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核]{谢志平}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未审核]{谢志平}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东乡县人民医院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特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范畴按照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一)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患者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二)送入急诊抢救室的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三)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相关科室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四)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五)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如有发现推诿患者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对患者抢救的影响程度,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及医务科、护理部,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

医务科

2015年12月18日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2、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生、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 3、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记录,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4、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做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5、抢救时,护理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6、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和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充,急救物品

完好率要达到100%。 7、认真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 真实全面,能体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确保护理记录的连续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 8、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 备,随叫随到。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 加强抢救工作。 危重病人抢救流程图 记录内容: 1、病人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入院时 间、入院诊断)。 2、病危原因及抢救经过(抢救措施及抢救药物及抢救结果)。 3、组织抢救医师、主管医师姓名。 4、记录时间及记录者签名。 5、及时补充抢救药品,及时记录。 由负责医生、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 按病情通知家属及时报告科主任 医护分工协作、全力以赴 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抢救立即呈报院领导 严密观察、用药处置准确 必要时组织多科共同抢救 抢救记录及时、详细

急诊科急危重症患者优先诊治的有关规定

急诊科急危重症患者优先诊治的规定为了使急诊抢救病人及时治疗,以挽救病人的生命为目的而建立急危重症手术抢救绿色通道,特作如下规定: 1.急危重症手术抢救绿色通道是保证病人在30分钟内由急诊科或抢救室、放射科、B超室等地直接进入手术室进行抢救。 2.病情危急的患者,应由分诊台护士立即直接送入抢救室先进行抢救,然后再补办挂号手续。外伤后有活动性出血的患者,分诊台护士应立即送达清创室,并通知外科医师前来处置,由家属或陪人补办挂号手续并缴纳有关医疗费用。 3.心跳、呼吸骤停的患者,分诊台护士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同时送抢救室抢救,家属或陪送人员应补办挂号手续。凡心衰、呼衰、肾衰等脏器功能衰竭,休克,多发伤,急性大出血,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需心肺复苏或紧急手术挽救生命的急危重病人,凭医保证、身份证、工作证、离退休证、保险卡或银行卡等有效证件可直接进入急诊绿色通道进行救治。 4.急诊绿色通道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使患者顺利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5.来本院就医的急危重患者按病情的急缓、重轻享受优先服务。检查、转诊、住院和手术由本院人员陪送。 6.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急危重病人设特殊病历标志,急诊药房、收费处、各检查室、手术室须优先处置患者的就诊事宜。急诊医护人员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应遵循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进行急诊处置。 7.病情需要会诊时,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传呼后5分钟内回话并于下一5分钟内会诊到位。若有必要,急诊科值班主任有权传呼院内有关人员参与抢救。急诊科急危重病人的诊断以及是否需要手术由急诊科及有关专科医师人员决定。 8.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需要紧急手术的急危重病人须遵循以下条款实施救治: ⑴专科医师于决定手术治疗后立即用电话通知手术室,手术室当班护士记录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诊断、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手术组人员、通知人姓名等,同时填写好手术通知单随病人送到手术室。 ⑵急诊科当班医师或专科医师应在5分钟内开除术前医嘱,20分钟内做好必要的术前检查。 ⑶术前医嘱由所在科室当班护士在10分钟内完成。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各部门、各科室; 为了保障急危重症患者连贯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诊疗以外因素对救治的影响,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根据《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精神和我院《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请遵照执行。 1.建立“优先处置绿色通道”,提供绿色通道的部门包括急(门)诊科室、辅助检查科室、ICU或专科ICU、手术室、导管室、挂号收费室等。 2.凡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的病人,实行“先抢救,后付费”,不需先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相关科室应立即给予抢救、优先检查,提供全程服务。 3.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各种休克、昏迷、心肺复苏、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患者。 4.“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工作要求: (1)急诊科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24小时接诊制。 (2)由急诊科值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并在住院卡或相关检查申请单上加盖“优先处置通道”章,上报医务处(8小时内)或总值班(8小时外)。 (3)急危重症处置患者结束后,由执行科室护士协助患者家属缴费,并将加盖“优先处置通道”的检查单由检查科室领回至急诊科护理单元保存。 (4)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的病人,各相关科室必须简化手续,优先提供救治、检查,各科室间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当危重患者需入院抢救时,必须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到相关科室。 (6)各临床科室应每日预留1~2张床位以备急危重症患者救治。 (7)在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过程中,对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将按医院《医疗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给予责任追究。

危重抢救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危重抢救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危重病人是指病情严重,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病人,如呼吸困难、突发昏迷、心跳骤停、大出血者等。危重病人抢救护理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病人的生命安危,是医疗、护理工作的重点。 1.病情危重和抢救者须安置在抢救病房。 2.遇有大批病人和严重多发伤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护理部、 医务科,由医院组织专科医师和护士共同抢救。 3.抢救工作要及时、准确、有效。抢救人员要求有较强的抢救意识,技术熟练、动作敏捷、思想集中、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 4.抢救程序要严谨,明确分工,紧密配合。急救室或监护室内有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预案。一切抢救工作均要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并要注明执行时间。 5.抢救药物、器材应做到“五定”即定位、定数量品种、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用后及时补充,有记录并保持备用状态。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遇特殊抢救情况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要复述2遍,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避免有误,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医嘱和处方。 7.保留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至抢救结束,以便查对和补开医嘱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8.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客观书写抢救护理记录,补记抢救记录应在6小时内完成,并注明补记时间。 9.抢救和有特殊处置的病人进行输助检查或转运过程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确保病人安全。 10.定期对疑难、危重、抢救病人的工作进行讨论、分析和总结。 11.做好抢救后物品的清理、消毒、补充,检查的急救设备还原成备用状态。 12.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门急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优先就诊及住院的范围 1、骨科急诊患者:开放性骨关节损伤、各类骨折、烧烫伤等患者。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复合伤、大出血等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3、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及病情较重的患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医院开通24小时急诊服务,实行当班医生全天应诊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师必须对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护士接诊骨科急诊患者后应立即优先安排患者挂“急诊号”,并在相应病历资料、单据上标明“急诊”标记,需要缴费、检查、处置、住院、治疗、手术等时优先安排。 3、门急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凡是接诊直接危急生命、需要立即抢救的患者,执行"先抢救,后结算”,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组织抢救,提供全程服务。必要时通知总值班联系转诊事宜。 4、门急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5、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6、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安排导诊人员全程陪同,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护理工作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护理工作危重病人抢救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3459护理工作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Rescue system for critical patients in nursing work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要求:保持严肃、认真、积极而有序的工作态度,分秒必争,抢救病人。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技术五落实。 2)病情危重须抢救者,方可进入监护室或抢救室。 3)一切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或外借。护士须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病人状况。 5)当病人出现生命危险时,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

情给予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6)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 7)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的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8)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所用药品的安瓿必须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弃去,并提醒医生立即据实补记医嘱。 9)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10)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联系。 11)抢救结束后,做好抢救记录小结和药品、器械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2015年社会评价持续改进急危重症 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 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xx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xx人民医院2015年6月25日 危急重症患者处置流程 急诊↓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急诊医生接诊↓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进入ICU病房↓带抢救结束、病情稳定,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病情再评估↓转普通病房

门急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为切实做好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优先就诊及住院的范围 1、骨科急诊患者:开放性骨关节损伤、各类骨折、烧烫伤等患者。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复合伤、大出血等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3、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及病情较重的患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医院开通24小时急诊服务,实行当班医生全天应诊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师必须对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护士接诊骨科急诊患者后应立即优先安排患者挂“急诊号”,并在相应病历资料、单据上标明“急诊”标记,需要缴费、检查、处置、住院、治疗、手术等时优先安排。 3、门急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凡是接诊直接危急生命、需要立即抢救的患者,执行"先抢救,后结算”,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组织抢救,提供全程服务。必要时通知总值班联系转诊事宜。

4、门急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5、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6、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安排导诊人员全程陪同,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7、接诊急危重症患者同时做好其他候诊患者的解释工作,维持接诊秩序 8、各科室每日预留 1~2 张床位,专门收住急危重症患者。 9、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门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10、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当班医护人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总值班,必要时同时上报医务科、副院长、院长及卫计委。 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工作程序 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 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挂号缴费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流程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多专业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上报医务科、业务副院长。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医务科。 3.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事后及时补记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4.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了解患者家属的意见,告知内容须记录在病历上。发出病重(危)通知书,医师和家属双签字,完成告知义务。两个科室以上联合抢救时,须共同承担告知义务,以主要实施科室(如手术)为主。 5.抢救记录,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内容包括: 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精确到分)、抢救经过、检查和治疗的时间、参加抢救人员及技术职称、上级医师意见及执行情况、是否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家属签字等;死亡患者须注明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 6.拒绝抢救的患者,须有详细记录及患者直系亲属代表签字。一定要详细交代检查、抢救与治疗的必要性、可能的作用、副作用;强调拒绝抢救的后果。 7.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检查科室,应积极配合抢救。 8.急、危重症患者离开病房检查治疗或进入手术室的途中,须有医务人员陪同,根据患者情况,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 9.患者死亡后,医生须向患者家属提出尸检建议,并将家属意见记入病历,家属签字。家属同意尸检的,须按程序填写尸检同意书。 10.各科的抢救设备须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有关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

2211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 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 )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 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

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 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 局 4、对上述情况的落实由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进行督导检查

急危重患者处理流程 急诊 J 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J 急诊医生接诊 J 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J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J 进入ICU 病房 J 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J 病情再评估 J 转普通病房

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制度 (一)抢救工作由有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生和护士承担,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医务科、护理部,并上报院领导,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参加抢救人员应全力以赴、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正确无误。 (五)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六)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烦躁、昏迷、神志不清病人应加床档和约束带。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七)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烦躁、昏迷、神志不清者加床栏或约束带。 (八)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要进行详细交接。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药品空安瓿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九)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十)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有关部门。 (十一)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急危重症患者处置流程 急诊 ↓ 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 急诊医生接诊 ↓ 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 进入ICU病房 ↓ 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 病情再评估 ↓ 转普通病房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目的 确保危急重症病人能得到迅速、有效和安全的处置。 二、抢救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尹宁主任。负责事件总体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副组长:全宏燕护士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组员:值班护士、值班医师、总住院医师。负责启动应急预案。 三、具体实施 (一)医护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二)备齐各种抢救药品,抢救设备均需放在固定的位置,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用及借出。 (三)对危重病人,应立即接待,须抢救的病人直接安置在抢救室。 (四)医生到来之前接诊护士根据病情及时给氧、测血压、吸痰等,迅速建立静脉通道,外伤的病人采取止血措施,心跳呼吸停止的病人立刻进行心肺复苏。 (五)值班医生迅速到场进行评估和处置,酌情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参加抢救,需请其他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在得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六)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以赴,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抢救操作常规。 (七)严格观察病情,紧急抢救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双人复核确认后方可执行。危重病人应就地诊治,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八)详细记录病人的来院时间、抢救时间、病情稳定时间或SI亡时间。病历及护理记录要及时、详细、准确,用药处置要准确,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详细交代,所有药品的空瓶要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取。 (九)加强与病人家属的沟通,值班医师向病人家属详细交代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需进行紧急有创检查和治疗,应与病人直系家属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执行。 (十)抢救完毕,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做好抢救小结,危重病人或SI亡病人应作相应的病情讨论,以便总结。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急危重症患者处置流程 急诊 ↓ 危重病人来院先抢救 ↓ 急诊医生接诊 ↓ 病人评估、必要辅助检查 ↓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 进入ICU病房 ↓ 待抢救结束、病情稳定,护士协助缴费 ↓ 病情再评估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流程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多专业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上报医务科、业务副院长。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医务科。 3.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事后及时补记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4.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了解患者家属的意见,告知内容须记录在病历上。发出病重(危)通知书,医师和家属双签字,完成告知义务。两个科室以上联合抢救时,须共同承担告知义务,以主要实施科室(如手术)为主。 5.抢救记录,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精确到分)、抢救经过、检查和治疗的时间、参加抢救人员及技术职称、上级医师意见及执行情况、是否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家属签字等;死亡患者须注明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 6.拒绝抢救的患者,须有详细记录及患者直系亲属代表签字。一定要详细交代检查、抢救与治疗的必要性、可能的作用、副作用;强调拒绝抢救的后果。 7.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检查科室,应积极配合抢救。 8.急、危重症患者离开病房检查治疗或进入手术室的途中,须有医务人员陪同,根据患者情况,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 9.患者死亡后,医生须向患者家属提出尸检建议,并将家属意见记入病历,家属签字。家属同意尸检的,须按程序填写尸检同意书。 10.各科的抢救设备须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有关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设备的使用。 危重患者抢救流程 安排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 人员安排与 士担任抢救工作,必要时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及科 抢救药品、齐全完备,做到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期消 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抢

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应亲自到场指导和协助抢救,遇有疑难问题,及时邀请会诊,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和主管院长。 三、凡属危重抢救病人,主管医师应填写病重(危)通知单,一式三份,交家属和医务科各一份,病历保留一份。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作好各项抢救记录,若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四、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作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和各科室应保证药品、器械的正常供应,便于工作。 五、抢救时,当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护士在医生来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足,抢救物品合格率要达到100%。 七、若遇特殊情况超出一科范围或本科力量不足时,科室之间应支援配合,必要时医院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八、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病人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不得困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九、凡遇有大灾害、事故抢救,接到病人或省、市、县卫生厅(局)的呼叫时,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若把病人接运回院抢救,本科室无法加床时,找到其他科室借床,必须无条件服从;总值班有权协调处理,如被借床科室有空床而拒绝不借,一切责任由该科负责。

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1 目的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 2 范围 范围全院各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 3 职责 3.1 院领导 主持全院性重大抢救指挥工作 3.2 医务部 负责制定和修订危重患者抢救制度;负责组织全院性重大抢救工作协调。 3.3 科室 3.3.1 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

3.3.2 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及时报请医务部、护理部和分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3.3.3 各科室接到抢救急会诊通知,应由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如因其他医疗工作需要无法及时会诊,应由住院总医师或者值班医师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误抢救。同时将情况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在其他医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抢救工作。 3.3.4 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3.3.5 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医师应及时补开医嘱。 3.3.6 抢救过程应由责任医师及时、详实、准确记录,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3.3.7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就诊及住院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就诊及住院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优先就诊及住院的范围 1、眼科急诊患者: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眶蜂窝织炎、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眼内炎、角膜穿孔、各类机械性和化学性眼外伤等患者。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严重中毒、严重复合伤、大出血等)。 3、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及病情较重的患者。 二、优先就诊及住院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 1、医院开通24小时急诊服务,实行当班医生全天应诊和首诊负责制。 2、护士接诊眼科急诊患者后应立即优先安排患者挂“急诊号”,并在相应病历资料、单据上标明“急诊”标记,需要缴费、检查、处置、住院、治疗、手术等时优先安排。 3、凡是接诊直接危急生命、需要立即抢救的患者,执行"先抢救,后结算”,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组织抢救,标明“绿色通道”标记,提供全程服务。必要时通知总值班联系转诊事宜。 4、对于优先就诊及住院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安排导诊人员全程陪同,协助家属办理交费、住院等手续,护送入院。 1/ 2

6、接诊急危重症患者同时做好其他候诊患者的解释工作,维持接诊秩序。 7、全院职工必须执行医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将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度追究其它责任。 8、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当班医护人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总值班,必要时同时上报医务部、业务院长、CEO。 2/ 2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1、临床科室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的限制。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对其他专业的病种,有主治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参加抢救。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医师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

工作医师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代,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离去。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7、需跨科抢救的危重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制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8、有关抢救科医师要及时、认真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9、因纠纷、殴斗、交通或生产事故、自杀、他杀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形迹可疑的伤病员,除应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外,同时应向医务科、保卫科汇报,再报院领导,必要时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10、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一般不进入抢救现场,但必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11、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及后勤部门,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证。

急危重症患者管理

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 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的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 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为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和有效的医 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 范。 一、门诊管理 1、门诊部应对一站式服务台相关人员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密切观察,发现可疑危重病人,应及时引 导至便民门诊医师前,给予初步检查、筛选,如有必要护送至 急诊就医。 2、门诊便民门诊医师,应熟悉急救相关知识,及时发现异常,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诊疗,按照分科 收治的原则,优先转送对应专科病房、ICU或急诊留观。 3、护理部应对门诊候诊区护理人员必须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对诊候人员体态、神色等进行基本观察,发现可疑危急重病人,应优先引导至对应科室门诊医师诊室,以便及时处理,必要时 协助医师抢救或护送患者至病房。 4、门诊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 急危重症病人,必须就地抢救处理,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 沟通,必要时邀请其它科室医师到场协助处理、会诊;患者生 命体征稳定后,及时完善门诊病历及抢救记录等,按临床专

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优先收入ICU或相应专业科室病 房。 5、门诊部定期对各单元急救车检查,督促对相关器械进行维护,对急救药品进行数量核对、效期核查,确保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二、急诊管理 1、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急诊科24小时负责应诊急危重症病人,按照“及时、 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接诊后及时处臵,特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二线班报告,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接到医 生或护士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指导处理,对诊断不明的应立即请求院内相关专科主任会诊。 3、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安排。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臵,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 静脉通道等,给予抢救性治疗,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 通。 4、急危重症病人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由科主任指导对病人进行分科收治,优先收入ICU或相应专业科室。 5、急诊医师必须完善门诊病历,尽快完成病人收治入院手续,同时通知收治科室医生护士做好病人收治的准备工作。

危重病人抢救管理规章制度

XX医院危重病人抢救管理制度 一、对危重病人积极抢治的同时,随时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应在病程记录中体现。 二、根据病情需要,及时下达重病或病危通知,认真填写重病或病危通知书,同时向患者家属重点交代目前病情、诊断、抢救过程中及抢救后可能产生影响生命的严重后果,取得患方理解,并签字。 三、重病或病危通知书一式三份:病历中保存一份,患方一份,医务部备案一份。病危抢救者应向卫生局报告备案。 四、当班人员应该坚守岗位,认真按科学态度、医疗法规与措施,积极抢救病人的生命,在病人的生命体征尚未消失前,决不能停止抢救;过程中,严格交接班制度,在紧急情况下,门诊与病房的相关科室应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照应,必要时可以全院大会诊。 五、坚持首诊负责制原则。首次接诊的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由现场最高年资的专家统一指挥,其他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决不允许互相推委,会诊者应固定在会诊地点进行,绝对避免病人自行辗转科室之间。受邀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赶到会诊地点。 六、抢救工作中发生医患争议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报告,并应由门诊部、医务科、安全部门(包括公安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XX医院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对危重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尽可能了解其身份,准确掌握体征,密 切观察病情变化,在报告其家人、亲属或领导的同时,及时认真按科学态度、医疗法规与规范医疗措施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有现场最高年资的 专家统一指挥,并将病情及时将病情报告医院总值班、医务科。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总值班、医务科、分管院长。 三、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纪录,边抢救边记录,来不及记 录的部分,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四、四、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做好急救、抢 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要保证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状态,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五、抢救时,护理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护 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需经二人核对,是否弃之,待抢救结束后决定。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四、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理与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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