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申请延期报税一般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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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申请延期报税一般两种情况

香港公司申请延期报税一般有两种情况,这取决于公司的的决算时间。

1、如果您公司的决算时间是到3月31日,那么最长可申请延期到同年的11月15日,核数师报告必须在15日之前提交到香港税务局;

2、如果你注册香港公司的决算时间是到12月31日,那么最长可申请延期到次年的8月15日,核数师报告务必在8月15日之前递交到香港税务局。

香港公司具体的决算时间和延期时间,可以根据公司注册时间和上一次报税时间来决定。

香港公司成立18个月后,会收到税务局寄出的税表,这是公司第一次报税,期间有3个月的时间处理,如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那么就需要提前通知委托代理注册公司申请延期,以免产生罚款;

如果香港公司是第二次以上报税(含第二次),那么公司在收到税表后,只有一个月的处理时间,很多公司都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处理完成,并递交核数师报告,所以,建议在收到税表后马上委托代理注册香港公司为香港公司申请延期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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