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网络著作权犯罪宣判 思路网7人判刑

国内首例网络著作权犯罪宣判 思路网7人判刑
国内首例网络著作权犯罪宣判 思路网7人判刑

国内首例网络著作权犯罪宣判思路

网7人判刑

周志全法庭上听判。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对于高清视频发烧友来说,思路网可谓鼎鼎大名,它曾是中国最大的高清门户视频网站,也是国内最大最著名的高清盗版影音网站。46岁的思路网总裁周志全和朋友在破解了正版影音作品后传到网上,以会员收费下载观看方式牟取暴利。该网站上不仅有上万部高清蓝光电影,还有各种视频和影视节目,会员数曾超过140万人。

昨天,被称为“中国版权第一案”的思路网侵权案在海淀法院审结。周志全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同案6人分别被判处1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京华时报记者王晟张淑玲

□宣判

主犯拒不认罪从重处罚

昨天下午1点半,周志全等7人被带上法庭。和其他人低着头不同,周志全一直抬着头,嘴角微微上扬。

法官首先宣读了起诉书,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周志全于2008年8月注册成立北京心田一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思路网站,并将HDstar论坛作为网站内站。2009年1月至2013年4月间,周志全雇佣被告人苏立源、曹军、贾晶洋、李赋然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会员制方式,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大量影视、音乐等作品以种子形式,上传至HDstar论坛,供注册会员下载,同时通过投放广告,销售网站注册邀请码和VIP 会员资格营利。

同时,周志全的同伙寇宇杰于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间,雇佣被告人崔兵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电影至4000余份硬盘中,并通过淘宝网店予以销售。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周志

全雇佣被告人苏立源、曹军、李赋然、贾晶洋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寇宇杰雇佣崔兵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情节特别严重;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予惩处。被告人苏立源、寇宇杰、曹军、贾晶洋、李赋然、崔兵到案后及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6人均依法从轻处罚。主犯周志全因拒不认罪被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周志全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寇宇杰、苏立源等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

□提示

保证视听文件来源合法

据法官介绍,该案中,几名主犯都是高清蓝光视频爱好者,在他们的意识之中并不认为侵犯版权是违法行为,缺乏版权意识才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表示,目前,我国盗版侵权类案件很大一部分是互联网主动复制传播侵权案件,不过整体的发生率比此前有所降低,这主要是行政执法机关这两年的专项行动对盗版侵权类案件进行了严厉查处,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有效震慑,同时居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也逐渐增强。

法官建议,作为评判是否侵权的标准,居民获得视听文件的来源一定要保证合法,同时在未经允许的条件下不要以营

利为目的进行大范围的传播。

□发迹之路

起家当了高管改造网站

据法官介绍,周志全不认为自己犯法。在几次审讯中,他都直言看高清视频是自己的爱好,而每次提到版权的问题,周志全则一言不发。

据了解,今年46岁的周志全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具有硕士文凭,曾是IT精英。他于2003年到思路网,在逐步挤掉网站其他高层后开始改造网站。

2008年,周志全创办了“心田一品”公司,网站挂靠公司,开始做起了盗版高清下载业务。此后不久,周志全遇到从泡泡网离职的苏立源,他同样是IT精英,同样是高清发烧友。

周志全很快聘请苏立源为技术总监,全权管理公司日常事宜;其他董事也都是高清发烧友,负责管理100多人的团队、日常监测和维护网站。

据了解,思路网的管理团队达到139人,人员组成分为专职和兼职,管理板

块分为客服、版主、压片组、包种组、维护开发员以及发布组等等。团队负责人是苏立源。

据周志全交代,思路网站的经营主体是自己注册的北京心田一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员工每周一到公司开会,汇报上周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公司职员采取不坐班制,在家就可完成工作。网站不光提供高清影片种子,供注册用户下载影片,公司管理人员也购买片源或从国外网站下载片源,并添加字幕,上传到网站供用户下载。

手段论坛内设“盗版区”

据文化执法人员介绍,为躲避追查,思路网共设有三层结构。

第一层为展示层,即https://www.360docs.net/doc/9e9282528.html,,主要介绍大量影视资讯以及高清影音设备产品,内容上完全合法。而在这个网页上会附有一个网名为https://www.360docs.net/doc/9e9282528.html, 的域名,被称为思路网的论坛页面,通过注册就可进入其中。在论坛中,会员必须通过网站管理员的邀请才能进入思

路网的第三层核心层,即https://www.360docs.net/doc/9e9282528.html,,这一层即为提供大量的盗版影视剧、音乐及游戏软件的网址。邀请码需要会员在淘宝等网站花钱购买,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向网站支付现金,每月充值50元即可以成为包月VIP 用户,获得免费下载的权限。同时在该网站的等级可以提升,会员的等级分为冥王星、海王星、天王星、地球、金星、水星、太阳,太阳的等级最高。

据统计,思路网侵权作品共22296件,其中影视剧作品18772部;音乐作品3316个专辑;游戏软件208个。核心站点每天上线人数达到万余人,每天下载数为6000余次。

在该案查处过程中,警方发现该网站的注册会员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除了中国外,还有英国、日本、韩国等。另外,由于其他网站也可以轻易地为带有侵权内容的网页设置链接,且网络的互动性使得他人可以随意添加,并以E-mail 或其他超链接方式广为传播,所以造成

侵权的内容迅速扩展,社会危害性大。获利广告收入达数百万

该团伙在淘宝网上设立专门的“HDstar 官方淘宝店”销售注册邀请码、包月、包年及永久卡,价值98元至3500元不等,并与“北京海纳科技-影音数码专卖淘宝店”合作,将高清影音等硬件设备与网站注册邀请码打包销售。

此外,思路网还在中关村、公益西桥开设实体店,销售电脑硬件、高清播放机、家庭影院等高清影音周边产品,预存数字高清影片。注册用户可以在淘宝网上花钱购买所谓的设备,而这些设备都是预存了大量高清盗版电影和视频。思路网不仅提供大量盗版侵权作品,还提供淫秽色情和低俗影片,并通过会员收费、广告等进行非法经营,涉嫌侵权盗版、传播淫秽色情物品和非法经营3类违法行为,违法经营数额巨大。

由于在业内打出了品牌,思路网的广告合同也是源源不断,经初步调查,网站一年的广告收入可达200万-300万元。

影响付费会员140余万

2012年底,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思路网有大量盗版侵权影视作品。而该网站极其隐蔽,只有每月交钱成为其会员后,才能下载到盗版蓝光高清电影。

经过前期侦查,执法人员发现,该网站表面上是一个介绍蓝光的普通网站,但是网站背后挂靠的高清之星论坛上却存在大量的盗版电影和电视剧资源,并且都是蓝光高清格式,只要交费就能下载到这些盗版高清大片。而思路网的会员更为惊人,初步统计,思路网注册付费会员用户达到了140多万,每天同时在线用户超过2万人,侵权作品则超过了2.2余件。

在掌握证据后,2013年4月24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警、网监、香山派出所,分成6个小组,分别赶赴周志全、苏立源、“心田一品”公司所在地冠城北园、东亚三环、怡海花园以及提供思路

网服务器的运营商“首都在线”开展抓捕工作,周志全等7人先后到案。

破解“小官巨腐”的权力症结中新网友的原贴:

一个副处级干部,一个“管自来水”的,其贪欲之大、为害之烈,再次引发人们对“小官巨腐”现象的思考。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就要树立自己的品牌,品牌靠什么支撑,产品(或者服务),所以提升产品功能是企业赢得客户的根本。小而美的产品不一定有市场,平台项目也不一定就会失败。现在已经没有人去想做第二个了,就好像国内也不会再有项目出来撼动的地位。前天我见到了一位“平台”的创业者,一名还在读高中的学生。他开发了一款非常简单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简陋的应用。仅仅有一个功能,就是当你在PC上登录你的之后,再想切换到移动设备上的时候可以使用他的应用,进行一键登录转换。也许听起来这就是一个垃圾产品,从数据上看也很不

是很漂亮,但是他的话却令我惊讶。他每周可以获取将近700美元的报酬!他对于我的反应给出了答案,这可能同时也是这款产品的灵魂所在,“并不是所有的用户都会在移动设备上使用自动登录功能”。OK,这就可以了!恰好的是,我也正是这些用户的一员。严格地说起来,这款应用其实只是一个小不可言的工具,但我认为它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平台,某些用户的某些习惯早就了它。它不是一个技术平台、不是一个业务平台,只能算是最微观的应用平台。但恰巧就是这种微观意识,让它取得了意义上的成功。用户在面对一款产品的时候,会想到什么?这是一款什么应用?能做什么事情?可以给我带来什么样的便利?会有什么使用上的问题或者是安全上的隐患?是否付费?是否可以试用?需要花费多少才能使用一年?等等等等。不要试图让用户动脑筋的产品,你的产品应该要简单,越符合用户简单的需求,用户才会更加频繁地使用它。当然,面

对不用的目标定位,对产品的设计也是不尽相同。国内外的创业者与用户之间一个非常鲜明的分别就是,国内创业者力图做平台,让更多的人、越来越多的人来使用平台,国外的创业者力图做工具,做出非常简单易用、仅仅可以提供1-2个功能的小产品。而恰恰相对比的是,国内的用户将“免费”提成到了目标的首位,可以为了免费使用来完成一系列复杂的任务来获取使用资格或是延长使用期限,国外用户将费用问题抛在脑后,只要他认为这是一款好的、可以有效的帮助他的产品,就会毫不犹豫的掏出钱来。那么结果如何呢?那些免费的平台接纳了前几批的免费用户之后,留不住他们,死掉了。而收费的工具呢,用户得到了好的工具,创业者也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全力投入产品中,这是一个产品的双赢。试着去做一个这样的产品,它不叫平台,也不叫项目。你全身心地投入。为用户设想可能用到的功能,尽可能地简化并且完善它,让它在一个功

能上做到最好。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功能(或是产品)……企业经营之道有很多,这些技巧需要我们在经营过程中慢慢去领悟。不管你做哪一行,你都要明白,产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功能,才能把企业做大做强。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就要树立自己的品牌,品牌靠什么支撑,产品(或者服务),所以提升产品功能是企业赢得客户的根本。小而美的产品不一定有市场,平台项目也不一定就会失败。现在已经没有人去想做第二个了,就好像国内也不会再有项目出来撼动的地位。前天我见到了一位“平台”的创业者,一名还在读高中的学生。他开发了一款非常简单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简陋的应用。仅仅有一个功能,就是当你在PC上登录你的之后,再想切换到移动设备上的时候可以使用他的应用,进行一键登录转换。也许听起来这就是一个垃圾产品,从数据上看也很不是很漂亮,但是他的话却令我惊讶。他每周可以获取将近700美元的报

酬!他对于我的反应给出了答案,这可能同时也是这款产品的灵魂所在,“并不是所有的用户都会在移动设备上使用自动登录功能”。OK,这就可以了!恰好的是,我也正是这些用户的一员。严格地说起来,这款应用其实只是一个小不可言的工具,但我认为它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平台,某些用户的某些习惯早就了它。它不是一个技术平台、不是一个业务平台,只能算是最微观的应用平台。但恰巧就是这种微观意识,让它取得了意义上的成功。用户在面对一款产品的时候,会想到什么?这是一款什么应用?能做什么事情?可以给我带来什么样的便利?会有什么使用上的问题或者是安全上的隐患?是否付费?是否可以试用?需要花费多少才能使用一年?等等等等。不要试图让用户动脑筋的产品,你的产品应该要简单,越符合用户简单的需求,用户才会更加频繁地使用它。当然,面对不用的目标定位,对产品的设计也是不尽相同。国内外的创业者与

用户之间一个非常鲜明的分别就是,国内创业者力图做平台,让更多的人、越来越多的人来使用平台,国外的创业者力图做工具,做出非常简单易用、仅仅可以提供1-2个功能的小产品。而恰恰相对比的是,国内的用户将“免费”提成到了目标的首位,可以为了免费使用来完成一系列复杂的任务来获取使用资格或是延长使用期限,国外用户将费用问题抛在脑后,只要他认为这是一款好的、可以有效的帮助他的产品,就会毫不犹豫的掏出钱来。那么结果如何呢?那些免费的平台接纳了前几批的免费用户之后,留不住他们,死掉了。而收费的工具呢,用户得到了好的工具,创业者也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全力投入产品中,这是一个产品的双赢。试着去做一个这样的产品,它不叫平台,也不叫项目。你全身心地投入。为用户设想可能用到的功能,尽可能地简化并且完善它,让它在一个功能上做到最好。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功能(或是产

品)……企业经营之道有很多,这些技巧需要我们在经营过程中慢慢去领悟。不管你做哪一行,你都要明白,产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功能,才能把企业做大做强。

(环境管理)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 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与模式。首先通过分析法律制度中对赔偿方式规定的不足,总结不同的赔偿方式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具体司法实践中法院所考虑的影响赔偿数额计算的各种因素,研究不同因素的特性以及在判决中所起的作用。最后提出完善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期望能够对制度的建设和司法实践提供可供参考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网络环境音乐作品赔偿数额 高速发达的网络使信息的传递更加快捷,而音乐作品的传播更是摆脱了原有的以磁带、光盘等为媒介物,人们仅需要在网络中搜索或点击自己想要收听的歌曲或其他音乐作品,便可在几秒钟之内下载或是在线收听。如此快捷的获取方式大大降低了人们欣赏音乐作品的成本,同时,提供下载或在线收听服务的网站运营商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或审查义务,使得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侵权事件经常发生,并且难以制止。大量的侵权行为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侵权人因其侵权行为谋取了大量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了知识产权经济的正常秩序。 一、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从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计算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第二,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数额;第三,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首先,在网络环境中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往往存在困难。音乐作品通常情况下主要是存储于光盘、影碟等有形载体中在市场上销售和流通。在音乐作品的销售价格中,除去光盘、包装等物理材料的成本外,主要包含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以及音像制品权利人的经济报酬,而音像制品销售量的减少会导致权利人经济利益的损失。在网络环境中,侵权人未经权利人的授权或许可而将其音乐作品在网络中传播,此行为是否必然导致相应的音像制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量减少,没有定论。权利人因音像制品销售量减少而受到的损失与侵权人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得到有效的确定。因此,在网络环境中,按照第一种赔偿方式进行计算,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弱。 其次,在网络环境中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数额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音乐作品被网站收录或转载,并对公众提供相关服务。有些网站提供免费的视听和下载服务,有些网站对音乐的下载收取相应的费用,如从网站上下载彩铃或铃声到手机,往往需要交纳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著作权侵权行为实施者的认定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第一次明确地将较高程度的盖然性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然而,当遇到一些证明难度大、情况复杂案件时,证据往往达不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这种情况在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尤为多见,这时就需要法官根据立法目的,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降低证明难度,最终形成判决。这已成为审判实践中的例行做法。 正如普维庭所说:“从原则上讲,立法者和法官在符合方法论的前提下通过对原则性证明尺度的降低来减轻证明强度,这既不违反逻辑也不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这样的例外是有待实施的实体法的内涵和目的为基础的。尤其是一般对证明的要求看来无法实现时,降低证明尺度是必要的。” 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可以分为三级:显而易见、高度盖然性及优势证据。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就是在判断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的盖然性大小的基础上决定说服力强、盖然性占优势的一方当事人的主张可以成立的一种标准。但

这并不意味着允许法院仅仅根据微弱的证据优势认定案件事实。它是一种对比,一种评价和权衡,要求证据证明力的对比关系超过与对方相等的程度,并且能够使法官内心形成可靠信念。 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体现了“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使得法官不必盲目追求所谓的“客观真实”,对案件事实的认证有了具体化、可以量化、易于操作的法律标准,从繁琐的活动中解脱出来。在法律明显滞后的情况下,这一证明标准为解决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侵权行为实施者认定的问题开辟了绿色通道。 在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采用优势证据证明标准,主要是基于以下一些方面的考虑: 一是网络侵权的隐蔽性及采用技术的复杂性使得当事人对于侵权的举证难于其他侵权案件; 二是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往往既不熟悉网络信息技术也不熟悉证据规则,提出的各种证据无法体现其想要表达的内容,离法官对于证据的要求更是相去甚远,证据本身所反映的内容与真实情况之间的吻合程度较一般的民事证据更低; 三是法官在证据方面积累的经验无法赶上电子信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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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的数学课堂教学设计 摘要:为了能更好地深化数学课堂的素质教育,体现以人为本,建构一种既能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学习主体作用的新型教学模式,基于网络环境下的的数学课堂教学值得我们去试验、探讨和推广。笔者想从“转变观念”的角度,结合一具体课例来谈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数学课堂的教学设计:1、充分认识网络学习环境的特点。2、对比传统的教学模式,转变观念,重新对老师、学生、媒体以及教学内容定位。3、基于网络环境,营造自主学习、协作学习空间,为培养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的人才奠定基础。 关键字:网络环境数学课堂教学设计 [正文]: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冲击着现代教育。而校园网络的使用改变着我们的传统教育理念、教学思想。更为现实的是改变着我们的课堂教学模式。为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这种教学模式的内含,课堂教学这个脚本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合对网络环境下学习的特点的认识;对比传统的教学模式,重新认识老师、学生、媒体以及教学内容的地位与作用;结合具体课例--《分式的基本性质》,浅谈网络环境下数

学课堂的教学设计:一、对网络环境下数学课堂学习特点的认识:1、网络环境下,学习没有时间的限制,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基础和能力水平,不受老师的控制,在不同的时间段去学习,通过网络提供的资源去构建知识。2、网络环境下,学习突出了学生的主体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方式进行学习,即突出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同时,还能方便与其他同学或老师交流,并能获得及时反馈。二、转变观念,对比传统的教学模式,重新对老师、学生、媒体以及教学内容的定位:1、对老师定位的重新认识: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是主动的施教者,并且监控整个教学活动的进程。其严重不足是:基本由教师主宰课堂,忽视学生的学习主体作用,不利于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创造型人才的成长。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数学课堂教学,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指导者,是学生建构知识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 2.对学生定位的重新认识:在传统教学中,学生是知识传授的对象,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在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数学课堂教学,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学生主动探索、主动发现、独立协作去构建知识。他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基础和能力水平,进行自主学习和跨越学习。在有问题时,可请教教师或别的同学,进行协作化学习。 3.对教学内容定位的重新认识:在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数学课本的教材内容不再是学生的学习唯一资源,通过自主学习,学生还可以从其它途径(如网上资源)获取大量的数学知识。 4.对媒体定位的重新认识:在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数学课堂教学,媒体不再是辅助教师的演示工具,它更主要的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认知工具。三、基于网络环境,营造自主学习、协作学习空间,为培养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的人才奠定基础。为充分体现网络环境下学生学习的特点,在对比传统的教学模式,重新对教师、学生、媒体以及教学内容的定位的基础上,我们数学课堂的教学设计,必须转变观念,综合地考虑教师、学生、媒体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功能,有机地将教师的指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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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防护相关技术保障措施 拟定部门: 技术部 总经理签发: 日期: 2 / 6 网络安全防护相关技术保障措施 网络安全防护不仅关系到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还将影响到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我公司认真开展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实技术保障措施,保证必要的经费和条件,在管理安全、网络系统安全、应用安全、主机安全、数据安全、物理环境安全等方面建立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一、管理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建设 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日常管理活动中常用的管理制度; (2) 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并发布到相关人员手中。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1)设立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岗位,并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2)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 (3)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授权审批部门及批准人,对系统投入运行、网络系统接入和重要资源访问等关键活动进行审批。 3、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进行的培训,每年举办一次。

4、系统建设管理措施 (1)明确信息系统的边界和安全保护等级,按保护等级进行建设。 3 / 6 (2)对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并出具安全性测试报告; (3)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系统测试验收报告进行审定,并签字确认; (4)将系统等级及相关材料报系统主管部门备案; (5)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应至少每年对系统进行一次等级测评,发现不符合相应等级保护标准要求的及时整改;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等级测评的管理; 5、系统运维管理 (1)编制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资产清单,包括资产责任部门、重要程度和所处位置等内容; (2)建立移动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限制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 (3)保证所有网络连接均得到授权和批准; (4)提高所有用户的防病毒意识,告知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 (5)在统一的应急预案框架下制定不同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框架应包括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应急处理流程、系统恢复流程、事后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二、网络系统安全建设 1、结构安全方面 (1)主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具备冗余空间,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网络各个部分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2)业务终端与业务服务器之间进行路由控制建立安全的访问路径; 4 / 6 (3)绘制与当前运行情况相符的网络拓扑结构图,主要包括设备名称、型号、IP地址等信息,并提供网段划分、路由、安全策略等配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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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研究(作者:訾斐) 2009-12-27 9:22:22 前言: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特别是Internet与校园网的接轨,为小学教育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使网络教学真正成为现实,为有效实施素质教育搭建了平台,有力推进了新课程改革,为小学教育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创新人才培养提出了挑战的同时也提供了机遇,如何有效地利用网上资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实现基础教育超越式发展,建构基于网络环境下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研究,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因此,于2002年元月,五条路小学继“九五”成果申报了中央电教馆“十五”现代教育技术试验课题《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02年4月立项,批准被列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第二项专项课题《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子课题。我校在总课题组的指导下,于2002年4月在数学、英语、美术三个学科开始进行试验研究,经过三年的试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项目研究的预期目标 1、基于网络环境下,建立探究式数学教学模式,培养学生一题多解的创造性学习能力; 2、解决如何在网络环境下营造英语教学情景,培养学生口语交流、表达的实践能力; 3、创设一种网络环境下的美术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索引美术信息,提高其整合素材及绘图创新能力; 4、与上述目标相关联,使学生的“信息素养”(包括信息获取、分析、加工、创新、利用、交流等能力)提高,进而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5、编写课题研究的典型课例的教学设计方案; 6、研制、开发与课题研究教学配套的工具平台,教学网络资源库等; 7、摄制一批课题研究典型课例,逐步建立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 8、撰写一批研究论文,总结并形成网络环境下的数学、英语、美术各科课堂教学的一般模式。 二、项目研究所采用的主要方法与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 1、夯实理论,为课题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任何教学改革要想取得成效,它都必须有正确的理论做指导。学校为此加大了现代教育理论的培训力度。其做法是:做好“三个结合”,保证人人受训,人人提高。第一是校内普及培训和校外提高培训相结合。自开展“十五”课题以来,我校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阅读一本有关课题研究理论的书籍,并做好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的撰写。同时,选派学校领导、课题实验教师、骨干教师、电教员先后参加了南京、北京、成都、广州、上海、郑州、许昌等地组织的理论培训。第二是辅助讲座和研讨交流相结合。近三年我校先后请省内外著名的现代教育技术专家来校做专题讲座。校内每学期举行经验交流会,教师人人参与,研讨、交流使新的教育理念在自己心中定位。第三是专题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我科研室定期在全校范围内举办“十五课题”专题讲座。同时我校科研室在每月两次的教研科研活动中,系统地引导广大教师进行校本培训。 2、制定制度,务实研究,确保课题有序进展。 我课题组对实验制订出严格的管理制度,不但鼓励教师参加科研,而且每位实验人员有义务对实验的每个环节、每项任务负完全责任。 人们曾形象地将网络硬件设施比作“马路”和“汽车”,各种软件和网络信息资源比作“货物”,把实验人员比作“司机”,对于我实验学校当时的状况来说,我校选定的实验教师——“司机”可以说是素质比较高的,但其它两项却处于弱势。课题组根据校情充分发挥优势,由实验教师视校情制订出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的各学科具体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科学严密地设计前测项目,把握好实验的重要环节,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实验中、后期定出了很好的坐标。 在网络环境新型教学模式探索中,我课题组注重从理论上提升,从方法上探索,在实践中研讨,把基

2018年版权侵权案例

随着大家版权意识的提升,诉诸法院的版权案例更多起来,如同人作品、点校稿件、网络大电影、短视频、喷泉表演等备受关注的版权案件,更是被定义为全国首例,其司法审判的释解,更具指导及现实意义。以下这些版权侵权案件为侵权者敲响警钟。 1、《现代快报》诉今日头条侵权转载案 2015年6月起,今日头条未获《现代快报》授权,就转发了有《现代快报》记者署名的文章。同年9月,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今日头条所属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18年10月,案件终审宣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字节跳动公司因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篇文章,须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另需赔偿《现代快报》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1万元。历时3年,最终,这起互联网侵权转载传统媒体作品的案件于今年尘埃落定,也为非法转载传统媒体原创新闻稿件的互联网平台敲响了警钟。 【专家点评】 该案是目前网络非法转载传统媒体原创新闻稿件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例。长期以来,很多人缺乏著作权意识,常常混淆纯粹“时事新闻”与《著作权法》意义上“新闻报道”作品的区别。该案的判决对于如何区分新闻报道和作品提供了很好的案例,对于传统媒体和网络媒

体等新媒体从业者都有深远的教育意义。另外,之所以判赔金额引人关注,实际上法院也综合考量了《现代快报》与今日头条的影响力,并通过带有一定“惩罚性”因素来维护法律的尊严。除此之外,该案的判决同样也有利于规范同业竞争,规范不同媒体之间的竞争关系。这也充分说明了司法部门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之大和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之高。 2、擅自安装软件,两家公司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赔偿2405万元 2018年5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某电动车技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达索公司CATIA V5 R2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达索公司经济损失及律师费共计900万元。一个多月后,另一起案件一审落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令被告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CATIA V5系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05万元。 【专家点评】 2405万元看似数额惊人,但作为损害赔偿而言未必过高。知识产品完全有可能具备高昂价值,因此法院完全有可能必须判决高额赔偿才能维护有效的创新机制。高额损害赔偿给潜在侵权人发出了强烈信号,警告他们不要怀抱侥幸心理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否则将得不偿失。这对激励社会创新有着良好的引导作用。

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的分析及论述(同名20013)

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的分析及论述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产业的迅速普及,网络国际性、交互性的进一步加强,现有的著作权制度和著作权理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侵权人利用计算机技术规避法律实施侵权行为,权利人维护网络著作权日益艰难。事实证明,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将对于我国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及公民个人的安宁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将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的相关知识,对有关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问题做简要分析和论述。 一、网络著作权的概念与内容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内容,适用于数字化作品。 1、发表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发表权作为一项精神权利兼经济权利作了明确规定。 2、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2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3、4项规定:“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网络作品的作者同样享有这两项权利。 4、信息网络传播权,就是使公众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获得作品的权利。新《著作权法》还明确规定了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5、使用和获得报酬权,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的两项经济权利。 6、数字化作品的标示权,是指著作权人有禁止他人删除或者更换由著作权人合法施加于其作品上的有关作品、作者、“著作权保留”等事项的标示的权利。它可以有效的弥补网络作品著作权人身权利的脆弱保护,促进计算机网络传输的健康发展。

整合资源巧用网络浅谈网络环境下的数学教学

整合资源巧用网络浅谈网络环境下的 数学教学 整合资源巧用网络浅谈网络环境下的数学教学 【摘要】:在这个网络信息化的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效整合对老师们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一名小学数学教师,我一直在探究网络环境下的小学数学教学问题,利用多媒体技术集文字、图形、动画等一体的功能,有效改善数学课单纯依靠书本、黑板的传统刻板教学模式。从而让学生爱上数学,发挥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增强教学效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关键词】:巧用网络整合资源设计活动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试验稿)》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应突出体现“基础性、普遍性和发展性”,要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有价值的数学”,以及“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的目标。在基本思想中指出:网络的广泛应用对数学教育的价值、目标、内容以及学与教的方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网络环境下的小学数学教学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且不受时空限制,为一线教师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

一个很广阔的交流平台。在基础教育领域,课堂教学所具有的教师与学生面对面的直接交流,为实现网络在课堂教学的适时性、交换性、开放性、趣味性和共享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践与探究的平台。 怎样使数学课堂教学充满活力呢?网络的出现为数学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丰富的生活情境图、动画等,将静态的数学知识动态化,有效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让学生充分感受了数学源于生活,反之又为生活服务。从而培养和激发了学生学习数学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学生动起来了,课堂也随之而活力四射。 一、用好教材,设计好活动,让学生动手寻找规律。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最强大的学习动力。学生求知的兴趣一旦被调动起来,他们就会积极参与,努力探索,乐此不疲。一堂课上得轻松不轻松,学生兴趣高不高,与教师设计的课中活动密不可分。多年的教学实践告诉我,面对逻辑性、思维性很强的基础学科数学,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一个有数学思想的老师,他的学生也一定会具有学习数学的技能。 用好教材,设计好活动,将课堂还给学生。在

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在信息化社会建设中,随着以网络经济为代表的网络应用时代,网络安全和可靠性成为公众共同关注的焦点。网络的发展和技术的提高给网络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互联网的安全成了新信息安全的热点,针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存在的安全性问题.该文提出了合理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最终实现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从不同角度解析影响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情况,做到防范心中有数,确保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与有效运行。 1、利用系统安全漏洞进行攻击的例子 假设局域网内计算机安装的操作系统,存在Administrator账户为空密码的典型安全漏洞。这是很多计算机都存在的安全漏洞,黑客往往就利用系统的漏洞入侵系统,对系统进行破坏。下面就是使用虚拟机模拟局域网内的某台计算机,本机计算机作为入侵的黑客,并使远程计算机反复重新启动的过程。 假设局域网内计算机的IP地址为,黑客在入侵远程计算机时首先要与该计算机建立连接,取得管理员权限,黑客在本机事先编辑好bat文件,文件名称为,文件内容是shutdown命令,作用是使计算机重新启动。文件编辑完成后,黑客将该文件复制到远程计算机,之后修改远程计算机的注册表的开机启动项,使其开机时就执行文件,这样远程计算机每次重新启动之后就会执行文件,并再次重新启动。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 在本地计算机编辑批处理文件文件,打开记事本,写入命令如下的命令:shutdown –r –t 10。该命令表示计算机在10秒后重新启动。将文本文件另存为文件。 (2) 使用net use命令与远程计算机建立连接。建立连接前,对虚拟机需要做如下设置:开始——运行,输入打开组策略,找到“Windows设置——安全设置——本地策略——安全选项”,将本地帐户的共享和安全模式设置为“经典—本地用户以自己的身份验证”,再将使用空白密码的本地帐户只允许进行控制台登录设置为“已禁用”。设置完成后就可以使用命令与远程计算机建立连接了。使用的命令是:net use \\ “” /user:”administrator”命令,用户帐户是Administrator,密码为空。命令完成后如图所示:

网络环境下阅读教学

网络环境下的阅读教学 网络是信息化社会的重要标志,它以拥有的海量信息、资源的共享,友好的界面,交互的便利而日益引起教育界的重视。网络教学已逐步走入课堂,成为课堂教学的新亮点。网络课程将呈现的学习内容通过多媒体、超文本、友好交互等方式进行集成、加工处理转化为数字化学习资源,根据教学的需要,创设一定的情境,并让学习者在这些情境中进行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这有助于加强学习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与传统的阅读教学相比,网络环境下的阅读教学有以下的不同: ——不同于以往“传授——灌输”教师主导的教学。 ——不是单学科、脱离情境的班级封闭环境下的授课式教学。 ——课本不是教学的全部,而强调生成性、创造性学习资源的教学。 ——学习不是个体行为的教学,而是进行协作交流的教学。 ——不同于以往信息技术作为演示型的教学。 网络环境下的阅读教学,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既可以进行个别化教学,又可以进行协作型教学,是一种新型的阅读教学模式,把课堂交还给学生,培养学生阅读的兴趣,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下面我就网络环境下的阅读教学谈谈他的作用及几种模式。 一、网络环境对阅读教学的作用 1、网络资源,可以促使知识建构 教师将课文阅读欣赏的要求、作者介绍、与课文有关的文字资料、视频资料、图象资料、声音资料、课文朗读等大量的学习资源都做在网站上,并且做成超链接的方式,可供学生随意阅读、浏览。

阅读教学的重点是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实践证明培养学生的这种综合能力需要学习群体的共同参与。因此,我们遵循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倡导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首创精神,最终使学生有效地对当前所学知识进行意义建构。教师可将课文中某重点段落的内容与电脑里课外的相关资料穿插起来帮助学生理解。小组学习后,各组推派代表上讲台将学习成果再现在大屏幕上,并介绍自己的学习心得。这个环节能将各小组学习的成果汇总深化,使学习群体共同完成对学习内容的意义建构。 2、创设情境,激发阅读的积极性 网络环境下的创设情境与传统课件的创设情境不同,主要是教师在网络上设计了一个教学网站,在网站中针对课文内容和要求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创设了与当前学习主题相关的多个不同意境的情境。上课时教师对学生提出学习要求,布置学习任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不同的角度进行浏览,以激发学习兴趣。 课前教师要求学生根据预习要求,自己上网搜索与课文有关的阅读材料,筛选后带到学校,然后在教师指导下运用这些材料。教师利用学生搜集到的材料创设情境,将学生引入对学习内容的学习。例如教学《各具特色的民居》,教师可出示从网上下载的有关各地的特色民居的图片。学生看到电脑上显示的美丽画面时,被的特色民居美震撼了,有的同学甚至发出了轻声赞叹。一幅幅画已诱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为他们学习课文作了很好的铺垫。学生在强烈的情感驱使下,产生出浓厚的阅读兴趣。再如教学《卖火柴的女孩》时,通过上网查阅,学生知道了女孩的悲惨命运,激起了了解这个人物的欲望,就会产生强烈的阅读课文的兴趣。这样,课堂教

网络歌曲《老鼠爱大米》著作权纠纷案例分析

网络歌曲《老鼠爱大米》著作权纠纷案例分析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格印象)诉被告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飞乐)、被告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以下简称贵州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因涉及知名网络歌曲《老鼠爱大米》,且海淀区法院通知歌手杨臣刚等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曾引起很大社会反响和关注。海淀区法院判决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十五万元。 原告太格印象诉称,杨臣刚与王虎分别于2002年7月13日和2003年3月1日签订二份合同,约定杨臣刚将歌曲《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以下统称《这样爱你》)词曲的著作财产权转让给王虎,后王虎于2003年4月20日将该权利转让给我公司,故我公司系该歌曲词曲的著作财产权人。广东飞乐和贵州出版社未经我公司授权,擅自使用该歌曲词曲制作CD光盘出版发行,侵犯了我公司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广东飞乐和贵州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并在《法制日报》和《北京晚报》上向我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广东飞乐辩称,我公司于2004年10月10日与杨臣刚签订合同,约定杨臣刚授权我公司独家使用歌曲《这样爱你》词曲,其时我公司对杨臣刚曾与王虎、田传均等人签订该歌曲词曲的著作权转让合同并不知晓。后我公司发现杨臣刚的授权存在瑕疵,故从曾与杨

臣刚于2002年11月6日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的该歌曲词曲的真正著作权人田传均处取得该歌曲词曲的使用权。王虎与杨臣刚于2002年7月13日签订的合同缺少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必要条款,合同尚未成立,且杨臣刚签约之后并未向王虎实际交付该歌曲词曲,故王虎并未实际受让取得该歌曲词曲的著作财产权,田传均作为受让该歌曲词曲的真正著作权人有权许可我公司使用该歌曲词曲。我公司使用该歌曲词曲具有合法授权,亦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太格印象在该歌曲词曲的著作权归属未最终确定之前,无权向我公司提起侵权之诉。且太格印象要求我公司赔偿巨额经济损失没有法律依据,故不同意太格印象的诉讼请求。 被告贵州出版社辩称,我社从广东飞乐处合法取得授权出版含有歌曲《这样爱你》的CD光盘,无任何过错亦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故不同意太格印象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杨臣刚述称,我与王虎分别于2002年7月13日和2003年3月1日签订的二份合同虽所涉歌曲均名为《这样爱你》,但实则为二首完全不同的歌曲,而田传均于2002年11月6日通过与我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实际受让取得歌曲《这样爱你》词曲的著作权并有权进行处分。我与王虎于2003年3月1日签订的合同载有仲裁条款,法院将我和王虎均追加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不妥,本案应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主管。我所持其他意见同广东飞乐和贵州出版社的意见,我认为广东飞乐已从田传均处合法取得歌曲《这样爱你》词曲的使用权,故广东飞乐、贵州出版社均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论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论

论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摘要]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随着因特网在我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而引起人们 越来越多的关注。由丁?网络的全球化、虚拟化和非中心化使得网络著作权侵权 的形式多样化,侵权的方式更隐蔽,其责任难以认定。在网络条件下,确立侵 权责任归责原则是切实保护著作权的先决条件。我国学界对此问题尚有争议。 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认定的目的归根到底是平衡和协调两个相互冲突的权利一 一创作者和使用者的权利。我国网络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应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关键词]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是指在网络条件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向公众 传播或载到网上供他人使用其作品,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网络著 作权侵权行为的具体模式,根据主体身份不同,可分为终端用户的侵权和网络 服务提供商侵权。由丁网络的虚拟性使侵权责任的认定成为著作权保护法面临 的时代挑战。而实际上网络著作权责任认定的目的和归属是平衡和协调两个相 互冲突的权利。在网络条件下,著作权侵权主体的确认问题、管辖权问题等都 显得颇为棘手。其中确定归责原则乃是解决这诸多问题的先决条件。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理论纷争 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目前,学界有以下三种观点: (一)过错责任原则。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第一,依据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对于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采用以过错原则为主,以无过错原则为辅的二元归责体系,并且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和推定过错责任必须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它们一般都是高度危险作业或环境污染等情形。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并非高度危险行为,没有将其特殊化的必要。有学者认为从技术角度来看,发生在互联网上的任何一次侵权行为,都离不开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网络服务,从理论来说,网络服务提供商对每一次侵权行为都有客观上的参与, 具备了追究其责任的客观要件,所缺的只是主观要件,即适用过错原则来追究其侵权责任。同时,网络服务商也正是通过搜集大量的信息来丰富自己的网站,吸引更多的访问量,以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要求其对所使用的每一项信息都进行权利审核,对每个使用者的行为都进行监督,在实践中是根本行不通的。此外,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所以仍应考察其主观意识状态,适用过错原则。第二,因特网在我国仍处于发展时期,尚未普及,是构建信息高速公路的重要基石。交互、公开、高速恰恰是网络灵魂之所在,若对网络信息的使用采取严格限制,仅以造成损害的客观事实作为依据,而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否应受到非难完全不予考虑,势必会“束缚”行为人的手脚, 造成阻碍网络发展的严重后果;第三,适用过错原则符合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归责的目的,不仅仅是要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更重要的是惩罚教育侵权人,向社会表明立法对著作权保护的立场。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网络著作权是一种无体财产,

网络环境下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之优势(同名19999)

网络环境下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之优势 宜兴市伏东小学陈霞 信息时代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教育的改革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为中小学的各学科教学构建了一个崭新的学习环境,它已经成为信息技术与各学科课程整合的有力工具,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课堂教学的创新,已成为当前教育改革的一大主流。 网络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研究如何培养学生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更应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着重于学生学习能力和独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而网络技术的介入,为数学教学构建了一个无限开阔、信息丰富、交互灵活的学习环境,体现出无可比拟的强大优势 。 一、网络化的学习环境,拓展了学生自主发展的空间 传统的数学课堂教学都难以摆脱“以教为主”的陈旧模式,即使“演示型计算机辅助教学”课堂也是如此,很少考虑如何促进学生自主的学习。近几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许多学校开始尝试在计算机网络教室进行数学课堂教学,通过学生一人一机、宽带上网、多媒体教学平台灵活互动的方式,拓展了学生自主发展的空间。 《谁比谁多多少,谁比谁少多少》是小学数学一年级的教学内容,在这一课的教学中,我通过网络环境下的多媒体课件为学生学习创设最佳情境和最佳学习环境。譬如:在“导入新课”环节,我操作多媒体电脑利用故事导入,学生在各自的微机前观看“两只小兔去果园摘苹果和梨的动画场面”(并配有轻松、活泼的背景音乐),摘下的苹果和梨个数不同,从而创设了“生动活泼、愉快宽松”的学习气氛,提出了“哪种果子多?谁比谁多多少?”的问题,这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 在这一课的教学中,特别是在“协作学习、探究新知”部分,通过网络协作环境,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创造有利条件,为学生新意义的建构营造了良好氛围。我把学生分成了四人一组,他们的电脑屏幕上显示“10个苹果和8个梨各成一排对应摆放”,他们点击苹果中与梨相同的部分后,这些苹果就变成了笑脸,剩下的两个苹果就变成了哭脸了,协作小组在操作的过程中和谐互助,完善发现,从而在自己动手研究中自然就可以分出“同样多的部分”和“多的”部分了。在这个过程中操作可以重复进行,不断强化,学生手脑并用,全班一派生机,学生学习兴趣盎然。

网络安全措施

电子政务保密管理工作措施 网络时代的到来,就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随着Internet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巨大推动力网络带给大家的优越性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问题成为了大家所关注的交点。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政务保密管理工作应采取措施: 第一章:网络安全性 第二章:保密性与系统管理 第三章:人员培训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网络安全性 网络安全是一项动态的、整体的系统工程,从技术上来说,网络安全由安全的操作系统、应用系统、防病毒、防火墙、入侵检测、网络监控、实时监控与恢复系统安全扫描等多个安全组件组成,一个单独的组件是无法确保您信息网络的安全性。这就需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来使用才能使得网络安全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第一节:硬件方面 计算机本身的硬件是否稳定可靠,整体性能是否优越。是否有加密设备(比如:热狗),是否有硬件防火墙。这样也为网络安全性进一步的提供了条件。 第二节:软件方面 1.防病毒软件 2001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计算机病毒疯狂肆虐的一年,红色代码病毒、尼姆达病毒、求职病毒触动了信息网络脆弱的安全神经,更使部分信息网络用户一度陷入通讯瘫痪的尴尬局面…… 为了免受病毒所造成的损失,建议采用多层的病毒防卫体系。所谓的多层病毒防卫体系,是指在每台PC机上安装单机版反病毒软件,在服务器上安装基于服务器的反病毒软件(比如:瑞星、熊猫卫士、江民等等),在网关上安装基于网关的反病毒软件。因为防止病毒的攻击是每个员工的责任,人人都要做到自己使用的台式机上不受病毒的感染,从而保证整个网络不受病毒的感染。 考虑到病毒在网络中存储、传播、感染的方式各异且途径多种多样,故相应地在构建网络防病毒系统时,应利用全方位的企业防毒产品,实施"层层设防、集中控制、以防为主、防杀结合"的策略。具体而言,就是针对网络中所有可能的病毒攻击设置对应的防毒软件,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毒系统配置,使网络没有薄弱环节成为病毒入侵的缺口。 2.软件防火墙 防火墙技术是重要网络安全技术,其主要作用是在网络入口处检查网络通讯,根据客户设定的安全规则,在保护内部网络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内外网络通讯。 在网络出口处安装防火墙后,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进行了有效的隔离,所

浅谈网络环境下的语文阅读教学

浅谈网络环境下的语文阅读教学 发表时间:2012-06-26T14:30:22.543Z 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2年第5期供稿作者:于丽波丁丰 [导读] 人类进入21世纪后,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得力助手。 于丽波丁丰(潍坊科技学院山东潍坊262700) 摘要:人类进入21世纪后,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得力助手。信息素养作为一种高级的认知技能,同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起,构成了学生进行知识创新和学会如何学习的基础。信息素养不仅是一定阶段的目标,而且是每个社会成员终生追求的目标,是信息时代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能力。信息技术教育不应停留在单独开设的信息技术教育课上,而应有机地融合到语文学科教学中去。在未来社会中,获取、选择、加工信息也将成为语文的一项基本能力。 关键词:网络环境信息素养语文阅读 近年来,课堂教学一直是语文教学改革的重点,也一直走在教学改革的最前沿。从最初的图片投影,发展到录像资料,再到多媒体课件的巧妙运用,无不活跃丰富了学生的课堂学习。所以一段时间以来,电教媒体参与课堂教学进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已经是我国教育界的一种共识。如今,结合学科要求,整合网络教学的特点,利用网络、专题网站、互联网等现代媒体进行课堂教学成了每个勇于实践的教育工作者的追求目标。该怎样利用网络进行语文阅读教学呢?一个好的语文老师,要让学生成为信息技术的主人,要把网络作为提高语文素养、合作交流、实践创新的最好伙伴。事实上,信息技术为语文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以真正确立,使自主学习、探索学习、协作学习得以真正实现,使终身教育和学习社会化成为可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阅读、写作、口才、研究性学习等语文教学内容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获得了新的发展动力,得以更高效、更深刻地内化为学生的语文素养。信息技术与语文阅读教学的整合不能停留在工具层面上,应深入探究教学设计、教学策略,应结合教学理论和实践,以推进语文教学的彻底变革。 一、网络环境下中专语文阅读教学的定位 网络时代,语文阅读教学必然有新的特点。中国阅读学会会长曾祥芹教授从未来教育的角度,分别从阅读的深度、广度和速度这三个层面上提出了阅读的三种方法:精读、略读和快读。信息时代的阅读应高度重视略读和快读。 网络环境下的语文阅读教学,是指现代信息技术与语文阅读教学二者的最优组合,扬二者之长,补二者之短,融二者为一个不可分的整体,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教学的工具手段,要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为主,但并不是全部,灵魂仍是教学设计本身,计算机是起辅助作用的,主要用来展示传统教学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的教学任务。整合的目的在于突出教学重点,突破传统教学无法解决的教学难点,要求展示事物的变化过程,刺激学生探求知识的欲望,引发学生主动、积极、创新的思维,从而促进学生主动、和谐地发展,进而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课程整合表面上看是现代媒体嫁接到传统学科身上,其实质却是一种观念的革命、效率的革命、内容方式的革命。应将传统的“教师——学生”模式转变为“教师——媒体——学生”模式。教师的角色有了改变,教师要做信息资源的开发者,要做探索新知的导航员,还必须是学生建构知识的合作者。教师要变成教学的设计者、学习的引导者、品质的示范者,变成学生的引路人、朋友。 二、网络环境下语文阅读教学的基本模式 1.创设情境,明确方向。教师可借助制作精美的课件,把学生带入课文中的情境,并适时让学生明确拓展阅读的内容、方向,选择出与当前学习主题密切相关的事件或问题作为学习的中心内容。 2.主题搜索,制作卡片。在搜集的过程中,可随时制作电子读书卡片,记录素材,将相关文字、插图有机结合。这是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有关线索,进行自主解决所面临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展开可以贯穿学生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等不同的时段与活动类型。 3.协作学习,归纳整理。每个人搜集到的信息还是分散的,为了让学生们共享信息,可引导学生将各自搜集的资料加以归类,并以小组的形式进行交流、讨论,通过不同观点的交流、补充、修正来加深每个学生对主题的理解。 4.展示观点,效果评价。在课堂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可展示各自的认识与看法,通过不同观点之间的相互交流,加深对拓展阅读主题的认识。 三、网络环境下中专语文阅读教学的特点 1.运用多媒体动画功能,体味文本人物内心活动 现代教学的直观性原则认为:教学要充分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经验,引导学生进行科学细致的观察,培养观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而作为人物的内心活动这一抽象的感官现象,是需要学生在理解课文文字,把握文章内容、思路的基础上进行的语言组织能力的表现。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很难从文字到感性认识再到理性思考,最后表达出文本文字中人物的内心活动。 如《林黛玉进贾府》一文中关于黛玉初到贾府饭后漱口的描写讲授,文中仅寥寥几字,学生很难留意到背后的意蕴。在教学时老师可以从录像上剪下这个影音片断,屏蔽掉背景音乐和声音,以默片的形式投影到大屏幕上,让学生注意观察黛玉此时微妙的动作表情,并试着以第一人称为主人公当时的心理活动配一段旁白。学生兴趣盎然,争相发言,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实践表明,学生通过认真仔细的观察,是能够体会到林黛玉这个人物的心理的。 2.运用多媒体声音功能,营造文本文字想象空间 白居易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语文教学中,我们常常给朗读恰当地配以合适的音乐,通过音乐的节奏、旋律来渲染气氛,唤醒学生的认识情感,使他们的情感处于最佳状态。这时教师再以充满感情的语言进行启发引导,就能诱发学生展开丰富的想象。通过音乐烘托,再加上精心设计,强化的语言描述,巧妙地给学生创造了一种想象空间,教学达到了事半功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此外,恰当地运用声音还能营造特定的氛围,让学生迅速进入文本文字所营造的特定的情境中。教《荷塘月色》前播放一曲淡雅的《莫斯科效外的晚上》,教《祝福》时配一段风雪呼啸的背景音乐,均能使学生迅速进入角色,提高教学效率。 3.运用多媒体优化教学,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 “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社会的外延相等”,语文教学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其他科目的内容,而这些内容,教师怎样去收集、组织、运作都是一个艰巨的难题。然而,信息化条件就提供了这么一个空间。教师可以轻松上网,不仅是校内的资源共享,我们还和全世界连在一起,可以和千里之外的同行交流,还可以接受各种各样的资讯,吸收各种各样的知识。备课时,我们不会苦于仅有的一本教材、一本教参、一

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一)

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一)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与模式。首先通过分析法律制度中对赔偿方式规定的不足,总结不同的赔偿方式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具体司法实践中法院所考虑的影响赔偿数额计算的各种因素,研究不同因素的特性以及在判决中所起的作用。最后提出完善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期望能够对制度的建设和司法实践提供可供参考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网络环境音乐作品赔偿数额高速发达的网络使信息的传递更加快捷,而音乐作品的传播更是摆脱了原有的以磁带、光盘等为媒介物,人们仅需要在网络中搜索或点击自己想要收听的歌曲或其他音乐作品,便可在几秒钟之内下载或是在线收听。如此快捷的获取方式大大降低了人们欣赏音乐作品的成本,同时,提供下载或在线收听服务的网站运营商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或审查义务,使得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侵权事件经常发生,并且难以制止。大量的侵权行为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侵权人因其侵权行为谋取了大量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了知识产权经济的正常秩序。 一、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从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计算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第二,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数额;第三,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首先,在网络环境中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往往存在困难。音乐作品通常情况下主要是存储于光盘、影碟等有形载体中在市场上销售和流通。在音乐作品的销售价格中,除去光盘、包装等物理材料的成本外,主要包含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以及音像制品权利人的经济报酬,而音像制品销售量的减少会导致权利人经济利益的损失。在网络环境中,侵权人未经权利人的授权或许可而将其音乐作品在网络中传播,此行为是否必然导致相应的音像制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量减少,没有定论。权利人因音像制品销售量减少而受到的损失与侵权人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得到有效的确定。因此,在网络环境中,按照第一种赔偿方式进行计算,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弱。 其次,在网络环境中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数额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音乐作品被网站收录或转载,并对公众提供相关服务。有些网站提供免费的视听和下载服务,有些网站对音乐的下载收取相应的费用,如从网站上下载彩铃或铃声到手机,往往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也有些网站利用音乐作品的点击率而扩大其知名度,再利用其较高的知名度获取其他利益。不同的网站服务商有不同的获利模式,其实际获利因网站经营模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另一方面,擅自传播音乐作品的网站服务商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往往并不会公布自己网站的获利情况,或是修改网站中音乐作品的点击量或下载量,从而隐瞒自己的实际违法所得,对法院的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最后,在上述两种方式均无法计算赔偿数额的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法官可以在五十万元额度以下,按照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进行自由裁量。但是,侵权行为的情节包括哪些具体情节,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每一个具体情节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标准,不同的情节在认定赔偿数额中所占的比重有多大,只能由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自行把握,主观性较强。由于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往往导致著作权赔偿数额的计算面临诸多的困难。 二、赔偿数额的计算与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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