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浅谈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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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浅谈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

这是疏散道上的第二安全区域。为保证在火灾时人们迅速安全疏散,对于旅馆、办公建筑、教学建筑、科研建筑、医院、商业建筑、邮政建筑、电力调度建筑、广播电视建筑、通廊式住宅等或其每个防火分区,应设有两个不同疏散方向的疏散楼梯。

从安全疏散角度看,上述布置方式有以下作用:

(1) 于是两个不同疏散方向的安全出口,就可以避免将两个疏散出口(主要是楼梯)布置在建筑物同一层平面相距很近的一侧,在发生火灾时就可避免人群拥挤而出现混乱的情况,也可避免两个出口全被烟火封住,失去两个出口的作用,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可为人们迅速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许多火灾实例和试验得知,人们常常寻着平时的行动习惯进行紧急情况下的行动。例如,在火灾情况下,首先向熟悉的疏散路线冲去,但于争相逃命,惊慌异常,有可能奔向窄狭地点,以致不能很快脱险;再次失去理智控制的人,往往追逐别人盲目行动等。若有了不同疏散方向的安全出口,就能较好地与平时疏散活动结合起来,火灾紧急疏散就可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看来,只设有一个疏散方向的安全疏散出口是不够安全的,而在建筑物或其每个防火分区的走道端部或走道端部的附近,设置楼梯,形成不同方向的安全疏散是十分必要的。但于建筑物类型的不同,标准层面积和性质不同,不分清红皂白地一律要求高层建筑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双向安全出口,实际上对一些塔式建筑和单元式高层住宅的每个单元就有困难。因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作了规定。

5、合理设置疏散门

建筑物底层公共疏散门各种高层建筑(如高层医院、旅馆、饭店、酒店楼、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财贸金融楼、科研楼、办公楼、住宅楼),有的安全

出口与楼梯的数量与宽度相同。这对整个建筑物人员安全疏散式十分有利的,在设计中如遇到上层工作人数(每层)和底层工作人数基本相同的情况,可以仿效。不过,在许多情况下,高层公共建筑物的底层或其上一、二、三层为公共活动用房(如商业、餐厅、大会议堂、多功能厅、酒吧、舞厅等),人数集中,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分别设置,其外门的总宽度要比楼梯总宽度宽些,出口数量多些。

房间的疏散门安全出口的疏散能力,除了与总宽度有关外,还与一个房间的安全出口数有关,如果人员较多的房间,只布置一两个宽大的出口,平时通行不便,火灾时应急困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凡人员较集中的房间,既要考虑平时疏散的方便,又要满足紧急情况下的需要。应在安全出口的数量、分布、距离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6、避难层(间)的合理设计

设置高层建筑避难层(间)是十分必要的。设置避难层(间)是保障高层建筑内人员在火灾时安全脱险的一项有效的措施。就高层公共建筑来说,人员众多,紧急疏散是个大问题。层数在25层以上的办公、旅馆等人员较多的高层公共建筑,均宜设置避难层(间),但为既基本满足安全疏散需要,又能节约投资,宜缩小设置范围。在一般情况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旅馆(含饭店、宾馆)、办公楼和综合楼,应设置避难层(间)。

设置避难层(间)的歧视高度,主要与当地拥有消防登高车的作业高度和消防队员能承受的最大体力消耗等因素有关。目前某些城市的登高、举高消防车,最大作业高度在30-45m之间,个别少数城市的登高、举高消防车在50m 左右。根据对消防队员实测,登高超过10层时,心跳和呼吸次数明显加快,不适应扑救的需要,会给灭火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根据上述因素,自地面层起到10 -15层设第一避难层。避难层(间)的层数亦为10-15层。避难层的形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与设置层结合(采用的较多),另一种是专用避难层。前者形式的避难层要做到:一是设备、管道应集中布置,并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围护起来;二是要满足疏散人员的停留面积要求,例如避难层管15层,每层平均 100人,共xxxx0人,假设人均停留占用面积5人/m2,xxxx0÷5=300m2,则需要净面积300m2.。专用避难层核心部位的设备和垂直交通设施,必需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围护起来,人均占用面积应满足上述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提交日期:2003-09-29 浏览: 1559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4.1.5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5.1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4.1. 5.2 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4.1. 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 5.4 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4.1.6 当高层建筑内设托儿所、幼儿园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5. 1.1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 6.1.2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6.1.2.3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6.1.4 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 6.1.5的规定。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新版)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 (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62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新版)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特别是出现了不少大体量的综合性的高层建筑,这对改善城市景观和人民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建筑能够发挥其正常的功能作用,除了合理的功能分区之外,还必须有合理的安全疏散和交通组织设计,尤其是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大型公共建筑,功能多样,交通路线错综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由于高层建筑的特殊性,安全疏散设计成了高层建筑中的重要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从已有的火灾案例来看,高层建筑存在较大的火险隐患,特别是在安全疏散方面问题突出,其防火设计必须受到重视。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在满足《高规》规定的基础上,还应有其更严格和具体的要求。 一、高层建筑的概念

高层建筑因其占地面积小、充分利用空间、能有效地解决城市用地紧张,特别是它的面积集中、体形高大、能满足人们多功能使用的需要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并已成为现代化城市特征的重要标志之一。高层公共建筑为城市增添了锦绣,但同时也出现了火灾发生时火势蔓延快、人员不易疏散、火灾扑救困难等新的问题。由此看来,高层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已成为我们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人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疏散到安全场所;其二是发生火灾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烟气和火势竖向蔓延快,增加了安全疏散的困难,而平时使用的电梯由于不防烟火和停电等原因停止使用;其三是人员集中,容易出现混乱,拥挤的情况。而且在疏散过程中人往往具有一种恐惧心理,往往是向熟悉的路线疏散,向明亮的路线疏散,也增加了疏散的困难。 高层建筑的功能分区合理,交通路线通畅,人员安全疏散快捷,不仅反映了一个建筑物的实用性和经济性,同时还涉及到人民生命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专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各个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按照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使用人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应当明确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经理人,负责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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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多发性的问题,看法往往不一致,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高位水箱中消防储量的意见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7.4.7.1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3。 从现行的规及笔者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3。即一般的将GB50045-95中的18m3的理解为消火栓系统室10分钟消防用水(故近日有将高位水箱中之10分钟消防储水量定为24m3,因室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3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3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笔者认为18m3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3或36m3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除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进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这是因为:(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3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3。仍有6m3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识设置指引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识设置指南 一、在消防车通道或登高面设置禁止性标识 1、消防车通道 ①设置位置:设置于消防车通道场地上或出入口周围醒目 位置。 ②设置要求:标识的内容为:消防(车)通道,严禁停车 或者消防(车)通道,严禁占用等。具体可在地面上划专门的标识线,并注明“消防车通道严禁(禁止)停车” 字样,或者在所属消防车通道出入口部位设置竖向明显标牌,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标注。 ③图例: 标识消防车通道相关 要求。

2、消防登高(扑救)面 ①设置位置:设置于消防车登高场地地面上或场地周围醒 目位置。 ②设置要求:标识的内容为:消防车举高作业面,严禁停 车或者消防车登高场地,严禁占用等。具体可在地面上划专门的标识线,并注明“消防车登高场地严禁(禁止)停车”字样,或者在登高场地周围设置竖向明显标牌,对登高场地标注。对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及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还应对消防举高车场地进行专门标识,举高车场地距离建筑物外沿约5-10米,白色区域长15米,宽8米,具体可标识为:消防车举高作业面,严禁占用。 设置于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醒目位置 ③图例: 二、在主要出入口、电梯口等位置设置明显标志或警示、消防知识标语,提示火灾危险性、标明安全逃生路线和安全出口方位

1、在电梯间、楼梯间内每层位置设置楼层提示标识 ①设置位置:每层电梯出口处或楼梯间拐角处。 ②设置要求:楼层提示标识长、宽不应小于30cm,圆形 直径不应小于30cm,自顶面往下30cm处,可用中文标识。 ③图例: 2、在门厅、主要出入口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及消防知识标语。 ①设置位置:门厅或者主要出入口部位。可利用固定视频或广告展架。 ②设置要求: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告知书”、“消防安全 承诺书”、防火公约及相关的安全提示牌、消防常识二十条(附件1)。 ③图例: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参考文本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 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特别是出现了不少大体量的 综合性的高层建筑,这对改善城市景观和人民居住条件起 到了积极作用。建筑能够发挥其正常的功能作用,除了合 理的功能分区之外,还必须有合理的安全疏散和交通组织 设计,尤其是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大型公共建筑,功能 多样,交通路线错综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 想。由于高层建筑的特殊性,安全疏散设计成了高层建筑 中的重要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从已有的火 灾案例来看,高层建筑存在较大的火险隐患,特别是在安 全疏散方面问题突出,其防火设计必须受到重视。高层建 筑的安全疏散设计在满足《高规》规定的基础上,还应有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专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各个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按照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使用人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迅速发展,土地资源、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我国大中型城市,人员密集、结构复杂的高层商用、民用建筑大量涌现,这些高楼大厦构成了现代化城市的独特面貌,已成为现代城市的标志。 高层建筑具有中上层部位视线开阔,采光通风良好,高容积率,节约土地资源等优点。虽然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带来了生机,但是同时也增加了城市消防安全的困难和负担。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大,扑救困难,而且火灾后容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比如沈阳皇朝万鑫大厦“2·3”火灾、“11·15”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央视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大火等。要解决好防火、灭火等问题必须从建筑设计与施工的阶段、从消防系统的设计阶段就开始着手考虑。正确处理建筑设计中的消防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于现代城市高层建筑防火安全设计和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更完善的要求。 一、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和常见隐患 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火灾发生后其性质与一般火灾不同,具有下列特点:1.高层建筑主体建筑高、层数多,功能复杂。此外,在建筑内部用电设备多,可燃物集中,火灾荷载密度大,着火可能性相比其它建筑要大得多,一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火。 2.高层建筑火灾持续时间长,危害面大。高层建筑内设备及构件多,特别是装修时使用大量高分子复合材料,且多数都为可燃物、易燃物,加大了火灾负荷,一旦起火,会引发大面积的火灾,并且着火后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 3.高层建筑火灾蔓延速度快且途径多,危害大。高层建筑的竖向管井很多,如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水道等,如果没考虑防火分隔措施或防火分隔措施处理不好,发生火灾时烟气会由于“烟囱效应”迅速向上蔓延。 4.高层建筑火灾人员疏散困难。现代高层建筑的层数多、垂直距离大、结构复杂,发生火灾时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也会较长,火灾时烟气使能见度降低,造成被困人员的恐慌心理,逃生时容易出现拥挤、踩踏等情况,使安全疏散成为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 5.高层建筑火灾对灭火装备要求高,灭火救援难度大。高层建筑与普通建筑相比,火灾扑救难度相对较大。现有的很多高层建筑外墙大多采用玻璃幕墙,破碎后极易造成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 设计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16-49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防火设计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特别是出现了不少大体量的综合性的高层建筑,这对改善城市景观和人民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建筑能够发挥其正常的功能作用,除了合理的功能分区之外,还必须有合理的安全疏散和交通组织设计,尤其是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大型公共建筑,功能多样,交通路线错综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由于高层建筑的特殊性,安全疏散设计成了高层建筑中的重要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从已有的火灾案例来看,高层建筑存在较大的火险隐患,特别是在安全疏散方面问题突出,其防火设计必须受到重视。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在满足《高规》规定的基础上,还应有其更严格和具体的要求。

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陈志康

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计陈志康 摘要:随着我国高层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加,社会各界对于高层建筑的居住安全 性给予了高度的关注。由于高层建筑在消防疏散方面具有特殊性,所以,消防问 题是高层建筑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做好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1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必要性 (1)为了适应当今快速发展的经济,当今高层建筑的功能逐渐增加,建筑内部也存有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并且许多装饰材料具有可燃性,有些原材料是可 燃性材料,这给后期的消防安全问题带来极大挑战,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2)如果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火灾产生的烟雾会顺着楼梯向上蔓延。高层建筑 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高,从所处楼层转移到地面的安全区域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此时建筑内部比较混乱,如果没有提前设定疏散路线,极大可能导致被困者受到 明火以及烟雾的伤害。(3)高层建筑内部设置的消防设备有许多不足,比如水 压不够,不能提供足够的水对火情进行控制,如果消防设备出现故障,就只能用 消防车进行室外抽水来灭火,这样灭火的效果将会大大降低。 2 高层建筑的消防疏散问题分析 2.1 高层建筑内部的规划缺乏合理性 任何建筑物在设计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安全问题。建筑物内部规划是 否合理,将会对建筑物的安全性产生很大的影响。高层建筑物在规划内部结构时,要对诸多方面的问题进行综合性考虑,比如说,火灾、火灾所产生的浓烟、火灾 发生时的疏散等,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将火势控制住,将人员伤亡的发生率降至最低。此外,还应制定多套火灾应急预案,为火灾发生时,尽快疏散群众提供有力 的保障。 2.2 消防所必需的装备在数量、质量上不达标 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人员的速度对火势的大小有很大的决定作用,也就是说,消防人员的速度对火势的控制及人民的生命安全具有直接影响。此外,影响 火势的控制及人民的生命安全的另一个关键就是———消防装备。在火势较小的 时候,消防装备可以将火势及时的控制住,不让火势进一步扩大。在高层建筑内,如果消防装备的数量、质量都不达标的话,灭火的效果将达不到预期,这也是导 致火势增大的重要原因。 2.3 高层建筑内的居民缺乏疏散能力 每一个人都应该具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及能力,我们要明白,任何事情都比不 上我们的生命安全更重要。相关报道显示,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很多民众为了保 护财产,或者不懂这在浓烟环境下,如何保护自己,最终导致了生命的结束,也 有部分民众是在疏散时被踩压致死的。因此,我们必须要提高高层居民的疏散能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的培养。 3 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计 3.1 安全疏散路线的科学布设 出现火灾问题的时候,人们进行紧急疏散的时候,每阶段安全性是不断增高的,人们自着火位置与房间,跑至公共通道,然后从公共走道至疏散楼梯,之后 转移到室外以及其余安全位置,越来越安全,不会出现逆流问题,此种疏散路线 就是安全疏散路线。所以,在进行疏散路线布设的时候,不仅需要简单明了,方 便辩查找寻,而且要不会由于一些阻碍逆向而行,而且应当尤其重视疏散楼梯位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

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专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各个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45-8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试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 关于颁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经基〔1982) 58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有 关单位共同编制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 试行。 本规范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贯彻实施。各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有检 查监督之责。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主管部门的主 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鉴于本规范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其他民 用建筑,对于七、八、九层的非单元式住宅和层数超过六层且建筑高度不超过二 十四米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只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一般防火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 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送国家经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 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上海工业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广州市设 计院、东北建筑设计院、上海、广州市公安局及公安部民警干校、四川消防科学 研究所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吸 取了有关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参考国外有关资料,并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和 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 门会审定稿。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浅析.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浅析 近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地的城市住宅建设用地日趋紧张,地价也越来越高,于是城市居民住宅建设逐渐向空中发展,高层住宅建筑越来越多.据调查,2003年以来,笔者所在的扬州市新开发建设的居民住宅小区中,高层住宅建筑所占比例已超过30%,且还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然而,在当前情况下,高层住宅建筑建设过程中的防火意识及防火技术普及仍然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先天性隐患较多.在这里,笔者就如何把好建筑防火设计这一源头关口,预防高层住宅建筑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一些浅显的分析研究. 一、高层住宅建筑的火灾隐患特点及防火原则 高层住宅建筑由于其建筑内部实体隔墙较多,纵向和横向防止火势蔓延扩大的功能都比较好,加之这类建筑的内部装修比较简单和内含人员较少,国内火灾实例不多,所以在其消防功能方面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视,建设中从设计、施工到管理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思想和技术准备不足.这种不足主要反映在高层住宅建筑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的不遵循、不落实上;同时也反映在我们公安消防部门对高层住宅建筑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工作的疏漏和玩忽职守上.这种不足与日新月异超常发展的城市建设速度形成了尖锐矛盾,直接造成了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一般地说,住宅建筑防火主要应考虑三个原则:一是从设计上保证建筑物内的火灾隐患降到最低点;二是最快地知晓和最及时地依靠固定的消防设施消除火灾火警;三是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耐火强度以利于建筑内的居住者在相应的时间内有效地安全撤离.基于以上的原则,可将建筑防火设计分为主动防火系统和被动防火系统两大部分.所谓主动防火系统是由自动(或手动)控制的报警、灭火、防排烟以及消防用电、消防给水等设备系统所组成,其基本功能是早期发现和扑灭火灾.建筑的被动防火系统,则主要由不燃与难燃的装修材料;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吊顶、钢与混凝土结构的防火墙、电缆防火管(井)、通风排烟管井、挡烟垂壁、管道的穿墙封塞等构成,其功能是利用适当的建材和构件将一个大空间划分成若干个小空间,在火灾发生与蔓延的过程中,将火势尽可能地控制在一个小范围内,并保证建筑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在设计规定的时间间隔内不出现倒塌破坏.在目前的我国国情下,被动防火系统的设计更具 普通性、可靠性、长久性和经济性. 二、高层住宅建筑被动防火系统设计应把握的防火对策要点 (一)安全疏散方面 关于疏散楼梯的设置,《高规》要求: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仅当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才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在有些设计中,按规定应设两个楼梯的却只设了一个,使建筑物留下了先天火灾疏散隐患.《高规》还规定"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这是从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时人员的疏散和防烟的双向角度考虑的,但我们经常看到有的高层住宅把整个屋顶做成多面坡形或四面坡形,致使楼梯不能通至屋顶.这样的住宅就失去屋顶空间的暂时避难作用,加剧了火灾时援救的困难和灾害损失. 住宅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都是火灾时最重要的疏散通道.根据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经验及我国国情,自然排烟都是被认同的一种的经济、简单、易操作的排烟方式,因此应当优先采用,要求楼梯间有一定的开窗面积,且排烟窗应设在墙面上方,同时要求能方便开启.但完全依靠自然排烟有时是难以保证消防安全的,因此还必须根据需要按规定设置封闭楼、电梯间和增加机械排烟、通风系统. 《高规》规定,高层住宅消防电梯应设不小于4.5平方米的前室,若前室与防火烟楼梯间合用时,其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但是不少建筑设计并未重视此规定,为了节省交通面积,一栋楼仅

浅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

浅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 发表时间:2017-04-18T14:22:18.67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1月作者:王海涛 [导读] 本文简要论述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原则,多个方面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优化方案进行了详细论述。 新奥泛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廊坊 065000 摘要:本文简要论述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原则,多个方面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优化方案进行了详细论述,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施设施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叙述。在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的增长速度越来越快,楼层也越来越高。而对于当前高层建筑而言,火灾是其面临的最大的潜在隐患。根据目前统计资料显示,高层建筑火灾造成的大量人员伤亡,主要原因是建筑缺少安全可靠的疏散设施,或疏散设施管理不当,火灾时人员不能及时逃离,导致人员被困,发生伤亡事故。本文深入分析并探讨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及优化方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 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综合性,多功能建筑矗立于现代都市之中,也使得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越来越多。据统计,近年来,发生的群死群伤重大恶性火灾事故中,80%以上火灾事故与消防安全疏散有直接的联系。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大部分是因没有可靠的安全疏散设施或管理不善,人员不能及时疏散到安全避难区域造成的。即使初期灭火失败没能控制火势的发展蔓延,若能有效地组织疏散,将会大大控制火灾事故损失,减少人员伤亡。可见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专项治理工作,对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建设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 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高层,建筑层数多,可燃物多,火灾负荷大,烟囱效应强,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火势水平和垂直蔓延途径很多。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由于产生大量的高温气体,并迅速弥漫火场,使室内温度急剧升高,给人员安全疏散和物资抢救带来严重威胁。 1.功能复杂,起火因素多 高层建筑在设备、设施、装修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使得火灾荷载大大增加。而且引起高层建筑火灾的原因很多,主要有:电气、吸烟、用火不慎等。 2.火势蔓延途径多,蔓延快 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排气道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或防火处理不好,在烟囱效应的作用下,烟气和火势竖向蔓延快。尤其是高级旅馆、综合楼以及重要的图书楼、档案楼、办公楼、科研楼等高层建筑,一般室内可燃物较多,有的高层建筑还有可燃物品库房,一旦起火,燃烧猛烈,容易蔓延。一座高100m的高层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 3.疏散困难,人员集中,容易出现混乱、拥挤的情况 在疏散过程中由于人群中普遍存在的从众心理及恐慌心理等因素,往往是向熟悉的、明亮的路线疏散,增加了疏散的难度。 4.扑救困难 扑救高层建筑火灾主要立足于自救,由于受到消防设施条件的限制,常常给扑救工作带来不少困难,遇到大面积火灾,室内消防水量就不够用,不能及时有效控制火势蔓延;一旦消防水泵等室内消防给水设施发生故障,就须完全依靠消防车抽吸室外消防用水进行扑救,但消防水带耐压有限,容易将水带胀破,延误灭火战机。由于高度限制,人员疏散抢救极其困难。 二、影响安全疏散的因素 除了烟气和火灾高温辐射对人员的安全疏散造成严重威胁外,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因素,还包括人的因素、内装修材料的耐火性能及通道尺度等因素,这些因素均影响室内人员安全、准确、迅速的撤离火灾现场。 1.人的因素主要有建筑物和通道中的人员密度、人群迁移速度及人的火灾行为心理。根据建筑物中各种房间的功能不同,其人员密度也不相同,房间中人员密度大小,直接影响到该房间内的人员撤离房间进入安全区域时间的长短;人员密度决定了人均占用疏散通道的面积,人均占用疏散通道的面积越小,人群迁移速度越慢;在火灾中,人群的恐慌、向光、向阔以及环境不熟悉等火灾中人员心理往往影响人群的迁移速度。这三者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影响。 2.影响安全疏散的内装修材料和通道尺度因素。房间、走道、门厅中的吊顶的耐火极限以及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影响室内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因素,在进行实际设计时应结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性能化评估的方案实施;疏散距离直接影响室内人员通过走道进入楼梯间前室的疏散时间,疏散距离越大疏散所需时间越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加,疏散距离一般不超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规定;疏散通道的宽度直接影响室内人员迅速通过通道疏散到安全场所的人流量,通常其大小应依据建筑类型、房间使用功能以及人员数量,通过计算加以确定。 三、安全疏散设计的原则和基本条件 安全疏散设计的基本原则是 :①需要设置消防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疏散设施, 并满足规范的要求 ;②确定建筑物内的人员能撤离火灾危险区域, 并独立地步行至安全地带。其目的就是保证建筑物内所有的人员在烟气、火焰热、恐慌及其它因火灾造成的各种危险中的安全 , 即采取主动与被动的防火措施, 以保证建筑物内所在人员在危险来临之前逃至安全区域。 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概念及特点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概念 安全疏散的字面含义是在火灾发生时,引导人们向安全的区域撤离。而安全疏散设计的具体意思是拐上火灾发生时的火势大小、烟气流动的方向以及安全疏散的形式进行的一种提前预测,在此预测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疏散设计提供科学有效的方法,以做好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员安全。在进行安全疏散设计的时候,要充分考虑高层建筑的特点,做好设计工作,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国资委: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淀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各单位根据方案治理内容,按时间节点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好综合治理工作。以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消防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苗头,杜绝事故源泉。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形式,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达到治理效果。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全面整治”的原则,各尽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委的领导下,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净化了公司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发〔XX〕264号)要求,现将我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印发《福州市商务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商务流通

〔XX〕67号),市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消防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处室,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本辖区高层建筑内的商场、超市等企业开展集中治理,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职责范围内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提升商贸企业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排查 结合重大活动节点,以局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分成6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分区分片不间断的对27个高层大型商场、超市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档案,彻底摸清底数,查清隐患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高层商场、超市,要求业主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整改落实。告知企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外挂构件时明火作业。期间,现场整改清理高层商场、超市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隐患3处,限期整改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2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损坏1处。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检查117次、435人次,对27个单位311个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共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3处,已全面整改到位。局属各商场、市场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投入,先后筹集240多万元消防改造资金,用于商场、市场的防排烟风机改造、防火门闭门器的更换、“双自动”系统的测试维保、消防保压水增压维修以及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修缮、消防器材及消防标示的维保、更新、添置等,确保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摘要:根据消防实际工作经验,就高层建筑中庭的火灾危险性以及规范中对中庭消防设计存在的不明之处,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对策。关键词:中庭;火灾危险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 中图分类号: 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的种类及形式风格也正发生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贯通数个楼层和整个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存在着数个中庭的建筑形式也并不鲜见。如何从建审的角度把握好中庭的消防设计,既能节约建筑投资. 又能保障消防安全以及提高建筑物的有效任用面积.是摆在每个消防建审人员眼前的一个课题。 1 高层建筑物中庭的火灾危险性 (1)中庭失火后,烟火蔓延速度极快。中庭又叫四季庭或共享空间。其内部空间由于上、下各层贯通,极易产生烟囱效应。如在中庭的下层着火.烟火会在中庭内和与中庭相连通的楼层迅速蔓延扩火;如在中庭的上层着火,当着火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能及时、迅速向中庭外部排时. 就会向中庭周围的建筑空间扩散. 进而导致整个建筑全面受灾。 (2)中庭失火后. 消防扑救与人员疏散难度大。中庭火灾. 往往涉及到数个楼层,很容易发展成为空间立体火灾,迫使人员安全疏散与灭火战斗必须在多个楼层同时展开。灭火救救援投入人员多. 极易造成火灾现场混乱。此外. 迅速充满整垫个中庭空间的烟气和热量,使消防扑救人员难以确认起火点和组织有效的进攻,中庭顶部破裂散落的物体,也对人员的安全疏散构成一定的威胁。 (3)中庭的火灾预防难。中庭空间大,高度高,采用常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难以发挥早期火灾探测和扑救初期火灾的作用。设置的机械或自然排烟装置. 往往失去功效达不到预期的设计排烟效果。

高层办公建筑消防设计要求

高层办公建筑消防设计要求 一、关于建筑消防(防火)设计的若干基础知识 1、为什么建筑物必须针对防火进行设计。 2008全年共发生火灾13.3万起(指统计月,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下同),死亡1385人,受伤684人,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 典型:吉林中百2004年 2004年2月15日9时许,吉林市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员于红新不慎将吸剩的烟头掉落在仓库地上,在并未确认烟头是否被踩灭的情况下离开了仓库。烟头引燃仓库内的可燃物后,引发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 发生火灾的中百商厦全称为中百商厦长春路批发市场,位于吉林市长春路53号,坐北朝南正向建设,面向长春路。该建筑1993年3月兴建,1995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总面积 4328平方米;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设有两部疏散楼梯,每个楼梯净宽为 3.3米,总疏散宽度为 6.6米;一层设有安全出口3个,直通室外。楼内安装墙壁消火栓8个,一至三层有火灾自动报警器,配备有疏散指示标志7个(现场残存)和应急照明5个(现场残存)、干粉灭火器各部位共配备36个(另在后院铁笼内外存有23个报废的)、10樘防火卷帘及1个 9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设备,并制定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商厦的第一层和第二层是商场,第三层是洗浴中心,第四层是台球厅,第五层是歌舞厅。起火地点在商场二层。 9时许着火直到11时28分,消防队才第一次接到过路群众报警,从11时32分首批5台车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开始,到11时50分左右,相继共有60台消防车、2台曲臂举高车、吉化消防队1台直臂云梯车、320名消防指战员到达现场。与此同时,有500多名公安干警、100多名医护人员和24 辆救护车,参加了救援行动。 据公安部门调查,在54名死者中,至少有40人是中毒窒息死亡。另外,商厦周边环境影响了现场施救。商厦的消防通道也不通畅。在中百商厦装有报警器,但没有中央控制室,报警器形同虚设。另外, 商厦一楼原本有一个正门,两个偏门,其中一个偏 门直接通往楼顶的楼梯,但这个偏门外面被两家门 市占用后挡死了。该商厦东西两侧均是建筑工地, 后侧道路狭窄,消防车和登高车无法靠近,灭火救 援行动受限。商场建筑和窗户栅栏阻碍了一些人的 逃生。中百商厦的正面二层以上是玻璃墙,而且屏 幕与窗户间距大,起火后停电,楼内一片漆黑。而 一楼、二楼一共有34个窗户,其中有30个装着铁 栅栏,给跳楼逃生造成困难。一些人被迫往三楼四 楼跑。一些人慌乱中从楼上跳下来,其中有4人摔 到工地上的硬物上摔死 该严重火灾案例的分析 ●五层均为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火灾逃生及时疏散的隐患 ●周边环境影响消防车到达及现场扑救 ●疏散通道不顺畅 ●玻璃幕墙与楼板间形成引火通道 ●起火后停电,影响人员疏散 ●无消防控制室 火灾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在建筑设计中,对防火设计缺乏考虑或考虑不周密,或者有考虑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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