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异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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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北京x公司异议人下属x项目部于XX年12月14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异议人对此通知书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依法撤销(XX)朝执字第XX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事实和理由:

一.该通知书无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适用于本案情形(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该通知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该规定只针对财产证照的转移,不涉及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2.《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对象、执行标的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阶段,《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对象应当是(1)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2)财产权利登记机关;(3)为被执行人发放收入的单位等,而不是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执行标的要么是存款,要么是收入,要么是产权证照等,而不是到

期债权。

3.《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不合法该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1、冻结泰州x公司在异议人处的工程款130万元;2、未经法院允许,不得将工程款发还。异议人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至69条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不清偿债务,执行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即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而不是《协助执行通知书》。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在《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中还应当明确履行期限、第三人的异议权及第三人不履行或不提出异议的后果。而(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本不具备上述内容。二.异议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不足协助金额,亦未到期根据异议人与被执行人的劳务合同约定,被执行人现对异议人的债权金额约为10万元,远远低于人民法院要求异议人协助(并要求冻结)的130万元。根据异议人与被执行人的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对异议人的债权为劳务合同尾款(保修金),支付期限为XX年12月8日,异议人的债务尚未到期。

三.即使异议人的债务到期,该到期债权也不宜执行异议人与被执行人签署的合同性质为劳务合同,被执行人的债权即为农民工工资,国家三令五申要求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欠农民工工资,因此,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维护社

会稳定,本案到期债权也不宜协助执行。综上,异议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朝执字第9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此致

敬礼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北京x公司

案外人执行异议书(格式)

---------------------------------------------------------------范文最新推荐------------------------------------------------------ 案外人执行异议书(格式) 异议人(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号判决书(裁决书、处罚决定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请求事项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 综上所述,我(单位)是案外人,贵院将我(单位)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此致××人民法院 异议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附:证据份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同仁、各位家属、女士们、 1 / 8

先生们: 大家晚上好! 古人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共庆丰收的喜悦!首先我谨代表幸赢全体同仁,向参加年会的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与热烈的欢迎!正是因为您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才会有幸赢的今天;同时向敢争敢拼、锐意进取的全体同仁、及长期在幕后为幸赢的发展事业默默奉献的所有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正是因为您们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幸赢之船才得以乘风破浪,一路前行。年逢寅虎群情奋,岁别丑牛大地春。在春节来临之际,借此机会给大家拜个早年,祝愿各位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虎年吉祥!! 岁月如歌,跋涉似舞。幸赢设计装饰自XX年创立以来,始终以“客户至上”为导向,注重管理、专注施工,抓质量、保品质,视设计为灵魂、质量为生命,首推“自助式装潢”,不断完善客户服务制度,短短几年,幸赢这匹“家装黑马”狂飙凸显,并在上海家装市场出类拔萃! 幸赢能一跃成为“一流家装和行业典范”的核心竞争力在于:

执行异议书(最高法院2016版)示范文本

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 女,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出生,_________ 族,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 。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 与被执行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案由)一案,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 关)( ______ ) _______________ 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 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在执行本案过程中,异议人 对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执行行为)不服,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

附: 1.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相关证据材料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异议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制定,供异议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时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异议申请人(案外人):***,男,1961年3月**日 出生,汉族,户籍地:**省**市**区南***幢606室。现住(送达地):***区5幢1081室。身份证号:33030***。联系电话:1***。 申请执行人: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201室。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10***68N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联系电话:021-** 被执行人:上海***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57***17-0 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联系电话:021-546**99;手机(杨总)188**199。 被执行人: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号一层A-D室、二层、三层。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101**31709F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联系电话:021-546**9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异议人作为案外人就贵院在原告上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有限公司及被告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20xx)奉民二(商)初字第***号案件办理过程中将本人位于上海市虹口区

同丰路***室房屋错误查封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请求奉贤区人民法院立即中止执行,并解除对上海市虹口区同丰***室房屋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日查封了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室房屋。该房屋事实上已经于20XX年7月就通过上海***有限公司出售给了异议人,并已经实际使用至今。买卖双方于20XX年7月17日即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付清了全部房款,于20XX年10月11日交付使用。异议人20XX年7月到上海市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时才知道此房屋已经于20xx年就被法院查封。 异议申请人认为,本人在原、被告成讼之前就已经与上海***有限公司完成了该房屋的买卖交易,并已实际交付使用。现法院在没有通知异议人,没有调查清楚该房屋现状的情况下就查封该房产,影响了异议申请人对该房屋产权证办理权利的行使,应当立即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现异议申请人已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了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过错,法院

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书

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例文 申请人:**,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贵院因***与****借款纠纷一案,查封了***号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申请人现对该查封行为提出异议,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与*****在合肥市开***中心签订了编号为****《商品房买卖》(以下简称合同),把商品房卖给****。合同约定,****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20XX年1月31日前办理银行按揭;应***要求,申请人同意****在20XX 年1月31日实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承诺在20XX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在约定的20XX年12月28日到期时,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办理银行按揭,此后*****下落不明至今。虽然该房屋已经备案,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明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以得出,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属于申请人,是申请人的合法财产。 第二,申请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于20XX年1月4日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肥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并以***号裁决书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在*****与*****借款纠纷一案中,*****作为申请执行人,并未向*****支付剩余价款;*****也不同意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因此,贵院不能对*****的商品房进行查封。 基于以上两点理由,申请人认为,贵院对商品房的查封行为是错误的,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 合肥***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执行异议的授权委托书.docx

执行异议的授权委托书 篇一:民事案件执行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律师匚作单位,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 兹委托在我方与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 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 代为收发相 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委托人(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月日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 委托人: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代理人:律师 匸作单位: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 兹委托在我方与因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 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 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 委托人: XX年月日 篇二执行阶段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执行阶段用) 委托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 职务:受委托人 姓名:火健 工作单位:江苏火健律师事务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209号永嘉年华713室邮 编:210036 电话: 现委托江苏火健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我与纠纷一案中,

作我行段的行代理人,代申行被行人的 代申行被行人的。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限: 1、代申行; 2、代行行和解; 3、代取行的物、(包括取金) 4、代、提供被行人的索; 5、代收有关法律文。 委托人: 篇三:案外人行异申XX版 行异申 (适用民法227条) 案外异人:(个人)姓名、地址、身份号。委托 代理人信息。 被异人(原申行人):(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被异人(原被行人):同上 求法院中止…的封(或、拍等)O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授权委托书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授权委托书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一种对实体权利的救济措施,体现了裁判权对于强制执行程序的介入。下面橙子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授权委托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授权委托书篇一: 案外人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号判决书(裁决书、处罚决定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请求事项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我(单位)是案外人,贵院将我(单位)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______(签名盖章) 年月日

附:证据______份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授权委托书篇二: 案外人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请求事项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签名盖章):年月日附:证据份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授权委托书篇三: 执行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河北华正公路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29号,法定代表人闫纯德,该公司董事长,电话:XXX。 在申请执行人河北省科技开发中心与被执行人河北省华正国际企业集团,就(1997)长经初字第269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院错误查封了异议人的土地房屋,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解除对异议人土地、房屋的查封

执行异议申请书新版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矿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XX 县文化南路。 法定代表人:何某某,系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邹伦,系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2015)富法执字第23号执行裁定书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依法撤销该执行裁定,并请求由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与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共同协商处理申请执行人华桥、申请人兴仁县开源矿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执行款物的分配方案。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兴仁县开源矿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申请执行人华桥申请执行史某平、王某复、XX煤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人诉被告XX煤矿买卖合同纠纷案,总标的为259.8541万元,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20日作出(2012)仁民初字第1206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确定:由被告XX煤矿于2013年1月30日前清偿申请人某某矿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98541元,2013年2月30日前清偿100万元,2013年3月30日前清偿10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XX煤矿未按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已于2013年2月向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

理后,申请人于2013年7月9日向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书面请求对XX煤矿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采取冻结措施。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10日作出(2013)仁执字第73、135、19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XX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于2015年8月13日作出(2013)仁执字第197号、498号、(2014)仁执字第396号、(2015)仁执字第277号、294号、31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XX煤矿的采矿权,该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已于2015年8月14日送达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至今,申请人某某矿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与某某煤矿买卖合同纠纷案,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正在执行过程中。 申请人于2015年11月23日从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得知,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2015)富法执字第23号执行裁定书,将XX煤矿作价5515万元抵给该案申请执行人华某。申请人对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2015)富法执字第23号执行裁定将XX煤矿作价抵给华某,以及将XX煤矿作价5515万元均有异议。申请人某某矿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先于华某申请执行,至今申请人分文未得,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2015)富法执字第2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煤矿全部作价抵偿给华某

申请书-执行异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申请书 篇一:执行异议格式 执行异议申请书 案外异议人:××× 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一案。贵院于2015年2月9日向异议人送达(2014)鄂×××执字第00××× 号履行到期债务书。通知异议人收到通知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所负到期债务60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异议人对上述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提出异议。 异议请求:依法撤销(2014)鄂×××执字第00×××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事实和理由 异议人在贵院送达(2014)鄂×××执字第00×××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后,查明我公司已不欠×××款,亦没有被执行人×××的债权可供执行。故无法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所负到期债务万元。

综上所述,请求撤销(2014)鄂×××执字第00×××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 2015年2月9日 篇二:案内人执行异议申请书2015版 执行异议申请书 (适用民诉法225条) 异议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息。 被异议人(原申请执行人):(个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信息。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停止(或撤销、纠正、中止)执行行为(或对某财产的执行)。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执行(2015)法执字第号裁定书过程中,查封(或冻结、拍卖等)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生活必需住房,根据法律不得作为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行为程序违法)。现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停止(或撤销、终止、纠正、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写明理由及法律依据)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3篇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3篇 (487字) 异议人(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贵法院在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与被执行人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号调解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误将案外异议人的___________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 综上所述,我(单位)是案外人,贵院将我(单位)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

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及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57条、最高法院《执行若干问题规定》第73条对执行异议也作了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附:证据___________份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三: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343字)异议申请人:辽源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灯塔信用社,所在地辽源市人民大街987号。

负责人:唐建忠,主任。 事实与理由: 被执行人辽源市意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于XX年2月5日、XX年12月2日总计从异议申请人处借款72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XX年2月5日至XX年1月2日、XX年12月2日至XX年6月3日,以其所有的位于辽源市南康街072107号、070874号、071525号房产对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基与以上理由,贵院在执行中涉及辽源市南康街072107号、070874号、071525号房产将损害异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终止对该房产的执行。 此致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异议申请人:辽源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执行裁定异议申请书3篇

执行裁定异议申请书3篇 (1194字)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 住所:北京市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20xx)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20xx)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20xx)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 二、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

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xx年,申请人的公司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公司财产及商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北京公司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20xx)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十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席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于二零零三年初搬迁至北京,且一直在此正常经营(整个办公面积为1200米2,均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员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开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公司在市内各个办事机构均有常驻工作人员;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网站查询获知,且申请人于近几年内在北京开发了数个房地产项目,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上述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事一无所知. (941字)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张远虎,男,汉族,20xx年3月生,住安徽省寿县保义镇油坊村门东村民组,身份证号为 请求事项:申请人与张应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请求如下: 1、讼争执行标的为卫邦公司股东张应星可分配财产万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陈某某,男, 申请请求: 一、请求贵院依法终止(XXX)浙XXXX执XXX号执行案件并解除对申请人招商银行账户为6XXXXXXXXXXXXXXXXXXX4的查封措施。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铭麒与被执行人陈X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案号为(XXX)浙XXXX执XXX号,贵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申请人招商银行账户为6XXXXXXXXXXXXXXXXXXX4中的XXX万元,申请人认为贵院的执行程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与事实不符,现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一、执行程序违法 贵院申请执行的依据为李XX与陈X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生效判决书【案号:】,被执行主体为陈X而非申请人陈某某,然而贵院在没有任何针对申请人的生效判决文书的基础上而对申请人的招商银行账户采取了保全措施,并且也未向申请人送达过任何法律文书,作为该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银行账户被贵院强制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也未得到贵院告知的权利救济方式,贵院的执行行为完全剥夺了宪法赋予申请人财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申请人认为贵院的执行程序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执行行为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申请人认为,贵院保全申请人账户的XXX万元与(XXX)浙XXXX执XXX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财产无关,即便存在关联系,那申请人获得的9-1号房屋的拆迁安置款中被执行人陈X可获得的拆迁安置款金额也不足XXXXX元。 因被执行人陈X与李XX在XXX年X月XX日协议离婚,经兰溪市民政局准许,离婚协议在该局备案留存,双方的离婚协议中确定将位于9-1号的房屋以及房屋内所有家用电器和家居设备归申请人陈某某(被执行人陈X儿子)所有,被执行人陈X与李XX离婚后即搬离该房屋此后一直未在该房屋居住,而被执行人陈X与申请执行人李铭麒的民间借贷发生的时间为XXX年,申请人认为陈X个人对外的借款行为与申请人无关,且9-1号的房屋的拆迁安置款应当归申请人陈某某个人所有。 即便该房屋拆迁安置款与被执行人存在关联,根据兰溪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测量评估,申请人家中宅基地实际占地面积为XXXX平方米+XXX平方米=XXX平方米,其中老屋的宅基地为陈X母亲XXX所有。根据兰溪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标准,申请人家庭的安置人口为肆人,即人均XXXX÷4=XXX平方米;因申请人为独生子女且未婚,因此申请人获得的份额为贰份,被执行人陈X和李XX 各占壹份。再按照拆迁办法规定可选择安置房面积为占地面积的4倍计算,即被执行人陈X实际拥有土地拆迁补偿面积为XXX×4=XXX平方米。现因被执行人陈X在XXXX监狱服刑,无法购买安置

法律文书:执行异议书

法律文书:执行异议书 执行异议书文书样式供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参加执行程序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对被执行的财产主张权利。 执行标的是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是权利人应当享有的实体权利。民事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而不能执行案外人的财产,以确保执行工作的正确性。如果在执行过程中侵犯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允许案外人提出异议。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案外人的权利,是有错必纠的工作作风在执行程序中的体现。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应当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直接向执行员提出,并说明理由,提出证据。 根据法律的规定,执行异议的提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提出异议的人应是案外人。案外人即指诉讼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人。在执行工作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提出不同意见,不能视为执行异议。 第二,执行异议应针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标的,是指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财产权利或者行为等内容。案外人可以提出被执行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也可以认为被执行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涉及自己的利益。但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员的工作方法或者工作态度等提出的意见不属于执行异议。 第三,执行异议应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如果执行工作已经完成,案件终结,案外人有异议,只能通过新的诉讼处理,也不属于执行异议。 异议人负有举证责任。即认为执行的标的物是自己的(全部或部分),应当阐明事实,列举证据。如无证可举,人民法院执行员经调查亦取不到证据,或者虽有证据,经执行员审查后不能成立,异议将被驳回;异议提出后,经执行员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并按再审程序处理,对原判决作出调整和变更。

执行异议申请书交给谁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 执行异议申请书交给谁 在社交的过程中,有的问题自己可以解决,但是有的问题是自己解决不了的,当解决不了的时候,我们便会用到法律程序,法律中的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在不同的情况下提出来的,所以需要写执行异议申请书,有的人会问执行异议申请书交给谁这类问题,下面,由为您解说。 一、执行异议的含义 (一)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异议是在执行过程中针对两种情况提出 1、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提出 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是指本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在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时,没有作出裁定,被执行人认为其行为违法,这种情况就是执行异议; 2、对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提出 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案外人是指本案当

事人以外的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根据王某申请,查封、变卖李某家中一台电脑时,赵某得知后提出:这台电脑不是李某的,而是自己暂存在李某家的,并拿出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也是执行异议。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的,叫执行异议。 (二)执行异议的提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案外人; 2、必须向执行法院提出; 3、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执行程序终结后,案外人再提出异议的,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4、执行异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最新 五篇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最新五篇 执行异议申请书是依照民诉法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提起执行异议申请的一种法律文书。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张__,男,19__年X月X日出生,住__市__区__路X楼X号,身份证号:610____,联系电话:__X 请求事项:解冻申请人账号为______x的工资卡,并为申请人及其母、女每月留出生活必需费用每月1600元。 事实与理由: 因张__、陈__、吴__与__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__分社贷款纠纷一案,__x 年12月贵院依据(__x)__执恢__号执行裁定书对张__在中国工商银行__支行账号为______x的账户进行了查封、冻结措施,并扣划了全部余款,并且将每月到账工资全额划拨,结合执行及本案实际情况,申请人现提出异议如下。 __x年10月,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取得一笔贷款,陈__向申请人表示她与被申请人当时的卢__负责人熟识,可以为其取得个人担保贷款。__x年10月27日,在陈__的介绍下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同日被申请人即向申请人提供了20万元贷款。然而,申请人实际上只拿到了5万元贷款,其余15万元被陈__拿走(发放贷款时一折一卡,申请人拿了一张卡,里边有5万元,陈__拿了折子,里边有15万元,折子一直在陈__手里)。陈__涉嫌诈骗一案申请人也已经报案。 申请人现年59岁,紧靠工资维持基本生活,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申请人之母程__出生于19__年X月X日,现年已经78岁高领,需要赡养,申请人之女张X,出生于19__年X月X日,尚未成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申请人抚养。从__x年至今,贵院将申请人的工资卡全额冻结,导致申请人及其母、女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给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

协助执行异议申请书改

协助执行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XXXXXXXXXXXX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异议请求: 依法撤销(2016)辽XX执XXX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6年12月28日收到贵院的(2016)辽XX执XXX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人对此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出异议。 根据以上法院文书,贵院在受理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诉XXX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XXX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案时,根据(2016)辽XX执XX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司协助查封煤业公司购买的,由我司占有使用的机器设备MG400/980—WD采煤机1台、ZF8600/22/35放顶煤中间液压支架131台、ZFG8600/23/35放顶煤过度液压支架7架、SGZ800/800前部刮板输送机1架、SGZ800/800后部刮板输送机1台、SZZ1000/400转载机1台、PLM2500破碎机1台、ZZY1100转载机自移装置2台、PZY2700皮带机尾自移装置1台(以下简称法院查封设备),查封期限两年,自2016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止。我司认为,此协助执行通知存在以下问题: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适用错误。 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写明其作出的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但该条所适用的对象应为被执行人,我司并非(2015)沈中民三初字第XXX号案件的当事人,更非(2016)辽XX执XXX号

案件的被执行人,故贵院依据该条对我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属法律适用错误。 二、协助执行通知书事实认定错误:煤业公司并非法院查封设备的所有权人,贵院不应当随意查封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我司对法院查封设备享有合法的占有和使用权。 煤业公司早在2015年就将法院查封设备以实物出资的形式入资到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山西愚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某月某日出具的《XXX煤业有限公司拟以实物资产投资入股项目评估报告书》(详见证据一)已对煤业公司出资的这部分设备进行过资产评估。且在2016年1月19日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详见证据二)中,也明确说明法院查封财产已出资至融资租赁公司。因此,(2016)辽XX执XX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所提到的设备的所有权人是融资租赁公司,而我司是从融资租赁公司租用的这些设备,我司对以上设备享有合法的占有和使用权。 综上所述,法院查封财产的所有权为融资租赁公司,而非被执行人煤业公司,我司对以上设备享有合法的占有和使用权,法院的查封行为已经侵犯了私有财产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利。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第227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贵院应依法撤销(2016)辽XX执XXX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以维护我司的合法权利。 此致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XXX煤业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

民事起诉状(案外人执行异议)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民 族,年月日出生,住 址: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 元室。 联系电话: 被告:单位名称住所 地:省市区路号座层。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第三人:姓名,性别,民 族,年月日出生,住 址: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 元室。 联系电话: 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确认设备(价值万元)为原告所有,并停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二、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原告(案外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字第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驳回了原告的执行异议。原告认为该裁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1.被告所申请执行的财产xxx的所有设备为原告所有,而不属于第三人所有。

年月日,原告与第三人签订《设备转让合同》, 原告购买第三人的所有设备,价格价款为人民 币元,年月日,第三人将该设备交付给原告,原告即投入调试和生产使用,并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第三人设备款元。 原告投入生产后,就不断有原给第三人干活被拖欠巨额劳务费用的农民工到原告处闹事影响正常生产,第三人也多次索要剩余设备款,由于原告得知其欠巨额农民工工资,以及其欠他人设备款贵院正在执行中,故未敢向第三人支付剩余款项。 年月日,第三人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原告支付剩余设备款,在法院的支持调解下,出于对县人民法院的信任,原告将剩余价款以现金的 方式交给了县人民法院,法院向原告出具了收据,等候在法院的农民工当庭领到 了工资。 原告的上述交易行为、支付行为并无不妥之处。原告是善意取得涉案设备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设备作为动产,在交付时产权便发生转移,也就是 说年月日,第三人将设备交付给原告后,该设备的所有权就转移 给了原告。原告将剩余款项交付给靖边县人民法院并无不妥。 2.被告对属于原告的设备申请执行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原告与第三人的交易是真实的,原告支付了元的设备款后才取得了该设备的所有权,原告是善意取得,被告无权对原告的上述财产申请执 行。年月日,贵院执行人员在现场清点登记时,原告就向执行人 员说明了原告支付该设备的部分款项以及该设备已经转移给原告的情况,原告将剩余设备款交给县人民法院也是客观的、真实的,贵院对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予采纳是 完全错误的。该行为损害了原告对设备的财产所有权。 综上所述,执行裁定书驳回了原告作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原告依法在收到《执行裁定书》后十五日内起诉,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执行异议书(案外人提出异议用)

执行异议书(案外人提出异议用) Written objection to execu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执行异议书(案外人提出异议用)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案外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异议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写明执行标的)不服,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写明异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生效法律文书×份 异议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二十五条规定制定,供案外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时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 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 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

执行异议书填写说明

执行异议书填写说明 一、首部 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执行异议书”、“对执行标的异议书”或者“异议书。” 二、正文 1、异议人的基本情况。“异议人”可写为“持异议人”或“提出异议人”,即案外人。填写异议人基本情况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异议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异议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异议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和职务;异议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 (2)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与异议人的关系。 (3)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如果委托人系律师,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如果异议人不只一个,应按上述内容逐一列明。 2、事实和理由。案外人之所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执行提出异议,是因为如果执行,则侵犯了自己的民事权利,因而要求人民法院中止或停止执行,对执行标的作出调整或变更。案外人既可以是在诉讼中应当追加而没有追加的当事人,也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写作时,应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第一层次,在何案中,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什么时间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标的中,是部分还是全部认为人民法院处理不当,提出异议。 第二层次,写明为什么提出异议。可以采取夹叙夹议的方法,一边写事实,列举证据,一边发表议论。事实必须真实可靠,有据可查。议论可结合法律规定,论证人民法院处理不当。 第三层次,写明本案正在执行过程中,而没有执行完毕。所谓正在执行过程中,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或者已经提出申请执行,或者尚未提出申请执行。在这一层次中,案外人如果还有其他要求,亦应一并写明,比如,在提出异议的同时,可以声言“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等等。

执行异议答辩状

执行异议答辩状 执行异议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执行异议答辩状,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执行异议答辩状1 答辩人:陈xx,女,xxx年10月2日出生,汉族,茶陵县人,住茶陵县城关镇紫微街紫微路四组。 因上诉人赖家庆与被上诉人陈xx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陈xx诉苏琼、曾巧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财产保全、执行以及上诉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概况。 陈xx诉苏琼、曾巧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法院于20xx年4月22日判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7月26日调解终结。因被执行人苏琼、曾巧艳拒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申请执行人陈xx于20xx年8月7日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确定的起诉日(20xx年11月6日)止的给付金钱义务是4192808元。被执行人苏琼、曾巧艳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赖,至今仅有苏琼的司机代为执行13.5万元,已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苏琼20xx年开始向陈xx借钱,20xx年3月18日与原宁冈县地产公司(早已名存实亡,由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接管)联合投资开发受让了本案三宗土地,因苏琼没有资质,登记在原宁冈县地产公司名下,苏琼是土地实际权利人之一,享有60%份额。 一审法院在审理陈xx诉苏琼、曾巧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于20xx 年12月11日作出了(20xx)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号民事裁定书:对20xx年3月18日苏琼与江西省宁冈县地产公司联合在现井冈山市(原宁冈县)龙市镇投资开发的、登记在宁冈县地产公司名下的宁国用(99)字第306号、(20xx)字第3027、(20xx)字第3028号土地中苏琼所享有的60%份额(约270万元)予以冻结。(有接管单位提供、盖章的《联合投资开发土地》、《土地出让合同书》证实。60%份额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股份,另40%是井冈山市原宁冈县地产公司的)。20xx年12月一审法院到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和送达上述裁定书时,所冻结的土地档案中没有证实上诉人与苏琼转让的一个字、一份文件,也没有人说己转让。裁定书送达后,苏琼并未提出自己所拥有的60%份额已转让给上诉人或者申请复议,当时上诉人(与苏琼是十多年的要好的朋友,知道苏琼欠债)知道冻结也未申请复议。由于执行法院没有及时采取评估、拍卖措施,20xx 年10月31日上诉人乘机对(20xx)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的执行标的向一审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由苏琼聘请律师。 本案冻结的标的是上述三宗土地中苏琼所享有的60%份额,协助执行人是井冈山市国土资源局。上诉人主张:20xx年7月4日,苏琼与本人签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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