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名单

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名单
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名单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名录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名录[截至20070625] 1 省份分类序号通过时间单位名称级别内容地址 2 3 北京 1 20050923 国家保密技术研究所甲级北京海淀区交大东路甲56号 4 北京 2 20050923 总参三部科技成果交流中心甲级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1号院 5 北京 3 20050923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甲级新北京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18层 6 北京 4 20051206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甲级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7 北京 5 20050923 联想网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甲级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8层 8 北京 6 20051206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甲级北京市海淀区卧虎桥甲六号中幢65二层 9 北京 7 20050923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甲级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 10 北京 8 20050923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级新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28号泛亚大厦3层DHC 11 北京 9 20050923 北京惠讯时代企业科技有限公司甲级新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中国电子大厦B座7层 12 北京 10 20051206 北京鼎天软件有限公司甲级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505室 13 北京 11 20050923 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甲级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中科院自动化大厦2层 14 北京 12 20050923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级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科技综合楼三楼(188信箱) 15 北京 13 20051206 华迪计算机有限公司甲级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中国航天大厦五六层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需要,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资质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要素。 第四条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 第五条凡需要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来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二章认证组织管理 第六条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包括指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管理办法和标准、审批和发布资质认证结果。 第七条信息产业部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简称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协调、管理资质认证工作。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下设: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专家委员会(简称资质认证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咨询,参与资质评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简称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是资质认证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质认证工作。 第八条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暂设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第九条从事资质认证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坚持公正、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章资质等级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四级。 第十一条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

系统集成三级资质名单

重庆流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鑫台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百勤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视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恒远至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华信创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欣卓越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 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易诚智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瑞恒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趋势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玛斯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清源并行计算机有限公司 北京天佑永续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经赛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凯文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世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银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泰和英杰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域时捷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大连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博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口岸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思航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邮电信息中心 北京创原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鼎天数码信息技术公司 中航网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星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东方国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科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北京海石花实业开发公司 北京方正春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驰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移动欣智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红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长春恒信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万易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吉泰方洲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安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市新菲莱特电脑有限公司 泉州智伟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洛阳巨龙科技有限公司 广达创远(河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恒辰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冠同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龙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宝讯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东恒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兰泰纬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二局成都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新东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大东网络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四川新源现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迈普(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天翼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曙光光纤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融微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榕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华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王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市骏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茂名市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 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市品高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宝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山汇海华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理想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盛富和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冠亚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凌先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瑞宝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惠州市富饶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直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智源信达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金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创通联业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联进高技术有限公司 贵州天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条件

系统集成申请条件 一级:1,基本条件:注册实收资本5000年,二级资质必须满2年,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或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15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2,财务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不能有亏损,有合法的审计报告。 3,业绩 (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少于3.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这些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已通过验收。 (2.)近三年至少完成4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2亿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6500万元。 4,管理能力ISO9000必须一年以上,覆盖IT产品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覆盖人数必须220人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

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 5,技术实力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20个,其中近三年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技术带头人,已建立完备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米。 6,人员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20人。 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30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名。 二级; 1,基本条件:注册实收资本2000万以上,取得三级不少于一年,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或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7.5亿 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2,财务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2.5亿元,或不少于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不能有亏损,有审计报告 3,业绩 1. 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4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2亿元,或不少于1.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3个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标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标准 (一)综合条件 1.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 间不少于两年。 2.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不低于50%。 3. 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 200万元。 (二)财务状况 1. 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三)信誉 1.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 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3. 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 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 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 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 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业绩 1.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2500万就可以处理) 2. 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 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 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800万元 (五)管理能力 1. 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 行。 2. 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3.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3年,主要技 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保密局国保发〔2013〕7号文件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是指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申请、受理、审批、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应当选择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承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第四条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审批和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安全第一、审管并重的

要求,既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又促进信息安全保密产业科学发展。 第五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条件 第六条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第七条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其他业务。 资质单位应当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承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承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业务的,不得承接所监理工程的其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第八条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二三四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一级资质: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 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 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 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 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 3亿元以上, 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 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 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 6500万元, 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 (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 30%以上(至少不低于 9000万元 ,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 500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

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 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 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 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 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 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 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 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 300万元以上。 (五人才实力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综合能力评价体系第1部分:能力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综合能力评价体系》是为提高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适应能力,提高评价工作在促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能力提升作用的愿景下开展的标准编制目标。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国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行业联盟。 二、编制背景 信息系统集成是近年来国际信息服务业中发展势头最猛的服务方式和行业之一。原有的系统集成是指将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通信等技术和产品集成为能够满足用户特定需求的信息系统,包括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阶段的系统集成已不再是传统的系统集成,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系统集成的范围不再局限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了,还包含很多其他业务的集成,例如弱电工程、智能建筑、平安城市、信息防护等;二是系统集成的周期在扩展,很多集成业务不再仅仅是业务做完了就完了,还有售后持续维护,服务在集成业务中的重要性不断加强。于是,自2015年7月起,原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改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将服务提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近20年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为我国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信息系统集成行业规模不断壮大、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变革时期,切实需要加强供给侧改革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新动能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体现了新生产力发展趋势。信息系统集成是融合新生产要素、创新新动能的重要推动模式,因此,对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有衡量和评价系统集成及服务能力的认证模式是以企业发展能力的结果为评价对象,对企业如何提高信息集成及服务能力缺少具体的指导。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除了自身内在发展的需求之外,也面临着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改进动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

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及要求

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及要求 一级资质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 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2015〕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暂行)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暂行) 一、一级资质 (一)综合条件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或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15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3.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5000万元,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5000万元。 (二)财务状况 1.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三)信誉 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3.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业绩 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少于3.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这些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已通过验收。 2.近三年至少完成4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 分项资质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以下称运维资质)认定工作,依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中电联字〔2015〕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以下称运维)服务是指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方法,依据需方提出的服务级别要求,对其所使用的信息系统运行环境、业务系统等提供的运维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运维资质认定是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依据本实施办法对从事运维企业的整体实力、运维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所进行的评价和认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运维项目管理人员是指由运维服务企业正式聘用,熟悉运维技术和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具备一定运维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较好的信誉,并受所属企业委托对运维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项目负责人。

运维项目管理人员包括运维项目经理和运维高级项目经理两个等级。电子联合会对运维项目管理人员实施登记管理。 第五条电子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负责运维资质认定和运维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的管理工作。电子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办)作为电子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运维资质认定和运维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运维资质认定及监督管理 一、运维资质的申请与认定、证书管理及监督管理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事项外,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中电联字〔2015〕1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维项目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登记、监督管理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事项外,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暂行)》(中电联信委〔2015〕1号)相关要求执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f18576962.html,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认定 一、申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 二、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认定的企业类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三、申请条件 1、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 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8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2.5亿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 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 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 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2、系统咨询甲级资质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f18576962.html, 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咨询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 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咨询收入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 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 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3、软件开发甲级资质 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从事软件开发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 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名; 3)近3年的软件开发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 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 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订版)》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订版)》的通知 (修定版 [信部规(2003)440号]) 一级资质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 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 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五)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2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8名; 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4、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二级资质 (一)综合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和二级资质认证通过企业名单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和二级资质认证通过企业名单 一级 单位名称资质等 级 证书编号 批准(备案)日 期 首次获证日期 所在省 市 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级Z111004-9-122000-9-12北京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一级Z111004-9-122000-9-12北京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一级Z111004-9-122000-9-12北京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11004-9-122000-9-12北京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11004-9-122000-9-12北京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21004-9-122000-9-12辽宁高新现代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44004-9-122000-9-12深圳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082004-9-122000-9-12山东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092004-9-122000-9-12山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11005-5-102001-5-10北京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11005-5-102001-5-10北京北京方正奥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级Z111005-5-102001-5-10北京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一级Z111005-5-102001-5-10北京北京朗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一级Z111005-5-102001-5-10北京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042005-5-102001-5-10浙江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44005-10-82001-10-8广东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一级Z112005-10-82001-10-8天津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11005-10-82001-10-8北京长天科技有限公司一级Z111005-10-82001-10-8北京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11005-10-82001-10-8北京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11005-10-82001-10-8北京北京鼎天软件有限公司一级Z132005-10-82001-10-8北京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082005-10-82001-10-8江苏西安未来国际软件有限公司一级Z161005-10-82001-10-8陕西黎明网络有限公司一级Z144005-10-82001-10-8深圳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一级Z143005-10-82001-10-8湖南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072006-2-62002-2-6上海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02006-2-62002-2-6云南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一级Z111006-2-62002-2-6北京北京国铁华晨通信信息技术公司一级Z111006-2-62002-2-6北京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一级Z111006-2-62002-2-6北京北京高阳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级Z111006-2-62002-2-6北京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11006-2-62002-2-6北京联想网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一级Z111006-2-62002-2-6北京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级Z092006-2-62002-2-6浙江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123006-2-62002-2-6黑龙江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级Z032006-9-122002-9-12山东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常见问题解答 1.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有哪几类? 答: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以下简称集成资质)包括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系统咨询、工程监理、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共9个资质类别。 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乙级资质的区别是什么? 答:第一,承担集成业务的涉密等级不同。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绝密、机密、秘密级的集成业务,乙级可以从事机密、秘密级的集成业务;第二,承担涉密业务的范围不同。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密业务,乙级可以在注册地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涉密业务。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应当向哪些部门申请? 答: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

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一般流程是什么? 答:一般流程包括:提交申请、书面审查、申请受理、现场审查、专家评审、资质授予等。 5.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能否提交网上申请? 答:考虑到资质申请单位提交材料中的业务合同、项目内容等多数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目前未开展网上预受理、预审查。集成资质申请单位可直接向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6.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收取费用吗? 答:不收取任何费用。 7.山东省保密资质管理部门及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和电话? 答:山东省保密资质管理部门电话:,通讯地址:50002; 保密资质申请受理部门电话:/,通讯地址:50002;

8.如何了解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相关政策? 答:山东省国家保密局会在省保密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示,供申请单位了解相关政策。 9.如何下载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有关规范性文本? 答:申请书、审查表、清单等规范性文本在省保密局门户网站公示,供申请单位下载。 10.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如何借阅国家保密标准? 答:资质单位可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局联系,提交借阅申请,经审批同意后进行借阅。 11.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三)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 办法》 过渡时期暂行规定 (草稿)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实现向项目经理制度的顺利过渡,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经理配置要求如下: 一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有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25名,其中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8名; 二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有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3名; 三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有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1名; 四级资质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应具有项目经理资质人员不少于4名。 第三条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四条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申报集成项目经理正式资质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

间。为支持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可依据本规定的第五条到第八条先行申报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临时资质。 第五条各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依据本规定第二条对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的要求、参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中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应具备的条件,组织各级别项目经理临时资质申请者填写《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单位汇总后上报到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第六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对项目经理临时资质审批。评审结束后报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对高级项目经理临时资质的初审。初审结束后报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审批。 第八条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将依据评审结果颁发各级别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临时资质证书。 第九条各级别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临时资质有效期为一年。 在临时资质有效期期间,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的各级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应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后换发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正式资质。

1、什么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

1、什么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 答: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是指从事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等全生命周期活动,及总体策划、系统测评、数据处理存储、信息安全、运营等服务和保障业务领域。资质认定是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依据本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对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所进行的评价和认定。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包括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管理能力、技术实力和人才实力等要素。 2、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有什么益处? 答:1)有利于系统集成企业展示自身实力,有利于信息系统项目主建单位对项目承建单位的选择,降低前期沟通成本。 2)有利于提高系统集成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要求系统集成资质的项目包括: -各类政务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涉及国家安全、生产安全、信息安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实施单位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目前很多系统集成项目的招标中都会要求投标者要具备一定

等级的资质证书,所以,系统集成企业获得《资质证书》,等于取得进入系统集成市场的钥匙,反过来也是对没有获得《资质证书》的竞争者形成了一道进入的门槛。 3)有利于系统集成企业按照等级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技术和管理能力。 3、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申请级别? 答:申报企业请仔细阅读《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暂行)》的通知 (中电联字〔2015〕2号)(以下简称《等级评定条件》),根据评定条件对照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申请级别。 4、《等级评定条件》所称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项目经理是否指企业内部任命的项目经理? 答:不是,根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中电联信委〔2015〕1号),项目经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及工作经历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 博士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1年; 2. 硕士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 3. 本科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 4. 大专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 5. 大专以下学历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工作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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