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

《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能让商标的权利人享有多种权利,一旦商标被冻结,这些权利也会烟消云散。那么什么是商标权冻结?它的期限是多久?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冻结是指由与商标注册人有债权关系的民事主体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下达协助通知,采取冻结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权的行为。商标权在冻结期间,商标享有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与他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无效合同,许可合同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存查。注册商标权的冻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哪些情况会导致商标权终止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商标权的冻结是发生在与注册商标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申请法院冻结的情况下,发生的。被冻结的注册商标,商标享有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与他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无效合同,许可合同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存查。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

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为了能继续享有商标权,当事人需留意商标权冻结的情况,及时续展。如若发现有个人或单位侵犯自身的商标权,当事人可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汇桔网汇集了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大量商标,随着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强,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的理解有些不足,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这是非常正常的,希望小编整理的文章可以帮忙您了解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

企业商标权保护的若干实务问题

企业商标权保护的若干实务问题 作者:罗武章律师时间:2008年08月10日 注:未经本人同意或授权,不得转载或基于任何商业目的对本文加以任何形式的利用。 作者:罗武章律师 一、企业商标的非诉讼实务 企业商标的非诉讼实务主要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许可、转让、续展与变更以及驰名商标的申报等。 1、商标的注册 商标注册的程序主要包括提交申请,受理和审查,初审公告,商标异议(有些商标没有),注册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在商标注册之前,最好是进行拟注册的相关商标的查询。虽然,商标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但是可以极大地减少商标注册不成功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准确性和把握。 商标的注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相关手续,另一种是委托具备相关经验的商标代理组织或律师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自己直接办理的优点是可以省去代理费,但是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可能比较多,而且由于对相关实务操作不熟悉而容易走弯路。委托办理

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但同时也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 申请商标需要准备相关注册资料。如果以自然人的身份注册商标需要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以企业的身份注册商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或律师办理的,还应出具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相应委托书。另外,需要准备拟注册的商标图样每份10张,准备相关的费用(官费为人民币1000元/件,委托代理的还需要另外支付代理费)。 一般而言,保守地预估,一件商标从申请到发证至少需要一年半左右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异议期为三个月左右,核准公告到发证约两个月。 注意事项: (1)商标查询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只具有参考作用,因为受数据处理和相关商标申请审查期间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数据尚未进入相关数据库。 (2)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标国际分类,按照该分类,商标共分为45类,其中商品商标34类,服务商标11类。一般而言,尽量要将和自己业务相关的商标都注册下来,以免别人抢注。有些知名企业或者商标影响力和知名度潜力比较大的公司,比如华为公司,在整个45类商标都注册了“华为”商标。有些公司将与自己的主要商标拼音相同或文字拼写相近似的文字与图形都注册了商标。

商标权保护范围和期限是什么

商标权保护范围和期限是什么商标权保护是品牌保护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指的是对品牌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即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进行保护。品牌保护的重要武器是法律,品牌保护的核心是商标权保护。 品牌保护的范围要大于商标权保护范围。企业对其品牌的自我保护,既有商标权保护的内容,也有非商标权保护的内容。 保护范围 我国《商标法》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为保护对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是区别和判断侵权与否的一条重要界限。 “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的可视性标志。“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经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任意改变商标的组成要素,也无权任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对于不涉及商标权保护范围的使用行为,则不作为侵权行为追究。 注意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要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广泛得多。 1 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 商标权保护的范围:

(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即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 (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保护期限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指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续展;商标权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商标注册人继续保持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试题与答案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试题与答案(1) (2010-08-07 09:31:11) 一、A型题[共-1道题,每题1.5分]【单选题。从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标注其相应字母】 1.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是(C) A. 创造性、新颖性、技术性 B. 新颖性、美观性、实用性 C.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D. 创造性、合法性、新颖性 2.某教授完成一篇论文,投稿给某杂志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 杂志社有权对该论文进行修改 B. 杂志社可以在署名的情况下自行转投给其他杂志社 C. 杂志社可以对作品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 D. 杂志社对作品的任何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3.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C )。 A. 化学元素周期表 B. 农历历法 C. 建筑图纸 D. 法律法规 4.将营销模式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是那个国家(B ) A. 荷兰 B. 美国 C. 中国 D. 丹麦 5.广义的版权分为(B ) A. 人身权和邻接权 B. 作品的创作者权、作品的传播权 C. 财产权和邻接权 D. 人身权和表演者权 6.以下不是我国民法通则中保护的知识产权形式的是(D ) A. 著作权、专利权 B. 商标权、发明权 C. 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D. 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7.甲公司想把注册商标“梅花”用在自己新近研发的产品上,应当(A) A. 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B.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核准 C. 变更注册申请 D. 取得商标管理部门的同意 8.下列文件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的是(A ) A. 1709年英国的《安娜女王法》 B. 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标权制度

商标权制度 商标权制度 一商标的含义与特征 二商标注册的原则与条件 三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核 四商标权及其利用 五商标权的保护 一商标的含义与特征 1. 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三维标志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专用标记 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 凝聚了经营者的信誉 一商标的含义与特征 商标的表现形式 文字商标 图形商标 字母商标 数字商标 符号商标 立体商标 颜色商标 …… 一商标的含义与特征 2. 商标有什么作用? 标识来源 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有着不同的商标 特定的商标总是与特定的经营对象联系在一起 保证品质 商标是产品质量的可靠指示器 广告宣传 消费者口碑相传 对潜在消费者进行广告宣传 彰显个性的功能 生活阶层、社会地位、个性风格甚至生活方式 一商标的含义与特征 3. 商标与各种相邻标记的区别 商标与商品装潢 商品装潢是指为宣传和美化商品而附加的装饰 使用目的不同 使用商标的目的主要是识别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使用商品装潢的目的主要在于说明或美化商品,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构图设计不同 商标构图为求简洁、明快,突出其显著特征,以达到识别经营对象的目的 商品装潢着力于渲染、美化商品,浓墨重彩,图案绚丽,以便吸引消费者 一商标的含义与特征 选材要求不同 商标所使用的文字或图案一般不能与商品内容相同 商品装潢则不受此限制 法律属性不同 商标是商标权人专用的,经核准注册后,非经商标主管机关批准不得随意 改变 商品装潢不具有专有性,装潢的设计者可以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随意变动 装潢图案和文字 一商标的含义与特征

关于对商标保护方式和作用

关于对商标保护方式和作用 商标保护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也是指对商标进行保护的制度,商标保护是通过商标注册,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 商标保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经济侦查部门主动行使权力对主管辖区内发生的假冒注册商标、商标侵权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另一种是由企业、个人向上述两个权力部门举报商标违法、犯罪行为或由相关商标使用权人向法院起诉商标侵权。 商标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续展要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 作用 商标保护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注意事项

(一)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任何形式的自行改变均不受法律保护。 (二)企业应密切关注《中国商标网》等权威信息发布,对涉嫌与本企业的在先权利相冲突的他人申请注册或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异议或争议申请。 (三)企业应充分利用销售网点作为商标维权阵地,主动培训相关销售人员,通过销售人员加强周边市场巡查,及时发现侵权线索,提高维权效果。 (四)企业发现他人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时,应及时制定并采取应对措施,搜集并以公证方式固定下列证据:1.侵权商品及商标标识;2.销售合同及凭证;3.生产、销售、贮运场所照片;4.其他有关证据。 (五)对经初步核实涉嫌侵权的案件,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与侵权方协商解决、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公安部门报案等方式处理。 (六)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应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提交下列资料: 1.投诉书:包括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投诉日期等; 2.主体资格证明:包括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商标权属证明等;

商标权侵害的认定标准(2017最新)

遇到产权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911515086.html, 商标权侵害的认定标准(2017最新) 内容提要: 现代商标制度把混淆标准”与淡化标准”作为认定侵害商标权的标准,两个标准并置导致了商标法侵权理论的混乱。混淆标准”预设了商标法的消费者中心主义,并把理性消费者作为判定侵权的主体。现代技术塑造了商标对消费者的符号暴力,理性消费者的缺失使混淆标准”丧失了依据。消费者受益是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结果,而不是目的。商标法应以对商标所有人的保护作为第一要旨。商标所有人中心主义抑或消费者中心主义导致了对政府监管的不同态度。侵害商标权的认定标准应当以商标权作为考虑的基点,商标显著性受到损害之虞”可以统合商标法上既有的混淆标准”与淡化标准”,矫正了既有商标权认定标准的不足,有其自身的优势。 关键词: 侵权认定标准混淆淡化商标使用显著性 引言 尽管已有的学术文献在界定一般侵权行为(这里的侵权行为”既包括侵害的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权利,也包括法律应予保护的利益。与日本法上的不法行为概念大致相当。(王泽鉴.侵权行为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87;黄立.民法债编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

学出版社,2002:241;史尚宽.债法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111.))的要件时存有不同认识,但都把权利或者利益受到侵害作为侵权行为成立的要素之一。这里受到侵害的权利当然包括知识产权。(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另见黄立.民法债编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267.)按此,商标权本身受到侵害(之虞)应当是侵害商标权的认定标准。由于显著性/识别性是商标的本质特征,侵害商标权的认定标准可进一步理解为是商标的显著性受到损害或者受到损害之虞”(简称显著性受到损害之虞”)。然而,无论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下称TRIpS协定)(参见TRIpS协定第16条第1款。)、地区性商标立法(参见欧盟《商标指令》第4条第1款b项。)、外国的商标立法,(参见美国《兰哈姆法》第43条a款;德国商标法第14条(2);英国商标法第19条;等等。)还是当代的学术成果,(参见:李明德.美国知识产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297-305;彭学龙.商标混淆类型分析与我国商标侵权制度的完善[J].法学,2008(5);邓宏光.商标混淆理论的扩张[J].电子知识产权,2007(7);杜颖.商标法混淆概念之流变[M]//李扬.知识产权法政策学论丛.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85-195;曾陈明汝.商标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95-96。外文资料参见:W.Cornish&D.Llewelyn,Intellectual property:pa-tents,Trademark and Allied Rights(Sixth Edition),Sweet&MaxwellLimited,London,2007,pp747-752;Rose D.petty,Initial InterestConfusion versus Consumer Sovereignty,TMp,Vol.98(2008),pp.762-766.)多把导致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作为一般侵害商标权的认定标准(下称混淆标准”)。在此基础上,

怎样保护商标权

怎样保护商标权? 答:商标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商标不仅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又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起着区别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服务的提供者及塑造企业形象的重要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企业的生产工艺及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以下介绍如何保护商标权及应该注意的问题。 (1)及时注册 在我国,商标实行自愿注册制度。除人用药品、烟草制品的商标为强制注册原则外,其他商品的商标均实行自愿注册原则。这就意味着,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我国商标注册还实行“申请在先原则”,根据该原则,一个商标即使已经使用多年,如果不及时申请注册,也会因别人申请在先而失去注册机会,得不到该商标的专用权。 “抢注商标”的情况越来越多。一些经营者发现其他经营者的产品适销对路,但其实践中, 所使用的商标尚未注册时,就抢先申请注册,然后向未注册的商标使用企业索要高额的“商标转让费”或者“商标使用费”,为此,一些企业不得不花费大笔金钱赎回自己原来使用的商标。 (2)按期续展 商标注册之后,有效期为十年。如果有效期满,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所有者就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满人没有提出申请,原注册商标就要被主管机关撤销。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企业如果不在合理期限内(到期前六个月至到期后六个月,前后共一年时间)进行续展的,注册商标将被注销,这会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3)依法变更和转让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需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否则,商标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企业的一时疏忽或嫌麻烦,会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恶果。 企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应予以公告。企业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 (4)谨慎许可他人使用

2019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满分

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自(a)年10月1日生效。 A、2001 B、2002 C、2003 2、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公认的20个左右的创新型国家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占全世界总数的(c)以上。 A、0.8 B、0.9 C、0.98 3、所谓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而实施以下行为之一(a)。 A、在不同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B、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C、在不同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4、工程师甲根据其单位指派开发出某种碳酸饮料配方后,单位对该配方采取了全面的保密措施。乙公司利用高薪聘请甲到本公司工作,甲便携带该碳酸饮料配方到乙公司 受聘。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d) A、甲应承担侵权责任,乙不承担侵权责任 B、乙应承担侵权责任,甲不承担侵权责任 C、甲、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乙都不承担侵权责任 5、甲公司指派其研究人员乙和丙共同研究开发一项技术,该技术开发完成后,甲公司决定就该项技术申请专利。在填写专利申请文件时,“发明人”一栏应当填写(a) A、甲公司的名称 B、乙或者丙的姓名 C、甲公司的名称和乙与丙的姓名 D、乙和丙的姓名 6、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下列哪个时间内提交第一次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b) A、申请日起15日内 B、申请日起3个月内

C、申请日起6个月内 D、申请日起12个月内 7、修订后的专利法规定,就下列哪些(种)专利,当事人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者宣告专利无效的决定不服而可向法院起诉?(c)。 A、发明 B、发明和实用新型 C、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8、被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具有(b)。 A、新颖性 B、独创性 C、显著性 9、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自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c),即行公布。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10、商业秘密受保护的条件中不包括(c) A、未公开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保密性 11、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是(c),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A、6个月 B、1年 C、2年 12、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权视为(a) A、自始即不存在 B、自宣告无效日起即不存在 C、自申请宣告无效日起即不存在 D、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起即不存在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为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为: (1)原始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 著作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这些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保护的目的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4)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法律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一次修订版)是管理著作权的基本法律。国家版权局是主管全国著作权的管理工作。 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5)时效性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者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

商标权的认识和保护

商标权的认识和保护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 ,我国企业已从计划体制中挣脱出来 ,面向多变的市场 ,开始进入品牌竞争时代。在这种形势下 ,实施以名牌战略带动企业发展 ,对促进经济增长 ,扩大企业的影响 ,提高企业的声誉和地位 ,有着巨大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对品牌和商标的认知和保护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商标是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是企业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企业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商标掌握在注册人手中,而品牌植根在消费者心智中。 商标作为商标具有合法性、区别性和显著性;其价值和功能是实施企业CI (Corporation Identity System)战略的核心;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便于记忆商品;便于消费商品;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经济、信誉、权利以及艺术等方面的价值上。 其功能包括: 1、识别功能 2、品质保证功能 3、广告及竞争功能 商标与品牌,都有自己的识别系统,都有自己的名称、标志、图像等,注册后的品牌,商标与品牌的标志是基本一致的;两者都属于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或叫专用知识产权,都具有一定的价值,都可

以转让或出卖;两者都需要在市场及社会中不断地被保护、经营和塑造,才能提高它们专用知识产权的价值;两者都具有惟一性和排他性。商标,谁先注册谁先拥有,商标是品牌的重要部分,注册了商标也就拥有了这个品牌。作为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要了解商标权,首先得了解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统称,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及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知识产权的特点 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

浅谈商标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商标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引言 当代社会,商标的功能已经由最基本的识别、区分商品转化为创造财富。广大消费者对一个产品的认知往往是从熟悉商标开始,是否“有名”已经成为群众选择产品的重要依据。而且越来越多的大商场或超市只允许有注册商标的商品进入,产品有了注册商标就更容易进入这些大商场或超市销售。企业也逐渐认识到,大多数消费者购物都是认牌购物,商品有了品牌消费者更容易相信它的品质,更容易记住。“好酒也怕巷子深,皇帝女儿也愁嫁”,多渠道宣传自己的商标,创建产品品牌形象是拓展市场最有力的手段之一。因此商标权这一无形财产权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社会各界也越来越重视对企业“金字招牌”的打造和保护。 商标权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人们开始通过另一种合法的方式来对自己的品牌加以保护和宣传,将无形财产以一种有形的方式来确定下来,促进了企业公平竞争,不管是从本体论意义、认识论意义还是发展论意义来看,商标权都成为了经济发展和企业竞争中的必然要求。① 我国最近几年发生的“商标权”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引起了公众的广泛讨论,这些事件中,“商标权”在发挥其公正审判作用的同时,也随之产生了种种的纠纷,暴露出我国法律对商标权保护的不足,商标权的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的课题。 一、商标权的概述 (一)商标权的概念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二)商标权的主要特征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 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 ①百度百科:https://www.360docs.net/doc/911515086.html,/lawyers/article/d5599.htm l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象包括 为知识产权撑好“司法盾牌”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为知识产权撑好“司法 盾牌” 今年9月30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一周年的日子。一年来,该法庭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跨区域协作机制等,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87件;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胶东半岛沿海六市,共受理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94件,推动形成跨区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在此,选登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近期一审审结的三起新型案件,其中一起案件判赔数额之高创下了青岛知识产权审判史上之最。 三被告公司对一品牌鞋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情简介:原告斯凯杰美国公司系“SKECHERS”、“斯凯奇”等系列注册商标的权利人。2016年初,原告在全国多家商场发现被告某(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SKEWRONS”门店内销售的鞋类商品上标有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S”商标等标识,同时还在销售单据上突出使用相同的“斯凯奇”文字。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原告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其侵权之主观恶意十分明显;同时,被告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斯凯奇”字号更具有明显的“搭便车、傍名牌”之故意,其字号在实际使用中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实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另外,被告福建省晋江市某鞋业有限公司生产标有“斯凯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字样鞋子,也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330万元。

该案中,青岛知识产权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某(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某鞋业有限公司主观恶意较大、侵权行为的范围较广,并同时考虑到原告品牌的知名度高,依法一审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元。 该案正在二审过程中。 法官点评:注册商标知名度越高,法律给予其的保护范围也就越为宽泛。因此,相同或类似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从事商业活动时应予以合理避让,避免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否则极易构成侵权。本案中,原告的斯凯奇品牌早在2007年即进入中国开展商业活动,“斯凯奇”系列品牌已在中国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被告某(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明知原告的注册商标,但其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不仅不进行合理避让,相反,其在使用过程中故意与原告的注册商标靠近。被告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也在明知“斯凯奇”已为知名品牌的情况下,注册成立斯凯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并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其主观上均具有“搭便车、傍名牌”的故意。被告福建省晋江市某鞋业有限公司为专门的鞋类生产商,作为同行业的生产者,其理应知道“斯凯奇”品牌在业内的知名度,但却仍接受被告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生产侵权产品,其主观恶意也较为明显。法院认为三被告均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两被告公司对一知名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造成侵害 案情简介:此案的原告是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告是中国某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中国某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原告合法取得电视剧《军师联盟》第一季(确定名为《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42集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与之相关的复制权、销售权、发行权、放映权及相应增值业务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知识产权侵权的报道。而实践中,知识产权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主要是指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权人独享的权利,那么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商标权是企业或个人为商业目的而智力劳动创造的专有性成果。所以,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

然人和法人。 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5、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二)商标权 1、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 2、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3、商标权的客体: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4、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 5、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的义务。 (三)著作权 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 2、著作权的主体:指著作权所有者,即著作权人。包括作者、继承著作权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国家。 3、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

知识产权之商标权详细总结..

第四部分商标权 第一章商标与商标法概述 商标:指生产经营者为了使人们识别其商品,以区别于其他人所生产或销售的同种或同类的商品而使用的一种特定商业标志。 商标认证书 商标是由经营者使用的一种标志 商标一种可视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组合构成。 商标是一种识别性标志;是商品或者服务的一种。 基本特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标记;经营者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以工商业活动为基础 商标的功能 1.标示来源:区别市场上商品、服务的出处,使得消费者可以方便地选购自己需要的商 品,节约消费者的搜索成本; 2.保证品质:同一商标标示的商品具有一致的品质标准和一定的质量水平; 3.广告宣传:最有效、最典型、最直接的广告工具。 4.彰显个性: 商标的作用 “可口可乐成功的原因很简单,许多制造商只热衷于为消费者提供商品,而大多数消费者则需要商品的牌子。请记住:不是产品,一听可口可乐不止是饮料,它还是一个朋友。” ——可口可乐欧洲太平洋集团公司总裁乔戈斯 红绿“王老吉”之争谢幕商标保护再迎“大考” 一场关于“王老吉”商标的拉锯战终以广州医药集团的胜利画上了句号,针对红罐外包装装潢权王老吉、加多宝这对“凉茶冤家”再次进行官司战,结果将决定谁最后拥有红罐凉茶外包装设计权。 “对于企业而言,最宝贵的资产不是土地、厂房、设备,而是品牌。没有品牌的企业,市场做得再好,也如同没有地基的海市蜃楼一般,很美好,却容易塌陷。”——品牌战略专家李光斗 商标与其他商业标识 商标与商品装潢 商品装潢,指为宣传和美化商品而附加的装饰,其构成为文字、图案、色彩、造型或其他组合。 区别:

商标保护类别有哪些

商标保护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商标保护也是指对商标进行保护的制度(程序法或实体法),目前我国对商标的保护已经很高了。我们知道,对商标保护企业是一直很重视的,那么商标保护类别有哪些呢?商标保护的作用有哪些? 一、商标保护的概念 商标保护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商标保护也是指对商标进行保护的制度(程序法或实体法),目前我国对商标的保护已经很高了。 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 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商标保护类别有哪些?商标保护的作用有哪些? 二、商标保护类别包括哪些 1、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这是按照商标的使用对象不同所作的划分,商品商标是表明商品来源的标志,而服务商标则是服务提供者标明其服务并与他人相区别的标志。

在中国商标法中,1993年始对服务商标作出规定,意味着对商标使用对象的划分更符合实际,确认了服务领域使用商标的必要性,当然也表明商标保护范围的扩大,适应了现代经济的需要。 因此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这两项法律规定表明,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最大区别在于使用对象的不同。具体如何区别,则关键又在于如何界定服务一词。 比如,保险业、银行业、旅游业、广告业、运输业、电信业、学校、医院等皆属服务领域,包括营利性的服务和非营利性的服务。什么样的使用对象,应当使用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可以由管理部门做出划分,但这两种商标的本质特征是一致的,因而在法律上的一些规定是通用的。 所以专门规定,商标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在本文中,有些内容只提到商品商标的规定,也并非是就将服务商标排除在外,而是两者适用同一规定。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这是按照商标的使用目的不同所作的划分,并且是在商标法第二次修改时方始列入。商标法所作的规定是:“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现在我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程度已经是非常的高了,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实体法来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就很清楚的区分清楚商品。另外有部分商标在注册的时候是有绝对的专用权的,所以,可能有很多人比较好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其实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也就是核定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这个和注册商标的时候的登记范围有关。 ▲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

上。即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 (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商标权保护的期限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指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

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续展;商标权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商标注册人继续保持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三、保护商标权的意义主要是什么? 商标所有人经注册(或经使用)取得的专用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权在他取得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以及与经营那种商品的广告、发票、说明书等处使用该商标;二是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品上,以及与该商品经营有关的广告等上面使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印制或销售与自己注册商标有关的商标标识。 保护商标专用权,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制止、制裁商标侵权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的专有权。 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使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这是健全商标法制的

知识产权期末考试题目及答案

知识产权期末考试题目及答案 一、单选题(40 x1分) 1.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B.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C.北洋政府著作权法 D.大清著作权律 2.著作权保护的是() A.思想 B.思想的表达 C.创作行为 D.作者的人格 3.()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A.新闻综述B.通过电视台报道的单纯的事实消息 C.新闻评论D.新闻电影 4.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享有。 A.已有作品的作者B.无人 C.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D.已有作品的著作权人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5.以下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 A.独创权B.发表权C.摄制权D.发行权 6.甲完成单位任务创作一幅国画,无合同约定时著作权属于() A.甲B.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C.甲和单位共有D.单位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 7.甲委托乙拍摄自己的婚纱照,如无合同约定著作权属于() A.甲B.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C.甲乙共有D.乙 8.以下属于法定许可的是将已经发表的作品() A.出租B.在网络上传播C.改成盲文出版D.通过报刊转载 9.王军创作摄影作品一套2000年5月4日发表,2002年3月26日王军因车祸死亡,该套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截止到() A.2050年5月4日B.2052年5月4日 C.2050年12月31日D.2052年12月31日 10.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的产生是从() A.作品发表日起B.版权局审查批准日起 C.作品创作完成日起D.版权局颁发著作权证书日起 11.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是()

商标权保护条件是哪些

一、商标权保护条件是哪些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注册商标的转让有哪些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三、商标转让要多少钱 1、一般转让费用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的,但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2、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至今,《商标法》已经三次修改,其实施条例(细则)已做出了相应的修正;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保护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出台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等规章;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发布了《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逐步形成较完善的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尤其是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相接轨的保护商标权的法律体系。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在于权利人有权依法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已注册的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它不同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指权利人只能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因此,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更宽大,即商标权的保护涵盖到了类似商标和近似商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已注册的商标或者近似的商标。在中国,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全方位的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情形 ——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给予保护 新修订的中国《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也就是说,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只保护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和使用的权利。持有人认为其权力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普通商标的保护范围更宽

对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和使用,并且也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和使用。对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了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保护力度也大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否则,侵权人应承担包含经济赔偿在内的一切民事责任。 ——驰名商标所有人享有特殊期限的排他权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商标法》第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与驰名商标发生冲突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不受5年限制。 ——禁止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 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所涉及企业名称登记机关不作为的,可依法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标注册期限 根据中国《商标法》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行政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时的权益保护 ——商标注册后的权益保护 ——海关扣押 民事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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