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防系统设计标准

酒店消防系统设计标准

6.3.1设计原则

6.3.1.1消防系统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遵守项目当地消防部

门的规定,以期为客人创造一个安全的活动空间。

6.3.1.2如果酒店是综合建筑群的一部分,要求酒店的消防系统与其它非酒店管

理的区域所使用的系统独立分开且酒店宜设独立的消防控制中心。

6.3.2水消防系统要求

6.3.2.1消火栓系统

a)室内消火栓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同时其箱体应便于由装饰作

统一隐蔽处理。

b)每个消火栓箱内均配置有消防卷盘。

c)根据系统整体控制方式,确定消火栓处是否设置启动按钮。

d)消火栓增压泵的出口要有试水管,口径100毫米,试水管接回到消

防水箱。

6.3.2.2自动喷淋系统

a)酒店室内区域须配置喷淋系统全面保护,包括下列区域:

b)冷冻机房、机械设备房、风机房、泵房、桑拿干蒸房、公共卫生间、

客房小走道、步入式衣帽间、洗衣房、大堂天花、室内游泳池全部

天花、各类仓库、装货/卸载区域、疏散楼梯的最高及最低处。

c)特殊区域的喷头要求:

序号安装地点/位置

流量特性系数

(K)公称动作温度

(℃)

备注

1 大型吊灯附近、洗衣房80 79 标准覆盖面

2 厨房热加工区80 9

3 标准覆盖面

3 桑拿房/蒸汽房80 141 标准覆盖面

4 厨房排油烟风道内80 260 标准覆盖面

5 客房卧室115 68 扩展覆盖面

a)地下车库暂按常规喷淋设计,如当地消防部门有明确要求时,再考

虑配置泡沫。

b)酒店客人可到达区域采用隐蔽式装饰喷头。

c)布置在室内游泳池和桑拿房/蒸汽房的喷淋头需要采用防腐涂层(镀

铬)进行保护。

d)寒冷地区地下车库、屋面设备间等有冻结危险的区域采用易熔合金

喷头。

e)每层喷淋信号阀及水流指示器应设置不易受干扰且易于维修位置。

f)在每层喷淋系统的试验阀应在后勤卫生间、机房或水管竖井内(不

应在客房内、吊顶内、公共区或难以操作位置)。喷淋排水可排至地

漏,不能与污水系统连通。

g)客房采用快速反应喷头。卧室使用边墙型扩展覆盖面喷头,应符合

下边的规定:

边墙型喷头型式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 mm 溅水盘与背墙面的距离 mm 直立型100~150 50~100

水平式150~300 可小于100

a)在喷淋泵的出水口设置试水管,安装直读式流量计,试水管及阀门

口径至少100mm ,接至消防水池,以进行水泵流量测试。

6.3.2.3厨房灭火系统

a)厨房灶台位置采用厨房细水雾灭火系统;以灶台外轮廓线为界,其

余厨房区域位置按湿式自动喷水系统设置。

b)厨房排烟罩排油烟管道内每3米水平间隔距离装设高温(260℃)喷

头,同时可考虑在排烟管的竖直顶部位置装设一个喷淋头;喷头的

设置要考虑今后检修更换的便利。

c)灶台感温探测器、燃气探测报警器均同厨房燃气总管煤气切断主阀

连锁,报警信号反馈至中央控制室。

6.3.2.4布草井(污衣槽)灭火系统

a)布草井每隔一层,顶层及底层设置喷淋头,。

b)布草井采用独立的灭火系统,配置相应的控制阀和水流指示器;高

度超过50米时,可分段设置立管和水流指示器。

c)底层布草收集室的自喷设置不属于此范围。

6.3.2.5气体灭火系统

a)消防控制室、电子机房、程控交换机房、变配电房需考虑气体灭火

系统。

b)系统控制方式为自动-手动-机械应急手动控制切换控制,并与排风

系统联动。

6.3.2.6水喷雾灭火系统

a)酒店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可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b)水雾喷头采用离心雾化型高速喷雾喷头,工作压力不小于0.35MPa。

c)雨淋阀组应靠近被保护区域,以确保其响应时间不超过45s。

d)水喷雾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及机械应急操作三种控

制方式。

6.3.2.7建筑灭火器配置

a)公共区、餐饮区、走道的灭火器配置按A类火灾设置;地下车库按A、

B类火灾设置;厨房按B类火灾设置;高低压变配电室、网络机房按

E类火灾设置。

b)厨房、餐厅、会议室、宴会厅、KTV、SPA、公共活动用房按严重危

险等级设计。客房、车库按中危险级设计。

6.3.2.8消防设备运行监视

a)所有消防增压泵、稳压泵的运行状态,故障显示,选择自动,手动

或停止档,都反馈至消防控制室。可由消防控制室远程进行强制开

启/关闭操作。

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各区域状态监视,故障警报。

c)分区消防系统减压阀组的水压监测。

d)屋顶消防水箱最高、最低水位监测。

e)厨房灭火报警信号反馈至中央控制室。

f)气体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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