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光明路与麒麟大道交通管理设施施工工程(二次招标)招标文件

淮北市光明路与麒麟大道交通管理设施

施工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建银代理2013-015-02

招标人: 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淮北市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资格后审评审内容……………………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图纸及工程规范………………………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附件……………………………………

第八章招标人、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部门对本文件的意见…………………………………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淮北市光明路与麒麟大道交通管理设施施工工程

2 建设地点淮北市光明路、麒麟大道

3 建设规模

淮北市光明路与麒麟大道的交通道路标志牌、标线、栏杆、交

通信号灯、人行信号灯工程等交通管理设施;

4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5 工期要求工期45个日历日(具体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6 招标范围交通道路标志牌、标线、交通信号灯、人行信号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 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8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9 工程计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法

10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

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企业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

500万元,并有类似工程业绩。信号灯产品应具有符合

GB14887-2011标准的国家公安部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提供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对多时段定时

式信号机规定要求的检测报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 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自带汇票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从注册地基本账户(不含分公司)开户银行办理的银行自带汇票交至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核验。

开户名称: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淮北工行淮海路支行

账号:1305016109024976696

14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可自行进行踏勘

1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

16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含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

1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及递交起止时间

地点: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淮北市人民路196号,相阳路

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淮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

投标截止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18 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淮北市人民路196号,相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淮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开标时间:2014年1月20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19 资格后审内容详见第三章

20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1 履约担保金额按照淮北市招标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本次招标的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从本单位基本帐户缴纳中标价(不含预留金)的10%至招标人帐户,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对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实施监督。

22 招标疑问提交时间

和疑问答复时间

提交疑问时间:投标人于2014年1月5日11 时前采取不署

名方式传至淮北市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邮箱:

1057188982@https://www.360docs.net/doc/883509606.html,或传真0561-*******)

疑问答复时间:2014年1月6日(见淮北市招标采购网,网

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883509606.html,/)

备注:不排除补充答疑的可能性,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之日前

务必浏览该网站。

23 控制价1934347.26元(含预留金17万元、控制机编制费及招标代理费25700元)

二、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淮北市光明路工程北起开渠中路,南至淮海东路,道路全长1494.564m。本项目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道路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淮北市麒麟大道是龙湖工业园区内的一条东西向新建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起点为与龙河路交叉口,东至东外环路,全长1499.02米,红线宽45米。本次招标的交通管理设施包括:交通道路标志牌、标线、交通信号灯、人行灯工程等交通管理设施(不含监控设施、电子警察)。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法;

2.2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

2.2.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2投标人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资格。

2.2.3具有同类项目的经验与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2.4信号灯产品应具有国家公安部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在开标时出具信号灯具样品,评分检验后封存;

2.2.5在以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承诺书);

2.2.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3.主要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

3.1依据标准及技术规范

3.1.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3.1.2《交通标志反光膜》 GB18833-2002

3.1.3《交通标志反光板》 JT/T 279-2004

3.1.4《路面标线涂料》 JT/T 280-2004

3.1.5《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2005

3.1.6《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

3.1.7《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0

3.1.8《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

3.1.9《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32-98

3.1.10 其他国家标准与规范

本项目除执行以上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提示的技术要求,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3.2技术要求

3.2.1交通信号设施

①信号灯具

投标人应提供2011年1月1日以后,由国家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规定要求的检测报告。同时应符合以下技术规格及要求:

a.①.灯具的外壳,应采用铝压铸工艺,装饰面板应采用厚1.2mm铝材料,表面均为黑色亚光喷塑,装饰面板外圈有宽50mm的白边。

②灯具的内壳,必须有保护发光单元电路板的密封防水护罩。

b.信号灯发光单元使用的LED Lamps基准波长:红色625±5nm、黄色590±5nm、绿色505±2nm。

c.发光单元采用恒流源供电,功率因数大于0.85,确保在AC180-260V时稳定可靠工作;

d.无图案信号灯中心光强应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1类1级的要求。

e.信号灯发光单元面罩具有良好的配光设计,光强分布应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宽角度(W型)信号灯的要求。

f.机动车车行灯(含箭头灯)分为红、黄、绿三个单元;红、绿发光面的直径为400mm;黄单元为400×400mm,除用于黄灯显示外,还包含红、绿双色倒计时,可分别显示“红、绿灯色”的倒计数时间,倒计数必须为双排led,只显示倒计数最后10秒。

g.人行信号灯的发光面为300×300mm,分为静态红人、动态绿人二个单元,其中静态红人单元内还包含黄色倒时计,用于显示“行人绿灯”的倒计时时间。

②信号灯杆

a.人行信号灯直杆:φ114 壁厚5mm 高3.0m 底部为4×M20×Φ250mm

b.八角长臂信号灯直杆:立杆φ330-280mm 壁厚8mm 高 6.80m 伸臂φ

240-110mm壁厚6mm 长10.0m 底部为8×M24×Φ450mm

以上信号灯杆外形尺寸见附图,材料均为Q235钢管,热镀锌,表面喷塑,上白下蓝(外形见附图)。

③交通信号机

选用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控制机,又称为网络式交通信号控制机,配合检测器获得的路面车流量数据,自动调节路口放行参数,实现路口参数的智能调节。投标人应提供由“国家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对多时段定时式信号机规定要求的检测报告。并符合以下提示的技术规格及要求:

1. 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自动调节路口放行参数,无需人工干预。

2. 根据高精度实时时钟与偏移设置,实现无电缆协调控制,即形成绿波带。

3. 通讯接口:以太网、USB、RS232、RS485。

4. 信号机可设置24个“控制方案”,24个“相位组合表”,每个相位表中可设

置12个信号相位(以下简称相位)。

5. 36路信号输出端口,或12组信号灯输出(以下简称灯组),每组灯组均可作

为车行灯或人行灯,还可以进行单独黄闪控制,设置简便。

6. “平时时段”、“六日时段”和“特殊日期”三种时段配置,可设置24X3个时

段;“特殊日期”用于在制定节假日期间根据当地车流量情况选择执行“平时时段”还是“六日时段”的工作方案。

7. 16路检测器接口。

8.具有完备的故障监测功能,能实时监控信号机的运行状态,遇红绿灯故障冲突或红灯开路(红开路)时,能立即进入黄闪状态,并显示故障灯组号。

9. 断电后,信号机内的信息不会丢失。

10. 有“自动”和“手动”二种控制模式,“自动”和“手动”转换时,能在保

证最小安全时间的同时平滑过渡。

11.128*64点阵液晶显示屏,中文显示菜单,菜单的逻辑安排合理清晰,设置便

捷。

12.具有良好的防雷击、防浪涌保护措施。

13.硬件黄闪器,确保外部灯组出现故障时切换至紧急黄闪状态,利于路口通行

安全。

14. 可通过外部数据卡(选配)导入或导出信号机工作参数,或将一个信号机的参数复制给多台信号机。

电气性能指标

输出电流:≤5A

交流输入:AC(220±20%)V、50Hz±2Hz

整机消耗:< 10W

绝缘电阻:≥ 10MΩ

采用芯片:ARM7芯片,高精度时钟芯片(年误差<3min)

屏幕显示:128*64点阵图形液晶,全中文显示

输出灯组数:12灯组,即36路输出端口

输出相位数:12(8)个相位

④信号机室外机箱

a.信号机室外机箱为一体化落地式安装,内部分为上下二部分,上部放置信号控制机,下部应有电源进线保险丝以及与信号机相配的二个10A电源插座,并设置连接信号灯具的带保险丝接线端子排二组(每组20个);

b.信号机室外机箱应采用镀锌板浅灰色喷塑,具有良好的防水、防腐、散热性能,外形尺寸应大于650*450*1450mm(高×宽×深),机箱门应设有上下二个门锁;

c.信号机室外机箱通过机箱座安装在预埋基础上,机箱座高度即机箱下沿距地面20cm;

d.机箱座的直管及机箱的穿线孔直径应大于16cm。

⑤信号灯线缆

a.符合GB/T2423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规程要求

b.名称:RVV 4×32/0.2双护套电缆

c.铜芯结构:截面积1.5mm2, 结构符合国标要求

d.导线电阻:20℃小于19.5Ω/㎞

e.绝缘电阻:70℃小于10MΩ/㎞

f.聚乙烯双护套厚度:内层大于0.6mm,外层大于1.0mm

g.绝缘层颜色:护套为黑色,芯线分别为红、黄、绿、黑色

h.信号机电源进线的截面积应大于4mm2。

3.2.2交通标志

①交通标志板

a.交通标志板的材料、图案、颜色、汉字尺寸应符合1.4条提示的国标要求,几何尺寸见附表。

b.交通标志板所用的铝合金板材,应符合《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容许偏差》(GB/T 3194-1998)和《铝及铝合金板材》(GB/T 708-1988)的规定,板面大于4m2其最小厚度不小于3mm,标志板背面的铝合金龙骨应采用铝合金型材制作,并符合《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 6892-1986)的规定,龙骨与铝合金板材之间用点焊连接,板厚小于3mm的标志板边缘应卷边加固;

c.交通标志板面应无裂缝、凹痕或其他表面缺陷,除面积大于 4 m2,且高度大于1.5m的标志板以外,所有标志板应由单块铝合金板材加工制作,不允许拼接;

d.标志板面的逆反射材料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规定的二级反光标志膜要求;

e.制作完成后标志板面应无任何裂缝和划痕以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在任一处面积为0.25 m2的表面不得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总面积大于10mm2的气泡;

f.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不大于±5m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 m2时,其偏差不大于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的四边互相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平面翘曲不大于±3mm/m。

②交通标志杆

a.标志杆所用的钢材,凡钢管外径在159mm以下的采用碳素结构钢焊接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1988)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9mm以上的采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1999)的要求;

立柱及横臂的钢管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

c.本工程所有标杆均采用热镀锌,表面为喷塑,上白下蓝;

d.标志杆具体尺寸见附图。

3.2.3交通标线要求

标线采用热熔:

交通标线

1)热熔型标线外观应整洁,边缘整齐,颜色均匀,无裂缝,其最小厚度(不含粘结剂

层)为2±0.2㎜。

2)热熔型标线涂料应符合下表:

项目品质要求

相对密度(g/cm2) 1.8~2.3

软化点(℃)90~120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3

色度性能黄色

白色

涂膜冷凝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法粘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观应与标准样板相一致。

抗压强度(MPa)≥12

耐磨性200转/1000g后减重(mg)≤50

耐碱性浸于饱和氢氧化钙溶液24小时后,无

异常现象

耐水性在水中浸24小时无异常现象

加热残留份(%)≥99

玻璃珠含量(%)20~23

耐候性经12个月试验,涂膜起皱、斑点、裂纹、

脱落及变色等都不应大于标准样板。

流动度(mm)35±8

逆反射系数(mcd.1x-1.m-2)白色

黄色

≥200

≥100

3)反光标线用玻璃珠应符合下表:

项目指标

玻璃珠状态粒状或松散团体,清洁无杂物

比重(g/cm3)(在23±2) 2.4~2.6

粒径标准筛筛号(目)筛余物(%)

30 0

30~50 40~90

100 95~100 外观无色透明球状,扩大10-50倍观察时,

熔融团、片状、尖状物、有色气泡等瑕疵珠

表面不应超过总量的2%。

耐水性取10g样品放于100ml蒸馏水中,于沸

腾水浴中加热1h后冷却,玻璃珠表面不应出

现模糊状,中和这100ml水所需

0.01ml以下

4)施工要求

a、喷涂后的标线应平直,在指定曲线处平顺,所有标线的边缘应整齐,标线界外任何

标线材料应清除。

b、路面宽度渐变段的标线要自然顺畅。

c、施工中应注意导流线起终点位置。

d、喷涂油漆时,应清除道路表面的污物、松散物或其他杂质,道路表面应干净和干燥。

一般喷涂在白天进行,天气湿热,灰尘过多,风速过大或道路表面温度低于15℃,不宜进

行喷涂。

e、施工中视具体情况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作适当调整。

f、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把标线涂料在一块洁净光滑的锡板上,喷涂率为8.2m2

/L,放置30

分钟后与标准色比较。

4.施工要求

4.1质量、安全、工期要求

4.1.1 非经招标方同意,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4.1.2中标人应自行组织本项目包含的信号灯具、灯杆及基础、信号机及机箱;交通标志安装施工(含信号设施的地下埋管施工);

4.1.3中标方在组织实施设备安装施工时期间,应规范各项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确保优质、安全、文明完成本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设备等安全事故招标方不承担责任;

4.1.4本项目施工工期如遇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则工期可相应延长;

4.1.5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应向招标方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招标方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为工期累计。验收不合格,则返工时间作为工期累计。

4.2信号设施施工

①信号灯杆基础埋设深度符合要求,基础中心距侧石边缘(沿)大于80cm;

②基础法兰与地面平齐,伸臂杆与道路垂直;

③立杆倾斜度:小于杆高±0.5%;

④穿线工井深70cm、窨井底铺黄沙(抹砂浆);

⑤信号灯具垂直安装,为上红下绿,左转灯在直行灯左侧,右转灯在右侧;灯具有合理的指向,灯具引线有回水弯;

⑥信号灯线缆符合要求,连接正确、牢固,灯具到信号机中间无接头,如有灯具需并接,应利用灯具内部接线端子并接;

⑦电源进线有回水弯,并有保护套管,火线、零线正确、牢固,测电压值符合要求;

⑧信号灯线绝缘电阻大于10MΩ;

⑨安全接地电阻小于10Ω。

4.3 交通标志施工

①承包人应在贴膜前,提供各类标志板面的排版、图案清样,经业主核对并签字之后,方可进行贴膜制作;

②所有交通标志都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标志板面应与交通流方向垂直,路侧标志内缘距道路边沿应大于250mm;

③现场安装后,标志板立柱垂直度偏差不大于±3mm/m;

④现场安装后,大型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高度(5.5m),净空高度及标志距路边缘距离应符合图纸要求 +100mm。

⑤交通标志牌的现场安装位置按设计图纸方案安装。

⑥交通标志杆的具体尺寸按每条道路的设计图纸尺寸。

5.售后服务要求

5.1 由中标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及交货期的安全质量保证。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方负责;

5.2 必须提供设备的终身维护;

5.3 免费为招标人提供操作维护培训,达到熟练操作设备与维护保养,设备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5.4 按规定时间对系统进行具体检查、检测;

5.5 货物质保期承诺符合国家规定;

5.6 在质保期内,设备、材料的质量或安装出现问题,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在6小时内到现场,免费予以解决,因为招标人责任造成损坏需更换零部件的,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零部件报价收取成本费。

5.7 质保期满后,中标人仍需做好售后服务,维修合同另订。超过质保期后,中标方应提供优质优价的零配件(投标书中明确列出零部件清单,现行价格)。

5.8 中标方应建立用户档案,定期回访,解决实际问题。

5.9 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事宜。其他未尽事宜在安装及售后服务合同中详细说明。

6.验收要求

6.1技术资料:中标人应在交货的同时或最迟不晚于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时,向招标人移交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作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等。

6.2 如合同的标的物为进口货物,卖方除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一套完整的原版技术资料外,还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一套与原版技术资料完全一致的中文技术资料。

6.3安装调试的方法和措施的书面报告。

6.4 安装、调试工作应作交底工作,首先应按国家标准进行自检,其后中标人合同用户方共同验收,如需要还可邀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与验收。

7.施工期间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在施工中必须按“技术要求”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施工区域周围环境和交通的安全,如有违反规定野蛮施工、违章作业等现象,招标人有权责令停工整改,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负。招标人应积极协调、安排有关工作,以帮助中标单位顺利完成中标工程,中标单位有义务提供有关图纸资料。

8. 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8.2招标代理费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257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应将此项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资格后审评审内容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图纸及工程规范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附件

第八章招标人、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部门对本文件的意见

9.2 除9.1内容外,经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方式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

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法予以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发现招标文件残缺、招标文件及评标细则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内容,容易引起歧异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方式提出,逾期不得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质疑,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0.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经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在淮北市招标采购网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淮北市招标采购网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11.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在淮北市招标采购网站上公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三部分组成。

12.2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2.1投标报价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2.3 技术标投标文件:

技术标主要考核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装备情况、施工能力、工期、安全、质量、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12.3.1技术标投标文件内容: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备案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等其余技术标投标文件依据评标办法的打分要求提供。

同时承诺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将来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工程施工现场,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调换或撤离,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12.4 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资格后审的评审以各类原件为准,并且所有原件的有效性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未提供原件的视为不合格,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资格标、技术标及商务标投标文件。

13.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14.2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补充文件以及工程质量、工期、承包范围等要求,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暂定价材料除外)的市场风险、社会环境影响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编制工程投标报价。

14.3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包括设备价款(含所有硬件、软件、附件、配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含基础施工)、培训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其他费用(如包装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投标项目所需的其他费用)、税金及合理利润等。即为按招标方要求安装完毕的完工价格。

15、投标货币:

15.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6、投标有效期

16.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45个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7、投标保证金

17.1本次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自带汇票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账户)办理银行自带汇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90天,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验收,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因为投标人的原因致使汇票不能进入指定账户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17.2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2.1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投标文

件的;

17.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互相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并经招投标监督

管理部门确认的;

17.2.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7.3.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无特殊情况下,将在评标结束后直接退还投标人;

17.3.2、其它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由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帐户直接退还至投标人汇出帐户(无息)。

18、投标替代方案

本工程不允许提交投标替代方案。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胶装成册,不得使用散页加活页夹方式,使用散页加活页夹方式者按废标处理。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工程量清单书封面、密封粘贴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 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9.3条款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9.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0.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标投标文件分别装订、密封并标明“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

20.1.2分别将“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的“正本”或“副本”,密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0.1.3 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和资格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1)招标人名称;

(2)工程名称;

(3)开标之前不得开封;

(4)投标人名称。

20.1.4资格标、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应分别封装。

20.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2.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23、迟交的投标文件

23.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及有效身份证的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另现场提交样品。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复印件(在同一张纸上复印)。同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以上证件不能出示或不符合要求的,及不缴纳资料费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25.3.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5.3.2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

25.3.3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25.3.4 验证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

25.3.5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经招标人确认;

25.3.6经确认无误后,先进行投标人资格后审,资格审核结果在进行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前当众宣布;资格后审未通过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对资格后审通过的投标人按照技术标、商务标的评标程序进行开、评标。

25.3.7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商务标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