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

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意,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2名(其中面向郴州市大学生村官单列计划10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4名、选聘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1《201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2《201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3《2011年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郴州新闻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e16182297.html,

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e16182297.html,

郴州红星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e16182297.html,/chenzhou

郴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e16182297.html,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4:100/rsks/ 郴州人事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e16182297.html,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e16182297.html,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选聘、选调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员还应具备条件

1、大专、本科毕业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25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25日后出生;

2、面向大学生村官单列计划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为在郴州市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5日后出生。

(三)公开选调、选聘人员还应具备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25日后出生;

2、本市范围内符合“三同”(即单位同性质、人员同身份、拨款同渠道)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2、附件3);

3、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选聘、选调。

二、公开招聘、选聘、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缴费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9:00至8月5日22:00。在该时限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8e16182297.html,,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

http://61.187.189.254:100/rsks/。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岗位(职位)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职位)。

面向郴州市大学生村官单列10名招聘计划,只竞争资格,不报具体岗位,专业不限。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面试前,由市人社局和招聘、选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入围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面向郴州市大学生村官单列计划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按条件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审定。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个招聘、选聘、选调岗位(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大学生村官单列计划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

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选聘、选调计划数。

3、准考证打印。考生自主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8月10日8:00至8月13日9:00。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13日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均只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

(1)公开招聘面试。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专业技术类1:5;管理类、面向大学生村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公开选聘、选调面试。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选调职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管理类岗位(含大学生村官计划)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专业技术类岗位(医院、院校、科研院所、艺术单位等)面试由招聘、选调、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监督。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成绩合成。

(1)公开招聘成绩合成。管理类岗位(含大学生村官计划)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专业技术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公开选聘、选调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选调职数1:3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两人以上合成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四)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考察对象。

1、公开招聘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向大学生村官单列计划岗位的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2、公开选调、选聘考察。由市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考察。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五)公示。

1、公开招聘考核合格者列入拟招聘人员名单。

2、公开选调、选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计分占20%,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职数等额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面试、考察成绩高低依次排序确定)。

3、拟招聘、选聘、选调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郴州红星网、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试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招聘、选聘、选调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对入选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岗位分配,按所学专业及考试考察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共同拟定分配方案。如无合适专业的村官入选,相关单位调整岗位安排。

(七)聘用、转任。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招聘、选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公务员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聘用、转任。

三、考试结果利用

凡参加本次考试、综合成绩进入前三名而未被招聘、选聘、选调的人员,其成绩自笔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市直单位如有需要,可作公开招聘、选聘、选调考试入围人员从中体检考核考察选用(聘、调)。

四、其它事项

1、经物价部门核准,每人报名费50元。单位组织的面试费用由招聘、选聘、选调单位承担。统一组织的面试费用由招聘、选聘、选调单位共同承担。体检费由应考人员承担。

2、公告费用由招聘、选聘、选调单位共同承担。

3、咨询电话。

选调、选聘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科0735-*******、 0735-*******;

招聘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398;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2263972;

网上报名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

附件1、《201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201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3、《2011年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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