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操作规程(1)

东营小学突发事件应急操作规程

一、先期处置

事件、事故发生后,学校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人员,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突发事件、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

二、分级响应

根据《安丘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行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事故(I级),重大事件、事故(II 级),较重大事件、事故(III级)发生后,学校在报告教管办的同时,立即启动I、II、III级响应,组成应急工作小组,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教管办。

2.一般事件、事故(IV级)发生后,学校启动IV级响应,组成应急工作小组,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市教管办。

三、应急结束

事态平息,隐患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四、后期处置

在后期处置工作中,学校要尽快查清引发事件、事故的原因,妥善解决引发事件、事故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的合理要求,安抚师生情绪,认真总结和汲取教训,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附件:1.重大事件、事故分级标准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3.学校应急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附件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3:

东营小学应急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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