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新办资质办事指南

建筑企业新办资质办事指南
建筑企业新办资质办事指南

建筑业企业新办资质审批(新办)业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日期:2011年9月15日信息来源:城乡建委字体大小:【大中小】

建筑业企业新办资质审批(新办)业务事项

指南流程

一.业务事项名称:建筑业企业新办资质审批

二.业务事项类型:新申请建筑业资质(含新增项资质、劳务企业)

咨询电话:71415601

三、新申办建筑企业资质的办理依据:

1.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001)24号)

3.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上述文件可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直接查阅或下载。

四、所需提交的材料

新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清

单如下:

1.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初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第1项,第4项不需提供,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企业可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795569.html,网进入“工程建设管理”在“专业查询”中的“资质标准查询”,

查看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申办资质的过程中,如有伪造身份证、职称证、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按规定须将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右上角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审核。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报企业。网上申报须彩色描扫证书、证件的原件。

4.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由所聘企业缴纳并提供证明(社保在3个月以上的明细表)。

五、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可辨;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六、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基本达到申报标准,方可申请开通网络用户(并购买上报建筑企业资质及劳务企业资质证锁),并同步完成重庆市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信息网上申报。

七、申请表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打印一式三份;1.封面、封底使用白色压纹纸;2.申请表的装订应胶装成册,软皮包装,禁止使用硬皮、塑料皮或打孔装订。(注):在营业执照注册号后,请企业增加填写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号。

八、附件资料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打印和复印;1.封面、封底一般使用白色压纹纸,也可使用淡蓝、淡绿、淡黄色压纹纸,禁止使用其他颜色及纸张;2.附件资料

的装订应胶装成册,软皮包装,禁止使用硬皮、塑料皮或打孔装订;3.附件资料应有总目录及页数说明,每页页脚下方有页码;附件材料一式一套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注)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民航、供电、消防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资质申请表》二份、综合资料卷和人员资料卷各一套。

所有附件资料必须使用中文, 如文件为外文时应翻译

成中文,同时提供外文原件与中文翻译件的扫描或复印件。

(一)综合资料卷(附件资料一),应包括以下内容:

目录及页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和验资报告扫描或复印件;(注册资本金:是指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以实收资本为考核指标。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按照企业申请各类别资质标准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或复印件;

3.企业章程扫描或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

5.(1),企业经理;参照企业经理的要求:(2),技术负责人(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应在60周岁以下)、(3),财务负责人每个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或复印件。

6.企业经营场所的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或复

印件;资质标准中有厂房要求的,还应提供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厂房施工图等相关资料扫描或复印件;

7.资质标准中有要求的,企业自有或租赁的主要机械设备、检测仪器的购臵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或复印件。

8.需提供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操作规程等资料扫描或复印件;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根据本企业机构设臵情况制定,可参照下列岗位设定):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安全生产副经理、总工、总会计师、工长、技术员、工程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等。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计划部门、技术质量部门、安全部门、设备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部门等。(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3)、操作规程:本企业施工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

(二)人员资料卷(附件资料二),分为注册人员和管理人员两册

1.注册人员册(附件资料二第一册)应包括以下内容:目录及页码;

(1)企业的注册建造师为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有职称的工程系列中高级人员及特殊需要的专业人员的,需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等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或

复印件。社保证明应至少包括缴费单位、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缴费起止时间及社会保险机构认可印章(样表附后);

(2)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或已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印章、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其中注册建造师只能在一家企业任职,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3)注册建造师与本企业签订的聘用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或复印件;

2.管理人员(工程、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册(附件资料二第二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目录及页码;

(1)企业为有职称的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含高级管理人员、有职称的工程系列中高级人员及特殊需要的专业人员的)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等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或复印件。社保证明应至少包括缴费单位、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缴费起止时间及社会保险机构认可印章;

(2)有职称的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职称证书应由国家有关职称部门颁发;标准中要求有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还应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专业的证明资料(毕业证书);退休人员应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退休证和返聘协议的扫描或复印件;名单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由高向低排列,后经济管理人员职称

由高向低排列。企业有职称的人员中退休返聘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标准规定职称人员总数的15%,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有职称的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聘用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或复印件(可单独装订成册)。

受理时间:每年的2月15日、 4月15日、 6月15日、8月15日、10月15日、12月15日

各类人员注册考试和报考指南进入重庆市人事网查询https://www.360docs.net/doc/8717795569.html,/u/kszx/

新注册建筑公司后 资质怎么办理

建筑资质相关专业知识 一、资质类别划分 1、建筑资质:施工总承包12项、专业承包36项、劳务分包 2、设计资质:专项设计资质、专业设计资质、行业设计资质、综合类设计资质 3、独立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承装(修试)资质、安防资质、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物业资质等等(目前园林资质、物业资质已经停止办理) 4、其他资质:招标代理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工程造价资质、工程咨询资质。 二、建筑业施工资质 1、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查询位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查询中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查询(新) 2、资质有效期:5年 3、业务分类: (1)资质新办:首次申请建筑施工资质,之前没有过任何施工资质;可以一次申请多个资质。(城六区不可以新办资质,城六区指:朝阳、海淀、东城、西城、丰台、石景山)(2)资质增项:由于企业的业务发展需求,在已有建筑资质的基础上,再次申请其他施工资质。 (3)资质升级:在原有资质的基础上进行升级:三级升二级、二级升一级,一级升特级。 4、审批部门:

5、办理资质所需基本条件:净资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职称)、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技术工人、所有人员社保等等 (1)净资产:新办资质的,以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考核净资产。增项、升级的,就是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 (2)建造师:建造师(Constructor)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的含义是指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综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①等级、专业: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②注册网站及网址

2015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修改

2015年最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北京中建瑞通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目录 一、总则 (4) 二、标准 (6)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6)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0)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3)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0)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5)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9)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3)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7)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1)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4)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4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8)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0)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2)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3)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5)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6) 19、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7) 20、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0) 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2) 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8)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0) 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1)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3) 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6) 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1) 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9) 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1) 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3) 36、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6) 37、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7) 38、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0)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第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答: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b5E2RGbCAP 2、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什么时候失效?如何实施资质换证? 答:除劳务作业分包资质外,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特级资质证书)自2016年7月1日起自行失效。p1EanqFDPw 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的要求和许可程序一次性提出本企业全部既有资质的换证申请(以下简称:换证),具体申请时间应遵照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以外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暂不换证。DXDiTa9E3d 3、过渡期内,企业资质未换证前,是否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是否可以申请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 答: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完成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后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RTCrpUDGiT 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可在换领新版证书后,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4、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体有哪些?5PCzVD7HxA 答: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审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体见《规定》的第九、十、十一条款。 5、企业按照什么程序申请资质? 答: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jLBHrnAILg 企业申请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见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程序的规定。xHAQX74J0X 企业申请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见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程序的规定。LDAYtRyKfE 6、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年限有何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版

目录 目录 (1) 一、总则 (1) 二、标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 一级资质标准 (6) 1.2 二级资质标准 (7) 1.3 三级资质标准 (9) 1.4 承包工程范围 (9)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 10.1 一级资质标准 (61) 10.2 二级资质标准 (63) 10.3 三级资质标准 (64) 一、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

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 个类别, 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 承包序列设有36 个类别,一般分为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四、有关说明 (一)本标准“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是指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申请资质企业注册的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持有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认可单位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的人员;“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住建部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2015 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

目录 一、总 则 .................................................................. (1) 二、标准.................................................................. (3)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 准 (3)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 准 (3) 1.1 一级资质标准................................................................... (3) 1.2 二级资质标准................................................................... (4) 1.3 三级资质标准................................................................... (5) 1.4 承包工程围................................................................... (5)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 准 (6) 2.1 一级资质标 准 .................................................................. (6) 2.2 二级资质标 准 .................................................................. (7) 2.3 三级资质标 准 .................................................................. (8) 2.4 承包工程 围 .................................................................. (9)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监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工程监理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加入工程监理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第七条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

建筑公司办理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条件: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 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资质申请流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建市[2015]20号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五)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七)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八)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九)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内容,可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相应的资质内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并限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4-1。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

(2019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2019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 目录 一、总则 (1)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3)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 1.1 一级资质标准 (3) 1.2 二级资质标准 (4) 1.3 三级资质标准 (5) 1.4 承包工程范围 (5)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2.1 一级资质标准 (6) 2.2 二级资质标准 (7) 2.3 三级资质标准 (8) 2.4 承包工程范围 (9)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9) 3.1 一级资质标准 (9) 3.2 二级资质标准 (10) 3.3 三级资质标准 (11) 3.4 承包工程范围 (11)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4.1 一级资质标准 (12) 4.2 二级资质标准 (13) 4.3 三级资质标准 (14) 4.4 承包工程范围 (15)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 5.1 一级资质标准 (16) 5.2 二级资质标准 (16) 5.3 三级资质标准 (17) 5.4 承包工程范围 (18)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9) 6.1 一级资质标准 (19) 6.2 二级资质标准 (19) 6.3 三级资质标准 (20) 6.4 承包工程范围 (20) 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 7.1 一级资质标准 (21) 7.2 二级资质标准 (22) 7.3 三级资质标准 (22) 7.4 承包工程范围 (23)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4) 8.1 一级资质标准 (24) 8.2 二级资质标准 (25)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3.0 ——企业版使用流程说明 目录 1.身份认证锁的安装和使用 ....................................................................... 2.进入系统 ................................................................................................... 3.企业版功能 ............................................................................................... 3.1选择资质管理业务.............................................................................. 3.1.1新资质申请.................................................................................... 3.1.2主项资质升级................................................................................ 3.1.3增项资质申请................................................................................ 3.1.4增项资质升级................................................................................ 3.1.5资质年检........................................................................................ 3.1.6资质变更........................................................................................ 3.2企业基础数据填写.............................................................................. 3.2.1修改已就位资质信息.................................................................... 3.2.2企业基本情况表............................................................................ 3.2.3企业负责人.................................................................................... 3.2.4企业专业人员................................................................................ 3.2.5企业简历........................................................................................ 3.2.6企业章程........................................................................................ 3.2.7企业组织结构图............................................................................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流程

?心电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营业范围参考 水电安装企业营业范围:市政管道的施工;工业与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逍、电器、仪表的安装.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各类型建筑的室外装饰工程的施工、水电安装、空调安装、管逍安装:各类型工厂和建筑工程的水、电、消防、暧通.空调、发电设备、自动化仪表的安装等。 装饰装修企业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室内装潢,网络工程安装、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匚上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恫林緑化工程,装潢设计、图文设计、景观设讣,建筑装饰材料、陶瓷制品、灯具、家具、木制品、不锈钢制品、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水电安装。 弱电公司经营范围:网络布线工程:视频监控安装:监控设备维修;智能停车场:智能停车道闸:机房建设:集 团电话:公共广播:防盗报警;门禁系统:小区监控系统:电梯监控对讲系统;商场洒店监控系统:村镇监控系统:工厂车间监控系统等各类弱电工程。 智能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3文化,文物及展览等系统开发技术及服务-屏蔽机柜、机房工程怖系统智能化, 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弱电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 软件及稱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云计算软件开发;计算机、自控专业的四技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智能化系统安全防范工程;电脑,音响,灯光及通讯设备系统:,图像设备系统,安全报藝产品系统,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销售),(智能卡应用产品.软件、机电一体化设备、电控自动大门、电动档车器' 机械产品的开发、生产' 加工、销售,公共安全技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公共安全技防工程的设计、安装、维修。计算机软硬件、智能化设备、自动化设备、电脑、电子器材、电子元器件领域內的pg技"服务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潘动] g能科技公司经営范围参考二: 智能安防萦统私人影院萦统、背墨音乐萦统、无删盖系统、智能门锁萦统、智能楼宇时件、自动化灯光场衆控制系统、电动窗帘系统、官能净水设缶、会议多媒体电子设合、LED显示屏、LED节能灯、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设备、中央空调、新风设备、地暖设备、无人机、背慧酒店设备.昔蠶社区设备、暂载建筑设备、習能家电的销售、安装、调试、维护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幵展经筍詞]) 资质标准参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7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老资质区别)

2014年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 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再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 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0、“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1、“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2、“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变为“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十四、专业承包资质已经取消项目19项(基本确定不包含目前新资质中,序号为原资质中序号)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提高建筑队伍整体素质,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政策,现制定《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法取得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条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市、州及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申请 第四条凡工商注册地在本省的建筑业企业的下列资质许可,(除国务院及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和工

商注册地在扩权县、(市)的企业外)由企业工商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的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第五条凡工商注册地在本省扩权县(市)的建筑业企业的下列资质许可(除国务院及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外)由企业工商所在地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一)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及钢结构、建筑幕墙、爆破与拆除、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二)劳务分包序列资质(不含一级资质);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第五条中未明确的内容,即不属于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其它行政许可。其它行

机电工程资质办理流程

机电工程资质办理流程 机电工程资质办理流程,从事机电工程的企业需要具有机电工程资质才行,那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办理机电资质呢?机电资质的办理流程又是什么呢?下面跟中建瑞通小编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初次申请机电工程资质需要从三级资质开始办起,需要在企业资金和企业人员上满足资质标准。 比如说,企业净资产需要在八百万以上。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资质代办快速通 资质新办,增项,升级,安许办理资质维护一站式服务

机电工程资质办理流程: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什么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先到地方建筑行政服务中心领申请,按照规定填申请书及做好综合资料、人员资料、业绩资料(一般新申请不用)。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全省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网络申报版);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事务所出具);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养老保险凭证(申请之日起半年内任一个月份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和社保局出具的缴费人员明细);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反映专业业绩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5、申请资质增项的,应当提供主项资质所需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全方位对比解读住建部新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全方位对比解读住建部新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6日下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由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是对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响应,基本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总体利好表现 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 1.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大家可安心备考,早日通过考试。 各专业细化分析新标准颁布后,各专业需求数量分析(仅就总承包资质分析): 1、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的:公路 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2、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机电、市政 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 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3、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多的:水利 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一建,但水利二级资质的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 4、需求数量可能减少的专业:建筑 原标准除了公路、水利资质,其他的资质都不要求本专业一建,好多企业资质本专业一建也就占三分之一,因建筑一建人数众多,价格适中,都用建筑专业一建来补充数量。现在要求本专业一建了,不能用其他专业替换了,人数众多的建筑一建需求数量会减少,至少不会增加,虽然房建企业众多,但经不住建筑一建人多。 5、其他小众专业:需求量变化不大 铁路、港航、民航、矿业、通信,这些专业不管是有资质的企业,还有一建持证人员,都是小众的,需求数量可能略有增加,但本身有资质的企业少,需求量变化波动不会很大。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标准数量vs旧标准数量专业需求数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