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腐败心得体会

贪污腐败心得体会

通过本次学习让我让我深刻意识到,不要在欲望和利益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金钱面前丧失原则、迷失自我。并利用手上现有的权利,做一些违背初衷的事情,最后把自己送入了监狱之门。

个人方面我觉得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和思想。思想得不到改变,欲望将会滋生变大、繁衍,从而不可收拾。

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对能滋生欲望的事情远而拒之。严格自律,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拒绝贪污腐化,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

自觉接受监督要严于自律,听从他人善意的意见和见解。吸取别人的教训,远离不良之风,洁身自好。

腐败案例分析

腐败案例分析 一、案例 “京城第一贪”落马2012年16日上午11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原门头沟副区长闫永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宣判,闫永喜被判处无期徒刑,其情妇毛旭东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弟闫永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案犯李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闫永喜涉案金额超过4200 万,被称为“京城第一贪”,闫永喜被控三宗罪 时间: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间; 指控事实: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及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张涛(另案处理)等人,先后3次虚构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 时间: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间; 指控事实:闫永喜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从中收受“好处费556万余元(含7万美元)并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余元)。 时间:2006年4月; 指控事实:闫永喜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供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该公司将其中的14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二、分析 根据上述案例,进行以下分析。 首先,贪污腐败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在《刑法》第388条后增加1款作为刑法第388条之一,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用,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的索贿受贿行为,属于犯罪。此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罪名规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可以得知,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罪状表述来看,行为人索取或者受贿的行为都是围绕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从而索贿或者收受贿赂的。 其次,我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明白检察院是干什么的。由于检察院和群众的直接联系较少,很多群众不了解检察院的具体职能,官员在工作中分管国资委,检察院可以发现国有资产的监管有哪些漏洞,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且预防腐败。一个个案例,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我们。正如总后勤部部长廖锡龙在提到某些军内腐败案例时所强调的那样,当军队中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

学习贪污腐败案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计1428字 不久前,区局组织全体党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会议观看学习了揭露霍津义、高怀志、王春清三人贪污腐败案件的教育影片。令我内心感到极为震撼的是这些案件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同样是风华正茂、踌躇满志,同样也在自己的岗位上曾经做出了令人艳羡的成绩,同样是深得组织和领导的信任与器重,同样早早身负重托走上领导岗位,但和之前学习过的几起腐败案件的主人公一样,他们由于不能克制欲望,约束权力也早早的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令组织蒙羞,令家人落泪。 我们不得不承认,惩处贪污腐败案件对于我党我国而言是一项任务艰巨的工作,许多案件犯罪涉及数额巨大,在人民群众中影响极为恶劣,对国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动摇了我党健康成长的根基。虽然随着中央反贪工作力度加大,但任然有许多贪污腐败事件仍然隐匿未发,众多“硕鼠”侥幸未被揭露,仍然心存侥幸地享受着靡费的生活。这可能对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干部具有“示范”效应,激发了他们的铤而走险的“勇气”。作为领导干部,我相信他们也曾经抱有一颗干事业做贡献的雄心,也曾经深受党的教育知道做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当时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道理,也曾经无数次参加廉政教育,见到过贪污腐败人员的下场,作为身居要职的干部他们的收入已经不菲,地位令人羡慕。但是防线不能坚守,他们当初的誓言最终会被欲望和利益所淹没,名利场上的纸醉金迷磨灭了他们志向,刺激了他们对物质的渴望。扭曲的价值观让他们将腐败作为一条便捷的“幸福”之路。对于这次学习,我认识到以下几点: 一、职务犯罪危害巨大、贻害无穷。 类似案例告诉我们,当事人由于自己的一念之差或一己私利,给企业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危害。这些危害有直接的也有间接。其腐败案件,不但使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党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败坏了企业的风气,而这一方面的影响比经济上的影响更深更广、更长期、也更加难以挽回。所以我们每一个名烟草职工都要与职务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意识和勇气。 二、“加强监督,警钟长鸣。” 可以说腐败分子本人也是一个受害者,这从他们悔恨的眼泪中可以得到证明。我 1

学习腐败案例心得体会

学习案例剖析材料心得体会 Xxxx 近期,深入学了xxx纪委[2014]xx号文件《关于转发〈难挡金钱诱惑、断送美好前程〉等21篇案例剖析材料的通知》中的案例材料,受到的启示很大,感慨良多。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理论学习,降低了自身政治要求,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宗旨,在光怪陆离的物质大潮冲击下,经不住诱惑,迷失了自我,放纵个人欲望,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疯狂追逐利益,在权力、金钱面前丧失了原则,辜负了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原则的事情。通过对21篇案例材料的学习,我认为:前车之鉴、教训深刻、令人痛心,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因此,我们党员干部必须要加强政治论学习,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科学的方法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欲横流诱惑,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将其用在为职工群众谋福利、办实事上,经受住权力关、金钱关和人情关等各种考验,筑起抵御各种诱惑的“精神长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通过学习,我认为领导干部必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学习,自觉抑制物质欲望的膨胀 这21篇案例材料中的涉案人员,都是我们油田业界的精英人士,思想起点都很高,业务水平也很扎实,但都是因为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降低了人格标准,最终导致世界观和人生观扭曲,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滋生了腐败,身陷囹圄。《忽视学习结恶果、违反纪律悔莫及》案例中的张某、向某、段某三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也得到了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并一步一步从基层工作人员成长为党员领导干部,但他们随着岗位的变迁、权力的增大和环境的变化,逐渐放松了自身思想改造,忽视了学习,责任意识淡薄,给企业造成了损失。《贪图安逸享受、终酿可悲后果》案例中的霍某有着宏伟的人生奋斗目标,工作成绩突出,也是深得组织信任和领导赏识的一名党员干部。但自从2009年1月她被组织上提拔为基层单位“一把手”以后,就放弃了政治理论学习,放弃了法律法规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骄傲自满,贪图享受,导致权力观和价值观错位,最终发生了违规违纪问题。这些典型案例无不向我们警示了做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加强自我改造,通过自觉学习、深入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持续改造校正自己的价值观,不断提高自我的思想认识,抵制欲望的膨胀,拒绝诱惑。我们党员干部要始终将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牢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注重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要

腐败案例分析 (6)

《杨洪宾腐败案例分析》 宾县糖坊镇山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洪宾侵占低保、贫困补助金等问题。杨洪宾利用代管村精神病患者低保存折之机,私自支出1.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将民政部门发给本村村民的贫困补助金1000元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工时费支出7000元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杨洪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比起“大老虎”,我们身边的“小苍蝇”,犯的错误看起来小,实际上对我们生活的影响更加直接,而且很有可能上升为大犯罪。为官的权力本是百姓赋予的,领导权力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是人民的公仆,其权力具有鲜明的人民性,新闻中报导贪污案例数目之多,不仅提醒政府要加强管理监督,更是提醒我们人民要加强法律意识,增强民主意识,共同监督。 首先,贪污腐败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在《刑法》第388条后增加1款作为刑法第388条之一,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用,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的索贿受贿行为,属于犯罪。此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罪名规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可以得知,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罪状表述来看,行为人索取或者受贿的行为都是围绕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从而索贿或者收受贿赂的。 其次,我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明白检察院是干什么的。由于检察院和群众的直接联系较少,很多群众不了解检察院的具体职能,官员在工作中分管国资委,检察院可以发现国有资产的监管有哪些漏洞,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且预防腐败。一个个案例,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我们。 最后,我认为还要做到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学习不能单单走过场,要讲究实效。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最后,自觉接受监督也是非常必要的。要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家都要正确对待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越是职位高权力大的干部,越要自觉监督,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

贪污受贿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观看《xxx贪污受贿警示 教育片》心得体会 在单位组织安排下,于本周一观看了《xxx贪污受贿警示教育片》,片中讲述了xxx从道德模范到高官再到囚犯的历程,从xxx自述中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忏悔,增强了我的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能力,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对我触动很大,感受颇深:“警钟常鸣,头脑常清”是我最深刻的体会。 观贪官从高官到囚犯,从党的领导干部到人民的罪人,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们起初同样有着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远大抱负,都有着不平凡的业绩,但是后来由于地位和权力的改变,逐渐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思想信念变化了,党性修养淡化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扭曲了,从而最终沦落为人民的罪人。 从贪官的堕落轨迹我们不难看出,贪婪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便如洪水决堤一泻千里,不可收拾。一个人手中有了一定的权力,就必然要和金钱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如何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永葆共产党员本色,就需要我们做到: 一、以案为鉴,以古为镜,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持集体利益、国家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们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对单位管理、纪律处分和这次的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认识、理解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以诚为本,以实为本,扎实有效地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牢记为国家创造效益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警自律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以案为鉴,以古为镜,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 二、注重细节,把握分寸,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作风体现于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要从细小的问题入手。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心不贪,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总之,我将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收获和成果转化为今

反贪污腐败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 自从学习了公司的《案例披露报告》、《董事长工作报告》、《百项改革报告》、《工作部署报告》以来,心里久久不能够平静。原以为只有在新闻上才会有这样那样的贪污腐败事件,哪想到,在公司里面却有那么多的蛀虫的侵蚀。看你看他们的历程,开始也不是蛀虫的天性,然而却有了今天的惨痛教训,这不及让我想到了,网上报道的刘志军、张曙光等人。同样是对国家做出过贡献,但是后却以此为自己贪污腐败的资本,不顾国家人民的利益,对国家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这些贪污贿赂现象让我们知道,官员的贪污腐败的在存在极大的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损害了机关干部和领导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就是说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最关键的是让人民群众不信任党和国家,让党和国家脱离了群众,让党和国家失去了凝聚力和向心力。而对于公司来讲,极大的危害了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同时损害了领导层在公司员工心中的形象,也损害了公司的形象,最关键的是让公司员工不再信任公司还有公司领导,让公司的管理失去了效率,让失去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所害也不利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几年来,公司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的存在导致了反腐败工作形势严峻。为此要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着力解决损害公司利益的突出问题,既要保证公司及员工的利益又要控制腐败现象的增长,期间必须制定落实相关规章制度,进

一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要以中南宪章、董事长报告等的方针政策作为依据和指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治理贪污腐败。党公司管理人员从思想上、行动上远离贪污受贿。公司高层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员工强有力的监督下,公司管理层思想上自我反省自我提升的形势现下,贪污受贿的想象将会逐步减少。通过大家的努力,反腐倡廉工作必然也会取得巨大成效的。 纵观历史,各朝各代,没有一个朝代能在贪污腐败横行的时候天下太平的,也没有一个朝代在伤害大多数平民百姓的利益后能屹立不倒的。古语有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作为管理层,就好比是民间的官吏,只有自身作则,严以律己,才能从一个小县到一个城市一个省一个国家,一层层的坚固起来,才能能建设繁荣富强的国家,公司也才能够不断的创造更高的效益,更好的品牌,更好的口碑。为了公司和个人的发展,为了迎接不断迎来的机遇和挑战,这是我们必须首先做到的,“打铁还需自身硬”。保证了自身的纯洁性,才能不至于随流失去,才能不断创造辉煌,创造属于中南的奇迹,属于中南的明天。

会计卞中贪污案分析

. 会计卞中贪污案分析 卞中1962年x月x日出生在北京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他的父亲是我国一位贡献卓著的科学家,母亲是某科学院的研究员。卞中在家里排行老小,哥哥姐姐从小都非常优秀,姐姐大学毕业后很快成为单位里的骨干,哥哥在加拿大一所名牌大学工作。而卞中却只是在北京第一商业局干部学校读了一个大专。1992年7月,已经29岁的卞中毕业后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当了个会计。 2003年2月13日,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7日,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其依法执行逮捕。 1、这个案例说明一个经济工作者需要一些什么职业素养? 2、这个案例说明当时基金委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中存在一些什么漏洞? 3、作为一个经济工作者,卞中的教训能给你带来一些什么启发? 4、假如你是基金委的业务主管,卞中的教训能给你带来一些什么启发? 答:1. 法律方面:作为一个经济工作者,首先要遵守行业法规,相关的法律条例。 道德方面:一个经济工作者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本着原则性、无私性、服务性的工作原则,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物质利益的诱惑,具有抵御腐败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2.个人方面:个别经济工作人员存在腐败现象,职业道德低下;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注重对工作人员和工作程序的监督。 组织制度方面:基金委内部管理工作未能实现程序化,监管效率低下。例如:从1995年至案发,他共有26笔贪污和挪用,手法相似,而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很好地查财务账;从1995年到2003年,八年间大规模资金不明不白地转移也没有引起主管部门的注意,也显示了基金委内部管理和控制能力不足,重视不够。 3.、经济工作者是国家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人才,经济工作者应该明白自己身上的责任重大,不能够利用自己具有的专业知识做一些违法犯法的事,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宪法法律。经济工作者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金钱有正确的认识,不能被金钱所诱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监督意识,及时发现工作制度中的不足之处,向主管部门反映,减少甚至避免损失。在提高个人业务技能水平的同时也加强个人职业道德素质的建设,提高自身御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4.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遵法守法的意识;提高自身和整个部门的监督水平,加强监督管理的力度;完善财务账的审查和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和改进基金委的会计制度。 1 / 1'.

贪污腐败的感想

我们的这个社会贪污受贿可以说是相当普遍的,以至于许多人确定无疑地相信100%的国家公职人员存在着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不仅动摇着执政党的执政基础,而且严重侵蚀着我们的这个社会。 人们对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像对待“过街老鼠”一样,天天喊打,也仅仅是喊喊而已,对其毫无办法,以至于许多国家机关及领导经常表态要主动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时,人们只是苦笑。因为人民的监督是那么的脆弱,以至于在人们的心目中,人民的监督和无监督是同义词。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不好现象是:当人民的监督、人民的呐喊对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毫无作用时,人们开始变得麻木,开始认为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开始为其辩护,开始羡慕公务员这个职业,更是羡慕“当官”这个职业。 在中国“当官”绝对是个褒义词,并且是“事业有成”的代名词。“当官”并不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也仅仅是为了“有机会、有更多的机会、有权力、有更大的权力为己、为亲友谋取私利而已”。许多人们对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但这并不代表其痛恨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本身,只是痛恨自己没有机会、没有权力像“贪官”那样,毫无顾忌为己谋取私利,其一旦掌握这样的机会、这样的权力,其也会心安理得的去“犯错”。在“官位”,你不取谋私利,有人会说你是“傻瓜”;谋取了私利,这才叫正常,这才合情合理,并且越多越好,这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反而你的家庭、你的亲友会以你为“荣”。 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无一例外的有一个共同现象:那就是犯罪持续的时间较长。从初犯到被捕,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在这个“漫长的作案岁月”里,我们竟未发现“人民公仆”在为侵害人民利益之事,是犯罪手段太隐秘,我们不易发现?还是我们的监督部门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一直在“睡大觉”?是怠于监督?还是不敢监督?抑或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是利益联盟?若是犯罪手段太隐秘,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提高一下我们的侦查手段呢?事实上,他们的犯罪手段一点也不隐秘。在我看来,他们简直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毫无顾忌的犯罪。若是我们的监督者老是在“睡大觉”,怠于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那我们要这样的监督者何用?惹是监督者不敢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那我们就得应该思考一下监督者不敢监督被监督者如此怪现象的原因了。若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是利益联盟,那监督者当然就不会去监督被监督者了,都是“哥们儿”嘛。 我们以往、现在,或许到将来对待国家公职人员的作法是:加强教育,再教育,争取把国家公职人员教育成为大公无私的人,教育成为清心寡欲的人,教育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教育成为党和人民可以放心的人,最好能教育成为圣人。所以凡是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员,从一开始进入国家机关至直离开,时时刻刻都在接受着这样的教育。然教育活动一直在搞,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却依然有增无减地存在。我们不能否认这样的教育在防止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方面的

贪污腐败动因分析及治理措施

贪污腐败动因分析及治理措施 一.案例 2013年伊始,在房叔、房婶、房妹事件相继登场后,陕西省榆林市人大代表、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这个49岁的离异女子以4个户口10亿房产,引爆媒体,挑战了普通人对社会公平的认可底线。龚爱爱在已有合法户籍和身份证的情况下,2005年在北京购房时付款30万元通过售楼人员为本人及其女儿购买北京市户籍。 2006年8、9月份,被告人龚爱爱让时任神木县公安局政委的何生发(已死亡)给她重新办理户籍,张新堂在山西省临县公安局克虎镇派出所以补录户籍的方式为龚爱爱办理了名为龚仙霞的假户籍,后把该户口迁往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并办理了名为“龚仙霞”的假身份证。2009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使用该身份证办理了两套房子的房产证并进行了神木县艾丽莎购物有限公司和神木县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该户籍信息于2013年1月19日被神木县公安局注销。 2008年10、11月份,被告人龚爱爱让何生发再次给她办理一个名为“龚爱爱”的户籍。何生发指使本局民警张新堂(另案处理)为龚爱爱办理假户籍,张又通过他人找到了山西省兴县公安局维嘉滩派出所为龚爱爱办理了假户籍,后将该假户籍迁入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并办理了与其原来真实的身份证号码不同的“龚爱爱”的居民身份证。该户籍信息已于2012年1月6日被神木县公安局发现重户后注销,但龚爱爱的身份证未被收回,后龚爱爱又用该身份办理了一处房产的产权证。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龚爱爱委托他人在公安机关制作了与自己身份信息不相符的户口和身份证件,并使用这些身份证从事民事活动,妨害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应当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3年9月29日,龚爱爱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法庭上。当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房姐”案宣判,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龚爱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9日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限内,通过靖边县人民法院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法院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2013年10月28日,据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3年10月31日上午10时在靖边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 2013年10月31日上午10时,榆林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在靖边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审判庭公开宣判了上诉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龚爱爱利用虚假户口身份谋取暴利的事件从爆发以来便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龚爱爱本人更被称为“房姐”。不可否认,龚爱爱事件的爆发,说明了涉房腐败的严重性,也表明我国在社会管理、身份管理体系上还存在较大漏洞,容易为人所乘。此后神木县出现了富豪排长队注销户口的现象,这也表明龚爱爱事件形成了有效的威慑力。 龚爱爱的事件,暴露了户籍房贷管理上的不足,也促使杜绝“房腐”相关政策的尽快出台,消除因地域分割而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发现违规行为的几率,而且也不给个别官员隐瞒财产提供可乘之机。

高官腐败案例剖析

高官腐败案例剖析 田国良 时间:2012-06-05 16:11来源:《改革内参》2012年第14期 本文选择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100个高官(副省部级,至少享受副部级待遇)腐败并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加以剖析。 高管腐败案例分布 地区和系统分布。所选案例中,地方72例。其中,北京、山东各5例;辽宁、安徽、江西、广东、广西、贵州、浙江各4例;天津、福建、河南各3例;河北、江苏、湖北、海南、重庆、云南、吉林各2例;上海、黑龙江、山西、甘肃、宁夏、青海、湖南、陕西、新疆、四川、内蒙各1例;西藏为零记录。 中央国家机关15例,其中,铁道部3例,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2例,国家科委、海关总署、交通部、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最高法院、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各1例;中央银行6例;其他中央国有企业7例。 整体看来,经济发达地区,高官腐败案发率相对高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央企业、银行金融系统、铁道系统、公安司法系统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官腐败案例也相对较多。 年龄分布。出生于上世纪20年代的1例,30年代的22例,40年代的46例,50年代的31例。其中,年龄最大的已经90岁,最小的53岁,平均年龄约66岁。

职务分布。所选案例中,有3例曾属“党和国家领导人”,另有15例曾是正省部级干部,其余82例曾是副省部级(或者“享受副部级待遇”)干部。其中,有2例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有7例曾任中共中央委员(其中1例同时曾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有13例曾是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量刑分布。所选案例中,已判的90例,其量刑情况是:死刑6例,死缓26例,无期徒刑16例,有期徒刑42例。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案例约占53%。 罪名分布。已判的90例中,其罪名有“受贿罪”(85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1例)、“贪污罪”(6例)、“滥用职权罪”(5例)、“玩忽职守罪”(4例)、“挪用公款罪”(3例),也包括“行贿罪”(2例)、“徇私舞弊罪”(1例)、“杀人罪”(1例)、“爆炸罪”(1例)、“重婚罪”(1例)。其中,一人多罪的26例。 高官腐败蔓延态势 (一)腐败案例与时俱增 分析几个时间概念。 一是开始犯罪时间。开始犯罪时间可考者92例。其中,上世纪80年代开始犯罪的10例;90年代68例;本世纪14例。其最高峰是在1993年(13例)。 二是判决时间。已判的90例中,上世纪80年代,仅1987年判了2例,90年代判了14例,本世纪已判74例。上世纪90年代前期,每年宣判的也就1—2例,有的年份是空白,而从1997年开始,逐渐趋上升之势,2010年达到峰值(12例)。 (二)涉案金额不断增加 这里所说的“涉案金额”是指案主本人或直系亲属、情妇合伙

腐败案例报告

河南信阳原副市长张杰涉嫌受贿、贪污受审案例报告 一、案例简述 2011年4月1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信阳市原副市长张杰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张杰,1959年12月20日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从政初期,张杰保持了淳朴、正直、勤奋、廉洁的品质,多次“坚定”拒绝金钱。自2000年1月任周口地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处级),2001年3月任周口市商水县县长,2003年7月任商水县县委书记,2007年12月任信阳市副市长(副厅级)职务,后因涉嫌受贿、贪污,于去年(2010年)2月12日被驻马店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依法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9年,张杰利用担任原商水县县长、商水县县委书记和信阳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收受其下属单位人员和有关企业人员共111人938次贿赂,在干部调整、企业经营和承揽工程等方面给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690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张杰贪污、收受贿赂大都是在他的办公室里,“高峰期”大都发生在每年的中秋节和春节。 二、讨论综述 (—)讨论的主要内容 首先我们讨论从腐败的特征、腐败的起因、腐败导致的危害性、社会影响;到中央对反腐败的重视度、反腐败和打击腐败该采取的措施方法、面对社会发展趋势领导权力者该如何防范腐败;再到张杰随着地位、权力的高升受贿贪污的心理变化,受贿贪污“高峰期”的时间、地点;最后至案例给予我们的教育、体会等多方面展开。 (二)案例的结论 张杰利用权利、地位、场所、节假之名,假公济私收受贿赂,进行贪污谋取私利,既把自己推向了万劫不复的腐败深渊,也间接地破坏了政府的管理秩序和行使权利的公正原则,激化了社会矛盾,毒化社会风气,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影响社会稳定,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三)导致案例腐败的因素 政府有些体制和监督机制的不够完善,权力的过于集中,社会的不良风气,个人思想道德败坏等造成。 (四)“反腐倡廉”的意义 我们从张杰和社会上许多高官的纷纷“落马”看到了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坚决态度。政府扎实的“反腐倡廉”工作措施、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和“反腐”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不仅有力维护了党和政府形象,保证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观看《小官贪腐警示录》的心得体会

观看《小官贪腐警示录》的心得体会 看了《小官贪腐警示录》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个小村的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走上贪污腐败的道路,令人触目惊心、发人深省。观后体会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古人云“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才能使领导和决策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且有迷失方向、落后于时代的危险。所以,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修养,才能开阔视野,才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才能正确决择。 二、严以律已、从小事做起。近年来频频落马的腐败分子,其贪腐堕落的犯罪行为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对党的事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剖析这些锒铛入狱的腐败分子的犯罪轨迹,不难发现:他们的堕落一方面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党性修养,另一方面是从在工作、生活中作风不检点开始的,也就是看似的不起眼、小事开始的,也应了那句“万事开头难”,什么事情一旦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以至一发不可收拾,很多贪污腐败分子在悔语录里都提到“放松了党性的修养、放松了自我的要求.......”。因此,小事不小,我们要克己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小事、细节抓起。当前,要坚决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做到在大是大

非面前能够把握自己,在日常小事和生活细节上守住底线,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确保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牢记宗旨,接受监督,用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对错。要认清自己的职责和权力的本质,应该为谁服务?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我们在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时要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意识,将行使权力看作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这就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果群众不满意,就说明我们行使权力时有偏差,就需要及时改进,如果群众满意,那么我们的党就满意了,我们就应该再接再厉,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干好。 总之,要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牢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搞变通,不打擦边球。通过观看警示片,我受到了更深的教育。作为一名党员,更要自觉养成读书思廉的良好习惯,并一惯的坚持下去。 2015年12月25日

受贿案例心得体会3篇

受贿案例心得体会3篇Experience of bribery cas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受贿案例心得体会3篇 小泰温馨提示: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本文档根据主题的心得体会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2、篇章2: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3、篇章3: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层出不穷。你知道受贿案例心得体会是什么吗?接下来就是小泰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受贿案例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 篇章1: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近日,按照上级,我学习了《反腐倡廉警示录》---气象部门部分案例剖析,我认真学习某气象局樊某贪污受贿案。樊某是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但是却倒在了金钱的诱-惑之下,

本案给我的教训是深刻的。下面我仅谈一下自身的一点认识和体会。通过警示案例我发现,樊某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也曾满怀理想踌躇满志,也曾踏实工作,他从一点一滴做起,十多年时间就从一个学校毕业生成长为基层气象局局长,不能不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也确实为党和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后来逐步淡化了党性修养,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为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贪污受贿,独断专行,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正如安徽巨贪王怀忠服刑前在狱中悔恨不已地说:“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一定会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从贪官的轨迹我们不难看出,他们从最初的侥幸逐步发展到最后的丧心病狂、腐化堕落,这都源于信仰的缺失。当一个人手中有了权,就必然要和金钱利益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是否将事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也就从这时起才能真正衡量出一个人道德的防线牢不牢,政治修养高不高。如果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那最终将踏上不归路。相反,如果把权力转化为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那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流芳百世。如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永葆共-产-党员本色,才能做到“常在河边走永远不

案例文本村级干部腐败问题剖析

村级干部腐败问题分析(案例文本) 案例背景: 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奔小康和新农村建设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 被提升到十分重要的地位,事关老百姓的民生问题与和谐社会的创 建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十分关注的关键性问题。与此同时,国 家各种支农、惠农资金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活力和动力,农村基层组织 工作人员的权限空间也得到扩大。这些工作人员既是具体经济活动 的实际运作者,又是经济活动的管理者,集权钱于一身,致使一些乡村 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暗想操作,牟取暴利,从统计数据来看,村级干 部腐败、犯罪有上升趋势。 村干部职务犯罪逐年上升———如此趋势出现在地处青藏高原 腹地、经济欠发达的青海省,颇令人费解。检察官分析认为,经济欠发 达地区忽视廉政建设工作,惩罚力度弱,村干部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 淡薄,村级财务混乱监督缺失,都成了滋长村官腐败的“温床”。 青海广大农村地处偏僻,经济条件落后,对村干部的教育往往跟不 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从已查处的案件看,一部分村干部因为不懂法,认 为自己是农民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有经济问题顶多是把自己撤了,不知道自己在协助乡(镇)政府从事有关行政管理工作时,便具有了国家 工作人员身份。相当一部分人还认为,自己挣钱不多、管事不少,一年 到头很辛苦,心理不平衡。在这种思想主导下,这些村干部不是想着更

好地为村民服务,依法从事经济活动,而是只想趁手中有权捞一些钱财,以求补偿,结果往往以身试法。 来自青海各地的检察长们披露的事实令人震惊:一些村干部把当 村官同捞钱、为亲朋好友谋利等同起来;个别村的村委会在土地补偿 款上“抱团腐败”,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大有“我的地盘我做主”之势…… 据化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多吉介绍,2006年至2008年3年间,该院共立案侦查各类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9起13人,村干部涉 嫌职务犯罪6起9人,分别占总立案数的66.7%和69.2%。 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西宁第七水厂在大通县上孙村修建 加气站时征用了该村土地。村干部李延虎与田玉生、孙吉昌、王有雄、李银业共同预谋后,以李延虎之名虚报耕地1.1亩,冒领补偿款49500元后私分。 2007年2月,在又一次的征地过程中,村干部田玉生、孙吉昌、 王有雄、李银业4人经预谋,将已征用的应属村集体的土地,以田玉生 之妻杨秀花的名义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15万余元后私分。 2007年3月,孙吉昌、王有雄、李银业、王占奎等人,将村民刘 万奎多丈量的耕地补偿款14000元私分。 另一起典型案例发生在西宁市。2006年8月,西宁市城北区马坊 村村委会原主任石成斌利用职务之便,欺骗征地人员,将他人被征用土

腐败案例分析

腐败案例 近日,中纪委45天通报41起腐败案例,约4成与“土地”有关。通报显示,其中至少有17起案例与“土地”有关,包括房屋改造、移民安置、建房审批及土地使用权等问题,约占案例总数的四成。在17起案例中,多名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在拆迁过程中违法牟利。 贵州省纪委通报的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征地拆迁腐败窝案,便是其中的代表。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钟山区明湖社区明湖居委支书、项目指挥部拆迁组组长王鹏,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光强等拆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帮助“两违”户伪造资料、虚增面积,骗取征地补偿资金,从中收受贿赂。全案涉及77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7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9人,现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外,典型案例中,还涉及套取多类资金款项的问题。例如,福建永泰县葛岭镇溪洋村报账员陈魁星贪污低保补助款、贵州遵义市道真县畜牧系统骗取国家种羊补助金、贵州遵义市仁怀市火石岗乡社会事务办原三任主任贪污敬老院院民集体供养金等。 分析: 纵观落马官员,每一个官员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思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转变,一个好好地官员,最终演变成了一个腐败官员,首要原因就是没有把握好思想教育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思想道德防线,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固本之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但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是从源头预防腐败倡导廉政自律的有效途径,更是预防腐败、倡导廉洁一道重要的思想防线。思想信念是“总开关”是前置阵地,必须加强。一方面要善于用先进典型的正能量来教育干部,不断鞭策自己,寻找差距,提高觉悟。另一方面要用反面典型的血泪教训来警示干部,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只能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要把警示教育作为防微杜渐、警醒干部的有效形式,作为新任干部、后备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反腐倡廉是长期的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今天经济飞速发展,廉洁工作更不能放松,时刻给公仆们敲以警钟是非常有必要的。 特别是一些意志薄弱者在极大的经济诱惑下,往往被“糖衣炮弹”击中,蜕化成腐败分子。从这些蜕变者的演化过程来分析,不难看出,思想教育工作放松是主要原因。当然,反腐倡廉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时,还要唤醒公众的监督意识,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人人都来争当国家的忠诚卫士。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设阳光透明法治政府,让群众知晓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的范围,让人民群众有“量”可监。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任务繁重,需要风清气正的整治和社会环境。我们要不断完善惩防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反贪污教育心得体会

反贪污教育心得体会 上周五,院团委组织我们看了反贪污教育宣传片。此次参观形式直观,内容深刻,大家心灵得以强烈震撼,思想受到深刻涤荡,从中获得很多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 近年来,官场贪污案件频发,纵观贪污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好、落实好造成的。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腐败就悄悄在我们身边萌发,无数的竞争、工作靠的不再是实力,而是金钱、关系。腐败已经弥漫了整个社会,进入了许多人的内心,甚至许多人都觉得正常!腐败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普遍现象,让人多么心痛!我很感谢学校和老师们给我们看这些宣传片,让我们从青年时期就培养廉洁清明的态度,让我们从青年时期就开始廉洁奉公。 江泽民总书记曾告诫全党同志:“反对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的政治斗争,我们党是任何敌人都压不倒、摧不垮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绝不能让自己毁掉自己。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整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通过这次的学习,我深刻地感受到现阶段反腐的重要性及严峻性,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切实的投入到反腐的斗争中。 本次反贪教育活动,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意识问题,应该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的。特别是一些案例,对每一位同学应该是有很强的震憾,特别是发生在我们身边案件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一人不遵守内控制度,就可能给别有用心的人以机会,最终损害的是集体的利益,更是自已的利益。因此,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不仅仅是对自身的爱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在这个方面,我觉的应该将本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自觉。 通过这门课程我逐步了解到官员们腐败的原因共有四点。第一,官员们逐渐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一些走入官场的共产党员们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升迁,就很少抽出时间来认真读书学习,有限的学习也只是流于形式,很少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深入学习。由于放松了思想政治学习,思想觉悟越来越低,自我约束力也越来越差,一些官员们就逐渐走入了贪污腐败;第二,一些官员具有侥幸心理。随着贪污犯罪的干部越来越多,许多官员开始报有侥幸心理,认为小数目的或者次数少的贪污,不会被党和国家惩治,从而走向了堕落的边缘。第三,交友不慎。都说好的朋友是一面镜子,但是一些官员正是由于交友不慎,与“朋友”一唱一和,从而走入犯罪的深渊,所以交友必须慎之又慎,必须冷静交友,以善处友,择廉交友。第四,监督制约的缺失导致一些官员贪污犯罪。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健全,而且在一些机关监督

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

附件: 目录 1.难挡金钱诱惑断送美好前程 (5) ——刘宪广贪污受贿案剖析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2.临近退休贪小利自食恶果毁莫及 (11) ——黄建新受贿案剖析大庆油田公司纪委、监察部 3.有章不循触法纪违规失职受处罚 (17) ——某公司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剖析新疆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4. “亲情”、“恩情”使他们放弃原则 (21) ——倪某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剖析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5. 有章不循轻管理集体违纪尝恶果 (25) ——3个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运输公司纪检监察处 6. 一念之差自毁前程 (30) ——滨海热电厂李浩偷盗油品案剖析大港油田纪检监察处 7. 惯性思维惹的“祸” (35) ——某公司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剖析第四纪检监察中心 8. 管控不到位领导被追责 (39) ——某研究院违规案剖析华北油田纪委、监察处 9. 有章不循作决策违规购车难辞咎 (44) ——某公司违规配备公务用车案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10.贪图安逸享受终酿可悲后果 (49) ——霍某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案剖析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11.唯命是从的“财务管家” (53)

——姜某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吉林油田纪委、监察处 12.以权谋私利受贿葬前程 (58) ——徐海涛受贿案剖析冀东油田公司纪检监察处 13.心存侥幸食恶果放纵贪欲悔终身 (64) ——罗毅等5人受贿案剖析西南油气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14. 误入“钱途”毁前途 (69) ——周占发受贿案剖析吉林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 15. 领导干部为何总是青睐“小金库” (74) ——两任“一把手”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第一纪检监察中心16. 想发财就不该当干部 (80) ——鲍某违规经商案剖析辽河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17. 放松要求害人害己 (84) ——周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剖析兰州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18. 偷食“夜草”的代价 (89) ——艾某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剖析川庆钻探纪委、监察处 19. 忽视学习结恶果违反纪律悔莫及 (94) ——张某等三人工作失职案剖析第二纪检监察中心 20. 既得利益的陷阱 (99) ——某公司违反管理制度案剖析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21. 违规违纪酿苦果 (104) ——姜某等三人违纪案件剖析大连石化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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