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业结构调整的原则、重点和措施

最新农业结构调整的原则、重点和措施
最新农业结构调整的原则、重点和措施

农业结构调整的原则、重点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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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结构调整的原则、重点和措施

1998年底,中央经过慎重分析,作出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判断。其主要标志,就是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随后,为了解决进入新阶段后持续出现的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中央进一步提出新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近几年来,各地根据中央的部署,积极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及时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在深度和广度上挖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潜力,不断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

农业结构调整的原则、重点和措施

(一)结构调整的原则

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必须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在实施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各地始终强调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运用市场手段配置生产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是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农业科研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大力推广应用优良新品种和先进实用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农产品科技含量。

三是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和保障农产品供给的关系,

特别是要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同时,继续大力开展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搞好林地、草地和水资源保护,防治水土流失。对不适宜耕作的耕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湖。

四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确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

五是尊重农民意愿。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切实尊重和依法保障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结合中国农业发展实际,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1.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优化农业内部产业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一是因地制宜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饲料饲草作物。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促进种植业的基本格局由以粮食为核心向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料饲草作物的“三元结构”转变。同时,大力发展蔬菜、水果、蚕桑、茶叶、花卉、中药材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园艺产品和水产品。二是大力发展养殖业,促进种养业全面发展。适应养殖业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形势,加快发展畜牧业和水产业,促进粮食转化,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改变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的状况。三是积极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和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制度,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在草原退化严重的地区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保护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比较脆弱、粮食生产条件差的地区,调减粮食种植面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加强对渔

业资源的保护,在黄海、东海、南海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在长江实施春季禁渔制度。

2.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为核心,大力调整品种和品质结构。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专用农产品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着力淘汰劣质品种,压缩大宗农产品品种,发展优质专用品种,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种植业方面,主要是扩大加工用粮、饲料粮比重,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稻谷、小麦、玉米、小杂粮、“双低”油菜生产,同时适应市场需求和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蔬菜、水果等高价值经济作物。畜牧业方面,主要是稳定发展生猪和禽蛋生产,加快发展牛羊肉和优质禽肉生产,突出发展奶类和羊毛生产,大力发展优质细羊毛生产。渔业方面,主要是加快发展水产养殖和远洋渔业,增加名特优新水产品比重,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着力提高水产品的附加值。在改善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的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

3.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为核心,优化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针对我国农业生产地区结构雷同的问题,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发挥区域农业发展优势,确立发展重点和支柱产业,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逐步打破“小而全”的生产布局,使主要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促进农业区域分工的形成。按照这一思路,东部沿海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高科技农业和高附加值农业,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产地;中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进一步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加强商品粮、加工专用粮和饲料粮生产基地建设,实现由一般粮食品种向优质专用品种转变,由单纯注重产量向提高效益转变。在稳定粮食总量的同时,实现由单一粮食生产向发展多种经营转变,

加快畜牧业和食品加工业发展,增强粮食转化增值能力,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效益。西部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在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的同时,加快畜牧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节水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4.以提高农业整体效益为核心,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新阶段产业链条的构建和完善在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业产业发展不再是简单的农产品生产,而是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等多个环节;农产品竞争不仅仅是产品层次的竞争,而是更多地取决于产业发展水平的高低;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既离不开生产这个环节,更需要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水平来实现。针对这一情况,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始终强调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培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的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通过发展“订单农业”、联合建设生产基地和加强企业服务农户组织建设等方式,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民的带动作用,使农业分享工业和商业利润,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培育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由初级加工为主向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为主转变,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转变,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加工企业和名牌产品。三是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在生产、服务、营销等环节的联合与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市场应对能力。四是加快乡镇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对乡镇企业的引导和扶持,促进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乡镇企业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带动作用。

5.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核心,逐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在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同时,合理利用农业资源,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收入来源渠道。重点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通过推进体制创新和技术进步,实现乡镇企业速度和效益同步增长,吸纳更多的农民就业;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条件;加快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吸引农民向小城镇转移。

(三)推进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为了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结构调整的指导。为了推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农业部于2003年制定了《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规划突出了三个理念:一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即“在最适宜的地方,生产最适宜的产品”。规划选择了11种资源优势明显、生产条件较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农产品,确定了这11类产品的优势生产区域,提出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二是坚持产业整体开发。以产品为纽带,推动产业发展,将生产、加工、流通有机地结合起来,围绕产品构建产业,通过产业提升效益。三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为了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各地坚持按照市场需求来组织生产。一方面大力优化品种和品质结构,另一方面着力提高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和加工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检验和

标准预防培训试题(附答案)最新版本

标准预防措施培训试题 科别:姓名: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近距离接触经空气传播或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哪种口罩?() A 纱布口罩 B 医用防护口罩 C外科口罩 D 一次性医用口罩 2、进行诊疗护理操作时,可能发生血液、分泌物喷溅时执行标准预防措施包括哪些防护用品的使用() A 口罩、帽子 B 口罩、帽子、手套 C 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面罩 D 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面罩、隔离衣 3、无菌操作中发现手套破裂应() A 用无菌纱布将破裂处包好 B 用胶布将破裂处粘好 C 立即更换 D 再加套一幅手套 4、标准预防强调:() A、主要是保护病人 B、主要是保护医务人员 C、保护抵抗力差的 D、保护病人和医务人员 5、标准预防的基本特点为() A、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B、强调双向预防,即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护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护人员传至病人。 C、根据传播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D、以上三点全包括。 二、填空题:(每题4分,共60分) 1、标准预防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______。 2、当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___;手套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菌群转移给病人的可能性;手套可以预防医务人员变成传播微生物时的______,即防止医务人员将从病人或环境中污染的病原在人群中传播。在两个病人之间一定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______。 3、诊疗护理操作中发现手套破损时,应及时______。戴无菌手套时,应防止手套______。如手部皮肤破损,应戴______。 4、_____、_____及____可以减少病人的体液、血液、分泌物等液体的传染性物质飞溅到医护人员的眼睛、口腔及鼻腔粘膜。 5、佩戴口罩的注意事项:1、佩戴口罩前后都必须______2、要让口罩紧贴____3、口罩有颜色的一面____4、系紧固定口罩的绳子,或把口罩的橡筋绕在耳朵上,使口罩紧贴面部5、口罩应完全覆盖__________ 6、把口罩上的金属片沿鼻梁两侧____,使口罩紧贴面部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什么是标准预防:

标准预防概念

3.4 标准预防 standard precaution 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7 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 7.1隔离原则 7. 1.1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医院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它途径的传播),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7.1.2 一种疾病可能有多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 7.1.3 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 7.1.4 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7.1.5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7.1.6 建筑布局符合第五章中相应的规定。 7.2 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接触经接触传播疾病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的患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7.2.1 患者的隔离 7.2.1.1 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 7.2.1.2 应减少转运,如需要转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表面的污染。 7.2.2 医务人员的防护 7.2.2.1 接触隔离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离开隔离病室前,接触污染 物品后应摘除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手上有伤口时应戴双层手套。 7.2.2.2 进入隔离病室,从事可能污染工作服的操作时,应穿隔离衣;离开病室前,脱下隔离衣,按要求 悬挂,每天更换清洗与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隔离衣,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接触甲类传染 病应按要求穿脱防护服,离开病室前,脱去防护服,防护服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7.3 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接触经空气传播的疾病,如肺结核、水痘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7.3.1 患者的隔离 7.3.1.1 无条件收治时,应尽快转送至有条件收治呼吸道传染病的医疗机构进行收治,并注意转运过程中医务人员的防护。 7.3.1.2 当患者病情容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定期更换,并限制其活动范围。 7.3.1.3 应严格空气消毒。 7.3.2医务人员的防护 7.3.2.1 应严格按照区域流程,在不同的区域,穿戴不同的防护用品,离开时按要求摘脱,并正确处理

标准预防措施(项)

标准预防措施1 1、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后可能污染时,脱手套后,要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洗手。 2、手套:当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手套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菌群转移给病人的可能性;手套可以预防医务人员变成传染微生物时的媒介,即防止医务人员将从病人或环境中污染的病原在人群中传播。在两个病人之间一定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标准预防措施2 3、面罩、护目镜和口罩:戴口罩及护目镜也可以减少病人的体液、血液、分泌物等液体的传染性物质飞溅到医护人员的眼睛、口腔及鼻腔粘膜。 4、隔离衣:穿隔离衣为防止被传染性的血液、分泌物、渗出物、飞溅的水和大量的传染性材料污染时才使用。脱去隔离衣后应立即洗手,以避免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标准预防措施3 5、可重复使用的设备:(1)可复用的医疗用品和医疗设备,在用于下一病人时根据需要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2)处理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仪器设备时,要防止工作人员皮肤和黏膜暴露,工作服的污染,以致将病

原微生物传播给病人和污染环境。(3)需重复使用的利器,应放在防刺的容器内,以便运输、处理和防止刺伤。(4)一次性使用的利器,如针头等放置在防刺、防渗漏的容器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标准预防措施4 6、物体表面、环境、衣物与餐饮具的消毒(1)对医院普通病房的环境、物体表面包括床栏、床边、床头桌、椅、门把手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定期清洁,遇污染时随时消毒。 (2)在处理和运输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衣物时,要防止医务人员皮肤暴露、污染工作服和环境。(3)可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清洗、消毒后再使用,对隔离病人尽可能使用一次性餐饮具。(4)复用的衣服置于专用袋中,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清洗、消毒,并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标准预防措施5 7、急救场所可能出现需要复苏时,用简易呼吸囊(复苏袋)或其他通气装置以代替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8、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接触隔离1 接触传播指通过接触而传播的疾病,接触传播是医院感染主要而常见的传播途径,一般包括直接传播和间接传播。对确诊或可疑感染了接触传播病原微生物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等

浅析技术侦查制度的不足及完善建议.doc

浅析技术侦查制度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在我国技术侦查这个专业术语最早出现在198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检察院对重大经济案件使用技术侦查手段有关问题的答复》之中,但规定也没有特别细致,只是规定了重大经济案可以使用技术侦查,至于如何使用技术侦查、具体经过什么样的程序、由哪个部门批准都没有做出规定。之后几年,伴随着中国的发展,各类案件也层出不穷,1993年《国家安全法》中第10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同时,在之后的《警察法》中也对该项制度做出了相应规定。然而,各类案件的破获难度不断增加、犯罪的手段越来越偏技术化、加之公民的法治意识以及自身的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出现的问题也明显增多,特别是针对该制度的合法性的争论以及该制度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在这种情况下,技术侦查制度通过立法规范技术侦查手段,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刑事诉讼法在2012年做出了修改,特别引人瞩目的是添加了技术侦查这一节,对技术侦查制度的适用程序、适用期限、适用对象以及适用范围都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一、我国技术侦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技术侦查制度适用案件范围的规定太过宽泛 新修订的刑诉法对技术侦查适用的案件范围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但有些条文对技术侦查制度规定的不够具体;同时有些罪名在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时间上也有不妥之处。尤其是类似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适用技术侦查措施规定为

立案后,会影响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因为这些案件需要在立案之前就要对其进行技术侦查,以减小这些案件对社会的危害性。 (二)技术侦查制度监督惩罚机制不够完善 制度的实施与运用只有在阳光下才能够发挥其作用。然而,此次新修订的刑诉法虽然较之以往有较大进步,但关于技术侦查制度的监督并没有进行规定,这会使公民对该规定的合法落实产生质疑。同时,由于该规定对惩罚机制也没有做出任何规定,这会造成权力任意扩张、控权流于形式、。甚至会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三)缺乏专业人员及设施 技术侦查制度因为其特有的技术性特点而受到关注,该制度的运用实施不但对操作者的技术要求高,同时对于侦查设施的要求也比较严格。然而,技术侦查措施在2012年刑诉法修改之前,技术侦查措施并没有被广泛的使用,所以在有了新规定之后,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以及设施。因为该项制度在之前虽然有所运用,但数量却屈指可数,使得我国司法机关缺少对技术侦查制度的了解与重视,更别提花费大量的财力和人力去建设高端的硬件设施和培着技术侦查所需要的技术性人才了。 二、完善技术侦查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技术侦查制度适用案件的范围 由于目前我国在该制度的案件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规定模糊、部分条文规定不周全等问题,需要在以后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法律规定中进行完善,重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对条文规定应更为细致。此次新刑诉法对技术侦查制度

2020年标准预防概念

作者:非成败 作品编号:92032155GZ5702241547853215475102 时间:2020.12.13 3.4 标准预防 standard precaution 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7 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 7.1隔离原则 7. 1.1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医院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它途径的传播),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7.1.2 一种疾病可能有多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 7.1.3 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 7.1.4 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7.1.5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7.1.6 建筑布局符合第五章中相应的规定。 7.2 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接触经接触传播疾病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的患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7.2.1 患者的隔离 7.2.1.1 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 7.2.1.2 应减少转运,如需要转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表面的污染。 7.2.2 医务人员的防护 7.2.2.1 接触隔离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离开隔离病室前,接触污染 物品后应摘除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手上有伤口时应戴双层手套。 7.2.2.2 进入隔离病室,从事可能污染工作服的操作时,应穿隔离衣;离开病室前,脱下隔离衣,按要求 悬挂,每天更换清洗与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隔离衣,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接触甲类传染 病应按要求穿脱防护服,离开病室前,脱去防护服,防护服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7.3 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接触经空气传播的疾病,如肺结核、水痘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7.3.1 患者的隔离

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护理措施

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护理措施 医院感染定义 (一)医院感染: 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 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医院感染传播三要素 1、传染源 2、传播途径 3、易感人群 医院感染主要传播途径 1、接触传播 2、直接接触 3、间接接触 4、飞沫传播

5、空气传播 6、水、食物、生物媒介物传播 7、医源性传播(药物、血液) 8、垂直传播 医务人员的职业危险 1、工作环境特殊(病原微生物集中) 2、工作对象(易感者) 3、遭受职业伤害的机会和频率高:传染性疾病、医疗器械、化学物质、放射物质 4、自我防护意识淡薄 5、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与制度 6、经血液传播的感染性疾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等。 7、所有医务人员均存在感染性疾病传播的潜在危险 8、所在诊疗过程均具有潜在危险性,其中以锐器误伤最为常见 应该关注的几个问题 1、传统的传染病死灰复燃 2、新发传染病的不断出现 3、无菌操作技术的问题 4、环境条件的问题 标准预防概念(standardprcaution)

针对所有病人的预防性措施,认定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具有潜在感染而采取的标准水平消毒、隔离等预防措施。 同时,还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空气、飞沫、接触隔离措施。 标准预防概念的提出 “标准预防”(standardprecautions,SP)是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1995年提出的,于1996年在全美实施。 我国1999年引人并在2000年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中明确规定“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患者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新旧感染控制观念的差别

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措施作出规定。 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第一百四十九条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一百五十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

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一百五十一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第一百五十二条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标准预防的防护措施

标准预防的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接诊患者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一般防护:适用于普通门(急)诊、普通病房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 (3)认真执行手卫生。 2.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手卫生。 (5)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甲型H1N1流感留观室、甲型H1N1流感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与接触隔离。 (3)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4)进入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穿戴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①清洁区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衣裤→换工作鞋后→进入潜在污染区。手部皮肤破损的戴乳胶手套。 ②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穿隔离衣或防护服→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手套→穿鞋套→进入污染区。 脱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①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潜在污染区前:摘手套、消毒双手→摘护目镜/防护面罩→脱隔离衣或防护服→脱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或手消毒。用后物品分别放置于专用污物容器内。

医院标准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皮肤和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标准预防的三个概念: 1、隔离对象: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要采取隔离措施。 2、防护: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隔离措施: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措施: 1、洗手和手消毒: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后,不论是否戴手套,都应认真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洗手是预防感染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医务人员必须采用正确的洗手方法。 2、手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戴手套可以杜绝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细菌转移给病人的可能性,同时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成为传染微生物的媒介,即防止医务人员将病人或环境中污染的病源在人群中传播。在两个病人之间操作时一定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摘除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1

3、面罩、护目镜和口罩:操作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等物质喷溅时必须戴眼罩、口罩,以防止污染工作人员的头部,眼睛、口腔及粘膜。戴口罩还可以阻断气溶胶传播。 4、隔离衣:在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喷溅或污染工作服应穿隔离衣。一旦受到污染应尽快更换。脱去隔离衣后应立即洗手,以免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5、可重复使用的设备:被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做好清洁处理,以防止其暴露及污染其他病人、医务人员,探视者及物品,防止病原微生物在其他病人,医务人员,探视者与环境间的传播。重复使用的仪器设备在用于别的病人前应进行清洁和适当的消毒灭菌。 6、环境控制:医院应有适当的日常清洁标准和卫生处理程序,在彻底清洁基础上,适当的消毒床单位,设备和环境的表面(床栏杆,床旁设备,轮椅,洗脸池,门把手等),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制度和程序的落实。 7、被服:污染的床单等布制品要及时处理:触摸,传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时,应避免扰动,以防微生物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8、正确处理锐器:锐利的器具和针头等锐器要小心处理,以防刺伤,禁止回套针帽的动作,当必须重新套上时应用器具不用手。针头不应用手从注射器上取下,折弯,破坏或进行其它操作。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刀片和其他锐器应直接放入防水耐刺的容器内。2

标准预防措施(5项)

标准预防措施(5项) 标准预防措施1 1、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后可能污染时,脱手套后,要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洗手。 2、手套:当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手套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菌群转移给病人的可能性;手套可以预防医务人员变成传染微生物时的媒介,即防止医务人员将从病人或环境中污染的病原在人群中传播。在两个病人之间一定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标准预防措施2 3、面罩、护目镜和口罩:戴口罩及护目镜也可以减少病人的体液、血液、分泌物等液体的传染性物质飞溅到医护人员的眼睛、口腔及鼻腔粘膜。 4、隔离衣:穿隔离衣 为防止被传染性的血液、分泌物、渗出物、飞溅的水和大量的传染性材料污染时才使用。脱去隔离衣后应立即洗手,以避免污染其他

病人和环境。 标准预防措施3 5、可重复使用的设备:(1)可复用的医疗用品和医 疗设备,在用于下一病人时根据需要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2)处理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仪器设备时,要防止工作人员皮肤和黏膜暴露,工作服的污染,以致将病

原微生物传播给病人和污染环境。(3)需重复使用的利器,应放在防刺的容器内,以便运输、处理和防止刺伤。(4)一次性使用的利器,如针头等放置在防刺、防渗漏的容器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标准预防措施4 6、物体表面、环境、衣物与餐饮具的消毒(1)对医院普通病房的环境、物体表面包括床栏、床边、床头桌、椅、门把手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定期清洁,遇污染时随时消毒。(2)在处理和运输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衣物时,要防止医务人员皮肤暴露、污染工作服和环境。(3)可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清洗、消毒后再使用,对隔离病人尽可能使用一次性餐饮具。⑷复用的衣服置于专用袋中,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清洗、消毒,并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标准预防措施5 7、急救场所可能出现需要复苏时,用简易呼吸囊(复苏袋)或其他通气装置以代替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8、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接触隔离1接触传播指通过接触而传播的疾病,接触传播是医院感染主要而常见的传播途径,一般包括直接传播和间接传播。对确诊或可疑感染了

技术侦察3

技术侦查:立法授权与司法控制并举 https://www.360docs.net/doc/829749140.html, 2006年11月24日00:53 正义网-检察日报□一般而言,案件性质的严重程度是技术侦查措施适用范围的基本标准。 □技术侦查措施的具体选用应有两个标准:措施必要和合理怀疑。 □在有效的实体限制和程序控制之下,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所获得的证据应当允许作为证据使用。 □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查监督应以技术侦查的主体、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为主要审查内容,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后进行审查。 现代刑事诉讼法致力于寻求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两大价值目标的统一,我国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制度由于缺乏法律对技术侦查措施的具体规定,使得许多技术侦查措施游离于法律范围之外,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极易导致侦查机关滥用职权,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从而有悖于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必须以寻求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两大价值目标为指导,对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进行重构,尽量做到立法授权与司法控制并举,力求构建一个规范的技术侦查措施体系。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技术侦查措施法定化 综观各国立法,对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即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立专门章节就技术侦查措施的条件程序作出专门规定。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即由刑事诉讼法就技术侦查措施作出一般、授权性规定。而由立法机关通过制定单行法的形式就技术侦查措施条件程序作出详细规定。笔者认为,在具体立法模式上可以借鉴德国的模式,在刑事诉讼法中用专门章节对技术侦查措施作出详细规定。采取这种做法的原因在于:首先,我国的多年立法经验和惯例都是将刑事诉讼程序统一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典中,采取德国模式符合我国立法惯例。其次,我国刑事诉讼法自1997年修改至今已将近10年,刑事诉讼法进

标准预防原则

标准预防原则及措施 主讲人:杨楠3月日 (一)标准预防的原则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完整的皮肤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二)标准预防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洗手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①摘除手套后; ②接触两病人之间;③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病人时。 2、手套医务人员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的非完 整性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同一病人需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口罩/眼罩/隔离衣在所进行的操作有可能产生血液或其它体液喷溅时应戴 眼罩、口罩、穿防护衣,以防医务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4、适当处理污染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以防止其暴露及 污染其它病人、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在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清洁和适当的消毒灭菌。 5、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清洁环境表面(包括病人床及床旁仪器的 消毒时),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6、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黏膜、污染衣物及微生物的传 播。

7、锐利仪器和针头应小心处置,以防刺伤;操作时针头套不必重新套上,当必 须重新套上时应用仪器而不用手。针头不应用手从注射器上取下、折弯、破坏或进行其它操作。一次性应用的注射器、针头、刀片和其它锐利物品应置于适当的防水耐刺的容器内,该容器尽可能的被置在工作处。需要复使用的尖锐器械也应置于防水耐刺的容器内以便运输至再处理部门。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标准防护的主要内容

标准防护的主要内容 1 标准预防的三个基本概念 1)隔离对象:将所有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 2 )防护: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 3 )隔离措施:根据传播途径建立接触、空气、飞沫隔离措施。其重点是洗手和洗手的时机。标准预防措施: 1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后可能污染时,脱手套后,要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洗手。 2 手套:当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手套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菌群转移给病人的可能性;手套可以预防医务人员变成传染微生物时的媒介,即防止医务人员将从病人或环境中污染的病原在人群中传播。在两个病人之间一定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3 面罩、护目镜和口罩:戴口罩及护目镜也可以减少病人的体液、血液、分泌物等液体的传染性物质飞溅到医护人员的眼睛、口腔及鼻腔粘膜。 4 隔离衣:穿隔离衣为防止被传染性的血液、分泌物、渗出物、飞溅的水和大量的传染性材料污染时才使用。脱去隔离衣后应立即洗手,以避免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5 可重复使用的设备:用过的可重复使用的设备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为防止皮肤黏膜暴露危险和污染衣服或将微生物在病人和环境中传播,应确保在下一个病人使用之前清洁干净和适当地消毒灭菌,一次性使用的部件应弃之。 6 环境控制:保证医院有适当的日常清洁标准和卫生处理程序,在彻底清洁的基础上,适当地消毒床单、设备和环境的表面(床栏杆、床单位设备、轮椅、洗脸池、门把手)等,并保证该程序的落实。 7 被服: 触摸、传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时,在某种意义上为防止皮肤黏膜暴露和污染衣服,应避免扰动,以防微生物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是标准预防保护医护人员重要措施,其包括以下内容。 (1)若要人为去除针头时,应借助其他器械设备,避免双手直接接触针头,并有准备、有计划地保护针套或去除针头。 (2)用后的针头及尖锐物品应弃于耐刺之硬壳防水容器内,且该容器应放在方便使用的地方。 (3)在需要使用口对口呼吸的区域内应备有可代替口对口复苏的设备(简易呼吸器),并应将复苏的设备装袋清洁备用。 8.隔离室(病人的安置)。将可能污染环境的病人安置在专用的房间有助于维持适当的卫生或环境的控制,但是专用房间无效时,应与感染控制专业人员协商病人的安置地方或做出其他的选择。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由于标准预防不能预防经由空气、飞沫途径传播的疾病,因此,对一些临床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或综合症或有流行病学意义的耐药菌感染在待诊或确诊后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空气、飞沫、接触预防隔离措施。百利天下<专业的留学机构> 广告百利天下留学顾问一对一专业解析出国留学条件,留学步骤,留学费用. 查看详情> 加拿大留学留学,留学咨询,留学信息,专业留学办理广告加拿大留学留学,资深留学顾问多对一全程指导申请,量身制定留学方案.一站式服务. 查看详情> 1 )空气隔离 空气传播是指病原微生物经由悬浮在空气中的微粒(粒径小于5um)—气溶胶来传播

标准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措施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标准预防措施 一、个人防护措施 1.洗手:洗手是预防感染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我国卫生部规范中要求:要有洗手设备和正确的六步洗手法,医疗护理活动前后等情况下应认真地洗净双手。 2.手套:当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手套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菌群转移给病人;可以预防医务人员变成传染微生物的媒介,即防止医务人员将从病人或环境中污染的病原在人群中传播。在两个病人之间操作一定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3.面罩、护目镜和口罩:戴口罩及护目镜也可以减少病人的体液、血液、分泌物等液体的传染性物质飞溅到医护人员眼睛、口腔及鼻腔黏膜。 4.隔离衣:穿隔离衣为防止被传染性的血液、分泌物、渗出物、飞溅的水和大量的传染性材料污染时才使用。脱去隔离衣后应立即洗手,以避免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二、可重复使用的设备 用过的可重复使用的设备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为防止皮肤黏膜暴露危险和污染衣服或将微生物在病人和环境中传播,应确保在下一个病人使用之前清洁干净和适当地消毒灭菌,一次性使用的部件应按医用废弃物处理。 三、环境控制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在彻底清洁基础上,对床单位、设备和环境的表面(床栏杆、床头柜、床旁设备、轮椅、洗脸池、门把手)等定期清洁或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清洁或消毒,并确保该程序的落实。 四、被服 触摸、传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时,在某种意义上为防止皮肤黏膜暴露和污染衣服,应避免清点抖动操作,以防微生物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侦查中的技术侦查调研

侦查中的技术侦查调研 文章标题:职务犯罪侦查中的技术侦查调研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向科技要战斗力,将科技手段运用于职 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是现代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与发展在刑事诉讼领域的反映,也是刑事诉讼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价值目标的客观需要。大力提高检察中的科技含量,依靠检察科技进步和提高好检察干警素质,是今后检察的重要发展方向。 当前,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体制转型中的新情况, 新事物不断涌现,职务犯罪日趋智能化、技术化,罪犯作案隐蔽、串供、毁证、伪造假证、转移赃物等反侦查活动普遍,取证难度较大;同时, * 的 * 性和对抗司法的心理增强,尤其是新刑事诉讼法对反贪侦控能力的程序性控制和高检院的一系列规范性规定,更使的传统的侦查模式陷入了窘境。我国有学者预言:21世纪的司法证明将是 以“物证”为主要载体的科学证明。在新的执法环境下,职务犯罪的侦查要有所突破,就必须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丰富侦查方法,提高侦查能力,而要提高侦查能力,必须要求侦查手段科技化,运用包括技术侦查等手段在内的科技手段。笔者在这里主要对技术侦查做一阐述。 一、技术侦查的概念与发展

所谓技术侦查措施,指的就是侦查机关运用技术装备调查罪犯和案件证据的一种秘密侦查措施,包括电子窃听、秘密录象、秘密拍照、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递个人情况数据以及用机器设备对比数据等手段。技术侦查是在被追诉者及一般公众均不知晓情况下进行的,因而能避免 * 的反侦查措施,所获取的证据也通常比较真实可靠。 技术侦查手段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 * 的增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国家的犯罪出现了组织化、技术化、隐蔽化的特点,这既给侦查造成了极大困难,又迫使侦查机关努力寻求侦查方式的变更和突破。首先在西方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手段日益向技术化、高隐蔽性方面发展,新的社会形势提出了对这些新型犯罪最适合法律与司法工具问题,于是技术侦查措施产生并日益成为打击犯罪的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 在西方国家,一般对技术侦查的范围做了明确的界定,指定了侦查机关使用的程序和规则。如美国国会1968年通过《综合犯罪控制与街道安全法》,对于运用电子的、机械的及其他手段监听任何电子通讯或口头会话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明确赋予侦查机关广泛的监听权力;美国多数州法院承认心理测试结果的间接证据作用,已经有36个州承认心理测试结论;德国刑事诉讼法第8章规定“押、监视电话通讯、扫描侦查、使用技术手段、派遣秘

标准预防原则

标准预防原则 概念 是指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是将普遍预防和体内物质隔离的许多特点进行综合,认定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根据传播途径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空气隔离,是预防医院感染成功而有效的措施 1 隔离对象:将所有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 2 防护: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 3 隔离措施:根据传播途径建立接触、空气、飞沫隔离措施。其重点是洗手和洗手的时机。标准预防措施 1、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后可能污染时,脱手套后,要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洗手。 2、手套:当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手套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菌群转移给病人的可能性;手套可以预防医务人员变成传染微生物时的媒介,即防止医务人员将从病人或环境中污染的病原在人群中传播。在两个病人之间一定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3、面罩、护目镜和口罩:戴口罩及护目镜也可以减少病人的体

液、血液、分泌物等液体的传染性物质飞溅到医护人员的眼睛、口腔及鼻腔粘膜。 4、隔离衣:穿隔离衣为防止被传染性的血液、分泌物、渗出物、飞溅的水和大量的传染性材料污染时才使用。脱去隔离衣后应立即洗手,以避免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5、可重复使用的设备:(1)可复用的医疗用品和医疗设备,在用于下一病人时根据需要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2)处理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仪器设备时,要防止工作人员皮肤和黏膜暴露,工作服的污染,以致将病原微生物传播给病人和污染环境。 (3)需重复使用的利器,应放在防刺的容器内,以便运输、处理和防止刺伤。 (4)一次性使用的利器,如针头等放臵在防刺、防渗漏的容器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6、物体表面、环境、衣物与餐饮具的消毒 (1)对医院普通病房的环境、物体表面包括床栏、床边、床头桌、椅、门把手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定期清洁,遇污染时随时消毒。 (2)在处理和运输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衣物时,要防止医务人员皮肤暴露、污染工作服和环境。 (3)可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清洗、消毒后再使用,对隔离病人尽可能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复用的衣服臵于专用袋中,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清洗、消毒,并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7、急救场所可能出现需要复苏时,用简易呼吸囊(复苏袋)或其他通气装臵以代替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 8、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

标准预防概念

标准预防 standard precaution 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7 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 隔离原则 7. 1.1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医院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它途径的传播),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7.1.2 一种疾病可能有多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 7.1.3 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 7.1.4 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7.1.5 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7.1.6 建筑布局符合第五章中相应的规定。 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接触经接触传播疾病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的患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7.2.1 患者的隔离 7.2.1.1 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 7.2.1.2 应减少转运,如需要转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表面的污染。 7.2.2 医务人员的防护 7.2.2.1 接触隔离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离开隔离病室前,接触污染

物品后应摘除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手上有伤口时应戴双层手套。 7.2.2.2 进入隔离病室,从事可能污染工作服的操作时,应穿隔离衣;离开病室前,脱下隔离衣,按要求 悬挂,每天更换清洗与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隔离衣,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接触甲类传染 病应按要求穿脱防护服,离开病室前,脱去防护服,防护服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接触经空气传播的疾病,如肺结核、水痘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7.3.1 患者的隔离 7.3.1.1 无条件收治时,应尽快转送至有条件收治呼吸道传染病的医疗机构进行收治,并注意转运过程中医务人员的防护。 7.3.1.2 当患者病情容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定期更换,并限制其活动范围。 7.3.1.3 应严格空气消毒。 7.3.2医务人员的防护 7.3.2.1 应严格按照区域流程,在不同的区域,穿戴不同的防护用品,离开时按要求摘脱,并正确处理 使用后物品。具体流程与操作见 7.9.2.3。 7.3.2.2 进入确诊或可疑传染病患者房间时,应戴帽子、医用防护口罩;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防护服,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 7.3.2.3 防护用品使用的具体要求,应遵循第6章的规定。 飞沫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接触经飞沫传播的疾病,如百日咳、白喉、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飞沫传播的隔离预防。 7.4.1 患者的隔离 7.4.1.1 遵循的要求对患者进行隔离与预防。 7.4.1.2 应减少转运,当需要转运时,医务人员应注意防护。 7.4.1.3 患者病情容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并定期更换。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

西方国家刑事侦查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研究(一)

西方国家刑事侦查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研究(一) “关键词”正当程序侦查机关技术侦查 一、技术侦查的概念 技术侦查手段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随着20世纪60年代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犯罪现象也日益复杂起来,在传统的犯罪方式之外,出现了各种新的犯罪方式。白领阶层犯罪增长,把犯罪行为带入许多新的、从前有免疫力的领域,而且其犯罪手段技术化程度高、隐秘性强;同时,有组织犯罪也在新的形势下得到发展。“有组织犯罪早对社会肌体的大破坏,它几乎对个人、集体和机构等社会组成单元都产生影响,但它同时也是无视法律的一种狡猾形式,它毒辣地利用公民的权利和宪法的保障来减少被侦破的危险,尽最大可能逍遥于法外”。1]总之,新的犯罪方式日益向组织化、技术化、隐秘化发展,给侦查机关的侦查带来重重困难,严重影响到了侦查的效果,同时也就“提出了对这些新型犯罪最适合的法律与司法工具问题。”2]为应付犯罪形势的新变化,首先是在西方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手段开始日益向技术化、高隐秘性方向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运用,许多现代科学技术成果被用于侦查之中,如窃听视听装置与技术、红外线望远镜以及电子计算机技术等,这就使得侦查机关的侦查手段丰富起来,技术侦查措施由此产生并日益成为打击犯罪的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所谓技术侦查措施,指的是侦查机关运用技术装备调查作案人和案件证据的一种秘密侦查措施,包括电子监听(俗称窃听)、秘密录像、秘密拍照、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送个人情况数据以及用机器设备对比数据等手段。技术侦查措施是侦查机关为对付技术化、高隐秘性的犯罪而发展起来的,其特点在于不经当事人知晓而运用技术装备秘密调查、秘密取证,因而是典型的秘密侦查措施,《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称之为“不经当事人知晓的措施”。但是,技术侦查措施又不能等同于秘密侦查措施,因为秘密侦查措施除了技术侦查手段之外,还包括邮检、情报员(即线人)、诱捕等侦查措施。秘密侦查措施的概念在外延上广于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因其高隐秘性而难免与公民个人的隐私权相冲突。隐私的概念和理论是由美国学者布兰戴斯和沃伦于1890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论隐私权》一文中提出:“紧张而又复杂的社会生活曾经推动过人类文明,但经过文明熏陶的人们,对于公开化变得更为敏感,因而隐私对人们来说变得更为重要。”3]代表社会公益的技术侦查措施与代表个人私益的公民隐私权之间便存在着“善与善的价值冲突”而只能进行价值选择。各国均认为,在对上述“善与善的冲突”进行价值衡量时,应作有利于具有高度公益性质一方的判断,即为了维护法律和秩序,国家侦查机关得在一定条件下限制公民隐私权;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技术侦查是正当的,在这种情况下,对公民隐私权的限制应被视为一种必要的成本或代价。 二、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定程序 英美法系国家从近代以来,大力倡导“正当程序”(Dueproess)观念,认为政府在处理有关人民生命、自由和财产问题时,必须遵守正当、合理的法律程序。由于电子监听等技术侦查措施的采用往往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因而其采用受到更为严格的程序控制。大陆法系各国在传统上虽无“正当程序”观念,在侦查的模式上也采用强化侦查机关职权,有利于打击犯罪的职权式侦查模式而与英美法系的对抗式侦查模式有别,但在技术侦查措施的程序设计上却与英美法系各国有诸多共同之处。其根本指导思想均是:技术侦查措施以侵犯公民隐私权为代价,其采用应受严格的程序控制。总体地看,两大法系为技术侦查措施设计了以下共同的程序原则。 1、重罪原则。技术侦查措施只能针对特定犯罪类型而采用。美国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和街道安全条例》规定,电子监控只能针对相对来说比较严重的犯罪侦查。《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lOO条规定,“在重罪或轻罪案件中,如果可能判处的刑罚为2年或2年以上监禁,预审法官为了侦查的必需,可以决定截留、登记和抄录邮电通讯。”《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98条a第1款规定,“有足够的事实依据表明:1.在麻醉物品、武器非法交易领域内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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