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来宾忻城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10人公告

2017广西来宾忻城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

招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忻城县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武警来宾

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精神,我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1、消防大队文员: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服务等辅助性工作;

2、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3、招聘人数:消防文员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消防文员:女性,年龄18-30周岁,未婚,身体健康。具备新闻、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WORD、WPS、EXCEL等软件的操作使用,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或摄影、摄像特长。(曾从事记者、网站文字编辑或有编稿审稿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2、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年龄18-25周岁,身高162cm以上,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反应灵敏,体型端正,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

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当地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电脑文秘工作、持有B类驾驶证者优先。)

3、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为人诚实,能吃苦耐劳。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消防工作。

三、招聘方式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语言表达、应变判断能力、新闻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等。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管理和使用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日常管理具体按照《武警来宾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执行,每月休息6天,工作满1年后享受10天带薪年假。婚产假、病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参照《广西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请销假规定(试行)》实施。

2、消防文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实行周末双休和节日休息,按照《武警来宾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管理,婚产假、病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参照《广西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请销假规定(试行)》实施。

五、福利待遇

经考核合格者,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待遇由忻城县人民政府负担,试用期为满1个自然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500元(50元/天),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具体参照《来宾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中关于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的标准执行。实行工资等级制度,逐年递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费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统一食宿。

六、报名方式及日期

1、现场报名:

应聘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各类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求职简历1份及2张2寸个人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到忻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四楼参谋办公室报名(地址:忻城县芝州二路东门尾203号)。

联系人:唐参谋。

联系电话:136********;0772-*******。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本人求职简历及近期数码相片发至邮箱

lbxc119@https://www.360docs.net/doc/973160054.html,。

报名截止日期:长期有效,招满即止。

原标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简章

忻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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