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20140924e(清洁版)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注:合同名称建议不作修改。本交易模式实质上为贷款模式的替代,除本协议外,还需另行签署“债权债务履行协议”明确界定转让方和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作为办理土地抵押手续的主合同。设计本交易模式的具体原因为两点:

1.特定资产收益权系法律体系内为交易履行而创设的一种权利,对信托公司而言,主要是为了规避信托贷款交易结构对项目资本金、项目批文、项目现金流预测、同一法人同一项目不得二次放贷等方面的硬性规定。

2.对保险公司投资者而言,一次投资单个信托计划的金额比例受到保监会限制,设定为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既可将大型的信托项目分解为若干小型且独立的信托项目,又可同时满足保监会和银监会的相关规定。(以上文字为说明,签署时会删掉)

合同编号:【】

转让方(回购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让方: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受让方拟设立“【****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壹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以信托资金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特定资产【壹号地块:宗地号为***8(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编号为准),以下称“标的资产”】项下的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收益权”),并由转让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回购该项特定资产收益权。(此段为银监会资产收益权信托的标准表述,表明信托公司系受全体委托人的委托进行交易,建议不做修改。此为说明,正式合同会删除)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就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说明,本合同中的词语和定义与编号为【】的《信托合同》中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转让标的

(一)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为特定资产收益权,具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

1.1项确定。

(二)特定资产收益权系指获取标的资产的各项收益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在任何情形下的租售收入等;

(三)受让方和转让方在此确认: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是基于标的资产形成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受让方受让特定资产收益权即形成该等债权债务关系。该等债权债务项下,转让方负有将本条第(二)款约定的标的资产收益支付给受让方的义务。受让方不负有标的资产的义务。

(四)自受让方将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之日(含该日)起至转让方按时足额支付全部回购价款之日(不含该日)止(以下称“受让方持有特定资产收益权期间”),特定资产收益权由受让方享有。

二、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期

本合同项下标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期限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1.2项确定。

三、转让价款及其用途

本合同项下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款及其用途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1.3项确定。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的支付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1.4项确定。

(二)若因信托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数额与预计转让实际价款(**亿元)不符,转让价款的支付协商不一致的,受让方有权不予支付转让价款,不视为受让方违约。

(三)特别说明

双方确认,本合同不视为受让方对信托成立作出任何保证,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以信托成立且转让价款支付条件的持续满足为前提,支付转让价款不构成受让方的义务。若信托未成立,则受让方有权取消转让价款的支付并解除本合同,并不视为受让方违约。

五、转让价款的资金占用费

(一)转让方在回购期限内应当按信托季度向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占用费;

(二)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的资金占用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1.5项确定。

(资金占用费为利息的变通表示,也为标准表述。此句为说明,签署时会删除)

六、文件资料的提交

转让方应当于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前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应受让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转让方持有标的资产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凭证正本复印件。

2、以标的资产设定抵押权(若有)所需要的任何文件。

3、其他需要转让方提供的文件。

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七、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转让方的权利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外,转让方进一步享有如下权利:

1、在本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有权要求受让方按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2、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转让方的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外,转让方进一步负有如下义务:

1、在受让方持有特定资产收益权期间,转让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从标的资产处所取得的现金形式的收入,应当等额按附件1.5、1.6条约定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当期资金占用费或回购价款,当期资金占用费金额或回购价款金额应支

付至受让方指定的信托财产专户(账户信息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受让方需变更信托财产专户的,应当在信托财产专户变更后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转让方。

2、受让方持有特定资产收益权期间,除非取得受让方的事先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转让标的资产或特定资产收益权。

3、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转让方按时足额支付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转让方发生标的资产被查封、被强制执行等对受让方持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时,转让方均有义务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受让方。

4、转让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回购本合同项下受让方受让的全部特定资产收益权,按时足额支付回购价款。

5、应当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评估、鉴定、公证、登记等费用以及受让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6、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应在发生该情形5日内书面通知受让方,书面通知中还应详细列明对其已构成的或可能构成的影响以及已采取或准备采取何等补救措施、补救的期限和预期效果:

(1)转让方在回购期限内因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需在标的资产上设立抵押权;

(2)转让方在回购期限内出现连续3个月拖欠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或利息;

(3)转让方发生被起诉或被申请仲裁等情形,受让方认为可能造成信托重大损失的;

(4)转让方违反其与受让方签署的任何合同或承诺、确认等;

(5)司法机关、监管部门等对转让方进行立案调查从而严重影响转让方的履约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转让方社会声誉、履约能力等情形;

(6)受让方发现转让方所做出的陈述与保证以及在受让方对其进行尽职调查时所提供资料存在严重虚假陈述,从而可能对信托的稳健运行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

(7)受让方认定的对转让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7、转让方应在其发生更换办公地址、法人代表、联络人或联络电话等情形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让方。

8、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受让方对其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9、本合同有效期间,转让方如发生股权变更、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变更,应当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受让方,并按受让方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承担、清偿及/或担保。

10、在未取得受让方的书面同意并采取经受让方同意的债权保全措施以前,不进行解散、清算、申请破产、联营、分立或合并及其他影响受让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实现的行为。

11、受让方与担保人签署的担保合同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形或者担保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将不履行担保义务的,转让方应按受让方的要求重新提供受让方认可的担保。

12、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让方的权利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权利外,受让方进一步享有如下权利:

1、受让方有权亲自或聘任其他第三方对受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了解转让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2、受让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要求转让方支付回购价款。

3、转让方未按期、足额支付回购价款的,受让方有权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催收;因催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同时受让方有权因此追究转让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等。

4、转让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或转让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受让方认为可能危及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的,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立即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并支付全部未偿的回购价款。

5、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受让方的义务

1、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向转让方支付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款。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干预转让方对标的资产相关权利的正常行使。

3、依据本合同享有权利,不向第三方主张对标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4、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九、特定资产收益权的回购

(一)一般约定

特定资产收益权的回购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1.6项确定。

(二)特别约定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受让方认为可能危及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时,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应于收到受让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1)转让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转让方违反其与受让方签署的其他合同或承诺的。

(3)发生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6项约定情形之一,且转让方未采取

受让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4)转让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追加受让方认可的担保的。

(5)转让方涉及重大违法事件的。

(6)转让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公告、严重法律诉讼案件、被监管当局行政处罚等重大事件导致严重影响标的资产价值的。

(7)标的资产受到司法查封、被强制执行等措施,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发生本条第(二)款第1项约定情形,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信托资金总额×1% 】。违约金不足弥补受让方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受让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的差额部分,受让方亦有权行使担保权利。

(三)回购价款及违约金支付至信托财产专户。

(四)受让方持有特定资产收益权期间,若转让方向受让方实际支付了标的资产收益的,已付的资产收益可以等额抵销转让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回购价款。

(五)转让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全部回购价款后,受让方持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即归属于转让方;除办理标的资产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外(若有),受让方无需办理其他任何变更登记手续。

(六)转让方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且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因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而形成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消灭。

十、担保与保障措施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与保障措施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1.7项确定。

十一、税费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本合同项下相关的税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受让方不承担任何代扣代缴义务。

十二、陈述与保证

(一)转让方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转让方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并已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授权;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转让方具有约束力。

3、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以及完成交易的行为没有也不会与任何以其为一方的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相冲突,或者构成任何以其为一方的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中规定的违约事件,没有也不会违反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任何有权机关的命令、判决、裁定。

4、转让方已如实告知受让方有关标的资产和特定资产收益权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5、转让方保证标的资产为其合法拥有,信托计划成立前未对标的资产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标的资产没有任何权利瑕疵。

6、转让方承诺将转让特定资产收益权所获得的资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

7、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的,不存在向受让方隐瞒重要信息、事项或情况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

(二)受让方陈述与保证

1、受让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并已取得从事信托业务的资质条件及许可。

2、受让方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其已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授权;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其具有约束力。

3、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以及完成交易的行为没有也不会与任何以其为一方的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相冲突,或者构成任何以其为一方的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中规定的违约事件,没有也不会违反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

或任何有权机关的命令、判决、裁定。

4、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的,不存在向转让方隐瞒重要信息、事项或情况的情形。

十三、通知

(一)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可由专人送达、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等方式传送,传真可作为辅助送达方式,但事后必须以上述约定方式补充送达。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

2、以挂号信(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4日为有效送达;

3、以特快专递(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3日为有效送达。

(三)双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地址即为其有效的通讯地址。

(四)双方均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但应按本条约定的送达方式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送达通知。

十四、保密

双方对于本合同以及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尚未公开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或对方尚未公开的信息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1、受让方履行法律法规或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向委托人和受益人进行的披露。

2、向在正常业务中所委托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进行的披露,但前提是该等人员必须对其在进行前述工作中所获知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承担保密义

务。

3、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4、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5、受让方根据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向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的披露。

6、因转让方违约,受让方在处置标的资产或特定资产收益权时向相关第三方进行的相应披露。

本条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十五、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水灾、战争、政府行为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后果不能合理预防或避免的各类事件。

(二)如果本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应在15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关主管机关、职能部门或公证机构证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证明文件。

(三)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应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减轻可能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四)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十六、合同的变更和补充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三)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冲突,以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合同为准。

十七、合同的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信托不成立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三)信托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全部条件仍未满足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受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转让方存在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各方本着公平原则协商分担。

十八、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转让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未按期足额支付回购价款、资金占用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转让价款、违反陈述和保证,并在15个工作日内未按受让方要求整改或未按受让方要求追加担保)或者出现其他违约情形的,受让方有权同时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要求转让方继续支付其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价款、资金占用费)的义务,并在违约期间每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受让方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受让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的差额部分;

2、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

3、要求转让方赔偿受让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十九、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有关争议,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转让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二十一、实际履行

本合同双方均了解并同意,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将造成的损害数额可能是不确定的,并且法律上对违反上述任何条款(无论是已经发生的还是潜在的)的救济可能是不充分的。因此,双方同意,除享有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之外,双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实际且全面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十二、其他事项

(一)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无效,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

(二)受让方以信托项下受托人的身份签署本合同。

(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是双方就本合同所涉内容的完整文件。本合同,连同本合同的任何有效附件构成本合同双方的全部协议。如本合同的规定与各方此前签署的意向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或其他书面和口头的约定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转让方和受让方在本合同文首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为双方认可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1.1转让标的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特定资产【壹号地块:宗地号为G11314-0090(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编号为准)】项下的收益权。

1.2特定资产收益权的回购期限

1.2.1 本合同项下特定资产收益权的回购期限为2年,自转让价款支付日起计算。

1.2.2 自转让价款支付日起2年后,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可延期2年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该2年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仍需延期的,经转受让方书面同意后可继续延期。

1.2.3 自转让价款支付日起1年后,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可以部分或全额提前支付相应的回购价款,并根据已支付的回购价款,部分或全额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

1.3转让价款及其用途

1.3.1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款预计为人民币大写伍亿元整¥【500,000, 000.00】元,受让方可分期支付转让价款。最终转让价款以信托项下委托人实际交付的资金为准。

1.3.2转让方将转让价款用于【建设华谊兄弟文化城(一期)工程】,不得用于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领域。

1.4转让价款的支付

1.4.1满足下列条件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各期转让价款:

1.4.1.1信托已成立,且信托项下委托人已将该期转让价款所对应的信托资金划入信托财产专户;

1.4.1.2转让方董事会/股东会就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事宜及标的资产抵押事宜出具同意的决议文件并交付受让方;

1.4.1.3本合同已有效签署;

1.4.1.4抵押合同(合同编号:)、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均

已妥为签署,且需要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已办理完毕抵质押登记手续;

1.4.1.5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前,转让方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1.4.1.6

1.4.2上述条件满足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5转让价款的资金占用费

1.5.1本合同项下,因转让方占用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款所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按以下方式支付:

1.5.1.1信托成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信托至成立日起每存续满1年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须支付资金占用费,该笔利息以下命名为资金占用费(a):资金占用费(a)= 转让价款金额×0.3%

1.5.1.2除第1.5.1.1项之外, 转让方须按信托季度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占用费,该笔资金占用费以下命名为资金占用费(b):

资金占用费(b)=转让价款金额×14.7%×本核算期实际天数/365 非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时,受让方已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无需返还。

1.5.1.3信托季度系指贷款季度,自信托成立日起每3个月为一个贷款季度;信托年度系指自本信托生效之日(含该日)起,每十二个信托月度为一个信托年度;核算日系指信托成立日起每满一个贷款季度之日及贷款到期日。

1.6 特定资产收益权的回购(一般约定)

1.6.1 转让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回购价款,受让方应于回购期限届满之日(即信托期限届满之日)按本合同约定将其受让的全部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给转让方。特定资产收益权于转让方支付完全部回购价款之日起由转让方享有,在回购价款全部支付完毕前特定资产收益权的任何一部分均由受让方享有。

1.6.2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回购价款,本合同项下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价款总额为以下各项金额之和,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和时间节点支付:

1.6.

2.1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款预计为人民币【500,000,000】元

1.6.

2.2全部转让价款金额×14.7%×上一个资金占用费支付日(含该日)至

回购之日(不含该日)之间实际存续天数/365

1.6.3在转让方提前全部支付回购价款时,本合同项下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

价款总额为以下各项金额之和,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和时间节点支付:

1.6.3.1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款预计为人民币【500,000,000】元

1.6.3.2 全部转让价款金额×14.7%×上一个资金占用费支付日(含该日)

至回购之日(不含该日)之间实际存续天数/365

1.6.4在转让方提前部分支付回购价款时,本合同项下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

价款总额为以下各项金额之和,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和时间节点支付:

1.6.4.1部分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款(已实际提前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准)

1.6.4.2部分转让价款金额×14.7%×上一个资金占用费支付日(含该日)

至回购之日(不含该日)之间实际存续天数/365

1.6.4在转让方延期支付回购价款时,本合同项下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价款

总额为以下各项金额之和,按照附件一1.6.2的公式计算。

1.7担保与保障措施

1.7.1为确保转让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转让方以标的资产

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另行签署的《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和《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为准。

1.7.2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不利于受让方的变化,经受让方要求,转让

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受让方认可的担保。

1.7.3监管措施

本合同项下监管的具体事宜为以下第B项:

A.为保证转让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转让价款并保障转让方按时、足

额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回购价款,受让方将委托监管银行对转让方的转让价款使用

情况进行监管。有关监管的具体事宜,由转让方、受让方与监管银行另行签署编

号为【】的《监管协议》予以约定。

B.不进行资金监管。

1.7.4

1.8 其他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持【】份,其余【】份用于办理抵质押登记或公证之用。

1.6.2

(以下无正文)

附件二

账户信息

1、信托财产专户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转让人接受转让价款的账户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本页为编号为【】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转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时间:20 年月日

签署地点:

(完整版)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编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让方:(以下简称“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受让方拟设立“【】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转让方持有【】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收益权”),并由转让方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回购该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就标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一)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万股股权(对应比例: %)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即标的股权收益权。 (二)本条第(一)款所述股权收益权包括以下内容: 1、标的股权在任何情形下的卖出收入; 2、标的股权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股权在任何情形下的卖出收入; 3、因持有标的股权及其派生股权而取得的股息红利等; 4、标的股权及其派生股权产生的其他收入。 (三)标的股权的所有股东权利及义务仍由转让方行使。 (四)受让方和转让方在此确认:标的股权收益权的转让是基于标的股权形成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收益权即形成该等债权债务关系。该等债权债务项下,转让方负有将本条第(二)款约定的标的股权收益支付给受让方的义务。受让方不负有标的股权的义务。 (五)自受让方将第一笔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之日(含该日)起至转让方按时足额支付全部回购价款之日(不含该日)止(以下称“受让方持有标的股权收益权期间”),标的股权收益权由受让方享有。 二、转让价款及其用途 (一)受让的标的股权收益权对应的标的股权数量为【】万股。标的股权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篇一: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XXX公司 (作为转让方) 与 XXX公司 (作为受让方) 之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中国北京 2012年月 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定义 (1) 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 4 特定资产收益权的的范围及支付.................................. 6 特定资产收益的监管与运用.. (8) 担保与保障措施............................................... 10 陈述和保证................................................... 12 承诺 (14)

税费......................................................... 15 违约责任 (15) 不可抗力 (16) 保密......................................................... 16 通知 (17) 权利保留 (18) 权利义务的转让............................................... 18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8 合同生效.. (19) 合同文..................................................... 19 附件一特定资产清单 (21)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主体于2011年月日在签署:

股权收益权

股权收益权的法律本质究竟为何?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性质及效力如何? 对于股权收益权的法律性质,尚无法律规范给予明确界定。实践中有合同当事人将股权收益权描述为“标的股权上的财产收益性权利”。笔者注意到,虽然《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可见资产收益是股东权利下的一项权能。但由于股权须依附于股东身份获得,因此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股东获取资产收益的权利或其他单一权能是否具有转让的独立性在理论界尚有争议。 此外,由于所谓“股权收益权”具体包含的收益范围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界定。如果收益权包括了股权在何情形下的卖出收入,那是否意味着收益权有一种“追及”的功能使股权本身的每一次转手收入都会归属于收益权持有人?如果答案肯定,那么这显然对后手的股权持有人极为不利,其手中的股权几乎丧失了流通价值。从这个角度来看使作为股权权能的收益权具有转让上的独立性是不适当的。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若“股权收益权”信托中,获得资产收益的权利已转让给信托公司,但股东名册上的股东仍为原股东,信托公司并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和行使权利。因此,笔者认为,信托产品中的“股权收益权”,并非通常意义上作为股东自益权中的获得资产收益的权能。 那么,股权收益权信托中的投资标的“股权收益权”,究竟是一种什么权利呢?笔者认为,将其作为合同上的将来债权更为妥当,即通过合同安排,受托人享有对融资方请求与融资方从公司取得的股权收益(分红等)及转让股权获得的收入等额资金的权利。 具体而言,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信托公司)与融资方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在合同项下,受托人的义务是将信托资金交付给融资方使用,融资方所支付的对价是与融资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有关的所有收益(包括融资方作为公司股东获得的分红或者将股权处分后所得的收益)等额的资金。

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协议(完整版)

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或其合法管理并有权处分的资金认购发行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项下的资管计划份额【】份。 2、甲方拟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上述资管计划份额的全部资管计划份额收益权,乙方同意以自有资金受让该收益权,甲方同意于约定回购日无条件回购上述收益权。 3、资管计划份额收益权是指下列财产权利:(1)资管份额在任何情形下所产生的包括其本金、预期收益在内的资金流入收益;(2)其他处置/出售资管份额所产生的资金流入收益;(3)资管份额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产生的资金流入收益;以及(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因持有资管份额所衍生的全部权益在任何情形下的卖出/处置产生的资金流入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拟向乙方转让本资管计划项下甲方持有的全部资管计划份

额的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收益权”或“收益权”)(具体要素见附件1《标的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清单》)。 第二条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将标的收益权按照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RMB【】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乙方应在【】年【】月【】日(以下简称“转让日”)将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标的收益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一次性支付收益权转让价款之日为收益权转让日。 第三条权利妨害 1、自转让日起,乙方根据本协议和《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享有标的收益权对应的利益。 2、在乙方受让标的收益权后,甲方继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的权利。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或授权,甲方不得行使有害于乙方收益权的行为。 第四条回购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以下简称“回购日”)无条件回购本协议项下的标的收益权,双方一致同意的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中航信托?天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 合同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月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 转让方(回购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幼林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1号中航广场24/25层 邮政编码:330038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转让方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受让方系经有权机构 批准并有效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拟作为受托人设立“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信托计划”)。2.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位于市路号、土地 使用权证编号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

称“特定资产”)未来【】年的收益权;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转让的 特定资产收益权。 3.转让方同意,本合同(即《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 资金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后,以约定的价格回购该特定资产收益权。 基于此,现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就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说明,本合同中的词语和定义与本信托/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中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第1条转让标的 1.1转让标的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转让方合法享有的位于市路 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未来【】年的收益权。 1.2本条第1.1款所述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收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特定资产本身所产生的收入;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特定资产未来新增建筑物所产生的收入;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政府机关的规定,转让方基于特定资产而获得任何赔偿、 补偿等;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基于特定资产及特定资产的派生权益而产生的其他任何现金收入、财产性收益。

分红权与收益权投资协议(模版)

分红权及收益权投资协议 合同编号:甲方:xx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系甲方员工,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分红权及收益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一)股权:指品之意(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二)分红权及收益权:指品之意(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分红权及收益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分红权及收益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分红权及收益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三)分红:指之意(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的分红权及收益权。乙方支付现金(投资款)元人民币换取的分红权及收益权。

(一)乙方取得的的分红权及收益权但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分红权及收益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二)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三)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分红权及收益权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一)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投资款元人民币。 (二)甲方应在每年的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三)乙方在每年度的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 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一)乙方享受此分红权及收益权的期限为年。 (二)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三)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分红权及收益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四)无论何种原因,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日即为乙方享受分红权及收益权结束之日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二)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421-77 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受让人) 名称:XX 负责人:XX 营业地址:XX 邮政编码:XX 经办人: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乙方(转让方) 名称:xx公司 负责人:XX 营业地址:XX 邮政编码:XX 经办人: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甲方XX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委托资金受让乙方拥有的资产收益权。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意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专有名词释义见编号为“XX(以下简称“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为其持有的资产收益权(以下简称"资产收益权" ),该资产收益权对应为乙方已贴现(转贴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乙方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标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转让上述资产收益权,期资产对应的标的明细、转让时间、贴现率等要素以双方书面确认的附件《第i 期资产投资清单》为准,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第i 期资产投资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转让价款

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实务问题分析

与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相关的实务问题分析 作者:秦悦民(通力律师事务所)、陆安琪(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近年来,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信托融资方式。笔者曾在早前的文章中指出这类信托融资的实质通常指向收益权所依附的股权本身,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融资方不宜或不能直接转让股权,而是以股权的收益权作为标的。例如,持有限制流通股股权的融资方有融资的需求,由于其所持股权无法直接进行转让,于是信托公司以限制流通股的收益作为标的发行信托计划,投资人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后,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运用信托资金投资于限制流通股的收益权,从而达到为融资方融资的目的。(详见:秦悦民、夏亮《股权收益权信托中的“股权收益权”法律性质初探》,《通力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法律简报》2009年1月) 对于股权收益权的法律性质,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无明确的条文加以规定,其可以说是一种市场实践中的产物,笔者倾向于认为股权收益权是一种“将来债权”。(对于股权收益权的性质也可参见:夏亮、孙晓静、汤雯婷,《浅析以“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的法律可行性》,《通力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法律简报》2012年7月)。对于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其回购协议的效力,有实务人士指出这类协议本身仅是创设了一种新的交易方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从鼓励交易的角度出发,应认可其效力。(参见:雷达,《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可行性》,载《中国公证》2012(11))。笔者虽倾向于支持这种观点,但笔者认为仍应谨慎对待此类交易安排。实践中,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交易仍有一些不确定因素。例如,信托公司通常为保证信托财产安全而要求融资方将收益权所依附的股权反向质押给信托公司,并对《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进行公证,由公证处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笔者了解到,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该类《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及相关附属担保文书的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正式版)范本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正式版)范本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

拥有的_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元,实缴注册资本元,协议签订当时公司基本账户余额:元)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二条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 乙方在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后,成为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 第三条甲方回购权及回购义务 若甲方认购成功且乙方成功受让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则甲方有权在转让期年期限届满前

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示范协议)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14079 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示范协

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示范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年月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

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完整版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完整 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元,实缴注册资本元,协议签订当时公司基本账户余额:元)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甲方:(债权收益权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债权收益权受让方): ,以下称“乙方”; 丙方:(居间方):,以下称“丙方”。 以上主体,单称“一方”,其中两方称“双方”,合称“三方”。 乙方受让详情: 委托人: 1、根据借款人与甲方签署的《借款合同》,甲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出借款项,借款人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利息以及到期足额归还本金;甲方享有《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利等,债权及其从权利下称“债权”)。 2、甲方在丙方经营管理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华银金融”(https://www.360docs.net/doc/845817410.html,,下称“华银金融”)发布转让债权收益权的信息。 3、乙方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并已依据丙方平台“华银金融”的规则注册成为该平台用户;经过丙方提供中介信息与撮合,有意受让甲方拟转让的其在《借款合同》项下所享有的部分债权收益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保证本转让事宜的顺利进行,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本文相关定义如下: 1.1《借款合同》:是指甲方与借款人签署的《借款合同》及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及补充。 1.2借款人:是指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3债权:是指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到期需向甲方归还的借款金额。 1.4标的债权收益权:是指甲方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获取收益的权利,是债权的一部分,即甲方自转让基准日起至项目到期日止期间应获得债权金额的权利。 1.5债权收益权份额:是指甲方在本合同中拟转让给乙方的债权收益权份额。 1.6转让基准日:为本合同生效之日。 1.7转让价款:是指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乙方就其从甲方受让标的债权收益权而应向甲方支付的价款总额。 1.8回购日: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第【4】条约定,甲方回购剩余标的债权收益权时指定的日期,且需为项

简单版资产转让协议书

简单版资产转让协议书 本文是关于简单版资产转让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大家是想要怎么写好资产转让的合同呢?不会的来参考哦,今天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转让合同,有需要的来阅读哦 资产转让协议书阅读 协议各方: 甲方(转让方):广西容县南山阁经留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西容县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就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峤宾馆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资产转让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峤宾馆、办公楼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转让的前述房屋及房屋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并支付相应的转让款。 第二条转让标的本次交易的标的为:甲方拥有的位于广西容县石寨镇庆寿岩仙佬洞风景区的都峤宾馆、办公楼等房屋及该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面积共为4,919.67平方米,房屋附着的土地面积共为29,062.58 平方米。 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该房屋已办好房产证,房产证编号分别为:容县房权证容房字第990000968 号和容县房权证容房字第20xx2288 号,房屋附着的土地已全部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编号分别为:容国用(1999)字第0602108 号、容国用(20xx)字第0602109 号、容国用(20xx)字第0602110 号、容国用(20xx)字第0602111 号、容国用(20xx)字第0602112 号、容国用(20xx)字第0602113 号。 第三条转让标的现状上述作为转让标的的房屋和房屋附着的土地为国家 4A 级风景区容县庆寿岩风景区的旅游业配套设施,该资产已由甲方为乙方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作抵押。

票据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同编号: 甲方(受让人) 名称:XX 负责人:XX 营业地址:XX 邮政编码:XX 经办人: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乙方(转让方) 名称:xx公司 负责人:XX 营业地址:XX 邮政编码:XX 经办人: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甲方XX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委托资金受让乙方拥有的资产收益权。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意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专有名词释义见编号为“XX(以下简称“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为其持有的资产收益权(以下简称"资产收益权" ),该资产收益权对应为乙方已贴现(转贴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乙方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标的" )。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转让上述资产收益权,期资产对应的标的明细、转让时间、贴现率等要素以双方书面确认的附件《第i 期资产投资清单》为准,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第i 期资产投资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标的票据收益权的转让价格以甲方管理人与乙方书面确认的《第i期资产收益权转让清单》中约定为准。 第三条转让标的的托管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3.1本协议签署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盖有效印鉴的《第i 期资产投资清单)),标的应按照合同编号为【】的《票据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约定由乙方进行妥善管理. 3.2甲方应当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书面确认《第i期资产收益权转让清单》且收讫“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项下委托人交付的第i期委托资金的当日将当期转让价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XX 帐号:XX 现代化支付系统号:XX 开户行:XX 第四条票据资产收益权的转移 4.1本合同所述票据资产收益权是指享有标的票据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收回票款、转贴现收入或者其他因行使票据权利而获得收入的权利.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收益权转让后,甲方即享有要求乙方支付标的票据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给甲方的请求权; 4.2 自甲方支付各期票据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之日起,甲方不可撤销地享有当期票据资产收益权并以"XX"委托资产承担相应风险; 4.3 乙方须对标的票据空白背书,即乙方仅在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栏进行背书,"被背书人"一栏不填写; 4.4票据资产收益权转移后,甲方及其管理人发现已受让票据资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有权将其退还乙方,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转让款项并赔偿有关损失.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5.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5.3 在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立即不可撤销地享有票据资产收益权并以对应"东莞银行一国盛证券一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资产财产承担相应风险;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股权收益权转让

股权收益权转让范本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现甲乙双方就股份收益权转让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1、转让标的为:甲方合法享有的______股的流通股(标的股票)的股票收益权。 2、上述股票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以下收益的权利: (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处置标的股票产生的收入。 (2)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处置标的股票及因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股票产生的收入。 (3)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基于标的股票及标的股票的派生股票而获取的股息红利等。 (4)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基于标的股票及标的股票的派生股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现金收入、财产性收益。 二、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预计为:______元(大写:______)。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股票质押合同生效并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和股票质押登记后,并且甲方和乙方之间的《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均已签署并生效,且本协议已成立的______个工作日内,乙

方将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按上述规定全额划入甲方上述银行账户后,即视为甲方已经出让转让标的,乙方已经受让转让标的。 四、股份收益权的管理 股票收益权转让后,标的股票的现金分红及其它现金收益作为股票收益权的衍生收益归属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上述衍生收益以及甲方的资金提前回购股票收益权及支付股票收益权溢价款。在甲方支付完毕股票收益权全部回购价款后,上述衍生收益剩余部分随股票收益权一并归甲方所有。 五、甲方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保证合法经营。 2、转让收益权的行为,已依法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其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超越其权利与营业范围,且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本合同签署后,即构成对其合法、

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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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_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缴注册资本元,协议签订当时公司基本账户余额:元)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二条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 乙方在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后,成为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 第三条甲方回购权及回购义务 若甲方认购成功且乙方成功受让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则甲方有权在转让期年期限届满前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款约定的回购总价数,从而回购全部股权收益权。 回购总价款按照以下模式计算: 回购款: 乙方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第四条标的股权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1、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并将所转让的标的股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质押于受让人名下,转让人承诺未经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运用和处分标的股权,且不对标的股权设置其他他想物权。 2、在转让期间,甲方未行使回购权钱,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指令行使标的股权的股东权利。甲方承诺将对标的股权视同自有资金投资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和指令行

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

编号:YB-HT-029136 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 Agreement on transfer of asse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年月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示范文本

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示范 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 协议: _________股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辞去_________有限公 司的一切职务。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间的任何盈亏都与 _________无关。 1.原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 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权折人民币 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 _________。

3.股东_________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 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特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执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办理变更。 股东: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示范文本)

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 合同编号:国盛证券字第号转让方:林泽沂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受让方: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鉴于: 1.转让方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受让方系经有权机构 批准并有效存续的证券投资机构,作为管理人设立编号为国盛证券(XT)字第号的《》(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或资管计划”)。 2.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厦门国傲商旅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国傲”)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金50万元)收益权,股权收益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下同)。 3.转让方同意,本合同(即编号为国盛证券[YSZKZR]字第号《股权收 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以下简称“《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后,以约定的价格回购该标的股权收益权。 基于此,现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就标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说明,本合同中的词语和定义与编号为国盛证券(XT)字第号的《》中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第1条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为转让人持有厦门国傲商旅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即注册资本金50万元)股权收益权。 1.2标的股权收益权的基本情况确认如下: (1)持有人:林泽沂; (2)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第2条转让价款的支付 2.1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15,000,000.00 人民币),以下简称“转让价款”),作为受让方受让标的全部对价;除该转让价款之外,受让方无需向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 2.2转让价款的支付条件 除非受让方书面放弃或豁免,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 (1)厦门国傲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同意转让方将其合法享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并出具同意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一系列交易文件的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2)国盛证券(XT)字第号的资金资管计划已成立并生效,且受让方在资管计划项下所收到的资管计划资金不少于本 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 2.3本合同第2.2款规定的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本 合同第2.1款约定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转让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 户名:林泽沂 账号:重庆三峡银行 2.4转让价款一经从受让人账户向转让人上述账户划出,即视为受让人已经向 转让人履行完毕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当日即为转让基准日。除根据前述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外,受让人不需支付其他对价或承担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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