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碟事件

黄碟事件
黄碟事件

黄碟事件

案件回顾:

2002年8月18日晚上接近午夜零时许,本报延安记者站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电话那头一个急切的声音告诉记者,宝塔公安分局万花派出所辖区内一名群众被派出所警察打了,并且人已被带回派出所“处理”。闻讯记者迅速赶到万花派出所。这时,该所院子里正聚集着部分群众,一位年轻女子说,她的丈夫张某因为和她一起在家里看黄碟被警察从家里带到派出所,并且挨了打。记者找到该所所长贺宏亮,要求就此事采访当事人张某,对方以案子还在审理当中不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但他同意次日上午10时许接受记者采访。

没有见到当事人张某,记者随即来到“黄碟事件”的事发现场——距离万花派出所约200米的张某家中。这是一处沿街的房子,挨着街面的两间屋子是用来做诊所用的(张某开了一家诊所),诊所后面的两间房子一间用来堆放杂物,一间便是新婚20天的张某夫妇的卧室。来到张某卧室,这里已是一片狼藉,床单、日用品等散落一地,显然这里刚刚发生过争斗。

次日上午10时,记者按照约定准时来到万花派出所,这次贺所长爽快地接待了记者。他告诉记者,他们所里的4名干警(记者事后了解到,该4名干警均非正式民警)是在接到群众举报张某家有人在看黄碟后才去查的,查的过程中因为对方不配合且殴打干警,所以干警们才将其带回所里处理。在留置室中,被关了一夜的张某告诉记者,他确实在家看了黄碟,也用棍子打了对方,但那是因为当时对方4个人

进来时并没有戴警帽,也没有佩戴警号和警徽,所以他并不知道对方是“执行公务”的民警,因为那些人进来后就要抱电视机、拿影碟机,他当然要阻止对方。对于警察是否打了他的提问,张某的回答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从派出所回来后,记者就夫妻在家看黄碟是否违法和民警有无权力去查的问题咨询了多位资深律师,律师们截然相反的两种看法让记者也感到意外。随即,记者将这一情况向报社作了汇报。报社有关领导研究之后认为,既然对这一在社会上并非少量存在的现象法学界也说法不一,在现有的法律条文下是一个“盲区”,那么,就有必要将其报道出来交由社会探讨,由读者去评判是非曲直。于是,8月20日,本报《家中看黄碟民警上门查》一文见报。一石激起千层浪,当日的讨论热线异乎寻常地火爆,律师、民警、司法等各界人士对此展开讨论,众多读者都对这一现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次日,本报《夫妻家中看黄碟犯法吗》的报道将读者、部分法学专家及公安机关等的观点刊出。与此同时,当事人张某在交了1000元“暂扣款”之后被放回家。事隔几日后,当事人张某打电话告诉记者,说当日警察确实打了他,但因为有人曾警告过他“不许乱说”,因而他当初并未讲出实话。

10月22日上午,记者突然接到张某妻子打来的电话,她告诉了一个让记者备感意外的消息:张某于21日下午被宝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以“涉嫌妨害公务”为由刑拘!因为事隔两月,原本以为这一事件早已“过去”的记者对于当事人被刑拘感到不可思议,便去治安大队了解情况。负责办理此案的一名公安人员告诉记者,8月份事情发生后,分局便将这一案子交给了治安大队办理,队里首先追查了黄碟的来源,随后又对张某涉嫌妨碍公务进行了调查,最终报经分局

批准将其刑拘。这位公安人员说刑拘以前并未就此事调查过当事人夫妇,这让记者吃了一惊:既然是调查张某“妨害公务”,却置当事人于不顾,这样调查出来的结论可靠吗?这样的“调查”能保证其公正吗?这一出人意料的事件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再次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由此也坚定了记者将此事关注到底的决心。

10月28日,宝塔分局将这一案件的有关材料转给了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某。这时,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摆在了面前:如果检察院最终批准逮捕张某,那么,张某下一步将被以“妨害公务”的罪名送上法庭,这将给他本人和他那个已经遭受了重大打击的家庭带来巨大影响。张某在看守所度过15个昼夜

在张某已被报捕后,为了避免给检察院办案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我们暂停报道。直到过了一周后的11月4日,传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的消息,我们才将结果报道出来。

检察院未批准逮捕说明检察院认为批捕理由不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包括解除刑事拘留,或者改变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等。警方选择了后者。次日上午,记者从检察院一位办理此案的工作人员处得知,检察院也首先注意到了公安局在调查张某“妨害公务”时忽略了对张某的调查及其它一些问题,因而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张某,将案子发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检察院的秉公执法使记者的担心烟消云散。

公安分局另一位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院没有批捕,说明公安局提供的材料有疏漏,局里将很快依法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将其放回家。然而,这位领导随后接

受京城一家报纸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定要将张某绳之以法”,其“决心”再一次让记者感到吃惊和不解。

2002年11月5日下午3时56分,在办理了取保候审等相关手续之后,张某走出了宝塔区看守所,至此,他已经在这里度过了15个昼夜。张某回家后,年迈的父母失声痛哭。无论如何,他们此前十几个日日夜夜担心、盼望的儿子终于回来了!作为善良的农民,他们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为什么那个一向温顺的儿子差点遭受牢狱之灾?也许他们至今都没有想明白。

在作出张某取保候审这一决定时,一位办理此案的公安人员曾对张某的妻子李某说,“《华商报》的报道在这(指张某被释放)上面起了很大作用,这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对你们是一个公正的结果,对我们也是一次法制教育,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位公安人员的话让记者感到了一些欣慰。

在走出看守所整整一个月之后的12月5日,张某接到了宝塔区关于解除其取保候审的通知,从而成了一个真正的“自由人”,他的1000元“暂扣款”同时被退还,至此,在经历了近4个月的身心煎熬之后,张某和他的家人终于长长出了一口气,一直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然而,自11月5日以取保候审形式被释放回家之后一个月以来,张某的精神一直处于反常状态。

11月12日,他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被诊断为急性应激精神障碍,院方建议住院治疗,而他经营的诊所也因此一直无法继续营业。12月5日晚记者在张某家中看到,他卧室的床头摆满了药品和几本法律书籍,拿着公安机关给他下达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他的手一直在颤抖,目光呆滞,

好长时间低着头一言不发。

张某的家人告诉记者,由于张某被刑事拘留,家里受到了沉重的打击,现在张某精神又受到刺激,不能正常生活,家里准备通过法律渠道讨回公道,要求公安机关赔偿因此给张某家造成的损失,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为了表达他们要讨回公道的决心,张某家与其岳父家的全体成员集体在起诉协议书上摁下了血手印。张某的代理律师,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向阳律师表示,他也将积极配合当事人的行动。张某被解除了取保候审,他的家人并未感到太多的欣喜,他的身体状况也让记者感到心情沉重。

在新年到来前夕,经过各方的努力,张某与由宝塔区政法委、宝塔区政府办公室、宝塔区信访局和宝塔区公安分局等4家单位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达成协议:由宝塔公安分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当事人29137元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对办理本案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至此,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的延安“黄碟事件”终于告一段落,在经历了几个月的煎熬之后,当事人总算讨到了一个“说法”并得到相应赔偿。

2003年元月3日,记者再一次来到张某家,张某一声不吭地躺在床上,妻子怕他着凉,不时地给他盖被子。虽然几个月来记者已说不清楚多少次来到他家,但张某的母亲仍然认不出记者——她原本近视的眼睛在儿子遭受了不幸后,无数次的痛哭使她几近失明。张某的父亲也显得更加衰老,为儿子的病情叹息不止。他们家的诊所在张某被刑拘之后就关了门,张某目前的精神状况也没有能力再次开业,经济负担更加沉重了。

张某的妻子李某说,虽然他们拿到两万多元钱的赔偿,

但这件事情给他们家带来的创伤却不是两万多元钱能抚平的。她不知道以前那个健康活泼的丈夫何时才能回来?更重要的是,他们希望此事的完全结束,是以有关责任人被处理为标志,如果这一点落实不了,他们仍然不能接受,仍然会继续通过合法的渠道努力实现这一目标。

延安“黄碟事件”历时4个多月,对最后的结果我们虽感欣慰却也觉心情沉重,我们由衷地希望此事件能真正让执法者认识到滥用权力,很可能会毁掉一个人、一个幸福的家庭,会伤害一个人对自己所具有的公民权利的信念。同时也提醒每个人,当自己依法享有的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除了依法去寻求“说法”,别无选择。作为媒体,看到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有意或无意的伤害时,保证公众知情权的实现,让他们知道身边发生了怎样荒谬的事件,以唤起关注,也唤起某些人的良知,促进我们的社会更进步、更文明,这就是我们媒体应该做的。

案件评析:

1.2002年8月23日《中国青年报》评论:《家中看黄碟与道德无关》,作者李启咏。

评论精粹:不能以是否看黄碟考量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准。追求和谐美满的性生活也是夫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何况,到何种程度才能视为“黄”碟,目前我们也未见到有统一明确的划分。如果把此类行为定为违法,将严重扩大打击面,使许多无辜群众受到法律惩治,危害社会安定。

2.2002年9月中评网评论:《色情、隐私、邻居和警察》,作者沈岿。

评论精粹:某样东西或者某件事,是与人性密切相关,是人作为人所无法回避、逃脱的,但又不便公开的。在“色

情”尚在私人空间里发生、还没有进入公共场所以至于有败坏社会风俗的嫌疑时,警察这个象征公共权力的符号,却道貌岸然地、又蛮横地闯入纯粹的私人空间——用我们老百姓通俗的话,就是“闺房之中、床笫之间”。如此行使的公共权力,无论如何难说其正当性。我们不得不问“警察”为何而设?

3.中评网评论:《时刻关注公民身边的权利》,作者莫纪宏。

评论精粹: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宪法而形成的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政府在与公民打交道时,不是“老鹰与小鸡”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兄弟关系”。政府在对公民采取任何法律措施之前,都应当对宪法所保护的公民权利给予充分的关注,否则,就会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给公民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体地说到“夫妻看黄碟”的问题,政府应对其中折射的公民权利表示高度的关注。

4.中评网评论:《从在家看黄碟事件谈“无伤害原则”》,作者沈默之。

评论精粹:如果该对夫妻把自己看黄片的影响限制在自己的居室之内,对他人不造成伤害,那么作为一对成年人,他们享有自己的行为自由并对此负责,别人是管不着的。这也就是“无伤害原则”。

法律对夫妻看黄片不进行任何规定,这种现状我以为是最适合的。因为这既不会鼓励人们制黄贩黄,也不会鼓励别人无端干涉他人私生活。而且既然法律无明文规定——自然也就谈不上非法——只要不因此伤害到他人,警察先生是无权过问的。这两天关于夫妻看黄片的讨论很多,有人认为此

一讨论无关宏旨,我认为并非如此。毕竟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国家立法的原则和基础。

近期典型水污染事件

四川省的名字来源于它境内的四条河流。它们丰沛的水源,造就了四川这个天府之国。可是20004年2-3月,这四条河流之一的沱江,却给天府之国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生态灾难。当时,因为大量高浓度工业废水流进沱江,四川五个市区近百万老百姓顿时陷入了无水可用的困境,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19亿元。造成这次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原因是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其日产1000t合成氨加工装置进行增 产技术改造时,违规在未报经省环保局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于2004年2月511日至3月3日对该技术工程投料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致使大量氨氮的工艺冷凝液外派出厂流入沱江。此外,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在日常生产中忽略环保安全,在同年2-3月期间,一化尿素车间、三胺一车间、三胺二车间的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行,导致高浓度氨氮废水(氨氮含量每升1000mg以上)外排出厂。而川化公司工业废水中氨氮含量应执行的国家标准为60mg/l以内,其进入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的进水指标中氨氮含量应小于75mg/l。因此,川化股份公司排放水氨氮指标严重超出强制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且持续时间长,总成沱江干流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山东肥城肖家店是地处山东中部,位于大汶河下游的一个普通的村庄。10年前肖家店有2100人,如今常住人口只剩下了1350人。2000年,死亡人数17人,其中11人是因为癌症死亡。2001年,死亡人数16人,其中9人是因为癌症死亡。2002年,死亡人数17人,其中10人是因为癌症死亡。2003年,死亡人数19人,其中12人是因为癌症死亡。2004年,死亡人数21人,其中14人是因为癌症死亡。

在大汶河南支流河畔有一个工业基地的新泰市,这里主要集中了造纸、印染、化工、机械、冶金、采掘等企业;在大汶河北支流牟汶河上流的莱芜市,一钢铁、采矿、电力、机械、造纸等工矿业为主;大汶河流经的宁阳县,有一批化工、造纸、农药及煤炭企业。这些地方的重点行业都比较容易造成严重污染,而他们最后又都选择了大汶河作为排污通道,使得大汶河水质的多种指标超标,其中的亚硝酸盐严重超标,这样我是造成癌症的重要原因。

自然科学是如何从自然哲学中脱胎出来的and黄禹锡事件

近代科学是如何从自然哲学中脱胎出来的 自然哲学是现代自然科学的前身,主要是思考人面对的自然界的哲学问题。包括自然界和人的关系、人造自然和原生自然的关系、自然界的最基本规律等。在人类自觉地运用经验对有关自然知识进行检验或自觉运用这些自然知识之前,科学只是以潜在的形式包容在自然哲学中。 早期自然哲学家们以世界的本原为主要研究对象,他们摒弃了希腊神话的传统思维模式,试图以自然来说明自然。以毕达哥拉斯为代表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是万物之本原。但是由于这个时期的自然哲学建立在粗糙的经验和观察的基础上,致使它的问题是哲学的而其内容却是科学的,但又缺少科学实验理论和手段的支持和验证,所以他们的思想较为朴素,不能称之为普遍必然的知识。 近代自然科学是以天文学领域的革命为开端的。在西方,通过毕达哥拉斯、柏拉图、托勒密等人的研究,已经提出了几种不同的理论体系。 文艺复兴推动了近代自然科学的产生。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创立了一种天文学的新理论--日心说。1543年,哥白尼公开发表《天体运行论》,这是近代自然科学诞生的主要标志。这一时期,自然科学的发展成就辉煌,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在天体力学中,开普勒发现了行星运动的三大定律;1632年,伽利略发现了自由落体定律;1687年,牛顿发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系统论述了牛顿力学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这些定律构成一个统一的体系,把天上的和地上的物体运动概括在一个理论之中。这是人类认识史上对自然规律的第一次理论性的概括和综合。 马克思主义认为,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知识的结晶,那么,关于自然知识结晶的当然就是自然哲学。科学史上,自然哲学既是科学的先行者,也是促使科学诞生的温床和土壤。刚刚脱胎于自然哲学的自然科学各学科,基本上仍沿用自然哲学所运用的直观、猜测和思辨的方法对各自的研究对象进行探索,因此,古代的自然哲学和科学往往是相互渗透,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自然哲学和科学之间的本质区别或划分标准仅仅在于,前者属于在人类经验的范围内无法得到证实或证伪的“形而上学”,而后者属于可用人类经验来检验其正误的“实证知识”。这样一来,科学就作为实证知识与作为思辨知识的自然哲学分道扬镶了。 黄禹锡事件 黄禹锡造假不是孤立的事件,仅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看,就存在着多方面的原因,使得黄禹锡造假亦有多层面的生存土壤。 一是韩国现代社会急功近利伦理文化的影响。在从事其科学研究事业时,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急功近利的价值观,急于在人类胚胎干细胞领域的研究中成为世界第一的雄心,使得他为了让自己的科研成果更快地获得国际认可而铤而走险。 二是道德形象的重压。黄禹锡身上笼罩着太多的道德光环,他是“克隆之父”、是“民族英雄”、是韩国首位“最高科学家”称号获得者。黄禹锡作为一个科学家被其民族寄予了太大、太高的期望,以至于他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即便是造假,也要维护自己近乎神圣的道德形象。 三是科学研究中伦理监督的缺失。对黄禹锡所进行的胚胎干细胞研究,韩国政界、经济界以及新闻媒体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但这样的支持是缺少伦理审查和监督的。因此,黄禹锡造假丑闻,从行为主体上看,是他个人的问题,但韩国政界、经济界以及新闻媒体的一系列非理性举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一个缺少伦理监督的社会环境中,如果科学家不能严格自律,在巨大的利益和荣誉面前,科研活动中的造假行为就难以避免。 四是职业操守的淡漠。科学家这一职业,除了要承担一般人的普通义务之外,还负有特殊的、比一般人更大的社会责任。那种认为只要目的正当,就可以忽视手段的正当性乃至不择手段的观念和做法,不仅仅会给科学家自身带来道德危机,而且还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灾难。黄禹锡事件为所有科学家敲响了职业操守的警钟。 同时,从黄禹锡事件中我们也能窥视到科技竞争背后的经济利益政治因素。在黄禹锡落马之后,世界干细胞研究却进入了新阶段。当年他即将得到的科学成果,已经落入别人囊中。《科学》对待争议论文和撤稿措施,一贯相当慎重。然而,距首尔大学介入调查仅24天,《科学》杂志便正式宣布,撤销韩国首尔大学科学家黄禹锡等人两篇被认定造假的论文,这反映出学术共同体的西方中心主义,正越来越多地遭遇东方技术的挑战,东方要寻求学术共同体的多元化与平等待遇,让一些西方人相当焦虑。在黄禹锡事件中,在西方话语权的强势进攻之下,韩国多少显得有些“失语”。

概论情境一案例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 案例—三湾改编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三湾改编是秋收起义失败后部队在江西省永新县境内三湾村进行的一次整编。 1927年9月29日,毛泽东率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部队到达江西永新县三湾村。三湾村地处湘赣边区的九陇山区,是茶陵、莲花、永新、宁冈四县的交界地,有50多户人家,在山区算是较大的村庄。起义部队到达三湾的时候,减员较大,人员不足1000人,组织很不健全,思想相当混乱。当时,部队没有建立基层党组织,党不能切实掌握部队;雇佣军队的影响还严重存在;加之作战失利,连续行军,斗争艰苦,一些意志不坚定的人开始动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改进部队存在的问题,不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不仅难以适应艰苦的环境,而且无法完成艰巨的革命任务。为了巩固这支新生的革命军队,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毛泽东在到达三湾的当天晚上,就主持召开了前敌委员会议,决定对起义部队进行整顿和改编。主要内容是:第一,资遣一部分不愿留队的人员,部队缩编为1个团,称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第二,在部队中建立党的组织,做到连有支部,营团有党委,连以上设党代表;第三,规定官长不打士兵,官兵待遇平等,建立士兵委员会,参加部队的管理,协助进行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士兵委员会由全体士兵民主选举产生,在

党支部指导下进行宣传、组织群众的工作,组织领导士兵的文化娱乐生活,监督部队的经济开支和伙食管理。 讨论:三湾改编的历史意义? 案例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1、案例呈现:1927年在党的八七会议上毛泽东着重谈到军事问题。他说,从前我们责备孙中山专做军事运动,而我们恰恰相反,不做军事运动,但蒋介石、唐生智等都是拿枪杆子起家的,而我们独不管,现在我们虽然注意了,但仍没有坚决的思想。毛泽东在会上尖锐提出,例如秋收暴动,就非依靠军队不可。为此,他提出这次会议应重视这个问题,新的政治局常委应更加坚决地注意这个问题。他着重地指出这次湖南所以失败,主要是由于主观上的错误。因此,他认为以后“要非常注意军事,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这句话发展成为后来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个著名的论断。这是毛泽东高瞻远瞩、胜人一筹之处。 ——摘自金春明陈登才主编《毛泽东思想发展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3年版第134页 2、案例讨论: (1)为什么说中国革命要以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 (2)中共中央八七会议历史意义是什么?

强化法纪观念 严格遵纪守法)

强化法纪观念严格遵纪守法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开车不守交通规则,公路上会血流成河;做人不遵纪守法,社会上会一片混乱;当兵不守军纪军规,战场会溃不成军。作为边防军人,要想在边关军营建功立业,写好自己的当兵历史,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惟有严守纪律,才能为成才、成功奠定坚实基础。今天根据教育计划安排,我主要围绕“强化法纪观念、严格遵纪守法”这个话题与大家探讨交流,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纪律是军队的命脉。遵纪守法是对军人最基本的要求,铁的纪律是形成和巩固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主席历来高度重视军队纪律建设,一直把严明纪律作为建军治军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一)遵纪守法是我军的优良传统。依法从严治军,是古往今来治军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军克敌制胜的法宝。早在建军之初,毛泽东同志就为人民军队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完善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它既是人民军队本质的体现,也是我军的传家宝。邓小平同志也指出:“军队非讲纪律不可,纪律松弛是不行的。”要求从高级将领到普通一兵,都要严格遵章守纪。江泽民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纪律是军队的命脉,纪律不严,军队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并把“纪律严明”作为“五句话”总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多次强调纪律的重要性。胡主席反复强调:“要把从严治军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紧抓不放。”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我军之所以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纪律建设。在我军的历史上,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谁违反了纪律,决不姑息迁就。1937年10月,革命圣地延安发生了一起颇为轰动的“黄克功杀害刘茜”案件,抗日军政大学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不成一时冲动,开枪打死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黄克功少年参加红军,担

当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特点及处置

当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特点及处置 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水灾等自然灾难与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非正常死亡事件是指不构成案件的非正常死亡。当前,广大群众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如果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置不当,容易引起群众质疑,甚至引发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应对和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中,不仅耗费大量的警力与精力,还遇到很多困难、面临很大压力。在此,笔者试就如何应对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谈些个人浅见。 一、当前非正常死亡事件表现为“五个特性” 1、影响的广泛性。非正常死亡事件由于人员死亡容易吸引大家的关注,博取公众的同情。一旦非正常死亡事件没处置好,引发了死者家属的质疑,很多观众、知情者甚至不知情者都会站到质疑者那一方,支持质疑者提出的问题,如果不及时正确地解释和疏导,公安机关就会变成众矢之敌,严重破坏警民和谐关系,甚至影响执法公信力。 2、亲属的群体性。一旦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丧亲之痛使死者家属心理所向很快就会联系在一起,诸如死者的父母、子女、夫妻以及由此衍生的其他亲属、朋友就会形成一个数量庞大的团体。面对众多亲属的质疑,公安机关处置事件的压力自然就会增大。 3、行为的极端性。如果死者亲属对死者的死因有了质疑,一旦公安机关应对处置不当,极易引起其高度反感,导致集体上访、抬尸闹访、漫骂执法人员、围攻执法机关等极端行为的发生,甚至造成打、砸、抢等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4、上访的长期性。涉及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上访者一般都比较有恒心或者很偏激,一旦对死因有疑虑,便容易想当然产生“死者有可能是被某某人谋害的”的念头,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制高于一切”理念支撑下,坚信只要坚持上访,事实总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随着上访程度的加深,精力、财力不断耗费,上访者到时即便想自止也来不及,客观因素迫使其只能“破罐子破摔”,最后只能由政府采取某种方式给其补偿才有可能息访停诉。 5、矛盾的聚合性。如果死者亲属对非正常死亡事件产生了疑虑,或对公安机关的处置工作产生了怀疑,一些亲属就可能把以往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借此机会发泄出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可能“趁火打劫”,挑起事端,扩大事态,使一般事件上升为可怕的群体性事件。如果处置不当造成了上访,在上访过程中与其他事件上访者相遇,稍加交流就容易心生同病相怜之感,从而结成伙邀成团一起共同上访,就会由个别访升级为群体访。此外,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如果死者亲属情绪过于偏激,很有可能做出其他违法行为,导致更为严重事件的发生。 二、公安机关应对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主要存在“八个问题” 1、现场处置不迅速。受事多人忙的客观情况影响,事发地派出所民警或刑事技术人员听说不是案件,往往先忙其他属于案件的工作后再来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以致报案人报警很久后才有民警到达现场。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对周围好事者围观、死者的相关关系人进出现场往往不会严厉制止,致使原始现场受到破坏,给某些喜好妄加猜测、唯恐天下不乱者授以口柄。

中国十大污水事件

中国十大污水事件 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 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 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污染物主要有::(1)未经处理而排放的工业废水;(2)未经处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3)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农田污水;(4)堆放在河边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5)水土流失;(6)矿山污水。 据环境部门监测,全国城镇每天至少有1 亿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全国1/3 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 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 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 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 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 — 70% 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 一.淮河水污染事件震惊中外 1994年7月,淮河上游因突降暴雨而采取开闸泄洪的方式,将积蓄于上游一个冬春的2亿立方米水放下来。水经之处河水泛浊,河面上泡沫密布,顿时鱼虾丧失。下游一些地方的居民饮用了虽经自来水处理但未能达到饮用标准的河水后,出现恶心、腹泻、呕吐等症状。经取样检验证实,上游来水水质恶化,沿河各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达54天之久,百万淮河民众饮水告急。在经过10年一共投入600亿人民币治污后,到2004年,淮河水质竟又回到10年前的水平,这两年来,淮河水质又进一步加速恶化,整个淮河六成水体已经完全丧失水功能,有的河段取得连蚊绳都绝迹了。 二2004 沱江“3.02”特大水污染事故 四川省的名字来源于它境内的四条河流。它们丰沛的水源,造就了四川这个天府之国。可是2004年2月到3月,这四条河流之一的沱江,却给天府之国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生态灾四川省的名字来源于它境内的四条河流。它们丰沛的水源,造就了四川这个天府之国。可是2004年2月到3月,这四条河流之一的沱江,却给天府之国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生态灾难。当时,因为大量高浓度工业废水流进沱江,四川五个市区近百万老百姓顿时陷入了无水可用的困境,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19亿元。这起事件,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最大的一起水污染事故。难。当时,因为大量高浓度工业废水流进沱江,四川五个市区近百万老百姓顿时陷入了无水可用的困境,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19亿元。这起事件,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最大的一起水污染事故。造成此次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原因,是川化股份公司在对其日产1000吨合成氨及氨加工装置进行增产技术改造时,违规在未报经省环保局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于2004年2月11日至3月3日对该技改工程投料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致使含大量氨氮的工艺冷凝液(氨氮含量在每升1000

医学伦理学科研案例

.一位心理医生计划在给患者进行心理治疗时录像,一方面是为了积累科研资料,另一方面是为了教学使用.但是,如果让患者知道此事势必将影响其心理状态而不利于治疗,也不利于科研地准确性和教学录像地质量. 试问:这位心理医生是否应该让患者知道录相地真相?「伦理分析」 该案例中,如果心理医生事先告诉患者,既不利于患者地治疗,也不利于资料地准确性;如果心理医生不告诉患者,那么将侵犯患者知情同意地权利.因此,心理医生地最佳选择是,可在不告诉患者地情况下先录像,并将录像中患者地面貌进行遮盖处理,然后再告诉患者.如果患者回意,可以把录像带作为科研和教学资料;如果患者不同意,则当着患者地面把录像带销毁.如果不能保证此录像带只作为科研和教学资料而被安全地使用,那么就应在录像之前征求患者地意见. .黄禹锡这一案件直接反应出地伦理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论文图片和数据造假,首尔大学调查委员会权大基研究员地证词表明,黄禹锡不仅只是捏造照片,还下达指令伪造了用于委托检查地干细胞样品;二是卵子来源违背伦理规定,黄禹锡强迫下属女研究员提供卵子用于他地实验,并且向提供卵子地女研究员提供了每人万韩元地酬金. 实际上,从“卵子风波”到“造假风波”,我们可以看出,黄禹锡违背了科研道德最根本地两个方面:即求真地学术道德和求善地人本道德. 科研道德是科技人员在科学研究中应当遵循地伦理规范地总称.传统上,人们讲到科技道德主要是指科学研究地内在伦理,即科技人员应当遵循地普遍地科学规范,其基本原则就是恪守和捍卫科学技术地客观真理性,要求科技人员为科学负责,使其科技活动指向求真,保证其成果具有可靠性、精确性和有效性等.黄禹锡事件中地“照片风波”,对干细胞照片造假,违背了求真地学术道德.科学地确是老老实实地学问,来不得半点虚假.实事求是是社会地普遍标准,更是科学家地道德底线. 科技道德还有另一个重要方面,这就是科技必须遵循地求善地人本规范或人本道德.科技人本道德体现地是研究主体对人、自然和社会地责任,旨在增进人地福利,促进人与自然地和谐发展.生命伦理学家提出地不伤害、有利、尊重、公正等生命伦理学原则就是这种人本道德地体现.黄禹锡研究小组地过度取卵、违背下属意愿取卵、用金钱购买卵子、不进行真正意义地知情同意等行为,不仅违反了《赫尔辛基宣言》,也是对科技地人本道德规范地严重违犯.按道理说,科技要以人为本,科学“作恶”比科学“作假”应更为严重. .患者孙某,女,40岁.因患溃疡性结肠炎入院治疗.住院后,医生告之有一种治疗溃疡性结肠炎地新药,需要一部分患者做临床疗效实验.医生还告诉患者自愿参加,但希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都参加.孙某原来不想参加这项实验,但抱着试一试地态度便参加了.用药一个星期之后,她自觉效果不好,便中途退出了实验.主管医生对她地做法很不满意.为此,她很苦恼,担心医生今后不会认真给她治疗了. 试对医生地做法和态度地改变作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在临床进行新药治疗观察实验是允许地,但要坚持患者自愿参加地原则,因此,主管医生开始地做法是合乎伦理要求地,但是,主管医生因孙调中途退出实验而改变了对她地态度,这是不应该地:其一,主管医生违背了《赫尔辛基宣言》第一部分“基本原则”中第9条规定,即“受实验者有权决定是否参加某项科研实验,也有权在任何时候退出实验.”其二,主管医生违背了《赫尔辛基宣言》第二部分“医

很经典 案件:黄光裕

黄光裕案背后的制度风险:以法律的威力为一个人"开道" 权力与资本的关系正在发生变化,郑少东们似乎在揭开一个崭新的思路:利用手中的法规制定权,以法律的威力为一个人“开道” 黄光裕案背后的制度风险 在黄光裕被调查接近5个月时,其案所涉官员的“重量级”被再次刷新。 4月16日,中纪委向媒体证实: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中共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被“双规”,案由是“严重违纪”。媒体后来证实,二人之“违纪”均与黄光裕案有关。这标志着,黄光裕案所涉官员级别,已由此前的副部级,提升为正部级——此前涉入该案的最高长官,是公安部前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 这一次“升级”,据说给看守所内的黄光裕带来了巨大压力。此前有报道称:4月底,黄曾在看守所谋求自杀,被及时发现而未遂。有推测认为,黄光裕的压力,不仅来自已经归案的官员,可能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隐秘。 “落水”的逻辑 上世纪90年代,广东省公安系统连破“东星轮”千万港元抢劫案、“世纪贼王”张子强案和“长胜轮”海上抢劫杀人案,威震寰宇,被外界誉为“逢大案必破”。这些显赫战绩的背后,有两个主要操盘手:一个是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的陈绍基,另一个是他的得力爱将、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长的郑少东。 陈绍基涉案,让不少广东人唏嘘。 从1991年起,陈绍基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从1993年起主政广东省政法委9年。在这11年间,他以彪炳的业绩为自己赢得了“南粤政法王”的美誉。 但腐败的种子或已在此埋下。据知情人士透露,陈绍基、郑少东,以及广东省前任纪委书记王华元的“落水”,可能都与“公海赌王”连超有关。作为当时最具规模的五星级豪华游轮“海王星号”的主要投资人,连超在内地官场关系熟稔,经常邀请一些官员上船小试身手。在办案中与连超多有交集的陈绍基们,被连超请上船存在很大的可能性。 而此时的黄光裕,早已是“海王星号”上的常客。2008年1至10月份的航空记录显示,黄光裕曾十余次往返于内地与港澳之间。而其数年前的往返记录更为频繁。接近警方的人士还透露,在连超的帮助下,黄光裕还可利用隐蔽身份往来于上述诸地。黄光裕频繁光顾赌场, 除了一试身手的诱因,还便于与那些他认为手握重权的政府官员交易。最典型者,上世纪90年代“慕马案”的主角——沈阳市前副市长马向东,在赌场3日内输掉上千万后,就赶紧回去买官卖官,以解决“供血”不足。虽然具体细节尚有待证实,但黄光裕利用牌桌大搞行贿,却是不争的事实。这三名官员先后“落水”,还有另外一条可能路径,这条路径的核心,是郑少东与黄

自然辩证法简答:科学诚信-学术造假-黄禹锡事件

自然辩证法简答:科学诚信-学术 造假-黄禹锡事件 科学诚信: 诚信精神是科学研究的最低要求 社会诚信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 科学诚信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中起引领与向导作用; 科学研究本质上是认识客观规律的过程(容不得半点虚假和欺骗); 科学家负责人从事科研时最基本要求; 如果科学家的诚信出问题,科研成果的可信度可能出问题;

科研活动中任何背离诚信的思想和行为,不仅损害科学家个人,也会动摇社会对科研群体的信任。 科学诚信有哪些要求? 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曾发布《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无不行为守 则》 第一,不由第三方”代写论文; 第二,不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第三,不由第三方”代投论文内容进行修改; 第四,不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 第五,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科学精神 敬业精神、诚信精神、求证精神、怀疑精神、坚 韧精神 敬业精神:科学精神首先需要敬业精神,热爱事

业,爱岗敬业,热爱方能持久创新 诚信精神:追求真理,探索规律,来不得半点虚伪;诚信是科学研究的根基。 求证精神:客观为实,追求真理;科学认识必须 建立在充分可靠的检验基础上。 怀疑精神:尊重并探索客观规律,盲从和迷信, 理性怀疑,敢于挑战,才能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 坚韧精神:研究对象永无止境,科学探索永无止 境,唯有坚忍不拔才有可能取得创新 性的成果。 2科学研究与诚信精神 自然辩证法 包括三大部分:自然观、科学观、科学方法论 为什么要学习自然辩证法 文理交叉,扩大知识面;

树立科学的自然观; 培养科学精神,增强科技意识; 了解科学发展的规律; 学习科学方法。 黄禹锡事件: 2006年1月10日,随着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关于黄禹锡论文造假事件最终调查结论的公布,黄禹锡论文造假事件得到确认。 黄禹锡事件产生的社会、文化因素 黄禹锡造假事件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可能与压力有关,拿了政府那么多钱,做不出东西来。 当然压力再大也不能成为造假的理由。 社会对科学家的这种压力在每个国家或多或少都存在。中国和韩国一样,也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如果我们的国民生产总值进入到世界的前几位,那么每年的一定时候就要提下一步的目标,实际上这种民族、社会的心态对科学家的压力是很大的.

近几年水污染事件(DOC)

近几年水污染事件 中国环境状况公布显示,突发环境事件中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最为频繁(达50%)。地表水污染依然相当严重,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七大水系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虽然人们已经认识到污染江河湖泊等天然水资源的恶果,并着手进行治理,但毕竟已经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虽已醒悟但为时较晚。 2012/2/24 镇江水污染事件 导火索:2月3日镇江市民投诉自来水中出现异味,自来水公司公布消息称加大了消毒用氯气投放量,而实际上据镇江市后来公布的情况,早在2月2日,就发生了污染物泄漏情况,但是有关部门却没有及时公布实情,而是以种种借口搪塞掩盖。 背后真凶:肇事者“格洛里亚”号 在2月2日,从泰国出发的“格洛里亚”满号载苯酚等化学物品,逆长江而上到达镇江市,在李长荣化工厂卸货。这艘船由越南建造于2009年前后,“算是很新的货船”。而据资料显示,早在2009年3月2日下午,“格洛里亚”号就曾经从泰国出发来到与镇江毗邻的张家港市,卸下乙二醇2979吨后离去。 据一位来自镇江市政府内部人士的消息透露,正是在镇江李长荣化工厂卸货时,“格洛里亚”号发生意外,导致苯酚泄漏。 据镇江市公安部门人士亲赴本报介绍,“格洛里亚”号在卸载化学物品时,将苯酚加温成液态后通过管道加压输送至岸上的储存罐,但由于货轮其中的2个阀门没有关闭,从而造成苯酚通过向岸上输送的同时,通过没有关闭的阀门向江中泄露。而在1天之后,此种情形又在张家港再次重演。 苯酚是挥发酚的一种,有毒、有腐蚀性,常温下为无色晶体,微溶于水。在水质检测中,一般是测定总酚含量,然后以苯酚作为标准来计算。 地理与人文环境:化工围城之困 在地图上看,镇江市在长江沿岸的码头星罗棋布,大多为货运深水良港。镇江水源保护区位于长江镇扬段上游南岸,是镇江自来水公司下属金山水厂、金西水厂的取水口,设计取水能力为每天60万立方米,是镇江市区和部分郊县乡镇自来水供应的惟一源头,总服务人口约120万人。 与江苏省长江沿岸的大多数城市一样,镇江也同样面临着化工围成的困局。在2003年实施的《镇江市沿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中,排在前五位的产业是机械制造业、化工、造纸、电子、电力行业。 同样在2003年,江苏省要求,在沿江两岸,三大产业的比例由当时的6.7:53.4:39.9调整为4:53:43,工业层次显著提升。 而镇江市此规划正是实施江苏省的沿江开发战略而做的布局。众多制造业和重化企业围绕长江建设的现实给长江航道内的生物多样性和水源安全造成了严峻挑战。 现实的情况是,从南京到苏州一线,沿岸布局的化工企业已经对长江造成了实际的围堵攻势。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的研究结果表明,江苏省沿江生态功能保护区被制造业占去29%的面积,在制造业里,重化企业、金属冶炼、电子电器、造纸类又占此面积的近1/3。应对措施:此次苯酚污染事故发生后,镇江市政府表示,当地政府已经对取水口上下游化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排污监管和危化品水上运输管理,从源头上降低

黄光裕案一审判决书 (全文)

黄光裕案一审判决书(全文) 黄光裕案一审判决书(全文) 2010年05月19日22:11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财新传媒杂志订阅 上诉期截至5月28日。期间,若无被告上诉,该判决书生效;任一被告上诉,均可启动二审程序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此为判决书全文,但为保护证人隐私等原因,对一些人名作了技术处理。----编者注 (略:出庭人员名单)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一、非法经营罪被告人黄光裕于2007年9月至11月间,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祥公司)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丰源公司)等单位,通过郑晓微(另案处理)等人私自兑购并在香港得到港币8.22亿余元(折合美元1.05亿余元)。 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一)被告人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于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28日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拟将中关村上市公司与黄光裕经营管理的北京鹏泰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事项中,决定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使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龙某、王某等6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股票代码000931)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9310万余元,至6月28日公告日时,6个股票账户的账

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48万余元。 (二)被告人黄光裕于2007年7、8月至2008年5月7日间,在拟以中关村上市公司收购北京鹏润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事项中,决定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使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曹楚娟、林家锋等79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3.22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79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6亿余元。 (三)被告人杜鹃于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间,接受黄光裕的指令,协助管理上述79个股票账户的开户、交易、资金等事项,并直接或间接向杜薇、杜非、谢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代传交易指令等,79个股票账户累计购入 “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3.22亿余元。 (四)被告人许钟民于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间,接受黄光裕的指令调拨资金,并指使许伟铭(另案处理)在广东地区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 账户共计30个。上述股票账户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3166万余股,成交额共

2011年秋季联考申论真题卷:学术造假专题

2011年秋季联考申论真题卷:学术造假专题 资料来源: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 【材料1】 2011年2月,科技部和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通告,经调查核实,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的推荐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严重抄袭和经济效益数据不实的问题。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撤销“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所获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日前发布通告,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某等2005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决定,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这是中国首例因学术造假被撤销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 2006年以来,包括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在内的一些高校接连身陷“造假门”事件,国内顶尖高等学府的学术风气遭遇信任危机。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某,因在个人履历、学术成果材料中把他人论文作为自己的成绩,涉嫌学术造假,被撤销教授职务。上海同济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杨某,因申报评奖材料中将他人论文列入自己成果清单,被免去同济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职务,6月,又被免除教授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某,因“汉芯”系列芯片造假骗取国家上亿元经费,被撤消学院院长职务,教授聘用合同也被解除。据调查,陈某负责的汉芯团队所研制的成果,其实结构简单,并不能单独实现指纹识别和MP3播放等复杂演示功能。 韩国胚胎干细胞研究带头人黄禹锡发表在美国《科学》杂志上的论文被调查有涉嫌造假。首尔大学决定撤销他的首尔大学教授职务。韩国政府决定,取消黄禹锡“最高科学家”称号。检察部门以诈骗、侵吞研究经费、非法买卖卵子等罪名向黄禹锡提出指控。韩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处黄禹锡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期2年执行。 王某于上世纪90年代就获得了杰出青年基金,被公认为是最能不顾其它杂事只管埋头做科研的人,因为要做意义非常重大的课题,到青年基金三年期结束的时候,这位年轻的数学家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他用这三年的全部精力做了一项非常杰出的研究,但当杰出青年基金三年期验收的时候,因为没有论文,很难通过。最后,迫于验收的压力,他把本可以发表的长达100多页的关于他三年里所做的那项杰出研究的论文生生拆成了五篇来发表,就为了能凑够论文数量以通过验收。 有权威机构公布了一项调查,在接受调查的180位博士学位获得者中,60%的人承认他们曾经花钱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相当比例的人承认曾抄袭过其他学者的成果。【该则材料主要是通过阐述国内外学术造假的几个例子,来导入本套试卷的主题——学术造假问

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范文最新推荐------------------------------------------------------ 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黄克功案件》是一部去说教化的非典型主旋律片,堪称今年中国大陆罕见的上乘之作。说它上乘,一是因为尘封了半个多世纪的黄克功案件,绝不是一个容易拿捏的题材,从揭伤疤到打老虎,其极为严肃的自省语境,难免会触到某些人的痛点;二是整部电影的完成度颇高,从案件掀动的道德风暴,到关乎生命价值的激烈诡辩,每一环都将法理与人情的关系剥肤及髓,两碗水都端平的法律立场,几乎搅乱了我们的内心。 与传统的主旋律电影不同,《黄克功事件》虽然有着巨细糜遗的史实摆在那里,但电影却没有以最偷懒的线性叙事来铺陈,使得这桩众人皆知的著名案件,充满了悬疑色彩。而这种悬疑的轴心,在文本上的表现又并非凶手是谁?,而是他如何杀了她?。 一个看上去并不复杂的案件,被黄克功的两次开枪搅动起了戏剧波澜。黄克功对贺子珍、雷经天等人的不同供词,既让罪案+法庭的类型元素得以强调,且为最后的公审蕴蓄了充足的情绪推力。当然,《黄克功案件》最不同寻常的地方在于,它在努力设计叙事结构的同时,也让每个与黄克功有交集的人物都突显了矛盾性。这种矛盾,有的缘于难以割舍的恩情审判长雷经天当年因一条姜片而被黄克功救活;有的缘于功与过的纠结,他的战友用红军的法律,试图为黄克功说情;还有的,则直接缘自民间对生命价值的拷问学生说,刘茜投身革 1 / 6

命,死在情场实为冤屈;76岁的爷爷却说,日本人杀了他全家,按照一命抵一命的古训,只有让黄克功多杀几个日本鬼子,才是正道。 这场辩论,不是围绕案件的讨论,而是一场道德和人性的抗衡,这在以往的法庭片中并不多见。《黄克功案件》中,你似乎不会有跟着故事一起解谜的快感,却有着此起彼伏的情绪波动除了主流价值的输送之外,你可以隐约感受到其借史议今的用心。这就像我们看韩国的《辩护人》、《举报者》一样,意义远不在案件本身,而在于它的逻辑指向。对于多数人来说,把一碗水端平已是难上加难,更何况把两碗水都端平。77年前的雷经天,用送给自己的三个死刑把两碗水端平,这种在法治轨道上走到底的勇气,振聋发聩。 《黄克功案件》没有明星撑场,但两位男主角对人物的把控却异常精道。扮演雷经天的成泰燊,表现一如既往的沉稳,大量的特写镜头配以海量台词,都牢牢锁住观众的视线,一个脱离了高大全的说教型人物,让人对其内心挣扎感同身受。颜值爆表的王凯,扮演了处于风暴中心的黄克功。这其实是个难度系数极高的角色。在历史资料中,他既遭遇过压倒性的指责,也曾被老红军战友卖力翻案,这个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悲剧矛盾体,在电影中的表现恰到好处自负与卑劣、骁勇与怯懦,都让人唏嘘感慨。 革命战争年代,信仰是无数革命先烈为着新中国前仆后继的坚守,那是对中国共产党能够带领人民取得革命胜利无比坚定的信念;新中国建设中,正是那来自信仰的抗美援朝精神、大庆

强化法纪观念 严格遵纪守法)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开车不守交通规则,公路上会血流成河;做人不遵纪守法,社会上会一片混乱;当兵不守军纪军规,战场会溃不成军。作为边防军人,要想在边关军营建功立业,写好自己的当兵历史,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惟有严守纪律,才能为成才、成功奠定坚实基础。今天根据教育计划安排,我主要围绕“强化法纪观念、严格遵纪守法”这个话题与大家探讨交流,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纪律是军队的命脉。遵纪守法是对军人最基本的要求,铁的纪律是形成和巩固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主席历来高度重视军队纪律建设,一直把严明纪律作为建军治军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充分认清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一)遵纪守法是我军的优良传统。依法从严治军,是古往今来治军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军克敌制胜的法宝。早在建军之初,毛泽东同志就为人民军队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完善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它既是人民军队本质的体现,也是我军的传家宝。邓小平同志也指出:“军队非讲纪律不可,纪律松弛是不行的。”要求从高级将领到普通一兵,都要严格遵章守纪。江泽民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纪律是军队的命脉,纪律不严,军队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并把“纪律严明”作为“五句话”总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多次强调纪律的重要性。胡主席反复强调:“要把从严治军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紧抓不放。”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我军之所以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纪律建设。在我军的历史上,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谁违反了纪律,决不姑息迁就。1937年10月,革命圣地延安发生了一起颇为轰动的“黄克功杀害刘茜”案件,抗日军政大学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不成一时冲动,开枪打死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黄克功少年参加红军,担任过红军旅长,作战勇敢,屡立战功。案件发生后,黄克功上书党中央,请求上前线戴罪立功。毛泽东亲自批准对其处以死刑,并专门写信给给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写信,“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黄克功案件的处理告诉人们,不论是谁都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什么属于意外死亡

什么属于意外死亡 非人为故意的暴力造成的伤亡事件.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引起的死亡。现用于当权人为排除异己而进行的暗杀。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中外都有。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每年仅发生在医院的因医疗故失造成的死亡人数就有10万左右,伤残人数为50万左右。我国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与美国差距较大,每年因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残人员数目也很大。 交通事故:据统计,2011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从事故原因看,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仍然是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的原因。从事故发生的地点、道路情况看,高速公路的事故仍然呈上升的趋势。 突发疾病:据统计,以心脑血管疾病为主的突发疾病已成为仅次于癌症的谋害人类生命的大杀手。随着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营养摄入过剩,加上锻炼不足,患上心脑血管疾病的人越来越多,这也导致突发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的人数越来越多。 自然灾害:中国气象局公布的报告称,2011年中国自然灾害造成1049人死亡或失踪。然而,洪灾、旱灾、台风、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了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2011年达到3030亿元(近480亿美元)。自然灾害面前,我们深感自己的渺小与脆弱。 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引起意外死亡的重要原因。2011年第四季度,卫生部部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46起,中毒1876人,其中死亡31人。与2010年同期相比,报告起数增加43.8%,中毒人数增加42.9%,死亡人数增加72.2%。 高空坠物: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空间日益紧凑,大楼越来越多、越来越高,高空悬挂物如广告牌、空调机、保安笼、花盆等日益增多,高空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成为社会公共安全隐患,影响市民生活环境及生命财产安全。上海曾对大中型玻璃幕墙做过调查,结果发现931幢被查建筑中,约有90幢存在安全隐患。 高空坠落:最早引起人们对高空坠落死亡关注的当属1993年香港著名歌星黄家驹的舞台坠落死亡事件。高空坠落死亡事件的大部分群体为建筑业从业者,主要是一线作业的农民工。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建筑业从业者越来越

黄克功案件

黄克功案件: 1937年10月,在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发生了一起震惊陕甘宁边区、影响波及全中国的重大案件。时任红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的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由一个革命的功臣堕落为杀人犯。 国民党《中央日报》将其作为“桃色事件”大肆渲染,攻击和污蔑边区政府。 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边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召开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将黄克功处以死刑。这件事被称为“黄克功事件”。 黄克功:江西人。少年参加红军,历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长征中立过大功,红一、二、四方面军会师时,他已是身经百战的红军旅长。在抗大学习后留校任职,1937年,他是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二五八团”(干部结婚条件);男女比例五比一。 刘茜:山西人,思想进步,响应党抗日号召,来到延安。先入抗日军政大学第十五队学习。校领导誉为“年龄最小,表现最好”的学员。正好黄克功任队长,与其相识。短期接触,感情尚好,经常通信往来,渐涉恋爱。 1937年9月,陕北公学成立,抗大第十五队全体人员拨归陕北公学,刘茜随队转入陕北公学学习。不久黄克功被调回抗大任第六队队长,刘茜仍留在陕北公学。两人接触少了,关系渐渐疏远。黄克功见刘茜与其他男同学来往,心怀嫉妒,加之听了一些风言风语,就觉得刘茜在陕北公学另有所爱,对他不忠诚,就去信责备刘茜并要求立即结婚。刘茜对黄克功的反复纠缠,渐生反感,屡次劝说、批评无效后表示拒绝结婚。黄克功则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 刘茜给黄克功的信:“我希望这态度永远下去好了!将来的问题,将来再解决,你不要再急急地想结婚……”“我希望我的爱人变成精神上的爱我者。”“爱情不是建立在物质上的,而是意志认识的相同,你不应把物质来供我,这是我拒绝你送我钱和用品的原因,希望你不要那般的来了,你无形中做了降低朋友的行为。”“就是夫妻在合理的社会制度中,互相的也是各不依靠,而是帮助,你认清点!!”“我们像亲兄妹一般的过着生活来到延安,但我们是同学只[之]合,而没有和其中之一个产生什么爱的,我们一块游山玩水,一块打球,一块讨论,无形中失去了男女之界。现在仍是那般的。”“朋友,你的理智呢?为了一个人而失眠,值得吗?”“你简单把恋爱看成超过一切了!”“冷静点!冷静点!” 1937年10月5日傍晚,黄克功身带白朗宁手枪,到陕北公学找刘茜,约其到延河边散步。再次与刘茜谈判,要求公开宣布结婚。刘茜断然拒绝了他的要求。在激怒中,黄克功先是持枪威胁,逼婚未遂,而后失去理智开枪。 大家有很多议论,概括起来,不外乎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黄克功身为老革命、老红军、老共产党员,强迫未达婚龄的少女与其结婚,已属违法,采取逼婚手段,更违犯了边区婚姻自主原则。他不顾国难当头,个人恋爱第一,达不到目的就丧心病狂地杀害革命同志,这无异帮助民族敌人,实属革命阵营的败类。他触犯了边区刑律,破坏了红军铁的纪律,应处极刑,以平民愤。第二种意见认为:黄克功犯了死罪,从理论上说应该处以死刑。不过,在这样的国难时期,应该珍惜每一个有用的人才,让其为国效劳。黄克功资格老,少年参加红军,跟着毛主席干革命,参加过井冈山的斗争,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有光荣革命历史;他功劳大,流过血,为革命屡建战功。当此民族危亡紧要关头,他杀刘茜,已经损失了一份革命力量,我们不能再杀黄克功,又失一份革命力量。应该免除死刑,减轻刑罚,叫他上前线去,戴罪杀敌,将功赎罪,让他的最后一滴血为中华民族解放而流。 黄克功被捕认罪后,写信给毛泽东。罗瑞卿把抗大组织的意见和群众的反映,原原本本向党中央和毛泽东作了报告。据叶子龙回忆,毛泽东当时很愤怒,说:“这是什么问题?这是什么问题?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群众看法又不一致,确有典型的法制教育意义,边区政府及高等法院根据党中央的指示,于10月11日在被害人所在单位——陕北公学大操场,召开了数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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