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用电开始

送电人:

年月日时分临时用电执行人:

年月日时分

1.不得任意变更用电

地点。

2.施工提前向供电部

门申请(抢修除外)。

3.易燃易爆场所用电

同时需要办理用火票,并

有分析易燃物、气体分析

报告。

施工结束

临时用电设备已拆除,现场已

清理。

停电人:

年月日时分

临时用电执行人:

年月日时分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7269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目的 为了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控制和管理,预防因临时用电而引发灾害事故。 二、范围 非正常范围内的供电和用电均属临时用电管理范围。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和监督。 四、要求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3.危险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4.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配送电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

临时用电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4.2规定执行。 4.1.4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作业票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临时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3参考文件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2《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4 术语和定义 4.1 临时用电:因施工、检修需要,凡在正式运行的供电系统上加接或拆除如电缆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设备以及使用电动机、电焊机、潜水泵、通风机、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一切临时性用电负荷,通称为临时用电。 5权责 5.1 本文件制定权责 批准审核校准拟、修 总经理部门主管安环 5.2 各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6 内容及要求 6.1.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区域的临时用电均属用火管理范围,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用电源。确属施工、检修必需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1)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 6.2 临时用电应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期前需按程序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在未办妥时,供电执行部门应到期停电。 6.3 对于禁火区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动火作业许可证所规定的期限。 6.4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6.5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及负荷容量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6.6 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6.7 施工配电箱、房,禁止直接接入各类用电设备,各类用电设备必须经用户配电箱转接,用电设备应按照总配电箱、房—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的三级配电方式进行连接。施工配电箱、房的“PEN”线或“PE”线应重复接地。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 职责 4.1 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 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 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4.4 电气专业人员: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 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超过 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5.1.3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4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临时用电安全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94 临时用电安全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临时用电安全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加油站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本制度管理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危险识别 1、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用电单位对其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性分析,拟定风险控制措施和作业范围; 2、将风险分析的结果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准确填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 第四条临时用电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运行的加油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需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1页,共8页)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工作中对临时用电的管理职责范围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CJ 46 《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注:超过6 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4.2 公司生产管理部是全公司临时用电的主管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标准,负责审核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票的审批,用电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和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有关工作。

4.3公司各单位按要求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4员工接受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参加临时用电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4.5公司安全环保部是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5 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1.2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装设相应的带漏电保护的开关、熔断器、各级保护装置。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3 临时用电的安装、检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由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的电气专业人员,按照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或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安装或检维修作业。 5.1.4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在危险环境下的供电线路和用电设施(设备和开关等),必须符合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时指定的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5.1.5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6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5.1.7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1.8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5.1.9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5.1.10 进行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5.1.11临时电源接用后,电工维护人员必须与用电单位设备使用人员共同进行用电设备的检查和验电,在地线可靠确认无漏电后方允许投用。除用电单位按时定点巡回检查外,电工维护专责区维护人员应进行不定时检查。 5.1.12 临时用电的供电单位应根据临时用电情况,做好相应回路保护装置的调整,有责任监督和检查临时供用电线路的工作情况,监督施工用电单位的用电安全,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令其整改直至停止供电,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5.1.13 施工用电单位在用电期间接受供电单位及申请用电单位安全负责人的监督。施工用电单位必须保证其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完好、可靠。临时用电线路的巡回检查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无能力处理时,应及时报告和委托供电单位处理,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 5.2 施工组织设计

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和施工作业区域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处室、直属单位、各二级单位以及承包商。 第四条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安全环保处: 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 (一)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清晰划分职责。对本规定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提出改进建议。 (二)各二级单位施工组织单位: 1.负责管理对本单位内临时用电作业。 2.组织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组织作业单位、属地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 (三)属地单位: 1.向作业单位明确临时用电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进行安全交底,并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2.审查作业单位临时用电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对现场临时用电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与监护,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取消作

临时用电的作业安全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659 临时用电的作业安全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临时用电的作业安全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临时用电定义 因施工、检修需要,凡在正式运行的供电系统上加接或拆除如电缆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设备以及使用电动机、电焊机、潜水泵、通风机、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一切临时性用电负荷,通称为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申请与审批程序 根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区域的临时用电均属用火管理范围,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用电源。确属施工、检修必需时,应先到各级用火审批单位办妥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电申请人还应持电工作业证向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应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期前需按程序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在未办妥时,供电执行单位应到期停电。 对于禁火区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用火作业许可证所规定的期限。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通用版)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第三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罐区以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本单位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HSE管理部门备案。 3、外单位及本单位下属多种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ZLXS/WI-AB-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 版本号 A 修改状态0次修订 页码共7页,第1页文件名称: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的低压电力系统、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作业。 3.术语与定义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4. 职责要求 4.1 供电主管部门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

(4)审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5)在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验收完成前不得送电; (6)了解临时用电风险和应急程序; (7)测试临时用电配电柜、总阀、漏电保护开关、保护接地、保护接零等安全防护措施,不正常不得送电; (8)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应立即停止用电作业; (9)执行临时用电接线、装表、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 4.2 临时用电作业受益部门职责 (1)对临时用电作业负全面责任; (2)实施风险分析,组织落实安全措施;会同安全环保部、供电主管部门制定临时用电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组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5)组织实施作业,确保作业程序和用电负荷满足许可证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6)应明确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 (7)监督作业过程,组织事故应急和作业后处理; (8)参与施工现场由于电气事故引起的人身、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3 安全环保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2)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3)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

临时用电管理系统规定

1.目的 为了规公司的临时用电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 的低压电力系统、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作业。 3. 术语定义 3.1临时用电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执行。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4.职责要求 4.1属地部门职责 1)在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验收完成前不得送电; 2)了解临时用电风险和应急程序; 3)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应立即停止用电作业。

4)执行临时用电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 4.2安全环保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2)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3)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4)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 5)审批《临时用电安全许可证》。 4.3电气部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审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4作业现场负责人职责 1)对临时用电作业负全面责任; 2)实施风险分析,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3)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组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5)组织实施作业,确保作业程序和用电负荷满足许可证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6)应明确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二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安装应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五条供、用电单位应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西南油气田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范,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非标准配置380V及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配电箱、开关箱、电气开关、设备等。 第四条公司临时用电作业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并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附件1)。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人员 临时用电作业人员持电工有效资质证上岗;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申请单》和

相关工作前安全分析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并应: (一)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二)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三)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申请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四)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第六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西南油气田公司临用电申请单》。 第七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八条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挂牌。 第九条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允许随意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临时用电时,须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配送电单位指定电源接入点。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一切临时用电,在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按规定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基本建设使用6KV、10KV临时电源,用电者需向企业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办理。 第四条临时用电票签发人应具有电器运行经验并接受过临时用电管理培训。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 第五条危险识别 (一)临时用电票签发前,配送电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二)将本次作业需执行的安全措施填入“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第六条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二)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三)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四)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配送电单位停电并作相应确认后,由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第七条作业安全措施 (一)检修和施工队伍的自备电源不能接入公用电网。 (二)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三)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有编号,并有防雨措施,盘、箱、门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四)配送电单位应将临时用电设施纳入正常电器运行巡回检查范围,确保每天不少于两次巡回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五)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六)在临时用电有效期内,如遇施工过程中停工、人员离开时,临时用电单位应从受电端向供电端逐次切断临时用电开关,待重新施工时,临时用电单位应对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送电。 第八条许可证管理 (一)“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 (二)“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个作业周期。 (三)用电结束后“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全解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临时用电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 的低压电力系统、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作业。 3. 术语定义 3.1临时用电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4.职责要求 4.1属地部门职责 1)在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验收完成前不得送电; 2)了解临时用电风险和应急程序; 3)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应立即停止用电作业。

4)执行临时用电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 4.2安全环保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2)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3)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4)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 5)审批《临时用电安全许可证》。 4.3电气部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审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4作业现场负责人职责 1)对临时用电作业负全面责任; 2)实施风险分析,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3)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组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5)组织实施作业,确保作业程序和用电负荷满足许可证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6)应明确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

《临时用电作业作业安全许可证》.doc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属地单位:记录编号: 申请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 作业地点、区域现场监护人作业内容持证电工 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用电总负荷 作业时间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存在的 风险 分析危险因素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可能发生 序号的事故高处坠落□其他伤害: 主要的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均符合要求。 2所有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安装接线均由持证电工进行。 3临时用电已采用 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已连接保护零线。 4线路敷设、配电盘柜、开关、插座、插头、引线等均已符合安全规定。 5施工临时用电所用电源应由生产管理部门指定,严禁接用生产设备电源。 6所有配电箱门已上锁,并由专人负责,并清晰标记名称及安全警示标志。 7已编制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临时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防护齐全有效,均已做到“一机、一闸、一 8 漏”。严禁电焊机外壳直接接地或接工作零线。 9临时用电设备已做好防雨、水措施,工作行灯电压不超过 36 伏,部件绝缘良好。 10临时用电电源停、送电均应由生产单位值班电工负责。 在储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等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实需要时, 11 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 补充 确认及签字 □ □ □ □ □ □ □ □ □ □ □ 措施 工作组成员对风险分析 及采取的措施确认签字 属地单位管理部门意见属地单位安全部门意见属地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申请作业单位意见 年月日(章)年月日(章)年月日(章)年月日(章)临时用电作业开工前,属地单位车间或运行岗位当班班长补充意见及验票签字: 年月日时分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009-97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 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适用于化工单位各类临时用电。电器所属单位内部人员作业不必要办理审批手续。 2、凡生产和生活设施用电需使用临时电时,用电单位应向电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由电器人员安装临时线供电。 3、临时用电使用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天。若需延长者必须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超过10天。但基建施工临时用电可按施工期限执行,若正式线路已符合通电条件时,则临时用电线路,应停止(拆除),并先停(拆)后通。 4、申请部门在临时用电结束时应向电器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结束手续。

5、临时用电施工项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吊装、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用电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和拆除,并应有安装和拆除记录,严禁非电气人员进行电气工作。 7、用电部门应对安全用电负责。临时用电线路装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66—88)有关要求。 8、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9、防爆场所不宜装设临时线,如确需要,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编号:SY-AQ-0772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Requirements for temporary electricity operation

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外来施工所需临时用电,必须有用电单位向机动部提出申请,由机动部批转电气车间组织实施。 2.在用火范围内临时用电,用电单位必须先办理施工地点及电源箱处用火作业许可证,然后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供电执行人,临时用电单位持第三联。临时用电许可证时限必须与用火作业许可证时限一致。 4.对临时用电盘、箱要进行统一编号,加锁保护,室外临时开关要有防雨措施。 5.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施工。 6.在防爆区域内使用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7.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施,应一机一闸一保护。8.临时用电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 ,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 ,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和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9.在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作业装设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实施细则

企管法规处2020年发布

文件管控信息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实施细则 (制度编号:XXX) 1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油库、加油站。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2《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2.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临时用电作业 指在施工、生产、检维修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 V或380 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涉及临时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电动机械设备的作业。 3.2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 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以下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3.3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指保护接地系统,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编号为TN-S。此供电方式是把三相供电的零线N接地,与仪器设备外壳相连的保护线PE也接地,零线N和保护线PE可以连接在同一地线上,或将保护地线PE单独接地。电源变压器输出三相,加上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共五条线从配电柜输出,故称三相五线制。 3.4一机、一闸、一箱、一触保 指每台临时用电设备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应安装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3.5保护接地 指为防止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带电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进行的接地。 3.6保护接零 指把电工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网的零线可靠连接,以保护人身安全的一种用电安全措施。 3.7重复接地 指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3.8外露可导电部分 指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3.9接地 指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3.10接地装置 指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3.11接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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