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推进分级分类管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我省医药产业有序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以下简称企业)的监督管理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变更及换发。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分级分类管理,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经营场地规模、药品经营范围、药学技术人员配置情况、药品质量管理、药品追溯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药学服务能力等因素,对其经营资质和风险管控实施动态分级分类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办法,指导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辖区实际,依法制定有关细则并指导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级分类

第五条根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一)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二)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禁止类药品除外;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除外;生物制品(微生态活菌制品除外)、中药饮片、罂粟壳等除外)。

(三)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等药品除外)、生物制品、中药饮片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

经批准三类店还可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上单独列明。

(四)上述企业均应执行国家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仅经营药食同源类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精制包装中药饮片,且不拆零销售的二类店、三类店,可不增加“中药饮片”经营范围。

第六条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在经营分类的基础上,将每类药品零售企业门店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

(一)A级:质量管理状况良好;一年内未受行政处罚的;

(二)B级:质量管理状况基本符合要求;一年内受到警告,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因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C级:质量管理状况较差;一年内因实施同一违法行为被连续警告、公告两次以上的;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

(四)D级:质量管理状况差;一年内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的;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的;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进行案件调查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第七条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开办条件验收、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及飞行检查等监督检查结果,结合企业设置条件的满足程度进行动态调整。

对未按核定的分类设置条件要求经营,擅自降低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与原核定分类设定条件不相适应的,执业药师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挂证”,无法在职在岗履行处方审核、药学服务及质量管理等情形的,将按规定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企业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后,被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同一投资主体再次申请开办的,将按《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第三章机构人员

第八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无《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禁止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情形。

第九条企业负责人是企业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二类店和三类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为执业药师。(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企业内部集中、远程处方审核服务的连锁门店除外)第十条企业应设置与其经营范围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质量管理部门或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履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药品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企业应配备足够的、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及岗位职能相适应的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管理、药学服务及处方审核等工作。企业应按分类要求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并对经其审核的处方负责。

(一)一类店应当配备至少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一类店,各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会同行政审批部门,试点简化审批手续、适当放宽准入条件。

(二)二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和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三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在保证执业药师对处方药销售实行有效审查、确认、签字的基础上,可通过“互联网+”技术集中、远程审核处方,每20家连锁门店至少配备2名专职审方执业药师,在农村等偏远地区的连锁门店按照分类情况仅需配备依法经过资格

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调配、复核与指导合理用药。专职审方执业药师信息须在总部及所服务门店显著位置公示。

(五)药品零售企业可使用符合《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远程审核处方服务平台指导原则》要求的第三方平台审核处方,作为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时处方审核的补充。

(六)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七)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

(八)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九)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十)仅经营药食同源类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精制包装单味中药饮片,且不拆零销售的,可不配备中药师。经营其他中药饮片的,应增加“中药饮片”经营范围,按要求配备中药师。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药学服务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在职在岗,其岗位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执业药师信息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至少包括姓名、执业注册证号及照片等)。使用第三方平台审核处方的要告知公众,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时,应在处方药销售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停止销售处方药并记录原因,记录应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企业各岗位人员须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药品专业知

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并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在企业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情况下,检查组应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成绩作为是否通过检查的重要参考。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人员以及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和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四章设施设备

第十五条企业应有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一)一类店药品营业场所面积(指使用面积,下同)应符合

以下要求:

1.县级(含)以上城区不少于40平方米;

2.县以下农村地区不少于20平方米;

3.在车站、码头、机场、宾馆及其他商场、超市等特定区域的,营业区域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二)二类店药品营业场所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县级(含)以上城区,单体药店不少于80平方米,零售连锁门店不少于60平方米;

2.县以下农村地区不少于40平方米。

(三)三类店药品营业场所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县级(含)以上城区,单体药店不少于100平方米,零售连锁门店不少于80平方米;

2.县以下农村地区不少于60平方米。

上述面积指同一平面上的连续面积。已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企业实际经营场所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执行原标准。

第十六条在车站、码头、机场、宾馆及其他商场、超市等特定区域设立企业的,必须具有独立的经营区域。

第十七条企业营业场所应当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有效分开。

第十八条企业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地面和墙壁平整、清洁。

企业营业场所应有与外界有效间隔的设施,并安装空调以满足营业场所环境舒适,药品储存、销售、陈列区(库、柜)应配备有效

调节及监测温、湿度的设施设备,确保药品储存、陈列温度符合药品包装、说明书规定的储存要求。

第十九条企业营业场所应当配备以下营业设备:

(一)配置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药品包装标示贮藏要求的存放和陈列药品的设施设备(货架、柜台、阴凉柜(区)、冷藏柜(箱)等);

(二)经营中药饮片的(仅经营精制包装单味中药饮片且不拆零销售的除外),有符合中药饮片存放、处方调配及计量、卫生要求的药斗、衡器、中药饮片包装等设备;

(三)药品拆零销售的,应配备符合拆零及卫生要求的调配工具、包装用品;

(四)配备有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

(五)销售凭证打印设备等。

第二十条企业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区域应有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陈列布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识,分类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二)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区陈列,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并在药品营业区显眼位置标示处方药的警示语和非处方药的忠告语;

(三)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集中设置专区(柜)销售,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四)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分开摆放;

(五)经营非药品应当集中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分开,并有醒目标志(具有功能主治声称包装的中药饮片等药品不得置于非药品区域)。

第二十一条从事药品拆零销售业务的,企业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应设置拆零药品专柜(区)和拆零记录;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包装袋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包装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在总部的管理下,统一企业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管理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简称“七统一”),连锁门店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

系统,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计算机系统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陈列、养护、复核等系统功能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进行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

第二十四条电子记录数据应当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储存并按日备份。

销售凭证打印设备应与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连接,销售凭证格式至少包括药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批号、规格、数量、价格、销售企业名称、销售日期等内容。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所属连锁门店应与总部、配送中心(仓库)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连接,具有接入互联网的能力,能够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经营中药饮片应在营业场所设置独立区域,有明显标识,并配置所需的调配处方的设备;中药饮片销售应保留原包装,做到可追溯。

第二十六条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清洁卫生的药品

调剂工具、包装用品等。

第二十八条企业设置药品仓库的,其使用面积与功能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并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有关规定,设置有效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备。企业未设置药品仓库的,应有相对固定的验收场所,不合格药品应设置专门区域,并实行色标管理。储存中药饮片应当设立专用库房。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布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的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簿。

第三十条企业在营业场所内进行的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制定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

(一)岗位职责与质量责任;

(二)药品采购管理;

(三)药品验收管理;

(四)药品陈列管理;

(五)药品销售管理;

(六)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

(七)处方药销售管理;

(八)药品拆零管理;

(九)特殊管理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

(十)记录和凭证管理;

(十一)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

(十二)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三)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

(十四)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十五)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六)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七)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

(十八)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九)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二十)计算机系统管理;

(二十一)药品追溯的规定;

(二十二)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锁门店的质量管理制度按照上述要求由总部统一制定,由连锁门店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制定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操作规程,主要包括:

(一)药品采购、验收、销售;

(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

(三)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

(四)药品拆零销售;

(五)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

(六)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

(七)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

(八)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

(九)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和养护的操作规程。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锁门店的操作规程按照上述要求由总部统一制定,由连锁门店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建立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可追溯的质量管理记录。主要包括:

(一)药品采购记录;

(二)药品验收记录;

(三)药品陈列检查记录;

(四)药品养护记录;

(五)药品销售记录;

(六)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记录;

(七)中药饮片清斗装斗记录;

(八)药品拆零销售记录;

(九)温湿度监测记录;

(十)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十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记录;

(十二)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十三)首营企业审核记录;

(十四)首营品种审核记录;

(十五)有特殊管理要求药品专用账册。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锁门店的质量管理记录格式由总部统一制定,按相关规定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现场检查时,将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及实际具备的条件与本管理办法所对应的分类设置条件进行比对核实,所有检查项目应与相应的分类设置条件相一致(合理缺项除外)。

第三十五条原有关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凡与

本办法不一致,按本办法执行。国家有新规定的,依国家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和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的通知》(鲁食药监发〔2009〕14号)同时废止。

相关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切实解决基层监管针对性不强、监管效能不高以及执业药师相对数量不足等问题,促进药品零售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可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药品零售监管实际,省药监局起草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等制定。

三、起草过程

该《办法》起草过程中,在征求各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部门、省局相关处室单位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先后进行了3次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2019年9月17日至9月30日,在省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27日再次召开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座谈会,当面征求意见。对征集的意见逐条分析,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之后,经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并根据审核意见再次修改完善,提交局务会审议原则通过。

四、主要内容

《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分6章37条,包括总则、分级分类、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附则。

总则部分对《办法》的适用范围、基本定义作出了说明,明确了职责分工;分级分类部分对分类标准、分级情况、分级分类管理作出了规定;机构人员部分对关键人员、岗位职责、培训等要求作出了规定;设施设备部分对营业场所、营业设备、陈列布局、拆零、连锁门店、

计算机系统、中药经营、仓库等要求作出了规定;管理制度部分对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质量管理记录等要求作出了规定;附则部分对现场检查提出了要求,对《办法》施行时间和有效期进行了界定。

五、关于实行日期的说明

该《办法》施行日期是2019年12月1日,有效期5年。

企业分类管理制度

企业分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认证监管有效性,构建良好的认证认可秩序,切实做到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监管,特制定本制度。一、企业分类的依据 1、企业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2、企业遵守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情况; 3、企业产品特点; 4、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设备水平; 5、投诉、举报情况; 6、企业获证情况; 7、其他部门对该企业的信用评价。二、企业分类及标准根据上述分类依据把企业分为A、B、C、D四类。 A类企业: 1、企业积极主动申请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运行有效,顺利通过年度监督审核; 2、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合格,连续2年以上监督抽查合格; 3、连续2年以上无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建立了完善的计量保障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有效运行; 5、获得国家、省级名牌产品或国家免检产品的生产企业; 6、连续2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的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B类企业: 1、企业申请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运行基本有效,通过年度监督审核; 2、产品质量较稳定,产品质量连续2年以上无严重质量问题; 3、连续2年以上无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能较为有效运行; 5、连续2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的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C类企业: 1、企业存在无证生产的现象,经督促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在年度监督审核中存在严重问题; 2、产品质量基本稳定,连续1年以上监督抽查合格; 3、连续1年以上无因严重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基本建立了计量保证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能够组织运行; 5、连续1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6、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产品,并且容易引起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企业; 7、开业投产时间在1年内的企业。 D类企业:除上述企业外的其余企业归入D类企业。主要特征是:企业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稳定;经常被投诉、举报或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被处罚;屡罚屡犯,整改不力。三、企业分类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当年的元月份完成。四、企业分类由所在辖区监管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局监管领导小组确认。五、企业分类情况应记入企业档案。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分类 管理办法 北京送变电公司 张家口栾庄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部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 一、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六号公告》及计量器具的可靠性和计量器具实行ABC分类管理。 二、分类 1、A类计量器具 (1)公司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和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2)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器具。 (3)准确度高和使用频繁而量值可靠性差的计量器具。 2、B类计量器具 (1)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 (2)用于企业内部核算的能源、物资管理用计量器具。 (3)固定安装在生产线和装置上,计量数据要求较高但平时不允许拆装,实际检定周期必须和设备检修同步的计量器具。 (4)对计量数据准确可靠有一定要求,但计量器具寿命较长,可靠性较高的计量器具。 (5)计量性能稳定,量值不易改变而使用不频繁的计量器具。 (6)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的

计量器具。 3、C类计量器具 (1)企业生产工艺过程、质量检验、经营管理、能源管理中以及在流程生产线和装置上固定安装的,不易拆卸而又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计量器具。 (2)计量器具性能很稳定,可靠性高而使用又不频繁的、量值不易改变的计量器具。 (3)国家计量行政部门命令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 (4)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以及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自制计量器具。 (5)国家没有检定和校准要求,企业可以自行制定校验方法的计量器具。 三、管理办法 1、A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凡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A类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务院颁布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执行强检,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 (2)列入A类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由公司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确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制定周检计划。 (3)使用单位要设专、兼职管理人员。

设备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设备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设备的精细化管理,明确设备管理的责任目标,提高重点关键设备的受控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设备的分类分级管理进行了具体的要求,油田所有设备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设备的分类 油田设备按A、B、C三类进行分类,分类的方法是根据该设备的重要性和对生产系统的影响。分类原则如下: (1)、A类设备是指该设备损坏后,对人员、生产系统、机组或其他重要设备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直接导致环境严重污染的设备。 (2)、B类设备是指该设备损坏或在自身和备用设备均失去作用的情况下,会直接导致机组的可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降低或导致环境污染的设备;本身价值昂贵且故障检修周期或备件采购(或制造)周期较长的设备。 (3)、C类设备是指不属于A类、B类的设备。 分类的方法:可采用直接指定法和公式判定法两种方法。 直接指定法:依据设备对油田生产影响的重要程度和设备价值直接进行指定。A类设备的确定应主要依据该方法,可参考附件(《设备分类分级标准及范围》)。 公式判定法: 对单位所属的设备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打分评类。规定的项目包括:生产影响程度、价值大小、设备利用率、设备保有量、维修难度、检修频次、配件供应及关联风险(工艺、安全、环保)。B类、C类设

备的划分应主要依据该办法。 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定,通过评价,计算设备分值,总分值在75分以上的设备评为A类设备,40~75分为B类设备,40分以下为C类设备。评定时依据下表项目和内容进行评定。 评定项目所占 分值 评定内容 评分 值 备注 合计100 生产影响程 度25 对生产有直接影响且影响到停产,作 用处于关键地位的评为16-25分;对 生产没有直接影响且不影响到停产, 作用处于一般地位的设备评为11-15 分;辅助生产设备评为2-10分。 设备原值15 设备原值在100万元以上评为11-15分;设备原值在50万~100万评为6-10分;50万元以下评为2-5分。 设备利用率10 设备利用率在85%以上评为6-10分;设备利用率在50%~85%评为2-5分;设备利用率在50%以下评为1分。 设备保有量 5 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后没有备用设备

公司信息分类、标识、发布、使用管理制度

信息资产管理制度 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内各类信息资产的分类和标识,方便信息资产的有效管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所有信息资产。 第三条定义 (一)本制度所涉及的信息包括各种存储或者存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纸质数据文件、语音和图像等。 (二)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以任何形式存在或传播的对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具有价值的内容,包括电子信息、纸质数据文件、语音图像等。信息安全关注的是信息的保密性、可用性和完整性。 (三)本制度所称信息资产是指任何对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具有价值的信息的存在形式或者载体,包括计算机硬件、通信设施、IT环境、数据库、软件、文档资料、信息服务和人员等,所有这些资产都需要妥善保护。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三条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总裁办是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内部各类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定义以下相关角色,履行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执行和审核职责。 (一)责任人,信息资产的创建者,或者主要用户所在组织、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

信息资产责任人对所属信息资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1)理解和各种信息访问活动相关的安全风险; 2)根据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信息密级划分标准来确定所属信息资产的级别; 3)根据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策略确定并检查信息访问权限;4)针对所属信息资产提出恰当的保护措施。 (二)保管者,受信息资产责任人委托,对信息资产进行日常的管理,维护已经建立的保护措施。资产保管者通常是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例如系统管理员或各部门相关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相关策略和信息资产责任人的要求,负责信息资产的维护操作和日常管理事务; 2)负责具体设置信息访问权限; 3)负责所管理的信息资产的安全控制; 4)部署恰当的安全机制,进行备份和恢复操作; 5)按照信息资产责任人的要求实施其他控制。 (三)用户,信息资产的使用者,除了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内部员工,也可能是因为业务需要而访问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信息的客户或第三方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 1)向信息资产责任人申请信息访问; 2)按照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策略要求正当访问信息,禁止非授权访问; 3)向相关组织报告隐患、故障或者违规事件。 第四章资产管理要求 第五条信息资产分类 信息资产责任人应该指导进行相关资产的调查,资产调查以业务流程为线索,包括各类输入、中间环节和输出信息,所有这些信息资产都为业务流程的运转提供支持。信息资产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数据文件,通常包括各种电子档:业务数据、客户数据、配置文件、记录数据(日志、审计记录)、管理文件(策略、流程文件、操作手册等)、商务文件(合同、

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子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桑德再生” )子公司级别划分标准,设定桑德再生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权限,实现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利益最大化,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桑德再生管理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 )。桑德再生管理的参股子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桑德再生作为子公司主要出资人,依法对子公司享有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资产收益等权利,有责任对子公司实施分级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按照规定建立高效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自身经营领域和地域特点等不断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自主履行正常的管理和经营职责。 第五条子公司根据核定的级别享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子公司级别越高,自主管理权限越大。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一节分级标准 第六条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成果、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等因素将子公司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七条特级子公司具备规模优势,经营业绩突出,管理团队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责任意识很强,发展前景良好,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至关重要, 年度综合评估超过90分以上。 第八条一级子公司颇具规模,经营业绩较好,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较高、责任意识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比较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达到75-90 分。 第九条二级子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一般,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正在不断提升、责任意识较强,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年度综合评估达到60-75 分。 第十条三级子公司规模较小,经营业绩较差甚至亏损,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需要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较弱,发展前景黯淡,企业存在较多 问题,年度综合评估60 分以下

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政府令 第124号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已经20xx年5月25日市政府第14届1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建华 20xx年6月20日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粪便、动物尸骸、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废弃物、绿化垃圾、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制定相关技术规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教育、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环境保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

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各区园林绿化局: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园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相关规定,特印发《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6 年3 月 2 日 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园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标准的公园应申请登记注册, 由市园林绿化局予以确认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公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四条依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结合公园管理工作实际,按照公园所承担的主要功能,本市公园分为五类:(一)综合公园:设施齐全、内容丰富,具有游览、休憩、科研、文体及健身活动等多种功能,可为大多数入园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服务的公园,包括市域性综合公园和区域性综合公园。最低控制规模》5公顷,适宜规模》10公顷。 (二)社区公园:主要是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侧重开展儿童游乐、老人休憩健身活动的公园。最低控制规模》0.5公顷,适宜规模》1公顷。 (三)历史名园: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在一定历史时期或北京某一区域内,对城市变迁或文化艺术发展产生影响, 能体现传统造园技艺且已列入历史名园名录的公园。 (四)主题文化公园:以特色主题或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公园,包括主题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和游乐园等。 (五)生态公园:以原生态或低人为干扰的自然环境为特色,侧重满足市民亲近大自然的需求,兼具科普生态教育功能的公园。包括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等。最低控制规模》20公顷,适宜规模》50公顷。 第五条按照公园品质及管理水平,本市公园分为三级公园品质优 秀, 管理水平高的公园定为一级公园。

公司规章制度分类

公司规章制度分类 篇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决策指挥系统制度; ◇督察预警管理制度;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示范文本;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后勤事务管理制度; ◇物流控制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企业全面形象管理制度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 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分析,在较为具体的层面,现代企业制度大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4、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5、企业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

企业分类管理

企业分类管理办理须知 一.AA类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美元)以上; (三)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AA 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三)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3.企业向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适用AA类管理申请书》; (二)《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四)《适用A类管理决定书》复印件; (五)《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A类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八)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九)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十)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十一)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等行政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A 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1年内代理报关的货物未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 (六)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3%以下; (七)依法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 (八)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九)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十)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等行政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 3.企业向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适用A类管理申请书》; (二)《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物料分类管理办法

湖南省化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物料分类管理办法 1.目的 1.1储存适当数量的物料,使不虞匮乏,避免发生停工待料或无法准进交货的困境。 1.2兼顾经济因素,避免因为库存数理的过多,导致资金积压、周转困难,降低持有成本的负担。 2.适用范围 2.1 适应于生产所用的原材料。 3.职责 3.1 研发部根据物料质量重要程度,将物料质量特性分类。 3.2 品质部负责根据物料质量特性进行检验。 3.3 物控部负责物料采购。 4.定义 ABC分析法是存储管理中常用的分析方法,其基本原理就是一“区分主次,分类管理”,它将管理对象分为ABC三类,以A类作为重点对象,其关键在于区别一般的多数和极其重要的少数。 5.工作方法 5.1 物料分类标准

A类物料:价值高、品种少的物料,重点管理控制,依生产方式制订物料需求计划。 B类物料:价值较高、品种较少的物料,重点近理控制,依生产方式制订物料需求计划。 C类物料:价值较低、品种多的物料,常规管理控制,制订存量管理标准,集中定量/定期补充。 5.2 物料分类特征

A、B、C分在物征是以库存物品单个品种的库存资金占总库存资金的累计百分比为基础,进行分类,并实行分类管理。一般情况下,A类物料约占总物料项目的10%,其金额占全部库存金额之70%;B类物料占20%的项目,其金额占20%;其余70%的物料项目为类,金额仅占库存金额的10%,此列为C类物料。(见下表) 5.3 分类依据 5.3.1 依统计资料,以每种物品的年使用量乘以单价,得出全年每种物品的总价值。 5.3.2 按每种物品的全年总价值的大小进行排列; 5.3.3 计算出每种物品全年总价值占全部物品总价值的百分比; 5.3.4 依各种物品所占的百分比分同类别。 5.4 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不同企业ABC各类的构成也会不同,要从实际出发,视具体情况而定。 5.4.1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分类,但对重点物品进行重点管理的原则是相同的。

企业制度可以分成哪几类 交易员分成制度

企业制度可以分成哪几类交易员分成制度 从构成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出发,以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来划分,可把企业制度分成三类。下面小编带你了解企业制度可以分成哪几类。企业制度的分类:按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形式分 从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形式来考察,企业制度分为个人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三种基本类型。在这里,“所有者”与“所有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同的所有制,有着不同的所有者。同一种所有制,也有着不同的所有者形式。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各国,普遍采用企业资产所有者形式这个标准作为划分企业制度的基本标准。这三种基本形态是在市场经济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也是世界各国企业立法的三种主要形式。 1.个人业主制企业 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个人出资兴办,完全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这种企业在法律上称自然人企业或个人企业。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最早产生的也是一种最简单的企业。 个人业主制企业的优点:一是企业的开设、转让与关闭等行为,仅须向政府登记即可,手续非常简单。二是利润归个人所得,无需与别人分享。虽然它也要缴纳所得税,但是不双重课税,税负较轻,这一点与公司不同。三是企业由业主自由经营,别人无权参与干涉,在经营上制约因素较少,经营方式灵活多样,所以处理问题机动、敏捷。四是技术、工艺和财务不易泄密。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保守企业有关销售数量、利润、生产工艺、财务状况等一切商业机密,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基础。而对于个人业主制企业而言,除了个别财务资料须让税务机关知晓以外,其他均可以保密。五是企业主可以获得个人满足。这种企业成败皆由业主承担,如果获得成功,企业主会感到成功的满足。所以不少企业主认为,他们在经营企业中所获得的主要是个人的满足,而不只是利润。 个人业主制企业的缺点:一是业主要承担企业的无限责任。所谓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的全部债务时,法律强制企业主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来清偿企业的债务。从这个角度上讲,企业主的所有财产都是有风险的,一旦企业经营失败,则可能导致企业主倾家荡产,身无分文,甚至危及社会的稳定。因此,对风险性较大的行业不宜采用这种形式。二是企业规模有限。这种企业在发展规模上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方面是个人资金有限,信用有限,资本的扩大完全得依靠利润的再投资,企业自身积累也有限,因此不易筹措较多的资金以求扩张;另一方面是个人管理能力、自身精力的限制,也决定了企业有限的规模,如果超出了这个限度,企业的经营则变得难以控制。三是企业寿命有限。企业的存在是完全凭借业主的资信能力、管理能力作为依托的,因为企业主的继承人不一定有足够的能力维持住这个企业,所以企业是和业主共存亡的,业主的死亡、破产、犯罪或转业都可能使企业不复存在。这样,企业的雇员和债权人就不得不承担较大的风险。在西方国家,债权人往往要求企业主进行人寿保险,一旦企业主死亡,则可用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收回债权,但这并不能消除企业的短命。 2.合伙制企业 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共同出资,为了获利共同经营,并归企业主共同所有的企业。合伙人可以资金或其他财物出资,也可以权利、商标、专利、劳务等代替。总的来看,合伙制企业不如独资和公司制企业的数量多。在美国全部企业形式中,合伙企业约占7%,但这种企业形式在广告事务所、商标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零售商店和股票经纪行等行业中是仍为常见的形式。 合伙经营合同。成立合伙企业必须经合伙人协商同意,然后采用书面协议的形式,把每一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都确定于合约之中,这个书面合约即合伙经营合同。在合伙经营合同中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①企业所得利润和所负亏损的分配办法;②各合伙人的责任是什么,

项目分级管理规定

项目分类(级)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更好的推行公司项目化管理,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合理的资源解决当前重要紧急的问题,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2019年度推进的项目化管理工作中的项目 三、职责 1、项目化委员会:负责对本办法及项目分类、分级结果的最终审批与决策。 2、项目化办公室:制订项目分类办法,负责本办法的落实与推进。 四、内容 1、项目定义及选择 1.1定义:企业中需要跨部门协作的,为创造独特的产品、服务或成果而进行的临时性工作就是项目。 1.2选择标准:项目选择主要考虑以下4个维度 1.2.1财务指标:是否能够扩大企业的直接成果、能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或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等 1.2.2内部运营指标: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强化企业的存在价值、有利于提高企业声誉、能够改善公司组织运行效率等。 1.2.3学习与成长指标:是否能够培养企业未来需要的人才,有助于企业建立竞争优势,构筑核心竞争力等 1.2.4客户指标:是否关注外部,有利于满足客户、政府的需要或期望; 2、项目来源 1.1为满足公司战略目标要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2来源于公司及部门年度计划重要事项的目标分解。 1.3来源于改善局部工作绩效、持续提升经营绩效的工作。 3、项目分类 项目分类是公司后续对项目进行管控与跟进的基础,有利于公司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合理的资源解决当前重要紧急的问题,根据公司重要事项类型,项目可同等分为Ⅰ、Ⅱ、Ⅲ类

4、项目分级 项目分级主要是与项目激励模式进行挂钩,项目级别评定主要基于“项目资源、项目效果、项目难度”三个维度,采用累加计分制确定项目等级,项目级别与评估分数对应表如下,详细评估表见附件1 5、项目等级评估程序 项目立项阶段,由项目办推进小组参考项目评估标准,对项目等级进行判定,最后加权平均各评审人员的综合评分确定最终的项目等级,并给出建议激励标准。所有项目需经过项目委员会讨论并确定最终结果,C级以上项目需委员会主任签字纸质版审批存档,D、E级项目办审批存档即可。 五、附则 (1)本方案由项目办制定并附则解释。 (2)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方案仅适用于2019年项目化。 六、附件 1、附件1:《项目等级评估表》 编制:审核:审批: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3)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3 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4 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3.4.1 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基础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3.4.4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3.4.5 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 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管理规范、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规范测试)等文件。 3.4.7 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发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定义 4.1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决策指挥系统制度; ◇督察预警管理制度;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示范文本;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后勤事务管理制度; ◇物流控制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企业全面形象管理制度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

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分析,在较为具体的层面,现代企业制度大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4、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5、企业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 了确保垃圾投放及分类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3、内容 1、垃圾的分类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危 险垃圾三大类。 1.1可回收垃圾:是指在生产中产生的可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 如工作中产生的金属类、纸类、木板类、书刊报纸类、塑料类、玻璃类、 纺织类等垃圾。 1.2、不可回收垃圾:是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一些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 圾,如生活中的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叶、建筑垃圾等。 1.3、危险垃圾:是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一些对自然环境有一定危害的垃圾, 如废旧的电池、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药品、化妆品等,还包 括烟头、煤渣、油漆颜料等。 2、各区域对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2.1、车间使用绿色、黄色、红色来区分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危险 垃圾,每月由总务部门负责请购和发放垃圾袋,生产人员将垃圾按分类投 放到相应的垃圾袋中,每天下班之前整理好分类的垃圾,然后送至垃圾房, 放至相对应的垃圾区域,由清洁员整理。 2.2、如在生产中产生的粉末或碎末状垃圾,要用相对应的袋子进行整理、 打包,放到指定区域或垃圾桶内,严禁未打包丢弃至垃圾房。 2.3、办公区域分绿色、黄色、红色来代表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危 险垃圾,按垃圾箱上的分类标识投放。由清洁员在下班前整理、打包,送 至垃圾房。 2.4、生产中产生的大量纸类垃圾或木板类垃圾,需送至垃圾房前按垃圾分 类标识进行整理、纸箱需拆开,木板需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丢。 2.5、各部门人员丢弃垃圾时,严格按照垃圾类别进行分类废弃,不得混放。 3、垃圾收集处理办法: 3.1、各部门办公区域整理的废弃垃圾需统一按分类放置到对应的垃圾桶里。 3.2、总务部门清洁工在每天下午4:30分准时去办公区域收集整理垃圾, 送至公司垃圾房内分区域摆放整齐。 3.3、可回收垃圾由清洁员整理,联络废品收购商回收利用。 3.4、不可回收垃圾存放不可回收区域,由环卫所进行处理。 3.5、危险垃圾由总务部门联络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专业处理。 3.6、生产部门送垃圾去垃圾房时间为早上07:50-08:30、下午16:40-17:30、 晚上20:30-21:30,其他时间禁止将垃圾送至垃圾房,违者给予罚款20 元/次。

ISO27001:2013信息资产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XXXXXX软件有限公司人性化科技提升业绩 信息资产分类分级管理程序 目录 1.目的和范围 (2) 2.引用文件 (2) 3.职责和权限 (3) 4.信息资产的分类分级 (3) 4.1信息资产的分类 (3) 4.2信息资产的分级管理 (4) 4.3信息资产分类指导 (5) 5.信息分级标识 (5) 5.1分级标识编号 (5) 5.2公司绝密、机密信息定义 (6) 5.3各密级知晓范围 (6) 5.4分级标识编号可作为分级标识使用 (7) 6.公司秘密信息使用管理 (8) 6.1涉密信息的保管 (8) 6.2涉密信息的访问限制 (9) 6.3涉密信息的使用 (10) 6.4涉密信息发送 (12) 6.5涉密信息的废弃处置 (13) 7.保密原则 (14)

1.目的和范围 为降低公司重要资产因遗失、损坏、篡改、外泄等事件带来的潜在风险,这些风险将对公司的信誉、经营活动、经济利益等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需要规范信息资产保护方法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信息资产的安全管理,适用对象为本公司员工和所有外来人员。特殊岗位或特殊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信息资产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保护期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操作、维护的事物、文档、项目、数据等资源。 2.引用文件 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各部门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GB/T 22080-2016/ISO/IEC 27001:2013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 全管理体系要求 3)GB/T 22081-2016/ISO/IEC 27002:2013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 全管理实施细则 4)《备份管理规定》 5)《访问控制程序》 6)《文件控制程序》

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企业守法自律,提高海关管理效能,保障进出口贸易的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的分类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企业的分类管理,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 第四条海关总署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其中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 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 全国海关实行统一的企业分类标准、程序和管理措施。 海关与企业应当加强合作,开展经常性信息交流和业务联系。 第五条海关总署对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直属海关负责审定、调整本关区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 第二章管理类别的设定 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第六条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A类管理条件,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三)通过海关稽查验证,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第七条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二)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三)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5%以下; (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八)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九)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东风汽车员工薪酬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薪酬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模式,明确公司各级单位薪酬管理职责,结合公司各单位产权性质、地域和薪酬管理现状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一)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 (二)合理授权与加强监管相结合 (三)贯彻指导与服务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四条按照公司、事业部、工厂(子公司)各自履行的管理职责,实行公司、事业部、工厂(子公司)三级薪酬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薪酬管理职责 (一)负责建立公司薪酬制度体系 (二)负责制定公司人工成本总量管理办法 (三)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四)负责审定授权事业部薪酬分配办法 人力资源总部作为公司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相关办法;审定公司直接管理单位制订的薪酬实施细则;负责审核非直接管理单位制订的薪酬分配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各事业部薪酬制度实施情况。 第六条事业部薪酬管理职责

(一)按照分类管理体制,负责执行公司薪酬制度或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制订薪酬管理办法。 (二)负责审定或审核所属工厂/子公司薪酬分配办法。 事业部人事部门作为事业部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审定所属工厂/子公司薪酬实施细则;负责审核授权子公司制订的薪酬分配办法;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工厂/子公司薪酬管理职责 根据薪酬管理方式分类不同,负责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制订薪酬分配办法或按照事业部薪酬分配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工厂/子公司人事部门作为工厂/子公司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薪酬分配办法执行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在按照分级管理流程制订薪酬分配办法时,必须提交上级单位审批或审核。未经审批或审核擅自执行的,公司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章分类管理 第九条依据各单位产权关系、地域和薪酬管理现状,公司实行薪酬分类管理体制,将薪酬管理方式分为三类(对应单位明细见附件1)。 A类:由公司直接管理,执行公司的基本薪酬制度。 B类:由公司授权,自行设计薪酬制度,公司HRC批准后执行C类:按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自行设计薪酬制度,经公司审核,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将根据各类单位的产权关系和薪酬管理状况变化,适时调整对有关单位的薪酬管理方式。

公司合同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时常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公司各种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定审批程序,对公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类 1、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广告刊发合同 商场部:场地租赁、外墙租赁等一切租赁合同以及装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协议、联营合同、产品代理协议、自营合同 信息部:服务器代管合同 财务部:一切经济合同 2、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按规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或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产生。 2、数额较大或对公司较为重要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定签字。其他合同数额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关部门

审定,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应交公司行政办校审并文字整理,再呈交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审定签字(一般协议由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4、各类合同签定后,除本部门保存一份外,同时应交一份至行政办存档备查(通常要求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执行。 5、对未履约或未及时履约的合同,行政办、财务总部应提醒合同执行部门,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6、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同对方作好协商解决工作。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报行政办统一解决。协商解决意见应书面报行政办,由行政办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权签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损者,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员工守则》予以处罚。 人事行政部 xxxx年x月xx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