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矿山安全规程》及公司的探放水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公司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查清所有采掘进区域内的积水、采空区、陷落柱、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根据《非煤矿山防治水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职责

1.技术部、地测组负责依据生产采掘衔接计划合理安排“有掘必探”工作;收集各队打钻资料,并根据资料分析得出结论,为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奠定基础;监督“有掘必探”工作的有效实施;必要时探放水技术人员需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

2.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负责“有掘必探”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整体协调工作。

3.供应部门负责配备钻机及相关配件。

4.技术部负责提供工程的相关资料及安全技术措施。

5.安环部负责对"有掘必探"工作的监督检查。

6.探放水队伍按照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探放水设计方案和措施要求进行具体钻探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若钻探工作不达要求时及时向地测组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二、探放水规定:

1.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都要坚持超前探水。

2.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提前论证是否需要进行探放水,对需要进行探放水的要进行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发现的新问题重新制定

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4.探放水前,所有参加探放水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5.探水设备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必须准备齐全。

6.有毒有害气体检查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作业。并在探放水时随时进行检查。

7.探放水时,所有可能受水害危胁的人员必须撤出。

三、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

1.探放水资料收集

1)探放水队资料管理:探放水队每次打完钻后由验收人员验收,并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将打钻记录表每旬送交地测组,同时队组要复印一份留底。

2)地测组资料管理

①地测组对探放水队组送交的打钻记录要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打钻台帐并由专人负责整理、记录、管理。

②地测组对打钻记录要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如发现不合格钻孔要及时通知探放水队补打、重打钻孔,重新提供新的打钻参数,必要时要进行跟班指导,进一步的控制巷道前方的地质情况。

2.探放水资料分析制度

1)探放水队各班、组长和验收员要对探水、放水全过程进行记录。对探水、放水过程中的钻孔情况、涌水征兆、涌水量、巷道变化等情况及时与调度室、地测组汇报。

2)探放水队技术员对每班探放水情况、打钻记录表进行核对,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

3)对发现的钻孔个数、方向、角度、深度等不符合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要求的钻孔要查清原因,并及时进行补钻、加深,做好记录。

4)地测组相关人员必须下井现场了解探放水情况,对探水、放水

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专门措施或提出技改计划,加强管理。

5)地测组每周、每月对井下探放水钻孔进行抽查、验收,月底进行汇总,对探放水钻孔验收情况纳入月底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

6)地测组定期对探放水资料进行分析、汇总、归档。工程完毕后对工作面防治水、探放水进行工作总结。

3.探放水资料审核

1)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工程设计由地测组提出并组织编制,经地测组长审核签字,总工程师组织审定签字后,由探放水队组织施工,按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作业。

2)探放水队验收员对每班打钻记录表进行审核,经当班、组长和验收员签字后,每旬向地测组报送一次。

3)地测组探放水管理人员对打钻记录表和探放水管理台帐进行审查,并定期进行整理归档。

4)探放水队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地测组汇报,地测组组织制定整改措施,由地测组长审核签字,总工程师组织审定签字后,由探放水队组织施工。

四、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

1.探放水队要根据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探放水规定和措施进行探放水工作,并在井下探放水牌上填写清楚钻孔的特征。

2.当班验收员要验收本工作面的探放水和掘进情况,并在公示牌上填写清楚当班的探水、掘进情况,并签字。

3.当班的带班长、安全员、安全检查工要对公示牌填写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在公示牌上签字。

4.铅锌矿领导根据上报探掘进度情况,审批并向探放水队下达探掘任务。

五、井下探放水管理

1.井下除硐室、贯眼、距离小于20米(或地质构造己控制)的联络巷以外的所有掘进矿(岩)巷道在掘进前都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

进行探放水作业。

2.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矿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分公司值班调度员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3.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安全检查工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值班调度员,及时处理。

4.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

5.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

6.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5)在预计水压大于0.1 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钻孔内水压大于1.5 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

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矿(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6)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与探放水工作量相适应的探放水设备。

7)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发现的新问题重新制定措施,并经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8)凡在矿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矿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9)各掘进队组要成立探放水管理小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

10)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11)探水设备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所有必要的设备必须准备齐全。

12)安全检查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作业。并在探放水时随时进行检查。

13)探放水时,所有可能受水害危胁的人员必须撤出。

14)井下探放水设计由地测机构编制。内容要包括探放水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探放水巷道的开掘方向、施工顺序和支护形式;充水区域的积水量、积水范围、水压;确定积水线、放水线、警戒线;探放水钻孔组数、方向、深度、角度和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与帮距;探(放)水钻孔设计的平面图、水平(竖直)剖面图;受水害威胁区域的避灾路线、联系电话的确定;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要制定在探水过程中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防治措施;防排水设施的设计以及水仓、水泵、管路和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具体安排等;积水区域最低标高、探放水处所处的标高段;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15)老空、断层、陷落柱等应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中

的要求进行钻孔布置。

16)放水队必须组织全队所有人员学习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熟悉我矿现有各种探水钻机的性能、结构并能熟练操作。

六、探放水责任追究

凡违反公司《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者,按其危害程度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1.对没进行打钻就进行掘进的队组按事故进行追查,对责任人视情况处罚500元,对责任队组队长处罚500元,对安全员处罚200元。

2.对没按地测组要求的钻孔数量进行施工而擅自掘进的队组,少一个孔处罚责任人500元/孔,责任队组500元/孔,安全员100元/孔。

3.对弄虚作假,不按实际情况填写打钻数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事故追查,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责任单位队长500元,安全员处以200元罚款。

4.对队组在20米安全矿柱超掘的每米处罚责任人100元/米,责任队组500元/米,安全员处罚100元/次,超掘5米的按事故进行追查。

5.打钻后,打钻记录表要及时送交地测组,如队组没有及时提交,每出现一次处罚队组200元。如果因资料没及时提供,导致巷道在掘进过程中突然揭露落差大于3米的断层和直径大于20米的陷落柱时,处罚队组500元。

6.资料送交地测组,地测组要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如发现有异常,安排队组重新打钻,队组末进行打钻,处罚队组500元,如果因未打钻,导致巷道在掘进过程中突然揭露落差大于3米的断层和直径大于20米的陷落柱时,处罚队组1000元。

7.队组资料管理要齐全,每次打钻的原始资料要保存完好,且由专人负责。地质组要对队组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记录不全、或台帐管理不完善,发现一次处罚队组200元。

8.钻探设备牌板管理要到位,如发现钻探设备未上架,乱堆乱放,

牌板不到位,未填写记录或记录不全,每发现一次处罚队组责任人200元,队长200元。

七、探放水考核奖励

1.凡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对井下探放水工作做出贡献的职工,应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地质情况预报准确,及时发现突水预兆并提出防突水建议的。

3.在井下探放水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探放水工作效率,节约费用的。

4.敢于与违章作业、指挥做斗争,避免了重大水害事故的。

5.在救灾中措施得力。节省排水电费及救灾物资,节省时间效果明显的。

6.认真执行《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对公司探放水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公司

2017年7月1日

掘进工作面探放水考核管理办法(终稿)

中强福山煤业 采掘工作面探放水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试行) 矿属各单位: 为了更有效的保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工作的质量与钻孔施工进度,确保消除水害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经矿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现下发至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 一、适用围 我矿所属的探放水队、地测科、综采队、综掘队、准备队及涉及探放水管理或监管的有关科室。 二、探放水管理要求 (一)地测科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和危险区域重点探放的原则,及时编制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二)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危险性小的地段,可采用物探先行,钻探验证探放水方法;钻探时,钻孔孔数不少于4个;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害威胁较大的地段,探放水钻孔的数量及措施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 (三)井下物探异常区必须采用钻探手段重点探测验证,探孔数量不少于3个。 (四)探放水工作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掘进工作面钻孔超前距离:前进方向超前30米以上,

帮部30米以上。当施工孔深较大(60-100米)的钻孔时,每班施工孔一个;当施工孔深较浅的钻孔时,每班施孔2个。 (五)所有掘进作业必须在“允许掘通知单”所规定围进行。 (六)在物探异常区探放水作业期间,必须有探水队技术负责人在现场跟班给定钻孔位置、方位、角度并观测、记录钻探情况,在遇老空积水时,果断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并报告调度室。 (七)掘进队工作面必须设置悬挂“探放水记录牌板”、牌版需反映允许掘进距离、钻孔施工参数、施工日期、探放水设计图等参数,并严格执行“允许掘进(停掘)通知单制度”。 (八)按照设计探水钻孔施工结束后,探水队当班带班人员必须清理现场,保证文明生产,必须及时填写探放水牌板,并如实报告当班安全员经验收合格达到探水目的后,地测科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通知单必须有矿总工程师签字。 (九)当班安全员必须在现场负责监督、验收,并及时将打钻情况向调度汇报。 (十)“允许掘进牌板”由探水队填写后移交掘进队负责管理,掘进队必须每班根据进度情况及时更新可掘进尺。 (十一)掘进工作面短探工作由掘进队严格按照短探设计执行,短探牌板由掘进队负责设置填写,每班班长亲自把关。掘进现场必须有满足短探要求的专用探放水设备,严禁使用煤电钻等设备打孔。短探孔数量及参数执行作业规程中相关规定,并做好短探的记录台账,一式两份,一份交地测科,一份留存备查。

最新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本标准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矿井水文地质规程》(1984)以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1993)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需要制订的煤炭行业标准。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进行探放水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应以本标准为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景海。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探放水的原则,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水钻孔布置及其施工的技术要求,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开采的矿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部(1992)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炭工业部(1984)

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炭工业部(1993) 3 探放水原则 “每一个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59条)。“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 3.1 3.1、3.5、3.6、3.7、3.8各条分别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的一、五、六、七、九款的规定执行。 3.2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并有出水征兆时。 3.3 接近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带或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 3.4 打开防水隔离煤柱前。 4 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 探放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4.1 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 4.2 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4.3 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帮距及探水线确定。 4.4 探放钻孔孔口安全装置及耐压要求等。 4.5 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4.6 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 4.7 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4.8 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安排。 4.9 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确保探放水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煤矿突水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在施工前均要编制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要遵循以下原则,特殊地段可根据施工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修正。 (1)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 (2)探水距离不小于60m,超前距离不小于30m,即探60m掘30m。 (3)每次施工探水孔不少于5个。 (4)钻孔按设计完成后,检查无出水等异常情况,方可向前掘进30m,之后再探进60m,掘进30m,依次循环掘进。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掘进。 3、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区域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等其它可能出水的区域时,必须确定探水线后方能探水。 4、探水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探水地点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正前方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挡板。 (2)施工位置要安设水泵,并保证能够正常运转。 (3)探水地点附近必须安设专用直通电话。

(4)测量人员现场标定钻孔位置、角度。 (5)钻机安装完毕后,严格调整钻机角度至设计位置。 5、探水施工时的工作要求 (1)施工时钻杆后方严禁站人,防止钻杆突出伤人。 (2)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煤岩松散,或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钻进,查明原因。 (3)施工时如钻孔内出水,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4)瓦检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作业。 6、探放水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探水地点及附近巷道的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进行撤离到安全地点。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定

附件一 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 1.老空水探放原则 对于采掘工作面受老空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探放水。 除了要遵循上述原则外,探放老空水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1)主动探放的原则。当老空区上方(地面或井下)不存在重要建筑物、老空水与地表水体及煤系含水层水力联系不密切,老空积水体压覆的大量煤炭资源急待开采时,应采取主动探放原则,将该部分老空区积水疏干,以彻底解除水患。 (2)先隔离后探放的原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老空区水与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联系,接受降水和地表水补给;或老空区的积水量大,不易疏干。为避免矿井增加长期排水费用,应先设法隔断老空积水补给源或减少老空区补给水量,然后再进行探放水。二是煤层松散或节理发育,采掘工作已邻近积水区,直接探放水有安全隐患时,应先修筑隔水墙,并预埋套管,在墙外进行探放水。 如果隔断老空区补给水源有困难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疏放,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与生产区隔开,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处理。 (3)先降压后探放的原则。对水量大、水压高的老空积水区, —3—

应本着从高处向低处分段、逐步探放的原则,降低老空区水压;或先从煤层顶底板岩层打放水钻孔,把水压降至安全值后,然后再沿煤层打探水钻孔。 (4)先堵后探放的原则。当老空区积水与强含水层水或其他水体存在密切的水力联系,且补给量较大时,应先封堵老空水与其他水体的水力联系通道,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2.老空水“三线” 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区时,为防止老空水透水,确保采掘工作和人身安全,需将老空积水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即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简称“三线”(图1)。 积水线(采空边界) 探水线 警戒线 +430m +440m +450m +460m +470m +480m +490m +500m 123 图1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示意图 1—积水线(采空边界);2—探水线;3—警戒线 积水线: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钻探等探查结果圈定的老空积水边界线。 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

煤矿探放水制度_

煤矿探放水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矿井做好水灾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我矿现行的采掘工作面都位于-150m 水平采空区的下部,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活水源)。并且这一水体直接威胁着现采矿工作面的安全,所以进行探放水工作已成为目前当务之急。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此探放水制度,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此执行: 一.我矿的水害源为水源主要为煤层顶板含水层引起的老空积水。根据《规程》规定,必须采用钻机探放水。在探放水之前,首先要分析查明水害源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及水压,以此确定探水线。探水前总工程师负责制定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并报矿长审批,比较重要的探放水工作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为了防止探放水时水压过大,在探放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进行耐压实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在安装钻机前,必须有探水孔的设计,并明确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的数目。 三.孔口管开孔的孔位应选择在煤(岩)比较完整的地方。开孔直径应比空口管的外径大15-30mm ,钻进到预定深度后停止钻进。然后用固定架焊在孔口管底部,再将孔口管下入孔内使其固定,不使下滑。再用水玻璃固定,待其凝固后进行耐压实验。 四.探放水时探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的全过程。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出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应设专人检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五.安全技术措施: 1、探水前,必须做好排水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正常排水。 2、做好巷道、水沟、水仓的清理工作,确保水流畅通和水量的调节。 3、提起确定探放水水流路线,确保水流按正常的水流路线通行。

煤矿探放水管理规定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 一、井下探放水原则 1、地测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在巷道掘进到达探水位置前15天,地测部门发放探水通知单或探放水设计,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编制专门的探放水措施。 2、在受水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3、在接近水害威胁或积水区时,施工单位做好超前探放水工作,防止溃水造成事故。 4、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超前探水: (1)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区积水时; (2)巷道接近含水断层、陷落柱时; (3)采掘工作面接近未封闭或封闭不良导水钻孔时; (4)采掘工作面有明显出水征兆时。 5、当生产安全受到水害威胁而又未采取探放水安全措施时,地测部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二、探放水的类型、范围的确定 1、探放老空水

由最低点探放老空水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边界及其最低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积水边界距放水线距离不小于20m。积水边界外推60m作为警戒线。工作面进入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水;到达放水线后,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认积水已被放完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巷道由高向低掘进,与老空积水区平行,探上部采面老空水,探水钻孔布置应根据煤柱厚度严格控制老空水头降低高度,严格执行打超前探眼,边探边掘。 2、探放断层水 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陷落柱探水线不小于60m。 3.探放钻孔水 对封闭不良的钻孔,在距钻孔20m应采取超前探水或其他防范措施。 三、探放水工程设计 1、探放水钻孔布置原则: (1)探老空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图上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钻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2)探放断层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探水钻孔终孔直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3)探放大范围老空水或由最低点探放老空水时,探水钻机必须具有孔口控水装置,孔口管安装方法具体操作时要依水压

煤矿探放水知识

煤矿探放水知识 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告,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间隔,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采掘工作面碰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三)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六)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七)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明确安全措施。 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加强钻场四周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三)在打钻地点或四周安设专用电话。 (四)丈量和防探水职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忽然鼓出的措施。 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忽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职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假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职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假如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职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忽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 排水过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忽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探放水管理制度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公司的探放水相关规定,以便查清13#煤层所掘进区域内的积水、采空区、陷落柱、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杜绝公司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安全,特制定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相关部门职责 1、生产技术科负责依据生产采掘衔接计划合理安排“有掘必探”工作;收集各队打钻资料,并根据资料分析得出结论,为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奠定基础;监督“有掘必探”工作的有效实施;必要时探放水技术人员需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 2、防治水科负责“有掘必探”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整体协调工作。 3、机电、供应部门负责配备钻机及相关配件。 4、安全科负责对“有掘必探”工作的监督检查。 5、探放水队按照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设计方案和措施要求进行具体钻探(长探)工作,探水队专职技术人员跟班督导掘进队组当班“短探”工作,并做好施工验收和记录,若钻探工作不达要求时及时向生产技术科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条探放水资料的收集 1、“长探”时探放水队每次打完钻后由验收人员验收,并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将打钻记录表及时送交生产技术科,同时防治水科要

复印一份留底。 2、“短探”时掘进队组每班打完钻后由探放水队技术人员验收,跟班安全员现场监督,并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和图牌版,将打钻记录表每天送交防治水科备查。 3、生产技术科对防治水科送交的打钻记录要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打钻台帐并由专人负责整理、记录、管理。 4、生产技术科对打钻记录要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如发现不合格钻孔要及时通知探放水队补打、重打钻孔,重新提供新的打钻参数,必要时要进行跟班指导,进一步的控制巷道前方的地质情况。 第三条探放水资料的分析 1、探放水队各班验收员要对探水、放水全过程进行记录。对探水、放水过程中的钻孔情况、涌水征兆、涌水量、巷道变化等情况及时与防治水科、生产技术科汇报。 2、探放水队技术员对每班探放水情况、打钻记录表进行核对,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 3、对发现的钻孔个数、方向、角度、深度等不符合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要求的钻孔要查清原因,并及时进行补钻、加深,做好记录。 4、生产技术科相关人员必须下井现场了解探放水情况,对探水、放水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专门措施或提出整改方案,加强管理。 5、生产技术科每周、每月对井下探放水钻孔进行抽查、验收,月底进行汇总,对探放水钻孔验收情况纳入月底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一、探放水的原则 采掘工作必须执行“八字”原则,即“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接近其他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 第 2 页共 2 页

1 、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10m。 (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 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第 2 页共 2 页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69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探放水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确保安全指挥中心探水队工作的顺利落实,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探放水管理制度。 1、探水队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水必排,有掘必探,有疑先停,有兆必报,先报后探,专人探放”的探放水原则。 2、在对有水害怀疑的巷道掘进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探三掘一”的原则进行探水作业。必须保证有20米防水煤柱。 3、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区或可能积水的井

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断层破碎带等其它可能出水的区域时,必须确定探水线后方能探水。 4、有水患威胁的掘进工作面,在探放水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探放水安全措施,并附探放水有关巷道、出水点示意图。 5、矿井在安装探水钻前必须加强探水点附近的巷道支护挖好巷道排水沟,配备相应的排水泵,把所探出的水排入水仓。要在探水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便于及时与地面有关人员取得联系。 6、预计水压较大时,在探水钻钻进之前,必须先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对特别危险的区域,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7、若探水时发现钻孔内的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

煤矿井下探放水设计

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探放水原则及出水预兆 1、探放水原则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是防治水害的基本原则。凡是新开拓的区域和受水害威胁的地区,都必须坚持这一原则。遇到下列情况都必须探水掘进。 ⑴矿井新开拓区域或新布置的巷道。 ⑵接近含、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⑶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⑷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连通的断裂构造带时。 ⑸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⑹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⑺受底板强承压含水层威胁的采煤工作面。 ⑻接近其它可能出水(突水)地点时。 2、工作面出水预兆 煤壁挂汗:温度下降,空气变冷,雾气产生;煤层发潮、暗沉沉有害气体增高,呼吸困难,头痛;顶、地压加大,底板鼓起并有渗水、淋水;出现压力水流并有“嘶、嘶”水叫声;巷道挂红,有异味等出水预兆情况,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撤出人员等候处理。 二、探水钻孔设计 1、我矿现掘进的是2#煤层,巷道主要布置在断层附近。故主要预防构造水及断层导水,因而在巷道工作面前方和顶底板各布置一个孔,共计三个钻孔。(详见附图一) 2、预计前方有带水压的含水层时,探水孔必须安设套管。孔口套管必须用水泥注浆固孔,而且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不小于4MPa,稳定时间不小于30分钟。 3、对水压高于1 MPa且水量较大的积水或强含水层进行探放水时,孔口应安设防喷逆止阀。 4、探得水压高于2MPa、水量大于60m3/h,需长期保留时,孔口应使用双水门,下门备用。 三、钻机安装规定: 1、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立柱和挡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相适应的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探放水原则 井下所有的掘进、回采工作面,在掘进、回采前必须进行探放水工作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 第二章探放水设计编制 1、探放水设计的原则 (1)探放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水平面和垂直面内呈扇形成组布置,钻孔设计要兼顾垂直和水平方向。 (2)应采取自上而下的顺序设计施工钻孔。 (3)一般不得将钻孔终孔落点设计在老巷、老空易受淤泥(煤)堵塞的地方。 2、由地测科进行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的9种探水区域,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设计中要明确探水警戒线,应制定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 第三章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由专业探放水队伍根据《探放水设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探放水施工作业安全,保证探放水效果。

第四章探放水施工 1、探放水工作由专业探放水队伍完成。 2、探放水前,施工队组要在现场准备好堵水材料如、木楔、棉纱、黄泥等材料,必须将堵水材料用专用工具箱存放并悬挂材料管理牌板,该工具箱要求距工作面不超过50m。 3、探放水前,由巷道所属队组将探放水设备及材料运输至探放水地点,并进行妥善保管。 4、探放水前,钻探队负责将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检测仪按要求悬挂,并准备钻头、钻杆、送水器等探放水材料,现场进行施工。施工队组负责将电和风、水管路进行连接,保证探放水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5、探水施工 (1)探水过程中钻孔的开孔、下孔口管、耐压试验、即将透采空积水区等关键环节,探放水队伍必须及时通知地测科。 (2)探放水设计中明确要求采取岩芯的,探水过程中施工队伍要做好岩芯的采取和编录工作,每班必须将钻探情况以书面形式送交地测科,并经专业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地测科要及时整理、分析探水资料,适时调整探水设计。 (3)在有孔口管的钻孔施工中,钻至孔口管设计位置时,要下好孔口管,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继续钻进;并在未见含水层或积水前,将水闸阀安好,否则不准钻透积水区。(4)钻进中发现异常或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50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探放水的原则 采掘工作必须执行“八字”原则,即“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接近其他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4809-32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仁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 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3、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在 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 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 灾避灾路线。 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 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 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 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 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 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严禁顶水作 业。 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382-18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概述 (一)探水的目的 深水是采掘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的含水构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层、积水老窑等水体的具体位置、产状等。其目的是为有效的防治矿井水害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探水的原则 采掘工作中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

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老空水 矿井采掘的废巷老空积水,其几何形状极不规则,积水量大者可达数百万立方米,一旦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它们时,常常造成突水淹井及人身伤亡事故,故必须预先进行探放老空水。 三、探放老空水的原则 探放老空水除了要遵循上述的探放水原则外,还应遵循下述探放老空水的具体原则。 (1)积极探放。当老空区不在河沟或重要建筑物下面、排放老空区内积水不会过分加重矿井排水负担、

煤矿探放水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探放水制度(最新版)

煤矿探放水制度(最新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如下探放水制度。 一、采掘工作面接近水体时必须坚持“先探后掘,先探后采,有疑必探”的探放水原则。如接近溶洞、含水层;有积水的小窑、老窑;透水征兆;接近防水煤柱以及其他可能出水的区域。 二、技术人员认真作好水灾地质工作,弄清地面和地下水分布,水位量,来源和补给关系。 三、出现下列透水预兆: (1)煤壁发潮发暗。 (2)煤壁或巷道壁“挂红挂汗”。 (3)巷道温度降低。 (4)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或底鼓涌水加大。 (5)出现压力水线,这时离水源很近了。 (6)有水声,一是挤压时的“嘶嘶”响,二是空洞泄水声,表明

离水体很近。 (7)有硫化氢(H2S)和二氧化碳(CO2)出现,人体感到有异味。 立即停止工作,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报告调度室,查明原因采取探放水措施进行处理。 四、在有透水预兆的采掘工作面采掘时,坚持探30米掘15米,超前探水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五,每个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熟悉透水预兆,每个职工都有权拒绝在有透水预兆的地方作业。 六任何人发现透水预兆都必须立即汇报当班管理人员和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马上汇报矿长和技术员,由矿长和技术员查明原因后采取措施处理。对汇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知情不报者给予罚款。 七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1805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1、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做好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工作,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探放水现场图牌板包括探放水标志、探放水管理牌板、探放水设计牌板、探放水设备管理牌板和探放水钻孔卡片等。 第二章设计和领用

1、探放水现场图牌板由集团公司统一规范,符合集团公司统一要求。 2、集团公司未包含的属矿创新内容的其它各类图牌板由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设计,经审批后交承印部门印刷使用。 3、探放水现场图牌板由钻探队统一管理,水害防治中心负责监督使用。 第三章设置和悬挂 1、探放水工作人员对采掘工作面钻探,并根据钻探结果填写相关原始记录。 2、探放水工作结束后,经钻探队、施工队组跟班干部或班组长、安检员等验收移交后,按结果现场填写和悬挂钻探图牌板; 3、施工队组根据作业进度,在每班交接班时,对照钻探图牌板,更新图牌板相关内容(主要是已掘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编号:SY-AQ-0536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water exploration and drainage in coal mine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为了加强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给防治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指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等,结合我矿水文地质条件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各级领导及各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执行《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执行《黄岩汇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的各项措施。 3、成立抢险队伍,负责本矿的抢险救灾工作。 4、必须采用观测、物探、钻探、化探等方法,解决本矿生产中的水害问题,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2、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认真落实《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3、在矿井施工期间应收集齐全有关本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根据矿井

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4、在施工期间进行注浆、及探放水时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对井下涌水观测应每月不少于三次,并将观测资料收集、整理、档存作为防治水工作基础资料。 6、每次降大到暴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做好观测记录。 7、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8、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的实施,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探放水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87 探放水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探放水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探放水的原则 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 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需制定补充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 1 、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

探放水制度

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 探放水制度 探放水工作是煤矿开展水害超前探测、治理的有效手段,对水患威胁区域煤炭资源开采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防治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落实“三专两探一撤人”措施,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严禁使用煤电钻代替专用探水钻机探放水。 二、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同时采用钻探、物探两种方法,做到相互验证,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岩溶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 三、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帮距,应当根据水头值高低、煤(岩)层厚度、强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确定。掘进工作面专门探放水设计必须设定最小有效超前距和安全屏障(即掘进保留超前距,至少不低于20m)。 四、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填写探放水钻孔施工记录牌,并悬挂在打钻地点附近。 五、必须确定探放水钻孔基准线,并进行标注和挂牌上锁管理。在每次探放水钻孔打钻地点附近设置探放水钻孔基准线标记牌,固定悬挂在巷帮,实行“两把锁”管理。

“两把锁”中的一把锁及钥匙由县级监管部门驻矿监督员负责管理,另一把锁及钥匙由煤矿分管防治水工作领导负责管理。 六、每次探放水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必须由“两把锁”双方管理人员同时到现场开锁,方可移动探放水钻孔基准线标记牌至下一个探放水钻孔打钻地点附近。 七、在每次探放水钻孔循环内,由当班安全员负责在每班掘进前拉尺,控制该循环剩余允许掘进长度,掘进队当班班长必须在现场确认。当班安全员负责现场填写掘进工作面探放水钻孔施工记录牌版中“允许掘进距离公示牌”栏中相应内容,当班班组长在相应地点签名确认,并由安全员负责向调度室汇报剩余允许掘进长度,调度室要做好详细记录。 八、每个探放水钻孔标记点位置配备一把皮尺,便于随时测量和监督检查已掘进距离。发现超进尺掘进,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追查处理。 九、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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