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价定价制度的研究

城市水价定价制度的研究
城市水价定价制度的研究

目录

摘要 (2)

一、中国城市用水定价方法 (3)

(一)固定收费 (3)

(二)单一计价收费 (3)

(三)阶梯式计量水价收费 (3)

(四)两部制收费 (4)

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制度改革对策 (5)

三、水价构成要素分析 (5)

(一)资源水价 (5)

(二)工程水价 (5)

(三)环境水价 (6)

四、水价定价目标和定价机构 (6)

参考文献 (8)

摘要

近些年水资源的紧缺引起了全世界对合理使用水资源的重视。水是生命之源,而中国虽然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但是人口基数大造成的水资源紧张问题也十分严峻。合理定价水资源则能够有效地调节水资源的使用,因此水价合理性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本文首先通过对水价的定价方法进行分析,说明了四种不同的定价方式。然后进一步分析了水价的构成要素和原则,说明了水价问题对居民、对政府、对企业的不同影响,以及水价的定价机构。

关键词水价定价方法水价构成要素定价机构

中国城市水价定价制度的研究

一、中国城市用水定价方法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第一卷第四章中指出:“没什么东西比水更有用;能用它交换的货物却非常有限;很少的东西就可以换到水。相反,钻石没有什么用处,但可以用它换来大量的货品。”这就是著名的“价值悖论”。由于水资源的丰富使得水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他商品,也使得人们在水的利用上并未加以节制。随着人口的增加、水资源利用的不合理等造成水资源紧张,人们对于水资源的注意才越来越多,并试图通过对水价的调整来约束调整水资源的使用量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于是出现了各种定价方式,各自起着不同的作用。

目前中国城市居民用户用水收费主要有四种方式:固定收费、单一计价收费、阶梯式计量水价收费、两部制收费等1。

(一)固定收费

顾名思义就是无论用户用了多少水都采用统一的收费标准,即总水费为:

C(Q)=C0

如图一所示,其中横轴Q表示用水量,纵轴C表示收费额。

C

C0

0 Q

图一

(二)单一计价收费

该种收费方式是按照统一单价,按用水量的大小来收水费,非遗单位的用水量的价格都是相同的,因此总水费与用水量是线性关系。假设每单位自来水价格为P,则总水费函数为

C(Q)=P*Q

C

0 Q

图二

直线斜率为P。

(三)阶梯式计量水价收费

阶梯水价是一种费率可变的收费方式,理论上阶梯式收费可以分为递减水价和递增水价两种方式,下面分别对两种定价方法进行讨论:

首先规定将用户的用水量分为n段,假设第一级用水量为Q1(及以下)的水1中国城市居民用水定价结构分析王菊、隋明月、房春生水利财务与经济2009(16)

价为P1,超出Q1的部分不满Q2的部分水价为P2,以此类推,第n级水价为P n,则可以用分段函数表示:

P1 Q≤Q1

P2 Q1 ≤Q≤Q2

P= ......

Pn Q n-1≤Q≤Q n

那么,当P1

P1>P2>···>P n时,则是递减是收费方式。根据实际经验,目前阶梯式收费主要使用的是递增式收费方式,用图三进一步说明递增式收费:

P

0 Q

图三

如图所示,横轴表示用水量Q,纵轴表示水价P,根据递增式的定价方式可知水价逐步增加,而水费的总额可以用P*Q来表示,也就是等于图中价格曲线下方的阴影部分面积。

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自来水以每户每月用水量为计价依据,试行三级阶梯水价:每户每月用水4立方米(含4立方米)以内部分执行基础水价,基础水价维持现行居民用水价格不变,即每立方米1.50元;户月用水量4立方米以上,9立方米以下(含9立方米)部分,执行第二级阶梯水价,即每立方米1.90元;户月用水量9立方米以上部分,执行第三级阶梯水价,即每立方米2.10元。以上价格均包含城建附加费和二次供水运行费。这就是典型递增式收费方式。

(四)两部制收费

两部制水价将供水价格分解成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两部分,分别作为容量水费和计量水费的收费标准。容量水费按容量水价和设计水量计价,用于补偿供水工程每年发生的固定费用。用户只要接入该供水网络,不管是否用水都交固定不变的基本水费,成为容量水费。计量水费按计量水价和实际供水量几首,用于补偿供水工程的变动费用、经营者利润和税金。以单一收费方式为例,其收费方式为

C=C0+P*Q

其中C0就是容量水费。

C

C0

0 Q

采用何种水价结构与各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密切相关。水资源极其丰富的情况下才会采用固定收费方式,但是由于该种收费方式与实际用水量无。所以居民在用水时没有经济压力,不能促使其采取节水措施注意保护水资源,而其他收费方式均与实际用水量直接关联。一般情况下,随着用水量的增加而总费用增加,这样能使得居民在用水过程中主义对水资源的保护。因此,与用水量相关的收费方式可明显提高用户的节水意识。

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制度改革对策

有关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制度改革对策,许多研究者提出了不少构想。理想的供水定价既要满足自来水资源的配置效率,又要保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李国强总理强调,提高节约用水的全民意识,确保水价改革的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更多学者则从价格的角度提出了改革建议,认为科学而合理的自来水价格能够有效地影响消费者和自来水企业的行为。

合理配置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是当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难题。吴寿宝对如何合理制定水资源价格政策提出了五个原则——法制化管理原则、全方位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严格的水环境保护政策、实行谁污染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实行限额用水累进计价原则,完善的市场调控机制。汤峥嵘从可操作的层面提出了改革我国水平定价政策的途径:分阶段"有差异地逐步提高水价,合理确定水价构成要素及其比例关系,严格执行两部水价制度,加大水费征收"监管力度、规范水费的使用管理"改革供水管理体制。邢秀凤和胡世明认为,阶梯式计量水价可以使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制定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求,并且城市水价应具备有效性、公正性与公平性,且兼顾补偿成本与合理盈利等目标,是改革的方向。此外,还要充分考虑到水价上涨对居民用水的影响,水费的增加可能会对贫困人群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改革不能忽视贫困人群的实际困难。

三、水价构成要素分析

按照水价构成要素对水资源消费进行定价是水资源消费定价的最根本的方法。研究水资源的消费定价,必须要搞清楚水价的构成。

目前,水利行业对水价的构成有几种不同的看法:一是由水利部汪恕诚部长提出的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论;二是从管理角度对水价构成要素的认识,认为水价构成要素包括供水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费三部分;三是从微观经济上对构成水价的要素的分析,认为水价是由边际成本、供水保障率和盈利率三部分构成的。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证明,汪恕诚部长的水价构成理论还是比较合理的。下面将分别阐述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的含义。

(一)资源水价

是指用水户需要支付的未经水利工程或水力机械等调节处理过的所谓天然水的价格。包括:⑴水资源使用权的购买价格,该价格是国家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表现为天然水资源的价格,可以用水资源税的形式来征收。

⑵水资源前期耗费的补偿。⑶水源涵养和保护费用的补偿。⑷水资源现行宏

观管理费用的补偿等。

(二)工程水价

是指通过具体的或抽象的物化劳动把资源水变成产品水,进入市场成为商品水所花费的代价,包括工程费(勘测、设计和施工等)、服务费(包括运行、经营、管理、维修和修理等)和资本费(利息和折旧等),是生产成本和工程产权的收益。

(三)环境水价

所谓环境成本是指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生态环境功能降低的经济补偿价格,即为达到某种水质标准而付出水环境防治费的经济补偿。包括:⑴水污染防治的费用补偿。经使用的水体排出用户范围后污染了他人或公共的水环境,为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污染的治理也需要工程设施,其性质等同工程成本,具体体现为污水处理费。⑵水环境的恢复补偿费用。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会导致水生态功能降低:如大量取水或调水引起的河道断流萎缩、地下水位下降等。为恢复补偿这些水环境的功能,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这些费用应纳入水价的环境成本中。

四、水价定价目标和定价机构

政府、消费者和企业对于水价的定价目标有着不同的期望。对于政府而言,水价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充分体现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对于消费者而言,水价就是最终支付的关联于用水量的全部价格,消费者期望的是在保证服务、安全和水质条件的前提下的尽可能低的价格;对理性的战略性投资者而言,谁家的目标则是保障持续稳定、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水价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上述三方利益目标在一种博弈中寻求均衡的过程。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共同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价办法》),并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号令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废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批复》,明确《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费办法》)自《水价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水价办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价格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水利工程供水收费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形成机制和水价构成;明确了水价核定原则及办法;规定了供水价格的管理权限;规定了水利工程供水有关当事方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水价办法》的发布施行标志着我国水价改革进一步深化,对理顺供水价格体系、健全水价形成机制、规范供水价格管理、建立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社会节水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国水资源短缺,而且时空分布不均衡。为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兴建大批水利工程,同时实行节约用水政策。

但是多年来,供水工程难以实现良性运行,用水浪费现象仍普遍存在,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水利工程供水从未视为商品,水利主要是无偿或低价供水。为了巩固现有水利工程,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节约用水,国务院于1985年7月颁布了《水费办法》。该办法打破了无偿供水的陈旧观念,规定“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证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大修和更

2城市水价的定价目标、构成和原则傅涛、张丽珍、魏保平中国给水排水2006(6)

新改造费用,以充分发挥经费效益,凡水利工程都应实行有偿供水。工业、农业和其他一切用水户,都应该按照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交付水费。”这在我国水管理史上是一大突破,为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奠定了基础。近18年来,《水费办法》对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本省(区、市)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规范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水费办法》未将水利工程供水列入商品范畴进行定价和管理,导致水价低于供水成本,供水单位长期亏损难以为继,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甚至无法正常运行。水价由于过低,对节约用水失去了经济杠杆作用。因此,改革水价,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水价形成机制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注水管理改革和水价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要“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全社会节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积极性。” 2002年水法修订,对水工程供水水费的有关规定作了较大的补充和完善。修订后的水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第五十五条规定,“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制定。” 第四十九条还规定,“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水价办法》作为水法的重要配套法规,认真贯彻了水法关于水价的各项规定,并将其具体化。《水价办法》在第六条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并依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情况适时调整。” 《水价办法》还在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中,针对不同的供水区域、供水工程、供水对象、供水时的资源存量等情况,规定制定水价的具体办法。这些规定遵照中央对水价改革的要求,既坚持了水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又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

参考文献

【1】城市水价的定价目标、构成和原则傅涛、张丽珍、魏保平中国给水排水2006(6)

【2】中国城市居民用水定价结构分析王菊、隋明月、房春生水利财务与经济2009(16)

【3】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制度研究高路远经营管理者2014(14)

【4】我国水资源消费定价研究马继青2006.10.15

【5】中国城市自来水定价研究安丰东2007.03.21

【6】全国工商联:建立和完善水价定价机制陈伟松中国网2013.03.04

【7】由水价上涨引发的公共事业定价机制改革探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内外经济动态》课题组2009(67)

【8】可持续利用视阈下城市水资源阶梯定价机制研究项贤国新疆社科论坛2015(2)【9】城市生活用水定价研究张博经济科学2007(6)

中国城市水价定价制度的研究

姓名:_________于艾思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21120225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经济学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211202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2015年10月_______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成本费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本费用管理的任务。 (一)正确执行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准确及时地计算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二)寻求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方法,促使集团公司人、财、物的合理使用。 (三)综合反映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成果,为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四)提高集团公司成本费用管理水平,完善成本费用管理体制。 第三条成本费用管理的原则。 (一)成本费用最低化原则。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分析、寻求降低成本费用的各种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成本费用目标,通过各种成本费用管理手段,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力争以最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达到成本费用最低化目标。 (二)全面成本费用管理原则。为了达到成本费用最低化的目的,集团公司实行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全面成本费用管理体制。 (三)成本费用责任制原则。为了实行全面成本费用管理,集团公司推行分级、归口的成本费用责任制。 (四)成本费用科学化管理原则。在成本费用管理中广泛应用系统科学、可行性研究、决策分析、目标管理、价值工程、数学方法等技术,实现成本费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成本费用管理的要求: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在成本费用管理中,集团

公司所属单位的各级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工作。 (二)加强会计监督。各级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要对成本费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对违反国家和集团公司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支出一律不予办理。 (三)保证成本费用核算质量,正确、及时核算成本费用,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一切成本费用的核算资料,如:凭证、账簿、报表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不准乱挤、乱摊、乱计成本。 (五)开展成本费用分析,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编制先进可行的成本费用计划。 (六)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建立目标责任体系。 (七)组织成本费用指标分解,实行归口管理,落实经济责任制。 第二章职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本费用管理体制。 集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在成本费用管理上实行集团公司、直属子(分)公司、车间三级管理体制。 (一)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二)集团公司直属子(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核算单位,是集团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的中心。 (四)子(分)公司所属车间、班组是集团公司的基层组织,实行内部直接成本核算。 第六条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 根据集团公司经济体制和成本费用的构成特点,为保证集团公司目标总成本的实现,必须强化成本费用管理,建立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实行分级归口分责任部门的成本费用管理。 第七条实行各级领导成本管理责任制。

关于自来水的定价问题

1 关于自来水的定价问题 摘 要: 水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而节水治理水污染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 环。所以城市水资源的定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配合国家城市自来水价格调 整。我们以A 城市为例建立模型以求得出典型模型来指导其他城市的水价调整。 现对该市价格部门提出的调整方案经性分析,通过计算各行业水费的增幅并与经 济发展中三大产业对GDP 贡献率的大小进行对比并结合水价调整的目的和对经 济,人民生活的影响分析。然后重点对阶梯式水价进行分析,验证其合理性我们 引入水费承受指数讨论,发现两方案均合理;然后从科学角度分析我们计算了调 整后的利润增加值P ’,发现方案二的阶梯式水价更为合理。通过对问题的分析 我们认为要建立更为合理的水价方案应从自然、经济、社会多方面及其相互作用、 相互影响、相互耦合进行考虑。由此我们的除了水资源价值模型并用函数 V=f(n x x x ,,21)表示。在具体分析中利用模糊矩阵得出水资源综合评价并用 V=AoR ○ 1表示,在采用模糊相似矩阵式采用“成对比较法”进而又提出转换公式WLJ=RS.○ 2在构建水资源评价模型是考虑水资源量而得到模糊评价矩阵。带入○1式的出价值模糊综合指数,然后根据公式D C E A P -?=水资源价格上限,得出水资源价格向量S 。则水资源价格S V WLJ ?=.为弥补模型的缺憾我们又从水质 的角度确定价格运用类似前一种得算凡得出另一种水价方案。在对政府的建议中 我们提出全新的根据季节定价的方案,即以时间为轴确定价格,并阐述了建议的依据。对于第三问的解决,我们则是带入查找到的公式E P P Q Q ???? ???=2112。然后我们根据各数据代表的含义带入数据进而得出新方案实施以后的节约水的总量。在 模型评价中我们分析了模型的利弊,又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进行补充,在模型的改 进中分析并提出了模型的适用范围,并提出了解决大范围水价确定的方法,即利 用时空流确定水价的参考模型,并列举了时空流的计算中应当采集的各种数据。 最后通过综合分析得出一个我们认为较为合理的城市水价方案。 一 问题重述(略) 二 问题的分析 问题一: 该问要讨论水价的合理性与科学我们可以通过计算各行业水费的增幅并与 经济发展中三大产业对GDP 贡献率的大小进行对比并结合水价调整的目的和对 经济以及人民生活的影响分析。关于阶梯式水价的合理性我们通过水价对自来水 厂家以及居民产生的影响方面加以分析论证。 问题二: 要求给出更合理的方案,通过分析我们可以从影响水价格的各个因素上加 以研究。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自然因素(包括环境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

城市居民用水阶梯计量水价工作要点提示

城市居民用水阶梯计量水价工作要点提示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城市居民用水阶梯计量水价工作要点提示2013年的最后一天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再次将居民用水阶梯计量水价改革摆到社会公众面前,并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其中也不乏借机提价的质疑。 实际上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 然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早在1998年《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就已提出“城市供水应逐步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或阶梯式计量水价”,并明确了阶梯式计价的分级、级差和计算公式。 阶梯式计量水价可分为三级,级差为1∶∶2。 阶梯式计量水价计算公式如下: (一)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 (二)居民生活用水计量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每户平均人口×每人每月计划平均消费量; 当年、就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611号)文件,指出“试点城市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水价调整,重点开展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两部制水价’的试点工作”。

2000年10月原国家计委发布《关于印发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计价格[2000]1702号)的通知,指出“适时推进阶梯式水价和两部制水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就在同年的11月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中,再次指出“在逐步提高水价的同时,可继续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对超计划和超定额用水要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缺水城市,要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 2002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515号),提出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价格的日程表,要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一是调整水价要与改革水价计价方式相结合。全国各省辖市以上城市应当创造条件在2003年底以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他城市也要争取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 眼看就要到期,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再次强调“加快推进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未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地区要争取在2005年底前实施。已实施的地区,要依据本地情况,合理核定各级水量基数,在确保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时,适当拉大各级水量间的差价,促进节约用水。实行用水包费制的地区,要限期实行计量计价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精神,同年6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又一次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有关问题的通知》,然而仅管国务院还是各部委的三令五申这一目标至今没能实现。

关于水价的合理性分析

W ATER & WASTEWATER INFORMATION 热点聚焦4/2011 关于水价的合理性分析 王 平 左椒兰 王宗平 (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武汉 430074) 摘 要 合理的水价应当既能满足供水排水企业的自身发展,又能使用户通过尽可能少的费用获取优质的自来水。我 们通过对武汉市远城区水厂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调研,从供水成本角度讨论水价的合理性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远城区水厂 供水成本 水价合理性 自来水是一种商品,是商品必然有其价值的表现形式,这就是水价。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水价的制定一方面要尽可能地让供水排水企业能够通过技术进步来谋求利益最大化,以刺激社会各界的投资热情,加速水务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水务行业的公益性和经营的垄断性决定了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不可能像一般商品那样完全由市场机制来决定。 合理的水价应当既能满足供水排水企业的自身发展,又能使用户通过尽可能少的费用获取优质的自来水。由于我国各地区供水现状差异较大,对于水价的合理性,我们暂时还不能得出统一的结论。但对于同一地区,我们可以通过不同水厂的横向对比大致评价水厂水价是否合理。 1 水价组成 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构成。 1.1 供水成本 (1)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用配件、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及其它直接材料。供水企 业的此项成本包括水资源费 (支付给 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使用 费)、电费 (用于电动机工作)、矾费 (水处理工艺中使用的混凝剂)、氯费 (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消毒剂)等项。 (2)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 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 贴。在供水企业中是指一线工作人 员,包括一泵房、二泵房、配电、管 道安装、维护、化验、抄表、收费等 岗位的工作人员。 (3)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 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 (4)制水费用。包括企业内各 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 各项间接费用,如生产单位管理人 员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 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修理期间停工损失费 等。在供水企业中指固定资产折旧 费、管道及设备维修费、设备消耗费 等项。 1.2 费用 (1)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管 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 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费、工会经 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 费、咨询费、诉讼费、土地使用费、 技术转让、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 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毁损和报废 等管理费用。在供水企业中主要指管 理人员工资、职工教育费、业务招待 费、工会经费、劳动保险费、企业经 费等项。 (2)财务费用。指为筹集资金 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企业经营期 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 银行手续费等。供水企业中主要是指 由于银行借贷而产生的利息费用。 1.3 税金 主要指国税和地税。 1.4 利润 利润指企业销售产品的收入扣 除成本价格和税金以后的余额。自 来水市场是一种不完全市场,供水 行业如果纯粹追求高额利润,势必 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因此 我国的自来水价格都是由各级政府 定价的,定价的原则是保本微利。 1.5 其他费用 包括水资源费、排污费等。 2 水价合理性 水价构成中的税金和利润部分 * 中华环保基金会TOTO水环境基金项目

灌区水价测算报告1

**市**灌区农业供水水价测算报告黑龙江省**市**灌区水价测算工作,在省、市、县各级领导支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4号令和黑价联字[2004]73号文件的要求,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水利厅统一部署,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形成水价测算成果。现将本次水价测算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价测算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了加强水价测算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了水价测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水务局局长和物价局局长担任。成员由计财科、工程管理科、人事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水价测算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程、成本、综合三个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使水价测算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二)明确水价测算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将水利工程供水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入,充分体现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价值,以适应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提高灌区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经济良性循环。 (三)精心测算,严把质量关。我们在水价测算具体组织工作中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培训骨干,提高水价测算人员业务素质。搞好水价测算,人员是关键,只有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测算出高质量测算成果。因此,我们采取派出去、请进来、以老带新等方法提高水价测算人员业务素质。

二、认真审核,科学合理核定水价。水价核定的关键是水价核定方法,我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核定水价: 第一步,搜集、调阅、对比、分析、审核2005、2006、2007年三年的各年生产成本、生产费用等支出情况。我们采取“五看、五审”的方法。一看财务决算报告,审核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的合法性;二看财务账簿,审核成本、费用、利润、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审核各项支出的真实性;三看工程维修养护支出情况,审核列支是否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通过对生产成本、生产费用三年支出的审核,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支出剔除。重组生产成本、生产费用,保证其合理性。 第二步,核定供水量。我们在工作中认真核定2003--2007年供水量,确定合理计费水量。 (四)深入农户,进行社会经济效益调查,确认承受能力。 二、基本情况 (一)**灌区位于松花江下游右岸,**灌区的行政区划包括西安、锦山、长安、砚山、**镇和水利部试验站农场。灌区设计灌溉水田面积30.6万亩,全部为水田,设计灌溉定额446.6m3/亩,渠首为提水泵站,位于松花江右岸**区江段。灌区设计流量27 m3/s,加大流量30m3/s,采用1000-8.7型轴流泵10台,总装机3300kw,灌溉设计保证率为80%。灌区渠道由1条总干渠,6条干渠,33条支渠组成。排水系统为长安排干、花马排干、福祥排干和联合排干,全部排水入**支河。结合灌区开发,沿干支渠修建道路,渠道两旁植树造林。 **灌区1997年开工建设,于2000年投入运行。已建工程有渠首、总干渠、四五六干渠及部分配套工程,部分三干渠及配套工程,既有骨干

自来水定价问题

自来水定价问题 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自然环境的不断变化,A 市缺水情况日益严重,地表水不断减少,地下水大幅下降,人均占有水资源量水平低下。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A 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行以 “阶梯式水价”为重点的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山西,参考文献) 水是维持生命的必备资源,自来水的价格的定制关系到千家万户,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所以,国家和政府对水价调整必须权衡考虑各方面利益。 对问题一,首先,我们通过效用函数的阶梯式自来水水价模型来比较并进行选择水价级差,得出了①实行阶梯式水价后的年人均自来水用水量比不实行阶梯式水价的用水量小。所以实行阶梯式水价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②实行水价级差为1:2:5的年人均自来水用量比实行水价级差为1:3:5时的用水量要大,所以,选择水价级差拟为1:3:5更有效,选择按四人制定量的方案二较好。其次,通过调整后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和居民水费支出比例对其心里的影响表的分析,得出价格还有提升的空间。最后对阶梯式水价方案的优缺点进行了总结分析。 对问题二,在阶梯式水价方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自来水公司要有微利,各用水单位承受能力,价格的变动弹性和地区供水能力等方面因素,建立了优化模型,并对此模型用lingo 软件进行了求解,得出了比较合理的水价方案,即七个行业的新水价: 对问题三,在第二问所提出的水价方案基础上,测算出实行该水价方案后的居民年用水量和各非居民用水单位年用水量。并参照往年的年用水量数据,进而计算出自来水 供水的节水率,从而粗略地计算出总的节约用水量为3.53.69599 m 万 最后,对模型进行结果分析和假设合理性分析,并对模型的优缺点进行了讨论和分 析和模型的推广。

北京阶梯水价

北京水价调整 新闻回顾: 4月2日,北京官方公布两个水价调整方案,均设三个阶梯,基本水价上调0.95元或1元;4月17日下午,北京市阶梯水价听证会在耗时近4个小时后结束,据了解25名听证代表均同意实施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其中6位代表同意方案一,有17位代表同意方案二,另有有2位代表提出不同方案;目前,北京官方回应涨价说最终居民水价还在研究当中。 听证会的奇怪之处: 据了解,与会的25位听证代表来自不同的领域,并且还有专门为此进行了实地调研。看起来的确非常认真严谨。 可是,为什么没有对北京水价调整方向是上调还是下调或者该上调多少进行听证呢?为什么在举行听证会之前就已经制定好两个方案了呢?并且两个都是涨价的。而听证会的代表们进行二选一,其中有2个代表提出了新的方案,但会上没有对这两个新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供水行业似乎成为受“听证会”毒害最深的行业,水价听证会由以前反对声一片到现在的无人问津,或许暴露了它本身存在的弊病。 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听证会”是由行政法官主持,听证的双方可对结果上诉。但是,在中国“听证会”由物价部门主持,而它又是价格的主管部门,这首先是我国听证会制度本身同英美等国听证制度的区别。因此,我国水价听证会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它不能实现最终决

策,只是听取各方意见,而一些听证参加人并不了解这一点,于是,水价听证会逐渐沦为情绪宣泄的场所。目前的听证会缺乏中介公司的介入和对成本的剖析。 阶梯水价的优点和难点: 阶梯水价是国际通行的促进节水,保障弱势用水者利益的手段。相对于直接涨价,推进阶梯水价是更有效的方式,更能提升民众的节水意识。 但是,阶梯水价需要提高自来水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硬件建设,对自来水公司可以说是一个挑战。 发达国家的地方财税与中央财政分割清晰,水价机制也相对完善,历史负担较少这些原因均使水价问题相对简单。处于变革状态的中国两者都不清晰,而且历史纠结很多,水价体制问题比较复杂。 结论: 北京不仅缺水,还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而且每年的用水量还在增加。距离上一轮北京自来水价格调整,已经过去了5年。而今年伊始,国家发改委与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15年底前,全国设市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市采取阶梯水价,势在必行。 有人认为,北京的阶梯水价改革与公开涨价同时推出,大概是想一步到位,但从居民负担角度而言,不该用力过猛,应该先让居民接受阶梯水价,然后再逐步把水价调整到位——这或许是民生必需品价格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附件 1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镇供水价格行为。 第三条城镇供水价格是指城镇公共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使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商品水价格。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镇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镇供水价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地方定价目录的规定执行。 1

第二章水价制定和调整 第六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第七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供水准许收入。应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各类用户用水价格。 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 第八条供水企业准许成本包括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由有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核定。 第九条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其中:(一)有效资产为供水企业投入、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可计提收益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不包括与供水业务无关的、未投入实际使用的、不能提供价值有效证明的、由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的资产,以及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 (二)准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其中:权益资本收益率,按本定价周期初始年前一年国家10 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3 个百分点核定;债务资本收益率, 2

20120613_新浪—水价拟推成本公开化改革

新浪—水价拟推成本公开化改革 2012-06-13 来源:雅虎资讯 核心提示:在诸多资源价格改革中,水价被作为试点进行成本公开,而最让行业敏感的是超前投资能否计入成本。此外,地方物价部门也持反对意见,因为水价中有很大比例成本不宜公开,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行政性收费,附加在水价中。多种力量博弈下的水价,正走向成本公开前提下的调价路线。 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对水价改革描述为: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的综合改革。 水价要涨已势在必行。但摆在国家发改委面前的是,如何让水价等资源价格上涨,有合理的机制。 一位参加了近期发改委水价成本公开座谈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所谓“水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是媒体的“偏读”。 国家发改委的真正意图是要推进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在诸多资源价格改革中,水价被作为试点进行成本公开。然而这一想法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成本公开意见相左 上述参加水价成本公开座谈会的人士对记者透露,当天会议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场次。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向与会人士公布一份水价成本公开方案后,由各地自来水公司代表和物价局代表发言讨论。 据悉,当天参加会议的自来水公司和物价局代表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南京、兰州、郑州、深圳、贵阳等城市。 出于推动水价上调成本公开和了解自来水公司具体困难,以及更好理顺价格机制等动机,发改委组织了水价成本公开座谈会。 为了把水价上调做得更为积极稳妥,没有一个好的定价机制不行,否则水务企业亏损严重,群众对水价上调也有质疑。 按照会议的安排,上午为自来水公司代表的发言,下午为物价部门代表的发言。上午,所有发言的自来水公司都表示赞成水价成本透明公开,这样能够尽快

灌区水价测算报告

灌区水价测算报告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市**灌区农业供水水价测算报告 黑龙江省**市**灌区水价测算工作,在省、市、县各级领导支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4号令和黑价联字[2004]73号文件的要求,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水利厅统一部署,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形成水价测算成果。现将本次水价测算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价测算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了加强水价测算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了水价测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水务局局长和物价局局长担任。成员由计财科、工程管理科、人事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水价测算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程、成本、综合三个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使水价测算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二)明确水价测算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将水利工程供水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入,充分体现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价值,以适应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提高灌区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经济良性循环。 (三)精心测算,严把质量关。我们在水价测算具体组织工作中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培训骨干,提高水价测算人员业务素质。搞好水价测算,人员是关键,只有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测算出高质量测算成果。因此,我们采取派出去、请进来、以老带新等方法提高水价测算人员业务素质。

二、认真审核,科学合理核定水价。水价核定的关键是水价核定方法,我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核定水价: 第一步,搜集、调阅、对比、分析、审核2005、2006、2007年三年的各年生产成本、生产费用等支出情况。我们采取“五看、五审”的方法。一看财务决算报告,审核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的合法性;二看财务账簿,审核成本、费用、利润、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审核各项支出的真实性;三看工程维修养护支出情况,审核列支是否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通过对生产成本、生产费用三年支出的审核,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支出剔除。重组生产成本、生产费用,保证其合理性。 第二步,核定供水量。我们在工作中认真核定2003--2007年供水量,确定合理计费水量。 (四)深入农户,进行社会经济效益调查,确认承受能力。 二、基本情况 (一)**灌区位于松花江下游右岸,**灌区的行政区划包括西安、锦山、长安、砚山、**镇和水利部试验站农场。灌区设计灌溉水田面积30.6万亩,全部为水田,设计灌溉定额446.6m3/亩,渠首为提水泵站,位于松花江右岸**区江段。灌区设计流量27 m3/s,加大流量30m3/s,采用1000-8.7型轴流泵10台,总装机3300kw,灌溉设计保证率为80%。灌区渠道由1条总干渠,6条干渠,33条支渠组成。排水系统为长安排干、花马排干、福祥排干和联合排干,全部排水入**支河。结合灌区开发,沿干支渠修建道路,渠道两旁植树造林。 **灌区1997年开工建设,于2000年投入运行。已建工程有渠首、总干渠、四五六干渠及部分配套工程,部分三干渠及配套工程,既有骨干工程控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华为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的战略方针(此处加集团公司对成本管理的精神批示)及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费用管理包括成本预测、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成本考核、成本审计、战略成本管理、专项成本管理和日常费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成本费用仅为现金流出的部分。从流出的性质来分包括成本、费用和其他。 第四条本制度中涉及: a)成本预测内容由预测管理制度确定; b)成本审计内容由内部审计制度确定。 第五条使用本制度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重要性原则、合法则原则、成本最低化原则、全员参与原则。 第六条本制度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1)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费用:

第七条从重要性的角度出发,各企业应将重要成本费用项目的制定出相关制度,各责任制单位制定的相关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应遵遁本规定不得与相抵触(提交集团公司战略委、财委备案。费用标准原则上不予超标使用,特殊情况需事先审批备案,由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报销)。 ? 第二章成本费用核算 ? 第八条成本费用核算包括成本费用归集的基础工作、归集方法、归集的程序、分配方法、计算方法,为计算企业的取盈利进行成本预测、决策和分析等提供成 本费用资料。 第九条成本核算应遵遁如下要求: (1)加强费用开支的审核和控制; (2)正确划分各种成本费用的界限; (3)正确划分各个月份的费用界限; (4)正确划分各项项目(产品)的成本费用界限; (5)正确划分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第三章成本控制

第十条成本控制就是利用会计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计算实际或预计脱离目标的差异,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并采取措施,削除不利差异,保证目标实际的 过程。 第十一条成本控制中,会计部门是进行协调的主要部门。成本控制中会计协调应与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相协调。成本控制部门与会计部门应针对企业的总体发展 战略,作出相应措施,协调企业各阶段的发展战略,为完成企业的总体目标 服务。 第十二条在选择成本最优控制方案时,应从企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考虑,而不能仅考虑某个步骤、某个环节、某个时期的利益和得失;实施过程中应针对具体 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对该成本控制方案进行修改,使之逐步完善。确定了的 最优成本控制方案应有专人负责,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 第四章成本分析 第十三条成本分析是以成本核算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并结合其他的有关资料,如计划、定额、统计、技术等资料,按照一定的原则,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影响成本的 各种因素进行计算分析,找出成本升降的主要原因,并根据企业目前的实际情 况和各种条件,制出切实可行的降低成本的方案,以便以实际成本效益最大化。第十四条成本分析包括三个阶段:事前、事中、事后分析。事前的成本分析包括在成本预测的内容当中,事中的成本分析包括在成本控制的内容当中,本制度所指 的成本分析主要是事后的成本分析。

中国城市居民用水定价结构分析

2009.16中国水利 水 收稿日期:2009-07-07 作者简介:王菊(1971—),女,博士,副教授。 基金项目:东北老工业基地环境污染形成机理与生态修复研究项目———“污染水体生态修复与再生机理”(2004CB418505)。 一、前言 清洁的饮用水资源匮乏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高效、可持续的水资源利用原则在理论界、管理者和使用者之间已达成高度共识,其相应的解决途径之一——— 城市居民用水水价定价机制的改革也成为国际上的热门研究领域。 传统观点认为,城市供水价格规制的主要特征是强调供水的公益性,水价如果一直普遍偏低,则会造成普遍的浪费。但水价上调遭遇到很大的阻力,最大的质疑是“供水企业成本高昂是因其自身的无效率导致的”。特别是在“水作为生活必需品是比较缺乏弹性的”结论下,水价上涨最主要的作用被认为是增加供水企业的 收入,引发所谓的“政企同盟”问题,美国图克森市在20世纪80年代还出现了市议员因提高水价的政策出台引发民愤而下台的情况。 我国目前工业用水量逐年减少,而城市生活用水量却持续增长,这使得促进居民节约用水的水价机制改革迫在眉睫。我国政府对水价问题一直极为重视,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以推进水价改革。原国家计委核定的首批14个水价改革试点城市在2002年年底以前全部提高了水价,其他众多非试点城市如长沙、南京、深圳、广州、日照、泰安、湛江等也在进行水价改革尝试。截止到2009年3月,全国 36个大中城市平均供水价格为3.77 元/m 3(含污水处理费),比上年同期提高4.7%。 而近年国际环境经济学界的新观点认为,城市居民用水的需求价格弹性虽然很小,但居民用户对分段定价与线性定价的价格需求弹性存在明显的不同,这意味着价格结构对需求价格弹性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设计更合理的价格结构比仅仅依靠单纯的费率调整更能够改变居民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数量。本文从水费计收的结构分析入手,探讨合理的水价价格结构,以期通过水资源价格的调整来实现可持续用水的目标。 二、水费计收结构 目前中国城市居民用户用水收费主要有4种方式:固定收费、单一计价收费、阶梯式计量水价收费、两部制收费等。 中国城市居民用水定价结构分析 王 菊,隋明月,房春生 (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130012,长春) 摘 要:城市居民用水水价定价机制的改革已成为国际上的热门研究领域,设计更合理的价格结构比仅仅依靠 单纯的费率调整更能够改变居民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数量。本文从水费计收的结构分析入手,系统分析了目前城市居民用户用水收费4种主要方式和价格结构设计。以哈尔滨市某县东水厂的居民用水相关数据为实例,探讨设计合理的水价价格结构,以期通过水资源价格的调整来实现可持续用水的总体目标。关键词:自来水;水价;定价结构;可持续利用 Pricing structure for domestic water use in China//Wang Ju,Sui Mingyue,Fang Chunsheng Abstract:Reform of pricing system for domestic water consumption has become an international hot topic.Opti -mized pricing structure is able to change the consumption habit and water use of users,which is better than purely depends on tariff adjustment.The current four types of water charges and structure design of domestic users are examined systematically from the structure of water charge collection.Taking the data of domestic water users of a water plant in Harbin City as an example,the optimized structure of water price is discussed.The ob -jective is to realize overall target of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of water by means of adjustment of water prices.Key words:tap water ;water price ;pricing structure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23(2009)16-0049-03 水利财务与经济 51

阶梯水价计算方法

阶梯水价计算方法 1、阶梯式水价的定义 2、每个阶梯水量基数定义 A.按户水量基数 5 M3。 Eg:某户人数为8 第一阶梯水量基数(x)为:(8-4)*5+22=42M3(x≤42 M3) 第二阶梯水量基数(x)为:(8-4)*5+30=50M3(42 M3<x≤50M3) 第三阶梯水量基数(x)为:(>50 M3) B.按人水量基数 Eg:某集体宿舍10人 第一阶梯水量基数(x)为:x=10*5 M3 =50M3 第二阶梯水量基数(x)为:x=10*6 M3 =60M3 3、阶梯式水费计算方法 I.按户计算方法 每户每月的用水量(x) * 所对应的水费单价 II.按人计算方法 每人每月的用水量(x) * 所对应的水费单价

B.分段阶梯 Eg:乙家(4人及以下)2008年某月用水量为35 M 第一阶梯用水量:22 M3 第二阶梯用水量:30 M3 -22 M3 =8 M3 第三阶梯用水量:35 M3 -30 M3 =5 M3 第一阶梯用水费:22 M3 *1.4元/ M3 =30.8元 第二阶梯用水费:(30 M3 -22 M3)*2.1元/ M3=16.8元 第三阶梯用水费:(35 M3 -30 M3)*2.8元/ M3=14.0元 总水费:61.6元 II.按人计算方法 Eg:乙家(1人)2008年某月用水量为10 M 第一阶梯用水量:5 M3 第二阶梯用水量:6 M3 -5 M3 =1 M3 第三阶梯用水量:10 M3 -6 M3 =4 M3 第一阶梯用水费:5 M3 *1.4元/ M3 =7元 第二阶梯用水费:(6 M3 -5 M3)*2.1元/ M3=2.1元 第三阶梯用水费:(10 M3 -6M3)*2.8元/ M3=11.2元 总水费:20.3元

阶梯水价方案

1阶梯水价方案 “阶梯水价”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阶梯式计量水价将水价分为两段或者多段,每一分段都有一个保持不变的单位水价,但是单位水价会随着耗水量分段而增加。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计划指标的制定、调整按着当地的相关规定执行。系统可以设置阶梯的数量和每个阶梯的价格,通过系统自动计算得到计量水费,阶梯式计量水费=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可在系统后台或在水表端实现阶梯水价计费的功能。 1)IC卡水表不具备阶梯水价功能 通过售水主站系统根据相关规定,按年度计算阶梯水费。设定阶梯数(第一、二|……档)、分档水量标准及价格标准 第一档:年用水量(可设定),水价每吨(可设定); 第二档:年用水量(可设定),水价每吨(可设定); 第三档:年用水量(可设定),水价每吨(可设定); 年度计算方式: 年总用水量=年第一档用水量+年第二档用水量+年第三档用水量 年总水费=年第一档水费+年第二档水费+年第三档水费 IC卡水表采用预付费购水方式,并以年度为周期进行各档水量累计计算,年度指标不跨年。用户每次购水时按照用户实际购水量并按照阶梯水价所规定的各档年水量额度结算水费,当次结清所购水量费用。用户每次购水时,系统应能检测并提示年度已购的累计购水量和各档水量指标余额,累计购水量接近一档累计指标时,应只售给用户一档水量余额;但用户在用完一档余额后,还想继续购水,则系统也应满足要求,自动执行第二档水价向用户售水,依此,第三档。 2)IC卡水表具备阶梯水价功能

售水主站系统直接将水费通过IC卡直接充值到阶梯水表中,由水表实时计算阶梯水费。首先设定阶梯数(第一、二|……档)、分档水量标准及价格标准,水表可按年度计算方式计算水费。 年总用水量=年第一档用水量+年第二档用水量+年第三档用水量 年总水费=年第一档水费+年第二档水费+年第三档水费 IC卡水表采用预付费购水方式,并以年度为周期进行各档水量累计计算,年度指标不跨年。用户每次购水时按照用户实际购水量并按照阶梯水价所规定的各档年水量额度结算水费,当次结清所购水量费用。用户每次购水时,系统应能检测并提示年度已购的累计购水量和各档水量指标余额,累计购水量接近一档累计指标时,应只售给用户一档水量余额;但用户在用完一档余额后,还想继续购水,则系统也应满足要求,自动执行第二档水价向用户售水,依此,第三档。 3)水表具备远程抄表或人工月度抄表 通过售水主站系统根据相关规定,按月度(或年度)计算阶梯水费。首先设定分档水量标准及价格标准。然后主站系统根据每月的用水量,根据每档水量和每档水价。自动计算水费:总水费=年第一档水费+年第二档水费+年第三档水费。如果采用预付费方式,主站每天计算剩余水费,当剩余水费少于某个阀值(可设置),对用户短信提醒,当剩余水费为0(或达到赊欠值)可远程对水表断开阀门,切断供水。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_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性、专题性、实发性、大额性的相关经济事项。动用总预备费,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门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初审后,报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中心领导的相关费用实施单列,在定额以内使用。 第八条:对各项变动费用定额包干的具体说明 1、差旅费:核算各部、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核算指标中不含境外培训和专题性考察发生费用)凡涉及一个以上部、室员工共同出差、培训、考察时,一般按出

关于凯里市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

关于凯里市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贵州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完善水价计价方式的指导意见》(黔发改价格〔2014〕2397号)等文件通知要求。为贯彻我省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5年10月12日,我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了“凯里市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2015年10月20日组织召开了“凯里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座谈会,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凯里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7日第1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15年12月26日起凯里市中心城区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梯水价及各阶梯水量安排 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抄见水量)起对已经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开始执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一)阶梯级数分为三级: 第一阶梯水价:2.15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水价:3.23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水价:6.45元/立方米 未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户因不具备阶梯水量确认条件,仍执行单一制水价,水价为:2.15元/立方米。 (二)每户(或每人)每年各阶梯水量安排: 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16立方米(或每人每年72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一阶梯水量。 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16—288立方米(不含216立方米,含288立方米)之间或每人每年72—96立方米(不含72立方米,含96立方米)的为第二阶梯水量。 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88立方米(不含288立方米)或每人每年96立方米(不含96立方米)以上的为第三阶梯水量。 二、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抄见水量)起对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水价按第一阶梯价格和第二阶梯价格进行算术平均后的综合水价执行,即(2.15+3.23)÷2=2.69元/立方米。 三、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抄见水量)起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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