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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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等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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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锅炉介质化验分析及水处理设备调试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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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式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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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B类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五、C类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4

六、压力管道收费标准

七、安全阀校验(含铅封)收费标准

5

八、电梯及升降机收费标准

九、起重机械收费标准

1.桥(门)式等起重机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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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臂架起重机收费标准

3.1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为按产品出厂价的0.7%收取;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按产品出厂价的0.9%收取,且不低于定期检验费的150%;改造或重大维修过程监督检验费按该设

备定期检验费的1.5倍收取。

3.2 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按100元/车位收取。其它类型起重机按上述相似类别收取。

十、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7

十一、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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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试验、检测收费标准

1、理化、金相

2、无损检测、测速、垂直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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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锅炉技术资料审查收费标准

十四、说明

1、除特殊注明外,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进行的测定厚度与硬度、无损检测、压力试验、金相、理化、安全附件校验、测速、介质化验、水处理设备调试等试验、检测费用及其它动用仪器设备的费用均按标准规定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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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检验工作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燃料费、脚手架与工作台搭建费,打磨、除锈、介质清洗置换、压力试验、载荷试验以及因检验检测需要拆装设备(含包装)等发生的费用,由受检单位承担。

3、除特殊注明外,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需到现场工作,则收取不超过(M-1000)d×0.5%元的台班费;其中M为仪器设备购入时的单价(元),当M≤1000,不收取台班费;d 为仪器设备实际工作天数,若因受检单位原因延误仪器设备投用的,则每天按1/4天计入实际工作天数。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监督检验费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5、需进入有毒、易燃、易爆环境进行检验检测的,在相应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5%。需进入盛装过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检验检测时,则视介质毒性及危险程度,在相应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对进入内空间温度高于40℃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内部检验或对表面温度高于50℃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时,则每升高1℃增收5%的高温检验费。

6、检验检测工作的作业高度(指作业人员站立位置离地面或永久性固定平台的垂直高度)超过3米时,超过部分加收10%检验检测费;高度超过5米时,超过部分加20%。

7、旧特种设备转让的安全技术鉴定检验费按相应项目检验费的2倍计收。

8、由于受检单位的原因致使检验人员到达现场后不能开展工作的误工费由受检单位按200元/天?人支付。由于检验单位原因不能在受理使用单位报检后30天内实施定期检验的,或不能在受理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报检3个工作日内安排过程监督检验的,每超出一日,受检单位有权少支付3%的检验费。

9、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后,因非检验单位原因致使设备必须补检或复检时,其费用由造成补检或复检的相关责任单位支付。补检费按初次检验费的20%,复检费按初次检验费的50%收取;复检不合格造成再次复检的或因非检验单位原因使复检日期与上次检验日期间隔超出30天的,则检验费按初次检验收费标准收取。

10、检验单位与受检单位不在同一市区时,检验人员往返受检单位的交通费、差旅费均由受检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各市物价局确定。

11、受检单位指定在休息日进行检验的,检验单位可加收30%的检验费;受检单位指定在法定假日进行检验的,检验单位可加收40%的检验费。

12、检验单位应在检验工作全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受检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每拖延一日,受检单位可少支付1%的检验费。受检单位应在检验工作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检验检测费;拒付或拖延者每日加收1%检验检测费滞纳金。

13、本标准中产品出厂价系指含增值税在内的产品本体(含内件)及附件的价格。

14、进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按国产同类设备的相应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的3倍收取,且不低于相应的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费,检验费由报检单位或按合同指定单位支付。

15、进口特种设备到岸后无法实施一个或多个对国产同类设备必须实施的重要检验项目,经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可以赴制造地进行预检验或监检。在境外进行的检验项目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境外全部费用由报检单位或合同指定单位承担。

16、进口特种设备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中,若因产品质量问题不合格,需维修的,其复检费另行收取,费用应由设备代理商或制造商支付。

17、提供检验机构查阅、审核的设备随机资料的应为中文资料,若非中文资料,则按设备检验费的30%另行收取资料译读费。

18、事故调查中的技术鉴定性检验工作费用,按同类项目检验标准的2倍收取。

19、各类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的收费标准由检验单位与受检单位协商。

20、对非赢利性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孤儿院、敬(养)老院及其他福利事业单位和农村家庭作坊的各项检验检测收费一律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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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定义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最新整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doc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 Z8002- )第1号修改单 (对 1月16日第1版的修改) 一、目录修改 1.附件A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 2.增加“附件C 型式试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大纲内容要求”。 二、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做出检验结论的人员(以下称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型式试验人员,统称检验人员)。”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规定的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分为检验员、检验师,型式试验人员只设检验员。 “定期检验人员和监督检验人员的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的划分见附件A,型式试验人员的项目种类、项目代码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4)划分。” 4.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了解被检对象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使用的基本知识;” 5.第十一条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考试方式,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取证考试的科目、方式见表1。” 表1的表头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考试科目、方式” 删除注2的(3)和(4)。 6.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考试分为特种设备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其中,综合知识考试由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主,包括与型式试验有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本企业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本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 (一)概述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企业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有关记录负责。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的操作、运行安全负责。 6、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总经理) 1、遵守并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堆积。 4、保证一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7、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8、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9、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0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副总经理) 1、负责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员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5、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处理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 1、负责监督和协调企业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工作。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有关手续及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经理) 1、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3、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最新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最新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锅炉使用单位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使用承诺制度(附件1); 2、申报定期检验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锅炉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的规定、有效期满前1个月报检的规定、锅炉使用状态变更的规定等。检验、缓检申报表格见附件2、3); 3、配合现场检验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技术资料准备、设备停运冷却、检验现场整理、检验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等); 4、接受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不设置安全检查“禁区”、接受有关调查和现场监察、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等); 5、锅炉使用登记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启用、移装和状态变更的规定等,见附件4、5、6);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精选资料】

版本:A 编号: SF/CX-03-38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05-20发布 2010-06-10实施 ******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03)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04) 三、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制度 (07) 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08) 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09) 六、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10)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制度 (11) 八、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 (12) 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 (13) 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14)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制度 (15)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作业制度 (16) 十三、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 (17) 十四、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8) 十五、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19) 十六、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0) 十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 (21) 十八、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制度 (22) 十九、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 (23) 二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4) 二十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 (25)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级人员特种设备安全职责,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追究。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经法人代表授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员。 1.1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2制定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3经常分析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状,研究并提出对策。 1.4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考核。 1.5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及有关精神,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重大工作事项,定期向法人代表汇报工作。 1.6负责向质监部门上报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1.7组织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突发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履行的职责。 1.9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法人代表交办的其它任务。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内设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 2.1协助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起草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负责人审定。负责人外出时,根据负责人安排独立处理有关工作。 2.2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内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禾U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程序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程序 1.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做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审批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申请工作。 3.工作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4.职责 4.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审批岗责任人负责申请单位的受理、审批、发证的管理。 4.2评审机构负责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申请许可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4.3处分管领导负责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申请材料和报告的审核。 4.4局分管领导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申请许可的最后审批后,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核准发证。

5.申请条件 5.1申请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满足检验检测工作对身体的特殊的要求; (三)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四)有一定的技术职称; (五)有与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六)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技能的考试,成绩合格。 5.2具体条件及考试的要求见相关的检验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6.实施机关 6.1下列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的受理、审批、发证,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实施: 6.1.1高级检验师; 6.1.2检验师(初试); 6.1.3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 6.1.4高级无损检测人员。 6.2下列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6.2.1检验师(复试); 6.2.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检验员;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优选稿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工作规范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工作内容及评价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鲁质监特发〔2007〕76号《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 DB37/T651《质量技术监督区域监管工作规范》; 国质检法[2003]206号“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7〕54号《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DB37/722《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DB37/686《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 3.2?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含自然人)。 3.3?安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定的专门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4兼管机构:使用单位因特种设备数量较少,所指定的兼职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5作业人员:使用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含管理和操作)。 3.6?特种设备隐患: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7严重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一目了然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目了然 超级实用的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对照自己企业看看~ 特种设备定义1.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 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程序和要求(试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程序和要求(试行) 一、许可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三、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满足检验检测工作对身体的特殊的要求; (三)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四)有一定的技术职称; (五)有与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六)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技能的考试,成绩合格。 具体条件及考试的要求见相关的检验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等 安全技术规范。 四、实施机关

(一)下列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的受理、审批、发证,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实施: 1.高级检验师; 2.检验师(初试); 3.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 4.高级无损检测人员。 (二) 下列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1.检验师(复试);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检验员; 3.中、初级无损检测人员。 五、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件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县级医疗卫生部门的体检证明; 4.考试登记表(或者申请书); 5.组织考核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单。

解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编号:SY-AQ-0549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解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 检验 Analysis of special equipment supervision and regular inspection

解析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对特种设备的定期监督和检查,要从时机、条件和依据等方面入手,本文阐述了在对特种设备的检验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火电厂正朝着大容量大机组的方向发展,火电设备在运行中难免会出现问题,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要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就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 检验中要用到的材料 在对设备进行检验时,通常要采用尺寸、厚度、射线的无损检验的方法进行。在检验的过程中可能会用到硬度计和显微镜的仪器进行辅助检验。 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条件 在对火电厂设备的检验过程中主要包括无损检验和理化检验。为了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要做好以下工作。 要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检验,在检验工作中要做好保温工作和

打磨修复工作。对于需要保温的设备要根据相关的要求进行检验。在检验过程中用的脚手架要保证是安全的,针对不同的金属在打磨时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对于需要电源的地方要接通220V电源。下面对不同的金属的打磨方法进行阐述。 通过UT检验方法的金属部件有: 2.1.厚度在100-200MM之间纵环焊接。打磨位置应该在汽包的外侧,若在外部打磨范围应该控制在两侧长度的400毫米以内。 2.2.壁厚不同的打磨范围要在两侧的150MM左右,四大管道弯头打磨时应该在两侧的100MM范围内。 2.3.壁厚大于6毫米的焊口,打磨的长度应该在150毫米的范围内,对压力设备的在打磨时应该把两侧的长度控制在150毫米以内。 2.4.机炉外管焊口,要根据直径的大小进行打磨,两侧的长度在20毫米左右,对金属部件的打磨直径要控制在30毫米的范围内。 对于需要检验的部件,保证部件的完整性,对焊口在焊接时要进行自行检查,然后通过质检部门填好检测委托单。还需要注意的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2)

锅炉 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02条;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当内部检验和外部检验同在一年进行时,应首先进行内部检验,然后再进行外部检验。; 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的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50条在用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一次运行状态外部检验,一般每两年按《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除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1)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投入或恢复运行时;(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还应进行水压试验)(3)发生重大事故后;(4)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怀疑,必须进行检验时。 电梯 3、《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十二条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 4、《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五条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

期如下: (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检验过程中,对确实存在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如作业环境特殊、事故频发等),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1号修改单)1. 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第二款修改为:“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时必须进行。” 第三款修改为:“检验过程中,对作业环境特殊的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三款最后增加:“注1:定期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首检、停用后重新检验的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下次定检日期不因本周期内的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 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 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隐患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进一步安全发展、科学 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内所有生产现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管理,应建立特种设备记录台账。 3术语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 (含压力管道等)电梯、起重机械、电力电器等; 4职责 4.1生产部是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 4.2安环处是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监督责任部门。 5控制程序 5.1特种设备的使用 5.1.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核对出公司文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检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

5.1.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30日,应当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登记办证。 5.1.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修 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 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的维护保养、检测、校验。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1.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检(每月一次),并记录,自检人员签字。 5.1.5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进行定期校验 维修、并记录。 5.1.6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定义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为了加强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受伤害,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项目部物资设备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检定管理。安全环保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安全监督。 第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督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特种设备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 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 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

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原始记录。 第七条项目部物资设备科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九条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负责人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十条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负责人,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一条项目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2020-2-12 特种设备定义 1.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

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整理版

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公司生产部审核并报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1.2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2)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本项目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项目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项目定期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项目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项目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

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项目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项目上应当至少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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