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净资本扣除系数和风险资本计算系数表》

信托公司净资本扣除系数和风险资本计算系数表》
信托公司净资本扣除系数和风险资本计算系数表》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

附件12: 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 一、基本指标法总收入定义 总收入为净利息收入与净非利息收入之和。总收入构成说明见表1。 表1 总收入构成说明 二、标准法实施条件及业务条线归类 (一)实施条件 — 1 —

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清晰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工具、流程和报告路线。董事会应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应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策略、总体政策及体系。商业银行应指定部门专门负责全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组织实施操作风险的识别、监测、评估、计量、控制、缓释、监督与报告等。商业银行应在全行范围内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改进操作风险管理。 2.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应能够记录和存储与操作风险损失相关的数据和操作风险事件信息,能够支持操作风险及控制措施的自我评估和对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该管理系统应配备完整的制度文件,规定对未遵守制度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处臵和补救。 3.商业银行应当系统性地收集、跟踪和分析与操作风险相关的数据,包括各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损失金额和损失频率。商业银行收集内部损失数据应符合本附件第四部分的规定。 4.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操作风险评估机制,将风险评估整合入业务处理流程,建立操作风险和控制自我评估或其他评估工具,定期评估主要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并将评估结果应用到风险考核、流程优化和风险报告中。 5.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关键风险指标体系,实时监测相关指标,并建立指标突破阈值情况的处理流程,积极开展风险预警管控。 6.商业银行应当制定全行统一的业务连续性管理政策措施,建立业务连续性管理应急计划。 7.商业银行负责操作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定期向高级管理层和董 — 2 —

风险资本计算表

附表2: 基金专户子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

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专户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专户子公司总经理: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制表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注释1:固有资金投资业务的业务规模按照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形成的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算,资产期末金额应当与公司财务报表明细数据一致。 注释2:政策性金融债是指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是指由中央政府支持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中央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券,如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汇金债”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发行的“铁道债”等。地方政府债是指地方政府及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以长期信用评级为基准,短期信用评级A-1归入AAA级信用债券中,短期信用评级A-2、A-3归入AAA级以下、BBB级(含)以上的信用债券,短期信用评级B级(含)以下归入信用评级BBB级以下的信用债券。未评级的信用债券参照债券发行主体评级,发行主体无评级的归入BBB 级以下信用债券。债券信用评级信息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信息为准。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按照其评级参照信用债标准计算填列。流通受限是指因发行人、交易场所等原因导致不能公开交易或转让的情形。 注释3:购买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不包括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购买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按照“投资产品的劣后级份额”计算风险资本。持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指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颁发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包括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按照5%扣减净资本,须在备注中具体说明)。劣后级份额的认定标准为,该类份额的风险收益水平高于产品整体风险收益水平,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先行承担产品亏损的方式提供有限风险补偿。 注释4:不能明确归类为上述金融资产明细项目的,按照审慎监管原则,暂按100%比例进行调整,且须在备注中说明。 注释5: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业务规模按照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资金的原始投资额(含净申赎引起的变化金额)计算。资产管理计划进一步区分为投资类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融资类资产管理计划,并按照主要投向(80%以上)的资产分类确定资产管理计划整体适用的风险系数。 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投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判断,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法律性质、收益方式、风险属性等因素。合同未明确约定主要投向、投资于多类标的的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拆分投向各类标的的业务规模,按照相应的风险系数分别计算风险资本。 本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存在互投情形的,可按照最终底层资产管理计划的业务规模计提风险资本准备,不再重复计算(经监管认定不具备合理交易目的或法律法规禁止的互投情形除外)。 注释6:标准化金融工具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资品种。 投资类资管产品是指同时具备下述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1)由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颁发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或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受托管理;(2)产品合同明确约定主要投资于标准化金融工具;(3)采用公允的估值方法,定期披露单位份额净值(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参照标准金融工具按照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须在备注中具体说明)。 未上市股权指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可转换债、可转换优先股。通过投资于其他机构的资管产品间接投资于未上市股权的,按照“(4)其他投资”核算。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指引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指引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008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的监管资本计量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商业银行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的方法包括(按计量复杂程度从低级到高级排序):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含标准法替代形式)、高级计量法。银监会鼓励商业银行使用更高级的计量方法。 商业银行初次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必须事先向银监会申请使用标准法(含标准法替代形式)或高级计量法,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经银监会审查不符合高级计量法资格标准的,应采用标准法(含标准法替代形式)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不符合标准法(含标准法替代形式)资格标准的,应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 第二章基本指标法 第六条商业银行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要求,应按照银监会发布的《商

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将操作风险管理作为主要风险管理职能纳入全行风险管理体系。 第七条总收入定义为净利息收入与净非利息收入之和。总收入中不扣除各项损失准备和营业费用,但应扣除银行账户上“持有至到期日”和“可供出售”证券实现的损益、非正常项目收入和保险业务收入(总收入计量参考规则见附录一)。基本指标法关于总收入的定义同样适用于标准法和标准法替代形式,也适用于标准法和标准法替代形式中各业务条线总收入的定义。 第八条基本指标法下,操作风险监管资本等于银行前三年中各年正的总收入之和乘以15%的算术平均值。如某年的总收入为负值或零就不纳入分子中,分母(即年份数)也做相应的调整(即分母可为1,2或3)。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指标法需要的监管资本=前三年中所有收入为正的年份总收入之和乘以15%/相应总收入为正的年份数。 第三章标准法 第一节资格标准 第九条商业银行使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应按照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将操作风险管理作为主要风险管理职能纳入全行风险管理体系。 银监会在审批标准法申请时,重点关注商业银行是否满足以下资格标准: (一) 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及制度。 (二) 商业银行必须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内部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必须能够记录和存储与操作风险损失相关的数据和操作风险事件信息,能够支持操作风险和控制措施的自我评估和对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报告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该管理系统必须有完备的书面制度相配套,

操作风险计量

导读|实施更具有风险敏感度的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对中国银行业是迫在眉睫的任务;而将计量成果应用于操作风险管理实践,则是一项长期任务 2014年4月,经银监会批准,交通银行成为国内首批操作风险标准法达标的商业银行,标志着其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已与国际标准实践模式接轨,管理水平得到了监管机构的认可。 操作风险标准法代表着先进的操作风险管理模式 直到近一二十年才被国内外银行业作为一项专门的风险进行研究。巴塞尔委员会和银监会相关指引将其定义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其中,基本指标法要求银行按照过去三年平均总收入的15%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标准法允许银行将其所有业务分为八大条线,分别设置能够体现操作风险差异的资本系数,每个条线的收入分别乘以相应系数,加总后即为操作风险资本要求。高级计量法则要求银行基于内部损失数据、外部损失数据、情景分析、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建立能充分反映本行操作风险实际情况的内部计量模型,以此来确定操作风险所需资本要求。 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作为操作风险计量的高级方法,均需要经银监会核准后才可实施。实施这两类方法,银行必须具备相应的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和模型研发管理等方面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银行必须在操作风险管理水平上达到资本办法所提出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是对国际先进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代表了操作风险管理的国际标准实践水平。因此对银行而言,核准实施操作风险标准法,不仅仅代表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方法的改变和资本的节约,更代表操作风险管理已达到或接近于国际银行的平均水平。 交通银行已经建成全面覆盖、规范标准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治理上,构建职责明确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工具应用上,实现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的全行推广。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KRI)、操作风险事件收集(LDC),是实现操作风险识别、监测、控制、缓释的循环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国际公认的标准化管理工具。 资本管理上,实施操作风险标准法并应用于内部考核。 文化建设上,多种手段推动操作风险管理文化深入人心。 管理提升上,注重增强标准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应用实效。交通银行始终高度重视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对业务流程优化的支持力度。 人员管控上,助力提升员工行为规范和专业人员资质。操作风险标准管理工具的应用推广,有力地支持了各业务领域的员工行为管理和专业能力培养。

(2014.4.9)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近几年来,信托公司业务发展迅速,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原有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计算标准已不能适应信托业务的创新发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要求,按照《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5号)规定,根据信托行业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现将信托公司净资本和风险资本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对信托当事人真实意图、交易目的、职责划分、风险承担等方面有效辨识的基础上,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可以区分为事务管理类(通道类)和非事务管理类(非通道类)两类。 二、本通知所称事务管理类信托,是指委托人自主决定信托设立、信托财产运用对象、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等事宜,自行负责前期尽职调查及存续期信托财产管理,自愿承担信托投- 1 -

资风险,受托人仅负责账户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托人管理信托财产等事务,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职责的信托业务。 事务管理类信托可以是单一、集合、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业务。三、在信托合同中同时明确体现以下特征的信托业务确定为事务类信托业务: (一)信托设立之前的尽职调查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自行负责,委托人相应承担上述尽职调查风险。受托人有权利对信托项目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确认信托项目合法合规。 (二)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的运用对象、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等事项,均由委托人自主决定。 (三)受托人仅依法履行必须由受托人或必须以受托人名义履行的管理职责,包括账户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托人管理信托财产等事务。受托人主要承担一般信托事务的执行职责,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 四、在信托合同中约定的如下条款是判断事务类信托的重要特征,但不是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一)信托报酬率较低; (二)信托合同约定以信托期限届满时信托财产存续状态交付受益人进行分配。 五、本通知下发后,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交叉产品,应在信托合同- 2 -

投入产出表的直接消耗系数和完全消耗系数概念及其计算方法

投入产出表的主要系数 投入产出系数是进行投入产出分析的重要工具。投入产出系数包括直接消耗系数、完全消耗系数、感应度系数、影响力系数和各种诱发系数。由于直接消耗系数和完全消耗系数是最基本的投入产出系数,这里只介绍直接消耗系数和完全消耗系数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1、直接消耗系数 直接消耗系数,也称为投入系数,记为a ij(i,j=1,2,…,n),它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第j产品(或产业)部门的单位总产出所直接消耗的第i产品部门货物或服务的价值量,将各产品(或产业)部门的直接消耗系数用表的形式表现就是直接消耗系数表或直接消耗系数矩阵,通常用字母A表示。 直接消耗系数的计算方法为:用第j产品(或产业)部门的总投入X j去除该产品部门(或产业)生产经营中所直接消耗的第i产品部门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量x ij,用公式表示为: a ij=x ij/X j (i,j=1,2,…,n) 直接消耗系数体现了列昂惕夫模型中生产结构的基本特征,是计算完全消耗系数的基础。它充分揭示了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即部门之间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关系的强弱,并为构造投入产出模型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参数。

从直接消耗系数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可以看出,直接消耗系数的取值范围在0≦a ij <1之间,a ij 越大,说明第j 部门对第i 部门的直接依赖性越强;a ij 越小,说明第j 部门对第i 部门的直接依赖性越弱;a ij =0则说明第j 部门对第i 部门没有直接的依赖关系。 2、完全消耗系数 完全消耗系数是指第j 产品部门每提供一个单位最终使用时,对第i 产品部门货物或服务的直接消耗和间接消耗之和。将各产品部门的完全消耗系数用表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完全消耗系数表或完全消耗系数矩阵,通常用字母B表示。 完全消耗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 111111++++=∑∑∑∑∑∑======kj sk ts n t n s n k it kj sk n s n k is kj n k ik ij ij a a a a a a a a a a b (i,j=1,2,…,n) 式中的第一项ij a 表示第j 产品部门对第i 产品部门的直接消耗量;式中的第二项kj n k ik a a ∑=1表示第j 产品部门对第i 产品部门的第一轮间接消耗量;式中的第三项kj sk n s n k is a a a ∑∑==11 为第二轮间接消耗量;式中的第四项kj sk ts n t n s n k it a a a a ∑∑∑===111为第三轮间接消耗量;依此类推,第n+1项为第n 轮间接消耗量。按照公式所示,将直接消耗量和各轮间接消耗量相加就是完全消耗系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将操作风险管理作为主要风险管理职能纳入全行风险管理体系。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标准法、替代标准法、高级计量法。 第六条商业银行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应符合本指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不得变更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方法。 银监会依据审慎监管规则,认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不健全、操作风险管理薄弱的,可要求商业银行在按照本指引方法计量结果的基础上提高操作风险监管资本。 第二章标准法 第七条商业银行使用标准法,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应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策略、总体政策及体系。 (二)商业银行应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应能够记录和存储与操作风险损失相关的数据和操作风险事件信息,能够支持操作风险及控制措施的自我评估和对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操作风险。该管理系统应配备完整的制度文件,规定对未遵守制度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置和补救。 (三)商业银行应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操作风险相关数据,包括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损失金额和损失频率,定期根据损失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操作风险监测和控制。 (四)商业银行应建立清晰的操作风险内部报告路线。商业银行负责操作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定期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操作风险及控制措施的评估结果、关键风险指标、主要操作风险事件、已确认或潜在的重大操作风险损失等信息,并对报告中反映的信息采取有效举措。 (五)商业银行应投入充足的人力和物力支持在业务条线实施操作风险管理,并确保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六)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和流程应接受验证和审查,验证和审查应覆盖业务条线和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 (七)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及其验证情况应接受银监会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商业银行使用标准法计量的操作风险监管资本,等于前三年操作风险监管资本的算术平均数。

风险投资计算题

1.某公司拟进行股票投资,计划购买A、B、C三种股票,并分别设计了甲乙两种投资组合。已知三种股票的β系数分别为1.2、1.0和0.8,它们在甲种投资组合下的投资比重为50%、30%和20%;乙种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率为3.4%.同期市场上所有股票的平均收益率为12%,无风险收益率为8%。 要求: (1)根据A、B、C股票的β系数,分别评价这三种股票相对于市场投资组合而言的投资风险大小; (2)按照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A股票的必要收益率; (3)计算甲种投资组合的β系数和风险收益率; (4)计算乙种投资组合的β系数和必要收益率; (5)比较甲乙两种投资组合的β系数,评价它们的投资风险大小。 答案: (1)A股票的β系数为1.2,B股票的β系数为1.0,C股票的β系数为0.8,所以A股票相对于市场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大于B股票,B股票相对于市场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大于C股票。 (2)A股票的必要收益率=8%+1.2×(12%-8%)=12.8% (3)甲种投资组合的β系数=1.2×50%+1.0×30%+0.8×20%=1.06 甲种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率=1.06×(12%-8%)=4.24% (4)乙种投资组合的β系数=3.4%/(12%-8%)=0.85 乙种投资组合的必要收益率=8%+3.4%=11.4% (5)甲种投资组合的β系数大于乙种投资组合的β系数,说明甲的投资风险大于乙的投资风险。 2.某公司准备发行面值为500元的企业债券,年利率为8%,期限为5年。就下列条件分别计算债券的发行价。 (1)每年计息一次请分别计算市场利率在6%、8%、10%的条件下的企业债券发行价。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单利)分别计算市场利率在6%、8%、10%的条件下的企业债券发行价。 (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分别计算市场利率在6%、8%、10%的条件下的企业债券发行价。(4)无息折价债券分别计算市场利率在6%、8%、10%的条件下的企业债券发行价。 答:(1)每年计息一次: 市场利率6%的发行价=500×(p/f,6%,5)+500×8%×(p/a,6%,5) =500×0.7473+500×8%×4.2124=542.15(元) 市场利率8%的发行价=500×(p/f,8%,5)+500×8%×(p/a,8%,5) =500×0.6806+500×8%×3.9927=500.00(元) 市场利率10%的发行价=500×(p/f,10%,5)+500×8%×(p/a,10%,5) =500×0.6209+500×8%×3.7908=462.37(元)(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单利):

第三章投入产出表

第三章投入产出 一、名词解释 投入产出表直接消耗系数直接分配系数产品部门 二、思考题 1、投入产出表第Ⅰ象限每一个元素在行向和列向分别代表什么样的经济含义? 2、试述投入产出表中四个象限各自所包含的内容。 3、试述产品×产品表,产品×产业表(U表)以及产业×产品表(V表)各自的构成和经济意义;它们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三、单项选择题 1、投入产出分析的核心内容和重要工具是() A投入产出表B资金流量表 C资产负债表D国际收支平衡表 2、同质生产单位与基础单位的区别在于() A两者都只包含主要生产活动 B前者既包含主要生产活动也包含次要生产活动,而后者仅包含一种生产活动 C后者既包含主要生产活动也包含次要生产活动,而前者仅包含一种生产活动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3、一家企业主要生产钢铁,同时从事小规模的煤炭开采和炼焦,则在编制投入产出表该企业创造的总产出应该计入() A钢铁业B炼焦业 C煤炭开采业D分别计入以上三个产业部门 4、中国目前公布的投入产出表是( A产品部门×产品部门表B产品部门×产业部门表 C产业部门部门×产品部门表 D 产业部门×产业部门表 a的数值是0.2864,则它的意义是()5、在一个三产业投入产出表中,直接消耗系数 21 A第一产业生产1单位总产出对第二产业的消耗量 B第二产业生产1单位总产出对第一产业的消耗量 C第一产业产品分配给第二产业使用部分所占比重 D第二产业产品分配给第一产业使用部分所占比重 四、多项选择题 1、第Ⅲ象限的行标题包括() A固定资产折旧B劳动者报酬C生产税净额D营业盈余E存货增加

2、投入产出表的基本平衡关系有() A中间投入+最初投入=总投入B中间使用+最终使用—进口=总产出 C中间使用+最终使用=总产出D总投入=总产出+进口 E总投入=总产出 2、投入产出表上的最终产品包括() A进口B出口C固定资本形成总额D存货增加E最终消费 3、下列关于投入产出表中数据口径问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进口项可以作为一列处理,也可以以矩阵形式表示 B投入产出表的价格一般选择生产者价格 C中国目前投入产出表中应用的部门分类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大体一致 D现有统计制度所提供的数据大体符合投入产出表的数据口径 E以上说法都正确 4、工业部门总产出的口径与投入产出表相比,其差异体现在() A前者是产业部门口径,后者是产品部门口径 B前者采用生产者价格,后者采用购买者价格 C前者仅包括规模以上企业的数据,后者包括全部企业的数据 D前者是价值量,后者是实物量E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5、在居民最终使用部分,被称为虚拟消费支出的是() A所在单位提供的实物报酬B实物转移C自有住房服务D金融保险服务E自产自用的货物 五、判断题 1、投入产出核算与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同属于生产核算的范畴,前者是后者的进一步延展() 2、第三产业行、存货增加列的数据是85亿元,该值表示当年第三产业部门的存货投资额为85亿元() 3、第Ⅳ象限的功能一般认为是反映分配关系,但它并非是第Ⅲ象限与第Ⅱ象限的简单交叉,因此到目前为止,尚是一个空象限() 4、把进口品放置在第Ⅱ象限,是为了表示它仅与最终使用有关() 5、一英国旅游者在游览故宫时,购买了一瓶矿泉水,由于这没有通过海关进行交易,所以不能认为是我国货物的出口() 6、直接分配系数是第Ⅰ象限每个元素除以所在行的部门总产出,其含义是i部门产品分配给j部门使用部分所占的比列() 六、计算分析题

第五章 操作风险管理-标准法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风险管理 第五章 操作风险管理 知识点:标准法 ● 定义: 标准法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划分为八大类业务条线 ● 详细描述: (1)要求: 1、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参与 2、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3、操作风险监测和控制 4、清晰的内部报告路线 5、支持在业务条线实施操作风险管理 (2)计算方法 (3)标准法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划分为八大类业务条线,计算时需要获得每大类业务条线的总收入,然后根据各条线不同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系数β,分别求出对应的资本,最后加总八类产品线的资本,即可得到商业银行总体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4)八条业务主线 公司金融-18%-公司和机构融资-并购重组服务、包销、承销、上市服务、退市服务、证券化,

交易和销售-18%-销售-交易账户人民币理财产品、外币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零售银行-12%-零售业务零售贷款、零售存款、个人收入证明、个人结售汇 商业银行-15%-商业银行业务单位贷款、单位存款、项目融资、贴现、信贷资产买断卖断、 支付和结算-18%-客户债券结算代理、代理外资金融机构外汇清算- 代理服务-15%-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QFII 托管、QDII 托管 资产管理-12%-全权委托的资金管理投资基金管理、委托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基金 零售经纪-12%-零售经纪业务执行指令服务、代销基金、代理保险 例题: 1.商业银行在采用标准法计算操作风险监管资本时,下列哪些业务条线对应 的β系数是18%()。 A.交易和销售 B.公司金融 C.支付和结算 D.其他业务 E.零售银行 正确答案:A,B,C,D 解析:由教材的表格可以看出:公司金融、交易和销售、支付和结算以及其他业务的β系数是18%。零售银行的β系数是12%。 2.根据监管规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中标准法与替代标准法的最主 要区别在于()。 A.替代标准法的业务条线归类原则、对应系数和监管资本计算方法都与标准 法不同 B.替代标准法计算的操作风险更精确 C.使用替代标准法能够降低操作风险重复计量的程度 D.替代标准法能够计算更复杂的操作风险 正确答案:C 解析:标准法与替代标准法的最主要区别在于使用替代标准法能够降低操作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发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8-09-18 【生效日期】2008-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机关各部门、各监事会办公室,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推动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工作,确保2010年底新资本协议如期实施,银监会制定了第一批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包括《商业银行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以下简称5个监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个监管指引是新资本协议实施配套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银监会将陆续发布其它监管指引。5个监管指引中,有关监管资本的计量方法自银行获得银监会批准实施新资本协议之日起施行,有关风险暴露分类、内部评级体系、专业贷款评级、信用风险缓释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和技术规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实施新资本协议银行应对照5个监管指引进行达标评估,确保监管合规。5个监管指引确立的相关技术规范和监管标准是新资本协议银行应达到的最低要求。新资本协议银行应对照5个指引逐条进行合规性评估,对未达标的领域和环节,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达标方案。对监管标准尚不明确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应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尽早达成共识。从2008年第四季度起,新资本协议银行应根据银监会发布的相关监管指引按季进行达标评估,建立详细的达标评估文档。新资本协议银行应于2008年底前向银监会提交首轮5个监管指引达标评估报告。?

投入产出分析投入产出表的编制概述

第二章投入产出表的编制 编制投入产出表是应用投入产出法的基础。从投入产出表中,可以得到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或各种产品)之间技术经济联系的直接消耗系数和完全消耗系数,可以得到反映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关系的主要数据,这样就可以把投入产出分析应用于经济计划、经济分析和经济预测,可以编制各种投入产出应用模型。 与价值型投入产出表相比,实物型表的编制方法比较简单、单一,而且许多国家已不编制实物型表,例如前苏联1977年、中国1987年、1997年的投入产出表中都没有实物型表。所以,本章的内容主要针对价值型表的编制。 §2.1 概述 编制投入产出表是一件十分艰巨的工作。例如,日本编制1975年产业关联平衡表(即投入产出表),以行政管理厅为主,十一个省厅合作,成立了专门机构。从1975年5月确定方针,到1978年6月分布第一批结果,1980年3月印发全部结果,共花费近五年时间。又如,前苏联编制1977年部门联系平衡表,一次性调查的规模为:40000个工业企业、23000个建筑单位、5000个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数万个运输、商业、采购企业和单位以及40000个非生产领域的企业和单位。 在我国,目前的计划、财务和统计口径与投入产出表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异,这是编表的不利因素;但另一方面,我国有较为健全的统计体系和统计队伍,有大量统计资料可供应用,只要在编表时尽可能地利用现有统计资料,选择既满足编表要求又符合国情的编表方法,是能够较快地编制出中国投入产出表的。我国第一次正式编制的1987年全国投入产出表,仅用了两年时间。 由于编制投入产出表的艰巨性,所以除极少数国家(例如北欧的挪威、瑞典等)每年编制外,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数年正式编制一次、每年修正一次的途径。我国国务院曾发出通知,决定每隔5年编制一次全国表(逢二、七年度),在两个编表年度间修正一次(每逢O、五年度),即可满足应用的需要,又可节省一定的人力财力,是比较适当的。 下面首先就表的编制过程中需要着重考虑的几个要点作些讨论。 一、四种调查方法的选择 通常有四种调查方法:普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关于它们的概念,在统计学中已经介绍了。这里主要介绍它们在投入产出表编制中的应用。 普查,主要用于所有总量数据、重要的中间投入数据(例如发电的煤耗等)和所有进出口数据的调查。因为这些数据要求完整与准确。 重点调查,主要用于大部分中间投入数据和投资构成的调查。例如钢铁部门的中间投入数据,必须对占总产量90%以上的大中型钢铁企业进行调查;关于投资构成,必须对大中型投资项目进行调查。 典型调查,主要与重点调查配合使用。对于重点调查之外的部分,例如数量很多但产量很低的小型钢铁企业,只需要选择几个典型进行调查,然后进行推算即可。 抽样调查,主要用于数量众多、又无重点的调查对象。例如居民消费构成、商业等部门的投入构成等。 二、两种收集数据方法的选择 编制投入产出表时可以按行收集数据,也可以按列收集数据。 按行收集数据,如果以生产产品的企业和提供劳务的单位为调查对象,则要求这些基

净资本监管体系

【净资本的计算】证券行业的净资本监管体系 [提要] 本文主要介绍净资本、净资本的计算和证券行业的净资本监管体系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中顾法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 ... 【净资本的计算】证券行业的净资本监管体系 从国际经验看,当前中国证券行业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还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从核算指标、测算方式、监管体系等各个方面与成熟市场相比都有一定的差异和不足。特别是我国证券市场上存在的一些制度性缺陷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如盈利模式单一、融资渠道狭窄、资本金运用效率不高等都进一步制约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制度实 施的有效性。从发展趋势看,证券行业的监管必须逐步构建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 在现代金融监管中,之所以强调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实际上并不是单纯规定证券公司的权益比例,而是根据证券公司业务实际承担的风险拟定相应的风险权重,通过风险权重把证券公司业务与证券公司应提取的资本有机联系在一起。 在国际金融机构监管体系的发展演变中,对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强调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已经体现和包涵在不同监管机构的要求中。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就向各监管当局提出了针对证券公司的一系列的监管指引,包括1989年10月《证券公司资本充足率标准》;1990年11月《跨国证券公司资本金要求》;1996年3月7日《保证金报告》;1997年5月《资本充足率标准比较》;1998年5月《证券公司及其监管机构风险管理与控制指南》;2000年5月《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及其对证券公司和监管者的建议》等。我国在2000年9月引入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框架的理论分析 一、证券公司资本的组成 证券公司资本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应该是股本和公开储备。其中股本对各个国家的证券公司来说是相同的部分,在公开发布的财务报告中是完全能够得到体现的,它对证券公司的赢利能力和竞争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对于公开储备,各国监管机构的政策虽仍不完全相同,但大多采用从税后利润提留的方式。我国也规定了从证券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先于盈余公积之前弥补亏损”。股本与公开储备便构成了证券公司的核心资本,即一级资本。 证券公司资本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即附属资本或二级资本包括普通准备金和重估准备。证券公司的资本组成中还有一些减项,主要是母子公司间的关联投资与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与银行之间、相互之间持有的股份,以避免资本的重复计算,虚增资本。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 本计量指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将操作风险管理作为主要风险管理职能纳入全行风险管理体系。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标准法、替代标准法、高级计量法。 第六条商业银行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应符合本指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不得变更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方法。 银监会依据审慎监管规则,认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不健全、操作风险管理薄弱的,可要求商业银行在按照本指引方法计量结果的基础上提高操作风险监管资本。 第二章标准法 第七条商业银行使用标准法,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应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策略、总体政策及体系。 (二)商业银行应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应能够记录和存储与操作风险损失相关的数据和操作风险事件信息,能够支持操作风险及控制措施的自我评估和对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操作风险。该管理系统应配备完整的制度文件,规定对未遵守制度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置和补救。 (三)商业银行应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操作风险相关数据,包括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损失金额和损失频率,定期根据损失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操作风险监测和控制。 (四)商业银行应建立清晰的操作风险内部报告路线。商业银行负责操作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定期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操作风险及控制措施的评估结果、关键风险指标、主要操作风险事件、已确认或潜在的重大操作风险损失等信息,并对报告中反映的信息采取有效举措。 (五)商业银行应投入充足的人力和物力支持在业务条线实施操作风险管理,并确保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六)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和流程应接受验证和审查,验证和审查应覆盖业务条线和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

投入产出表基础知识

一、基本结构和主要概念 (一)基本表式和结构 投入产出表,也称部门联系平衡表或产业关联表,它以矩阵形式描述国民经济各部门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生产活动的投入来源和产出使用去向,揭示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数量关系,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2007年投入产出表由三部分组成,称为第Ⅰ、Ⅱ、Ⅲ象限。基本表式如下:

中国2007年投入产出表 (按当年生产者价格计算) 计量单位:万元

1.第Ⅰ象限 第Ⅰ象限是由名称相同、排列次序相同、数目一致的若干产品部门纵横交叉而成的中间产品矩阵,其主栏为中间投入,宾栏为中间使用。矩阵中的每个数字都具有双重意义:沿行方向看,反映某产品部门生产的货物或服务提供给各产品部门使用的价值量,被称为中间使用;沿列方向看,反映某产品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各产品部门生产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量,被称为中间投入。 第Ⅰ象限是投入产出表的核心,它充分揭示了国民经济各产品部门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技术经济联系,反映了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相互依赖、相互提供劳动对象供生产和消耗的过程。 2.第Ⅱ象限 第Ⅱ象限是第Ⅰ象限在水平方向上的延伸,主栏的部门分组与第Ⅰ象限相同;宾栏由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出口等最终使用项目组成。沿行方向看,反映某产品部门生产的货物或服务用于各种最终使用的价值量;沿列方向看,反映各项最终使用的规模及其构成。 第Ⅰ象限和第Ⅱ象限连接组成的横表,反映国民经济各产品部门生产的货物或服务的使用去向,即各产品部门的中间使用和最终使用数量。 3.第Ⅲ象限 第Ⅲ象限是第Ⅰ象限在垂直方向的延伸,主栏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等各种增加值项目组成;宾栏的部门分组与第Ⅰ象限相同。第Ⅲ象限反映各产品部门的增加值及其构成情况。 第Ⅰ象限和第Ⅲ象限连接组成的竖表,反映国民经济各产品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投入来源及产品价值构成,即各产品部门总投入及其所包含的中间投入和增加值的数量。 投入产出表三大部分相互连接,从总量和结构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从生产到最终使用这一完整的实物运动过程中的相互联系。投入产出表有以下几个基本平衡关系: (1)行平衡关系 中间使用+最终使用-进口+其他=总产出 (2)列平衡关系 中间投入+增加值=总投入 (3)总量平衡关系

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令狐采学 一、资本充足率= (C - a - b - d×50% - e)×100%/A - b×50% - e×10% 其中: 二、C=资本净额=业务状况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贷款呆帐准备”期末数-“呆帐贷款”期末数-“1422入股联社资金”借方余额。 A=加权风险资产表内外加权风险资产总额应根据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规定的风险资产分类及权重计算汇总 a=应提未提呆账准备金 b=长期反映在呆滞贷款科目,但实际已无法收回的贷款,该部分的贷款的原风险权重为50% d=长期未处置的抵债资产额,该部分资产预计损失率50% e=风险程度不明确的投资资产,该部分资产的原风险权重为10% 三、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新资本净额=(资本净额-呆帐准备金不足部分-长期未处置的抵债资产-风险不明确的投资资产) 新加权风险资产=加权风险资产-长期未处置抵债资产×50%-风险不明确的投资资产×10%

新资本净额/新加权风险资产×100=资本充足率 或?新资本净额=(资本净额-呆帐准备金不足部分-长期未处置的抵债资产×50%-呆滞贷款×40%) 新加权风险资产=加权风险资产-长期未处置抵债资产×50%-呆滞贷款×40% 新资本净额/新加权风险资产×100=资本充足率。 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更多说明: 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也称资本充实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根据《巴塞尔协议》,我国规定商业银行必须达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是: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的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低于4%。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包括贷款呆账准备、坏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和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 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也称资本充实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根据《巴塞尔协议》,我国规定商业银行必须达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是: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的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低于4%。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包括贷款呆账准备、坏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和五年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 资本计量指引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将操作风险管理作为主要风险管理职能纳入全行风险管理体系。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标准法、替代标准法、高级计量法。 第六条商业银行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应符合本指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不得变更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方法。

银监会依据审慎监管规则,认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不健全、操作风险管理薄弱的,可要求商业银行在按照本指引方法计量结果的基础上提高操作风险监管资本。 第二章标准法 第七条商业银行使用标准法,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应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策略、总体政策及体系。 (二)商业银行应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应能够记录和存储与操作风险损失相关的数据和操作风险事件信息,能够支持操作风险及控制措施的自我评估和对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操作风险。该管理系统应配备完整的制度文件,规定对未遵守制度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置和补救。 (三)商业银行应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操作风险相关数据,包括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损失金额和损失频率,定期根据损失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操作风险监测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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