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宿迁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宿迁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宿迁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09?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老年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引导所有适龄参保人员积极参加新农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加快推进新农保制度实施工作,到2010年底各县区(含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全部推行新农保,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年内农村适龄居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95%以上。

三、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实行全市统一标准。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市根据国家、省要求以及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各县(区)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各县(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有缴费困难的农村重度残疾人(指1、2级),地方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70%养老保险费。

五、个人账户管理

政府为每位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一)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支付的,由农保基金支付。

(四)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可办理参保关系转移手续。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为60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三)市根据国家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四)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领取条件

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本办法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农村参保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

(二)参保人员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连续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补缴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三)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八、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承办新农保基金存储业务的金融机构,要对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工作开展给予经费支持。

九、经办管理服务

各地要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全市统一业务经办流程和环节,记录农村居民参

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全市建立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实现基础数据共享,适时纳入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市劳动保障部门设置负责新农保工作政策研究、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和信息管理机构;县区设置新农保经办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乡镇劳动保障所充实新农保工作人员;村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新农保业务协办员,也可由村干部兼任;逐步实现农民参保缴费、领取待遇不出村;新农保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相关制度衔接

本办法实施前,已按各地原新农保政策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包括55-60周岁女性)原则上按新政策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各地原新农保养老待遇标准高于新政策标准的,可继续执行原标准。

各地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部门职责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农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市和各县(区)要成立新农保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新农保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

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政府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工作,加强对新农保资金的财政专户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工作经费。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新农保工作宣传,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十二、监督处罚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存储、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新农保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的监督,加强对新农保资金的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伪造有关证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套取养老待遇的,应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待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 的调查报告 外国语学院法语系 刘振华 2012年2月12---2月16日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 刘振华 调查时间 2012年2月12---2月16日 调查目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2009年起,开始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惠民富民。 中国农民几千年来都是以养儿来防老,靠土地作保障。国务院决定于2009年开始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这是中央财政对于农村养老分担的开始。施行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使农民的养老从养儿防老走向社会养老,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推动社会和谐,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背景下,2011年寒假期间,我在家乡山东省昌乐县进行了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政策落实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期对“新农保”政策落实有一定客观的反映,对“三农问题”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成就有一定的认识。 调查对象 山东省昌乐县北夏村全体村民、山东省昌乐县社保中心副主任臧同玉 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自己设计了一张调查问卷,发放给调查对象,有效回收375份后进行了分析考察。 访谈法:直接采访调查对象,记录谈话内容,根据交谈内容进行分析。 文献法。通过查找年度报告、白皮书等统计资料,得到所需数据从而进行分析。 调查的过程和结果 2012年2月12日,以访谈法的形式,我采访了山东省昌乐县社保中心副主任臧同玉,了解到了昌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 据介绍,昌乐县新农保基金实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已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不需缴费,每年可领660元基础养老金。 新农保基金中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每人每年30-50元缴费补贴(省政府统一规定补贴标准,即每年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每年缴费200元政府补贴35元,每年缴费300元政府补贴40元,每年缴费400元政府补贴45元,每年缴费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政府补贴50元)。有条件的集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组织或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目录 第1章绪论 (4) 第一节研究意义 (4) 第二节国内外研究现状 (4) 第三节研究内容 (5) 第四节研究方法 (5) 第2章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相关概述 (6) 第一节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定义和范围 (6) 第二节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现 (6) 第3章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9) 第一节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 (9) 第二节财政补贴不能及时到位 (10) 第三节农村居民享受福利少 (10) 第四节统筹制度及层次不完善 (11) 第4章关于加快建设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11) 第一节根据不同地区养老现状制定相应对策 (11) 第二节增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福利 (12) 第三节做好新、老农保的衔接工作,保障农民收益 (13) 第四节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机制 (14) 参考文献 (16)

摘要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我国逐渐出现农民工进城务工流动频繁,城乡差距越来越小,农村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和土地收益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弱,农村居民的养老风险也不断扩大。根据调查统计,我国目前有超过一亿的农村老龄人口, 且仍然有很大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享受到充分的养老保障。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经历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发展历程,虽然对农民的养老有了一定的帮助作用,但是由于没有得到国家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并且农民养老待遇方面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大部分农村居民并没有切身感受到农村养老保险给自身带来的利益,导致农民没有较高的积极性去参与养老保险,也有过一段时间的停滞时期。为了解决和完善普遍存在于我国农村老年人中的养老保障问题,全国各地从2002年开始进行将地方政府主导和地方政府财政介入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探索历程,形成了具有各地地方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文章主要对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并且提出了自己的方案,这样的解决办法对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活提供了重要保证,对于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这样对我国农村保险制度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11·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200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俗称为“新农保”。“新农保”采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框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的。《指导意见》指出,2009年“,新农保”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指导意见》颁布一年多来,各个试点地区如火如荼地开展试点工作。2010年,国务院又批准了一批“新农保”试点地区,要求“新农保”试点覆盖面扩大到全国23%的县(市、区、旗)。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主要有少子化带来的对传统家庭养老的冲击,2035年左右到来的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主要有失地农民的增多和巨量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一、基础养老金替代率比较低 《指导意见》中指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这一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的养老模式在结构上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同,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但是替代率远低于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新农保”中基础养老金55元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其在整个养老待遇的结构比例中还是较大的,是制度最大的亮点,也是吸引农村居民参保的重要方面。但是,从替代率角度看,55元的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8年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 761元[1],而“新农保”中每年660元的个人基础养老金补贴占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比例为13.86%,远远低于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基础养老保险不低于20%的基础养老金替代率。因此,在“保基本、广覆盖”的基本原则下,也应考虑适时调整“新农保”养老金的替代率。 二、个人缴费意愿不高且存在逆向选择 这里的个人意愿差异既有年龄因素也有缴费金额因素,在自愿性保险中一般会存在逆向选择的问题。同样“,新农保”也存在着逆选择,参保人员更倾向于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较低的费率、较短的投保年限投保,以便相对于自己缴费来说获得更多的基础养老金,即投保人沿着对自己有利而不是对举办者有利的方式去投保。尽管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但基础养老金并不与自己缴费成正比。在“新农保”试点中,呈现出个人缴费意愿不高与逆向选择并存的现象,首先是中青年的参保意愿不足,45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参保者较多,其他年龄段的人则只要有可能就倾向于不参保,即使参保也多选择最低档次即每年100元的缴费。笔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农村居民存在短视,不过多考虑未来生活的状况,只要缴够年限,老年有养老金拿即可。另一方面“新农保”中缴费档次及补贴制度的局限性。《指导意见》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可见,在制度设计时,国家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但是,纵观各地的“新农保”试点,这一政策规定还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没有出台。因此,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力·49·度,把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鼓励”落到实处。另外,30元与最低缴费档次100元比较,相差3倍多,是其30%的金额;与最高档次500元相比,相差近17倍,是其6%的金额。如果地方政府不实行梯度型财政补贴,农村居民更愿意参加100元的缴费档次,以获得相对较高的地方财政补贴。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深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理论届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长期处于社会保障制度边缘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日益凸现出其有待进步完善的一面。如何建立和健全一个科学、合理的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需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本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问题形成的原因,同时提出了建立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社会现状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合理化建议。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建立完善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太子的读书计划”系列节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新兴工业化道路的推进和我国独生子女人口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将很快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 (一)老龄化加快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更加凸显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目前我国已有百岁以上的老人1.78万人。在我国人口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成为增长最快的一个群体。从1990年到2000年,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从768万增加到了1199万,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4.56%远远高于我国老年人口和总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预计到2020年,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将增加到2700万,占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上升到19%。81%的高龄老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在洗澡、穿衣、上厕所、吃饭等方面,16.7% 的人或多或少需要他人的帮助,5.1%完全依赖他人。①并且随着城市化不化的加快和农村社会劳动力的输出,穿越之《爱上古代帅哥》第28章--第29章,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这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日趋严重。 (二)社会经济结构和家庭结构的重大变化,使得传统以家庭养老方式发生微妙变化 养儿防老,家庭赡养一直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因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生产中,经济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家庭自然承担着赡养老人的功能,但是随着社会分工为特色的工业化社会的到来,这一

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

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 本文试着归纳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转型的基本特征,研究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公平与效率取向的选择,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转型期的相关问题,进而提出了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策。 第一,养老保险制度对策研究与基本理论研究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具有明显的应用性研究特点,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目的应该是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服务,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决策依据和政策选择。 第二,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模式、经验和教训都具有历史性,与此同时,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不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也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养老保险制度时,既要研究当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也要研究社会保障的基本历史发展进程。 最后,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本文采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转型时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试着总结出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提出了关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中关于平等与效率协调的建议和政策主 7 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 张。 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试着归纳出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以公平与效率的视角对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试着总结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理念提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措施。 8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机制,亦被称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五大支柱之一。近年来,社会保障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04年3月,“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写入宪法。将社会保障制度写进宪法,适应了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启动了我国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有着重要意义。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针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个人账户没有做实、计发办法不尽合理、覆盖范围不够广泛等不适应的问题加以改革和完善。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之一,提出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把长期忽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上日程。要求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①。随着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摆脱为国企改革配套和为市场经济服务的附属角色,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相继建立在全国基本上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二)从效率优先向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性回归 价值理念和政策取向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基础和前提,一般认为,兼顾公平与效率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应遵循的核心理念。原有制度下形成的是国民靠国家、靠单位、靠集体的传统保障观念,并且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从效率优先、公平不足到公平、正义理念的理性回归这一发展过程。 1986年国家“七五”计划提出“社会化管理与单位管理相结合”的目标明确了社会保障社会化的改革方向,标志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新旧的改革阶段,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传统。1994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代写教育论文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脱离于单位所有制之外的、社会化的保障体系。但是,作为国企改革的配套措施,在经济领域内追求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甚至于“效率至上、不顾公平”的原则,也逐步的成为当时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理念与政策取向。事实上,从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时,我国的改革便开始了近二十年的强化效率和弱化公① 杜飞进、张怡恬:《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1期。 11 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 平的历程。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从平均主义转向效率优先的取向,主要表现保险基金筹集时对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规模的比例安排上。这一时期,体现公平具有再分配性质的社会统筹账户规模较小,而反映效率的个人账户规模则很大。虽然养老保险制度中在进行社会统筹现收现付的同时引入个人账户机制

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_共10篇 .doc

★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_共10篇 范文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是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新农保的制度创新,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全额补贴;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新农保的参保范围都有哪些?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强调以政策的优惠吸引农村适龄居民自愿参保,不搞强迫命令。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农村居民因就业和居住等情况变化,在不同阶段参加了多种养老保险的,国家将制定有关衔接政策,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 新农保基金的构成有哪些?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新农保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个人缴费是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

农村老年居民外,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缴费档次上,国家规定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长春市各试点地区针对本地实际情况把缴费档次从国家、省规定的100~500元年,提高到600~1000元年,同时规定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农村居民自愿选择、自主缴费,原则上每年缴费一次,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为其成员所共有,村集体有责任为本村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提供经济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村集体经济改制后的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新农保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中央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我市补贴标准为: 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以上补贴50元。 领取养老金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和县(市、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一、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于XX年发出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XX]32号),决定从XX年起在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市上杭县作为全省9个首批试点县之一列入试点,今年国务院决定继续开展新农保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 23%左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新农保工作,决定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今年采取“10+7”的方式开展第二批试点,即10个国家试点县+7个省级试点县,到XX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劳动保障局积极主动向上争取第二批试点指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支持下,省政府决定安排我市第二批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单位3个,使我市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超过50%国家级试点县的设区市。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为加快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度,让老区广大农民群众尽快享受新农保政策,在开展第二批新农保试点时,采取“全市统筹,市县共担”的办法筹集资金,在全市7个县(市、区)范围内

普遍实施新农保制度,提前在今年内实现对全市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 开展新农保试点,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对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所谓新型是相对于上世纪90年代推行国家没有补贴的老农保制度而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制度有两个特点,一是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民,不用缴费可向政府领取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二是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参保给予补贴,达到60周岁时,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所形成的利息作为个人账户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国家发给的基础养老金合并成养老金按月支付,直至终老,以此保障老年生活。 四、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已然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我国经济尚处于较低水平,国家、社会和家庭都面临着较为沉重的养老压力,养老问题成为我国社会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我国近9亿的农民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中国目前绝不可忽视的大问题。为此,我国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希图提早准备应对未来的养老难题。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要求,对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虽然我国实施的新农保较于旧农保已经呈现出明显的优势,但是,新农保也不是尽善尽美的,无论是在制度设计上,还是在制度实施过程控制力方面,还是在实施效果的保证方面都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探讨,以求更好地完善现行制度。本文拟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归纳和总结,并针对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 China's 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ABSTRACT As everyone knows, China has entered the aging society, but China's economy is still at a low level, the state, society and families are facing more heavy pressure on pension, pension issue has become China's major social problems in the next period of time, especially the pension problem in China in the last 900 million of the farmers, it is become a big problem now China never be ignored. This has been the establishment of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 to prepare to deal with future pension problems. The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build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and it is also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to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lthough China's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nd old agricultural insurance has obvious advantages, but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s also not perfect, whether it is in the design of the system, 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cess control in power system, there are still imperfection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ffect of the guarantee, which requires us to analysis and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学校: 专业: 年级: 班别: 姓名: 指导教师及姓名; 摘要:我国自2003年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2009年10月正式试点推行。试点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文献资料。文章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于新农保的焦点问题,如新农保启动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新农保启动的可行性、新农保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新农保可持续发展思路等问题进行整理和总结,分析了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并给出了最终评价。 关键词:新农保;制度研究;老龄化 Abstract: China has been exploring to establish a new type of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since 2003,which pilot implementation in October of 2009.Rich experience and literature was accumulated while the pilot was introduced. Based on plenty of document resources, some focus problems of this research were summarized, such as the necessity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he feasibility analysis, problems exist in the Trial implementation and the feasible measure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sues need to be researched in the next step were put forward, and evaluation of the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was given. Key Words: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tudies on system; Aging of population; Literature review 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实行的一种福利制度,它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可以解除农民对养老送终的顾虑和担心,能有效保证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1986~2003年,我国探索性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旧农保”),经历了摸索期与停滞期,从2004年开始,一些地方进行了有政府财政投入的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六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一节概述 一、概念: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其农业户籍跨县(市、区、旗)迁移后,一次性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由原县(市、区、旗)新农保经办机构转往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旗)新农保经办机构,由转入地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接收,以使其继续参保缴费。 二、基本要求 (一)相关规定 1、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市、区、旗)转移农业户籍的,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应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流动人员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帐户在原参保地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新农保个人帐户计息的规定继续计息。待转入地实行新农保制度后,再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帐户资金额按规定转移到新户籍地继续参保缴费。 3、新农保参保人员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或是因就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帐户在原参保地做封存处理,待国家有关新农保制度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规定出台后,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4、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后,其农业户籍跨县迁移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待遇。 5、流动人员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后,其在原参保地和接续地的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金额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按转入地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二)所需材料 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农业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关系转移人员操作程序 由申请关系转移人员携带规定的所需材料,到转入地村委会提出转移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见表6-1,以下简称《参保表》)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见表6-2,以下简称《转入表》)。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动态帐户 1 农村养老保险的历程 时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开始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探索性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第三阶段为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不成功的,可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还没有来得及成长时就已面临夭折的危险,但它却切实关系到占我国人口约8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2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让我们不得不去思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跨度,它的关键就在于农村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篇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通过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参保范围,达到规定年龄时领取养老保障待遇,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总结完善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项崭新制度。 新农保制度的创新主要体现在: 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制度仅依靠

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篇二:浅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农民对养老保障的需求十分强烈,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已见成效,但在大部分地区,农村养老保险还面临着许多困难,能否建立一个适宜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关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研究 摘要: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特点,比较我国养老保险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借鉴国外的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从而逐步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介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其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 (一)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的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管理者。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国家为代表, 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在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国民,均可无条件地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维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维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须同时加入到其他养老保险计划中。 (四)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培养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目前,正在退出国际社会保障领域。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现状及主要特点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主要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51年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该制度持续实施到1956年底。 第二阶段,恢复性改革阶段。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制度被废除,劳动保险基金被用于其它用途。这一时期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企业办保险,其特征是: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资金有企业从生产收益中筹集,并在企业营业外项目列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养老保险金,而职工个人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doc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 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人口与劳动力基础发生了快速变革,传统的农村社会形态逐步瓦解,农村社会加快转型,表现为:传统小农社会生活发生重大变化;农村居民老龄化群体比重迅速增加,老龄化社会提前到来;在城市及城市周围,非正规居住的农村流动人口大量积聚。这就导致了农村家庭、集体和个人储蓄、养老功能的减弱,家庭养老面临挑战,集体养老保障功能弱化,储蓄养老保障功能不足。为此,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化养老体系则成为解决农村居民养老问题的根本出路。

选题的科研现状及前沿水平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采取个人、单位和国家等多方出资筹集养老基金并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它是农村养老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未来社会化养老保障的核心和基础。由于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和其它多方面的原因,至今处于早期试点的发展体制阶段,没有取得重大突破,尚未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本文借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解决农村居民养老的一些做法,力图在我国农村解决农村居民养老方面做点探索。 参 阅 文 献 【1】唐钧《问题与障碍:中国走向全面小康的社会政策思考》宁波出版社 2003年 【2】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我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3】黄黎若莲《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与老年服务需求》《学习与实践》(武汉)2006.12 【4】刘子兰《养老金计划挤出效应研究评述》《经济学动态》2006.12【5】周德民《长株潭沛机构养老服务发展探析》《社会保障制度》2007.4【6】宋斌文张琳《东部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的实践与探索》《农业经济问题》2006.11 【7】卢海元《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条件分析》《经济学家》2005.5 【8】樊天霞、徐鼎亚《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制的困境与出路》《上海经济研究》2005.6 【9】许雄奇、赖景生《21世纪中国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构想》《农村经济》2005.4 【10】武深树、邓真惠《构建非均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制》《当代财经》2004.1 【11】姜木枝、张朝蓉《和谐社会背景下农村计生纯女户家庭养老保障问题》《社会保障制度》2008.4 【12】郑伟《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困境反思》《保险研究》2007.1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释 一、什么是新农保? 新农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基金筹集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计发办法,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所以称为新农保,是区别于原来的老农保而讲的。 二、基本原则 1、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保基本”就是要保障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今后随着国家的发展、财力的增强和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多,将逐步提高这个标准。 “广覆盖”就是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把尽可能多的农民吸纳到新农保制度保障中,通过建立具有普惠性质的基础养老金、实行缴费补贴等优惠政策,把农民吸引进来。 “有弹性”就是适合我县目前农村、农民的特点,按省文件要求县政府设定了五个不同的缴费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的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可持续”就是各级财政要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使新农保基金能够保值增值。 三、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计发办法,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四、基本框架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劳教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基金筹集 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我县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5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的经济能力在上述5个缴费档次中选择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应按年缴费,五个档次不允许突破,以后按省统一部署,结合农村居民人均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村集体、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可以对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给予补助或资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村民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确定。 3、政府补贴 (1)对按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每年给予30元缴费补贴。 (2)对农村重度残疾对象,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缴纳,本人负担19元,政府为其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农村重度残疾对象是指残疾等级为1、2级,并办理了第二代残疾证的人员。 (3)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有省、县按1∶1的比例分担。 五、个人账户有关问题的解释 1、什么是个人账户? 所谓个人账户,就是指国家为每位新农保参保人员建立的缴纳养老保险的终身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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