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产业结构

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11]11号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28

【实施日期】2011.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组长:黄卫(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主任)

刘晏良(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

刘新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成员:许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峪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朱立(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王永轩(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张胜迪(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李为(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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