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

讲稿三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知识

第1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知识资料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国质检系统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3144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2个、市级476个、县级2635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11542人。

全国现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545个,其中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347个,行业检验机构及企业自检机构198个。另外还有型式试验机构32个,无损检测机构273个,气瓶检验机构1681个。检验机构人员共60697人,其中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25993人。

2011年全国各级质检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74.89万次,责令整改各类问题24.75万个。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382.05万台特种设备及元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4.54万个;对82.92万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22.98万个;对349.29万

-1-

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399.29万个。

1.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知识

1.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说的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应当由什么机构进行?

答: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

测应当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三条

1.3.2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哪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答: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专门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

谁负责核准

1.3.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说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谁核准?

答: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

自检机构干什么活?

1.3.4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说明经核准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哪些检验工作?

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负责本单位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

-2-

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1.3.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条件有何规定?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所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2)有与所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3)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检验检测责任制度。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

1.3.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什么规定进行检验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条

检验检测工作应达到的要求

1.3.7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说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3.8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哪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答: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

1.3.9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说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欲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应当具有什么资格。

答: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

-3-

-4-

1.3.10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方式有何限制? 答: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必须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执业,但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

1.3.1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回答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的下列问题。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应当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什么样的检验检测服务?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什么义务?

(3)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有什么权力?

答:(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和方便企业的原则,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生产、使

用单位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四十九条

1.3.12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说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

人员应当按照什么准则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

1.3.13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说明对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谁对

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签字、签署。谁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答: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后,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

关于监督抽查

1.3.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的监督抽查做出了哪些规定?

答: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但是要防止重复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

1.3.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禁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从事哪些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活动?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1.3.16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哪些问题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

1.3.17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向谁告知?向谁报告?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

-5-

-6-

1.3.18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说明对未式试验以及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答: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19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说明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1)聘用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的; (2)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未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答: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二条

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虚假、严重失实的法律责任

1.3.20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说明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追究民事责任?

答: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2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说明对特

-7-

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检验检测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或者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答: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的资格,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3.22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说明对特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答: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1.3.23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说明对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答: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六条

政府监管主要内容

1.3.24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主要内容有哪几个方面?

答:(1)对从事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的机构进行核准;

(2)对从事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的人员进行考核发证;

(3)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

(4)对投诉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索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释义

检验检测机构分类

1.3.25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什么样的技术机构?分哪几种?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综合检验机构分类

1.3.2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中的综合检验机构分成哪几种类型?分别可以从事哪些检验检测工作?

答:分成3个类型,即:

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监督检查形式分类

1.3.27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分成哪些形式,由谁进行?

答: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常规性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和抽查考核等形式。

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1次常规性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检验检测机构总数25%,4年中至少应对每个检验检测机构抽查1次。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针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

1.1.28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哪些问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告知(报告)表》,并在检验当日告知受检单位,并同时报告受检单位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和县级质监部门?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以下重大问题之一的,应当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告知(报告)表》,并在检验当日告知受检单位,并同时报告受检单位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和县级质监部门: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大问题

a. 未经许可从事相应生产活动;

b. 不再符合许可条件;

c. 拒绝监督检验;

d. 产品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擅自出厂或者交付用户使用。

-8-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大问题

a. 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b. 未办理使用登记;

c. 使用报废的特种设备;

d. 使用存在故障、异常情况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

e. 使用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f.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g. 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索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第十条

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义务

1.1.2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重点监控设备履行下列义务:(1)建立重点监控设备检验责任制,落实检验责任人;

(2)对使用单位按期申报定期检验的重点监控设备,确保检验率100%和检验工作质量;

(3)对未按规定报检的重点监控设备,及时发出检验通知书并抄送同级质监部门;

(4)对检验结果判为限定条件使用的重点监控设备,以及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重点监控设备,及时书面告知使用单位并书面报告负责监管的质监部门;

(5)对检验提出限期整改或者限定条件使用的设备进行跟踪,确认使用单位整改情况,发现未按规定整改或者未按限定条件使用的,及时书面报告负责监管的质监部门;

(6)发现重点监控设备使用单位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使用特种设备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书面告知使用单位改正并书面报告负责监管的质监部门。

索引:《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五

“十不准”

1.3.30 说出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

答:(1)不准接受工作对象和下属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安排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不准向工作对象和下属单位借用交通工具和贵重办公用品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通过工作对象为个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在执法时购物或在购物时执法;

(4)不准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和向违法嫌疑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5)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程序,随意处罚、以收代罚和以罚代法,刁难

-9-

-10-

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

(6)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执法活动中饮酒以及发生其他不文明执法的行为;

(7)不准伪造篡改检验、检定、检测、检疫结果和违规使用检验检疫单证、印章、标识;

(8)不准违规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9)不准事业单位、技术机构和社团组织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开展有偿咨询等活动,强迫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收取不正当费用;

(10)不准系统内各单位和上下级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互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借开会或办班之机发放礼品、组织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索引: 《关于印发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的通知》(国质检纪监〔2009〕125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已有3个修改单) 核准规则适用范围

1.3.3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适用于哪几种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

答:适用于综合检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的核准。不适用于型式试验机构的核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二条

1.3.3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将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类别分为几种?

答: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三条

1.3.3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规定,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方可从事核准项目内的检验检测工作。

a. 正确。

b. 不正确。

答案:a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四条

核准机关分工

1.3.34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的规定,说明谁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机关?核准机关对核准工作是如何分工的?

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核准机关。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并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含只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检验的检验机构),颁发《核准证》。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五条

综合检验机构核准条件分类

1.3.3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将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分为哪几类(含限制条件)?

答:将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分为甲、乙和丙三类。对获得核准的机构,分别简称为甲类、乙类和丙类机构,其中,乙类和丙类机构只能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限定的区域内从事检验工作。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的条件

1.3.3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对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独立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和中央企业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

(2)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

(5)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

具体条件见符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附件2的要求。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六条

核准项目

1.3.3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规定了哪些有关电梯检验的核准项目(列出核准项目代码)?

答:见题1.3.37表。

甲、乙、丙分类特点

1.3.38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的规定,说明对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根据什么特点将其核准条件分为甲、乙、丙三类。

-11-

答:根据所从事检验工作地区特种设备密度和特种设备数量,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分为甲、乙、丙三类。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 二

1.3.39作为划分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甲、乙、丙类核准条件的特种设备数量和特种设备密度的含义是什么?

答:特种设备数量:是指检验机构承担检验责任的特种设备数量(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数量之和)。

特种设备密度:是指检验机构承担检验责任的特种设备数量与检验机构所在地(市)或以上级行政区域面积的比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ρ=ξ/σ

ρ——特种设备密度(台/百平方公里)

ξ——指检验机构承担检验责任的特种设备数量(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数量之和)(台)

σ——是指检验机构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面积(百平方公里)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 二

丙类条件和乙类条件

1.3.40哪些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可以申请丙类条件进行核准?哪些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可以申请乙类条件进行核准?

答: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

特种设备数量ξ≤2000台或特种设备密度ρ≤20的,可以申请按丙类条件进行核准;

特种设备密度20<ρ≤40的,可以申请按乙类条件进行核准。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 二

甲类、乙类、丙类机构核准条件的基本要求

1.3.4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对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的甲类、乙类、丙类机构核准条件的基本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答:甲类、乙类、丙类机构核准条件的基本要求为: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监督检验的机构应当是公益性事业单位[申请工地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以及石油天然气压力管道检验的检验机构除外],或者是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单位。

(2)独立、规范、公正地开展检验工作,不参与或者从事

-12-

与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推荐、监制、监销等相关的业务与活动。

(3)承诺和确保在从事被核准项目的法定检验工作时,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4)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装备。

(5)具有一定的场地、设施。

a.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的固定办公场所;

b. 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10㎡的档案室、图书资料室;

c. 满足存放要求的专用仪器设备室;

d. 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每人配备1台计算机,配备的检验软件应当满足定期检验前从安全监察数据库中提取待检设备数据、检验后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当日向安全监察数据库传输检验更新数据的需要;

e. 建立了符合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检验数据交换系统;

f. 有必要的交通、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

(6)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图书资料,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应当有颁布的正式版本。

(7)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8)申请首次核准或增项核准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独立完成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工作,并且得到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机构对其检验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评价文件。试检验报告加盖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机构和人员的印章方可有效。

(9)具有承担检验责任过失的赔付能力(不低于300万元)。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 二

甲类核准条件的专业条件要求

1.3.4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对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的甲类核准条件的专业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甲类核准条件的专业条件如下:

(1)规模:专业技术人员和持证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固定资产总值不低于100万元,其中检验仪器装备总值(原值)不低于50万元。

(2)技术力量

-13-

a. 机构负责人,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

b. 技术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c. 质量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d. 检验责任师,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e. 持证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0%,其中持特种设备检验员及以上证书的人员数量占持证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小于50%,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65%。

f. 各类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符合相应核准项目要求,检验人员的数量应当与本机构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匹配。

(3)其他:每年用于科研和信息化建设的经费占总收入的3%~5%,公益宣传教育经费占总收入的1%~2%。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 二

乙类核准条件的专业条件要求

1.3.4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对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的乙类核准条件的专业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乙类核准条件的专业条件如下:

(1)规模:专业技术人员和持证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检验仪器装备总值(原值)不低于30万元。

(2)技术力量

a. 机构负责人,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

b. 技术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c. 质量负责人,有相关项目的检验员(持证4年以上)及以上资格,且在甲类机构接受不少于30个学时的质量负责人岗位能力的培训与实习(或质量管理专项培训)。

d. 检验责任师,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e. 持证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0%,专业

-14-

技术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50%。

f. 各类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符合相应核准项目要求,检验人员的数量应当与本机构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匹配。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 二

丙类核准条件的专业条件要求

1.3.4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对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的丙类核准条件的专业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丙类核准条件的专业条件如下:

(1)规模:专业技术人员和持证人员总数不少于6人;检验仪器装备总值(原值)不低于10万元。

(2)技术力量

a. 机构负责人,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

b. 技术负责人,有相关项目的检验员(持证4年以上)及以上资格,且在甲类机构接受不少于60个学时的技术负责人岗位能力的培训与实习。

c. 质量负责人,有相关项目的检验员(持证4年以上)及以上资格,且在甲类机构接受不少于30个学时的质量负责人岗位能力的培训与实习(或质量管理专项培训)。

d. 检验责任师应当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员(持证4年以上)及以上资格,且在甲类机构接受不少于40个学时的检验责任师岗位能力的培训与实习。

e. 持证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0%,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30%。

f. 各类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符合相应核准项目要求,检验人员的数量应当与本机构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匹配。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 二

TJ1(电梯监督检验)和TD1(电梯定期检验)人员要求

1.3.45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的规定,说明从事TJ1(电梯监督检验)和TD1(电梯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应当达到什么要求(不含乙类核准条件和丙类核准条件)?对于乙类核准条件和丙类核准条件有何要求?

答:(1)非乙类核准条件和丙类核准条件情况:

a. 电梯检验师2名;

b. 电梯检验员3名;

c. 其中机电一体化或电气、电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名;

d. Ⅱ级超声、磁粉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15-

(2)乙类核准条件:

a. 电梯检验师1名,检验员2名;

b.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焊接(或材料、或锅炉、或化工机械)专业技术人员1名。

(3)丙类核准条件:

a. 至少有2名电梯检验员;

b. 至少有一名工程师。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 表2

设备要求

1.3.46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的规定,说明从事TJ1(电梯监督检验)和TD1(电梯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检验仪器设备应当达到什么要求?

答:按照电梯的相关检验规则的要求配备,其中:

(1)钢丝绳探伤仪(要求能定性、定量、定位)至少1台;

(2)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至少1台;

(3)便携式磁粉探伤仪至少1台;

(4)加减速度测量仪至少1台;

(5)限速器测试仪至少1台;

(6)其他设备按实施检验人员组数配备,每组1套;

(7)常用电工工具、检验灯按照实施检验人员数配备。

(8)还应当配备适用于防爆场所的仪器设备

索引: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 表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鉴定评审类型

1.3.4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将鉴定评审分成哪几个类型?

答: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以及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索引: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四条

鉴定评审的基本程序

1.3.4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对鉴定评审的基本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鉴定评审的基本程序包括:约请鉴定评审、确认申请材料、鉴定评审日程安排、组成评审组、现场鉴定评审(核实级别条件)、整改确认和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索引: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四条

-16-

试检验检测

1.3.49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对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的试检验检测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1)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开展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按照规定出具试检验检测报告。

(2)试检验检测过程应当在具有相应资格4年以上(含4年)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见证下进行(无损检测的见证机构应当有A级资格),见证人员应当具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或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在相应的试检验检测报告(含记录)上以签字方式确认其见证了试检验检测过程。

(3)见证机构应当出具试检验检测评价文件,其内容包括检验检测细则、方案、工艺(包括通用工艺和专用工艺)的评价,对检验检测实施过程技术与质量控制的评价,对检验检测记录和报告的评价,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技术经历,所见证被检验检测对象的基本情况等。

(4)试检验检测报告数量符合要求〔电站锅炉、客运架空索道相关核准项目1份;其他检验核准项目不少于2份;无损检测核准项目应当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附件2的有关要求〕。

索引: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五条

现场鉴定评审的主要内容

1.3.50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说明现场鉴定评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现场鉴定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核查申请机构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2)审查申请机构的人员、检验检测仪器装备、场地、设施等资源条件是否达到《核准规则》的要求;

(3)审查申请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规定;

(4)审查检验检测工作质量;

(5)考察申请机构的规模、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或者《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的规定,核定级别;首次级别核定后,申请机构可以单独提出级别核定申请,每次申请时间间隔不少于24月(含首次级别核定时间)。

索引: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十一条

整改时限要求

1.3.5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规定,申请机构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后,应当在内完成不符合项目的整改,其中申请换证核准的机构,应当在原核准证有效期满前完成整改,并且向评审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见证资料。评审机构可以采取资料确认或者现场确认的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经鉴定评审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申请机构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原受理作废。

-17-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答案:c a c c 索引:TSG 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执业注册概念

1.3.52什么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由其执业单位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注册手续后,方能合法执业,其执业单位所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业活动方被认可。未经注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不能代表其执业单位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索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检协[2010]会字第02号)第二条

特点与目的

1.3.5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办法有何特点什么?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是根据行业特点,参照国际同行做法,经业内各检验检测机构共同协商约定形成的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目的是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行为,明确、保障、维护、协调执业单位与执业者之间、执业单位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索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检协[2010]会字第02号)第一条

执业注册管理机关与需办理执业注册的执业单位

1.3.54谁负责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执业活动?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使用单位(统称执业单位)聘用持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后,应当向谁办理执业注册或者变更注册手续?

答: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管理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执业活动,并应按特种设备发证机构的要求报告相关情况。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使用单位(统称执业单位)聘用持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后,应当及时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告知(即执业注册)或变更执业单位(即变更注册)的手续。

索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检协[2010]会字第02号)第三条

执业注册的内容

1.3.5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内容有哪些?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内容包括:执业单位、执业人员基本信息,其能力所限定的执业范围或项目、执业注册期限等。

索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检协[2010]会字第02号)第五条

-18-

执业注册条件

1.3.5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条件有哪些?

答:(1)取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

(2)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执业单位,必须是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其核准申请已被受理的检验机构。

(3)执业人承诺恪守行规和职业道德准则,遵纪守法,能够承担、遵守各项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法规规定的岗位职责。

(4)与执业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或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执业单位变更时,若原合同期未满,应当有与前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的相关见证文件。

(5)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况。

索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检协[2010]会字第02号)第五条

执业注册程序

1.3.5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程序是什么?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程序是:

(1)由执业单位代表注册人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提出注册申请。

(2)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注册条件者,于5个工作日之内公布批准注册信息并通过网站予以公告。

(3)依注册人或者其执业单位的要求,注册情况除在网上予以公示以外,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还可以出具纸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

索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检协[2010]会字第02号)第六条

执业注册的几种类别

1.3.5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类别分为哪几种?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类别分为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

初始注册是执业单位在聘用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

员并拟安排其代表本单位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时,初次为该人员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申请的注册。

续期注册是初始注册期满需要继续在现执业单位执业的,执业单位在期满前30日,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申请与办理的注册。

变更注册是在注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变更执业单位,由现执业单位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为其申请与办理的注册。每人12个月内只能变更注册1次执业单位。

索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检协[2010]会字第02号)第七条

每次注册的期限

-19-

1.3.5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每次注册的期限是什么?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每次注册的期限为4年。注册期内注册项目与级别发生改变时,需要在改变后30日之内,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就改变的项目和级别进行备案。

索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检协[2010]会字第02号)第八条

不予注册情形

1.3.6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有哪些情况的,不予注册?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到期或被吊销的;

(4)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再继续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

(5)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索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检协[2010]会字第02号)第十条

注销注册情形

1.3.6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有哪些情况的,注销其注册?

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注销其注册:

(1)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造成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事实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到期或被吊销的;

(4)在注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因需要暂停执业等原因,由其执业单位提出注销注册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续期注册的;

(6)已与原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未申请续期注册的;

(7)执业单位对不具备注册条件者通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予以注册的;

(8)违背违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况。

(9)经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执业人员纪律处罚委员会认定违反执业准则,并做出取消执业资格处分决定的。

注销注册者,不能执业,不能代表其执业单位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业活动,不能代表其执业单位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注销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索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检协[2010]会字第02号)第十一条

-2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 准则试行 1.总则 1.1 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 本准则等同采纳GB/T15481-1995国家标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专门要求(本准则中黑体字表述)。 1.3 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4 为保持与GB/T15481-1995标准文本的一致性,1.3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参考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 2.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治理方法 2.5 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6 GB/T15483.1-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1部分:能力验证打算的建立和运作 2.7 GB/T15483.2-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2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打算的选择和使用 3.定义 3.1 实验室laboratory 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 1.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形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 ——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 ——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或 ——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3.2 检验实验室testing laboratory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 3.3 校准实验室calibration laboratory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 3.4 校准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 1.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2.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阻碍量的作用。 3.校准结果能够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3.5 检验test 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注:检验结果通常被记录在称之为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的文件中。 3.6 校准方法calibration metbod 为进行校准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7 检验方法test method 为进行检验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8 检定(验证)verification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检测公司人员岗位职责94815

1)全面主持全公司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建立管理体系并确保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4)具体组织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活动。 5)负责公司的评审,计量认证、计量认证\认可的准备工作。 6)负责公司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审批。 7)负责指导和组织质量监督活动的开展。 8)负责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考核。 9)负责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质量保证的监督。 10)负责客户投诉与申诉的处理。 11)负责组织各类记录格式的设计,批准质量记录格式。 12)负责质量活动中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的审批。 13)负责检测报告质量、仪器设备管理状况的监督。 14)负责车辆检测质量活动中允许例外偏离的批准。 15)负责车辆检测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常务副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公司检测技术管理工作。 3)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负责拟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制度与岗位职责,制订质量手册、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5)负责分管部门员工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员工开展工作,帮助员工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 6)组织制订分管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督查落实到位。 7)负责组织“机动车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证”,“计量认证合格证”的内部审查工作,确保达到质监部门的要求。 8)跟踪机动车检测行业的新技术、新标准及国家新政策、行业新的发展方向,为公司将来发展提供依据和参谋。 9)负责协助、协调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工程的建设,为确保该工程安全、优质、快速建成,使工程尽快投入使用,公司在接到招标邀请书的同时即已开始考虑项目机构的设置和公司职能部门的分工,以期望在中标后及时有效的开展工作,公司除按项目法成立高效、精干的项目管理机构外,还设立技术、质量业务服务部门为该工程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 项目经理部计划设项目经理一名、综合责任工长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植物责任工长一名、植物维护负责人一名、水电和安装工长一名、预算员一名、内业资料员一名、质量员一名、安全员一名、材料后勤人员三名、劳动力调配员一名、财务人员一名,园林设计师一名。另外公司委派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直接协调项目部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保障。在工程施工中由项目经理对全体参战人员实行统一协调指挥,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监部门、安监部门的要求,处处为业主着想,全力为业主提供质量优,进度快,效果佳的园林景观产品。 根据工程特点及规模,特针对此项目组织施工,做到技术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全面落实、管理上先进合理、措施上安全可行,发挥我公司施工同类工程积累的经验,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等主要技术指标的完成,为了加强工程的组织领导,直接参与工程的监督管理,并成立项目指挥部,工程指挥部由公司主要领导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组成,直接对项目经理部实施领导管理。

项目组织机构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框图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表 投标工程名称:金沙西园五期园林景观工程辅助资料表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投标单位:四川绿坐标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辅助资料表2: 项目经理简历表投标单位名称:四川绿坐标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机构一览表

检测机构一览表 序号机构名称备注 1. C-001 信息产业部第四研究所(电子工业安全与电磁兼容检测中心) 2. C-002 信息产业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检测中心) 3. C-003 上海市电子仪表标准计量测试所 4. C-004 中国赛宝实验室 5. C-005 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 6. C-006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7. C-007 机械工业电线电缆质量检测中心(北京) 8. C-008 上海电缆研究所 9. C-009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 10. C-010 成都电气检验所 11. C-011 上海电气器具检验测试所 12. C-012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3. C-013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14. C-014 中国泰尔实验室 15. C-015 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 16. C-016 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特种电器检测站 17. C-017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器检测室 18. C-018 浙江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9. C-019 江苏检验检疫机电产品检测中心 20. C-020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21. C-021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 22. C-022 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3. C-023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 24. C-024 (C-205) (Q-01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25. C-026 浙江方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6. C-027 (SL-036)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27. C-028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8. C-029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9. C-030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0. C-031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31. C-032 (SL-007)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2. C-033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

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

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 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 1. 一、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 我公司依法注册并进行合法有效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xxxxxxxxxxxxxxxxxx,成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编号为:xxxxxxxxxxxL,证书有效期: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20xx年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我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积极进行了整改。20xx年xx月xx日,按照《20xx年内部审核日程表》的安排,对公司各部门的运行机制进行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于20xx年x月x日实施了管理评审。管理评审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和主持。公司总经理xxx宣布本次管理评审的目的、要求,由综合办负责人xx汇报了综合办公室工作的状况,由技术负责人xxx汇报了技术方面的情况,由质量负责人xxx汇报了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状况,由检测中心负责人xxx汇报了公司的检验工作状况,由质量监督员xxx汇报了质量监督状况;随后由总经理xxx进行了总结,认为公司管理体系可以有效保障公司管理的有效运行并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二、遵守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的情况 我公司自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以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我公司在资质证书规定范围内从事检验,检验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只在一个单位执业声明,保证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保密性、结果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检验过程由质量监督员进行监督,检验报告均由检验员及授权签字人进行审核签字,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保证检验检测具有可追溯性。 三、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情况 本年度我公司为了增强检验力量,招聘检验员1名充实至实验室,以更好的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公司设备、检验检测环境、检验能力均未发生变化。需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报告均在有效期内,操作仪器设备人员均持证上岗,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客观准确。 自20xx年x月x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下发,本公司完成委托检验高处作业吊篮的检测56台;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59台;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663台。共出具有效委托检验报告778份。由于报告检测、审核、授权签字人认真履行职责,所有检测报告未发现明显错误,检测报告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检测报告及时率达100%,客户未因报告原因发生抱怨,实现了本公司制定的控制性质量方针及目标。 四、20xx年度机构的突出成绩、先进事迹,以及为产品质量提升和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战略、双创活动等提供技术支撑的典型案

施工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一)施工部署 1、集中力量保重点、保工期 鉴于该工程的重要性及工期要求,公司将该工程列为重点工程,将在人员、机具、物资上为该工程提供充分保证,组织好该工程的计划协调,公司各部门也将在各自业务管理范围内制定为该工程提供服务的保证措施,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优质和按期完工。 2、创造施工条件 各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组织好施工作业。合理组织平行作业,流水交叉作业和重点部位抢工,与相关村社协调,尽可能创造施工条件,以确保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实施。 3、抓好工序质量,确保工程整体质量 针对工程质量目标,以抓工序质量为重点,狠抓质量通病治理,开展施工现场的质量活动,在建设单位和监理部的监督协调下,项目部全体技术、管理、作业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抓好工序质量,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实现共同创优目标。 4、尽可能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推广应用新技术,促进施工管理 在施工中,最大限度采用机械,提高机械作业水平,以改善作业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加快工程进度,同时在工程管理和施工作业中,积极采用微机管理、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技术,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小组活动,并尽量采用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积极开展现场职工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全面促进施工效益提高。 (二)组织机构 1、项目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工作,其目的是使项目顺利实现所要求的质量、所规定的时限、所批准的费用预算,因此,对于一个施工项目来说,采取具有程序性、全面性、科学性的项目管理方法,做到“三

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实现施工工程目标的保证。 本项目由公司最优秀的项目经理负责组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工程的具体施工管理。同时向业主承诺:严格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对质量、工期、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各施工管理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的直接指导下做到有计划的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 由于本工程的重要性和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该工程被列为本年度公司重点工程;专门设立后方保障部门,从人员、机具、施工物资上为该工程提供充分保证,组织好本工程的计划协调,公司各部门也在各自业务管理范围内制订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保证措施,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及早投入使用。 2、项目组织机构 组织强有力的工程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项目管理机构由四个层次组成。 (1)决策层——工程指挥部核心层 工程总指挥部是项目施工决策和保护机构,在公司整个范围内,对项目施工所需要的人员、机械、材料、资金等进行统一协调和调配,为项目提供可靠的保障。 (2)指导层——工程指挥部 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对工程施工中涉及的各方面对口进行指导、协助和协调,为项目施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项目管理层——工程承包项目经理部 按照“项目法施工”组成的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全面负责,并协调各专业分包之间的工序搭接和进度、场地、交叉作业的相互配合。确保工程按照既定质量、进度目标交付使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机械员、内业技术资料员、试验员、财务成本员、计量员计划统计员等人员,具体实施项目部的职能。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一、项目名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三、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条件 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实施机关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含省级、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所,以下简称省级产品质检所)的验收工作。 五、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的基本程序 此项行政审批包括省级产品质检所提出申请;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受理;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验收;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报认监委领导批准。 六、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评审机构按规定执行)。 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的10日内,颁发验收证书 七、收费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审批工作不收费,评审的费用由评审机构按国家规定收取。 附件一、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附件二、申请书

附件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包括申请、受理、验收、审批等,具体如下: 一、提出申请 需要取得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申请单位应当满足基本条件,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可从相关网站下载。 申请单位将申请书及要求的相关资料,报国家认监委受理部门(认监委实验室部)。 二、受理申请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在5日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要求的予以受理。 三、组织验收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委托评审机构对申请机构进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验收“三合一”评审,确定申请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水平是否符合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相关要求,并提出报告。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进行验收,确定申请单位符合验收条件。 评审和验收的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审查批准 验收活动结束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提出验收结论,报认监委领导批准,并颁发《验收证书》。 五、验收复查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的国家质检中心可提前半年提出复查的申请,复查合格的继续批准验收。复查也按上述程序进行。

2018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能力评价考试试题(A)答案解析

2017年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能力评价考试试卷(A) 单位:姓名:分数: (时间1.5小时)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 1.什么是检验检测机构? 答: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2.什么是资质认定评审? 答: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对√,错X) 1.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X ) 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对于主要是在可移动的设施或临时的设施开展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 X) 4.所有的测量仪器都必须进行“期间核查”。(X ) 5.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为6年;申请人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个月提出申请换证。(X ) 6.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可

单独作为评审依据。(X ) 7.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其所在的法人单位应为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8.检验检测机构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可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直接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X ) 9.当授权签字人有事不在岗时,可以由指定的代理人(如技术负责人)代其行使签字。(X ) 10.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其确认的能力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报告,均应加盖CMA印章(√) 二、选择题(每空2分,共20分) 1.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C)。 A、3年 B、5年 C、6年 D、10年 2.自受理之日起,( D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评审。 A、30 B、20 C、根据需要 D、45 3.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审核的目的是(A) A、评价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地按管理体系的要求运行 B、改进和完善管理体系 C、对管理评审的补充和完善 4.内审的首末次会议由(C)主持。 A、质量负责人 B、最高管理者 C、审核组长 D、技术负责人 5.哪项质量活动,不属“内部审核”(B) A、验证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活动持续符合管理体系文件和评审准则要求 B、不断适应检测市场和标准变更的改进管理体系的活动 C、由计划对管理体系各部门、各岗位和所有工作场所的质量活动,按照评审准

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监督员能力确认考核试题

质量监督员考核试题 姓名_________ 部门考核结果________ 一、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实验室质量监督的重点的是:( D ) A、在培的员工; B、新上岗人员; C、短期聘用人员。 D、财务人员 2、实验室质量监督的种类:( ABCD ) A、常规监督; B、特殊监督; C、静态监督; D、动态监督。 3、实验室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技术人员时,应确保这些人员胜任工作且受到( A ) A、监督; B、培训; C、承认; D、认可。 4、下列哪句话不符合资质认定对记录管理的要求( A )。 A、操作人员应将记录作为管理工作/技术工作的第一手证据,存档前记录随身携带,以便随时修改。 B、实验室应编制完整合理的“记录管理程序”。 C、手写记录应边做边记;电子版记录应有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或未经批准的擅自修改。 D、记录信息量应足以“再现”过去的工作过程和结果。 5、为了确保检测/校准产生的废气、废液、粉尘、固废物等的

处理符合环境和健康的要求,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环境保护程序,具有相应( C )。 A、工作条件 B、处理措施 C、设施设备 D、 技术规范 6、实验室应采取哪些有效方法来确保检测结果的质量( ABCD ) A、定期使用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 B、采用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方式 C、参加实验室间比对 D、使用不同的检测方法 7、检测报告和证书( B )法定计量单位。 A、可以采用 B、应采用 C、可能采用 D、 不必采用 8、下列属于国际单位制中的基本单位的是___________. ( D ) A、帕斯卡 B、升 C、焦耳 D、安培 9、实验室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 独立调配使用的( D )检测、校准设备设施。 A、固定的; B、固定的和可移动的; C、固定的和临时的; D、固定的、临时的和可移动的 10、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 保管、修订和废止等的控制程序,确保文件( B ) A、完整准确; B、现行有

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

10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 技术人员配备及主要职责 1、施工人员配备: 该工程实行项目法施工,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工程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物资供应负有直接责任。 2、主要职责 2.1项目经理职责: 我公司将委派张班超同志担任本标段工程项目经理,张班超同志是我公司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大学学历,工程师职称,该同志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施工经验。 ⑴代表本公司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合同条款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承担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和全面管理工作。 ⑵主持编制项目总包责任管理方案,确定项目管理的目标与方针。 ⑶确定项目总包责任管理组织机构的构成并配备人员,制定规章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开展工作。 ⑷及时、适当地作出项目管理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人事任免决策、重大技术方案决策、财务工作决策、资源调配决策、工期进度决策及变更决策等。 ⑸依据本公司质量管理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确保质量体系在项目部的正常运行。以积极的态度支持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在施工质量管理中提出的各种技术整改措施和奖罚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都处于受控状态。 ⑹审批各分包商的技术方案与管理方案,并监督协调其实施行为。 ⑺全面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合理调配劳动力资源。 ⑻参与重大质安事故的处理。 ⑼负责项目对外的综合协调关系,与业主、监理保持经常接触,解决随机出现的各种问题,替业主、监理排忧解难,确保业主利益。 ⑽积极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当地村民委员会的关系,确保当地政府部门利益并促使本项目成为“爱民工程”。 ⑾具体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⑿负责组织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布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施工现场规划和组织临时设施搭建,落实安排好物资供应、机电设备、劳动力准备。

检测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规定

万华化学(广东)特种聚氨酯项目检测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规定

目录 1 目的 (2) 2 范围 (2) 3 定义 (2) 4 职责 (2) 5 工作程序 (3) 5.1 质量保证 (3) 5.2 质量检测 (4) 5.3 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7) 5.4 绩效考核 (8) 6 相关文件 (8) 7 相关记录 (8) 8 附则 (9) 见证和取样人员授权书 (10)

1 目的 为了规范万华化学(广东)特种聚氨酯项目(一期)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作为工程检测单位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提供工程检测单位在工程投标的质量保证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2 范围 质量检测机构在施工阶段依照承揽合同实施的质量检测行为,以及根据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施的质量管理行为适用本规定。 3 定义 3.1 本工程 指万华化学(广东)特种聚氨酯项目(一期)。 3.2 质量检测机构 指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与建设单位依法订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承揽合同的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组织或分支机构。 3.3 项目经理 指代表质量检测机构履行合同并授权批准检测报告的负责管理人员。 3.4 主要检测人员 指质量检测机构根据合同约定或投标文件承诺,派驻本工程或为本工程提供检测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人员。 4职责 4.1 质量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和质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建设单位和/或其他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质量检测机构的其他质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4.2.1 必须依照合同和/或投标文件的承诺,为本工程配备足以满足建设单位质量需求的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 4.2.2 主要检测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且不得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更换。建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为了有效地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必须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将各项工作能够分配给各个部门或成员,使他们形成一个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协作的统一整体。组织机构是发挥管理功能,实现管理目标工具;成功的组织机构设置会帮助生产经营单位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形成整体力量的汇聚放大,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卓有成效。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对于组织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组织机构设置除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明确原则 2. 管理服务原则 3. 责权对等原则 4. 统一指挥原则 5.因事于因人设置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及行业危险性决 定的。 组织机构的建立因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遵循组织设计原则,与 规模、生产过程的危险性相适应、以保证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为提高安全 生产管理的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设立 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不是职能机构,而是协调机构。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配置 建立一支精明强干、团结和谐的安全管理队伍、不仅需要一个合理的组 织机构,更需要适合这个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搞好安全工作,实施安 全生产的保障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关键环节;因为他们既是各项方针 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又是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说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具体地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行业、 本单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熟悉现代安全管理的方法; (2)掌握相应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 (3)经过培训熟悉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危险性,并能根据生产特点进行 检查和处理查出的问题; (4)能够协助高层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决策,也能对安全检查、处理、报 告进行记录在案; (5)满足本行业特殊要求的其他条件; 1 / 11 / 1

做好一个检测机构的质量负责人

浅谈如何做好一个检测机构的质量负责人 【摘要】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是机构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岗位.质量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专业水平、工作经验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体系能否健康运行的保障.本文对如何做好检测机构的质量负责人进行了简要分析,以使质量负责人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关键词】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体系 1 前言 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是经公司最高管理者授权,全面履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健康运 行的责任人。《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4.1.11条规定:“实验室应任命一名质量负责人(或质量主管),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职责和权力,以决策和解决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多年来,很多检测机构的质量负责人这个工作岗位一直都是形同虚设,挂挂的,质量负责人对这个岗位的理解是很敷浅的,有的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质量负责人具体要做哪些事,所以就不能真正履行起这个岗位的职责。在这些人看来,质量负责人就是整天和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挂沟,很单调乏味,没有挑战性,来检查了就准备准备检查资料,检查完了,再准备准备整改资料,整天就是跟资料打交道,没有新颖性。殊不知,公司的全过程运行和发展是离不开质量管理体系的,是紧紧围绕质量管理体系而开展的,有了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才有了发展的目标,才能健康、稳定地运行。下面就简要地谈谈作为检测机构的质量负责人到底要做哪些事,如何做好检测机构的质量负责人。 2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这是做好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的必要前提条件 2.1 具有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 2.2 具有脚踏实地、刻苦钻研、虚心学习的精神。 2.3 胸怀宽广,能接纳来自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2.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4.1 热爱本职工作。 2.4.2 实事求是的敬业精神。 2.4.3 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为人正直的高尚情操。 2.5 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在体系的决策和管理方面能够直接与公司最高管理者和技术负责人进行沟通;在迎接外检时,能够对管理体系方面的问题积极与外检专家进行有效沟通;在平时日常工作中,能够与公司其他员工进行管理体系方面的探讨与沟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2.6 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有较长的检测技术工作经历。 2.7 具有公司授权范围内一定的专业知识,熟悉并掌握《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质量管理方面的知识。 2.8 掌握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法律法规,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熟悉检测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评审报告

2017年××××××××× 管理评审报告 根据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实施计划的安排,中心于××年××月××日在四楼会议室××主任主持召开了由中心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管理评审会议。 本报告根据2017年度管理评审会议记录、2017年管理评审计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划及会议发言稿进行整理,形成本年度管理评审报告。 一、会议的目的:讨论评价××××××××一年内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二、评审依据: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质量控制情况、资源配置情况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内审报告、监督员报告。 三、评审包括下列内容: a) 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 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 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 d) 质量目标实现程度; e)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f)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g) 内外部审核的结果; h)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i) 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 j)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k) 资源的充分性; l) 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m) 改进建议; n) 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 四、评审方法:会议讨论形式 五、评审参加人员:见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 六、评审过程: ××主任首先分析了××年××月-××年××月××××××××(中心名称)组织结构、管理方式、管理办法等对目前管理体系的适应性,传达××××××(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对中心发展规划,拟给中心的资源配置情况,强调中心下一步的工作内容。同时××要求参会人员,对目前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式、运行的有效性,质量目标的控制情况,人员培训情况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质量负责人××介绍了刚刚结束的2017年内审情况以及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质量管理室主任××介绍了中心目前的人员技术状况,人员培训情况,2017年需要培训的重点以及新设备的检测参数方法引进、开发等事项。 大型仪器室主任××介绍了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检定/校准情况。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 1、开发目的 根据广西区质监局对质检机构的监管需求,我公司结合实际开发需要,开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重点是通过互联网络,对质检机构出具的各项检验报告,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检验信息、检验报告、报告档案等,通过联网系统的实时监测功能,系统的应用给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更全面、更准确、更及时地实施监管提供了可能。 2、系统结构 系统由两个部分构成分别是:检测机构使用的数据报送客户端软件和后台数据管理平台。系统包含质检机构基本情况信息管理模块、质检机构重点检验报告检测数据上传监控管理模块、实时数据与检测报告比对以及数据搜索、导出、打印功能等模块。 3、系统功能构成 3.1管理后台 3.1.1机构列表管理 机构列表页面以列表的形式列出当前管理员用户所管辖的机构的名单,机构名称后面有连接可以查阅该机 构的的详细信息、人员信息、设备信息。

3.1.2检测报告管理 检测报告管理模块用于查阅检测站上传的检测报告,通过该模块可以查看某一个检测站上传的所有检测报告的详细信息及评价情况。为了便于查找检测报告列表上方提供查询条件。 3.1.3机构检验数据库查询 机构检验数据库查询及时实施监管,页面以列表的形式列出所有的检测站的,可以实施监管所有上传检测报告的数据与检测站本地的数据。

3.1.4数据汇总分析 数据汇总分析模块是以图表的形式展现某一时段的检测数据的合格与不合格情况,通过一些指定的查询和汇总条件展现需要的数据。 3.1.4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模块为管理系统的用户账户管理,该模块可以管理检测站用户和管理员用户的权限和站点的信息。

检验检测机构各岗位职责汇总

检验检测机构各岗位职责汇总 (注:各检验检测机构设置岗位或分工不同,以下岗位职责仅供参考) 一、总经理(最高管理者) 1、负责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以及其他重要的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2、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和目标并贯彻和保持,颁发《公正性声明》,批 准《员工行为规范》、《服务承诺》; 3、负责批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的配置计划; 4、负责仪器设备和设施购置的批准及报废的审批工作; 5、负责审批安全及内务管理制度; 6、负责受控文件外借的批准; 7、对于复杂的、重大的、综合的或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有争议的工程、法 院仲裁的工程项目的检验检测,经评审后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 8、负责质量体系的持续改进和重大纠正与改进措施的批准; 9、批准复杂的、重大检测客户要求、标书及合同的评审结果; 10、负责检验检测分包项目的批准及合同的签订; 11、负责批准《合格服务和供应商名册》和采购文件; 12、负责重大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改进的批准; 13、负责批准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及提供内部审核所需资源; 14、主持管理评审;批准“管理评审计划”、组织议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批 准《管理评审报告》; 15、为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的各项措施提供所需的资源 16、批准新入职员工的录用条件;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审批岗位职责及任职条 件; 17、负责审核与批准技术负责人开展新检验检测项目的申请并配置开展新检验检 测项目相关资源。 二、技术负责人 1、主持保密管理工作、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2、负责制定公司人员的《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员能力考核评定, 确认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 第163号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 2015年4月9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 评审准则(试行) 1.总则 1.1 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 本准则等同采纳GB/T15481-1995国家标准,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的专门要求(本准则中用黑体字表述)。 1.3 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1.4 为保持与GB/T15481-1995文本的一致性,1.3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 参考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细则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 2.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治理方法 2.5 JJF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6 GB/T1548 3.1-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1部分:能力验证打算的建立和运作 2.7 GB/T1548 3.2-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2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打算的选择和使用 3.定义 3.1 实验室laboratory 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 1. 假如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之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 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形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 ——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 ——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或 ——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3.2 检验实验室 testing laboratory 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 3.3 校准实验室 calibration laboratory 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 3.4 校准 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 1.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2.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阻碍量的作用。 3.校准结果能够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3.5 检验 test 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注:------检验结果通常被记录在称之为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的文件中。3.6 校准方法calibration method 为进行校准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7 检验方法 test method 为进行检验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8 检定(验证) verification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3.9 质量体系 quality system 为实施质量治理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3.10 质量手册 quality manual 阐述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体系和质量实践的文件。

2017年(含检查表)检验检测机构内审全套资料

2017年 *** 月内部审核计划 受控编号:****************** 共页第页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表 受控编号:********* 共2页第1页 ********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第****号 实验室各科室: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实验室质量体系计划的安排,拟于2017年***月***日至***日进行2017年度****月份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现将内审实施计划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表内容结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报告等体系资料做好准备,迎接内审。 审核目的:审核2017年本公司的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并为质量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审核要求:采用集中式审核,要求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做到严格、公正、客观。 审核范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各要素涉及的实验室各部门。 审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体系文件【例如:《质量手册》、《程

序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试验标准等。 审核时间:2017年****月****日至***日 审核组:组长:**** 审核组成员:*****(技术负责人、*****)、*****(检测一室主任、内审员、监督员)、*****(检测二室主任、内审员、监督员)、****(业务室主任、内审员)、******(内审员)。 首、末次会议参加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成员、设备管理员、内审组成员。 受控编号:******** 共2页第2页审核日程表:

编制:审批:日期:2017年11月1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