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用水价格决策模型

兰州市城市用水价格决策模型
兰州市城市用水价格决策模型

兰州市城市用水价格决策模型

摘要:我国水资源短缺,而且时空分布不均衡。为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兴建大批水利工程,同时实行节约用水政策。但是多年来,供水工程难以实现良性运行,用水浪费现象仍普遍存在,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水利工程供水从未被视为商品,水利主要是无偿或低价供水。本文主要研究的就是确定城市用水价格的构成及定价原则。在基于ELES模型下分析兰州市城市用水量与水价的关系,以模糊评判方法科学合理的评估水资源价值,提出阶梯式水价改革的理论及依据,并对单一制定价与阶梯式定价进行比较,为城市用水的定价提供可靠的依据,巩固现有水利工程,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节约用水。

关键词:城市用水;ELES模型;模糊评判法;阶梯水价

The Price Decision-making Model of Urban Water-consumption

In Lanzhou City

Abstract:It is shortage of water resource in China, and the spatial and temporal distribution is uneven.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s needs for water, the state has invested a lot of money and manpower to build a large number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and carry out water conservation policies. But over the years, water supply projects is difficult to achieving benign operation, a waste of water is still widespread, one of the important reason is that it has never been regarded as a commodity for water supply project, water is mainly free or low-cost water supply. This paper’s major studies is to determine the structure and pricing principles of urban water price. The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urban

Water-consumption of Lanzhou City and water price is based on a single model under ELES,while using fuzzy evaluation method to assess the value of water scientifically and legitimately, put forward a theory of stepped tariff reform and basis, and compare the develop of a single price and pricing ladder, and provided a reliable basis of pricing for urban water-consumption.It also can consolidate the existing water conservancy,play a benefit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and to promote the water conservation.

Keyword:urban Water-consumption ;ELES-model ;fuzzy evaluation

method;ladder-like water price

目录

第一章引言 (1)

第二章城市用水定价理论系统 (2)

2.1水资源定价的理论基础 (2)

2.2水资源定价的几种理论模型 (3)

2.2.1影子定价模型 (3)

2.2.2供求模型 (3)

2.2.3成本模型 (4)

2.2.4模糊数学模型 (5)

2.2.5 LES模型 (6)

2.2.6 ELES模型 (6)

第三章兰州市城市用水现状及其定价分析 (7)

3.1兰州市水资源现状 (7)

3.2兰州市城市用水需求分析 (7)

3.3兰州市城市用水定价分析 (8)

3.3.1兰州市城市用水价格现状 (8)

3.3.2水价上涨对城市用水的影响 (9)

第四章兰州市城市用水定价的实证分析 (9)

4.1兰州市城市用水单一制水价实证分析 (9)

4.1.1数据统计 (9)

4.1.2兰州市城市用水承受能力分析 (10)

4.2基于ELES模型的水价变化对兰州市城市用水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11)

4.3基于模糊数学模型的兰州市城市用水阶梯式定价实证分析 (12)

第五章结论 (15)

致谢 (15)

参考文献 (16)

第一章引言

我国是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据统计,在我国663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常年供水不足,110个城市严重缺水。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1]。随着我国水务市场化的进一步加快,水价改革已是水务一体化的重要一环,水价的杠杆作用调节城市用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为净资产利润的8%—10%。但是,由于我国当前水价政策和合理的水价机制还不成熟,依然存在水价整体偏低、水价结构不合理、水资源价值被严重低估、水价定价模式单一、缺乏公平与效率等问题。

本文主要研究的即是城市用水价格的制定机制,城市用水包括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公共服务用水、生产运营用水、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城市用水价格是指城市自来水供应给其服务范围之内的城市市民使用时所采用的终端价格,其中包括资源水费、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三部分。自来水作为公共物品,水价的制定要符合公众利益,要充分考虑水价的高低对城市居民承受能力的影响。同时,自来水又是一种较为稀缺的资源,必须加以合理运用。

本文将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来展开:

(1)确定城市用水价格的构成及定价原则。

水价直观反映水资源的价值,科学合理的评估水资源价值可为城市用水的定价提供可靠的依据。

(2)提出阶梯式水价改革的理论及依据,并对单一制定价与阶梯式定价进行比较。

水资源是保障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纽带,而科学合理的水价制定机制对水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合理的水价构成是研究城市用水定价的前提和基础[2]。另一方面,不同的定价方式对用户有着不同的影响,在满足供水总成本及合理利润的定价过程中,要避免城市用水价格不合理所带来的社会不稳定性,为决策者进行水价改革提供理论上的建议与意见。实行价格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对广大的终端用水居民进行用水调控[3]。

随着社会发展,兰州市城市用水需求在快速增长,水价过低导致居民节水意识淡薄,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同时,水价过低造成供水企业负担过重,使得水务改革进度放慢。本文通过对兰州市水资源需求现状的分析,结合兰州市的历史统计数据资料对兰州市现行的单一制水价进行分析,提出阶梯式水价制定法,通过水价杠杆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水价制度,提高居民节水意识[4]。

第二章城市用水定价理论系统

2.1水资源定价的理论基础

我国对水价的研究起步较晚,1985年国务院颁布的《水费办法》首次将“水的商品属性”以文件形式确定下来。从1997年到目前为止,水价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近年来,国内学者在水价的概念、合理水价的构成和供水定价模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多成果。

国内学者对水价概念的研究很多,对于水价的构成,基本包含资源水价、工程水价以及环境水价等几方面。水价的形成大致有两种观点,即将资源水价和商品水价格完全区分开来和把资源水价与商品水价格统一纳入到水价研究的范畴[5]。

我国未来的供水矛盾将主要集中在城市,所以解决城市用水问题将成为新时期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非常复杂,现有的国内文献对完善我国城市用水价格形成机制大致有两种思路:一是温桂芳与钟玉秀(2004)提出的水价偏低是现行水价的主要问题,在传统治水思路上通过水价形成机制的部分改变来实现水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6]。二是借鉴水价体系较为成熟的一家,将水权概念引入水资源管理体系中,因地制宜地形成适合我们自己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走资源市场化道路。

国内水价定价模式一般分为统一定价和两部制定价,针对我国当前现状,单一制水价和两部制水价存在着诸多缺陷,而随着阶梯式水价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国内学者开始关注阶梯式水价的研究。相对于单一制水价而言,阶梯式水价虽然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但是在定价理论和实证分析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崔延松(2003)认为,水价的构成应该包括三部分:资源水价、工程水价、环境水价。三者构成完整意义上的水价[7]。

随着对水价合理构成的研究,水的商品属性日益得到人们的重视[8],当前国内外学者对水资源的价值分析主要根据效用价值理论、劳动价值理论、地租理论和生态价值理论等。

将边际效用价值应用于水资源价值来源于“物品的稀缺性和有用性”,物品的价值是以效用为基础,以稀缺性为条件的,两者都是价值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当前国际社会认识到水资源的效用和稀缺性,越来越体会到水资源价值的重要性。虽然单一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对水资源价值的解释还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是效用价值论对研究当前水资源价值问题仍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劳动价值论对水资源价值的解释取决于水资源是否凝结着人类必要的劳动。另一种观点认为出于自然状态下的水资源是纯天然产物,它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没有凝结人类的劳动,所以没有价值。上述两种观点都是从水资源是否包含人类劳动为出发点展开的,但都未能很好的解决水资源价值的问题。

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使得水资源所有权的垄断成为可能,水资源所有权实现的一种经济形式就是对使用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地区的水资源征收一定的费用,不管水

资源条件如何,除非是对水资源所有权的放弃,只要水资源所有权明确,就可以征收一

定的地租(即水费),这就是水资源的绝对地租。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必然要求对自然资源,特别是水资源的投入。同时在这个过程

中也会不可避免的造成自然资源特别是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反过来,水资源的破坏将

会影响到整个系统。所以人们在利用水资源时,必须以某种方式予以补偿,以保证整个

系统的稳定和平衡,因此就有了水的生态价值。

2.2水资源定价的几种理论模型

2.2.1影子定价模型

影子定价又称“影子价格”、“预测价格”、“最优价格”等,它是荷兰经济学家詹恩·丁

伯根首次提出来的,运用线性规划的数学方式计算,反映社会资源获得最佳配置的一种

价格。运用影子定价方法来测算水资源的影子价格反映的是社会经济处于一定状况时,

与水资源价值、水市场供求情况、水资源稀缺程度相适应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价格。影子

价格的预测结果可以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当影子价格大于零时,表示水资源稀缺,

影子价格越大,稀缺程度也越大。若影子价格等于零,则表示水资源并不稀缺。

为了求得影子价格,可以从影子价格的定义出发,通过求解社会经济问题的对偶解

得到水资源的影子价格。

假设经济活动过程中涉及到N 种活动,用()n x x x X ,...,21=来表示;在这N 种活动过

程中消耗了M 种资源,用()m r r r R ,...,21=表示,则使得经济活动达到最优可表示为:

n n x l x l x l W ...max 2211++=

约束条件:T T R AX ≤

0≥X

其中()n i l i ,...,3,2,1=表示目标函数系数,A 表示约束条件系数的矩阵,W 表示总效益,T

X 和T R 分别表示各自的矩阵函数。为求得最大收益,定义M 维向量1-=lA λ,所求λ即为

资源向量R 的影子价格[9]。

从理论上来说,水资源的影子价格对水价的制定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但水资源的

影子价格只反映了水资源的稀缺程度,不能完全代表水资源本身的价值。同时影子价格

法由于所需要的数据量较为庞大以及计算过程复杂等原因,使得其在实践推广中受到一

定的限制。

2.2.2供求模型

根据经济学家里昂·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思想,美国学者詹姆斯和李将水看成

一种商品,并提出供水定价模型:

E

P P Q Q ???

? ??=2112* 其中1P ,2P 分别表示调整前和调整后的水价,1Q ,2Q 分别表示当水价为1P 和2P 时的用水

量,E 为水资源需求的价格弹性系数,即水价变化百分之一时所引起的用水量变化的百

分比[10]。该模型在水价的制定中只单纯考虑了用水量的影响,忽视了其他影响因素,同

时现实中的生态问题如环境污染导致的排污费等未考虑,使得水价的制定并不完善。 2.2.3成本模型

成本定价法包含了边际成本定价、平均成本定价和完全成本定价法。在没有任何管

制的情况下,供水行业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供水价格显然高于边际成本,供水行业获

得垄断利润,同时消费者剩余减少。在政府管制的情况下,边际成本会导致供水行业亏

损,这时政府就处于两难境地,即要么放开价格管制,或者对供水行业进行政府补贴。

从控制价格的角度来说,可采用平均成本定价法。这样就可以走出边际成本定价的

困境。平均成本定价法就是取平均价格P ,此时平均价格P 等于平均成本,供水行业不

再亏损,但利润为零。平均成本法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

∑∑==++=n i i

i n i i i r Q r C AC 001//1/ 其中i C 表示第i 年新增成本,包括投资成本和运作维修成本;i Q 表示第i 年新增的用

水量超过现期供给能力的部分,r 表示贴现率,n 表示长期规划时间[11]。

平均成本定价法对数据要求不高,计算简单有效。我国现行水价制定方法就是基于

平均成本定价法而来。但是平均成本定价法难以动态反映供水成本变化,制定往往受历

史统计数据的干扰,也就难以发挥水价对水资源的有效调节作用。

随着水务的改革,目前国际上普遍认为完全成本水价最能体现水资源的商品属性,

并且能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以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完全成本水价是以从自

然水体取水开始,到运送、净化、分配、使用、污水处理和最后排入自然水体的这个过

程中所发生的所有成本为基础而确定的水价。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完全成本水价包含水

资源的机会成本、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为了便于进行量化,其具体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

321432113

211P W C C C C P P P P P P +--++++=++=ηη 其中1P 表示资源水价,2P 表示工程水价,3P 表示环境水价,P 表示终端供水水价,1C ,2C ,3C ,4C 分别表示供水行业每年的税金、利润、运行费以及折旧费,W 为年生产水

总量,1η和2η分别表示水厂自用水率和管网漏水率。

完全成本水价计算方便科学,是一种较为完整的定价模型。但是目前对资源水价和

环境水价还没有完整的定价理论依据,虽然完全成本定价能够体现水的商品属性,对居

民节约用水和环境保护起到了较大作用,但是相对于现行水价而言,完全成本水价对低

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的问题还未有效解决。

2.2.4模糊数学模型

在客观世界中,存在着大量的模糊概念和模糊现象。模糊数学就是试图用数学工具

解决模糊事物方面的问题。

模糊评价法是借助模糊数学的一些概念,对实际的综合评价问题提供一些评价的方

法。具体地说,模糊综合评价法就是以模糊数学为基础,应用模糊关系合成的原理,将

一些边界不清、不易定量的因素定量化,从多个因素对被评价事物隶属等级状况进行综

合性评价的一种方法。

首先确定被评价对象的因素(指标)集和评价(等级)集;再分别确定各个因素的

权重及它们的隶属度向量,获得模糊评判矩阵;最后把模糊评判矩阵与因素的权向量进

行模糊运算并进行归一化,得到模糊综合评价结果。

模糊评价法的基本步骤如下:

(1)确定评价因素和评价等级

设{}m U U U U U ,...,,,321=为待评价对象的m 种因素,即评价指标。U 包含如水质综

合指数、人口密度、每生产万元GDP 所耗用的水量等一系列能够影响水资源价值的各个

因素[12]。{}n V V V V V ,...,,,321=为评判集,评判集中的各个元素是对评价对象做出的评判等

级,如:1V 表示很好、2V 表示好、3V 表示一般、4V 表示较好、5V 表示不好等。

(2)构造评价矩阵和评价指标权重的确立

对因素集U 中每一个单因素i U 作单因素评判,将U 中的每个因素用评判集V 中每

个因素i V 进行衡量,构造出一个评价矩阵R 。其中ij R 表示第i 个元素i U 在第j 个评价j

V 上的频率分布。综合评价矩阵,可表示如下:

?????

???????=543212524232221

1514131211i i i i i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R 确立评价指标的权重通常有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主观法(又称专家评测法)是

指请若干个专家就各指标的重要性进行评分,然后通过求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就能得到

各指标的权重。客观法是利用数学方法,根据各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计算出权重。评价

指标权重可引用U 上的一个模糊子集A 表示,12{,...}m A a a a =,其中0≥i a ,

1i a =∑,这里i a 表示第i 种因素的权重。

(3)模糊合成

用模糊权向量A 将评判矩阵R 中不同的行进行综合,可得到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向量

B 。由R 与A 求B 的过程即为模糊合成。一般用数学模型R A B *=表示。此处B 的计算

模型采用加权平均型,即j i ij b a r =∑。该模型使得每个因素都对综合评价有所贡献,能

比较客观的反映评价对象的全貌。

一般为了更好地协调处于各个不同层次的因素,高级模糊综合评判比一阶评判更加

有效,根据需要应当采取不同的模糊综合评判模型。评判模型如下:

⑴称为一阶模糊综合评判模型;⑵称为二阶模糊综合评判模型。

由上式⑴可以得到一阶模糊综合评判向量,然后根据隶属度原则,由公式⑵可以得

到二阶模糊综合评判向量,最后则可以计算出综合得分。

该模型从动态角度充分考虑了自然、社会、经济等不同因素对水资源价值的影响,

引入居民承受能力使得水价的制定更切合实际。

本文在第四章中将重点以该方法对影响资源水价的各指标评价值进行计算。

2.2.5 LES 模型

线性支出系统模型 (Linear Expenditure system ,即LES)是一个经济意义清楚的

需求函数系统模型。它是英国经济学家斯通(Stone R.)于1945年根据克莱因 (Klein L.R.)和鲁宾 (Rubin H.)创立的柯布一道格拉斯效用函数提出的,其基本形式如下:

其中i p 为第i 种商品的价格,i x 为第i 种商品的实际需求量,0i x 为第i 种商品的基本

需求量,i b 为边际预算份额,V 为支出总预算,n 为消费支出类型数。

线性支出系统模型是较早地将理论分析与经验研究完善结合的典范,有其明显的优

点。从分析逻辑上看,它把居民家庭的消费行为看作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而不是孤

立地去分析消费行为的某一个侧面,这样就有助于相对全面地反映消费需求的变化规

律。从分析内容上看,线性支出系统可以分析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投向以及消费收入

变动对消费决策的影响。这些正是分析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内容。LES 的不足之处是没

有考虑储蓄这个因素,这使得LES 没有在实际中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

2.2.6 ELES 模型

经济学家Liuch 在线性支出系统(LES )的基础上,提出了扩展线性支出系统,即

()

n i x p V b x p x p n i i i i i

i i i ,..2,1100

=??? ??-+=∑=2112***(2)

*n n A R A R B A R A R ?? ? ?== ? ???111

222**(1)*n n n B A R B A R B A R =??=????=

?

ELES 。

该模型较LES 主要有一下两处改进:

(1)用边际消费倾向代替编辑预算份额;

(2)用消费者收入水平代替消费总支出。

Liuch 认为,消费者对某种商品和服务的需求量取决于收入水平和价格水平,而且商品的需求分为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基本需求与收入水平无关,消费者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将剩余的收入按照某种边际消费倾向做出其他消费支出,其基本形式如下:

???

? ??-+=∑=n j j j i i i i q p Y a q p X 1 其中i X 是对第i 种商品的消费支出,i a 为边际消费倾向,()j j i i q p q p 表示第i (j )种商品的基本需求量,Y 表示可支配收入。

本文将在第四章中以该模型为基础对阶梯水价下城市用水量的变化做出分析。

第三章 兰州市城市用水现状及其定价分析

3.1兰州市水资源现状 兰州深居大陆腹地,地处干旱、半干旱气候地带,降水量稀少,年均降水量为329.6毫米,自产地表水资源十分贫乏,年平均量约为2.39亿立方米,全市地下水资源总量为

2.74亿立方米,允许可开采量为1.59亿立方米。2013年,兰州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已降至720立方,相当于一个长30米、宽20米、深1.2米的游泳池装满水时的状态,仅是全国人均占有量2150立方的33%。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3000立方为轻度缺水,低于2000立方为中度缺水,低于1000立方为重度缺水,低于500立方为极度缺水。720立方与2012年资料公布的人均742立方相比又有所下降,并且大大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的重度缺水警戒线。兰州虽然依山傍水,有黄河绵延百里穿城而过,但却是全国严重缺水型城市之一,缺水的主要原因是水价构成不合理,居民节水意识不高、浪费严重。随着兰州社会经济生态建设的发展,水资源短缺的形势也将会日益严峻,城市节水,“渴”不容缓。

3.2兰州市城市用水需求分析

城市用水需求一般包括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两大部分。2012年,兰州市水务局和兰州市统计局联合发布《兰州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全市经济社会年度用水量为11.58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一年1.01亿立方米,农业用水7.06亿立方米,工业用水2.37亿立方米,建筑业用水0.02亿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1.04亿立方米,生态环

境用水0.08亿立方米。

图3.1 兰州市城市用水分布情况

3.3兰州市城市用水定价分析

3.3.1兰州市城市用水价格现状

兰州市现行城市用水价格包括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价格如下:

表3.1兰州市现行用水价格表

行业价格(元/吨)污水处理费(元/吨)供水水价(元/吨)工业一次水0.90 - 0.90

工业二次水 1.10 - 1.10

工业类用水 1.70 0.55 2.25 商业、服务类用水 1.85 0.55 2.40 居民生活用水 1.75 0.50 2.25

建筑类用水 1.80 0.55 2.35

医疗用水 1.85 0.55 2.40 特殊行业用水 2.30 - 2.30

据以上资料可以看出,兰州市现行水价严重偏离水资源价值,所以合理科学地制定城市用水价格势在必行。制定科学合理的水价应该从这么几个方面出发:(1)充分考虑城市居民的承受能力,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

(2)能够发挥水价的杠杆作用;

(3)能够体现出水资源价值;

(4)要确保公平性。

兰州市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和生活用水节水率也很低。由于自来水费一直归入单位生产成本,而且所占比例很小,加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需投入较高的技术改造费用,因此多数企业都置之不理。与此同时,供水管网跑冒滴漏也比较严重,加之自来水管理不严,洗车、淋浴特种行业大量用水,有些私营企业从居民区接水,等于把水费摊到居民头上,用起来也格外浪费。人们冲马桶、洗拖把、绿化、工业清洗用的都是生活水,根本不加以二次利用。这与水资源紧缺的现状又构成了比较突出的矛盾。之所以产生上述重重矛盾,说到底都是由于水费偏低造成的。兰州市现行水价根本体现不出水的价值,也无法引起人们对水的充分重视。

3.3.2水价上涨对城市用水的影响

水价上涨引起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需求的降低这点毋庸置疑,但针对不同的城市,水价上涨的幅度对城市居民用水量的影响也不同。因此在水价的定价方面,不仅要考虑到节水的效应,还要顾及到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生活承受力,应该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进行合理规划,切实符合各地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

我国各城市人均生活用水的决定和影响因素不尽相同,水价调整的作用强度存在较大差异。但总体来看,水价调整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需求的影响较为显著,存在的差异与各个地区的地域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也有一定关系[13],因此我们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实施合理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

第四章兰州市城市用水定价的实证分析

4.1兰州市城市用水单一制水价实证分析

4.1.1数据统计

兰州市居民近几年的收入支出与支付水费统计数据如下:

表4.1 兰州市居民2009-2013年的收入支出与支付水费统计表

年份收入高低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总支出(元)支付水费(元)

2009 高12761 10227 114 中8537 8412 82 低4001 3955 46

2010 高14062 11061 126 中9339 9103 93 低4587 4011 49

2011 高15953 12352 141

中 10179 9538 108 低 5252 4373 53 2012

高 18443 13298 159 中 11095 9981 118 低 6224 5019 59 2013 高 21025 14972 178 中

12093 10921 131 低 7144 5427 70

数据来源:兰州新闻网,2013.3.20

图4.1 兰州市2009-2013年居民收入支出简图

4.1.2兰州市城市用水承受能力分析

用水需求弹性:

i i i X Y a =μ

其中i μ表示用水需求弹性,i a 表示边际消费倾向,Y 表示人均可支配收入,i X 表示消费者对第i 种商品的消费支出。

兰州市近几年的城市用水承受能力数据统计如下:

表4.2 兰州市2009-2013年的城市用水承受能力数据统计表

年份

收入高低 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 用水需求收入弹性 2009

高 0.009 0.46 中 0.010 0.44

低 0.011 0.30 2010

高 0.009 0.49 中 0.010 0.40 低 0.011 0.31 2011

高 0.009 0.50 中 0.011 0.41 低 0.010 0.35 2012

高 0.009 0.51 中 0.011 0.44 低 0.009 0.38 2013

高 0.008 0.52 中 0.011 0.46 低 0.010 0.39

现行的兰州市城市用水单一制水价缺乏公平性,造成了类似“多用水多福利”的不合理现象,中高收入群体的实际用水需求远远大于基本用水需求,而低收入群体的用水需求还很紧张[14]。

4.2基于ELES 模型的水价变化对兰州市城市用水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考虑到不同阶梯的水价模式和供求特点的异同,接下来本文将不同阶梯用水看成不同的商品,将城市用水按用水量划分为n 个阶梯,在第i 阶梯上的水价为i p ,需水量为i Q ,m i ≤≤1。消费者在各个阶梯上的用水以及其他商品满足效用函数为:

()()??

????-+-=∑∑=+=n i m n i i i i i q Q q Q U 11i ln ln c

i i i Q p X ∑==m

1

其中U 表示消费者总效用,i c 表示边际预算份额,i p 表示商品i 的价格,X 表示消费总支出,i Q 表示某种商品i 的实际需求量,i q 表示维持生活的商品i 的基本需求量,0>>i i q Q ,m 是自来水阶梯数n 和其他商品种类之和。

求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函数如下:

()()()??

? ??-+??????-+-=∑∑∑==+=m i i i n i m n i i i i i i m j i Q p X q Q q Q c Q Q Q Q Q Z 11121ln ln ,...,,...,λ

化简得到:

???

? ??-+=∑=m j j j i i i i i q p X c q p Q 1p 所以:

∑=n i i Q 1∑=n i i

q 1

∑=m

j j j q p 1∑∑==???? ??-*+=m i i

m j j j i i i i a q p X p a q Q 1

1 由上可得人均年用水量:

∑∑∑∑∑=====???? ??-*+=m

i i

m j j j n i i i n i i n i i a q p X p a q Q 1

1111 其中

表示在阶梯水价下的人均实际年用水量,表示人均年基本用水量,i p 表示第i 阶水价,X 表示人均年消费总支出,表示人均年基本消费支出,i a 表示边际

消费倾向。

由此计算出了在ELES 模型下的人均年用水量、阶梯水价和人均年消费总支出之间的关系。

4.3基于模糊数学模型的兰州市城市用水阶梯式定价实证分析

以下开始计算阶梯水价确定值。兰州市2013年水质评价体系如下:

表4.3 兰州市2013年影响水质因素数据统计表 评价指标 高

较高 中 较低 低 2013年实际数值 水源综合水质指数 1

2 3 4 5 3.7 人均水资源量(m 3) 15000

3800 2600 1000 400 720 人均GDP (元) 98171

64977 47950 43516 38962 48941 人口密度(人/km 2) 10000

5000 3000 2000 1000 23000 数据来源:宜居城市研究室2013年甘肃各市GDP 和人均GDP 排名,搜狐焦点网

水资源价值指标集U={水质,人均水资源量,人均GDP ,人口密度},评价集V={高,较高,中,较低,低},从U 到V 的一个模糊映射向量(){}54321,,,,i i i i i i r r r r r u R =是V 的模糊子集,标志第i 个指标对于第j 个评价j v 的隶属度,称单指标评价矩阵。隶属函数一般可由一元线性半升(降)梯形分布函数确定,即:

半升梯形:

???

????≥<<--≤=----ij i ij i ij ij ij ij i ij i ij x v x v x x x x v x v u 1011

11

半降梯形:

???

????≥<<--≤=++++1

11101ij i ij i ij ij

ij i ij ij i ij x v x v x x x v x x v u 由上述函数可得各指标评价向量为: ()02.08.000,,,,水质=R

()000316.0684.0,,,,水量=R

()00001,,,,人均=GDP R

()0617.0383.000,,,,人口密度=R

由此可以得出水资源模糊综合评价变换矩阵为:

?????

???????=0617.0383.000

00001000316.0684.002.08.000R 各因素相对重要性比较如下:

表4.4 各因素重要性比较表 人口密度 人均GDP 人均水资源量

水质 人口密度(人/km ) 1 1/2 1/3

1/5 人均GDP (元) 2 1 1/2

1/3 人均水资源量(m ) 3 2 1

1/2 水质 5 3 2

1

表4.5 相对重要性标度 标度ij a

定 义 1

i 因素与j 因素相同重要 3

i 因素比j 因素略重要 5

i 因素比j 因素较重要 2

为以上两判断之间中间状态对应的标度值 倒数

若j 因素与i 因素比较,得到的判断值为=ji a 1/ij a

建立综合评判矩阵:

??

??????

??????????=1235211233121125131211H 取矩阵每一行的乘积为()4,3,2,1=i W i ,各评价指标权重按以下方法计算:

∑==41i i

i

M

M s 其中s 表示各评价指标权重,4i i W M =。

由以上计算分别求得各评价指标权重系数,从大到小排列从而得到模糊权向量:

()088.0157.0272.0483.0,,,=A

所以水资源模糊综合评价值为:

()0151.042.0086.0343.0*,,,,==R A B

以下我们以居民生活用水为例来计算阶梯水价。

2013年兰州市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21025元,人均年生活用水量为66吨,2013年兰州市人均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为1%,远低于2%的上限,考虑到居民对水价的心理,合理的取值应为(1%+2%)*0.5=1.5%。引入资源水价向量L ,资源水价在(]max ,0P 之间,max P 表示资源水价的价格上限,可以通过社会对水价的最大承受能力来求得,再根据等差向量将其划分就得到价格向量()0,,,,321max P P P P L =,

因此根据T L K *就可以求出资源水价的具体值。由资源水价上限的计算公式

C Q Y

P -=ηmax

可以得到资源水价上限max P 为2.53(元/吨)。式中η表示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Y 表示居民年可支配收入,Q 表示年人均用水量,C 表示工程水价与环境水价之和。 对max P 取等差可得水资源价格向量:

()0,63.0,27.1,9.1,53.2=L

所以合理资源水价:

T L K W *=

求得66.1=W (元/吨)。

根据《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兰州市每人每月用水量标准为4.2吨,按

第六次人口普查兰州城镇户平均2.82人计算,每户每月用水为4.2*2.82=11.8吨,平均每户每月12吨用水基本满足生活需要,故第一阶水量可以定为12吨,即121=Q 。2013年兰州市人均实际月用水量约为6.8吨,平均每户月用水量为19.3吨。从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等因素出发,在制定第二阶水量时取19.3吨为平均值,则第二阶水量为19.3*2-11.8=26.8吨,即可取272=Q 。

根据前面得出的资源水价66.1=W (元/吨),可以得出第二阶水价为:

25.22+=W P

得到91.32=p (元/吨)。

第三阶水价的制定以惩罚浪费为出发点,所以在不主要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取资源水价为最大值,同时根据兰州市具体情况将环境水费即污水处理费提高到1元/吨,得到第三阶水价为2.53+1.75+1=5.28元/吨,即28.53=p 。

综上所述,兰州市居民用水合理阶梯水价参考值应为:

表4.5 兰州市阶梯水价参考表

第五章 结论

兰州市地处内陆,降水量稀少,可利用水资源量十分有限,远低于国际缺水警戒线。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对水价与居民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分析出水价上涨可能会对居民用水产生的影响,正确评估水资源的价值,最后制定出合理科学的阶梯式水价定价法,从而解决水价不合理而带来的种种问题,为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从公平性和效率来看,相对于单一制水价而言,阶梯式水价既考虑了低收入群体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又对很大程度超过基本用水量的高收入群体采取了惩罚性措施同时又能通过水的完全成本定价,考虑到了供水企业的成本与利润。从节水方面来看,阶梯式定价比单一制定价有着很明显的节约水资源的效用。

综上所述,阶梯式定价是比单一制定价更科学合理的水价制定法,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基本思想的水价体系。

致 谢 阶梯水价(元/吨) 每户用水量Q (吨/月) P 1=2.25 Q<12 P 2=3.91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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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草案)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 (二)规划范围和层次 (1)市域 兰州市市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13085.6平方公里。 (2)规划区 规划区范围为:兰州市市辖的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和红古区;永登县的连城镇、河桥镇、树屏镇、秦川镇、中川镇,皋兰县的什川镇、忠和镇和九合镇榆中县的城关镇、和平镇、定远镇、金崖镇、夏官营镇、高崖镇、甘草店镇、连搭乡、马坡乡、小康营乡、清水驿乡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永登县的上川镇和龙泉寺镇、皋兰县的西岔镇和水阜乡的部分地区。规划区总面积5810平方公里。 其中,永登县的秦川镇和中川镇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永登县的树屏镇、龙泉寺镇和上川镇、皋兰县的西岔镇和水阜乡的部分地区为兰州新区规划范围。 (3)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范围为:兰州市区行政辖区内的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的部分地区,以及榆中县的和平镇、定远镇和皋兰县的九合镇的部分地区,面积688.9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与层次图 二、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城市发展目标

保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城乡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现代化都市格局基本形成,力争把兰州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西部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西北地区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历史悠久的黄河文化名城。 (二)城市发展战略 (1)动力创新战略:拓展传统产业基地,提升现代服务业中心 依托产业基础,提倡科技创新,推动传统工业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增强优势产业竞争力,丰富和拓展传统产业基地的内涵。强化资源特色,突出文化引领,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和加强兰州在区域的中心地位和对全省的中心带动作用。形成八大主导产业。 (2)空间拓展战略:推动兰州新区承载产业基地,促进中心城区集聚中心职能 为了保障兰州城市安全和提高节能环保的标准,推动大型产业基地(尤其是西固重化工业)跳出现有城区,在兰州新区寻找新的发展空间;中心城区通过西固重化工业置换、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容扩区获得发展空间,实现区域中心职能的有序聚集。在市域形成双城格局,在兰白经济区形成"一主两副五带"的空间发展格局。(一主:兰州市区(远景包括榆中盆地),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两副:兰州新区和白银市区(含刘川工业园)。兰州新区是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甘肃省实施"中心带动"战略的重要抓手,兰州市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区;白银市区(含刘川工业园)是区域性传统产业服务中心,能源和有色冶金产业基地。五带:是兰白战略核心区向外辐射的主要轴带,引导产业和人口轴向聚集、形成区域发展的主要支撑,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是实现兰白地区"中心带动"战略的主要空间载体。即兰州-西宁西向城镇发展带、兰州-定西东向城镇发展带、临夏-兰州-白银黄河城镇发展带、兰州-武威西北向城镇发展带、兰州-甘南南向城镇发展带。) (3)城市安全战略:加强城市安全保障,着力推进节能环保 完善应急和管理体系,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避免重大危险源对城市发展构成威胁,积极推进西固重化工的搬迁;构建区域生态结构,保护生态安全;集约节约、合理高效利用能源资源;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废弃资源循环利用。 (4)社会发展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就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实施统一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加大教育、卫生、文化、公共交通等方面的投入,大力发展公益福利事业,形成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机制;保障基本居住条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能力,扩大政策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合理安排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用地。 三、城市性质和职能 (一)城市性质 甘肃省省会,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二)城市职能 (1)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通道和内联外引的综合性交通与通信枢纽; (2)国家重要石油化工、能源储备基地和转运枢纽; (3)国家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和有色冶金产业基地; (4)国家重要的基础科学研究和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航天技术等研发生产基地; (5)西部地区重要的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 (6)甘肃省经济、行政、文化与科教中心。 四、城市规模 规划2020年,兰州市域总人口为500万人;其中,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7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5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91平方米。

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

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保证城市规划的依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 1.2兰州市中心城区内的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及各项建设工程均应符合《技术导则》,但城市居民私房翻建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除外。 1.3在兰州市规划区内编制城市规划,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所涉及的各类图纸应使用经国家批准的兰州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基准高程。 1.4 规划项目布局应遵循显山、露水、增绿和节地、减排、宜居的原则,按照有关城市空间特色规划的规定,加强对视线通廊的控制,突出城市空间特色,体现城市山水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创造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 1.5城关中心区、七里河中心区规划和建设应实行“抽疏”战略,与人口疏解、功能提升、环境改善和景观优化相结合,增加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控制建筑容量,改善城市交通,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综合功能。 1.6新建、搬迁的工业企业应布局在开发区或者规划的工业园区,中心城区内原有工业用地应实施“出城入园”战略,进行逐

步搬迁,搬迁后用地性质和建筑容量的调整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企业内的公共设施用地不得因企业的改制、重组等变化而擅自改变用途。 1.7 黄河兰州市区段沿线应当严格按照《黄河兰州市区段及两岸地区规划》实施建设,对沿线现有建筑和设施应当按规划逐步进行整治和完善。两岸河堤与南北滨河路间的用地除市政公用设施、航道航运设施及防汛、取水等设施外不得修建任何建筑物。 1.8南北两山的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应编制专项规划,经审定后严格按规划实施。在有关规划编制并经审定之前确需建设的,应严格按《兰州市城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发建设。 1.9城市广场周边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控制其建筑体量,保证城市广场周边城市空间的通透与开阔,突出以城市广场为视点中心的景观轴线和视线通廊。 1.10城市公共绿地(含公园、街头绿地等)、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专用绿地(含住宅区绿地、庭园绿地、各单位绿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用地、蔬菜保护区用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公共活动场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人防设施用地、医疗机构用地、体育场地、学校用地等现有和规划的专用土地,必须妥善保护;未经法定程序,规划用地性质不得随意调整。在土地资源整合中利用上述用地拟建项目的,主要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 上述各类用地不符合已批准规划的,如根据规划实施进度,

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

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章总则 与新城规划、中心城“街区控规”紧密衔接, 确定全市绿地系统结构, 从空间上对全市域范围的绿色空间进行统筹安排. 第1条重要性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从宏观全局的角度,在充分利用自然山水构架的基础上,构建城市绿地系统的合理结构,明确北京市城市绿地的发展方向。 通过对不同空间层次(包括市域、中心城、新城)、不同类型(包括城市绿地,农田、林地、水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风沙治理区、森林公园、绿色隔离地区、水源保护地、各类防护林带等)的绿地进行定性、定量、定位。 第2条规划依据 ⑴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 ⑵《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⑶《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2000年) ⑷《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1990年4月21日)》 ⑸《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J185~2002)》 ⑹《北京市区绿地系统规划》(2002年) ⑺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5年)。

⑻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04]98号) ⑼建设部《生态园林城市标准》(2004年) ⑽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06版) ⑾北京林业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 ⑿北京市各新城规划 ⒀《北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第3条规划内容 在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法则前提下,将各类自然元素全面统筹,构筑合理空间结构;科学配置,建立完善功能系统,综合协调,提出均衡用地规模;集约布局,满足适宜服务半径;将历史、文化元素与“自然元素”紧密融合,体现城市文化特征。 ⑴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图1) ⑵中心城绿地系统规划(图2) ⑶新城绿地系统规划(图3) —重点新城是指顺义、通州、亦庄新城;生态新城是指密云、怀柔、延庆、门城和平谷新城;一般新城是指房山、大兴和昌平新城。 —新城绿地系统总体结构布局 —重点新城绿地系统分区规划 第4条规划期限 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一致。 近期2004~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兰州市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1954 年-1972 年)

兰州市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1954年-1972年) (一)现况简述:分别简要介绍兰州市沿革、市区土地面积、地理位置、地形、地质、气象、水文水质、山洪等自然条件;又简述兰州市资源、特产等状况;最后简述兰州市交通、工商业、文教、卫生设施、名胜古迹等社会经济状况。 (二)规划说明: 1、规划原则 (1)概貌:兰州市有八个区,地形狭长,东西长、南北窄,南有皋兰山、北有白塔山,黄河纵贯全市,两侧岗岳连绵、沟渠相间,形成河谷盆地,两岸平川有五块,并有台地。天兰、兰新铁路顺皋兰山麓穿过全市。 (2)城市规划须遵守的原则: ①根据国家工业建设计划,中央已将兰州列为国家城市建设重点之一。我们要把兰州市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工业城市,并以石油工业、化学工业、机器制造工业构成城市的骨路。社会主义工业和其他社会主义经济是我们建设城市的物质基础,这就是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 ②兰州是甘肃省级领导机关所在地,是全省政治中心,又是和即将是天兰、兰新、兰包、兰青四条铁路与西兰、兰新、兰银(银川|)、兰夏(夏河)、兰宁〈西宁〉、甘川等公路的连接点或终点,是甘、青、新交通枢纽和货物集散之地,城市规划必须照顾这一特点。 ③必须充分利用旧城市,使其在建设中起应有的作用。同时必须有计划逐步的改造旧城市。 ④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主义标准,正确的、合理的、本经济用地的原则布置工厂、住宅、交通道路、公共建筑,使之相互配合,并能有满足城市人民(首先是工人)生活需要及文化需要的足够设备(如自来水、下水道、商店、学校、医院、疗养院、影院、剧院、幼儿园、托儿所等),创造劳动人民正常和健全的生活条件。 ⑤保持盛产瓜果的特点,必须划一定数量的川地、滩地、台地,作为蔬菜和瓜果种植面积。保留与培植安宁区的桃林、果园,并使之成为新鲜空气贮藏所和森林公园。 ⑥规划中的各项布置和建筑,必须具有整体性和艺术性,创造美观、实用的干线广场和建筑群,以体现社会主义城市的气魄。 (3)建设实施的原则、步骤: ①根据工业建设计划和国家投资能力,有重点的进行建设。第一期先建设西固城、七里河两个工业区和大洪沟以西、旧城以东的地区,并逐渐将黄河以南三块平地建设起来。

甘肃·兰州打造城市名片

甘肃·兰州打造城市名片 2015年8月8日,“2015第五届中国(兰州)艺术品收藏博览会暨黄河奇石文化兰州赏石交流大会精品展”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 甘肃省政协副主席黄选平,民建甘肃省副主委、民建兰州市主委刘晓瑚,民建甘肃省副主委杨贵言,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朱建军,甘肃省省委宣传部、文化发展经营管理中心主任廖士俊(女士),甘肃画院办公室主任张建中,《中华奇石》杂志主编陈西、甘肃会展中心责任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张柱,中国观赏石协会副会长、甘肃省观赏石协会会长、《石友》杂志主编胡云华等领导,甘肃省收藏家协会、古玩书画协会、民俗文化产业协会,甘肃省静宁商会,广西来宾市观赏石协会,四川省都江堰市观赏石协会,陕西省赏石文化研究会,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白银、天水等省内外诸多观赏石、玉石协会会长及相关负责人出席了开幕式。 展会为期五天,展览面积12000平方米,设黄河奇石文化兰州赏石交流大会精品展区、珠宝区、红木家具区、陶瓷紫砂区、古玩字画区、义卖区。囊括古玩、书画、奇石、玉器、珠宝、陶瓷、紫砂、根雕、现代工艺品、民俗民饰等诸

多门类。 “黄河奇石文化兰州赏石交流大会精品展”成为博览会的最大亮点,占地500平方米,由中共兰州市市委宣传部、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办,甘肃省观赏石协会、甘肃省收藏家协会及甘肃省民俗文化产业协会、甘肃省古玩书画协会协办,兰州黄河奇石协会承办。主要展出了黄河石的水纹石、雪花石、国画石、浮雕石、黄河玛瑙、象形石、动植物化石等30多个优秀品种。 借博览会的良机,8月8日下午,召开了“把黄河石打 造成兰州市的一张名片专题研讨会”,邀请各界多位专家、 学者及协会负责人就此问题进行发言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 据了解,此展共吸引了国内20多个省市区共400多家 收藏经营机构、藏友及艺术家参展,规模空前。 2016第六届中国(兰州)艺术品收藏博览会将于2016 年4月14日至18日甘肃国际会展中心闪亮登场,诚邀各界共赏艺术之美。 (供稿:中国(兰州)艺术品收藏博览会组委会)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城市绿化和管理依照《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第三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乡、镇林业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乡、镇的森林资源保护 管理工作。 乡、镇林业工作站受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森林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本市根据国家规定,建立林业基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第六条森林资源实行分类经营,森林和林木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 生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商品林包括经济林、用材林和薪炭林。 生态公益林范围的划定由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市林业行政主 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生态公益林建设纳入本市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人民政府对营造商品林给予 扶持。 第七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五年进行一次森林资源清查,掌握森林资源消长情况,建立森林资源档案。 第八条本市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国有林场、铁路、公路、水利、矿务、园林等有林单位应当建立护林组织,划定护林责任区,订立护林公约, 配备护林员。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森林资源,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权属管理 第十二条森林、林木,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一)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自然生长的森林、林木,所有权属于国家,经营单位 按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 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森林、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四)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合作营造的森林、林木,归合作 各方共有; (五)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林木,归国家所有;在集体所有的土地 上义务栽植的林木,归该集体所有; (六)承包林地、租赁荒山、荒滩栽植的林木,归承包方、承租方所有,合同 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规定确定林木所有权; (七)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在其合法使用的土地上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八)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上栽植的林木,归该农村居民所有。 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中国六个铁道设计院

中国六个铁道设计院资料 1、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所属建总总部西安 地址:西安西影路2号 2、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工总成都 地址:成都市通锦路3号 3、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建总天津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0号 4、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建总武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杨园和平大道745号电话: 5、铁道第五勘察设计院建总北京 地址:北京大兴区康庄路9号 6、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北京工总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15号 1. 铁一院所属建总总部西安 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1953年1月在甘肃天水诞生,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批铁路勘测设计单位。同年3月,迁至甘肃省省会兰州市。2003年11月,从铁道部整体划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2005年12月总部迁至陕西省会西安市。半个世纪以来,铁一院完成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建设项目遍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以及伊拉克、尼日利亚、坦赞等国家和地区。仅铁路累计完成各阶段研究及勘测设计40万公里,建成正线里程近20000公里,其中包括兰新铁路、青藏铁路、包兰铁路、宝中铁路等国家长大干线。同时,还进入了全国十个城市的地铁项目,先后承揽了全国10多个省市的公路项目,主持设计了在全国极具影响力的大型立交枢纽。 铁一院持有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咨询、地质灾害评估、智能化建筑和测绘等15项国家甲级资质证书;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会员协会正式会员;拥有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业务范围覆盖六大设计行业;现有员工40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00余人,获国家各类注册执业资格人

员800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名。 近20年来,铁一院先后荣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优秀软件及科技进步奖250多项。1995年在全国大型综合性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中,第一个通过覆盖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监理、总承包诸领域的9001质量体系认证;1997年,获全国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级信誉单位;2003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 铁二院工总成都 铁二院与2007年2月8日更名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名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成立于1952年9月。现隶属于世界企业500强、世界品牌500强的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院属全国大型综合甲级勘察设计企业,自1992年以来始终位 于全国勘察设计综合百强单位排名前列。2006年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表彰为全国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现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家甲级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环境评价等资质证书和对外经营资格证书,设有线路、轨道、地质、路基、桥梁、水文、隧道及地下工程、站场、通信、信号、信息化、机车车辆、机械、结构、建筑、给排水、暖通、环保、电力、电气化、造价及航测等近三十个专业,依托铁路,业务拓展到公路、地铁、城市轻轨、市政工程、房地产、轮渡码头、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岩土工程施工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目前是国内铁路行业勘察设计企业唯一获建设部颁发的具有公路勘察设计“四甲”资质证书的企业。1997年获取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际标准认证证书”。2003年实现了9001:2000标准转换,获得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中铁二院现有职工四千多人。其中:全国工程设计大师1人,四川省工程设计大师1人,四川省工程勘察大师1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3) 第一节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 (3) 第二节城市性质和职能 (5) 第三节城市规模 (6)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7) 第一节区域协调 (7) 第二节市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 (10) 第三节城镇化和城乡统筹 (14)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 (16) 第五节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19) 第六节市域市政基础设施 (20) 第七节城乡综合防灾减灾 (23) 第八节市域产业发展与布局 (24) 第九节市域旅游发展与布局 (27) 第十节兰州新区发展指引 (27)

第四章中心城区规划 (32) 第一节空间布局 (32) 第二节居住用地 (34) 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5) 第四节工业和仓储用地 (39) 第五节绿地系统和水系 (40) 第六节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 (44) 第七节城市交通 (47) 第八节市政基础设施 (50) 第九节综合防灾减灾 (54) 第十节环境保护 (60) 第十一节城市特色和整体城市设计 (63) 第十二节旧城更新 (66) 第十三节地下空间 (68) 第五章规划实施 (70) 第六章附则 (73) 附表2-1 城市发展指标体系表 (74) 附表3-1 市域空间管制要素表 (76) 附表3-2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 (77)

附表3-3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 (77) 附表3-4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 (78) 附表3-5 建制镇(乡)、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 (78) 附表3-6 市域公路客货运枢纽一览表 (80) 附表3-7 市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一览表 (81) 附表3-8 市域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81) 附表4-1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83) 附表4-2 中心城区居住分区表 (85) 附表4-3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一览表 (85) 附表4-4 中心城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85) 附表4-5 中心城区快速路一览表 (86) 附表4-6 中心城区骨架性主干路一览表 (87) 附表4-7 中心城区西柳沟—东岗跨黄河桥梁一览表 (88)

北京市绿化要求

绿化环境规划设计要求 第一节技术术语 4.1.1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5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 (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 (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8平方米。 2.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 X100%。 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到2010年应不少于35%。 3. 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 4.1.2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统计口径 1.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公共绿地面积系指城市各类公共绿地总面积之和。 2.城市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应包括各类绿地(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六类绿地)的实际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含被绿化种植包围的水面)、街道绿化覆盖面积、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这些面积数据可以通过遥感、普查、抽样调查估算等办法来获得。 3.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六类,在计算城市绿地率时,应用全部六类绿地面积同城市总面积之比。 4.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及室内绿化不计入以上三项指标。 第二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要求 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具体规定如下: 1.凡符合规划标准的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 居住人口7000人以上或建设用地面积10公顷以上),按照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并按居住区人口人均2 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_第三版 精品

兰州市第三版城市总体规划说明 第一章概论第十一章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第二章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背景第十二章城市公共设施布局规划 第三章兰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第十三章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第四章兰州经济与产业结构发展方向第十四章城市绿化规划 第五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十五章城市环境保护及环卫规划 第六章规划期限和城市规划区范围第十六章城市防灾规划 第七章城市性质第十七章城市风貌与景观建设规划 第八章城市发展规模的确定第十八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九章城市功能分区与发展方向第十九章兰州市远景展望 第十章城市居住用地规划第二十章实施总体规划的措施 第一章概论 第一节历史简述 兰州,历史悠久,早在距今五千年前后的新石器时期,就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沿黄河两岸依山而筑,临水而居,从事采集和狩猎劳作,留得遗址、遗迹和遗物无数,创造了灿烂的马家窑、半山、马厂和齐家文化。兰州古属禹贡雍州地方,西周为羌、戎之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在今东岗镇地区设榆中县,属陇西郡,为兰州最早之行政建置。汉昭帝始元年间(公元前86—81年)先后设置金城县、金城郡,兰州始有金城之古称。十六国时期(314年)前凉张实在今兰州西固地区开始围垣筑城。东晋太元十年(385年)鲜卑族乞伏氏建西秦国都于兰州。随文帝开皇元年(581年)置兰州总管府,遂有“兰州”之名沿用于今。自汉至宋凡千余年间,兰州城以“屏障中原、联络西域、襟带万里”之势成丝路重镇,为兵家必争。明建文元年(1399年)肃王(朱瑛)府迁兰,扩城池,兴建宫殿,辟筑园林,兰州始呈藩都之兴旺。清康熙五年(1666年)陕甘分治,移甘肃巡抚于兰州,始为省会。左宗棠督甘期间,扩城廓、办洋务、兴文教、利经济,创办了兰州第一批工业,盛甘肃之都会,显封建之回光,促进了兰州古城发展。中华民国三十年(1941年)始设兰州市,并勘定了市界,然终民国之世,国民党统治日愈腐败,竟致城市殊破,经济凋敝,人民困苦,至解放前夕,兰州还只是一个面积16平方公里、人口19.5万人的消费小城市。1949年8月26日兰州获得解放,从此兰州进入崭新时代。 第二节自然条件及工程地质 一、自然条件

北京市建筑工程绿化计算规则

北京市建筑工程绿化计算 规则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第四章绿化环境规划设计要求 第一节技术术语 4.1.1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5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 (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 (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8平方米。 2.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 X100%。 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到2010年应不少于35%。 3. 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

4.1.2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统计口径 1.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公共绿地面积系指城市各类公共绿地总面积之和。 2.城市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应包括各类绿地(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六类绿地)的实际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含被绿化种植包围的水面)、街道绿化覆盖面积、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这些面积数据可以通过遥感、普查、抽样调查估算等办法来获得。 3.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六类,在计算城市绿地率时,应用全部六类绿地面积同城市总面积之比。 4.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及室内绿化不计入以上三项指标。 第二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要求 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具体规定如下: 1.凡符合规划标准的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 居住人口7000人以上或建设用地面积10公顷以上),按照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并按居住区人口人均2 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 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公共设施的绿化用地, 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绿化用地统一计算( 非配套建筑设施, 按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规划标准的, 按地处城区的不低于25% 、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2.凡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属于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工厂等单位, 按不低于40% 的比例执行。

中国建筑行业百强设计院、百强设计大师名单。

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名单央企院组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CCDI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后勤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方院组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重庆市设计院 四川省建筑设计院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设计院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设计院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市建筑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 高校院组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公司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

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 一、前言 二、《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草案) 前言 兰州是甘肃省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信息中心;也是我国重要的重化工基地和西北地区主要的商贸集散中心;甘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新时期,兰州市城市发展和建设面临许多新形势、新环境、新问题,现行总体规划已经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需要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所以,住建部于2009年1月发函《关于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09]1号),同意兰州市人民政府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2009年5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长为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及市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为副组长、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兰州市城乡规划局具体组织总规修编工作。项目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就城市定位、空间、产业、生态、气象、交通、地质、兰白统筹等重大专题聘请北大、清华、中科院、北京气象中心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共同进行研究。2008年10-11月,2009年7-8月,中规院项目组多次来兰进行了现场调查,与40多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面对面座谈,向70多个单位和部门(包括大中型企业)收集了资料,并与八个县区政府及县区各部门分别进行了座谈和资料收集工作。 2009年6月14日,省委书记陆浩及省上四大家领导亲临兰州调研听取了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构想汇报。2009年7月31日,市政府召开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动员大会。2010年3月、4月,中规院项目组先后向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市上四大家主要领导汇报了《兰州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战略研究》等各项前期研究成果。2010年8月13日,袁占亭市长专题听取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汇报。2010年10月中规院项目组向陆武成书记和袁占亭市长汇报了总规纲要初步成果,并就总规纲要初步成果向市上各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公布新的北京市城市园林树木赔偿标准的通告(285)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公布新的北京市城市园林树木赔偿标准的通告 京园绿发〔2002〕285号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2002年5月20日第95号令发布修改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第10条之规定,现对北京市城市园林树木赔偿标准做出调整,现予以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1990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北京市城市园林树木赔偿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二〇〇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表园林树木赔偿标准表 树木种类赔偿价格元/cm 说明 快长落叶乔木: 杨、柳、洋槐、泡桐等胸径(Φ)Φ<15cm Φ=15-30cm Φ>30cm 1.古树,稀有名贵树木赔偿价格按《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一般为树木赔偿费的十五到二十倍,赔偿费由树权所有人收取。 2.除按以上标准赔偿外,树木或木材归原树木所有者。 3.部分损坏树木赔偿,由园林部门按其损坏程度酌定。 4.果树除赔偿损失外另记三年产量。 5.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园林局负责解释。 每厘米(cm)40 60 80 慢长落叶乔木: 国槐、元宝枫、檀树、杜仲等胸径(Φ)Φ<15cm Φ=15-30cm Φ>30cm 每厘米(cm)60 120 180 常绿乔木: 油松、白皮松、雪松、桧柏、 侧柏地径(Φ)距 地面30cm处Φ<10cm Φ=10-25cm Φ>25cm 每厘米(cm)200 300 400 果树: 苹果、梨、杏、李子、山楂、 海棠地径(Φ)Φ<10cm Φ=10-25cm Φ>25cm 每厘米(cm)60 120 180 落叶灌木: 金银木、木槿、紫薇、连翘、 丰花月季高度(cm)H<1.00m H=1.00-1.80m H>1.80m 每株100 200 300 常绿灌木:锦熟黄杨、大小黄杨每株350 绿篱:侧、桧柏篱、黄杨篱每延长米(m)400

青海省建设设计院和企业信誉评定结果的

2013年度青海省建设设计院和企业信誉评定结果的 公示 (排名不分先后) 一、省内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一)优良企业(21家) 1.青海九O六工程勘察设计院 2.青海工程勘察院 3.青海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公司 4.青海岩土工程勘察院 5.青海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6.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青海省规划设计研究院 8.青海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研究院 9.青海东亚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 11.西宁市城市建设设计院 12.青海铭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3.中房集团西宁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4.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测设计院 15.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6.青海省电力设计院 17.青海科信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8.青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19.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西宁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21.青海长城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格企业(91家) 1.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 2.青海省地矿建筑勘察设计院 3.地矿格尔木地质工程勘察院 4.青海省土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青海智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西宁市城南新区投融资开发总公司设计事务所 7.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计室 8.海西自治州建筑设计院 9.海北藏族自治州建筑设计院 10.格尔木宏业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1.青海天河石油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2.青海省黄南州建筑设计院 13.玉树州房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4.海北州兴达水利工程设计中心 15.海西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16.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勘测设计研究院 17.青海河海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18.青海禹兴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19.青海省江源水土保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青海黄河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北京市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reenland in Resident Areas 前言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地设计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提高北京地区城市居住区绿化设计质量和水平,依据GB 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04-01)、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2002-12-01)、《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城市新建和改建的多层、高层楼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包括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化设计。非城市地区的居住区绿化设计可参照执行。居住用地内地下设施覆土绿化设计和屋顶绿化设计按照相关规范或指导书执行。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朱虹。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案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 案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于2015年7月13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复,《总体规划》的批复实施为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对于提高我市规划建设水平,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积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统筹城乡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国函〔2015〕109号,下简称《批复》)、《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兰州市总体规划批复的意见》(甘政发〔2015〕8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4〕9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甘肃省省会,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

市之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的城市性质,坚持走“科学发展、集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全力推进“大兰州”建设,发挥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兰州在西部大开发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龙头作用,以《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为转变城乡发展模式、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起到积极的引领协调作用,逐步把兰州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西部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西北地区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消费中心和电子商务中心,历史悠久的黄河文化名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城市。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形成统筹城乡、协调衔接的规划体系。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强化城乡规划在城镇功能、环境生态、产业布局上的引导和空间管控作用,加快构建统筹城乡、协调衔接的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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