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按照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培养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科门类涉及医学、理学、工学、哲学、法学、管理学等),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或“理学、工学、哲学、法学、管理学”学位;另一类是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等各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免试生是指在原学校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包括我校和其他重点大学取得推荐学校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并缴费、照相,并且报考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不得更改。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详情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天津医科大学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和《天津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2013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2014年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普通本科全日制(专升本除外)的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中医除外);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

下同)或2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教务部门提供);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425分)

④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⑥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医科大学。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第4条的6项要求同时满足)。

五、报名手续

1.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报名方式。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地点等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栏。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导师,报考导师将放到复试时进行。

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5. 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6. 我校各专业在报名时均不区分院系所(院系所代码为“00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分为理学、工学、医学三个门类招生,理学门类的院系所代码为“001”,工学门类的院系所代码为“002”,医学门类的代码为“003”;不区分研究方向的学科专业,其研究方向代码为“00”。

7. 网上报名时外地考生可选择在当地报考点报考,若报考点选择为天津医科大学的考生,请到天津医科大学进行确认,在天津医科大学考试。经过确认后,报名才生效。(具体确认时间、地点、程序关注网上通知)

8.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医科大学,并到天津医科大学进行确认,在天津医科大学考试,否则将不准考。

9.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六、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

1.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网上预报名时间(应届毕业生):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3.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25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4. 按照天津市统一安排,报考点选择天津医科大学的考生(含推免生)将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支付要求请参照相关说明。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 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选择天津医科大学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14日每天

8:30-17:00,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天津医科大学新研究生院一楼大厅进行确认,经过确认后,报名生效。其他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

2.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英语四级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须提供)、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七、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信息)

3.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份。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八、我校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及内容

我校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共有12门,其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和数学一为全国统考,哲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卫生基础综合、医学综合、生物综合、护理综合及数学综合为学校自主命题。

1.哲学综合(611)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伦理学史,满分150分;

2.口腔综合(352)包括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学、口腔病理解剖,满分300分;

3.卫生综合(353)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300分;

4.药学综合(615)或(349)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满分300分;

5.卫生基础综合(616)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150分;

6.医学综合(612)包括内容与国家统考西医综合内容相同,满分150分;

7. 生物综合(613)包括免疫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医学统计学、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

8.护理综合(308)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满分300分;

9. 数学综合(614)包括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满分300分;

九、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须视当年考生具体情况酌定。

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录取类型说明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

就业。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二、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三、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接收推荐免试生情况,请予关注。

十五、有关事宜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网页

(http://202.113.53.148/“招生就业”“硕士招生”栏目)查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Email:yzb@https://www.360docs.net/doc/9110658191.html,

咨询电话(传真):022-83336930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天津医科大学招生专业目录────

单位代码 : 10062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 22 号邮政编码 : 300070 联系部门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 022 - 83336930 联系人 : 研招办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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