如何处理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关系? 答:未经明确同意而收集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是违反隐私权保护法律的行为。然而,如果只对用户的个人隐私加以维护,无疑又与互联网上的信息自由流动性相抵触。就此问题立法,既要考虑权利人的权益,又要考虑技术发展、产业发展、社会发展的要求。互联网上的隐私权保护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收集者应当告知用户他们收集了什么信息,并打算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二是信息收集者应该征得用户的同意,并为用户提供控制对个人信息进行使用和再使用的方法。(12分) 6.简述常见的域名与商标的纠纷有哪些? 答:(1)域名抢注和恶意注册行为; (2)注册并使用与他人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的行为;

2020年7月全国自考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7月自考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99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 A.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关系 B.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C.实体社会中的各种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 D.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关系 2. 我国最早确认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的法律是() A.《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C.1999年的《合同法》D.《电子商务示范法》 3. 根据有关法规,在我国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 A.备案制度B.许可制度 C.先申请先注册制度D.审核批准制度 4. 电子商务主体独立运营权是指() A.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随意选择域名注册 B.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取得资格,在法律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受各种干扰和阻碍C.电子商务经营者自己决定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D.电子商务经营者决定是否对客户赔偿 5. 要约邀请是() A.希望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B.希望他人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合同 1

C.以EDI方式订立的合同D.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意思的表示 6. 我国电子签名法所指的电子签名人是指() A.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B.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 C.电子签名依赖方 D.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人 7. 我国电子签名立法采用了() A.技术特定性的立法模式B.技术中立性的立法模式 C.折中型的立法模式D.先综合立法再分别立法的模式 8. 因签署者的计算机系统达不到要求而使电子认证机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颁发证书、管理证书发布信息等义务是属于() A.不可抗力B.免责条款 C.债权人的过错D.违约责任 9. 证书持有人的义务,不包括() A.真实陈述的义务B.私人密钥控制义务 C.私钥失密及时通知义务D.证书暂停、撤销、终止义务 10. 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系统主要应用于() A.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务B.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C.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D.所有类型的电子商务 11. 税法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A.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等 B.税务登记、税收管辖权、征税与避税等 C.税收立法原则、方式、范围等 D.税法主体、征税客体、税率、税目与计税依据、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 12. 国际税收中性原则是指() A.对电子商务交易采用适度优惠政策 2

电子商务法课后答案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理论 (一)单项选择题 1.A 2.A 3.D 4.A 5.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 3.ACD 4.ABCD 5.AB (三)判断题 1.× 2.√ 3.× (四)简述题 1.答:电子商务的基本参与对象有:(1)计算机网络;(2)电子商务用户;(3)CA认证中心;(4)物流中心;(5)网上金融机构。 2.答:电子商务法的特点有:(1)技术性;(2)安全性;(3)程序性;(4)开放性。 3.答:电子商务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有:(1)电子商务基本法律制度——①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律制度;②电子认证法律制度;③电子合同法律制度; ④电子支付法律制度。(2)电子商务相关法律制度——①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②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③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制度;④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⑤电子商务安全与网络犯罪法律制度;⑥电子商务司法管辖权与争议解决机制。 第二章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A (二)多项选择题 (三)判断题 1.× 2.× 3.√ (四)简述题 1.答:(1)使用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应当遵从意思自治原则。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2)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描述。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即在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情况下,不能以该文书中某项信息或签名采用了电子形式作为否定其法律效力的唯一理由。 (3)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范围。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了本法的适用例外,包括:①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文书; ②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文书;③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文书。同时,为了使本法在实施过程中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还规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对其他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形做出规定。 2.答:我国电子签名法的立法特点包括:(1)技术问题复杂,但法律问题相对简单;(2)具有很强的国际统一趋势;(3)采取了“技术中立”的立法原则。 第三章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2009年4月全国自考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答案及解析

2009年4月全国自考电子商务法概论试题答案及解析(题目见答案后) 无需财富值哦 一、单项选择题 1::C(P2)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即CtoC(ConsumertoConsumer)模式。 2:D 3:B(P18)1995年10月18日在美国诞生了第一家网上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 NetworkBank),这是世界上第一家将其所有银行业务都通过Internet交易处理的开放性银 行。 4:B(P20)根据《电信条例》的规定,我国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电信业务许可,是电信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批准并赋予电信业务经营者拥有电信业务经营资格 的一种法定凭证。 5:B(P34)狭义的电子合同主要有三种类型,即以EDI方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 合同;电子格式合同等。 6:A(P48)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 示一致,而所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或称 法律效力。 7:A(P69)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的电子商务法, 对于规范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具有重要的作用。 8:A(P65)采用技术特定型立法模式的如马来西亚《数字签名法》,只规定了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对采用其他技术的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未作规定。其他采取这一模式的主要有美国犹他州的 《数字签名法》、意大利的《数字文件规则》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电子交易条例》、台湾《电 子签名法》等。 9:B 10:D(P78)目前,国际上对电子认证服务的管理大概分为三种模式,一是强制性许可制度。如韩 国、日本、德国、马来西亚以及我国台湾和香港。二是非强制性的许可制。如新加坡1997 年由国家计算机委员会(NCB)和电子传输网络(NETS)建立的NETTRUST认证中心。 三是对完全依靠市场调节,通过行业自律予以规范。如美国1995年创建的V erisign公司。 11:A 12C(P100)SET协议规定的工作流程中的每一步,用户、商家、银行都通过第三方认证中心来验 证通信主体的身份,从而防止冒名顶替。 13:A(P117)支付命令的错误包括支付命令表述错误、错误的支付命令、支付命令的错误执行等。 14:A(P134)比特税是以在互联网上传输和由网络用户接受到的计算机数据信息单位“比特”的数 量为收税依据,比特税又名字节税。比特税最初由加拿大税法学者阿瑟·科德尔提出,后经 荷兰的著名学者路·休特和卡林·卡普加以完善。 15:D(P128)营业税亦称销售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收入额(或称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 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16:B(P142)页面广告是指登载在他人网络主页上的广告信息。依据具体的表现形式,页面广告又 可分为图形广告、文字广告和赞助广告。 17:A 18:A参考解析: (P172)数据用户(datauser)是指合法地收集、拥有、控制并使用有关数据者,通过非法手 段收集或者获取他人的个人数据者,不能被视为法律所承认的数据用户。 19:D

【原创】20xx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原创】20xx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原创】20xx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每题 4 分,共 20 分) 1、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A) A、三十日 B、二十日 C、十日 D、五日 2、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D)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两年半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施行日期是:。(A) A、 20xx 年 1 月 1 日 B、 20xx 年 12 月 1 日 C、 20xx 年 2 月 1 日

D、 20xx 年 12 月 10 日 4、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日予以公示。(A) A、七 B、六 C、五 D、四 5、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的交易记录。 (D) A、六年 B、五年 C、四年 D、三年 二、多选题(每题 4 分,共 20 分) 1、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ABCD) A、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B、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

C、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 D、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 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目的是:。(ABCD) A、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B、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C、维护市场秩序 D、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3、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ABCD) A、实现信息共享 B、监管互认 C、执法互助 D、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 4、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ABCD) A、电子商务行业组织 B、电子商务经营者 C、消费者

电子商务法试卷及答案

电子商务法试卷及答案-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我国最早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是()C A.《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B.《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C.1999年的《合同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名法》 2.ICP在经营活动中,侵权责任分担的原则是()D A.无过错责任B.部分过错责任 C.主观过错责任D.过错责任 3.下列不属于 ...要约邀请的是()D A.寄送的价目表B.网络广告 C.拍卖公告D.投标4.比特税理论最早诞生于()B A.美国 B.加拿大 C.澳大利亚D.荷兰 5.ISP在网络广告中的基本义务不包括 ...() B A.事先审查义务B.事中监控义务 C.事后控制义务D.协助调查义务 6.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不包括 ...()C A.法律规范B.建设性的行业指引 C.安全模式D.技术保护模式 7.常见的计算机网络侵权纠纷不包括 ...()C A.侵犯知识产权B.侵犯人格权 C.侵犯继承权D.不正当竞争

8.我国《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涉及域名侵权纠纷的案件,可行使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不包 ..括.()B A.侵权行为地法院 B.原告住所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原告发现该域名计算机终端与设备所在地法院 9.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与 认证相关的信息,信息保存期限至少为电子签名失效后( )C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六年 10.我国《刑法》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多少岁以上 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B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36.简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义务。 37.简述强化电子签名必须满足的标准。 38.简述网上银行的优势。 39.简述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原则。 三、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45分) 42.2006年1月,李某结识了女孩周某。同年8月27日,周某发手机短信给李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直接把钱汇到我卡里”。李某随即将钱汇给了周某,一个多星期后,李某再次接到周某的短信,又借给了周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李某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周某一直没有提过还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李某借款,李某产生了警惕,于是向周某催要欠款。 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要求周某归还其11000

电子商务考试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题及答案二

电子商务考试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题及答案二 多项选择题 1、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包括以下途径()。 A、合同解决途径 B、法律解释途径 C、功能等同法 D、技术中立原则 2、认证机构就是承担()的服务机构。 A、承担安全电子交易认证 B、签发数字证书 C、确认用户身份 D、提供商务信息 3、电子认证具有以下功能()。 A、担保功能 B、技术中立功能 C、防止否认功能 D、功能等同功能 4、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内容具有特殊性,集中体现在信息产品许可人享有的()等方面: A、产品控制权 B、电子控制权 C、对信息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 D、对电子商务交易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 5、从交易标的看,在线电子交易可分为()。 A、在线货物销售 B、电子信息交易 C、在线服务 D、完全在线交易 6、按照电子商务活动在网上的实现程度,电子商务可以分为()。 A、完全电子商务 B、不完全电子商务 C、贸易型电子商务 D、服务型电子商务 7、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视为数据电文收到的地点。 A、收件人所设的营业地 B、收件人没有营业地的,以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 C、发端人所设的营业地 D、发端人没有营业地的,以其惯常居住地 8、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A、能够有形式表现所载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 B、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 C、数据电文的内容具有合法性 D、能够识别该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时间

9、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从事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B、具有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C、具有与提供人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D、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10、具体来看,信息权包括以下权利()。 A、数字化产品的复制权 B、信息中的著作权 C、网络隐私权 D、数据库权利 11、广义的电子签名,就是指各种电子手段在内的电子签名,通过签名,实现的目的是:()。 A、鉴别数据电文发送人的身份 B、鉴别数据电文收件人的身份 C、签署人与数据电文的内容具有法律关系 D、数据电文的内容具有合法性 12、采用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很好的解决信息传输过程中的()等问题。 A、完整性 B、功能性 C、有效性 D、防抵赖性 1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是:()。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4、具体来看,信息权有两类:()。 A、数字化产品的复制权 B、信息中的著作权 C、个人隐私权 D、数据库权利 15、在线货物销售,又称虚拟商店,它将原来有形的店铺设在了网上,使之“虚拟化”了,而所销售的仍然是有形的货物。所以()。 A、只是交易方式的电子化 B、其交易过程一般是在线订货、支付 C、其交易过程一般是离线送货 D、其交易过程一般是线订货、支付和送货 16、电子商务法的特征是()。 A、技术性 B、开放和兼容性 C、公益性 D、国际性 17、各国对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采取的途径包括()。 A、合同解决途径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综合复习题与答案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综合复习题与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指所有利用包括电讯、数字、磁力、无线、光学、电磁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进行的商贸活动、金融活动和服务的统称。 2、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它可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字人和表明此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信息。 3、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就是用来解决公钥体系中公钥的合法性检验问题,它是承担网上安全电子交易认证服务、能签发数字证书,并能确认用户身份的服务机构 4、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又称为在线银行、虚拟银行或网络银行等,是银行借助客户的个人电脑、通信终端(包括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或其他智能设备,通过因特网或其他公用信息网,向客户提供银行业务和有关金融服务的一种银行业务模式。 5、数据电文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者传真等。 6、数字签名 数字签名:就是只有信息的发送者才能产生的,别人无法仿造的一段数字串,它同时也是对发送者发送的信息的真实性的一个证明。 7、信息权 信息权:是指根据有关专利、版权、计算机集成电路布局平面图作品、商业秘密、商标、公开权的法律或其他基于权利所有人对信息所享有的利益而在合同之外赋予某人控制信息,或排除他人使用或取得信息的权利的法律而产生的信息上的所有权利。 8、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包括一切有关个人的信息,从生理的到思想的,从个人本身的到社会关系的,从有生之年到死后,还包括了人们对他的评价。 9、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0、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使用者以一事实上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并以可读写的电子信息方式储存起来,当使用者需要清偿债务时,可以通过某些电子化媒介或方法将该电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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