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2014-06-2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8号令)

【住建部】2014-06-2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8号令)
【住建部】2014-06-2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8号令)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2014年6月25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

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

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

第七条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九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有关网站予以公示。

发证机关作出的施工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应当建立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施工许可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施工许可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

第十八条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2001年7月4日建设部令第91号修正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办法2017.8.1

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规〔2017〕6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的基本目的,是促使注册城乡规划师适应城乡规划工作发展的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城市规划在编制、管理等方面的动态,保证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适应执业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完成相应的学时,是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权利和义务。 注册城乡规划师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相关注册业务的必备前提。 第四条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组织和管理全国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工作,并建设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系统。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成立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具体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根据需要逐步建立师资库。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根据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组织相关的远程教育课程培训,同时提倡专业学科力量较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规划院所等机构,以及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机构提供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服务。 第五条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可以抽查和监督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等相关活动,并将抽查和监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有关机构组织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前,应通过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系统将课程计划、师资名单、课程内容等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进行评估。 通过评估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通知,全部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第七条注册城乡规划师可以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上进行课程报名,自主选择培训课程。 第八条注册城乡规划师的继续教育学时制度以一天课程计算6学时,每个三年注册有效周期内不得少于108学时,其中54学时为必修课学时,54学时为选修课学时。一个注册有效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可按次计算,也可累计计算,但不可以转入下个注册周期。 一个注册有效周期内,必修课超出54学时的部分可以计入选修课学时;选修课超出54学时的部分不可以计入必修课学时。 第九条注册城乡规划师参加继续教育课程培训的(含远程教育课程),可以获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必修课学时。

工程部年度工作计划

2018年工程部工作计划 时光荏苒,2018年已经向我们走来,在这新年伊始,我们对过往的一年做深刻的总结。本着回顾过去,总结经验,找出不足,进而丰富和改善自己的原则,遵照集团公司“不忘初心”宗旨,2018是我们顶诚装饰的学习年,提升的关键年月,让每个员工建立终生学习的思想,激发积极学习的自觉性。为此,我们就工程部2018年的工作计划作以下安排。 一、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素质和劳务施工班组的施工技术 1、公司内部制定学习日,学习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手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规范,质量通病的分析,具体学习安排如下: 3月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和隔断工程 4月饰面板(砖)工程,涂饰工程 5月裱糊、软包和硬包工程,细部工程 6月地面工程,水电工程 7月装饰工程防火及安全生产,装饰装修绿色施工 8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9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月装饰质量通病的分析 11月装饰质量通病的分析 12月装饰质量通病的分析 2、培养优秀的施工班组 选择优秀的施工团队进行公司项目管理同步培养和扶持,并建立丰富的劳务施工班组信息库,大家收集的优秀装修资料分享信息库平台,资源共享。对施

工过程中原材料节约和质量进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表现突出的班组给予资金奖励和通报表扬的精神鼓励。对班组长进行月制度学习和经验交流,克服、避免质量通病。 二、加强工程部人员的精细化管理 1、质量管理:严格按图纸、合同及规范进行工序验收,施工之前方案先行,对各个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认识到工程质量的监控是我们工作的“生命”,为使工程质量实现预期目标,必须把握好工程质量的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控制。装修材料必须出具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 2、进度管理: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施工,把握好工期中的关键线路,协调好各个工种的交叉施工,对无理由滞后工期的队伍进行考核。 3、成本管理:树立成本经济概念,发挥利润中心作用,健全并按照能源,物料,修旧利废办法,控制降低物耗,能耗成本,加强修旧利废,争取更进一步降低工程支出费用。认真学习合同内容,对图纸、合同以外的增项做好签证记录。选择优秀的施工班组,项目承包价由部门负责人上报总经理核算。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及工程任务书,会同设计师审图,实测主材用量,三日内准确无误地向材料部提出工程中普通材料计划,单项材料进货不得超过二次,单项工程退、换、补一共不得超过五次,控制材料的运输费、管理费。 三、企业文化、礼仪服务学习 什么样的文化,决定什么样的企业,企业没有文化如同人没有精神,没有灵魂,工程部针对项目部要建立在公司总体框架内的文化,进行延伸到项目部。 1、文化是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项目管理的文化做成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临州办发[2015]202号 【发布部门】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13 【实施日期】2015.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临州办发〔2015〕20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提高城乡抗御火灾的能力,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不懈的抓好火灾预防工作,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一)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各县市要根据城乡发展建设及时修订完善消防规划,并依据规划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关口前移,公安消防机构提前介入,加强公共服务,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评审、大型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评审要组织公安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提出评审建议;根据《消防法》规定,应当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住建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针对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签订责任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公安消防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依法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认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州、县市政府分级实施挂牌督办。各级政府要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要落实职责,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要依法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四)强化建设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住建、公安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措施。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居住建筑进行外墙保温材料施工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落实用火用焊作业消防安全措施,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根据公安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的《民用建筑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五)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站、进场所工作,即“7+1”宣传活动,切实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各级政府和人社、教育、科技、司法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

2018工程造价部工作计划

2017年的工作让我们认识到工作的不足, 2018年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工程造价部面临的任务会更加艰巨。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专业人员不足,技术知识储备落后与现实新规范脱节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多学习,早谋划、严要求;坚决执行、及时总结”极力提升工程管理的理论及实践水平,加快推进工作进展。 一、主要工作思路及目标 在2018年的工作中工程造价部将“以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为导向,以项目管理为重点,以加强工程造价部职能建设为保障,确保公司工程管理目标的实现”。 确保公司2018年度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计划目标的实现,不出现因工程原因影响公司总体安排的事件。力争实现以下计 划目标: 1、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质量通病控制目标全覆盖确保 每一个部位都不放过,每个控制点都有控制措施和计 划。 2、进度控制目标、关键节点按时完成率90%以上。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彻底杜绝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的发生,减少和预防一般事故的发生,工程项目安全文明达标 率100%。 二、确保年度目标实现的措施 (一)以项目管理为重点,全面做好各项控制要点 1、加强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公司工程管理的重点,特别是 质量通病防治要严格控制。2018年的工作中工程造价部将

以此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工程造价部及项目管理人员做好内部图纸审查,利用冬季停工的时间熟悉和审核图纸,及时发现设计中的问题,并结合以前工程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解决。 按计划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检验标准、法律法规、指挥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施工过程中熟悉掌握图纸、图集、标准规范、定额等技术文件,对工程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及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好(配合好)工程款割算(结算)工作。 第二、做好项目管理方案编制,针对项目工程情况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好项目管理方案、管理目标及控制重点。 第三、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单位的监理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确保施工方案和监理方案的针对性。 第四、做好定位放线、验线管理工作。 第五、建立材料(设备)进场见证取样验收制度、并登记台帐,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 第六、推行装饰、安装阶段分部分项工程样板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必须通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组织的样板验收才能全面展开。 第七、管理过程中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控制,分项工程不合格,不允许下道工序开工。分部工程不合格,坚决不予验收,不允许下道工序开工。 第八、针对质量通病在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下达质量通病控制

公安部节能通知(住建部046号文件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有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简报 2015年 第 1 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 心2015年3月12日 目录 ?本期特稿 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2015年度工作要点?工作研讨 注册中心参加注册建筑师主导作用课题讨论会 ?注册管理 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座谈会议在京召开 ?中心动态

注册中心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述职会 注册中心召开2014年度总结大会 注册中心工会组织女职工参加“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 ?地方动态 四川省建设岗培注册中心开展2015年首次“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 ?本期特稿 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14年度工作总结 及2015年度工作要点 第一部分 2014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中心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两方案、一计划”整改方案全部完成。一是建立了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制定《中心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修订《中心职工考勤规定》,完善激励机制,强化劳动纪律管理;三是完成《中心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若干办法》等新制度10项,修订《注册中心财务制度》等制度4项,超额完成计划。 二、巩固基础,突出重点,业务工作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一)执业资格制度建设情况 1.面对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措施,积极研究执业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改革方向提出建议,报相关业务司局《关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取消行政许可后的有关问题及建议报告》、《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改革的建议方案》、《建造师执业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规划师执业制度改革相关研究报告等。 2.继续完成部市场司委托承担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137号部令)修订研究课题》工作。完成意见征求、收集、整理与再修改工作,修订稿已基本完成,因受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等因素影响,在征求部市场司意见后暂缓结题。

2020物业工程部年终工作总结及2020工作计划

2020物业工程部年终工作总结及2020工作计划 时间飞逝,2017年就要过去,在这简单而不平凡的一年,xxx物业工程部依托公司及领导的支持和关心,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回 顾一年来的工作,为了适应各种工作要求,我们不断提升员工品质,在工程维修技能、工作绩效、前介工作、专业技能、服务态度等方 面有了逐步明显提升。在公司及管理处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基本上 完成了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了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规划前景,促成2018年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部门团队建设工作: 1、根据2017年工作计划,我部于今年7月份完成工程人员的招聘工作,从年初2人扩大到现今6人的工程团队,部门充分利用优 势资源为行人部,解决了部分人员招聘压力,并于9月份完成工程 维修人员考评、更换工作,使工程团队综合实力,得到很大程度提高,为后期物业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2、部门在公司及管理处领导的号召下,提倡团队整体作战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广开言路,强化执行,在制定方案时,员工齐 心合力、集思广益,将每一件事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后。团队成员 消除一切杂音,以统一的行动,确保制定的方案得到有效落实。 3、部门严格按公司要求除从业资格证要求100%外,工程团队的 职业资格水平也处于行业领先,16%人员持有中级电工证,16%人员 持有高级电工证,32%人员通过外送培训取得电梯管理证和高压电工证。 二、部门培训工作: 共计开展45次,培训参加人数157人次,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部门人员在岗专业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项目基础知识培训等; 三、体系文件建设工作:

1、部门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需要,在管理处主任的带领下,完成修改、编制工程部作业指导书,共计修订文件41个,表格34个,并通过部门全员培训后,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为了提升工程服务及前期工程介入服务质量、部门根据各岗位的具体要求,编制部门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指引,对岗位操作的具体工作及执行标准通过培训进行了明确。 四、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工程部为了保证接管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每周对接管设施设备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检查,(注:详见《公共设施巡查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及时进行修复或与地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售后责任单位进行处理,部门全年共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自行处理87项,通过沟通协调施工单位处理的39项,部门为了保证工程部员工对安全危险源的准确识别,共组织了19次危险源识别及安全类专项培训 五、前期工程介入工作: 1、第一季度:共计参加地产工程相关会议11次。施工现场不定时巡查47次,并与工程对接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途径。与项目部、设计部、施工单位沟通协调设计功能23件,已达到整改目的的有19件,如电梯机房增加空调和设备房铺设地砖等。没有采纳但对后期物业管理很重要的问题有4件,仍在持续沟通中,并已工作函件形式与地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上报管理处负责人和地产客户服务中心,如:物业用房,增设公共卫生间及建渣堆放等。 2、第二季度:共计对N12、N4异地展示区施工现场不定时巡查48次。参加地产项目部周例会9次,设计部图纸会审专题会3次,工程整改协调会4次。共计提出39条设计功能等书面建议。42条工程整改口头建议。工作函件建议7条。相关部门采纳并实施的45条、经协商后期进行处理的16条、没有采纳的27条、没有采纳但对后期物业管理很重要仍在沟通的问题:如物业用房,增设公共卫生间及建渣堆放等。另本季度完成T9栋2-1和2——1N4异地样板房及景观的接管验收工作。

建设部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防火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防火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旅游景点管理 【发文字号】建城[2006]80号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6.04.12 【实施日期】2006.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建设部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防火工作的通知 (建城[2006]8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11号)要求,切实做好风景名胜区防火工作,保护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风景名胜区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入春以来,部分地区气温迅速回升,降水偏少,风势较强,森林火险等级不断升高,河北、山西、云南等地相继发生火灾,部分风景名胜区也出现了火情,给风景名胜区资源与环境造成了威胁。风景名胜区防火工作事关风景名胜区资源、环境与生态安全,事关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风景名胜区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火灾高发态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各级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制度和火情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把风景名胜区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防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关于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解读

关于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解读知识点: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职责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在经历两年的停考之后,于本年,2017年再度恢复考试,在“国务院大批取消资格、水平等考试”的背景下,彷徨的城规考生们,终于松了一口气。疏解两年的担忧,可谓“不是不考,时辰未到”。考生们可以看到最明显的一个变化,即“注册城市规划师”更名为“注册城乡规划师”。 一、法律法规的更新 就在刚过去的5月,人社部、住建部发出了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在总结原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即“新《规定》”、“新《办法》”。 二、关于新《规定》的解读 在聊新规之前,我们先回答一下有关“城市”与“城乡”的话题,大家都知道,我国08年实施《城乡规划法》,同时废除《城市规划法》;同年,建设部改革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随后几年,高校下设专业也陆续经历了“城市规划专业”向“城乡规划专业”转变的过程;当下,“城市规划师”,也更名为“城乡规划师”,与时俱进,响应改革。下面,我们提取新规的一些要点: 第一章,明确城乡规划师队伍建设的意义、城乡规划师从业的方向,以及对城乡规划师管理的部门。 第二章,明确参加城乡规划师考试的条件-城乡规划专业毕业年限如下: 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相应学位毕业年限再加1年。 第三章,城乡规划的从业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受注册执业管理制度的管理,明确注册有效期为3年。 第四章,明确城乡规划师的执业范围,以及应具备的能力。

工程管理部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报告(2018)

工程管理部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报告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不知不觉间2018年已悄然流逝,新的一年又将来临,工程部在公司领导的关怀指导及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的密切配合下,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随着公司新项目的不断拓展,我们感到无比荣耀,同时工程部更感觉到肩上担子的沉重,2019年我们也必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值此新旧交替之际,总结一下过去,思索一下未来,取过去之长,补未来之短,回顾过去的一年,工程部在此认真总结经验,以便明年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18年的部门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工作方面 基于本部门的人员结构特殊性质,部门工作主要以各项基础工作为主认真开展,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程部始终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为主,全力做好每项工作: 1、逐渐熟练部门工作,提高专业技能 1)年初编写了《工程部2018年工作计划》及协助各在建项目完成了《项目2018年工期计划》的编写,完成部门职责及岗位设置内容编写,在后续的工作中,围绕各项工作计划及部门职责使部门及项目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2)5月初对各在建项目截止4月底之前的项目生产值和盈利情况进行了统计,使公司及时掌握各项目运营情况;

3)按照公司下发《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流程》文件,开始对各项目上报的每笔资金申请表进行严格审批,通过大家努力使项目用款更加规范化、清晰化; 4)6月初对各项目的施工进度、计量情况、项目外欠款清单等进行详细的核对及统计,并协助项目做了项目固定资产汇总工作,对年中各项目情况做以总结回顾,使项目管理更全面化; 5)7、8月份编制各项目及公司资金申请支付情况汇总一览表及各项目施工产值月报汇总一览表,在这过程中梳理项目情况,对项目管理有了基础的宏观上的把控; 6)年底进行了部门及项目各项工作梳理总结,并再各项目经理的配合下,编写了《2018各项目年度施工生产情况分析报告》,对各项目一年来的施工进度及产值情况进行回顾总结。 7)日常工作中坚持例行每周对各项目工作情况及计划安排进行重点工作梳理并汇报,使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8)完成了各在建项目施工生产月报表及项目施工生产计划表审核工作并下发各项目,督促协助各项目每月按时上报月报,并于经营部财务部一起审核,掌握每月项目运营情况,各项目也都能认真执行,也对本身项目进度及经营情况每月有个清晰梳理; 9)制度管理上跟进已下发并试行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计划管理办法》两项制度,确保各项目的执行落实情况,并按照工程部年工作计划对还未下发的《项目经理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建设标准》《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办法》《项目前期策划管理办法》三项

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1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20年4月1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第四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五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第七条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第二章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

注册规划师考试心得

网友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心得 经验1:四科精力要平均分配,平均分配的基础上再针对自己薄弱环节多花点功夫。千万不要觉得哪科难而放弃他,或者觉得今年时间精力有限,就集中看哪科,因为考试的时候他不会按照你认为的难易程度出题,说不定哪科就跟抽疯一样弄的非常难。比如前年的相关就非常简单,周围的大多数朋友都过了,去年考的就很偏,好多东西压根就没听说过。去年的实务是最难的,跟城乡规划法新出台有关,尤其是规划管理的题不怎么好答,好像还跟以前的管理办法有些差别,批卷尺度把握的也挺严,这些都是我的感觉,从自己的成绩和周围朋友的成绩看出来的,去年拿到证的,实务分都很低,我就知道周围四个人是60分过的,我也是幸运者之一。 经验2:重点中的重点就是《城乡规划法》,至少要看十遍以上, 最好能背下来。如果你没有时间看书,那考试前两天你就好好看看城乡规划法吧,真的考很多题,在不同的科目里都有,如果对其中条文理解不是很深,或者说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的,可以与老的城市规划法对比着看,还可以看城乡规划法解说那本书,是一个小黄本,解说类的书不少,只有这个小黄本是官方出的,据说里边还是有一些个人认识的东西与该法律精神有些出入,但总体来讲该书已经把城乡规划法解释的很透彻了,其它版本的解说错误就更多了。这里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性。题目记不大清了,有好多题就是把城乡规划法的原文拿出来,把其中一个关键词挖空让你选,比如对规划区和建设用地范围这两个概念在法规里边就考了四个题目,比如城乡规划许可的范围是建设用地范围不是规划区范围,这个题我就答错了,而且印象特别深刻,因为第一轮做题的时候凭第一直觉答对了,后来检查题目的时候反复想了半天最后还是改错了,所以要相信第一直觉;还有一些题就是把城乡规划法中的一条中的几个小条一起排列上,把其中的一个小条中的一个词或者一个数字给改变一下,又或者是原来说三个或者四个小条,他在选项中加又一个,比如有一个题是有关违法查处的,原文是分了两个冒号,相当于三个小条,在选项中又加了一个说的看似处理的很对的一项,从题目理解上这四个选项都是对的,但只有三个是法规上说的内容,剩下的那个就不对了。 经验3:四门课程要建立统一的骨架。这是一个执业资格考试,核 心就是如何编制各层次各种专项规划,所以对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理解着看,结合我们做过的实际项目对号入座。对于各层次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要明确,不能含糊。我是这样理解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他是教你怎么样去编各层次的规划,我们看书目的是为了考试,可考试之后更重要的是指导我们如何编制各种规划,正好利用看书考试的这个机会,扩展我们规划的相关知识。在看条文的时候一定要结合我们做过的实际工程,做到对实际工程中的图纸和说明书中做的东西和编制办法里边的条文对号入座,这样有助于建立一个清晰的骨架,看其他的法规规范技术条文或者相关数字信息能够清楚的知道看的东西是在骨架上的哪个枝杈 上的内容,同时对于一些枝杈上的细节信息如果记不清楚的时候,可以反过来想想前边的主架上一些原则和大框数字,这样就能大概推断出哪几个选项更靠边,哪几个选项能被排除。这里个人体会是做过总体规划的话非常有优势,总体规划就是一个完整的骨架,各科考试的内容都是血肉添加在这个骨架上的,不信的话大家可以试试,在看编制办法的时候拿一套完整的总归说明书和图纸看看是怎样

最新物业项目经理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

物业项目经理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 度工作计划 2018年度是项目部蓬勃、发展、壮大的一年。在公司正确方针指引下,项目部经过了入住、装修、乔迁期后,现在已经进入正常的物业管理阶段,在公司各专业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下,项目部服务管理品质得到了较大提升。虽然工作量多,难度大,但是我们会在公司的指导下克服困难,并且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不紊的推进项目的各项工作。 一年一度的工作总结是我们总结成绩,发现改正缺点和不足的平台。项目部在今年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将在2018年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创新,使我们的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下面对项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一、2018年主要服务指标完成情况 1、全力完成项目收费任务 项目2018年度物业费共收取20264户,总费用21592312.39元,收费率达到了95.84%;2018年度采暖费共收取19592户,总费用32258179.15元,收费率达到了92.66%。 2、不断优化完善物业管理人员

通过适时监察监控员工行为规范及服务质量,及时进行人员调控及调整,逐渐选拔优秀人才进入项目,提高整体服务管理水平。 3、与业主建立良好关系 在平时的服务中物业管理人员主动接洽业主,通过多种方式(日常入户回访、每月回访、电话询问、年度业户意见调查表)与业户进行沟通,听取业户的意见,采纳业户的合理建议,对业户不满意的地方进行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以满足业户不断变化的需求,最终达到业户满意。据业户意见调查统计,业户电话回访满意率在100%。 4、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加强培训 通过日常管理及培训,增强员工服务观念,提高工作效率,适时监察监控。项目部每月都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另外针对员工平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项培训。同时项目各专业部门也按计划定期对分包方人员进行培训,使项目员工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整体得到了提高。工程部培训 8次,客服部培训8次,保安部培训12次。 5、配合集团各项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51号令)

索引号:000013338/2020-00100 主题信息:其他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20年04月01日 文件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效期:2020年06月01日生效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主题词: 废改立情况: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1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20年4月1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第四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五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第七条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第二章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 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五)按照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办法

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办法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规划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促进城市规划事业科技进步,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发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办法》要求以及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旨在使其适应城市规划领域发展的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城市规划在编制设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动态,使注册城市规划师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以完善其知识结构,保证其在行业内的长期执业水平。 第三条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凡通过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和非初始注册的人员、延时注册的人员、暂停后重新执业的人员均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完成相应的学时。 第四条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对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认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国的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和涉外训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具体课程培训,或与相关机构共同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管理机构组织本地区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工作。提供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服务的机构原则上为专业学科力量较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规划院所等。 第五条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成立的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委员会领导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编制及审定继续教育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等,组织编写、审定培训教材。 第六条未经认证的培训机构可通过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系统向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提出认证申请。未经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认证并备案的培训机构擅自进行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等相关活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不予认可相关继续教育学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管理机构和经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认证备案的培训机构应通过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系统向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上报课程计划、课程教材、师资名单、课程内容等。注册城市规划师的继续教育课程必须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条件,并经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认证后备案,方可进行培训工作。 第八条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通知均应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注册城市规划师应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上对相关课程进行报名。 第九条注册城市规划师可以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上进行跨省课程报名,自主选择培训课程。 第十条注册城市规划师的继续教育学时制度以一天课程计算 6 学时,每个五年注册有效周期内不得少于 180 学时,其中90 学时为必修课学时,90 学时为选修课学时。原则上注册城市规划师每半年应完成 20 学时,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 10 学时。每一年参加继续教育原则上不得少于 30 学时。一个注册有效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可按次计算,也可累计计算。一个注册有效周期内,必修课超出 90 学时的超出部分可计入选修课学时。 第十一条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的学时计算中,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课程培训、在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中主讲授课、在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中获奖所获得的学时计为必修课学时;其它学时均计为选修课学时。 第十二条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的学时计算方法如下: (一)在注册周期内,参加考题设计和审题工作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组成员,负责有关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制度政策标准的制定和组织编写、审查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参考教材编写的人员可相当于完成当前一个注册周期内的必修课和

2018年工程部年度工作计划

2018年工程部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程部新一年工作思路 在去年一年的工程管理中,我总结了一些自己的经验和看法,今年的工程即将开始,如果我还做工程部长,我有以下几点意见和想法: 1、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是工程施工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保证工程完工的先决条件,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保障有利,杜绝隐患,安全生产主要是火电和高空作业及人员流动方面。但是我们的施工现场在对戴安全帽、安全带情况应该视具体情况来实施。 2、材料的供应应做到及时、准确,用最少的资金购买最合适的材料,在节省资金同时也保障了材料供应,为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打好基础,现场需要的一些小材料现场的管理人员应该有权自行购买,免去公司用车来回送,造成不必要的开销。 3、在工地的施工管理中,工人除了关心工资外,最能影响工人情绪的就是伙食问题,如果在伙食方面能调节好,相信工人会有更大的干劲,主要是食堂管理人员和伙食费。 4、整个工程计划在实际施工中做为工程部长来说,应该有自我调度的过程,就是工程保证按时完成,但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由工程部长与实际计划人员、管理人员沟通以后再定,如果公司要到现场,由调度人员提前最少一天与现场管理人员打好招呼,调动人员由现场管理人员定。 5、在施工中以总工期为目标,以阶段控制计划为保证,采取动

态管理,施工组织科学化、合理化,确保阶段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 (二)工程部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过去的一年,是非比寻常的一年。我们新龙第十二工程部认真落实公司工作部署,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在上半年恶劣气候,人员流动平常,下半年高温酷暑,工作任务重等不利情况下,全面完成了公司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0xx年,是我们实现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一年,也将是我们面临生产任务重压力、迎接严峻挑战的攻坚之年。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了20xx年工作的总体目标和生产任务,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 一、安全生产; 安全是电力生产的首要要求,也是公司发展的基础。安全是电力企业永恒的主题,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时召开班组安全周会,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使员工从生命安全的高度认识安全的重要性,自觉的去关爱生命、关爱家庭、关爱企业,做到警钟常鸣,提高防范意识。认真学习国网公司,建德局,新龙公司的各类文件,结合“三不发生”,“九个务必”狠抓安全工作,始终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工作任务。 二、两票三制; 严格执行“两票”工作制度,不管任务繁简,工作两大小,必需持票作业。第一,做好工作前的现场勘查,找出危险点,不安全因数,始终要让工作现场处在“可控,能控,在控”的状态中。第二,认真

2020年6月住建部最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消防验收备案表》抽查文书式样

2020年住建部最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下载(2020年住建部最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消防抽查文书表》样式PDF文件模板下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消防填表说明在最后。 2020年6月住建部最新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 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 供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参照、细化的文书式样共10份,包括: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5.《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另附填表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 建科规〔2020〕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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