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小微科技企业培育发展(雏鹰计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小微科技企业培育发展

(雏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企业

【发文字号】苏科办[2013]257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3.08.12

【实施日期】2013.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小微科技企业培育发展(雏鹰计划)实施方案》的

通知

(苏科办〔2013〕257号)

各市、区科技局,局机关各处室,市科技服务中心、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创投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推进会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府〔2013〕153号)精神,现将《苏州市小微科技企业培育发展(雏鹰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苏州市小微科技企业培育发展(雏鹰计划)实施方案》

2.各地区推荐企业参考数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苏州市小微科技企业培育发展(雏鹰计划)实施方案

小微科技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的预备力量,是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力军,为进一步推动小微科技企业的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府〔2013〕15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工程总体部署,以小微科技企业为培育主体,以提升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通过优化科技政策、整合科技资源、市县(区)上下联动等途径,营造小微科技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成长性较好的中小科技企业,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培育目标

通过实施培育计划,重点培育和扶持1000家小微科技企业,形成技术水平领先、核心竞争力强、企业成长性好的中小科技企业群。到2015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万元的企业达到700家以上,超2000万元的达到200家以上,超1亿元的达到100家以上。

三、培育企业条件

企业主要从事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研究、开发和生产,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我市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产业园等创新载体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100人。

(2)拥有较强的研发团队及创新能力,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当年研究开发(技术开发)费占企业总收入的3%以上,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企业近两年新产品开发或专利申请每年不少于2项。

(3)具有良好成长性和较好发展潜力,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主要核心技术和产品性能指标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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