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防突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防突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防突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防突预测及效果检验的目的是对防突措施孔准确科学的检验,为工作面施工提供安全可靠依据,科学指导安全生产。

一、新开采的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科和施工单位必须把相关技术管理资料送报防突(通风)科,由防突(通风)科依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艺流程安排防突预测、预报、实施消突措施、消突措施检验。(附:防突措施工艺流程图)

图1 综合防突措施工艺流程图 二、防突队和采掘队每班必须向防突(通风)科汇报每个工作面防突工作情况(钻孔进尺、工作面进度、煤厚及瓦斯浓度),否则每缺一次罚施区域预测

有危

突出煤层

突出威胁区 安全防护措施

推进30~100m 工作面预测 突出危险区

无突出危险

安全防护措施 采掘工作 有突出危险

防突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 采掘工作 突出威胁面 突出危险面 安全防护措施

非突区 验证性预测 效果检验 有效 无效 无

工单位200元。

三、施工单位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预测(效检)时,必须在施工地点准备好钻具,并在本班班前会前,通知调度室和防突(通风)科,以便防突(通风)科根据情况安排预测(效检)。预测(效验)钻孔由施工单位负责按防突(通风)科技术员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防突(通风)科负责收集测量数据资料,双方要互相配合、亲密合作。

四、施工单位在没有施工完措施孔,而急于通知效检,让效检人员在其工作面等待4小时以上,影响其它工作面效检的,一次罚值班队长200元。

五、施工单位施工措施钻孔完成,钻孔抽放、释放达到预计的时间后,由调度室通知防突(通风)科,防突(通风)科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进行预测(效检),无特殊情况影响下两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否则对预测(效检)人员罚款50元。

六、预测(效检)人员在预测(效检)前必须查看施工措施孔记录及签字情况,并询问当班措施孔施工情况。并对措施孔进行抽检,拉尺实测循环进尺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行效检。如出现超掘或措施孔深度、角度、方位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措施孔施工记录、防突牌板未签字或一人代签的必须向防突(通风)科汇报,并按事故追查责任。

七、施工单位“措施孔施工记录”本用完后必须交到防突(通风)科,由防突(通风)科存档,并发给施工单位新的“措施孔施工记录”。否则漏记一次罚施工队长200元。

八、在预测(效检)过程中效检人员必须按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论预测(效检)指标有多大,每一循环必须把预测(效检)孔全部施工、测试完毕,否则少一个孔或少一项指标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九、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防突(通风)科,并把预测结论填写在防突牌版上,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100元。

十、预测(效检)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采煤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

性预测(效检)报告单”,并及时让防突科科长签署建议、由矿总工签署意见、由矿长做最终决定并送达有关单位,否则影响施工队工作的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

十一、超过防突作业循环规定进尺或不经过效果检验,盲目掘进的,施工单位跟班队长就地免职,对该单位队长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监管人员给予开除处罚。并对该单位给予5000元罚款。

十二、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队跟班队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及打钻情况,防突(通风)科设计掘进面措施孔报后,按设计施工安全措施进行补钻,进行抽放或释放,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施工队长罚款500元。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时,防突(通风)科工作人员有权停止该工作面的一切活动。

十三、预测(效检)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措施孔、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不进行预测(效检),对跟班施工钻孔的队长、班组长各罚款500元,并及时向防突(通风)科、调度室汇报,掘进队必须按措施孔设计、施工安全措施必须重新施工钻孔,待钻孔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效检。

十四、在打完一个循环设计的钻孔后,如果效检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待措施孔释放8小时后再进行效检。

十五、预测指标超标,施工队不补孔而进行掘进施工的,对施工队罚款5000元,队长、书记值班队长各罚款200元,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500元,并按事故进行追查。

十六、对于防突设施损坏,防突标志丢失或损坏的给予施工单位2000元罚款。防突管理牌版丢失或损坏给予施工单位1000元罚款;防突措施牌板损坏或丢失给予施工单位2000元罚款;压风自救说明牌和突出警示牌损坏或丢失给予施工单位分别500元罚款;压风自救系统损坏或丢失一套罚施工单位500元;一处漏气罚200元。

十七、当掘进工作面完成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把防突设施(防突牌板、标识、各种防突标牌)带上井交到防突(通风)科,

压风自救系统移交其它施工单位或回收升井,否则按损坏丢失处理。

十八、防突预测(效检)报表每旬由公司通风部进行抽查一次,每月由各矿报通风部一份当月防突计划和上月防突总结及上个月全部预测(效检)报表。每查出一份预测(效检)报表有误,罚报表所有签第批人100元,情节严重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月计划和月总结必须在每个月5号前报送到通风部,否则每少一份罚防突科200元。

十九、通风部负责对各生产矿井进行防突工作抽查,对查出问题下通风安全指令或按五定表进行隐患整改。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的每条罚款200元。

切眼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

盘县柏果镇麦地煤矿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 效果检验报告 麦地煤矿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盘县柏果镇麦地煤矿 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 效果检验报告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参加检验人员: 通风工区: 技术科: 地测科: 安检科: 采掘副总: 通风副总: 安全副总: 总工程师:

目录 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 (3) 一、检验依据 (3) 二、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概况 (3) 1、工作面位置、标高及周围开采情况 (3) 2、地质构造情况 (4) 3、煤层特征情况及顶底板岩性 (4) 4、掘进工作面参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工作面开采参数及临近煤层开采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工作面与地表关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2、保护层开采及煤柱留设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煤层原始瓦斯含量、瓦斯压力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10101切眼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实施情况 (4) 1、开采保护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区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8) 1、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8) 2、开采保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检验综合指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9) 4、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论 (10) 5、区域防突措施效果验证要求 (10)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834-39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每年初由防治水办公室根据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采掘过程中存在的水灾隐患,编制年度水情水害分析预报和年度防治水计划,于元月上旬报公司;每月5日前及每季度末编制月度、季度水情水害分析预报并下发各生产单位及相关科室领导。同时,对于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巷道可能出现的矿井水害随时预测预报。 1、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地质条件较清楚时,根据生产施工进度,在过断层、构造带50m前下发地质预测预报。 2、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地质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或与已掌握的地质资料出现偏差、不符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立即补发地质预测预报。 3、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存在岩溶陷落柱、

地质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配合主副井安全生产,预测采掘工程前方的地质问题,提前采取措施,以确保井筒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配备专职地质人员,主副井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均由地质技术员负责编制,编制前地质人员要认真分析研究所施工矿井勘探资料及井巷揭露资料,掌握其特点和变化规律,做到内容准确、重点突出,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分为月报、季报、年报和临时性预报,内容要涉及在预报周期内预计采掘范围、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构造、煤层及顶底板情况,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预测、工作面存在何种隐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调查情况等四个方面。 3、在提交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地质技术员要紧跟采掘工程的进度,不断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为矿井施工提供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4、如掘进工作面前方存在断层、薄基岩、小窑采空区、火烧区或煤层底板承受奥灰水压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施工单位先探后掘。 5、工作面存在强富水区、导水断层或有采空区存在积水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提前疏放水或加强支护,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突水、瓦斯突出等事故,将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6、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应对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夹矸、断层、薄基岩等地质条件和采掘工作面对应的地表地物等情况均有详细描述。 7、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完成后首先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报处总工审批,审批签字后最后下发各使用。 8、地质技术员要全面收集所在矿井勘探以来各阶段的地质报告,并按规程要求建立各种基础台帐,同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观测各类已揭露的地质资料,并将观测的地质资料及时整理并上图。 9、地质技术员要及时与矿方技术部门沟通,了解矿井生产接续及变化情况,分析采掘范围内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10、及时对上次预报做出验证总结,分析预报效果,进一步掌握地质变化规律,提高预报质量。 11、定期举行地质业务方面的培训和技术比武活动,聘请矿方地质专家来讲课,指导工作。 12、地质技术员要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理论,与技术负责人共同分析、研究奥灰水等水患问题,进一步提高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准确性,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防治水工作预测预报制度 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为进一步应对水灾防治,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特制订下列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一、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地面气象、降水量与河流水文资料,查明洪水泛滥对矿区、工业广场的影响程度。 2.通过探水钻孔及勘探资料,查明矿井水的来源。 3.观测井下各涌水点涌水量的均衡性,并绘制图表。 4.做好各分层的透水、含水性及断层产状的含水性地质工作。 5.对本矿含水层与隔水层、积水区数量、位置、厚度岩性,准备无误及时填绘到图纸上。 6.向下井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井下作业场所存在的水害危险因素,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相关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掌握本矿井和相邻矿井水害隐患并建立档案。 8.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并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9.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水害防治人员。 10.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抓好日常水害防治工作。 11.预测、预报工作要依据掘进进度进行,准确掌握预警信息。 12.当预测、预报信息提出后部门要高度重视,同心协力搞好探放水工作。 13.预测、预报前后不能停止或减少钻探的次数,不能替代探放水工作。 14.每一次掘进探放水结束之后,要认真分析预测预报成果,总结经验教育,并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技术技能。 15.预测、预报工作要做好各种顶、底板水,断层裂隙水、溶洞及老空水的防治工作,为矿井综合防治水工作做好技术指导资料。 16.每形成一个新采矿工作面,首先要运用物探仪探测工作面底板富水情况,并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二、水文预测预报制度 1.必须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八制循环作业,每班检测次数不少于3次。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煤矿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 一、技术科职责 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编制及主管部门的上报工作。 4、负责超前探放水、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二、调度室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及地表水文情况的汇报工作。 三、安全科职责 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第三章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3、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4、根据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5、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6、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7、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第四章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 一、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1、技术科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2、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 3、技术科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

防治水管理规定

编号:SM-ZD-78834 防治水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防治水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则 为搞好本项目工程防治水工作,进一步加强、细化、落实项目工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和责任,遏止和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长探短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等相关安全规程规范,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项目副职、工程部长、技术员、安全员、调度员等。 3.领导小组及各专业职责 ⑴按照防治水的要求组织一级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审

核编制的项目部防治水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⑵落实国家、地区、行业、×××国际及矿建分公司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原则、规定、要求和决定等; ⑶负责组织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水害事故的演练,由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防治水技术工作; ⑷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并提出处理方案; ⑸负责监督、检查水文地质观察、记录、预报等基础工作,提供防治水相关技术支持,审核、纠正探放水和堵水设计; ⑹负责审查、确定提交的排水系统的配套选型和排水系统图,并及时调配、提供所需的防排水设备,监督防排水系统的调试安装运行、维护、维修及保养情况,核定、检查项

地质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为了更好的完成梗阳煤业二、三期工程的安全生产,预测预报前方掘进的地质问题,提前采取措施,以确保工程的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配备专职地质人员,施工巷道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均由地质技术员负责编制,编制前地质人员要认真分析研究所施工巷道的勘探资料及井巷揭露资料,掌握其特点和变化规律,做到内容准确、重点突出,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分为月报、季报、年报和临时性预报,内容要涉及在预报周期内预计掘进范围、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构造、煤层及顶底板情况,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预测、工作面存在何种隐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调查情况等四个方面。 3、在提交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地质技术员要紧跟掘进工程的进度,不断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为矿井施工提供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4、如掘进工作面前方存在断层、老空水、火烧区或煤层底板承受奥灰水压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施工单位先探后掘。 5、工作面存在强富水区、导水断层或有采空区存在积水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提前疏放水或加强支护,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突水等事故,将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6、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完成后首先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审批签字后最后下发各区队使用。 7、地质技术员要全面收集所在矿井勘探以来各阶段的地质报告,并按规程要求建立各种基础台帐,同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观测各类已揭露的地质资料,并将观测的地质资料及时整理并上图。 8、地质技术员要及时与矿方技术部门沟通,了解矿井生产接续及变化情况,分析掘进范围内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9、及时对上次预报做出验证总结,分析预报效果,进一步掌握地质变化规律,提高预报质量。 10、地质技术员要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理论,与技术负责人共同分析、研究奥灰水、砂岩裂隙水、老空水等水患问题,进一步提高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准确性,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示范文本

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 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 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 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 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2条地质部门职责 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 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 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审批及向集团公司上报(传)工作。 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 第3条调度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 第4条通防事业部职责 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第5条施工单位职责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金川煤矿 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1、成立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防副总、地测副总 成员:通防技术员、采掘技术员、地质测量员、调度主任 2、明确工作责任 组长:全面安排协调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组织每次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评审会,组织制定有高瓦斯地点的防治措施。 副组长:所有副组长参加每次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评级会,并对分管系统评定结果审核签字,组织制定有高瓦斯地点防治措施,不能参加时向工程师请假;总工程师不能参会,由通防副总工程师主持会议。成员:组织各系统预测预报分析工作,对预测预报审查资料进行审核签字,按时参加分析会,不能参会向总工请假。 3、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要依据我矿水文地质和瓦斯地质情况设计出合适我矿的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流程和预报评级规范,对资料的内容进行精简和分类,对评价标注进行细化,使在实际操作中更具可行和有效性。 4、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工作办法、流程发生矛盾,不能全面全面、准确地提供有关资料情况,要及时修改制度和流程,将工作

作为一项动态的实时管理系统。 5、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要紧密结合矿井采、掘过程,针对 每个生产地点的地质构造、瓦斯赋存、突出测试指标和生产矿压变化等条件,明确工作思路。建立通风、地质、抽采、生产各系统的分级预测评级标准; 6、各系统要及时将取得的数据上报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 进行分析评级,制定相应措施,及时反馈到生产科室和队组,有效指导队组进行采掘作业,使瓦斯防治工作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7、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对瓦斯含量超标、预测预报值超标、效果检验值超标、工作面支架阻力、煤巷矿压、回采、掘进工作面片帮、软分层、吸钻等评级定为有突出危险性的,要制定相应的强 化措施,只有综合评级定为无突出威胁时,才能按照原措施继续生产。 8、综合分析评级组在确定突出危险性级别后,分级提交总工程 师、副总工程师、通防技术员,并确定相应的瓦斯防治措施,由采、掘生产队组在各生产地点落实。 通风队及采掘队组分别根据各系统责任范围规范了评级内 容,并将各自的评级内容和结果每日15 时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地质瓦斯测量组。领导组每日17时召开评级会,落实前一日评级为有突出 危险性地点的措施执行情况。各系统按序汇报评级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9、综合评价结束后,通防技术员汇总各系统评价的内容,并存档。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实用版

YF-ED-J119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每年初由防治水办公室根据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采掘过程中存在的水灾隐患,编制年度水情水害分析预报和年度防治水计划,于元月上旬报公司;每月5日前及每季度末编制月度、季度水情水害分析预报并下发各生产单位及相关科室领导。同时,对于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巷道可能出现的矿井水害随时预测预报。 1、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地质条件较清楚时,根据生产施工进度,在过断层、构造带50m前下发地质预测预报。

2、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地质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或与已掌握的地质资料出现偏差、不符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立即补发地质预测预报。 3、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存在岩溶陷落柱、老巷道、采空区、老钻孔等水害隐患时,要提前60m下发水情、水害隐患通知书。 4、井下采煤工作面及煤(岩)巷掘进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煤层厚度变化较大时,要立即下发地质预测预报。 5、井下揭煤巷道、井筒在距被揭突出煤层距20m前下发地质预测预报通知书,距10m前根据钻探资料发现地质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下发揭煤预报。距小于10m时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边探边掘。

矿井防治水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贵州省黔西县五里乡宏和煤矿 矿 井 水 害 预 测 预 报 制 度 总工程师: 方案编写:李林军 贵州省黔西县五里乡宏和煤矿技术科制

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第一条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 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巷道在掘进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3、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 4、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5、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6、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7、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8、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第三条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1、地质测量按《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2、地测科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 3、地测科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 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地测科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部室。 5、各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地测科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 6、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地测科反馈现场情况。

地质预测预报、预警制度

1 / 6 “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制度 矿井地质灾害是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黑皮凹子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制度 1、水害预测预报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顶底板含水层、地质构造、老空区边界、老空区积水量、水压大小、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排水设施、防治水措施。 2、水害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一)根据矿井地质报告中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含(隔)水层特征、钻孔封孔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二)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赋存规律,对相邻巷道或者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预报。

(三)根据矿井月度生产接替计划及施工组织进行预测预报。(四)根据超前物探、钻探的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者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3、预测预报的组织和实施 (一)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实行各科室分工负责制。各业务科室分工如下: 2 / 6 (1)地测科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设计和措施审批与指导实施。 (2)技术科负责采掘施工进度,配合做好防治水工程管理。(3)机电科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的排水设施(供电、水泵、管路)管理,确保排水能力满足预测涌水量的排水要求。(4)调度室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以及各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通讯、调度、水沟、水仓管理、地表水防控、矿井水文监测系统维护。 (5)安全科负责防治水设计、措施的监督实施、安全管理。(二)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以矿井为单位进行水害预测预报,防治水办公室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有关防治水信息,并负责汇总整理。包括以下内容: (1)预测判断可能揭露的断层、褶曲、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价。 (2)预测判断采掘工作面前方是否存在老空、老巷、各种含水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99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每年初由防治水办公室根据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采掘过程中存在的水灾隐患,编制年度水情水害分析预报和年度防治水计划,于元月上旬报公司;每月5日前及每季度末编制月度、季度水情水害分析预报并下发各生产单位及相关科室领导。同时,对于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巷道可能出现的矿井水害随时预测预报。 1、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地质条件较清楚时,根据生产施工进度,在过断层、构造带50m前下发地质预测预报。 2、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地质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或与已掌握的地质资料出现偏差、不符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立即补发地质预测预报。 3、井下各采、掘头面施工前方存在岩溶陷落柱、老巷道、采空区、老钻孔等水害隐患时,要提前60m下发水情、水害隐患通知书。 4、井下采煤工作面及煤(岩)巷掘进头在施工过程中

水害预测预报规章制度汇编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的重点预测、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监察治理力度,提升煤矿防治水技术、装备和治理水平,提高矿井防灾能力,有效遏制水害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如下: 一、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打算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二、地测部门应依照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打算,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同时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三、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阻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四、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

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五、若当月生产打算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早5-6天发水害通知单。 六、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七、凡受水害阻碍的采掘工作面,应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预测工作。其差不多要求如下: 1.每年初,依照年采掘接续打算,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补充和修改。 2.发觉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采掘工作面年度水害预测资料,应纳入矿井灾难预防打算,月预测资料应按时报送总工程师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八、每年雨季前由矿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地质技术人员,对矿井井田及周边范围内存在的断层、陷落柱、滑坡等可能导致井下水害及水灾事故的各种危险源,进行详细勘察和分析,并标绘在井上、下工程对比图上。依照审批的年度采掘打算,月采掘打算进行对比分析,对存在水害威胁的要提早制定防治措施。 九、依照责任范围在雨季来临前,必须对矿区河流、沟渠、井口范围的排水渠进行完全的疏通维修,井口和工业场地内

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93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做好本矿井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冲击地压预测预报由防冲办负责,防冲办负责微震、应力在线系统及钻屑法指标分析,采掘区队及防冲队按照分工要求及工作安排负责现场监测施工。检测有冲击地压危险时,预测结果和处理意见由矿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审核,监测数据要存档。 2.冲击地压危险采取区域预测、区域监测、局部检测的综合预测方法。 3.区域预测:防冲办根据矿井年度生产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根据经验类比等方法预先划分出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并确定危险程度,进行冲击地压

的早期区域预测,分析采掘工作面是否具有冲击危险,并制定相关监测方案、措施,对于重点冲击隐患地点聘请科研院所防冲专家进行防冲专项评估,制定防治方案及措施。 4.区域监测:防冲办负责应用微震监测、应力实时在线监测等方法,对矿井监测地点的冲击危险性进行区域监测,提出冲击危险预警。区域监测对预测的冲击危险程度应进行日分析汇报与中等及严重冲击危险及时汇报,并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区队进行冲击危险局部检测确定危险程度。 5.局部检测:采掘区队及防冲队按照措施规定采用钻屑法检测冲击地压危险地点的危险程度。 6.综合分析:防冲办结合矿压显现等情况综合采用以上方法预测冲击地压危险。 7.钻屑法施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防冲办或工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二条地质测量组职责 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督促施采掘技术员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 第三条调度室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 第四条通风管理部职责 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第五条施工队组职责 1、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 2、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地质测量部汇报。 第三章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 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现有勘探查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落差≥3m的断层、直径≥25m的陷落柱、褶曲、冲刷带、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

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4、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坑透仪、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 5、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6、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7、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8、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第四章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 第七条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1、地质测量组按《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2、地质测量组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 3、地质测量组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 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地质测量部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部室。 5、各施工单位分管技术员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 6、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地质测量部反馈现场情况。 7、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 8、地质测量部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9、《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

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正 式版

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为加强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杜绝煤矿地质灾害和透水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22 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分为月报、年报和临时性预报,内容要

涉及在预报周期内预计采掘范围、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构造、煤层及顶底板、瓦斯 地质等情况,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预测、工作面存在何种隐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调查情况等四个方面。 1.月度预报地测部门根据煤矿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末应编制下一月度地质预测预报。 2.年预报每年年初,地测部门应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替计划,编制年度煤矿地质预测预报。 3. 临时预报 根据采掘进度情况,地测部门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中的异常地质情况,随时调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

盘县柏果镇麦地煤矿10101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 麦地煤矿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盘县柏果镇麦地煤矿 10101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 效果检验报告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参加评价人员: 技术科: 地测科: 安检科: 采掘副总: 总工程师:

目录 一、评价依据 (4) 二、10101工作面概况 (5) 1、工作面位置、标高及周围开采情况 (5) 2、地质构造情况 (5) 3、煤层特征情况及顶底板岩性 (5) 4、10101工作面参数 (5) 三、工作面开采参数及临近煤层开采情况 (6) 1、工作面与地表关系 (6) 2、瓦斯抽采情况 (6) 3、煤层原始瓦斯含量、瓦斯压力情况 (6) 4 、10101工作面防突措施实施情况 (6) 四、10101采面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 (8) 1、10101工作面抽采量统计 (8) 2、揭煤区域残余瓦斯含量计算 (9) 3、评价结论 (11) 五、区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11) 1、检验单元划分 (11) 2、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1) 3、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 (12) 六、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论 (13) 七、区域防突措施效果验证要求 (13)

10101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 效果检验报告 一、评价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煤矿安全规程》(2012年版); 3.《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6.《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AQ/T1047—2007); 7.《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AQ1066—2008); 8.《预抽回采工作面煤层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方法》(MT/T 1037-2007); 9.《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 10.《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1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6); 12、《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 13.矿井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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