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总工办发〔2009〕34号

浙总工办发〔2009〕34号
浙总工办发〔2009〕34号

通知

浙总工办发…2009?34号

关于开展2009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

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通知(总工办发…2009?21号)精神,省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整合内外资源,延伸助学链条,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努力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二、助学对象

今年工会助学的主要对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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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遭受突发性灾害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2、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

3、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4、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大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

三、活动时间

活动从7月15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

四、几点要求

1、要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确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计划筹款数和助学方式,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会经费和中央、省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用于助学活动。

2、要广泛调动当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继续落实好已有的冠名助学。要重点做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3、要积极协助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优惠政策,以及培训、创业、社保、税收等方面的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学生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资助。同时要加大对地方助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推动政策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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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完善,发挥政府的主渠道作用。

4、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助学活动,特别是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请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局)工会于9月13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送省总保障部,统计数据同时输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联系人:郑普满,联系电话:(0571)85114685

电子邮件:bzb@https://www.360docs.net/doc/842485874.html,

附件:2009年各地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2009年7月14日

主题词:工会工作金秋助学 2009年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 2009年7月14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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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09年各地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

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填报人:

电话:

负责人:上报时间:

1、2009年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万元;

其中:

(A)各级党委政府资助万元;

(B)社会捐助万元;

(C)各级工会投入万元;

(D)其它方面筹集万元。

2、2009年助学活动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其中:

(A)小学和初中阶段万元;

(B)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万元;

(C)大专以上万元。

3、2009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人; 其中:

(A)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B)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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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专以上人。

4、2009年助学活动中共计资助困难农民工子女人,发放助学款万元;

其中:

(A)小学和初中阶段人,发放助学款万元;

(B)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发放助学款万元;

(C)大专以上人,发放助学款万元。

5、2009年助学活动中,各地工会共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人,其中:

(A)提供见习、实习岗位个;

(B)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人;

(C)提供创业培训人,发放小额贷款万元;

(D)提供就业信息条;

(E)举办招聘会场,达成意向人;

(F)向人发放求职补贴合计万元;

(G)帮助实现就业人。

6、2009年助学活动中,各地工会共争取到以企业或个人冠名建立的助学基金(资金)个,总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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