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专利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守则研究

云南省专利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守则研究
云南省专利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守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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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专利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研究

提纲

1.2.通过对现有专利数据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分析,不仅对专利申请、授权的区域及行业、单位分布等进行反映,同时对专利的有效实施情况进行反映,并结合历史数据进行系统对比,可以从统计学的角度深入揭示专利相关指标的发展规律。结合这些规律进行科学预测,可以进一步把握专利工作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有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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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地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保证专利工作的长远健康发展。

(二)客观评价创新能力的需要

1.有利于动态监测创新型国家(省区)实施效果

专利指标是反映国家及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指标之一,专利申请指标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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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效益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可以准确、有效反映不同行业、部门专利的经济利用程度,从一定程度上反映该地区科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三)提升科技统计工作水平的需要

1.提升专利统计工作质量

现有专利统计仅仅从专利的申请、授权及专利所有权人等方面对专利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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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是一种基于专利管理工作进行的统计,而非针对反映知识产权战略进展情况,针对为知识产权工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进行的统计,已不能满足科技迅速发展的需要。结合专利的申请、授权、使用等各种专利指标构建统计指标体系并开展统计调查,有利于提升专利统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推动专利统计工作的长远发展。

2.完善科技统计工作体系

作为科技产出统计的一个重要方面,专利统计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科技统计工作主要以科技活动机构的人员、经费、项目、科技活动规模等投入指标统计为主,而科技活动成果的统计则较为薄弱。专利指标作为科技活动产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技产出统计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因为专利指标是一个衔接科技与经济的重要指标,通过专利应用相关经济指标的调查,也可以作为把科技产出的统计范围扩展到经济领域的一种尝试。开展专利统计,是加强科技产出统计,完善科技统计工作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3.提升科技统计信息服务功能

提供信息,服务管理决策是科技统计工作的灵魂,专利统计的深化也必将提升科技统计工作整体的信息服务功能。通过深化专利统计指标体系,探索构建专利统计工作制度,可以提升专利统计的数据采集及信息加工深度和范围,扩大专利统计信息服务对象,使专利统计信息不仅满足专利日常工作管理的需要,也可以满足知识产权宏观决策的需要,同时也为广大研究人员深入了解区域专利发展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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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便利。

(四)提升专利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需要

1.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知识产权工作是总结和维护科技创新活动成果的重要环节,是科技创新直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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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分布情况,发现我省专利工作存在的不足,也可为科技计划项目提出科学的立项依据,改进财政科技拨款的使用效果,为快速提升我省专利数量和质量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

3.促进专利管理工作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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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统计体系是客观、连续反映全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活动成果的重要方

面,完善专利统计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显示度,突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对科技发展方向的指引作用。从专利的统计指标,到专利的统计制度,再到专利的统计机制,形成一个全方位的专利统计体系,可以为科技成果及绩效管理提供工作思路,促进专利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从而推动我省专利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我国专利统计指标体系构建现状

(一)国际的专利统计工作及主要指标

1.国际专利统计工作

从国际来看,专利统计可以在宏观和微观等不同层次上反映一个国家或企业的发明活动及其产出、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技术发展水平及其在国际技术与经济竞争中的地位。从宏观层次来看,通过专利统计工作可以对各国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技术活动产出和谋求工业产权保护意向进行比较;用来描述多方面的技术活动,并进行国家、地区或行业之间的比较;同时专利统计也被用来确定技术与技术或技术与科学之间的联系。从微观层次来看,则可以了解企业的技术发展情况,可以部分反映该企业的创新政策或营销及竞争战略。

世界主要专利组织都针对自身的专利工作开展了统计调查与分析工作,以有效掌握该机构专利申请、授权的趋势与特点,从而更好地开展自身的专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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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欧洲专利局(EPO)从1996年起,每年都要进行申请人年度调查,调查的主要目的是预测申请量,预测EPO和其他专利局受理的通过不同途径和来自不同地区的专利申请量;其次是研究不同技术领域的申请态势以便更详细地进行申请量预测;再次是研究R&D支出与专利申请两者之间的关系。

2.

外国市场上的收益的意向指标。专利发明人类型统计可以大体反映专利发明在不同主体间的分布情况。分行业或者分区域统计专利数据,则是说明区域或者行业发明活动的重要手段。

专业化指数是指在特定的专利系统内,一个国家在某个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比重与这个国家在全部专利申请中的比重之比,计算不同时期的专业化程度指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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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反应各国专业化格局随时间而演变的情况。通过专利引用科学文献的统计,可以反映产学研合作的密切程度。通过专利分类与工业贸易分类的对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技术创新与工业生产及贸易活动的关系。通过对企业专利数量,引用数量级专业化程度等指标的应用,可以大体了解企业的创新活力和专业化程度。

(二)我国目前专利统计工作及指标

1.我国的专利统计工作

目前我国的专利统计主要由国家及各区域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在完成专利申请、授权基础数据的同时,开展专利运用状况抽样调查。同时,部分省市结合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以知识产权工作为切入点,联系企业创新及经济活动对特定范围的企业专利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在调查企业国外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对企业的研发活动及知识产权投入状况,知识产权的实际应用及获得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全面统计,使得专利统计与现实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内涵更加丰富。部分地区深入实施专利战略,针对区域内的专利申请进行资助,这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地方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直接支持,因此其统计也成为专利工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作为专利工作的重要组织,针对其人员和业务的统计也成为专利统计工作的一部分。

2.我国的专利统计指标体系

我国的专利指标主要结合地域、专利发明主体、职务非职务等口径对其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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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专利类型的申请量、授权量进行逐月汇总及累计反映。其中对国外向中国申请及获授权的专利按照主要国家和地区分别进行反映,对国内专利申请人及授权则按照所属区域进行统计。同时,针对三种专利中的有效专利将外国人申请及授权按照国别,将我国申请及授权按照地区进行统计和数据发布。

(IPC)

(二)可比性原则

(三)相关性原则

(四)可操作性原则

四、云南省专利统计指标体系构建内容(句媛媛)

研究中涉及总表、管理机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六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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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提纲列出基本能够涵盖各种机构类型的专利统计指标,在专利统计报表设计时作相应调整。

(一)专利投入指标

投入指标主要用来描述专利投入方面的状况,主要包括研发投入人员(包括从业人员、从事研究与开发技术人员、专职专利工作人员、专利代理人、司法鉴定人、资产评估师等)、投入经费(包括企业R&D投入、专利申请、项目实施等经费投入)、投入机构(专利研发过程中参与的企业数、专利研发过程中参与的科研单位数、专利研发过程中参与的高校数)等方面。

(二)专利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主要用来全面考察专利产出在数量方面的状况,主要包括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授权后专利的法律状态以及相关的产出能力(效率)指标。

1.专利的申请量

各类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职务专利、非职务专利)申请量。

2.专利的授权量

各类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职务专利、非职务专利)授权量。

3.授权后专利的法律状态

有效专利数(件)、专利权终止的专利数(件)、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转移的专利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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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利运营与效益指标

运营指标是从专利运营的角度来观察专利的活动状况主要包括专利的实施(率)、专利的转让及购买、专利的许可及被许可等方面。效益指标是描述专利所产生的效益以及专利对单位所起的作用,主要涉及专利对社会、经济的效益以及在产

1.

2.

3.

4.

5.

专利产品出口额、有效专利的实际收益总额,与专利有关的产品销售额、专利许可费总额,专利转让费总额、以专利技术创办企业数、转让推广专利技术、转让推广专利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

(四)专利保护指标

保护指标是从专利保护的人员、机构、经费以及专利纠纷等方面来全面考察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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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保护的状况。包括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专利纠纷案件数、专利纠纷与立法等指标。

(五)其他

包括专利宣传、专利教育与培训、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等。

(六)专利统计指标解释

五、云南省专利统计报表的设计和制度构建保障体系(邓禹)

(一)专利统计报表的设计

1.指导思想及原则

2.专利统计报表的内容(包括投入、产出、运营与效益、保护等方面)

3.专利统计报表的形式(分为:总表、管理机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等)

(二)专利统计制度的构建及保障措施

1.专利统计制度的内容

包括:统计范围、统计原则、汇总单位、报送周期、报送程序等)

2.专利统计制度的保障措施

附:完整的统计报表(可操作性报表)

(注:以企业为例先出样表,研究讨论后再出完整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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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制度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上海市星火开

(奖罚制度)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上海市星火开

关于印发《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的通知 沪星管发〔2010〕11号 区内各单位、管委会各部门: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已经星火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星火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基金项目申报表 2、星火开发区科技专项奖励基金申报表 二○壹○年四月十二日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4月12日 (共印70份)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奖励办法 (试行) 第壹条目的 为进壹步推进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推进科教兴区战略,实现开发区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设立原则 星火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科技专项奖励等内容,基金设立以鼓励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

术企业和项目,适当资助产业调整关停企业,激励科技创新为主要原则。 第三条适用对象 于星火开发区注册运营、纳税且生产运营正常的企业及企业中的关联工作人员。 第四条使用范围 <壹>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基金 1.符合开发区生物医药主导产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的企业和项目,于获得市及奉贤区生物医药专项资金资助的基础上,给予10~20万奖励。 2.促进开发区产业布局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延长产业链条,投入产出大,且单位土地面积产出60亿元/平方公里之上的新建、扩建项目,给予10~50万奖励。 3.于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重组或兼且开发区内已关停且转企业的项目,该项目符合开发区的主导产业,投入产出大,且单位土地面积产出60亿元/平方公里之上的新建、扩建项目,给予10-50万元奖励。 4.于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中,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主动实施关停且转的企业,酌情给予10~50万奖励。 <二>科技专项奖励基金 1.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当年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壹次性奖励5~10万元。

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九龙坡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9)21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区的意见》(九龙坡委发〔2014〕7号),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本区产业规划,在本区注册纳税的市场主体和工作(居住)的自然人。 第二章高新技术 第三条鼓励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市级和区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且年区级财政贡献额50 万元以上的,从认定之年起3年内比照其区级财政贡献额增量部分,分别按50%、40%、30%的比例给予扶持。

对新引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经审定后两年内研发、检测、实验设备(不包括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投资额50万元(含)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不予补助,政府补助项目扣除补助部分进行补助)。 每年新认定和重点扶持一批科技企业,对新认定的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重点科技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 第四条鼓励企业新产品研发。 对新认定的国家战略性创新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市级优秀重点新产品(或市级重点新产品研发补助),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对已列入国家或市级新产品项目计划,通过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鉴定并已投放市场实现销售的,从鉴定年的1月1日起,国家级新产品3年内、市级新产品2年内按新产品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计算给予财政补贴;企业开发多个新产品获财政补贴资金的,每项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每年度单户企业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给予每项产品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科技项目支持。 探索市场化方式推进科技项目改革,实施一批科技项目,重点在协同创新、科技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团队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 第一节知识产权管理岗位职责 一、知识产权经理岗位职责 知识产权经理领导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如知识产权管理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等)处理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具体职责如表9-1所示。 表9-1知识产权经理岗位职责 二、知识产权管理师岗位职责 知识产权管理师的主要职责在知识产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公司的知识产权检索、专利申请、纠纷处理、知识产权培训与教育、与相关外部机构的联系工作。其具体职责如表9-2所示。

表9-2知识产权管理师岗位职责 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知识产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专利申报资料准备、专利文献检索与开发等事务性工作,不断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具体职责如表9-3所示。 表9-3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节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下面是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供读者参考。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2.不断加强技术创新,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3.有效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4.明确界定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益关系,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第2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1.符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的科学规律。 3.符合公司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4.符合国际交流、合作及国际惯例的共同准则。 5.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合理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第3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本公司全部或部分拥有的职务科技成果、职务商业秘密、职务作品和其他智力成果及信息所产生的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具体包括以下七类。 1.公司实施和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3.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摄影、录像、规范汇编等。 4.技术秘密和商业经营秘密。 5.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使用中的商标专用权。 6.单位名称权,即本公司的单位名称使用权与许可他人使用权。 7.依法由企业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区域科技创新进步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区域科技创新进步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区域科技创新进步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引言 201X 年国务院批复7 个区域规划,布局从东部、南部延伸到中部、西部、东北等地,将以往的外向型增长结构转变为“外需、内需共同发展”。批复规划区域包括江苏沿海区、图们江区、横琴区、中部地区等。至此,中国新的区域经济版图逐渐成型。然而,我们都知道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水平是密不可分的,如何在科技竞争中始终保持优势地位是各地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已经成为衡量本地区经济能否拥有长期优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同时还是衡量区域经济参与者是否拥有长期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此外,区域技术创新能力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我国各地区对于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视不断增加,不断加大对一些地区、一些行业的技术扶持力度。然而,这些地区的投入是否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是否提供了本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这些都是所想了解的。因此,研究对于衡量地区科技创新进步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刘耀彬、王启仿、宋学峰从社会管理环境、科技投入、科技产出和可持续创新4 个方面构建了一套区域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王为民、邵云飞、唐小我等人对影响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因素的研究,给我们对区域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起到了很大的启示作用。而国外学者Audrestsh 和Feldman (2016)采用专利授权量作为衡量区域技术创新能力的主要指标;但是 Groshb(2000)认为专利申请量比专利授权量更能反映技术创新的真实水平。这些研究多集中在区域技术创新能力评价上,如

何纵向反映地区科技创新能力进步水平上,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1 区域科技创新进步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技术创新能力的内涵分析,本文从技术创新进步环境、技术创新投入、科技产出、科技促进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选取了9 个要素作为二级评价指标,构建了一套系统、量化、适用于区域技术创新进步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1.1 技术创新进步环境指标技术创新进步环境指标主要反映各区域现有技术创新环境情况。在文中,作者选取了人力资源基础、信息环境两个二级指标来反映地区技术创新环境情况。在二级指标下,本文以每万人中大专以上学生人数、每万人中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两方面来反映人力资源基础,以人均计费邮电业务总量、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两方面来反映信息基础。 1.2 科技创新投入指标科技创新投入指标反映的是区域技术创新活动中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为了便于统计,文章用人力投入、财力投入两个二级指标反映地区科技创新投入。本文针对各区域人力投入现状,选取企业R D 人员占企业职工比重、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R D 人员占科技活动人员比重三个指标具体反映各地区人力投入情况,选取全社会R D 支出占GDP的比重、政府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比重两方面反映各地方对科技的财力投入情况。 1.3 科技创新产出指标科技产出指标主要反映的是新技术、新工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带来的效益情况。本文主要采用高新技术产业化与科技创新情况两方面作为二级评价指标。高新技术产业化主要由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业对工业产值增长贡献率、高新技术产业利税率三个方面反映,科技创新情况以各地区每十万人口专利申请数、每十万人口专利授权数、发明专利占专利授权比重三个具体指标予以反映。 1.4 科技创新促进可持续发展指标科

松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松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发挥专利制度对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建设,支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资助是指在区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知识产权或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知识产权资助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 第三条资助申请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专利资助遵循“提质增效、促进运用、突出重点、诚信申请”的原则;重点聚焦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重点产业,重点支持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促进转化运用。 第五条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划拨、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一般资助 第六条一般资助是指对本区单位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有关知识产权审查机构申请知识产权相关费用的资助。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助申请人,可以申请一般资助: (一)国内发明专利权人; (二)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发明专利)专利权人; (三)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和成功注册国际商标的商标注册人。 第八条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且符合第三条规定。 第九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如下: (一)授权资助 授权后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0元;对小微企业获得的首件授权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 (二)年费资助 缴纳授权后的第四年与第五年年费后,各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200元。

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框架

《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框架》 一、指标体系编制的基本原则 指标体系的编制以《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确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活动范围为依据,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反映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 指标体系立足于客观描述文化产业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服务的提供的全过程,反映文化产业的总体规模、水平、结构、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以及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二)为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针对文化产业涉及的部门多,统计内容繁杂,现行统计制度中实物量指标较多,价值量指标偏少,难以完整地反映文化产业发展全貌的不足,指标体系为界定部门统计范围、完善部门统计制度、建立文化产业综合统计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三)利于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的收集和开发 指标体系立足于各部门现行的统计制度,同时考虑多角度研究文化产业的需要,为全面收集开发文化产业信息提供基本框架,为其他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如对在现行统计制度中尚未包括的文化个体经营户的调查)的设计提供参考。 (四)反映对文化产业的认识过程 指标体系反映的是当前对文化产业范围和各类文化活动的认识。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指标体系将逐步得到补充、修改和完善,以反映对文化产业认识的深入。二、指标体系编制说明 为全面反映文化产业的情况,指标体系从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就业人员和补充指标等四个方面对文化产业进行描述。其中财务

状况指标和业务活动指标是指标体系的主体,用于反映文化产业的基本活动特点;就业人员指标用于反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补充指标用于反映政府和居民对文化的投入和需求等外部影响状况。设置就业人员指标和补充指标主要是出于统计分析的目的。 I. 财务状况指标 旨在反映文化产业的资产、收支和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指标包括四个部分:1.文化产品生产企业指标;2.文化产品流通企业指标; 3.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文化服务企业指标; 4.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文化单位指标。财务状况指标按文化产业企业和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及其财务状况指标内容设计,以系统反映文化产业经营和收支状况,同时满足增加值核算的需要。 II. 业务活动指标 旨在反映文化产业主要业务活动的状况和规模。业务活动指标按《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规定的行业顺序排列,以部门的职责范围和现行统计制度为基础,力求全面反映文化产业活动的全貌,并尽量贴近部门管理工作实际。 III. 就业人员指标 旨在反映文化产业就业人员的数量、素质和结构情况。除就业人员总数外,还反映就业人员的性别、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人员状况等。 IV. 补充指标 反映政府文化事业支出、文化产业投资和居民文化消费支出情况。 三、文化产业主要统计指标目录

重庆市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暂行办法

重庆市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科教体改〔2014〕3号)要求,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经费在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引导性补贴。 第三条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项目的受理、评审和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经费的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 市财政局负责对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负责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项目的推荐、核实,以及补贴经费用途的跟踪问效。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指专利。

第二章补贴对象及类别 第六条补贴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 (四)企业有实施知识产权项目的资金。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达标企业,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企业,以及科技型小微企业。 第七条补贴类别 企业委托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以下知识产权工作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一)知识产权创造类: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开展以知识产权引进、联合研发、投资并购为目的的关键技术专利分析,并取得预期效果的。 (二)知识产权运用类:通过转让、许可、购买、质押、保险、信托、债券、证券化等方式运营专利而开展的知识产权评估,并取得良好效果的。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广大员工发明创造和治理创造的积极性,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总体方针目标的制定。 2、公司副总负责分管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督促协调。 3、办公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的拟定,并负责知识产权的发掘、申报、监控、纠纷处理和产权交易等事宜。协助各职能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 4、项目部负责公司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登记和档案管理,专利申请的可行性确认。 5、本规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设计等。 (2)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设备设计图及其说明;各种技术、管理标准;工艺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电路布图;各种研究、技术、实验报告以及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的教材、手册、摄影、录像作品等的着作权。

(3)商标权:是指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等。 (4)商业机密:是指不易申请专利的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决策,投资计划、销售策略等方面的经营信息。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由合同约定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的归属 1、公司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有权: (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2)司徽、司标; (3)公司名称 (4)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2、执行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是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公司享有。 3、由公司主持、代理公司意志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公司法人作品,其着作权及其邻接权由公司享有。未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六条规定情况外,着作权由完成者享有,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拥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

专利权强制许可

专利权强制许可 一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最早出现在《巴黎公约》,公约第5条A款第2项的规定:“本联盟各国都有权利采取立法措施规定授予强制许可,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专有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例如,不实施。” 二是《TRIPS协定》。《TRIPS协定》第7、8条作为原则性规定,第31条作为具体规定,以及第27条第二款,共同构成《TRIPS协定》下的强制许可制度的基本框架。TRIPS 第31条“未经权利人授权的其他使用”,除规定了合理条件强制许可外,还包含了公共利益强制许可、依存专利强制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强制许可等内容,并作了详细的限制性规定。 三是《多哈宣言》。2001年底,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问题成为一大棘手问题。与会代表就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问题进行了三天的谈判,最终达成了《多哈宣言》,明确了WTO成员政府采取措施维护公共健康的主权权利。《多哈宣言》第6条规定:“认识到在制药领域生产能力不足或缺乏生产能力的WTO成员方在有效实施TRIPS协定下的强制许可方面可能面临的困难,我们指示TRIPS协定理事会在2002年年底前找出这一问题的迅捷解决办法,并向WTO总理事会报告”。 四是《总理事会决议》。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直至2003年8月30日,WTO成员才就这一问题达成协议,即《关于实施多哈宣言第6条款的理事会决议》(《总理事会决议》)。文件规定,对于缺乏药品生产能力或药品生产能力有限的贫穷国家,可以进口其他成员方通过强制许可而生产的廉价仿制药品。这一规定实际上豁免了出口方实施强制许可只能主要满足国内市场需要的义务,从而有利于贫穷国家在必要时更容易进口用于治疗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廉价仿制药品。这是对TRIPS 协定和《多哈宣言》的一个重大发展,其实质意义在于突破了TRIPS协定第31条(f)1的限制,至少从理论上解决了缺乏或没有药品生产能力的国家的公共健康危机。该文件称:“特定条件下出口方成员为生产必要药品并将其出口至‘合格进口方成员’而颁发强制许可的,其在TRIPS协定第31(f)条项下的义务被免除”。《总理事会决议》从法律操作层面上界定了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口仿制药品的权利。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保护创新成果,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资助是指在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开展专利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专利资助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 第三条资助申请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第四条专利资助遵循“诚信申请、部分资助、促进运用、突出重点”的原则。 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 第五条凡获得中央财政或市级财政有关专利资助资 金的,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资金的日常管理以及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市财政局负责专利资助资金的预算审核,以及资金使用情 - 1 -

况的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一般资助 第七条一般资助是指对资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申请专利的相关费用的资助。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助申请人,可以申请资助: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二)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三)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专利)专利权人; (四)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 前款所述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地址应当属于本市辖区。 第九条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的,应当由申请人共同提出资助申请,且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属于本市辖区。 第十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 2 -

统计指标体系举例

统计指标体系举例 例1 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 目前我国的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设计。宏观层面主要是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循环发展的综合评价。微观则是侧重对企业循环生产经营状况的描述。(一)宏观层面的设计要从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入手 一级指标:具体指标名称 经济发展:经济净福利指标,社会生产物耗率 社会人口发展: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非农业劳动力 比重、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城镇化率、失业率、居住质量指数、养老保 险覆盖率、贫困人口比重、人均耕地面积、 人均水资源拥有量等指标构成。 资源环境情况:环境投资占GDP的比重、环境治理指数、空 气质量指数、城市大气污染物浓度、臭氧层 耗竭物质消费量、温室气体排放量、木材采 伐量、森林覆盖率、耕地面积、受荒漠化影 响的土地面积、原料使用密度、年人均能源 消耗量、能源使用强度、农药使用量、化肥

使用量、能源使用密度、工业固体废弃物排 放、有害废弃物排放、放射性废物排放、废 物循环和再利用、废水处理率、广播电视覆 盖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资金利润率、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等指标 1.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应设置以经济净福利指标为中心指标,以反映优质生产、提高效益、节约能源、防止污染等内容的资源指标共同组成的指标体系。经济净福利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中加上环境改变人们所获得的福利,减去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损失,减去自然资源超过正常耗减而造成的损失,再加上自我服务的价值。这个指标能综合反映经济发展与资源,自然环境及生活环境间的协调关系。另外,社会生产的物耗率应该是该体系的重点指标。因为这一指标是指国内生产总值中物质消耗所占的比重。社会生产物耗率和净产值率是互相消长的,社会生产物耗率下降,净产值比重上升,国内生产总值增加;社会生产物耗率上升,则净产值比重下降,国内生产总值减少。因此,节约物质消耗,降低社会生产物耗率,可以增加更多的国内生产总值。这从另一个角度能反映循环经济的内在本质。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汇编)

XXXXX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技术研发中心

1 目的 1.1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和工艺、生产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及技术进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 2.2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a) 专利权和技术秘密、标准等。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外观设计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标准; b) 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技术、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c) 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及其邻接权。主要指本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摄影、录像、教材、辞书、标准规范汇编等; d)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依法由合同约定的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的其它知识产权。 3 知识产权归属 3.1 公司依法对以下标识享有专用权:

a)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b)公司名称及公司标识。 c)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3.2 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所有)权属本公司。 a) 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①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②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本公司分配的任务; ③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本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b) 利用本公司的名义、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①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②利用本公司的人力、技术设施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c) 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公司,任何其他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3.3 公司派出人员(包括技术人员、进修人员、公派人员等派往国内、外其他单位的研究人员),应遵守本管理规定,未经公司审批不得擅自将公司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智力劳动成果权让予对方单位享有、享用或双方共有、共用。与其他单位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人员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智力成果,除本公司与其他单位另有协议外、归公司所有或共有。 3.4 来公司学习、进修、访问或者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人员,在公司学习和工作期间参与公司研究项目或者承担公司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智力成果,除另有协议外、归公司所有或持有。 3.5 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3.6 公司所属的下属单位改变、终止后,其知识产权归属公司享有。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四号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田力普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以下简称强制许可)的给予、费用裁决和终止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和审查强制许可请求、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和终止强制许可请求并作出决定。 第三条请求给予强制许可、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和请求终止强制许可,应当使用中文以书面形式办理。

依照本办法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 第四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强制许可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强制许可事务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一方当事人有两个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另有声明外,以提交的书面文件中指明的第一当事人为该方代表人。 第二章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与受理 第五条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请求给予强制许可。 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的,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给予强制许可。 第六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其指定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强制许可。 第七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请求给予制造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并将其出口到下列国家或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为方便准备申报2019年的资助资金申报,下面来看看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2018年度申报指南,以便参考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为增强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浦东新区企业正当维护知识产权权益与运用专利制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操作细则》(沪浦〔2016〕128号),编制本年度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申请人须为工商注册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不同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申请人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浦东新区的个人的,仅可申报中国发明专利资助。 二、资助项目 (一)发明专利资助 1、资助形式及额度

(1)中国发明专利资助。对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件1500元的补贴,专利授权后再给予每件2000元的补贴。 (2)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对PCT申请国际阶段,给予每件7500元的补贴;对申请他国专利(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万元;对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要求 (1)专利申请(权利)人必须是专利第一申请(权利)人,且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证书上权利人地址)在浦东。 (2)中国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7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申请或授权的专利。 (3)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须为2016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申请的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须为2015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授权的专利。 3、申报材料 (1)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补贴

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 简称“工程中心”)的组建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根据《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及《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组建工程中心旨在增强行业(领域)自主创新 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条工程中心是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 的企业、科研院所和咼等院校等组建的研究开发实体,是我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重点产业或 行业领域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 (二)对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 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不断地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系列 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聚集和培养相关领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管

理人才,为本市企业或行业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四)实行对外开放服务,承接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 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系统集成等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促进成熟、先进技术的交易与推广;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合作,结合智力引进工作, 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地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六)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公益性科技计划任务和 其它科技工作。 第五条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 负责市级工程中心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科委主要职责是:制定和颁布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及发 展规划,下达并组织实施工程中心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的检查、监督、验收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工程中心建设期一般为2年。

知识产权制度有什么作用

知识产权也叫作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对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制度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者的独占性,同时又能激励竞争对手的一种制度。那么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是什么?下面为大家带来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一、对知识创造的激励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依法对授予知识产权创造者或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的排他独占权,并保护这种独占权不受侵权,侵权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了这种独占性,就使得知识产权创造者或拥有者可以通过转让或实施生产取得经济利益、收回投资,这样才有继续研究开发的积极性和物质条件,从而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据美国某研究单位统计,在美国的制药工业中,如果没有专利制度,至少会有60%的药品研制不出来,因为药品的研制需要高额的投入,而且周期也长,一般需要10年左右。 二、知识产权制度具有调节公共利益的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虽然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但并不等于垄断。知识产权制度有两大功能:一是保护功能,这使知识创造者的正当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从而调动了人们从事创造活动的积极性;二是公开功能,也就是知识创造者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要向社会公开自己创造的内容。保护与公开这两者看似矛盾的两个方面,正是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以保护换取公

开的调节,这就实现了公平、公正与合理。如对于技术发明来说,由于技术发明得到了法律保护,因此对技术发明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开也就不必担心了。而这些智力成果信息,对知识的再创造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科技研究或立项之前,如果能充分利用有关信息,进行检索,就能准确把握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不仅能避免重复研究、节约费用,同时也有利于在研究生产中抢时间、争主动。 三、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保护投资的作用 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新的投入,才能有新的突破。一项科技成果的取得需要经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复杂过程,需要大量的投入和付出艰辛的劳动。因此,这种无形财产的流通需要法制化、规范化,使得知识产品的流通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正是适应了这个需要。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确认成果属性,保障作出主要物质技术投入单位或个人充分享有由此所产生的合法权益,通过保护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等专属权利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投资企业的竞争优势,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有序的竞争,并用法律正确规范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自觉尊重或被迫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使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从而使其有更多的财力、物力和智力资源投向研究开发。 四、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专利的实施强制许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但是很多人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并不知道法律规定了哪些条件。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专利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专利权人同意即可得以实施专利,但应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对象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 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我国《专利法》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具体来说: 1、必须是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 具备这些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实施他人的专利。 2、必须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请求许可实施其专利,实际上是交换关系,应当遵守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和经济规律,以第三者站在公平合理的立场上判断是否是合理的条件。 3、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于2012年3月15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4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与受理、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强制许可使

2019年知识产权相关新政

已经踏进了2019年,知识产权也未停止脚步,各种新政和新举都有了动作了!那么,我们来看看2019年有哪些新政! 1、《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获通过5年内侵犯同一种知识产权可双倍处罚 今后,企业或者个人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将永久性禁止承接政府投资项目。2018年12月27日,《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通过,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旨在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深圳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包括建立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侵权单位5年内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侵权单位5年内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等内容。 2、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成立 1月3日上午,长沙市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这标志着长沙市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会议介绍了全市机构改革主要内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长沙市机构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5个。其中,市委机构15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40个。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知识产权行为可申请紧急保全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情况紧急下申请的行为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包括: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即将被非法披露;申请人的发表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即将受到侵害;诉争的知识产权即将被非法处分;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展销会等时效性较强的场合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时效性较强的热播节目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其他需要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情况。 4、《专利代理条例》

指标体系及其指标解释说明

表1 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及权重 一级指标二级指 标 三级指标单位 实际值 /目标 值 权 重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开发强 度 1、人口密度 万人/平 方公里 2、单位工业用地产值 亿元/ 平方公 里 3、人均GDP 元/人 4、第三产业占比% 5、城镇人口比重% 6、建设用地面积比重% 7、产业结构相似度% …… 土地集 约利用 度 8、人均道路面积m2/人 9、人均建设用地m2/人 10、建筑密度% 11、土地闲置率% 12、地均基础设施投入 万元/ 平方公 里 1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 14、地均环保投入 万元/平 方公里 …… 生态开 发格局 15、林草覆盖率% 16、生态用地比例% 17、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 …… 农业开 发格局 18、人均耕地面积m2/人 19、地均农业产值 万元/平 方公里 …… 开发潜 力 20、公路网密度 千米/万 人 21、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22、污染企业入园率、淘汰率% …… 资源节约资源消 耗 23、单位GDP能耗 吨/万 元 24、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m3/万元

…… 资源节约利用2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 的比例 % 26、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2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28、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29、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 % 30、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食 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 环境保护环境保 护能力 31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吨/平 方公里 3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3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环境保 护水平 34、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35、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36、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 37、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 38、清洁能源占总能源的比重% 39、污染土壤的修复率% …… 环境保 护潜力 40、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率% 41、生态环保投资占财政收入比 例 % …… “两型”制度建设政府执 政水平 42、基尼系数- 43、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 比重 % 44、公众对政府满意度% 45、生态环保工作占党政实绩考 核比例 % 46、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的贯彻落实程度 % …… 制度制 定 47、地方政府出台政策的完备度% 48、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率% 49、城乡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均等 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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